鸦片战争前的清代,依然是自然经济的社会,商品经济虽有所发展,但在广大农村,家庭手工业与农业紧密结合,不依赖交换,排斥交换,处于自给自足的状态。个别地区和行业出现的资本主义萌芽,冲不破自然经济的束缚和阻挠,很难得到发展,自然经济成为社会停滞不前的一大障碍。要发展经济,社会要进步,必须打破自然经济状态。
一、清代自然经济的一个特征是农村家庭手工业与农业顽固结合
农民的家庭手工业,主要是家庭纺织业,农民利用农业所生产的棉花,自家纺纱织布,即所谓男耕女织。成品用于自家消费,纵或有少量多余的出卖,以补助生活,维持简单的农业再生产,维护封建的农业经济。所以农民的家庭手工业是封建农业的附属部门,是封建自然经济的组成部分。在封建经济占统治地位的时代,它不是商品经济的成分,也不是促进商品经济发展的因素。清代农民家庭纺织业的地区很广,多数是农民自纺自用,但在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农民已经将相当多的纺织品投入市场了。上海县就是这种情况。上海在清代属于松江府,松江及其邻郡苏州府,是明清时代商品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上海农民种植棉花多于种植水稻,产棉很多。上海棉纺织很发展,人们使用脚踏纺车,可以一手纺三纱,所谓“人劳而工敏”[1]。一个人一天可以织布一端,有的能织两端,生产量很大。由谁来纺织呢?并不是专业的纺织工人,而是农民。杨光辅在《淞南乐府》中写道:
淞南好,妇苦最农家。午汗花田锄蔓草,宵饥蚊窟纺棉纱,商女弄琵琶。
原注:木棉须芟草六七次而后开花,若梅雨连绵,草甦棉困,工必倍之……故农妇于盛夏必曝赤日中,无歇午者;夜归又纺纱以换米。
淞南好,耕织不辞劳,刷布经车沿架走,收花灯竹插檐高,辛苦利如毛。
原注:以木棉纱上经车,于官道理其绪,曰经布;浸以面浆,置竹架上匀刷使干,曰刷布,然后上机。[2]
这两首古诗很生动地反映了上海农村家庭纺织业和农业紧密结合的情况。“午汗花田锄蔓草”,农民于盛夏在棉田中挥汗锄草,勤于棉花生产,收成之后,有的径直将棉花拿到集市上去卖(所谓“收花灯竹插檐高”,是早市,专收棉花)。但大多数自行纺纱织布——“刷布经车沿架走”,织布是家家户户的事业,而且纺织不是在棉花收成后的冬季农闲时节,“宵饥蚊窟纺棉纱”,在酷热的夏天蚊咬虫扰的艰苦情况下,从事纺织,农妇一年四季都在进行织布生产,劳动是异常艰辛的,但收入却很少——“辛苦利如毛”,这微薄的收入是农民生活支出的重要部分。当时当地的县志就说:农民“田所获,输赋偿租外,未卒岁,室已罄,其衣食全恃此”[3]。又:“淞南好,市价日高低,海舸贩来红木段,洋行收去白花衣,民瘦客商肥。”[4]说明当时洋行来收棉布,市价每天有涨落。这样我们可以看到,在上海,农民将耕和织有机地联系在一起,耕,部分地解决粮食问题和提供纺织业的原料;织,补助生活之不足,维持农业生产经济。在这里,家庭纺织业虽然很发展,产量也很可观,也作为商品投入市场,但它并没有同农业分离,没有成为独立的手工业部门,没有突破家庭手工业这一关,所以这种耕织结合的农民经济,依然是自然经济。上海的家庭手工业的这种状况,异常典型地反映了清代自然经济的两方面情况:一是发达的农村家庭手工业与农业的这种结合,不是一般的结合,而是顽固的结合,这种家庭手工业不但不是瓦解自然经济的因素,而成为维护它的因素。一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上海地区的农村家庭手工业尚且与农业密切结合,全国其他地区的状态也就可想而知了,在那里家庭手工业还不甚发展,经济不发达,就更不能冲破自然经济了。
二、清代自然经济的牢固还表现在族权、神权同乡镇经济的结合上
乡镇经济是掌握在地主绅士、祠堂族长手中的地主集体经济。
中国封建社会中宗族制度盛行,宗族聚居,自相往来,形成小天地,而与社会上的其他宗族则少联系,这本身就是自然经济状态的一种表现。宗族有它的组织形式祠堂,许多宗族有集体的经济,拥有祠田、义庄田和义塾田,这些田地的收入归宗祠所有,用于祭祠祖先、修理祠堂、坟墓,开设义塾,奖励读书科举,救济鳏寡孤独和贫苦族众。这些土地及其经营管理,掌握在祠堂族长或捐建人的地主手中,它名义上为宗族共有,实际上是地主经济的一种形式,所以宗族经济是与族权相结合的地方地主经济。
地主绅士还掌握地方上的“仓”“会”经济,仓是义仓、社仓、常平仓等,有民资官办或民办的不同形式,大抵是由官僚地主分子捐田捐粮,储于义仓,青黄不接或荒年时出粜或贷于贫民,会是各种祈神赛会、财神会,它也有经济,也是借贷性组织,不过这种经济同神权联系罢了。仓、会经济是办理地方“公共”事业的,比宗族经济作用范围要广一些,它也是一种地方性的地主经济。
地主阶级搞乡镇经济,是“敦本”的措施。宗族、仓、会经济的赈济和借贷,为贫穷农民在艰难困苦中坚持农业生产,提供谋生条件,维持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和封建的本业,而不让农民彻底破产,改从商业或成为手工业劳动力后备军。“敦本”,就是抑末,就是限制商业和手工业的发展,所以大搞乡镇经济是地主阶级保护封建经济、自然经济的一种手段。
地主阶级的乡镇经济增强了地主绅士、宗族族长在地方上的政治权力。他们称霸一方,农民若不服从,将首先在经济上受到制裁。村镇的茶馆成为绅士解决纠纷的场所,“施政”的“公堂”了。
三、资本主义萌芽受到摧折
资本主义萌芽产生后,受到封建主义的严重摧残。资本主义萌芽是新事物,但同封建主义旧制度掺和在一起,它的发展受到极大的阻碍和限制。
苏州的丝棉纺织业中,是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在它的染踹业中,至迟在1670年(康熙九年)就出现了记件工价制度。踹匠每踹布一匹,工价银一分一厘,布商按踹匠踹布数量发给工钱,实行的是记件工制,当时米每石银一两一钱左右,一石米是一百四十斤,以价银一两计算,踹匠踹布一匹工价可买米一斤半,1691年(康熙三十年)前后,一匹布价银五钱左右,踹匠工价相当于布价的百分之二点二,布工价制定之后,就基本固定了,详细情况请见下表:

从1670年至1872年为时200年,踹匠工价银从每匹一分一厘增为一分四厘,纯增三厘,增长率为百分之二十七。200年间仅仅提高了这一点,可是布价在直线上升,增长了十几倍,米价也增长了几倍,工价、布价、米价三项的增长率以工价为最小,比不上布价增长的零头,它的价格基本上是冻结的。记件工价制度,在当时是新事物,工匠多生产,可以多得工价,比起固定工价讲,它可以调动工匠劳动兴趣,增加劳动强度,提高产量。因而这种工价制度具有优越性,它的出现还是好事。但是工价冻结,在整个社会物价上涨的情况下,等于降低劳动力价值,降低工匠生活水平,不仅不能调动工匠生产热情,相反破坏了工匠生产积极性。工匠反对布商的残酷剥削,进行了要求提高工价的斗争,还多次“叫歇”停工,但是布商同封建政府相勾结,残暴地镇压工匠的运动,在略微增加工价的条件下,迫使工匠复工生产,所以封建制度在压制新事物,阻挠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
在踹匠和机匠招工中,渗透着封建因素。1741年(乾隆六年)以前,苏州机匠揽工不是自由应雇。苏州织造所辖机匠,若有年老告退,因病死亡,出了缺额,由管事人在机匠的子侄中挑补,与原匠没有血缘亲属关系的人不能顶补。管事人为了获得分外收入,往往向机匠子侄敲诈勒索,或者以他人顶替。1741年苏州织造特立碑禁止管事人的需索陋规,重申机匠子侄补缺的规则。[5]这种顶缺制度是封建性的,使人们之间构成封建关系,机匠不能自由应雇,但是机房可以自由遣散机匠,机匠又不能自由辞工。机匠经过斗争,1822年(道光二年)取得自由揽工的权利,但承揽时,须到机房(机户公所)出立字据,保证“安分工作”,不敢白吞丝经。这种合同,是封建性的束缚,踹匠也非自由雇佣,苏州的踹匠不是本地人,而系江南其他府县或江北、安徽人,他们多靠乡亲关系,联带而来。踹匠入坊,要请人作保,入坊后还要实行连环保,一人出事,同保者也受牵联,这就是踹匠与坊主关系中的封建成分。就是这些浓厚的封建因素,限制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
(原载《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2年第1期)
【注释】
[1]同治《上海县志》第1卷,“风俗”,台北,成文出版社1975年影印版,第137页。
[2]杨光辅:《淞南乐府》,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12页。
[3]同治《上海县志》第1卷,“风俗”,第137页。
[4]杨光辅:《淞南乐府》,第12页。
[5]《苏州织造府严禁织造局管事向年老告退及病故机匠子侄堪行顶补者需索陋规并隐瞒不报碑记》,江苏省博物馆编:《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9年版,第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