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森:《暴力与社会秩序》中译本序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096 次 更新时间:2025-05-25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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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森 (进入专栏)  

 

在有文字记载的数千年人类社会历史上,文明兴衰、王朝更替、国兴国败。尽管在古代和前现代人类社会历史上一些王国、帝国、部族均有内部交换以及跨地区、跨国界的商品贸易发生,各国和疆域上有生产技术和生产方式的进步,也有一定时期的经济增长乃至短时期的经济繁荣,但整体看来,人类诸社会历史上充满了战争、入侵、内乱、政变、杀戮、革命、饥荒、自然灾害乃至经济停滞。直到18世纪初,全世界所有国家几乎无一例外地都陷入了“马尔萨斯陷阱”(the Malthusian trap)式的经济停滞之中。

只是到 18 世纪后半期,随着英国、欧洲大陆国家和北美民族国家形成后市场经济的发展、海外贸易的扩展,尤其是第一次和第二次工业革命发生并在其推动下,才在西方国家出现了较快的经济增长,而世界其他地区的绝大多数国家却仍然处在传统社会自然经济的缓慢发展和经济停滞之中。于是就出现了人类社会近代以来的经济增长中“大分岔”(the great divergence,参见Pomeranz,2000)现象。

进入了20世纪,西方世界的兴起和经济的快速增长,并没有给世界带来和平,总体上也并没有增进人类的福祉。一些经济先后起飞的西方各国和东亚的日本为争夺殖民地和世界霸权,把世界拖入了导致上亿人员伤亡的两次世界大战。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又发生了席卷整个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大危机,导致整个西方国家的工业生产下降40%,失业人口达到3000多万,世界贸易总额也减少了三分之二。

直到20世纪50年代初,西方国家才真正从1929-1933年的大萧条中复苏出来,真正开始一波快速经济增长。随后,日本、“东亚四小龙”才真正开始各自的经济起飞,而直到20世纪后半叶乃至21世纪初,世界上才有另外一些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以及后来的中国、印度等少数发展中国家的较快经济“追赶”(catch-up)。尽管如此,直到今天,世界上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仍然纠结于自己国内的制度安排、文化传统以及诸多经济和社会问题,而只有较缓慢的经济增长,从而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差距不是在缩小,而是在拉大。

人类社会近代乃至当代历史上不同国家经济发展上的这种“大分岔”现象到底是如何发生的?其原因是什么?人类社会正在向哪个方向演化发展?什么才是人类社会最合意的经济、政治与社会体制?人类社会的经济制度与政治制度关系到底是怎样的?制度变迁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到底是怎样的?

在回答这些宏大的历史与现实问题上,从17世纪到19世纪就有许多伟大思想家,如托马斯·霍布斯、约翰·洛克、大卫·休谟、亚当·斯密、伊曼努尔·康德、让·雅克·卢梭、卡尔·马克思等,给出了各种学科的许多理论论述;到了20世纪,也有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MaxWeber)、桑巴特(WernerSombart),经济与政治思想家弗里德里希·哈耶克(Fridreich A.Hayek),历史学家卡尔·波兰尼(Karl Polanyi),政治哲学家约翰·罗尔斯(JohnRawls),经济学家曼瑟尔·奥尔森(Mancur Lloyd Olson,Jr),政治学家保罗·肯尼迪(Paul Kennedy),历史学家大卫·兰德斯(David Landes),以及彭幕兰(KennethPomeranz)等许多社会科学家和思想家给予了多种多样的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社会史、经济史、政制史乃至跨学科的理论探讨和解释,并且已有各种文字的大量专著出版。

在人类进入了21世纪的“理性社会”后,这些宏大的历史与现实问题似乎仍然挥之不去,且到目前仍然争论不休。道格拉斯·C诺思(Douglass .C.North)、约翰·约瑟夫·瓦利斯(John Joseph Wallis)和巴里·R.温格斯特(Barry R.Weingast)三位作者于2009年在英国剑桥大学合作出版的这部《暴力与社会秩序:诠释有文字记载的人类历史的一个概念性框架》,也正是要为这些宏大的世界历史与现实的问题,给出他们自己的一些新解释。

自20世纪80年代起,诺思、温格斯特和瓦利斯就多次进行合作研究,曾共同发表过一些学术文章。他们一起从暴力与社会秩序关系的理论视角研究人类社会大范围和长时段的社会变迁,最早发表的研究成果是2006年他们在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的工作论文(NBER Working Paper Series):《诠释有记载的人类历史的一个新概念框架》。2006-2007年间,他们三位曾在美国马里兰大学、斯坦福大学、世界银行、耶鲁大学、哈佛大学等高校和研究机构宣讲过这一长篇论文,并于2007年1月在乔治·梅森大学的马凯特斯中心(MercatusCenter)为此召开了两天的专门讨论会,随后又以该中心工作论文的形式重新发表了这篇长文。之后,在2007年9月世界银行的工作论文系列中,诺思又与瓦利斯、斯蒂芬·B.韦伯(Steven B.Webb),以及温格斯特一起,发表了《发展中国家的限制进入秩序:对发展问题的新研究》一文(North,Wal-lis,Webb and Weingast,2007)。这两篇长篇工作论文已经基本上构建了这本书的概念体系和理论框架。到2009年,他们三人合作的这部《暴力与社会秩序》的专著就由英国剑桥大学出版了。

在前两篇长篇工作论文和这部著作中,诺思及其合作者以他们自己新创的几个概念和跨学科的宏大叙事,试图用“以论释史”的方法,揭示自有文字记载以来的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法则,讨论并反思了人类诸社会向现代化国家转型过程中的纠结、问题和机理。就此而论,这是一本雄心勃勃的著作(avery ambitious book),显然也是一本指向未来的理论论著其写作宗旨,如果说不是在为世界一些发展中国家和仍处在社会转型之中的国家的未来经济与社会发展“开药方”的话,至少是以史为鉴、以据说理,向世人标出一块他们所认为的通向未来人类理想社会的一块路标。

本书的三位作者,诺思教授为名满世界的新制度经济学大师、1994年诺贝尔经济学纪念奖得主、美国华盛顿大学圣路易斯分校SpencerT.Olin讲座教授;温格斯特是世界著名政治学家,曾任美国斯坦福大学政治学系系主任多年,现任国际新制度经济学社主席(thepresident ofISNIE);瓦利斯则是宪政经济史学家,曾任马里兰大学经济系系主任,也是这部著作的主要撰写者。三位作者都是笔者谙悉并一起开过会、喝过酒的“熟人”。正因为这一点,在应邀撰写的这篇“中译本序”中,笔者不想对这本著作做过多的评论了,而只是对他们的一些基本思路做一点引介,以帮助初次翻阅这本书的读者有兴趣去阅读全文。至于这本书观点对错,价值若何,其理论见解是否成立,他们所用的一些国家的史料是否验证了他们的理论框架,则谨留给读者自己去解读、去评判乃至去批判了。

在2006年、2007年发表的两篇长篇工作论文和2009年出版的这本专著中,诺思及其合作者提出,在人类历史上曾存在过(着)三种社会秩序:“原始社会秩序”(primitive social order),“限制进入秩序”(limited access orders,在本书中译本中,译者杭行教授主张把它翻译为“权利受限秩序”)“开放进入秩序”(open access orders,杭行教授把它翻译为“权利开放秩序”)。他们还认为,理解人类社会在近现代发展的关键在于弄清从“限制进入秩序”向“开放进入秩序”的转型。因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只有少数国家完成了这一社会转型,且这些国家无一例外都是政治上开放和经济上发达的国家(North,Wallis and Weingast,2006,p.72)。他们还认为,“原始社会秩序”是指人类以狩猎、捕鱼和采集野生食物为生阶段的早期社会;而“限制进入秩序”在人类历史上已经存在了1万多年,并且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仍然处于这个社会发展阶段。他们认为,与“限制进入秩序”相匹配的政治体制是一种“自然国”(natural states)。他们还认为,迄今为止,世界上只有少数一些国家发展到了“开放进入秩序”,而与这种“开放进入秩序”相匹配的政制形式则是一种稳定的宪政民主体制(asystem of constitutional government)。

在这些新近发表和出版的文著中,诺思及其合作者还对他们所认为的“限制进入秩序”以及“开放进入秩序”的各自特征及其运作机理分别做了一些描述和分析。他们的研究发现,在“限制进入秩序”以及与之相匹配的“自然国”中,政治与经济紧密地绞缠在一起(intimatelyintertwined),国家设定受限的进入而创造经济租,而这些租金又被社会的精英阶层(elites)用以支撑现存政治制度(regime)和维系社会秩序。因而,在这种具有“限制进入秩序”的“自然国”中,政治体制对经济体制而言不是外生的,因为在经济中,政府是一个首要的和最重要的参与者;同样,经济体制对政治体制来说也不是外生的,因为正是“经济租的存在建构了政治关系”(North,Wallis and Weingast,2006,p.14)。正因为这样,“限制进入的社会秩序”的特征是不断创生出有限地进入一些有特殊价值的权利和活动的特权,而这些特权又为国家内部的一些政治和军事精英及其集团所维系和享有,从而“产权的发生和法律制度亦为精英的权利所界定”(North,Wallis and Weingast,2006,P.32)。这样的社会安排,必然导致在这种“自然国”中“国家控制贸易”(North,Wallis and Weingast,p.33)由于在这种“限制进入的社会秩序”中,“一个自然国的维系并不依赖于非精英阶层(non-elites)的支持,他们并不能有效威胁国家和特权阶层”的统治,反过来他们也“无法信任国家所做出的保护他们权利的承诺”。

由此,诺思及其合作者(North,Wallis and Weingast,2006,p.71)发现:“由于自然国具有建立在排他(exclusion)、特权、租金创造之上的内在力量,它们是稳定的秩序,因而,要完成其转型极度困难。”尽管如此,诺思及其合作者还是相信,依照他们的理论分析框架,从长期来看,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在缺乏进入政治组织的情况下来保持经济的开放进入,或者换句话说,经济中的竞争必然要求政治上的竞争,因而那种“开放进入经济组织”与“限制进入政治组织”的这种失衡体制格局不可能永远维系下去(见诺思、瓦利斯、温格斯特最近为他们的《暴力与社会秩序》中译本所撰写的前言)。

由此,他们(North,Wallis and We-ingast,2006,p.15)认为,尽管这种自然国“能提供一种长时段的社会稳定,并能为经济增长提供某种环境条件,但是总存在蕴生社会动乱的可能性”,从而“暴动和内战经常是一种可能的结果”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些新近撰写的文著中,诺思、瓦利斯和温格斯特也提出了一个特别深刻的观点:尽管在具有“限制进入秩序”的“自然国”中可以像“开放进入秩序”一样有法律,甚至有“法治”(the rule of law),但是,这些法律和“法治”只对一些精英来说才有实际意义。正如秘鲁制度经济学家狄索托(de Soto,2000)在《资本之谜》一书中所发现的那样,在当今许多发展中国家中,亦即在诺思、瓦利斯和温格斯特这里所说的“限制进入秩序”中,普通民众实际上是享受不到一些法律、制度和特权组织(如豪华俱乐部)的好处的,因为,同样的法律和制度“在限制进入秩序中与在开放进入秩序中的运作是不同的”(North,Wallis and Weingast,2006,p.27)。

诺思及其合作者认为,正是这一区别,使得经济学家们在对制度的经济绩效影响方面的经验研究中陷入了极大的困惑:为什么同样的法律和制度在不同国家和社会中有不同的社会功能和社会作用?为什么有些法律和市场制度在一些国家和社会中运作良好而在另一些社会中就不怎么见效?为什么形式上相同或相类似的制度在不同社会体制中的经济绩效不同?很显然,照诺思、瓦利斯和温格斯特看来,这主要仍在于社会秩序是“限制进入的”还是“开放进入的”。

对此,诺思、瓦利斯和温格斯特(North,Wallis and Weingast,2006,p.46)曾明确地表示:“答案在于开放进入和竞争:所有这些机制在开放和竞争存在的条件下,在运作上会有差异。自然国限制进入并排斥竞争者。这使一些组织的形成变得非常困难,以至于使那些能协调民众反对政府的组织极大地受限。”相反,在一个“开放进入秩序”中,“政治竞争实际上要求众多大的、复杂的和良好组织的利益群体的存在,以至于不论在何种政治制度存在的条件下,他们均能有效地相互竞争”(North,Wallisand Weingast,2006,p.38)。由此,诺思、瓦利斯和温格斯特(North,Wallis and Weingast,2006,p.39)得出了如下一个尤其重要的结论:“只有在经济竞争存在且复杂的经济组织出现的前提条件下,可持续的竞争民主才有可能。”

最后,这里仅就这本书中译本的翻译过程做一点交代这本书的英文版于2009年在英国剑桥大学出版后,格致出版社就很快拿到了中文翻译版权。他们考虑到我的同事杭行教授与我几年前曾翻译和审校了诺思教授的经典著作《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且认为那本书翻译得比较认真和令人满意,于是就请谷雨编辑打电话给我,让我转问杭行愿不愿意再来承担这本书的翻译。我即把这个意见转达给杭行,结果就把她给深深“套牢”在这耗时费力且蛮烦人的“翻译之苦役”中了。

由于这本著作的英文原著不像《制度、制度变迁和经济绩效》那样思想明确、思路清晰和逻辑一贯(尽管诺思先生本人的书写语言也比较晦涩拗口),且有大量的西方社会历史上——如英国的土地制度史、基督教教会史,乃至拉丁文和法语——的一些概念,加之,在他们的新近论述中又新创了以前的经济学和其他社会科学中从未有过的一些概念,这就给这本书的中文翻译带来了诸多困难。而杭行教授素来又是一个在做学问、教书和翻译上一丝不苟的完美主义者。如此一来尽管这部书并不是太厚,但竟然花费了她大量的宝贵时间和精力。对此,我作为这本书中译本的牵线人,这两年实在是陷入了深深的不安乃至歉疚之中。无论如何,这本书总算完成翻译呈现到中文读者面前了。最近,我在盲读这本著作的中文译稿时,遇到疑问会偶尔翻阅一下手上的英文原著,读过全部译稿后再对照阅读一下原著,我发现这一中译本的汉语语言比原著英文的语言更美、更清晰流畅,也深感翻译这本书是多么不容易。

经历了始于2008年下半年的世界经济衰退之后,现下西方发达国家正处在缓慢的经济复苏过程之中,而中国则正处在深化经济与政治体制改革的社会大转型的前夜。在这样的世界格局中,这本书的中译本的出版,也许有其恰逢其时的现实的和理论的意义——且不管这本著作本身的学术价值如何、理论意义有多大。

近些年,在国际上不断有新的关于人类社会大范围、长时段制度变迁的理论与著作出版问世。这本专著无疑是其中之一。除此之外,2012年,三位作者与另一位世界银行的研究人员斯蒂芬·S.韦伯一起,又在剑桥大学出版了一本后续著作:In the Shadow of Violence:Politics, Economics, andthe Problems of Development(Cambridge UniversityPress)。2012年,目前如日中天的另一位美国制度经济学家阿斯莫古鲁(Daron Acemoglu)也与他多年的合作者罗宾逊(James A.Robinson)一起,出版了一本有关人类社会大范围、长时段制度变迁研究的新著:Why Nations Fail:The Origins of Power, Prosperity, and Poverty(Crown Publishers)。这些长时段、大范围制度变迁史的新著的出版,无疑也意味着世界各国都面临着自己内部的问题,都需要考虑各国自己未来的选择。

当代世界经济格局和时代背景,需要这样大范围、长时段的有关人类社会制度变迁的理论的、历史的和跨学科的研究,正是基于这一考虑,笔者相信,在中国目前经济社会大转型的关键时刻,阅读一下这三位美国经济学家、政治学家和经济史家用他们新创出来的一些概念和解释框架所解读的人类经济社会发展演变史,也许不无教益。是为此书中译本序。

 

本文来源:《暴力与社会秩序:诠释有文字记载的人类历史的一个概念性框架》/(美)诺思,(美)瓦利斯,(美)温格斯特著;杭行,王亮译-上海:格致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部分内容由编者整理,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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