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森:皇权专制政制下中国市场经济的周期性兴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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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森 (进入专栏)  


四、清代中国市场经济的兴衰与近代工商业的萌生与发展


1、从清初经济的恢复到康乾盛世时期市场经济的繁荣

1644年满清入关定鼎北京后,为了巩固其统治,清王朝采取了“与民休息”、“轻徭薄赋”以及促进并保护商品贸易等措施,力图在明末清初的战争废墟上恢复经济。这实际上为一个以小农生产为主的前现代社会基础上的市场经济的扩展,提供了相对合宜的社会环境。结果,在无重大战乱和社会相对稳定的近百年时间里,中国的市场贸易又自发成长起来,到康乾盛世时期——尤其是康熙年间后期到乾隆年间中期,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又趋于鼎盛。除了这段社会相对稳定时期市场经济的自发成长外,清政府所采取的有利于市场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大致如下:

首先,清朝政府鼓励垦荒,促进农业的发展,以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顺治初期,为了恢复被战争摧残得残破不堪的经济,清政府采取了许多措施来发展农业生产,包括数次颁布垦荒的命令。对无地农民开垦荒地,清廷“永准为业”,承认并确保他们的产权和使用权。在招民垦荒的过程中,清朝政府还给垦荒者提供必要的耕牛、种子、口粮和贷款,之后分期缴回。此外,满清朝廷还把垦荒多寡作为各地官员政绩考核的标准。按照梁方仲的估算,在顺治十八年(1661年),全国的耕地面积为5.75亿亩;到了嘉庆十七年(1812年),全国的耕地面积则达到了近7.89亿亩,增加了2.14亿亩。除耕地面积扩大外,单位面积上的农产品产量也有很大提高。耕地面积的扩大和单位面积产量的提高,促进了商品粮的贸易和流通。棉花、烟草、花生、桑树、茶叶等农业经济作物的大面积种植,也刺激了相关手工业的发展,并促使全国范围内商业网的建立,从而为各地商品流通创造了物质条件和社会环境,以致长途贩运十分发达。

其次,鉴于明朝倾覆的历史教训,为了在立国后恢复农业和刺激工商业的发展,清朝政府对农业和工商业均采取减免税额的办法,对各省荒地减免税粮,对遭兵荒、水旱等灾荒地区的税粮,也予以减免。同时,清朝政府还废除了明代的工匠制度,解放了手工业者的匠籍身份,“令各省俱除匠籍为民”,并免除手工业者的徭役。尤其是在清朝政府在采取地丁合一税制后,一般只征收钱粮,不再有丝绢纺织品之征。官府所需的布匹和官局织造需要的丝织原料,也以市价向布商和丝商购买。这些措施对促进清初经济的恢复和市场经济的自发成长,无疑有一定的作用。纵观整个清朝267年的统治,除清初和清末战争、平叛和对外赔款的需要外,民众的税负是比较轻的,相应地政府的财政支出占整个国民经济的比重也不大。从税制上来看,在清初,为了筹集军饷来稳固其统治,清政府采取“天下田赋,悉照万历年间则例征收”政策,并仍然采取明代田赋和丁赋分别征收的办法。然而,到政权稳固下来之后,清朝改为“摊丁入亩、地丁合一”的税收制度,并曾在康熙五十二年(1713)由皇帝下诏提出“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的著名税收政策。自清初废匠籍,到实行摊丁入亩的税收制度后,清政府也把匠班银并入田亩征收,一般不再采取征收纺织品的形态,从而使工匠的税收负担也明显减轻,从而有利于手工业的进一步发展。另据美国华裔史学家徐中约先生的研究,“在顺治朝(1644-1661年),清廷的岁入约为2,800万两;康熙朝(1662-1722年),约为4,000万两;而乾隆朝(1736-1795年)岁入在4,300万两-4,800万两之间”。考虑到中国人口和耕地面积均有大幅度的增长,这一时期民众的税收负担几乎没有增加,甚至还有所减少。清廷的低赋税政策,显然有利于民间经济尤其是市场经济的发展。结果,到康乾期间,中国的棉纺织业、丝绸业、陶瓷业、制茶业、制醣业、造纸业、冶铁业、造船业逐渐发展起来。中国市场经济经历了康熙和雍正时期的恢复和发展,到乾隆中期,已臻鼎盛,以致于一些研究清代经济史的学者认为,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到达了一个“高峰时期”,“这时商品流通的条件,随着商品经济的发达而日臻完善,远非昔日可比”。

第三,在清代前期,朝廷在缩小官营手工业的范围和规模的同时,对所有官营手工业的工匠均采取雇募制的方式,“按工给值”(《皇朝文献通考》卷二),“按件给工价”(《苏州织造志》卷五)。清政府还放宽了对民间经营的手工业的限制。例如,尽管清初朝廷鉴于明代矿税之害和畏惧流民聚集矿区闹事而对采矿业采取一段时期的封禁政策,但在其政权稳固下来后,清政府吸取了明代官营矿冶扰民的教训,放宽了对民间经营矿冶的限制,一般只征税,而不再干预其生产。除了一段时期对金银矿进行官采并实施民间禁采的政策外,对于其它矿产,清政府准予各地“任民采取”,即采取比较放任的政策,只征收一定比例的矿课。对四川的井盐,清政府也采取了同样的宽容态度。在清代以前,四川井盐业的井灶皆由官置,采取由官府“募灶丁煮盐办课”的经营方式,盐的运销也由官府控制,由官府专卖。自清初开始,四川井盐就任民间自由开采,政府只就井灶、盐引征税。

第四,为了促进商品交易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清廷制定了一些保护市场竞争的法律法规,如规定“凡占据市行,与民争利”者,“定置重典”(《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765)。除了在立法上对保护市场贸易和竞争做出一些制度性的规定外,清廷还根据市场发展的需要在大市镇派驻机构和官员管理市场,保证市场运行秩序,并统一度量衡,打击制造贩卖伪劣商品者,从而为商业经营和贸易创造了一定的合宜环境。不仅如此,清政府还修道路、建桥梁、疏河道、建驿站,为全国的商品流通提供一定的交通便利,以致于“相对于前代而言,清代的水路交通和陆路交通都比较通畅。水、陆两系交通的主要干线都由国家各级官府负责管理和维修”。

最后,应该指出的是,尽管满清统治者对国内工商业的恢复和发展采取了许多有利的鼓励政策和措施,但是为了维持其政权的安全,以防国内的反清复明势力与在台湾的明朝旧臣郑氏的来往,清初曾采取了非常严格的“禁海”和“迁海”政策。顺治十二年(公元1655年),清廷开始禁海,次年六月正式禁海:一方面,“严禁商民船只私自出海,有将一切粮食货物等项,与逆贼贸易者,或地方官查出,或被人告发,将贸易之人,不论官民,俱行奏闻正法,货物入官。……地方保甲通同容隐,不举报,皆论死”;另一方面,“不许片帆入口,一贼登岸”(《清世祖实录》卷一〇二)。顺治十八年(1661年),清廷又下令沿海居民内迁。到康熙三年(1664年),沿海居民被迫再迁、三迁,从福建“迁及广东、浙江、江南、山东、北直五省之界”。清初的禁海令,显然阻碍了清初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尽管当时仍然有官方的“朝贡贸易”和民间的走私贸易,但对清初市场经济发展的整体而言,显然是不利的。直到康熙二十二年(公元1683年)统一台湾后,清廷才在次年下令开海禁,对外贸易才开始发展起来。广东、福建、浙江、江苏的对外贸易也随之有了很大发展,“江海风清,梯航云集,从未有如斯之盛者也”(《乾隆浙江通志》卷八十六)。对于清代前期中国的海外贸易,我们下面还要专门谈到。

在相对和平的社会环境下市场经济的自发成长,加上清政府所采取的上述几项鼓励经济发展和商业贸易的政策,导致了康乾盛世期间市场经济70余年的繁荣。许多学者均注意到,从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到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中国市场经济曾出现了一个高度发展的繁荣时期。

首先,从经济总量上来看,经过康乾时期130余年的经济恢复和增长,到18世纪末的嘉庆初年,中国无论GDP总量,还是人均GDP,均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例如,瑞士经济史学家拜罗克就曾估计,在乾隆十五年(1750年),中国的制造业总产值占当时世界总量的比例是32.8%(而当时欧洲制造业的总量才占世界的23.2%),是法国的8.2倍,英国的17.3倍。到1800年,即乾隆驾崩的第二年,中国的制造业占世界总量的份额则上升到33.3%,依然超过欧洲总量的5个百分点,为当时英国和法国的7.8-7.9倍,俄罗斯的6倍,日本的9.5倍。值得注意的是,经济史学家麦迪森曾对拜罗克的上述历史估计数字持怀疑态度,甚至说他完全杜撰了历史,但尽管如此,麦迪森对清代前期中国的市场经济发展水平同样也给予了很高的估计。譬如,在《世界经济千年史》一书中,麦迪森就表明,“19世纪之前,中国比欧洲任何一个国家都强大。……14世纪以后,虽然欧洲的人均收入慢慢超过了中国,但是中国的人口增长更快。1820年时,中国的GDP比欧洲及其衍生国的总和还要高出将近30%”。

对拜罗克和麦迪森的这类大范围、多国家和长时段的历史估计数字,虽然我们今天不能尽信,但是他们的研究和估计至少从一些方面反映出了清代前期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情况,且在尚缺少精确历史统计数字的情况下,通过这些估计数字,我们至少可以大致把握某一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中整体经济发展的大概情况。除此之外,从国内明清经济史的零散研究数据中,我们同样也可以从某些方面确信清初至乾隆末年中国市场经济的大致走向和发展脉络。譬如,现有清代经济史研究的一些文献表明,在顺治十八年(1662年),中国的丁数为1900万,按每户一丁五口来推算,这时中国总人口还不到一亿;但是,到乾隆六年(1742年),中国的人口就增加到了1亿4千多万;到乾隆四十八年(1784年),中国的人口已经达到2亿6千多万;到乾隆五十五年(1791年),中国人口已经超过3亿。在人口快速增加的同时,中国的耕地面积也不断增加。据《清世祖实录》的记载,在顺治八年(1652年),全国的耕地面积仅为2.9亿亩(仅为明万历年间的40%左右,这其中可能有漏报之处),在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已经达到7.2亿亩。在雍正、乾隆年间,清廷又继续鼓励向山区、口外、边疆如新疆、内蒙、东北、台湾等地拓垦,进一步增加了中国的耕地面积。按照许涤新、吴承明等的估计,在清朝嘉道年间,中国的耕地面积甚至达到11-12亿亩。因而,单从人口和农业增长来判断,在康乾经济繁荣期,中国的综合经济实力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应该是没有任何疑问的。

由于社会的相对稳定、清廷对工商业和采矿业的相对宽松的管制和激励政策,加上垦地拓荒后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为康熙末年到乾隆中后期中国工商业的自发成长,蕴生了合宜的环境,随之,整个社会经济趋于繁荣,城镇手工业、商业和海外贸易均逐渐发展起来。从手工业来看,除官营的铸币业、织造业和瓷器官窑有一定的发展外,民营手工业发展尤为突出。譬如,就丝织业来看,到乾隆时期,江宁已有3万张织机,苏州1万余张,盛泽、杭州等地也多达数千张。除江苏、浙江外,广东、四川、福建、陕西、山西、河南以及山东的丝织业都有一定的发展。一个非常值得注意的历史现象是,在这一时期,民间丝织业向城镇集中,不但加速了这一时期的城镇化进程,而且其生产过程的社会分工也日益深化和细密,一些工序独立出来,形成了专业化生产。清代前期的棉纺织业也发展很快,不但在江南的松江、太仓、苏州及其周围城镇形成了一批从事棉纺织、棉花加工和棉布贸易的专业市镇,而且在北方的山东、河南、直隶,乃至西南部的四川、湖南、湖北、贵州的棉花种植、棉花加工和棉纺织业也逐渐发展起来,并在康乾经济繁荣时期形成了全国性的棉布贸易网络。除纺织业外,在康乾盛世期间,中国的农产品加工业,如制茶业、制糖业、榨油业、酿酒业、造纸业、制烟业等也有很大发展。正如上面已经提到的那样,由于这一时期清政府采取了较为宽松的经济政策,采矿业、制盐业和陶瓷业得到了迅速发展。据有关专家研究,从康熙五十一年到雍正三年(1712-1725年)每年的采矿厂稳定在60多到70厂左右,到雍正十一年(1733年)则上升到158厂;到乾隆八年(1743年)上升到204厂,到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则多达313厂。随着采矿冶炼业的发展,铁器制造业(如佛山铁业,苏州、上海等地区的铁器制造,四川、山西、陕西、湖南、山东等省的铁业)也逐渐发展起来。尽管与前朝相比,清代前期制铁业的加工工艺和制造方法没有多少改进,但是仍然出现了一些规模较大的作坊。与制铁业相似,当时的造船业也有一定的恢复和发展。

清代前期农业中经济作物的增加和手工业的发展,自然与商业和国内贸易的发展密不可分,或者说互为条件。棉花、蚕丝、烟草、花生产量的增加,加上田赋的货币化和人口的增加,这些因素均有利于农产品的商品化,从而促进了棉纺业、丝织业、制盐业、制铁业的发展和全国销售网络的形成。清代前期自然经济条件下国内商品贸易和流通网络的形成,也促使了一些专业化城镇开始出现。在雍乾时期,一些工商业大城市开始形成。当时,除著名的北京、佛山、汉口、苏州这“天下四聚”(《广阳杂记》卷四)外,还有南京、扬州、杭州、广州、重庆、芜湖、淮安等重要的商业贸易都市。在北方,除北京外,天津、开封、临清、济南、张家口等商业城市也十分繁荣。这一时期,一些著名的商业和贸易城镇也大批出现。除著名的朱仙镇、景德镇、佛山镇这些专业商业贸易中心外,还有丝绸业巨镇南浔、乌青、震泽、菱湖、濮院,绵织业和布匹转运城镇新泾、朱泾、枫泾、南翔、高县(山西曲沃),粮业巨镇枫桥、黎里、平望、长安(浙江海宁)、阿城(山东阳谷)、枞阳(安徽桐城)、邵伯(江苏扬州)、鱼洞(四川巴县)等等。康乾时期的这些商品制造、销售和转运的巨镇如此众多和发达,以致于一些研究明清经济史的学者认为,在这一时期,许多地区(尤其是在江南地区)市镇星罗棋布,“差不多每隔十里就有市,每隔二三十里就有镇”;“雍、乾时期的城市和市镇,无论从城建规模、人口结构、商品交换等方面看,都有较大发展”。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时期许多综合和专业市镇的发展,是由于经济的因素即商业的发展而“自下而上”地形成的。

康乾时期中国市场经济的自发成长,一些商品的全国性市场贸易网络的形成,以及商业都市和专业化商品贸易市镇的大批出现,也导致了一些著名商帮的形成,如在这一时期形成的晋商、徽商、陕商,以及宁波商帮、洞庭商帮、山东商帮、江右商帮、龙游商帮、福建商帮、广东商帮这“十大商帮”。这些商帮还在一些商业都市建立会馆、公所,有的商帮还在明代“贷金制”、“伙计制”的基础上实行过“股份制”(股俸制)。随着康乾时期市场贸易的扩大和商帮的出现,一些典当、钱铺、账局以及票号、钱庄等民间金融机构亦应运而生,后两者在嘉道时期(1796-1850年)繁盛发展起来。

康乾盛世时期——尤其是从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到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期间——中国国内市场经济的自发成长,也推动了这一时期中国对外贸易一定程度的发展。从顺治十二年到康熙二十二年(1655-1683年),满清政府实行非常严格的海禁,在康熙五十六年到雍正五年(1717-1727年)也实行过部分海禁,并在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撤销了泉州、宁波、松江三个海关,实行“一口通商”、“防夷五事”的政策。除这三个时期外,清代前期中国的海外贸易还是有一定的发展。根据童书城的研究,乾隆时期开放给中外商人进行贸易的大大小小的港口有100多处,如广东有5大总口及43处小口,福建有20余处,浙江有15处,江苏有20余处。北方有天津,还有山东的登州、辽东的牛庄等港口。除此之外,山东、河北、辽宁的港口的“轻舟”贩运也十分活跃。据此,童书城发现,“当时虽然政府规定是广州、泉州、宁波、松江四口通商,但实际上中国整个沿海的大小港口都是开放的”。

如此多的港口开放和海外贸易,世界各国和地区的商人纷至沓来。中国进出口的商品也不断增加。这一时期,中国除出口茶叶、生丝、土布、瓷器和丝织品外,还大量出口各种文具和日用品;反过来,中国则进口黄铜、白银、香料、海产品以及一些海外珍奇制品。从外贸总量上来看,据彭雨新的研究,从雍正七年到乾隆二十一年(1729-1757年),福建的对外贸易量约为22747万两白银,到乾隆五十三年至嘉庆二年(1789-1798年),则增长到51290万两,增长了一倍多。另据黄启臣的研究,清政府放开海禁后80年的对外贸易的增长,仅通过广州海关的海外贸易总量就达到422717万两,是乾隆二十二年前4个海关贸易总值40821.6万两的10倍以上。另据许檀教授的研究,在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清朝沿海诸关的税额仅18.2万两,并且只占全国关税总额的14.9%;到乾隆十八年(1753年),这一数字则增加到103.2万两,占全国关税总额的22.5%;到嘉庆十七年(1812年),清朝沿海诸关的税额则进一步增加到177.5万两,占全国关税总额的36.9%。这些数字足以说明这段时期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基于上述史料,近些年一些研究清代经济史的学者大致趋向于认为,尽管在清代前期满清政府实行过几次海禁,并在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撤销了闽、浙、江三海关,并且在对外贸易管理中实行过种种限制(如采取特许“洋行”——广州的“十三行”——经营外贸的制度),但康乾期间中国的对外贸易还是“以不可抗拒的势头”发展起来,“其规模和贸易总值远远超过前代,达到了新的高度”。

最后应该指出的是,从现有史料来看,尽管康乾盛世期间中国的人口、耕地面积、经济总量,以及国内市场交易和海外贸易总量均超过前朝,但是,从市场的分工和深化程度、手工业技术和制造业水平,以及手工业商业组织和交换形式来看,清代中国与前朝尤其是明朝中后期市场经济繁荣时期相比,并没有多少实质性的变化和演进。这一时期中国市场分工和深化的程度,大致重复了明朝中后期市场经济自发扩展的格局和水平,而嘉庆、道光时期的经济萧条,又似乎重演了万历末年到崇祯年间的情形。明清时期中国市场经济的两次周期性兴衰,正好说明了皇权专制制度下市场经济自发成长总是难能超越制度局限,或者反过来说,中国传统社会中的政治与法律制度安排终究不能孕育出并确保现代市场秩序的自发成长和良序运行。由此来判断,那种认为没有近代以来西方科学技术、社会理念以及近现代法律与政治制度的传入,中国也能自发走向现代市场经济的观点,现在看来仍然值得怀疑。


2、从嘉庆、道光年间的腐败普遍化和市场经济的衰颓,到咸丰朝外国列强的入侵和社会动乱

康乾时期中国市场经济的自发成长,到乾隆朝晚期似乎已经达致其极限。国内外研究清史和清代经济史的专家有一个大致共识是,到乾隆末年,大清王朝已经走过了它的巅峰,并且已经埋下了嘉道年间政治衰朽、经济萧条和社会动荡的种子。究其原因,我们会发现,与明代中后期的情形几乎一样,这完全是传统中国社会的皇权专制政制架构下王朝兴衰更替的一轮历史重复:政府官员的贪腐普遍化以及社会财富向官家望族的急剧集中,最终导致了王朝的衰朽和社会的动乱,并进而导致市场经济秩序的衰败。

据徐中约、李龙潜和张玉芬的研究,在乾隆朝的最后20年,朝廷上下和各地官吏已普遍腐败。在清代历史上,最著名的贪官便是乾隆后期的大学士和珅。自1775年受乾隆垂青而擢升为户部侍郎和军机大臣后,和珅贪腐达二十余年之久,并运用自己掌控的大权恣意聚敛财富,以至到嘉庆朝初年,和珅个人拥有当铺75座(本银3000万两),银号42间(本银4000万两),田地80万亩(估银800万两)。据《清朝野史大观》中的“查抄和珅家产清单”称,在嘉庆四年(1799)诛除和珅及其党羽时,共查处和珅8亿两巨额财富。虽然新近有学者对上述和珅贪污数字有所怀疑,但是,乾隆晚期上下各级官员的贪腐普遍化,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在嘉庆赐死和珅后,在嘉庆朝和道光朝,吏治腐败不但没有制止和消除,而是呈现出愈演愈烈的趋势。

朝廷的奢侈铺张,各级官吏的贪腐,以及社会财富向官家望族的积聚,导致了乾隆晚期和嘉道时期社会财富占有上的极度两极分化,从而破坏了市场经济在皇权专制政制下进一步成长的基础:一方面,政府官员和缙绅地主大量购置和兼并土地,过着奢侈淫逸的生活;另一方面,大批农民失地破产,甚至沦为流民,过着极其悲惨的生活。在此社会格局中,社会矛盾不断激化,全国各地民众起义此起彼伏,如乾隆晚期的甘肃回民起义,东南沿海地区天地会的武装起义,台湾的林爽文起义,湘黔苗民起义,以及嘉道时期川楚陕地区的白莲教起义,直隶、河南、山东的天理教起义,等等。朝廷的吏治败坏,各级官员的贪污腐化,加上清政府要为镇压各地民众起义筹集军饷,也导致了嘉道时期清廷的财政拮据。为了弥补财政亏空,满清政府加强了对城乡手工业者和采矿业的苛征暴敛。这又导致嘉道时期采矿业和城乡手工业的萎缩,尤其是丝织业和棉纺业的停织歇业和贸易量减少。尤其是在苏州、南京、嘉定、湖州等江南传统纺织业的重要基地,出现了“机坊大坏,失业尤多”,“自屡经荒歉,贸易日就消减,以今较昔,不过十之二三”的情形(《白下琐言》卷八)。

在嘉道时期整个经济社会萧条的背景下,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却异常地活跃起来,不仅地主、商人、官吏放贷,甚至军队也参与高利贷业务。据潘敏德、方行和叶显恩等历史学者的研究,仅据不完全统计,雍正、乾隆两朝升息本银约187万两,到嘉道时期则达到700余万两,增长了近3倍。在官府财政拮据、工商业不景气、民生凋敝的情况下,典当业也在嘉道时期迅速发展起来。譬如,在嘉庆时期,陕西西安、凤翔等5郡40余州县有质库800余座,平均每县20个;珠江三角洲20个县中有1381个典押铺,平均每县近70个;仅山西一省,就有当铺4695家。嘉道时期高利贷的兴盛和典当业的普遍发展,更进一步加深了贫困农民和中小工商业者的窘境,导致许多人倾家荡产,沦为流民,结果,穷人和失业者或沦为匪盗,或加入到起义的行列。

在嘉道时期财政拮据、吏治腐败和农民窘困的同时,中国的人口却在继续增长。据何炳棣的研究,在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中国人口为2.75亿人,道光元年(1820年)为3.5亿人,道光二十年(1840)为4.13亿,到了道光三十年(1850年),则进一步增长到4.3亿人,年平均增长率为6.3‰。在嘉道时期中国人口继续增加的同时,中国的耕地面积不但未增,反而有些下降。譬如,在乾隆十八年(1753年),全国的耕地面积为7.08亿亩,人均为6.89亩,到了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清朝的耕地面积只是略增到7.17亿亩,人均已经下降到2.5亩。到了嘉庆十七年(1812年),全国的耕地面积则下降到了7.05亿亩,结果,人均耕地只有1.95亩了。人口增加和耕地面积减少,官吏和豪强地主的土地兼并激烈,加上较重的赋税,导致大批自耕农无业可守,弃地抛荒而变成流民,从而使清政府直接掌握的纳税丁户急剧减少,而拥有大量土地的地主又隐匿占有土地,采取各种办法逃避田赋。在清代中期,繁复的土地租佃制使土地的使用权一再转让,这也给官府的田赋收纳增加了困难,从而更进一步恶化了嘉道时期清廷的财政困难。

就目前笔者所见,国内清史学界乃至国际经济史学界对嘉道时期的经济史研究在整体上还比较缺乏,以至对当时中国经济的整体状况,还很难给出一个较为清晰和准确的判断。从一些现有出版物和间接文献来看,对于嘉道时期中国市场经济的运行状况,史学界有大致两种看法:一种观点认为,这一时期是中国经济的衰退时期,具体表现是举国上下吏治腐败、朝廷财政拮据,加上人口增加、农业日趋凋敝、城乡手工业萎缩、社会严重两极分化、人民生活日趋贫困化,从而被一些史学家称作为“嘉庆道光中衰”。吴承明先生在一篇题为《18与19世纪上叶的中国市场》的长文中也曾指出,“进入19世纪不久,发生第二次市场萧条,三四十年代达于低谷。其影响面广,较前次(这里指17世纪下叶的“康熙萧条”——引者注)为严重”。他还把19世纪上叶的这种市场衰退称为“道光萧条”,并指出“这次萧条是在清国势已衰,农业生产不景气,财政拮据情况下发生的”。另一方面,也有一些综合研究发现,尽管嘉道时期中国的政治、经济、社会均出现停滞甚至衰退的势头,且巨大的人口压力和耕地不足使中国的发展趋于停滞,财政窘迫和动乱又使嘉道时期社会乱象横生,但是,中国的市场经济总量在这一时期(尤其是嘉庆朝时期)可能还是有一些缓慢增长的,并且农产品(尤其是其中的经济作物如棉花、桑树、烟草、甘蔗、茶)商品化程度有所提高,手工业、工矿业、商业、交通运输业和金融业也均有一定的“进步”。根据许涤新、吴承明对鸦片战争年前中国主要商品市场量的估算,在道光二十年(1840年),中国的粮食产量为2320亿斤,其中商品粮为245亿斤(进入长距离远销的粮食有54亿斤),占10.5%;全国棉花总产量达到970余万担,其中商品棉255余万担,占总产量的26%;棉布产量59732.7万匹,其中商品棉布31517.7万匹,占总产量的52.8%;丝7.7万担,商品量丝为7.1万担,占92.2%。全国的茶叶总产量也达到260.5万担,除主要在国内市场消费外,还有60.5万担出口。在鸦片战争前,盐的商品量也达到32.2亿斤。另据彭泽益的研究,四川的井盐业,在康熙时销售额只有5000余万斤,到嘉庆时则达到35000余万斤。除此之外,嘉道时期的海外贸易似乎也有一定的增加。譬如,据聂宝璋的研究,在嘉道时期,驶往东南亚的中国帆船就有近300条,总吨位达到8.5万余吨,是当时东印度公司航行到中国的船只吨位的4倍。

尽管由于缺乏全面且大视角的综合研究和第一手资料,目前我们还不能完全得出一副较为完整和清晰的嘉道时期市场经济运行的整体图景,但是,从目前所能查阅的文献中我们至少可以判断,中国的市场容量和总体经济规模随着人口增长在嘉道时期的55年间还是有一定程度的缓慢增长的。但是,由于这一时期中国人口的持续增加,当时中国社会的可能情形是“有增长,但没有发展”,甚至人均经济总量在这一时期还有可能是下降的趋势。尤其是在道光朝中后期,中国的经济总量有一定的下降。与此同时,西方世界正在19世纪上半叶经历着工业革命所带来的快速经济起飞,而嘉道时期中国的市场经济,基本还是在一个以农业为基础的自然经济体内运行,并呈现出各种乱象和衰颓趋势,这大致也就是吴承明先生所言的“道光萧条”。由此来看,费正清和赖肖尔在其名著《中国:传统与变革》中所提出的如下判断,应该说基本上是有道理的:“1800年的中国经济不仅与欧洲经济处于不同发展阶段,而且结构不同,差异迥然。……技术水平仍然停滞不前,人口增长趋于抵消生产的任何的增加。简言之,生产基本上完全是为了消费,陷于刚好维持人民生活的无休止的循环之中。在这种情况下,净节余和投资是完全不可能的。”

在嘉道时期国势衰微、经济发展停滞甚至陷于萧条,各地起义此起彼伏的社会格局中,英国等西方国家对中国的鸦片贸易进一步加重了清朝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危机。据马士、张馨保和许涤新等人的研究,在嘉庆五年(1800年),英国从印度运输到中国的鸦片为4570箱,到道光十年(1830年)增加到了19956箱,至道光十九年(1839年),则激增到40200箱。另外,美国也从1800-1839年间向中国输入了10000箱鸦片。另据美国人估计,从1800年到鸦片战争前,英美共向中国输入鸦片约424620箱(每箱约1.1担)。在道光朝初期,中国在对西方诸国的贸易中还保持着长期的贸易顺差,导致这一时期大量白银流入中国。譬如,在1781-1790年间,流入中国的白银达1640万两,1800-1810年达2600万两,可是,到道光年间,随着鸦片大量输入中国,白银大量流出。至道光十七年(1837年),“广东海口每岁出银至三千余万两,福建、浙江、江苏各海口出银不下千万,天津海口出银亦两千万”。据当时英国政府的蓝皮书记载,从1838到1844年,仅中国对印度的白银流出就高达3000多万两,1845年中国的白银外流一年又约1100万两,1846年进一步攀高到1350万两。

鸦片的输入和白银的大量流出,对嘉道时期以及后来咸丰年间(1851-1862年)的中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十分巨大:(1)大量烟民吸食鸦片,不但极大地损害了中国人的生理和心理健康,消弱了大清军队的战斗力,而且“和私贩鸦片有关的贪污也从精神方面使中国南方各省的国家官吏完全腐化”。(2)由于大量吸毒者把钱花在吸食鸦片上,无钱消费其他商品,导致道光年间商品市场需求停滞,市场普遍萎缩。(3)白银大量外流,造成中国的贵金属货币不足,加速了清王朝的财政危机,各省拖欠日多,国库存银日少。为了维护其统治和国防的需要,清政府只好加强对农民和工商业者的税赋搜括,更进一步打击了工农业生产和商业贸易。正如当时的学者包世臣在19世纪40年代所观察到的,“商贾不行,生计路绌,推原其故,皆由银贵”(《安吴四种》卷26)。当时的另一位学者冯桂芬也注意到,到了19世纪40年代,出现富商大贾“倒罢一空”,“凡百贸易,十减五六”(《显志堂稿》卷11)的现象。(4)白银大量流出,导致银贵钱贱。譬如,在乾隆五年(1740年)时,1两白银换800文铜钱,到道光八年(1828年)时,1两银在直隶值2500文铜钱,在山东则值2600文。(5)银价上涨后,由于按照官府规定缴纳税赋仍要以银计算,这无疑加重了农民、工商界人士和其他税赋缴纳者的负担,导致民众生活日益贫困化,从而加重了道光和咸丰年间的社会危机。

鸦片战争后,鸦片输入由走私变为半公开。按照徐中约在《近代中国的兴起》一书中所给出的数字,中国的鸦片输入从1842年的33000箱上升到1848年的46000箱和1850年的52929箱。结果,仅1848年,就有1000多万两白银外流,“加剧了业已恶化的经济混乱和铜银兑换价格”,更进一步加重了当时的经济社会危机。1858年的《天津条约》之后,鸦片输入合法化了。结果,输入中国的鸦片又不断增加。譬如,到咸丰十一年(1861年),输入中国的鸦片竟高达72424担,并在同治元年(1862年),进一步攀升至83051担。

巨额战争赔款,加上鸦片输入不断增加,导致白银不断大量外流和政府财政更加窘迫。清政府在鸦片战争中的巨大军费开支和战后赔款,都迫使清政府加征赋税。税负加重,银贵钱贱,加速了工商业的破产和民众的贫困,致使许多小农和小手工业者破产。除此之外,为了应付窘迫的财政困难,在咸丰三年(1853年)4月,清政府又开始发行票、钞、大钱21种之多。票、钞、大钱的大量发行,导致了恶性的通货膨胀,更加重了民众的贫困化,更使农民、小生产者和小商小贩不能进行正常的生产和买卖活动。加之,在19世纪的40、50年代,中国又发生了多次大的自然灾害,如1847年的河南大旱,1849年的湖北、安徽、江苏和山东的洪涝灾害,1849年广西的大饥荒,1852年山东境内的黄河改道(淹没了大片地区),等等。在此内外交困、天灾人祸、民不聊生的社会格局中,先后在广西和长江中下游地区爆发了长达14年的太平天国起义(1850-1864年),在山东、河南、安徽和江苏爆发了捻军起义(1853-1868年),以及在云南、甘肃、陕西、宁夏和新疆地区爆发了回民起义(1855-1873年)。这些规模巨大且历时均十几年的大起义和清政府的平乱战争,对内忧外患中的市场经济产生了巨大破坏,不仅导致7千万以上的人口丧生,而且使江南、华东这些市场经济发达的地区残破不堪,十分凋敝。对此,曾国藩曾描述到:“自池州以下,两岸难民,皆避居江心洲渚之上,……老幼相携,草根掘尽,则食其所亲之肉。徽池宁国等属,黄茅白骨,或竟日不逢一人。”李鸿章也提到,尽管过去“苏省民稠地密,大都半里一村,三里一镇,炊烟相望,鸡犬相闻”,但战争之后,“今则一望平芜,荆榛塞路,有数里无居民者,有二三十里无居民者”。另外,太平天国起义也对非太平军占领地区的城市贸易、商业信贷、交通航运,以及农业收成产生了消极影响。起义和战争除了对地区经济的直接破坏之外,也对沿海地区的对外贸易产生了诸多负面影响。


3、晚清时期的国门开放、近代工商业的萌生与市场经济的成长

1840年之后,西方列强用坚船利炮强行打开了大清帝国封闭的国门,一方面加重了中国的社会危机,以致发生了像太平天国运动和捻军起义这样长达十几年的社会大动乱,从而对市场经济造成了巨大破坏;另一方面也唤醒了中国的有识之士,使国人开始认识到近代工业科技、工商业组织形式,乃至国际贸易的巨大优长,并开始反思皇权专制制度这样的根本问题。随之,中国各界人士——从朝廷大臣到开明知识分子、工商界人士和乡绅——均开始学习和研究西方,不但学习科学知识,引进西方的机器和制造业技术,也开始研究西方的文化、制度和法律。在经济方面,一些朝廷重臣则主办“洋务”,建立近代钢铁、军工和民用企业,修建铁路,开放通商口岸,引进外资和发展外贸,从而开始探寻社会学家所说的“中国社会的现代化之路”。

1860年,英法联军攻陷北京,火烧了圆明园,并强迫清政府签订《北京条约》。1860年清王朝与英法的屈辱媾和以及1864年镇压了太平天国运动,使其消除了内外两个致命威胁。随后,在19世纪60-70年代,清王朝表现出相当显著的经济社会复兴气象,史称“同治中兴”。

19世纪60年代后,清政府的一些大臣——如奕訢、曾国藩、李鸿章和左宗棠等在“师夷长技以制夷”的思想指导下,主张采用西方国家的近代科学技术,创办近代军事工业,开展洋务运动。从1861年到1872年,洋务派官僚先是建立翻译馆、新式学堂,并派留学生出国留学,以广泛接受西方的火器、机器和科学知识,又在60年代后半期设立了江南制造总局、福州船政局、金陵机器制造局、天津机器局等第一批官办的近代工业企业。70年代后,洋务派官僚又开始从“自强”转向“求富”,创办了一些民用工矿业(包括纺织、煤矿和炼铁等)和交通运输业(如轮船、铁路、电报),并开始以“官督商办”的形式开办了轮船招商局、开平矿务局、上海机器织布局和天津电报总局(1884年改为中国电报总局)等。在此期间,一些省的督抚也开始设立并经营各地的新式军工企业,成立了兰州机器局、云南机器局、山东机器局、四川机器局等。从1865年开始到1895年甲午战争结束这30年期间,清政府建立了21个大小不等的军工企业。1881年,在洋务派官僚主持下,开平矿务局集资建成了唐山至胥各庄的10公里铁路。1885年中法战争后,唐胥铁路又分别向山海关和天津延伸,路长发展到130多公里。加上关东铁路和台湾的铁路,到1894年,中国已有了477公里的铁路。

两次鸦片战争之后,外资开始进入中国。第一次鸦片战争后,就有一些外国商行进入了中国的港埠城市。在1843年,上海就有洋行5家。到1847年,在中国注册的进出口洋行已经有24家。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在华外资企业数量迅速增加。据清朝海关关册统计,在1865年,中国的外资企业还只有78家,但是到1894年甲午战争爆发前,外资企业已达580家。这一期间,外资企业主要分布在金融业、轮船航运业、轮船修造业、砖茶制造业、机器缫丝业,以及贸易商行等领域。在船舶修造方面,到1894年,外商在上海、香港、广州、福州、厦门、汕头、烟台等地先后建立了60多家船厂。在轮船航运领域,也先后有50多家外国洋行和轮船公司在沿海和内河经营航运,并先后成立了20多家轮船公司。在金融和贸易方面,到甲午战争前,外资在华设立银行9家,设分支机构达45处,外资保险公司有9家,外资贸易商行则在241家以上。在轻工业领域,外资也在茶叶加工、机器缫丝、轧棉、制糖、火柴、面粉、制药以至印刷等工业领域设立了一批工厂。另外,外资还建立了煤气、自来水、电厂和电灯照明等公用事业企业。按照许涤新、吴承明等的估计,至1894年,外资在华投资总额约为1.2亿美元。其中,贸易业约4195万美元,占35.1%;银行和保险业3408.8多万美元,占28.5%;航运业1334.2万美元,占11.2%;工业约1425万美元,占11.9%;其他商业约54.3万美元,占4.6%。

通观中国近代经济史,我们会发现,与英、法、德、荷等西欧国家工业化的历史发展路径不同,中国的近代工业主要不是由传统的手工业自发成长和转变而来,而是外国资本把西方的机器设备和技术带入中国,以及洋务派官僚学西方办洋务乃至国内一些开明士绅学习、引进和移植西方工业技术开办近代企业的结果。另外,中国的近代工业也不是发端于民用商品的生产,而是经由官办的军事工业起始。然而,在19世纪60至90年代,官办的近代军事工业、工矿业和交通运输业经营非常差。由于洋务派大臣个人掌管着各官办企业的经营管理大权,导致这些企业内部非常腐败。清政府官僚不但在其中营私舞弊、中饱私囊,而且他们对近代工业技术和管理方式也不懂,结果,经营绩效非常低下,最后大多数流于失败。一些贸然进入大清帝国的外资企业,也因文化社会环境和其他诸多因素而经营不善,最终倒闭破产。然而,尽管这一时期许多外资企业进入中国后初始经营不利,尽管洋务派所创办的近代官办工业经营不善和内部腐败,但他们毕竟把近代工业技术、工业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带入了这个皇权专制的封闭王国。洋务派引入的工业技术,外资进入带来的西方机器设备和近代经营方式,也激发了中国人学习西方、追求富强的热情,从而萌生了民族资本的近代企业。这就导致了中国近代工业的产生过程表现为一个由军事工业到民用工业,由官办到官督商办、官商合办再到完全商办的渐进演变轨迹。

在19世纪60至90年代,中国民营资本经营的近代工业企业开始出现了。中国民营近代工业的产生,大致有三个途径:一是由某些原来在洋行的买办、华侨、商人、地主、官僚和钱庄主直接引进西方国家的机器设备和生产技术而建立起来的;二是由原来的手工作坊或手工工厂引入西方机器设备和制造技术而发展起来;三是少量民营工业企业是由原来的官办工业企业转化而来的。中国最早由私人资本开办的近代工业企业是1869年在上海出现的发昌机器厂。在19世纪70年代,中国的民营资本经营的近代工业企业还只有20家左右。到了80年代,这类企业逐渐增多起来。到1894年,民营资本共设立了200多家近代企业(其中工矿业和航运业180家左右),主要分布在机器修理、缫丝业、采矿业、轧花业、棉纺业、面粉业、火柴业、造纸业、印刷业、制茶业以及航运业等行业中。从地域分布来看,这些民营企业主要集中在上海和广州,并零星散布在其他一些通商口岸城市及其附近地区。与官办企业和外资相比,这些民营近代企业的规模较小,机器设备落后,生产技术也很低。在近代企业资本总量中,以及相对于当时中国农耕社会的自然经济总体而论,这一时期中国民营资本经营的近代企业无论是其数量,还是其规模,显然都还是微不足道的。按照吴承明先生的估计,到1894年,中国的全部近代企业的资本已经达到8952.6万元。其中,外国资本占大部分,为5433.5万元,占60.7%;官僚资本为2796.6万元,占31.2%;中国民营资本为722.5万元,还只占8.1%左右。另外,据有关专家估计,到1894年,在中国本国近代企业(包括官办和商办)中,共雇佣了65000多工人。

随着国门的开放,这一期间中国的对外贸易有了一定发展。从第一次鸦片战争到1894年甲午战争期间,清政府与西方列强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也使中国逐渐陷入了对外贸易中的被动地位。1842年《南京条约》签订后,清政府原来垄断对外贸易的公行制度被废除,关税税率也降到一个很低的水平。随之,中国的对外贸易量亦有所增加。据郑友揆先生的研究,在1864年,中国的进出口总值为9486.5万两,其中出口4865.5万两,进口为4621万两,顺差为244.5万两。到1874年,中国的进出口总值为13107.4万两(其中出口6671.3万两,进口为6436.1两),相对于1864年增加了38.1%。到1894年,中国的进出口总值为29020.8万两(其中出口12810.5万两,进口为16210.3万两),已经为1864年的3倍多。

随着贸易总量的增加,这一时期中国的外贸构成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在鸦片战争前,中国的出口商品以茶叶和丝绸为主,19世纪70年代之后,这一状况有了很大改变。以上海口岸为例,到19世纪70年代后,受国际市场上印度、锡兰和日本茶叶的竞争,中国出口商品中茶叶的比例有所下降。譬如,在1867年,中国出口商品中茶叶的比例是59.7%,到1877年,这一比例下降到49.4%,到1894年,则进一步下降到24.9%。在中国传统的生丝出口方面,19世纪70年代后,受意大利和日本丝的竞争,中国的生丝出口量和出口价格均趋于下降。另外,据汪敬虞等的研究,在1867年,西方世界生丝消费量的36%,茶叶消费量的90%都是由中国提供的。但是,到了19世纪70年代后,由于印度、日本和锡兰在茶叶方面以及日本在生丝方面与中国的竞争,使得在19世纪70年代后中国的这两种主要传统出口商品的竞争力有所下降。结果,从19世纪60年代到甲午战争前,二者的出口数量基本上没有多少增加,甚至在90年代后,茶叶的出口总量还有所减少。在这一时期,中国其他农副产品,如豆类、花生、皮毛、桐油、猪鬃等出口迅速增加。在进口方面,在19世纪70年代后半期,在160多种进口商品中,鸦片进口的比例仍然约占45%。到了1894年,进口洋货品种已经达到580多种,鸦片进口则下降到20.6%,而棉花和棉纺织品的比重上升到32%以上。毛织品、食糖、煤油、机器、火柴和其他工业品的进口在这一时期也呈现出上升趋势。随着外国洋货逐渐进入中国,加上世界银价的下降,中国由19世纪60-70年代的顺差逐渐变为逆差。尤其是到90年代后,中国的贸易逆差年均大约770多万海关两。用白银支付的鸦片进口,加上不断出现贸易的逆差,加重了中国的银荒,导致流通货币的短缺,迫使一些私人钱庄发行“钱票”,清政府于1853年发行纸币,亦称“银票”和“钱票”。西方的在华商行和银行也开始在中国发行纸币。甚至这一时期鸦片也在许多地方充当了货币的功能(即经济史学界所说的“苏州制度”),以适应当时国际贸易和国内市场贸易扩展的需要。

鸦片战争后国门的开放、外资的进入、近代工业的引进以及对外贸易的增加,自然会对传统农业社会的国内市场发展产生一定激励和推动。内乱的平息,对外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签署,也为同治中兴到甲午战争前中国国内市场经济的成长争得了20多年的和平发展期。在这一时期,尽管外国洋货的进口——尤其是外国机制棉织品的倾销——对中国的城市手工业和家庭手工业产生了很大冲击,从某种程度上导致了家庭手工业的衰落,然而,中国的市场经济在这一时期应该来说还是有了进一步的成长。按照许涤新、吴承明等的估算,在1840年之前,粮食、茶叶、蚕茧、棉花、罂粟五种农产品的商品值(折银)为19243.81万两;到1894年,这一数字已经增加到55984.06万两,净增加了1.9倍。据骆毅的研究,1840年,中国的人口为4亿多一点,但到了1894年,中国的人口降为3.89亿。故仅从上述5种农产品的商品值来计算,这一期间中国人均农产品的商品量也增加了两倍以上。另外,张仲礼先生也曾估计到,到19世纪80年代,大约有50%的中国农产品会进入交易渠道,总额约为8亿两银子。这从一个侧面说明,尽管这一时期中国经济从整体上来说分工和市场化程度仍然不高,但中国自然经济条件下的市场化程度确实是加深了。对于这一时期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史学家郝延平曾指出,“近代中国沿海生机勃勃的贸易的最终结果是西方商业资本主义形式的商业革命的出现”,并认为,这种“由诸多因素所综合起作用而导致的”商业的根本性变革,“到19世纪60年代已十分成熟,并且维持着强大的势头进入80年代”,因而是“罕见的”。美国著名的汉学家芮玛丽也曾在《同治中兴:中国保守主义的最后抵抗》一书中评论道:“整个清代商业活动的水平比以往估计的要高”,而19世纪60年代的同治中兴则体现了“重新强调中国传统制度有效性的最后一次巨大努力”。芮玛丽认为,这一在近代外交、军事和商业方面的巨大努力“虽然其十分辉煌”,但“最终归于失败”。原因在于“现代化的要求与儒家社会追求稳定的要求水火不相容”:“中国之所以不能成功地适应近代世界潮流,其障碍不是帝国主义的侵略,不是满清统治,不是官场的愚昧,更不是偶然事件,而是儒家学说及其体系本身的基本构成因素。”

如果说从同治中兴到甲午战争期间,中国的近代工业、近代金融业和近代市场经济秩序还只是萌生阶段的话,那么,从甲午战争到1911年清朝灭亡期间则是相对快速的发展时期。在这期间,清朝宫廷内部的政治斗争和腐败,以及甲午战争和1900年的“庚子国变”,似乎都没有完全阻止中国近代市场经济秩序的扩展。

1894年甲午战争中清廷的惨败,一方面在政治上说明了清政府的无能和腐败,另一方面则在经济上也表明了清政府主导的洋务运动和自强运动的彻底失败。《马关条约》签订后,举国上下各界人士群情激愤。面对空前的民族危机,许多商人、实业家、思想家以及爱国士绅们纷纷设厂自救,并敦促清政府变法维新,建立适合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经济与政治制度。迫于国外列强入侵的压力和国内进步士绅发展近代工商业的强烈要求,清廷于1897年1月明令各种官办事业准许各省官商量力附设,放松对民族私人资本的限制,允许他们在一些领域的发展,并对建立实业给予一定的鼓励与资助。譬如,在1898年7月,光绪皇帝采纳了维新派的意见,颁发了《振兴工艺给奖章程》,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专利性质的法规,鼓励商民讲求工艺。同年11月,清政府刚成立的矿务铁路总局又制定了《矿务铁路公共章程》。1903年,清政府派27岁的贝勒载振出洋考察各国工商企业,并在他返国后设立了商部,同时设注册局。从1904年到1910年,清政府又制定了诸多商法(如《商人通例》、《公司律》、《破产律》等)、财政金融法(如《印花税则》、《试办银行章程》等)和其他行业管理法规。后来,清政府又颁发了商标法、著作权法等。除了制定商法、金融法和行业管理法规外,1905年清朝商部还在天津成立劝工陈列馆、高等实业学堂等。结果,在清政府内外交困的最后十几年中,中国的市场经济和近代工商业却有了一个较快成长的时期。

据汪敬虞等的研究,从1895年到1913年,仅本国资本新开设的资本在一万元以上的工矿企业有549家,资本总额达12029.7万元;平均每年增设28.9家,新投资本633.1万元。这一期间,一些行业的年增长速度甚至高达15%到20%。这一现象“不仅过去所未有,也超过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的所谓黄金时代”。随着本国私人经营的企业数目的增加,民营资本的总量也增加了很多。譬如,在1894年,民营私人资本的总额为710万元;到了1913年则达到1.62亿元,翻了22倍。

除本国资本新办的工矿企业有了快速发展外,甲午战争后,外国资本也较大规模地进入中国,从而在中国的外资企业有了一个更快的发展时期。据汪敬虞等的研究,从1895年到1913年这13年期间,外资在中国设立资本10万元以上的工厂和矿场共有136家,资本总额为10315.3万元。加上1894年以前进来的外资,按资产净值估计,到1913年工矿业的外资总额为18349.4万元。按照吴承明先生的估计,在全部制造业、矿业、铁路和航运业的154095.6万元的资本总量中,外资为123709.4万元,占80.3%;本国资本仅为30386.2万元,占19.7%。在1894年,在近代产业资本中,外资仅为本国资本的1.5倍。但是,到1913年,前者已经为后者的4倍多。这足以说明这一期间外资进入和发展更快,以致于在中国工矿、交通、航运等行业均占据着支配地位。譬如,据宓汝成的研究,到1914年,外资直接和间接投资控制的铁路占中国全部铁路的93.8%。在煤矿业中,1913年全国机器采煤产量为787万吨,其中外资控制的7大煤矿产量就达600万吨以上,占机器采煤总量的80%。在棉纺业中,尽管在甲午战争后民族资本兴建的棉纺织厂有了很快增长,但是到1914年,外资厂家仍拥有纱锭464976枚,织机2310台,分别占中国当时纱锭和织机总量的46%和50.1%。

这一期间,外资不但在中国工矿产业方面增加了投资,而且投在金融、贸易、公用事业和其他行业的资本也有较快的增长。按照民国时期上海圣约翰大学专门研究中国经济问题——尤其是近代以来外资对华投资和中国对外贸易——的雷麦教授的研究,在1895-1914年间,外资在中国制造业的投资总额为11060万美元,其中投在制造业的部分只占外资在华投资总额的6.9%,而其他部分则投在贸易、金融、交通运输以及公共事业等领域。譬如,在1895-1914年间,新设的西方银行约有10家,分支机构40余处。除此之外,还有日本在华银行和中日合资银行连分支机构近30处。到1914年,外资在华金融业的投资约7560万美元,比1894年增加了近两倍(但占外资在华投资总额的比例则有所下降,从1894年的31.28%下降到1914年的7.86%)。在贸易业中,外资在华企业的投资为14260万美元,占外资在华投资总额的14.83%。结果,到1914年,中国进出口贸易的90%由外国洋行控制着。

随着甲午战争后国门的进一步开放和外资的涌入,加上民族工商业的发展,这一期间中国的对外贸易迅速增长。按照汪敬虞等的估算,甲午战争前的20年,中国对外贸易就有一定的增长,进口年平均增长速度为2.94%,出口增长率为2.54%。甲午战争后,中国对外贸易增长加快。如果以1890-1894年5年平均数为100,以银两计算,在出口方面,1895-1899年年均则为142,1910-1914年达到315,即比甲午战争前增长了2倍多,年平均增长率为5.9%;在进口方面,1895-1899年年均为153,1910-1914年年均达417,增长了3倍多,年平均增长率为7.4%。另外,根据当时德国统计年鉴的统计,中国贸易占世界贸易总额的比重,以德国马克计,1896-1898年3年平均约占1.5%,1911-1913年3年平均约占1.7%。虽然相对于一个4亿多人口的大国来说,这一比重在当时世界上还很小,但仍说明这期间有一定的增长。

甲午战争后,中国国内商品市场的流通也明显增加。在交通运输业方面,1895年中国的铁路总里程还只有467公里,到1911年已经达到9292公里。1895年中国轮船吨位也只有32708吨,到1911年已经增加到90169吨,翻了2.76倍。随着交通运输条件的改善和市场的扩大,国内商品的贸易量迅速增加。1870年,国内埠际贸易(各关土货运出总值)还只有7898.4万关两,到1894年则增加到18610.3万关两,而到1913年则进一步增加到57944.9万关两,即从1894年到1913年增加了2.11倍。进口到中国的洋货净值也从1840年的6369.3万关两上升到1894年的16103万关两和1913年的57016.3万关两,即从1894年到1913年增加了2.52倍。另据吴承明在《近代中国市场商品量的估计》一文中的估计,包括国内生产商品和进口净值两项的中国市场商品量从1869到1894年的增长率为1.25%,而从1894到1908年为4.02%。这些数字均说明,在甲午战争后到清朝灭亡期间,尽管政府软弱无能,政局动荡不已,但中国的国内市场经济还是有较快发展的。

随着国际贸易的增加、国内市场的扩大和商品流通量的增长,新式商业和近代金融业在全国各地迅速发展起来,也加快了中国的城市化进程。这一期间,除原来的上海、北京、天津、武汉、广州、福州、南京、重庆和成都等大城市外,也因铁路的兴建等原因而出现了石家庄、郑州、青岛、济南、唐山、大连、哈尔滨、齐齐哈尔等一批新兴城市。长三角和珠三角的一些传统市镇也在20世纪初空前繁荣起来。譬如,在1843年左右,上海县城人口只有20余万,在全国排名第十二位。在经济发达的江南地区,当时上海还不能算是一个中心城市。根据《南京条约》和《五口通商章程》的规定,1843年11月17日上海开埠,之后上海快速成长起来,在中国城市中的地位迅速攀升。在开埠后10年左右,上海取代广州成为中国最大的对外贸易口岸,其进出口货值占全国进出口总值的50%以上;在开埠后30年左右,上海成了全国内河、沿海和远洋航运系统的中心;1895年以后,上海又成为中国外资企业最集中的城市。1900年,上海城市人口突破100万,1915年超过200万,成为中国人口规模最大的都会。

就在晚清中国市场经济开始其新一轮增长和“现代转型”之际,满清政权也迫于国内外的压力而试图建立适应近现代市场经济运行要求的法律和政治制度,如在1908年8月27日发布了“宪法大纲”,准备实行“君主立宪政制”,但这已经太晚了。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了满清政权,中国也随即进入了一个军阀割据的历史时期。尽管这一时期各军阀走马灯式地来来去去,且内战此起彼伏,但中国的市场经济和对外贸易在1912年后却始终保持着一个较快的增长速率,并在1927年后进入了“黄金十年”增长期。因而,在20世纪初中国独特的国际环境和国内政局中,清朝的衰亡以及中华民国的建立似乎是中国历史上罕见的没有造成巨大经济波动的朝代更替。


五、简短的结论


通过整体回顾两千多年来皇权专制下传统中国社会内部的市场经济发展史,我们今天可以发现以下三个特征:

1、自秦汉以来,中国市场经济呈现了比较明显的周期性兴衰特征。这一显著特征与王朝的更替有关,且市场经济的兴衰和王朝的更替,常常互为因果。自西汉时期的文景之治,到清末民初近代工商业的萌生与发展,在中国历史上曾经有过5次市场经济繁盛发展的时期。

2、只要有安定的社会环境(即没有战争和兵荒),无论在任何艰难的社会安排中,市场经济都会自发成长。自汉武帝开始,中国历代王朝所屡屡采取的重农抑商政策和禁榷制度,是滞碍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最大制约因素。然而,在中国历史上的许多朝代中,市场经济还是在皇权专制政制下艰难和强韧地成长起来,尤其是只要朝廷稍微放松对市场经济自发成长的压制,市场经济很快就会繁盛发展起来。但是,历史的悲剧是,当中国的市场经济稍微有个几十年最多百余年的繁荣后,总会在官府腐败、社会动乱或外族入侵的战争中周期性地衰落下去。

3、从文景之治时期的市场经济繁荣,到康乾盛世时期的市场经济发展,中国的市场分工和深化程度基本上没有多大进展,中国的科学技术进步整体上来说也不大,因而中国的市场经济两千多年来大致是在同一个水平上“内卷”(involution),或者说只是在同一水平上进行历史的重复。只是到了清末,随着西方列强用坚船利炮强行打开了国门,中国的近现代工商业才开始萌生,中国经济社会的现代化才真正开始起步。然而,一个巨大的历史不幸是,这一进程很快被日本军国主义侵华所打断了。直到1978年之后,中国的市场经济才真正开始在一个相对安定的社会环境中以及一个极其难得的经济全球化的历史机遇中真正起飞。但是,为什么两千多年来在皇权专制政制下中国市场经济总是呈现出这种明显的周期性兴衰特征?这显然是一个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和研究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


(韦森,复旦大学经济学教授,复旦大学经济思想与经济史研究所所长)


注:由于文章篇幅较长,故分两期发表,此为下半部分,上半部分见本刊上期。同时,略去参考文献和注释,有需要的读者可向本刊编辑部索取:zlygl@cssm.gov.cn


来源:《战略与管理》2013年第9/10期合编本

责任编辑:林官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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