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发展中的资本主义萌芽问题,是中国史上重要课题之一,近来已有很多专家发表了极精辟的意见,在这些文章学习的启发下,初步想到有关史料处理的几点意见,作为我个人进行研究的方向现在提出来,请各位同志指教。
一
关于商品生产问题,一方面可以从某一时期的各个行业或某一时期的某一行业深入钻研,说明它的特点;另一方面也可以从某一行业不同时期的先后发展广泛探讨,比较它们的异同。两者不可偏废。后者似乎关系不大,但也可以作前者的补充说明。
姑且以制墨行业的生产情况作个例子。
唐太宗贞观初年[1],有一个贵族王方翼,因为家庭变故,母子被祖母逐出去单独生活,异常贫困,后来“燎松丸墨,为富家”。[2]这似乎是直接生产者的自业经济已转化为商品经济,[3]但张说给他作的神道碑上说:
徙居郿墅,储无斗粟,庇无尺椽。公躬率庸保,肄勤给养,垦山出田,燎松鬻墨,一年而良畴千亩,二年而厦屋百间,三年则日举寿觞,厌珍膳矣。[4]
据此可知王方翼的致富,还是结合着垦田,而不是专靠制墨。在生产中,王方翼本人是参加劳动的[5],和他一同工作的还有所谓庸保,就是和他家有深密关系的僮仆。[6]
墨是文人写字必需的东西,但是一种晚出的手工制造品,在魏晋以前多数是利用自然界的化石当墨[7],六朝以后才有烧松取烟加胶作墨的方法[8],在唐初,制造的还不多,王方翼的制墨,也还没有脱离家庭副业的关系。
南唐李超、李廷珪父子都善制墨,他们的生产情况虽然不很知道,但他们已经是专门以制墨为职业的了。
北宋张滋制墨也有名,和他同时的蔡絛说他“善和墨,色光黳,胶法精绝,举胜江南李廷珪。大观(1107—1110)初……荐之于朝廷,造墨入官库……滋所造,实超今古,其墨积大观库无虑数万斤。”[9]从这个记载可以看出北宋造墨技术较之唐代已有提高,而且能大量生产。同时可以看出张滋也是脱离其他生产而专门制墨的,和他共同工作的都是专门技工。这和唐代王方翼的制墨情况是有所不同的。
张滋造墨入官库,当然不是商品生产。北宋以制墨为业的还有很多人,他们在技术方面、原料方面还创造了许多新方法。南北朝以来制墨方法,都是烧松枝取烟,和以鹿胶,称为松烟。[10]到了宋徽宗(1101—1125)时,沈珪创用松枝与脂漆滓合烧,名为漆烟[11];叶谷用油墨[12],胡景纯用桐油烧烟,又名桐花烟[13];宋徽宗本人用苏合油烟作墨[14],南宋高宗绍兴初(1131年),蒲大韶用一半油烟加一半松烟[15],认为这样可以经久。
北宋英(1064—1067)、神(1068)之间,沈括看见西北的石油,燃起来烟很浓,于是用石油的烟作墨,称为石烟,认为“松墨不及也”。并且说:“石油至多,生于地中无穷,不若松木有时而竭。今齐鲁间松林尽矣,渐至太行、京西、江南,松山太半皆童矣。造煤(墨)人盖未知石烟之利也。”[16]他认为“此物后必大行于世”。但事实上后来很少有人用石油烟作墨,这是由于发明了桐油取烟之故。
在制墨技术提高和原料推广以后,生产自然相应扩大。但是在五代和宋朝许多制墨的人,普遍存着“祖传”“世业”的想法。李廷珪父子祖孙“皆世其业”[17],而秘不传人。[18]陈赡传造法于女婿[19],而“流传不多”。在制造方面还有一定时间,在不造墨的时候,宁可退钱不收,而不肯特别为人制造。说明当时墨的生产存在着浓厚的封建色彩。
明代制墨,明朝人自己认为是超越前代的。[20]初期以方正、邵格之、罗小华为最有名。方正四代作墨,一直传到嘉靖时;[21]邵氏作墨,自宣德年直到嘉靖年(1426—1566)[22],是世守其业;罗小华是严世蕃的幕府[23],不是专门制墨的。
万历时(1573—1619),以程君房、方于鲁为最有名。于鲁“受造墨之法于君房”[24],后来两人“治墨互相角胜”,所以生产数量很多,方于鲁所造更多于程君房,“凡三百八十五式”[25]。这些情况,都是过去很少见的。程君房将自己的秘法传给外姓人方于鲁,说明当时社会上“祖传”“世业”的传统束缚已逐渐松弛,方于鲁从程君房得到治墨方法,反过来和程君房作商业上的竞争,说明当时社会思想上的封建意识已出了裂缝,而人们生活上的物质要求逼得他不能不这样做。但当时一般的人也并不是完全承认和接受这样思想意识的,程君房就是一个,所以他画了“中山狼”二字形容方于鲁,认为是忘恩负义。[26]
方于鲁将他制作的成品式样花纹摹绘成书,编为《墨谱》六卷,程君房也编成《墨苑》十二卷,全部“倩名手为图,刻画妍精,细入毫发”[27],“穷极工巧”[28],实在就是他们的产品广告,这种不惜重资的宣传,也是以前所没有的。
清初康熙时(1662—1722)曹素功制墨最有名,直到清末,处处有曹素功墨。这些曹素功墨,是一个作坊出品。有的是曹氏子孙所造,有的和曹家无关;有的是用曹家的制造方法和原料,有的大不相同,目的只在牟利,所以冒名假充。乾嘉之交有汪近圣,其后又有胡开文,最初出墨很多很精,后来就不行了,冒名假造的也和曹素功墨一样。到清末咸(1851—1861年)同(1862—1874年)之间,外国煤烟进口,墨工用它制墨,号称“洋烟”,做法也与从前不同了。
上面所谈是制墨行业生产发展的简单过程,是很简略的,不够全面的,而且墨也不是主要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是不够典型的,当然更不能用制墨一个行业概括其他行业,这仅仅是举个习见的例子,说明一种行业的生产,如不从它的发展纵向来看,而只割取它的一部分来观察,其结果可能与实际情况有距离。
关于官僚资本的运用方面,我们可以看出下列各时代的不同情况。
唐代官吏,喜立田园,不立田园的人,群以为怪。例如玄宗时候的张嘉贞[29]、宪宗时的崔群[30],都因不立田园为家人所怪。
柳宗元在永州时有一篇文章谈他从弟的故事,说:“去为广州从事,复佐邕州,连得荐举,至御史,后以智免。归家江陵,有宅一区,环之以桑,僮指三百,有田五百亩,树之谷,艺之麻,养有性,出有车,无求于人。”[31]这里可以看出,唐代官吏下台后的田园,是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状态存在的。
南宋朱熹和唐仲友的一桩公案,许多论文已经谈到,唐仲友借官吏的权势扩展自己商业,而朱熹加以评弹,正说明当时这类情况是少见的,是违法的。[32]
明朝官吏一入仕便借势剥削商民,弘治时礼部尚书耿裕自己承认:“吾自入仕未尝买油”[33],解职家居则“掊克里闬,邀结守令”[34],求田问舍,“营产谋利”[35],说明宪、孝以前官吏营商者少。
正德五年(1510)籍没刘瑾财产,共有金一千二百五万七千八百两,银二万五千九百五十八万三千六百两,玉带四千一百六十二束。[36]没有谈到田产,也没有谈到经商,当然这不能认为根本没有。
正德十六年(1521)籍没钱宁的财产,共有金十万五千两,银四百九十八万两,此外有首饰、段匹、衣物很多,又有苏木七十五杠,胡椒三千五十石。也没有谈到他的田产。[37]
嘉靖三十二年(1553)籍没严嵩的财产,共有金一万三千一百七十一两六钱五分,金器重一万三千二百三十九两九钱五分,银二百〇一万三千四百七十八两九钱,银器重一万三千三百五十七两三钱五分,金银首饰还不在内。其它缎绸衣服器具珠玉名琴古画不计其数。此外有第宅房屋六千六百四十七间,估银八万六千三百五十两八钱;田地二万七千三百四十二亩八分,估银四万四千四百九十三两四钱六分。田地房产所占比例甚小。[38]
万历十年(1582)籍役张居正财产,共有金二千四百二十六两,银十万七千七百九十两,又送冯保金三万两,银十万两,在京住宅估银一万〇六百七十两。[39]
清嘉庆四年(1799)籍没和珅财产,共有金五百九十万两,估银一千八百五十万两,银九百四十万两。地亩八千余顷,估银八百万两。其他金宝绸缎无数。此外有当铺七十五座,资本三千万两,银号四十二座,资本四千万两,古玩铺十三座,资本二十万两。[40]
上面这些记录,可能不全面,一定有隐避,有遗漏,有旁人侵夺,也有记录时有意的删除。从纪录看,这几个人贪污所得绝大部分用在奢侈生活享受。他们拥有很多金银,而没投入生产,田地房屋占财产比例也很小,除了和珅而外没有兼营商业的。我想诸如此类的一些历史事实,如果从横的方面钻研以后,更从纵的方面比较其后异同,可能将当时的经济发展情况以及所起的作用,作一个更明确的说明。这里我只是随便举一个例。
二
历史专家发现一条史料,和发明一个创见,功绩是一样的,我们对这方面劳动的尊重是不够的,几乎没有人在引用史料时提到某人首先发现。这是不公道的。
资本主义萌芽史料中,徐一夔《织工对》是一个极重要的资料,假使不是吴晗同志指出,我是不会去找的。
史料工作是很重要的,必须广泛的比较分析加以解释。广泛的程度应该纵横兼顾,纵的方面应该贯到近代现代,因为近代现代史是从中世纪史发展来的。
我想也随便举几个例子。
在今天我们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全国拥有5亿以上的农业人口,占全国人口六分之五以上,也就是83.33%以上。在1955年全国人口调查登记的结果,乡村人口占86.74%。这是事实。解放前的农业人口一定还要多,鸦片战争前一定更多,是可以推想而知的——因为工商业没有后来发达,因此,我们过分强调由于土地集中而造成的人口流入城市现象,是值得仔细分析的。农民的分化是资本主义的标帜,土地集中现象是历史事实,都无可怀疑,而是否都流入城市,就必须有更多的资料说明。如果农业人口比例确比后来少,那么,就应该推求人口后来所以又转入乡村的原因。
中国疆域大,各地交通情况不同,因之经济发展不平衡。明万历时记江西安福县情况说:“东接庐陵,西连楚攸、分宜,北络永兴,南因错吴楚而控荆陲,引郴虞而走交广,隐然要胜之区也……俗且重农务商。”[41]而记它毗邻的永新县的情况说:“山势险隘,商贾罕达。”两个相距150里的邻县县城[42],这种悬殊的差别,究竟持续了多久,先进的县份如何协助如何带动后进的县份向资本主义发展,是值得留意的。
明代小说《醒世恒言》有徐老仆义愤成家一卷[43],谈到徐老仆做生意情况,以本银十二两一年间获利二千余两。明代笔记《奇闻类纪》有程宰遇辽海神一条[44],谈到程宰做生意情况,以银十余两“四五年间展转数万金”。又笔记《说听》有洞庭叶某一条,谈到他“买布入陕换褐,利倍;又贩药至扬州,数倍;贸易三载,货盈数千”。[45]他们都是“趁机会”“赶行情”,别无他法。这当然是反映的当时一般情况。这样的商业经营能否刺激生产,是值得多加比较的。
明清商人,在获利之后往往以其所得购买田产,而不去扩大再生产。例如:“汪拱乾,婺源人,幼服贾,精会计……往往获利数倍,广置田产。”[46]“金陵陶翁,往来南北,贩杂货为业……西贾某,有货资五万金寄交陶……别后十年……代为营运,子母共得廿六万……以其地于吴门代购腴产。”[47]
小说《醒世恒言》的徐老仆义愤成家,说徐老仆在获利之后算计道:“不如回去商议置买些田产,做了根本,将余下的再出来运算。”这种“做了根本”的思想,士大夫中也是同样存在。明天启六年(1526),朱祖文在周顺昌被害以后,为周氏子孙打算,就曾有“必得置一恒产乃为永远计”[48]的想法。
这种根本之计的思想,实在是阻挠资本主义发展的因素之一,也是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斗争范例之一。今天研究资本主义萌芽问题,固然应当注意它的如何发展,更重要的还是注意究竟是什么力量阻碍了它的发展。
《织工对》这一重要资料,专家们都一致重视,但有一些小的地方,大家的分析还不一致。有的认为这是元末情况,有的认为这是明初情况;有的认为这是丝织工,有的认为是棉织工。
《织工对》中关于工资的一段记载说:
日佣为钱二百缗,吾衣食于主人,而以日之所入,养吾父母妻子。[49]
这一段,二百缗的“缗”字最不易解。缗字是宋朝习用名词,一缗就是一贯钱,二百缗就是二百贯,这是一个大数目。假使是元末情况,那么就是元末的昏烂的钞,是很不值钱的。假使是明初的情况,明朝人不太用“缗”字,可能是一个错字。从文义上看也可能是“文”字,就是可能是“日佣为钱二百文”。但是,每日二百文的工资,也是可疑的。明初的比值,钱一千文,合钞一贯,合银一两,合米一担。[50]每日二百文等于银二钱,一月等于银六两;等于每月米六石。明初工资没有这样高的。在清朝一般零工每天只卅文[51],苏州织造诰帛工每月只银六钱[52],转作长工一年通计工银吃米只十三两[53],月合一两零八分多。而且织工每天只能织布一匹,有的还要通宵不寐[54],一匹布“约值银一钱五六分,最精不过一钱七八分,至二钱止”[55],假使职工工资每月需银二钱,主人就无利可图了。因此这个工价的记载必须深入地、广泛地加以比较研究,然后才能得到雇佣性质明确的解释。
三
最后想涉及一下对于“萌芽”概念理解的体会。所谓“萌芽”是不是就是某一种现象的开始出现?所谓“资本主义萌芽”是不是就是资本主义生产现象开始出现?
从来没有人将高渐离的“变姓名,为人庸保,匿作于宋子”,和他后来的“念久隐约无穷时,乃退出其装匣中筑与其善衣,更容貌而前,举坐客皆惊,下与抗礼,以为上客……宋子传客之”[56]认作是秦始皇统一(公元前221年)前已有资本主义萌芽。也从来没有人将原涉的给朋友家办丧事,“具记衣被棺木下至饭含之物分付诸客,诸客奔走市买,至日昳皆会”,[57]而说王莽时(公元9—22年)中国已有资本主义萌芽。就是因为这两个例子距离资本主义发展太远了,没有直接关系。
因此,所谓萌芽似乎是指在社会发展的道路上,突破了当时旧的水平向前迈进一步的情况,这些情况是相互关联的,而不是与当时水平或后来发展无关的孤立现象。
那么,中国在外国资本主义侵入以前,始终没有进入资本主义社会,我们是否可以认为在1840年以前根本没有发生过资本主义萌芽?似乎也不然。我们相信,中国没有外国资本主义侵入,自己一定会走进资本主义,资本主义因素是在封建社会萌芽的。
理论是我们的指导方法,我们必须忠实于理论,不应该借来作我们引用资料的装饰。经典的精蕴,都是根据具体事实分析出来的,都是和发展的时期、阶级力量的对比以及具体环境分不开的。关于不明晰的史料,不作深入的分析,只依靠主观地引用经典作“注脚”,而又忽略经典所阐述的时代和范畴,是不容易解决问题的。
(原载《及时学人谈丛》)
【注释】
[1]《新唐书》卷111《王方翼传》说,程务挺被杀,方翼流崖州,卒于道,年六十三。程务挺被杀在光宅元年(684)12月,王方翼死应在垂拱元年(685),应生于623年,如以10岁被逐计算,当在太宗贞观六年(632)。
[2]《新唐书》卷111《王方翼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4134页。
[3]《论所谓市场问题》,《列宁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5年版,第77页。
[4]《张燕公集》卷15《唐故夏州都督太原王公神道碑》,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第160页。
[5]《旧唐书》卷185上《良吏列传·王方翼传》曰:“时方翼尚幼,乃与庸保齐力勤作。”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4802页。
[6]庸保,见《史记》卷86《刺客列传·荆柯传》。据《索隐》,庸是“庸作”,是卖庸,保是“可保信”,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537页。又见《史记》卷100《栾布传》,第2733页。《汉书》卷57上《司马相如传》颜师古注:“庸即谓赁作者,保谓庸之可信任者。”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2532页。庸虽然可以解释作雇佣工人,但庸保就有与主人有深密关系的涵义而不是一般雇佣关系。
[7]晋陆云给他哥哥陆机的信中说:“三上台藏曹公(曹操)石墨数十万斛,云烧此消复可用然烟。”见陆云《与兄平原书》,严可均辑:《全晋文》卷102,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1074页。
[8]也有人以为到唐朝才有松烟,见明末姜绍书:《韵石斋笔谈》卷下《墨考》,《知不足斋丛书》本,第21页。
[9]蔡絛:《铁围山丛谈》卷5,《知不足斋丛书》本,第17页。
[10]“古法烟必松焰,胶以糜角。”见姜绍书:《韵石斋笔谈》卷下《墨考绪言》,第22页。
[11]何薳:《春渚纪闻》卷8,“漆烟对胶”条,商务印书馆1940年版,第90页。
[12]何薳:《春渚纪闻》卷8,“墨工制名多蹈袭”条,第93页。
[13]何薳:《春渚纪闻》卷8,“桐华烟如点漆”条,第94页。
[14]姜绍书:《韵石斋笔谈》卷下,第21页。见明末万寿祺:《隰西草堂集》卷4《墨表四》,徐州董氏刻本,第16页。
[15]何薳:《春渚纪闻》卷8,“油松烟相半则经久”条,第94页。
[16]沈括:《梦溪笔谈》卷24《杂志一》,“鄜延境内有石油”条,上海书店出版社2009年版,第197页。
[17]姜绍书:《韵石斋笔谈》,第21页。
[18]“李氏渡江,始用对胶而秘不传。”见何薳:《春渚纪闻》卷8,“漆烟对胶”条,第90页。
[19]“赡死,婿董仲渊因其法……恨其即死,流传不多。”见何薳:《春渚纪闻》卷8,“陈赡传异人胶法” 条,第89页。
[20]“昭代……惟墨之道,超潘(宋潘谷、潘衢)驾李(南唐李超、李廷珪)差足为艺林吐气。”见姜绍书:《韵石斋笔谈》卷下《墨考绪言》,第23页。
[21]万寿祺《墨表》列至方正曾孙方凤岐,未列的可能还多,第8页。
[22]万寿祺:《墨表》,第8页。
[23]姜绍书:《韵石斋笔谈》卷下《墨考》,第21-22页。
[24]姜绍书:《韵石斋笔谈》卷下《墨考》,第22页。
[25]朱彝尊:《明诗综》卷64引诗话,木刻本,第24页;又见朱彝尊:《静志居诗话》卷18,文瑞楼石印本,第7页。
[26]姜绍书:《韵石斋笔谈》卷下《墨考》,第22页。《涉园墨萃》收有《中山狼图集》。
[27]姜绍书:《韵石斋笔谈》卷下《墨考》,第22页。
[28]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26《玩具》,“新安制墨”条,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660页。
[29]《新唐书》卷127《张嘉贞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4444页。
[30]李昉等:《太平广记》卷181《贡举四》,“崔群”条,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1346页。
[31]《柳宗元集》卷24《送从弟谋归江陵序》,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633页。
[32]《朱文公大全集》一八、一九。
[33]陈洪谟:《治世余闻·下篇》卷1,《纪录汇编》卷87,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第84页。
[34]陆楫:《蒹葭堂杂著摘抄》,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14页。
[35]何良俊:《四友斋丛说》卷34《正俗一》,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225页。
[36]王鏊:《震泽长语》,沈节甫辑:《纪录汇编》卷125,中华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4年版,第1275页。
[37]王鏊:《震泽长语》,沈节甫辑:《纪录汇编》卷125,第1275页。
[38]上列数字详见《天水冰山录》,《知不足斋丛书》第14集。
[39]《天水冰山录·附录》。
[40]《记和珅》,扪虱谈虎客编:《近世中国秘史》,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94年版,第335-363页。
[41]赵秉忠:《江西舆地图说》,沈节甫辑:《纪录汇编》卷208,中华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4年版,第2265-2266页。
[42]乾隆《一统志》卷294,安福县“南至永新县界九十里”,永新县“北至安福县界六十里”。
[43]冯梦龙编:《醒世恒言》卷35《徐老仆义愤成家》,人民文学出版社1956年版,第754-773页。
[44]施显卿:《奇闻类纪摘抄》,沈节甫辑:《纪录汇编》卷213,中华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4年版,第2334-2339页。
[45]陆粲:《说听》卷上,《中华野史·明朝卷》卷1,泰山出版社2000年版,第1120页。
[46]吴德旋:《初月楼闻见录》卷9,上海进步书局辑《笔记小说大观》本。
[47]张培仁:《妙香室丛话》卷12《金陵陶翁》,上海进步书局辑《笔记小说大观》本,第13页。
[48]朱祖文:《北行日谱》,《知不足斋丛书》本,第37页。
[49]引自诸家论文。
[50]《明史》卷81《食货志五·钱钞》,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962页。
[51]黄暐:《蓬窗类记》卷5,《涵芬楼秘籍》本,第47页。
[52]张履祥:《杨园先生全集·补农书》卷上。
[53]苏州织道李煦奏折,“诰帛二项人匠约计三百七十名,岁需银二千七百两,即可赡活群工”,故宫博物院本,第24页。
[54]《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卷696《松江府部》,“织者率日成一匹,有通宵不寐者”,中华书局1934年影印本,第116册之第49页。
[55]叶梦珠:《阅世编》卷7《食货志五》,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157页。
[56]司马迁:《史记》卷86《刺客列传·荆柯传》,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536-2537页。
[57]班固:《汉书》卷92《游侠传·原涉传》,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371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