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天挺:清代的八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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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天挺  

一、八旗

我们通常说到旗人或旗袍。什么叫旗呢?旗就是八旗,旗人即旗下之人。八旗制度不是满洲族原有的。我们学习金史时知道,金朝有猛安谋克制度。《兵志·兵制》:“金之初年,诸部之民无它徭役,壮者皆兵,平民则听以佃渔射猎习为劳事。……其部长曰孛堇,行兵则称猛安谋克,从其多寡以为号。猛安者千夫长也,谋克者百夫长也。”[1]“部卒之数,初无定制,至太祖即位之二年,……始命以三百户为谋克,谋克十为猛安。”“凡汉人、渤海人不得充猛安谋克”。[2]在金时,称女真户为“本户”,汉人及契丹人为“杂户”。

猛安谋克制度与八旗制度有相同处,也有不同处。何况猛安谋克制度当金朝灭亡后,历经元明两朝亦未实行,因之不是女真人固有的制度。

八旗制度是清太祖努尔哈赤起兵时,联合各族的一种方法。当时他和他的手下只有十三副盔甲,力量单薄。他和明兵作战,他家的奴隶投降明朝,使他非常恼火,因此必须联合别族人。怎么样联合呢?努尔哈赤想到满洲时打猎的方法,即各族人都来,每个人都拿箭,领导的人拿大箭,采用联合打围的方法,然后逐步把包围圈缩小。他想到用这个方法作为他的政治组织。《太祖武皇帝实录》说:“辛丑年(1601),是年太祖将所聚之众,每三百人立一牛录额真管属。前此凡遇行师出猎,不论之多寡,照依族屯塞而行。满洲人出猎开围之际,各出箭一支,十人中立一首领,属九人而行,各照方向不许错乱。此总领呼为牛录(华言大箭)厄真(华言主也),于是以牛录厄真为官名。”[3]八旗通志:“太祖高皇帝初设四旗。先是癸未年(1583),以显祖宣皇帝遗甲十三副,征尼堪外兰,败之。又得兵百人,甲三十副。后以次削平诸部,归附日众。初,出兵狩猎,不论人数多寡,各随族长屯塞行。每人取矢一,每十人设一牛录厄真领之。”[4]这就是努尔哈赤初设组织时,最朴素的想法。

二、八旗的名称

满洲人打猎时,凡参加者皆拿箭,此箭即牛录,指挥的人叫作额真(主)。他用这个名称,以每300人设一牛录,人逐渐多了,再把牛录之上设另一官职即扎栏(或甲喇)。人再多,又加一层组织,即固山,有扎栏额真、固山额真等官统领之。固山是对音,后来即翻译成旗,八固山即八旗。为什么叫旗呢?因为每个固山都有标帜,打个旗。“旗”字,满语并不叫固山而叫纛。

八旗的旗即等于固山,为主要单位。每一固山又以牛录为一基本单位。但先有牛录还是先有固山?过去史籍记载不同。《清太祖武皇帝实录》谈到,1584年(万历十二年)努尔哈赤看到别族有个人很能干,于是“赐以牛录之爵,属三百人,厚养之”[5]。这个记载并不可信。因为这个时候努尔哈赤本人只有五十人,盔甲二十五副,怎么会有三百人?可知这条记载是追记。固山的记载也是如此。《清太祖武皇帝实录》记载:1593年(万历二十一年),努尔哈赤“令诸王大臣等各率固山兵分头预备,部阵已完”[6]。其实努尔哈赤这时也没有那么多军队。根据历史的记载,努尔哈赤有组织地建立牛录、固山,是在1616年(天命元年)以后,八旗的组织事实上也在1601年以后才建立。有些史料记载多是追记,我们运用时需注意。

三、八旗的编制

八旗的编制分为三级:固山、扎栏、牛录,一直如此。即每300人组成一牛录,五个牛录组成一扎栏,五扎栏合为一固山,一固山应为7500人。《太祖武皇帝实录》记载说:“乙卯年(1615年),太祖削平各处,于是每三百人立一牛录额真,五牛录立一扎栏额真,五扎栏额真立一固山额真,固山额真左右立美凌额真。”[7]

这样,我们可以推算出努尔哈赤称帝时八旗的人数。据《八旗通志》所载,在1616年前后,“时满洲、蒙古牛录三百有八,蒙古牛录七十六,汉军牛录十六。”[8]共四百牛录,十二万人。如果人数再增加,只能再添牛录,而不能增第九个固山。固山就是八个,这是规定的,不能再增。

额真是主,即是头头的意思。牛录额真管一个牛录,这300人都是他的部下。后来的清朝皇帝感到这个名词不妥当,改为牛录章京。章京即管理的意思,由至上的权力改为章京,再改为汉字的佐领,扎栏额真——扎栏章京——参领,固山额真——固山按班(即大臣)——都统。从这些领导人名称的改变,亦可看出八旗制度的变化:他的权限日益缩小,地位日益降低。参领、佐领的意思是“帮助”“参与”的意思。最初还是帮助固山额真,后来“参与”“帮助”,权限更小了。

八旗制度从前到后演变很快,八旗组织也逐渐扩大。在1601年时,由一牛录扩充为四固山,到了1615年称帝之前,已由四固山变为八固山。四固山用四种旗子,旗色为黄、白、蓝、红,这个记载最早。《满洲实录》卷四:“原旗有黄、白、蓝、红四色。”[9]这是汉文次第,与《太祖武皇帝实录》记载相同。满文次第则是黄、红、蓝、白,可参见王先谦《东华录》卷一。为什么次序又有变化?主要还是随着内部势力的消长而有所改变。如代善是努尔哈赤长子,他是红旗,势力增长,把他提上去了。

由四旗变成八旗时,颜色中增加不容易,于是在原四色中出现了正黄、镶黄等八旗。《八旗通志》:“甲寅年(1614),始定八旗之制,以初设四旗为正黄、正白、正红、正蓝,增设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种为八旗。”[10]正黄旗,清人叫整黄旗,整即整幅,镶即镶边。据朝鲜《光海君日记》所载,天命六年(1612)时尚无镶边四旗,只有画龙无画龙以别之:“其兵有八部……老酋自领二部,一部阿斗尝将之,黄旗无画,一部大舍将之,黄旗画黄龙。”[11]然后才发展为镶边。

到了多尔衮死后,八旗的次序又有变化,由八旗平列变成上三旗下五旗。有了上下之别就说明有了高低。上三旗即镶黄、正黄、正白,下五旗为正红、镶白、镶红、正蓝、镶蓝。此外尚有左翼(1、3、5、7)右翼(2、4、6、8)。清朝规定凡事皆按此次序。清兵入关后,北京分成八区,河北地区的圈地,它的排列也按此次序。康熙时,按次序圈地,也有好坏,引起内部斗争。

左右翼中还有一点需要注意。清朝一般谈八旗,但《太祖武皇帝实录》中,谈到“十固山执政王”[12],另两人是谁?实际上就是八固山加上左右翼的翼长,成了十固山。太宗时修的沈阳故宫的大政殿,有十个小殿,即十执政王办公的地点。

清初初立八旗时,不分什么人,满、汉、蒙各族合在一起。后来扩充为满洲八旗、汉军八旗和蒙古八旗,合共二十四旗。这二十四旗中的人皆系旗人。旗的里面的牛录(即佐领)有两类:一为旗分佐领,一为包衣佐领,这是两种不同成份的人。旗分佐领是自由民,包衣佐领是奴隶或奴仆。佐领有一种是世袭的,叫世管佐领,一种是管家任命的,叫公中佐领。《清会典》卷85,八旗都统:

凡佐领之别有二:曰世管佐领[13];曰公中佐领[14]。世管则有勋旧[15],有优异[16],若兄弟若族人之合管者[17]、互管者[18]、滋生者[19],皆核其次数与其房族之亲疏而延以世。原管者选其才,无族谱者准以世,不及五世者为公中,数姓之互管者亦如之。世管不得人则代管,出京则署焉。凡公中之佐领,本旗之大臣管员皆与选。[20]

可见,世管即牛录中原系一姓子孙,佐领则由本族族长世袭。而公中佐领则由公家任命。清代氏族的色彩浓厚,此即一例。如果这个族长跑了,即改为公中佐领。清朝入关后,世管佐领少了,大多改为公中佐领。

四、上三旗和下五旗

为什么叫上三旗?为什么上三旗比下五旗高?就是因为在顺治以后上三旗由天子自将,而下五旗为诸王、贝勒、贝子、公等分封之地。上三旗即镶黄、正黄、正白。镶黄、正黄最初的旗主是皇太极,到了顺治也是镶黄旗;正白居于第三,是多尔衮所领之旗。多尔衮死后,统治集团内部发生斗争,正白旗也归顺治管。所以上三旗天子自将,地位高。上三旗的包衣只给皇帝服役,而不给其他五旗的诸王服役;下五旗的包衣——奴隶,只伺候诸王,而不伺候皇帝,至于其他如做官等都相同。上三旗中绝对没有亲王、郡王、贝勒、贝子。相反,这些王、贝勒等必在下五旗。

清代八旗中还有“抬旗”。抬就是高抬,由下五旗抬到上三旗。一般情况,“抬旗”都是后妃家庭。因为下五旗的包衣只伺候诸王,而后妃的包衣不好再伺候诸王,于是“抬旗”。除“抬旗”之外,还有“分旗”,由上三旗分到下五旗的。如镶红旗第三参领下第一佐领由内务府分出,即是由上三旗分出。上三旗包衣一定是在内务府。乾隆以后,因旗人太多了,不愿意在旗者可出旗。

五、旗主、旗下、旗人

八旗的旗主掌管旗,每个旗的人都是旗主下面的。旗主在清初时都是由努尔哈赤的子侄做,即和硕贝勒。他有生杀大权,甚至全旗的人都是他的奴隶。后来有亲王,即和硕亲王,下面还有多罗郡王和多罗贝勒、固山贝子等。和硕意即这一方面;多罗意即“隅”或“角”,就是一个角儿。

旗人,凡是在旗的都称是旗人。满洲人都得在旗,但在旗的不全是满洲人。旗人和满人不同:包衣中有汉人,但汉人在旗的并非全是包衣;满人亦有做包衣者,而汉人也有自由民。方苞因为《南山集》的原因,要入旗而不成。这种因犯罪入旗的,有另外名词。所以,汉人因犯罪编入旗中是当奴隶。

六、八旗的性质

从表面上看,旗中的人生下来要进行户口登记,但八旗制度不是单纯的户籍制度。因为八旗除户籍制度以外,尚有土地、财产及旗人所服的徭役,如当兵等。《清史稿·食货志》谈到的八旗的人数和牛录的数字,记载是对的。

清朝军队中有八旗兵,也有三百人一佐领;五佐领一参领;五参领一旗等,表面上与户籍相同。但八旗也不是单纯的军事制度,因为除军队以外,还要管别的。满洲制度中习惯上都是人人皆兵,但不是人人都当兵,而是指人人都有当兵义务。有任务就从牛录中平均抽调。有记载说,八旗中三丁抽一丁,是指三人中可抽一人,紧急时还可能三丁抽二,无事时可能三丁一个不抽。

八旗制度也不同于一般的行政机制:它可以直接处理本旗的事情,而不象中央机构那样,不直接处理事件;它与地方机关也不同,因地方需要遵守中央的政策。八旗制度对本旗的钱粮要管,而刑名不管,转给别人。

八旗制度是临时的、逐步发展的。刚一建立的机构,是在一个盟主下面的几个氏族联盟。以后越来越大,与原意就不同了。从努尔哈赤以后,皇太极、顺治、康熙,一直到雍正,对八旗制度都有改变。原来氏族制成分逐渐减少,使八旗逐步成为封建王朝下特殊的、民族自己自治的组织。自治的限度也逐渐缩小,到跟旁的民族差不多时,八旗就逐渐废止了。然而,八旗制度并未发展到最后阶段,就已爆发辛亥革命。

八旗制度在经过一系列改革中,有一系列的斗争发生。入关前内部就有不同意见,与其他氏族也有斗争,下面举几个例子:

努尔哈赤与其子褚英意见不合,与他的弟弟舒尔哈齐不合,皇太极与其堂兄阿敏不合。这些矛盾都是因为太祖、太宗站在盟主的立场,要提高他们的权力,把大权集中在皇帝手中造成的。而其他的旗,想尽力保持各自的权力,不把权力交给皇帝,产生一系列斗争。每经过一次斗争,皇帝的权力就增加一次,等于封建的成分增加一分,而其他的、分散的氏族的奴隶主成分则削弱一分。八旗制度与其他的制度不同,每个旗都拥有人口、土地,甚至在开始时还有自己的法律,本旗的人民还要服徭役,土地、财富、人口都要八家均分,俨然形成一个独立的王国。这种情况在皇帝看来,都认为是不妥当的,主张逐步取消。

从清朝入关后,发生了两次异常的情况:1644年—1650年,这时清朝出现了贵族统治,皇帝无权,是个空架子,发号施令全是贵族。这个阶段对皇帝威胁很大,因此皇帝与贵族的矛盾避免不了。到了1662—1669年,这8年间又出现了元老统治,旗的力量很大,不用贵族仍须用元老,皇帝仍然无权。在全国真正由皇帝直接统治是在1669年以后。清朝皇帝直接统治后,为了保证满族统治者的优越地位,仍然给予旗主有无限权力。因此在清朝设有八个世袭罔替的亲王或郡王,一直到清亡为止。

一般地说,清朝的亲王儿子必封郡王,郡王儿子必是贝勒,即要“降袭”。但只有八个王系“世袭罔替”,子孙永远是王。这八个王即俗话说的铁帽子王。这是八旗旗主的痕迹。八个帽子王即:礼亲王、睿亲王、豫亲王、肃亲王、郑亲王、承泽亲王、克勤郡王、顺承郡王。还有以后的铁帽子王:怡亲王、恭亲王、醇亲王、庆亲王,这都是因为特殊关系而被封为铁帽子王的。

七、八旗制度的演变

努尔哈赤建立八旗制度是逐步增加的。到天命七年(1662),努尔哈赤还强调凡战争所获或其他权利,皆八家均分。“尔八人(指八旗旗主)可为八固山之王,如是同心干国,可无失矣”;“若面君时,当聚众共议国政,商国事、举贤良、退谗佞,不可一、二人至君前。”[21]同时,努尔哈赤也没有准备一定要称帝,这从《东华录》中“太祖初未曾有必成帝业之心,亦未曾定建储继立之议”[22]可以得到证明。《武皇帝实录》中也说:“八固山王中有才德受谏者,可继我之位;若不纳谏、不遵道,可更择有德者立之。”[23]

皇太极继位后,感到八旗均分的办法对皇帝不利,所以他采取办法逐步将八旗权限缩小。当时旗主势力大的是代善、莽古尔泰、阿敏等人,他们和皇帝一起见群臣。天聪五年(1631)时,皇太极把四人朝见群臣的办法逐步取消,最后仅代善一人,代善本人也取消了。朝见群臣由四人改为三人、二人、一人,八旗旗主的权限又缩小一步。崇德元年(1636),皇太极又规定,旗主见旗官只限定在元旦或其生日,朝见时也只限本旗旗官,权限又有缩小。入关后,到顺治八年(1651)后,八旗已分为上三旗和下五旗,上三旗的地位更高了,已如前述。康熙初年,实际上是元老政治,各旗主还有力量,但已不能干预本旗事务,事情交都统管,王公不得过问,权力更低。康熙五十七年(1718)又规定外旗王公可至它旗整顿,同时还用他的儿子做王公,以削弱其他王公的权力,打破了传统规定。雍正即位后,王公都做都统,都统是普通官吏,国家可随时任免;以前旗人到外省做官,必须得到旗王公的允许,有事要向旗王公随时报告,雍正后也取消了;一般旗务也由御史掌管稽查;过去王公可在本旗自由挑选跟从,这时也不允许了;同时还有明令,规定旗下庄人不许对旧主效忠,而要对皇帝效忠。到雍正三年(1725)把八旗财权也缩小,由本旗管理房产改为互相管理,旗王公的房产权也被剥夺。最后,八旗在礼法上也有变化。原来旗主死,旗下官及该旗之人都要穿孝。到雍正四年(1726)规定,旗人不许为旗主成服,必须得到皇帝的允许方成,连礼节上的虚荣也没有了。

八旗制度逐步发展、演变,最后须符合统治者的需要为止。有人认为,努尔哈赤创立八旗制度时,有他的一套理想,有一套制度,后来因为他的子孙破坏,才弄到如此地步。我们意见相反。努尔哈赤开始并无理想,只是适应需要。到了后来封建专制主义发展,更使八旗制度适应这种发展的要求。

八、旗人的权利与义务

八旗未入关前,旗人的徭役很多。天聪八年(1634),一些汉官降清,认为满洲执政对他们不平等。皇太极为此作一说明:

且满洲之偏苦于汉人者,不但三丁抽一也。如每年牛录出守台人八名,淘铁人三名,铁匠六名,银匠五名,牧马人四名,固山下听事役二名;凡每牛录下,当差者十有四家;又每年耕种以给新附之人;每牛录又出妇人三口;又耀州烧盐;牧猎取肉;供应朝鲜使臣驿马;修筑边境四城;巡视边墙;守贝勒门;又每牛录派兵一名,防守句骊河;每牛录设哨马两匹,遇有倒毙,则均摊买补;征瓦尔喀时,每牛录各喂马二三匹从征;又派摆牙喇兵十名,兵丁二三名,往来驰使;差回又令喂养所乘马匹,遇有各国投诚人来,拨给满洲见住屯堡房屋,令满洲展界移居;又分给粮谷,令其舂米纳酒,每年猎取兽肉,分给新附之人;发帑金于朝鲜,贸易布匹,仍合满洲负载,运送边城;又有窖冰之役:每年迎接新附之虎尔哈,于教场看守貂、猞猁狲等皮,兼运送薪米;朝鲜、蒙古使至沈阳,摆牙喇章京各出入一名,逐日运给水草,夏月至,更有运给水草之役;又每年采参,负往朝鲜货卖,每固山以一户驻英格地方,巡缉盗纵;又一户驻沈阳渡口,看守船只,此皆满洲偏苦之处,若不向尔等详切言之,尔等亦未必深信也。[24]

从皇太极这一段话中,说明当时满洲人的徭役负担相当重。

由于当时是八旗制度,凡是有事或庆祝等费用,由八家共同分担;房舍、衣服、被褥皆八家公分;地有旱灾,由几家共同赈济,因此,旗人生活很苦。尤其是入关前,旗人的义务多,徭役剥削重。这种情况到入关以后大大改变,旗人处处受优待。任何旗人都有口粮,按规定十岁以上均有全份口粮,五至十岁可获半份,关外给口粮三斗六升,关内有不同。北京一般给米,同时如担任其他职务,如当兵,尚有兵的口粮。

八旗人除当兵外尚有其他工作,也可参加考试。旗人考试也有变化。最初,顺治八年(1651)时规定,旗人可另行出榜,考中较易:

始顺治八年,……取入顺天府学,会满洲、蒙古、汉军,以三百人为额。乡试取中百二十名,清、汉文随其所习,惟汉军从汉人例。壬辰(顺治九年,1652年)、乙未(顺治十二年,1655年),廷试满洲进士各五十人,别为一榜。[25]

到顺治十四年(1657),又“停八旗考试”。到康熙六年(1667),又“复考试,与汉科举同场同榜”[26],但仍有优待,录取名额较宽。雍正时,最多增加到二十多名。后来也有旗人状元,如同治的丈人崇绮。此外,还有翻译考试,“翻译考试始康熙十年(1671),令八旗监生考试授官。雍正二年(1724)开满洲翻译科;九年(1731)开蒙古翻译科;以理藩院官辅用。至乾隆四年(1739),始行翻译会试,以主事等官用”[27]。考试内容是把满文翻译成汉文,这中间也有举人、进士,不过地位低一点,考试也容易。旗人也可以有其他仕途,如到各部当笔帖式(抄写),或挑去当侍卫,这些都是选拔的,不一定非考试不可。

在清朝官吏中,虽然满汉比例相同,但旗人升迁快得多,处处优先录用。还有几种官吏,按规定必须旗人做,如财政上的官,汉人不能做,只旗人做,这也是对旗人的优待。

九、旗人的人口

这里有几个数字,可以大致推算旗人的人口。《八旗通志》:“甲寅年(1614),始定八旗之制,……时满洲、蒙古牛录三百有八,蒙古牛录七十六,汉军牛录十六。”[28]合计共四百牛录,共十二万人。但这个数字并不可信:1.这个数字只此书有,其他更早的书如《太祖武皇帝实录》及《满洲实录》均不载。2.天命四年(1619)八月,察哈尔林丹汗与努尔哈赤书中,曾有“统四十万众蒙古国主、巴图鲁成吉思汗,问水滨三万人满洲国主英明皇帝安宁无恙耶”[29]之语,努尔哈赤很生气。他只驳斥蒙古当时没有四十万人,而只不过三万人而已,而不敢辩满洲三万人之非,只好说,“吾国即不若尔之众,吾力即不若尔之强”[30]。说明当时满洲不超过三万人。3.天命三年(1618)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伐明,只“率贝勒大臣,统步骑二万”[31]。假如他这时有十二万人,三丁抽一,也应出兵四万,说明这时没有十二万人。4.1614年时尚没有汉军旗。但也不能说这个数字毫无根据。一种可能是后来天聪年的数字,另外,三百零八牛录的数字可能正确,大概这时候有九万人左右。

第二个数字是《大清会典》的。《大清会典》卷九五,记乾隆二十三年(1758)八旗人数:满洲八旗有牛录六百七十九;蒙古八旗有牛录二百二十一;汉军八旗有牛录二百六十六,合计一千一百六十六牛录,三十四万九千八百人。

第三个数字是嘉庆十七年(1812)。王庆云《熙朝纪政》卷三《纪旗人生计》,附引《嘉庆会典》卷十二:“户部南档房,每三岁稽八旗之个数以闻,嘉庆十七年,在京并各省驻防满洲二十二万二千九百六十八;蒙古五万五千六百三十九;汉军并内务府及五旗包衣十四万三千五百五十四”,[32]合计共五十五万二千二百一十七人。

入关后八旗人口滋生较快。人口多,口粮也增加,八旗生计的问题更加突出了。

十、八旗的生计

入关后的旗人,腐朽寄生,不爱劳动。这些人大致有如下弱点:

1.不善于谋生。这些人大多不从事劳动,又不善于经营。《熙朝纪政·纪旗人生计》,“盖旗人不善于谋生,又悍仆、豪奴、衺民、驵侩,导之纵暴以为利,故履烦朝廷之禁约”[33]。

2.不置产业,有钱随手乱花。雍正五年,世宗曾谕管理旗务王大臣说:“从前皇考(指康熙)轸念兵丁效力行间,致有债负,曾发帑金五百四十万两,一家赏致数百。未闻置有产业,一二年间荡然无余。其后又赐帑金六百五十余万,亦如前立时费尽。”[34]

3.入手妄用。雍正常说:“朕即位以来,赏给八旗兵丁一月钱粮者数次,每次三十五六万,入手妄用,不十日即为乌有。库帑为国家正项,百姓膏脂,其可无故滥行赏赍!若不将恶习涤除,朕即有加恩之意,亦不可行也。”[35]

4.不知爱惜财物。到了乾隆时,乾隆元年(1736)也曾上谕说:“朕因旗兵寒苦者多,借给库银应运,自应仰体朕心,樽节以为久远之计。乃闻领银到手,不知爱惜,而市肆将绸缎衣物增长价值,以巧取之。”[36]

5.炫于鲜衣美食。乾隆元年(1736)谕曰:“大抵其人狃于挥霍,炫于鲜衣美食,经商逐利,不待禁而不能。”“八旗从前风俗,最为近古。迨承平日久,生齿日繁,渐即奢靡。……旗人贫乏,率由于此。”[37]

由于以上原因,统治者曾想出许多办法,解决旗人生计问题。其办法有:

1.凡旗人因贫乏将旗地典卖者,由公家出钱赎回。雍正七年(1739)、乾隆十四年(1749)三次动支内部银两,照原价赎回典卖与民地亩(官赎八旗地亩)。

2.不断赈济旗人。入关不久,统治者即对八旗贫民进行赈济。顺治十年(1653),赈给“每佐领下布六十匹,棉六百斤,米百石,汉军半之。旋每赈增米至三百石”[38]。在此以后,几乎每年均有接济。康熙三十年(1691),偿还八旗兵丁债负,以后许官银借贷,派大臣管理。康熙四十二年(1703),由国家成立官库借贷,是年“贷给帑金六百五十五万余两”[39]。到了嘉庆十七年(1812)以后,年终加饷一个月,“久以为例”[40]。但旗人生计仍是问题。因为只靠以上办法都是消极的,(旗人)更不愿生产。道光以后,曾设法叫他们回关外屯垦,收效亦不大。直到清末,八旗生计问题始终存在而未解决。

1962年在北大讲课记录稿,郑克晟整理,原载《及时学人谈丛》)

【注释】

[1]《金史》卷44,《兵志一》,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992页。

[2]《金史》卷46,《食货志一》,第1031页。

[3]《太祖武皇帝实录》卷2,辛丑年,潘喆、孙方明、李鸿宾等编:《清入关前史料选辑》(第一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321页。《太祖武皇帝实录》原本由1932年由故宫博物院铅印,现我无法找到。而《清入关前史料选辑》中所收《太祖武皇帝实录》正好是根据故宫博物院本而来,故暂以此代。

[4]鄂尔泰等修:《八旗通志》卷之一《旗分志》,《文渊阁四库全书》,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664册,第2页。

[5]《太祖武皇帝实录》卷1,甲申年六月,潘喆、孙方明、李鸿宾等编:《清入关前史料选辑》(第一辑),第309页。

[6]《太祖武皇帝实录》卷1,癸巳年九月,潘喆、孙方明、李鸿宾等编:《清入关前史料选辑》(第一辑),第317页。

[7]《太祖武皇帝实录》卷3,乙卯年十一月,潘喆、孙方明、李鸿宾等编:《清入关前史料选辑》(第一辑),第334页。

[8]鄂尔泰等修:《八旗通志》卷32,《兵制志一》,《文渊阁四库全书》,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664册,787页。

[9]《满洲实录》卷4,《清实录》(第一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83页。

[10]鄂尔泰等修:《八旗通志》卷32,《兵制志一》,《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64册,787页。

[11]《光海君日记》卷58,光海君十三年九月戊申,韩国国史编纂委员会编刊1961年版,第30册,641页。

[12]《太祖武皇帝实录》卷3,天命四年十一月,潘喆、孙方明、李鸿宾等编:《清入关前史料选辑》(第一辑),第359页。

[13]凡因祖父宜力所得佐领,及伊祖父带来之人编为佐领,或初编佐领即令承管积有数辈者,皆为世管佐领。

[14]凡无根由佐领,初编时即非一姓承管者为公中佐领。

[15]国初功臣以来之人编为侄领,或因功得赐户口,皆为熟旧佐领。

[16]立佐领之人著有劳绩,或承管之人著有劳绩,作为优异世管佐领。

[17]兄弟同带来之人编为佐领,及族人合编之佐领,皆令其世管。

[18]原立佐领之人有亲子孙而让亲兄弟子孙,亲伯叔子孙,亲伯叔祖子孙,及远族人均有分者,谓之互管。

[19]因丁多分编者为滋生佐领,又有将半分佐领二合为整佐领一,现滋生为二者亦如之。

[20]鄂尔泰等修:《八旗通志》卷32,《兵制志一》,《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64册,第787页。

[21]《太祖武皇帝实录》卷4,天命七年三月,潘喆、孙方明、李鸿宾等编:《清入关前史料选辑》(第一辑),第374-375页。

[22]王先谦:《东华录》,《天聪一》,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1册,第50页。

[23]《太祖武皇帝实录》卷4,天命七年三月,潘喆、孙方明、李鸿宾等编:《清入关前史料选辑》(第一辑),第374页。

[24]王先谦:《东华录》,《天聪九》,第1册,第107页

[25]王庆云:《熙朝纪政》卷1《纪满洲科举》,北京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34页。

[26]王庆云:《熙朝纪政》卷1《纪满洲科举》,第34页。

[27]王庆云:《熙朝纪政》卷1《纪满洲科举》,第34页。

[28]鄂尔泰等修:《八旗通志》卷32,《兵制志一》,第664-787页。

[29]王先谦:《东华录》,《天命三》,第1册,第34页

[30]王先谦:《东华录》,《天命三》,第1册,第35页。

[31]王先谦:《东华录》,《天命二》,第1册,第25页。

[32]王庆云:《熙朝纪政》卷4,《纪旗人生计》,第199页。

[33]王庆云:《熙朝纪政》卷4,《纪旗人生计》,第197页。

[34]王庆云:《熙朝纪政》卷4,《纪旗人生计》,第197页。

[35]王庆云:《熙朝纪政》卷4,《纪旗人生计》,第197页。

[36]王庆云:《熙朝纪政》卷4,《纪旗人生计》,第197页。

[37]王庆云:《熙朝纪政》卷4,《纪旗人生计》,第198页。

[38]王庆云:《熙朝纪政》卷4,《纪旗人生计》,第197页。

[39]王庆云:《熙朝纪政》卷4,《纪旗人生计》,第198页。

[40]王庆云:《熙朝纪政》卷4,《纪旗人生计》,第19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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