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俊臣 陈晓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村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十三论中国农村发展学的构建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5 次 更新时间:2026-03-06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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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俊臣 (进入专栏)   陈晓未  

相对于现有的小农户家庭经营主体,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居于核心地位,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构建中国农村发展学,就必须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村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摆在重要位置。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村发展中的核心地位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定义与类型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指在现代农业发展背景下,以家庭经营为基础,以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形式出现,通过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市场化等手段,实现农业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的新型经营实体。

常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类型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4类 。截至2025年底,全国累计培育家庭农场近400万个、农业专业合作社超过200万家、农业社会化服务经营性主体110多万个,有力促进了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新”在哪里?

一是经营模式新。经营普遍实现了规模化与集约化。相较于传统小农户的分散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托管等方式实现适度规模经营,显著提升了生产效率。

二是组织化与协作化。以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形式将小农户组织起来,构建“合作社+基地+公司+农户”的利益共同体,实现“抱团发展”,带动农户增收致富。

三是生产方式新,普遍实现智能化与数字化 广泛应用智能装备和信息技术,实现精准农业生产。安装田间物联网系统,实时监测土壤、水肥等环境信息,结合专家远程指导,部分主体配备植保无人机、加装北斗导航的机械,提升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

四是绿色化与生态化。注重生态循环农业发展,采用绿色生产技术,坚持绿色种植理念,通过科学管理实现粮食增产与生态保护的双赢。

五是市场导向新。市场化与品牌化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展农产品深加工

和品牌建设。一些农业企业通过开发特色产品、打造区域公共品牌,提升农产品附加值,拓展销售渠道。

六是融合化与多元化。 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展农业功能。例如发展乡村旅游、农产品电商等新业态,实现“农业+旅游”“农业+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增加农民收入来源。

七是服务能力新。专业化服务 提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涵盖耕、种、防、收等各个环节。

八是科技与金融服务 搭建科技服务平台,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同时探索金融创新,通过土地经营权抵押、信用贷款等方式解决融资难题,为农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九是主体素质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者通常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经营管理能力,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他们能够敏锐捕捉市场信息,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模式,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

十是对国家和农民收入的新贡献大,在农村发展中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五大核心作用

农业经营主体在现代农业发展中发挥着的多重核心作用。

(一)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力量。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近年来展现出巨大的发展生机与潜力,已成为中国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主体,在经营规模、辐射带动、盈利能力、资金来源、市场导向、产品认证、品牌建设、销售渠道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

在产业升级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管理理念和经营模式,淘汰传统的粗放式生产方式,促进产业升级和转型。

在技术进步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普遍加大科技投入,开展农业科技创新活动,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建立科研示范基地,与科研机构合作,培育推广优良品种。特别是引进新型农机设备和智能化管理系统,快速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

在质量提升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注重农产品质量和安全,加强标准化生产和质量控制。而且通过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保障消费者权益。

(二)连接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纽带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串联起从农资供应、生产种植、加工储运到终端销售的全产业链,把小农户纳入现代化的农业生产体系中,让小农户也能享受到产业链延伸带来的收益,同时也让市场能更高效地获得稳定、优质的农产品供给,实现小农户和大市场的双向共赢。

一是对接小农户分散经营的局限,解决生产端痛点 小农户分散经营往往面临缺技术、缺资金、抗风险能力弱的问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通过统一供种、统一技术指导、统一采购农资的方式,帮小农户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农产品品质。

二是通过签订收购合同,农业经营主体通过统一对接采购商、电商平台等渠道,给小农户的产品兜底销售,解决“卖难”的后顾之忧,同时提升农产品的议价能力,让农户获得更多收益。特别是对接大市场:匹配消费端需求 大市场对农产品的标准化、品牌化、规模化要求高,小农户很难单独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整合小农户的产品,进行统一分拣、包装、加工,打造自有品牌,还能通过对接电商平台、大型商超、农产品批发市场等渠道,把小农户的产品推向更广阔的市场,甚至对接高端定制、订单农业等需求,提升产品附加值。

(三)推动农业现代化的核心引擎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先进农业技术的主要应用者,比如规模化使用农机设备、推广智慧农业系统、应用绿色防控技术等,大幅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产品质量。

一是带动农业产业链延伸,发展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乡村旅游等二三产业,打破传统农业只搞生产的单一模式,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农业整体附加值。通过品牌建设、精深加工,增加农产品价值,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二是农业生产力的升级者。通过规模化经营、机械化作业、标准化生产,大幅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推动技术应用,其中的基地都成为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试验场和推广者。

三是资源要素的激活者,吸引资本下乡。他们普遍成为资本下乡为工商资本进入农业领域的有效载体,在盘活农村资源,推动土地、劳动力、技术等要素优化配置,促进城乡流动,搭建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的桥梁,实现资源互补。

四是乡村产业的融合者,发展农村新业态。例如利用农村自然景观、民俗文化等资源,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兴业态,增加农民收入。

(四)保障农产品供给与质量安全的关键力量。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普遍凭借规模化的生产能力,引入标准化的种植养殖技术和市场需求导向,引导小农户调整生产结构,生产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避免盲目种植导致的滞销。

规模化生产能够稳定供应大量农产品,在应对自然灾害、市场波动等情况时,起到重要的稳产保供作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稳定。

更容易建立完善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从种苗、农资投入到生产、加工、销售全流程把控,保障农产品符合安全标准,提升消费者对农产品的信任度。

(五)促进农民增收与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所扩大的生产经营,五一不是和小农户结成“公司+农户”的公共体,带动农民增收。最常见的形式是通过土地流转、入股分红、、托管服务吸纳就业等多种形式,将小农户与大市场连接起来,为农民提供就业机会。因为扩大规模生产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可以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尤其是一些中老年劳动力和妇女,使他们能够在家门口实现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同时帮助农民获取土地流转租金和分红等财产性收入,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从而缓解农村劳动力外流问题,促进农村社会稳定。

缩小城乡差距:缩小城乡在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差距,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比如,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农村教育医疗水平等。

从乡村发展的底层逻辑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连接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桥梁,是乡村产业振兴的核心载体,也是推动城乡要素流动的关键枢纽。它重新定义了农业生产关系,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构建了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经营体系。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乡村治理的参与者。首先,他们生产经营必须吸引人才、资本、技术等资源流向农村,激活乡村发展活力,推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升,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落地。二是增强集体意识,通过合作社等组织形式,提升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集体意识。三是他们参与公共事务: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四是他们一般都是传承乡村文化的载体,在发展特色产业过程中,传承和弘扬优秀农耕文化。

(六)不同类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作用差异。

先看农业专业合作社,它是小农户的利益共同体。一是由农户自愿联合组成,以服务成员为主要宗旨,本质是小农户抱团发展的互助性组织。二是统一采购农资、统一销售农产品,帮助成员降低成本、提高售价,直接维护小农户的经济利益。三是为成员提供技术培训、信息咨询等服务,提升小农户的生产技能和市场意识,弥补单个农户在资源、能力上的不足。四是代表小农户发声,向政府反映农业生产中的问题和诉求,成为连接农户与政府的桥梁。

次看农业龙头企业,它是农业产业化的引领者、引擎。一是具备较强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是农业产业链的整合者和市场开拓者。二是凭借强大的加工、销售能力,带动农产品从初级生产向精深加工、品牌营销延伸,大幅提升农产品附加值,推动农业产业化升级。三是对接国内外大市场,通过订单农业等方式,为农户提供稳定的销售渠道和市场信息,引导农业生产向市场化、标准化方向发展。四是吸引资本、技术、人才等高端要素进入农业领域,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和管理模式创新,引领现代农业发展方向。

再看家庭农场,它是适度规模经营的主力军。一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兼顾了家庭经营的灵活性和规模经营的优势。二是相较于小农户,能实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农业生产效益,同时保留了家庭经营的责任心,保障农产品的品质和生产稳定性。三是成为农业技术推广的“试验田”和“示范田”,便于推广应用先进种植养殖技术和农业机械,带动周边小农户提升生产水平。四是适合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等细分领域,满足市场对多样化、高品质农产品的需求,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注入活力。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不是替代关系,而是共生共荣的伙伴关系。小农户是基础,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新型经营主体提供劳动力和土地资源;新型经营主体是带动者,通过多种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小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他们具有共同的发展目标,形成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三、云南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做法与典型案例

云南省多年来重视培育农业经营主体,采取了系统化、多层次的举措,聚焦主体倍增、质量提升和全产业链发展,形成了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为核心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一)主体的做法与经验。

一是政策引领,构建支持体系。云南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推进乡村振兴和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关键力量。通过财政奖补、贷款贴息、资产性投资支持等方式,切实降低经营主体发展成本。例如,2024年上半年已兑现3家企业资产性投资奖补超3100万元,向438户企业发放贷款贴息超9500万元。

二是实施“三年行动”,推动高质量发展。2025—2027年,云南启动《加快培育高质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三年行动方案》,目标纳入3000个家庭农场、3000个农民合作社、100个联合社和1000个社会化服务主体进入高质量发展名录,并培育100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官网。该方案强调“市场主导、分类施策、创新驱动、提质增效”,推动形成“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复合型经营体系。

三是强化主体培育,实现“三个全覆盖”。截至2025年初,全省农业企业达17.3万户,农业龙头企业7813户,其中国家级73户、省级1310户,数量居西南前列。目前,国家级龙头企业实现16个州(市)全覆盖,省级以上覆盖128个县(市、区),县级以上龙头企业覆盖超85%的涉农行政村,基本形成“县县有龙头、村村有带动”的格局。

四是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支撑能力。鼓励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等多元主体提供农业生产全程服务,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联结模式,增强小农户抗风险能力和市场对接能力。同时,推动建设县级综合服务中心,提供金融保险、品牌孵化、产销对接等市场化服务,探索“东西部协作平台”助力培训与销售。

五是聚焦特色产业,推动“云品出滇”。围绕“1+10+3”高原特色农业产业体系(如花卉、咖啡、中药材、肉牛等),打造优势产业集群和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通过“云菜集团”“木水花市场”等龙头企业带动,推动农产品出口逆势增长,2024年全省农产品出口额达191.7亿元,同比增长13.7%‌。鲜切花、咖啡、烟草出口量稳居全国第一。

(二)案例1:弥渡县渡栗园扶贫产业合作社:“双绑”模式的标杆。

首创“双绑”利益联结机制,即合作社上绑龙头企业、下绑农户。合作社与龙头企业签订保底收购协议,确保农产品销路稳定;同时吸纳农户以土地、劳动力等入股,农户既能获得土地流转收入,又能在合作社务工赚取工资,还能享受年底分红。

该模式入选第五批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典型案例。在其带动下,弥渡县蔬菜种植面积达24.2万亩,总产量102万吨,产值24.2亿元,全县16278元的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有相当一部分来自蔬菜产业。此外,还建成了无公害、绿色有机等各类标准化生产基地,产品远销粤港澳大湾区及海外市场。

(三)案例2:保山市咖啡产业经营联合体:三产融合的范本。

主体由48家咖啡企业、187个合作社联合组成,形成“企业+合作社+咖农”的完整产业链条。企业负责精深加工和品牌营销,合作社统一组织咖农开展标准化种植,提供技术培训和农资供应。

目前,保山咖啡种植面积达13.6万亩,产值75.95亿元,带动1.56万户咖农增收。咖啡精深加工率提高到80%,开发出挂耳咖啡、冷萃咖啡等多种产品,还通过举办咖啡文化节、杯测活动等,提升云南咖啡的品牌知名度,让保山咖啡走向全国乃至全球市场。

(四)案例3:孟连牛油果产业经营主体:利益共享的典范。

探索出“334”利益联结机制,即企业占30%、村集体占30%、农户占40%。企业负责牛油果的种植技术指导、加工销售,村集体整合土地资源参与合作,农户以土地入股或参与种植务工。

孟连牛油果种植规模不断扩大,目前已达12万亩,成为当地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主导产业。通过该模式,农户不仅能获得稳定的土地租金和务工收入,还能享受产业发展带来的分红,真正实现了产业增值、企业增效、农户增收的多赢局面。

(五)案例4:昭通苹果产业经营主体:品牌赋能的代表。

引入龙头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推行标准化种植,统一品种、统一技术、统一管理。同时,依托沪滇协作平台,借助上海的市场、技术优势,打造昭通苹果品牌,通过电商直播、农超对接等方式拓宽销路。

目前,昭通苹果种植面积达85万亩,年产量130万吨,综合产值150亿元,13.8万户农户受益。昭通苹果已成为云南知名农特产品品牌,不仅在国内市场畅销,还走出国门,出口到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

(六)案例5:探索“微型园区”模式 实现农旅融合发展。

丽江市老章种养殖家庭农场位于古城区大研街道文智社区西克智村,创办于2014年,经营面积120亩,其中湿地生态区20亩、生态果蔬园65亩、生态养殖园10亩、设施农业园20亩、休闲旅游配套设施5亩,有4名家庭成员参与经营管理。累计投入300万元,2022年家庭农场实现经营收入35.2万元。

“微型园区”运营管理模式,将整个农场划分为9个种植养殖单元,统一配套标准化基础设施,由9个种植户分别管理运营,涉及蔬菜、花卉、食用菌、葡萄、水产养殖等多个领域,形成多点支撑、协同发展。农场按照“统一种养规划、统一基础设施配套、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机械化服务、统一贯标销售”的要求,为9个生产单元提供管理、技术服务、产销对接、品牌维护、农旅融合产品开发等服务。

农场采用生态技术,建成100立方米的沼气池,集中收集人畜粪便、农作物废料,实施土堆发酵生产微生物肥料,用于绿色果蔬生产,建立起“畜—沼—果蔬”生态循环农业体系,生产的蔬菜、葡萄等已获得12个绿色食品认证。带动文智社区80户农户开展绿色食品生产。‘畜—沼—果蔬’生态循环农业体系。”时种植蔬菜售卖,每亩收入1.8万元至2.4万元。

将休闲体验区建设植入各个种植养殖单元,游客入园后可以感受采摘乐趣,品尝新鲜果蔬,体验白族民俗文化和农耕文化。目前,农场每年接待游客3万人次,实现了种养、观赏、食用、销售、休闲为一体的综合盈利模式。

四、从“输血”到“造血”:空壳村、空心社的治理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发展不平衡,各地都存在一些经济空壳村、财务空心社(双空村社),与当地蓬勃发展的气象不协调,负面影响很大。双空村社的本质是集体经济缺乏可持续收入来源,治理的核心是盘活集体资源、对接外部需求、建立长效机制,以下是可复制的4类实践模式。

(一)模式1:财政兜底+产业造血,筑牢发展基础。

双空村社的最大问题是没有启动资金,破解之道是争取专项扶持资金。紧盯中央和省级村级集体经济扶持项目,重点申报符合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用财政资金作为启动资金,避免村集体“从零起步”的压力。

产权改革是抓手。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将集体资源(土地、山林、水面)、资产(闲置房屋、农机具)量化为股份,让村民成为集体经济的“股东”,提高参与积极性。

短长结合选对起步产业。短期,可以用扶持资金购买商铺、写字楼等固定资产出租,或参与政府平台公司的稳健项目,获得每年一定的固定收益,快速实现“破壳”。长期,应结合本地特色资源,培育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等产业,实现从“空壳”到年入不菲的跨越。

(二)模式2:强村公司抱团发展,破解单村资源瓶颈。

跨村整合资源:针对单个村资源少、抗风险能力弱的问题,由乡镇或区县牵头,联合多个空壳村成立“强村公司”,统一整合各村的集体资金、闲置土地、劳动力等资源,实现“聚沙成塔”。

破解之道,强村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作,聘请专业管理人员负责市场对接、项目运营,避免村社干部“不懂市场乱决策”的问题。比如玉溪市红塔区的强村公司,整合10个空壳村的资金建设仓储物流园,每年为每个村带来5—10万元分红。

收益按股分配:各村根据投入的资源(资金、土地、资产)占比获得股份,收益按股分红,确保公平透明,同时预留部分收益作为公司发展资金,实现滚动发展。

(三)模式3:资源盘活变现,唤醒沉睡资产。

几乎所有双空村社都有不等的集体的闲置房屋、集体建设用地、山林、水面、荒地等资源,建立“资源台账”,明确资源位置、面积、权属等信息。在此基础上通过多渠道盘活方式。一是出租,将闲置房屋出租给企业或个人,改造成民宿、农产品加工厂、仓储车间等,每年收取市场价的租金。二是入股,将集体土地、山林以入股的方式参与农业企业、合作社的产业项目,按比例收取土地流转费和产业分红。三是开发,利用集体山林、水面发展林下经济、水产养殖等等经济作物,增加集体和农户收入。

(四)模式四:对接外部资源,借力发展。

对接帮扶单位,积极争取定点帮扶单位、派出驻村工作队的支持,争取资金、技术、人才、市场渠道等资源,比如帮扶单位帮助联系企业采购本村农产品,或邀请专家指导产业发展。

引入社会资本,通过“三变改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吸引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返乡创业者等社会资本参与村集体产业发展,企业负责市场运营,村集体以资源入股,双方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对接电商平台,利用电商平台销售本村特色农产品,村集体成立电商服务站,统一收购、包装、发货,赚取差价和服务费。

(五)通用保障机制:确保长期可持续发展。

一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定村级集体经济管理制度、财务公开制度、收益分配制度,明确集体资金使用、项目决策、收益分配的流程,接受村民监督,避免“少数人说了算”。

二是培育本土人才。选拔有能力、有责任心的村干部担任集体经济负责人,或通过“乡土人才回引计划”吸引返乡青年、致富带头人参与集体经济管理,同时组织村干部到先进地区学习培训,提升经营管理能力。

三是风险防控机制。对集体投资项目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避免盲目跟风投资;预留一定比例的收益作为风险准备金,应对市场波动、自然灾害等风险。

五、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核心问题

找准农业经营主体的现存的问题,是精准推动农业发展的前提。虽然各地都扶持出了一批走在前面的典型,但是不少地方的农业经营主体还存在继续克服的问题与短板。

(一)总体实力偏弱,主体自身层发展不均衡。

一是带动能力受限。多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仍处于成长初期,经营规模小、盈利能力低,制约了其联农带农的能力。据统计资料,全国家庭农场‌2023年场均经营收入约30万元,净利润仅12万元左右,约三分之一的农场年收入低于10万元;农民合作社‌社均成员28人,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比例超过80%的仅占29.54%,采购投入品超80%的仅19.84%;服务带动能力有限,超过半数的家庭农场未加入合作社,组织化程度低,难以形成协同效应。联农带农能力弱。利益联结单一,多以统购统销、土地流转等浅层次合作为主,而生层次的一体化经济体相对少得多。缺乏市场占有率高、品牌叫得响的大企业和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主体。

二是是发展不均衡,大型农业企业扩张迅速,而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缓慢;地域不均衡;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发展水平差距较大;产业不均衡,经济作物类主体由于市场价格刺激发展快,粮油类主体由于比较效益考虑发展缓慢。

三是空壳现象比例不少。部分合作社有名无实,存在大量“空壳社”、“僵尸社”,他们主要在享受政府优惠政策时出现,平常则不见踪影。

(二)人才供给与能力匹配的双重缺口。

从业者素质急待提升。多数经营主体从业者以农村中老年为主,文化层次偏低,缺乏先进种养技术和现代管理理念,对市场趋势、品牌建设等认知不足,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求。

高素质人才和专业人才匮乏稀缺,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专业人才极度缺乏,超过70%的经营主体缺乏专业管理人才,财务管理、市场营销能力薄弱。专业人才引留难,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流向城市,导致农村空心化、老龄化;农村环境和农业行业的吸引力不足,导致人才“引不来、留不住”,影响经营主体的长远发展。

培训体系不完善:现有培训资金有限,覆盖范围窄,难以实现全覆盖;培训时间短且内容单一,多聚焦种养技术,缺乏市场营销、创业经营、品牌建设等系统化教学,无法满足经营主体的多元化需求。

管理水平落后,内部管理不规范。部分合作社名为多人合作,实为一家一户运行;财务管理混乱,缺乏专业财务人员,资金使用不透明;发展理念滞后,部分管理者缺乏长远规划,市场适应能力弱

技术转化难、新技术推广覆盖率仅60%,部分农民因文化水平限制,接受能力有限。智慧农业设备投入高、操作复杂,存在“买得起、用不好”的现象。

(三)资金与土地的双重约束。

总的看,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资金投入不足,资金项目覆盖有限,国家农业项目仅少数惠及家庭农场和合作社‌扶持。据资料,一是财政资金,‌仅3%的家庭农场和1.73%的农民合作社获得财政资金支持,场均扶持金额分别为11.29万元和14.67万元,力度偏低。二是融资渠道单一,传统金融机构支持不足,农业贷款占贷款总额比例远低于发达国家的20%;资本市场门槛过高,绝大部分农业企业难以满足上市要求;非正规融资成本高,农村资金互助社平均贷款利率达13.6%,远高于正规金融机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突出‌,农业贷款审批周期长(平均45天),利率较高(2019年达6.1%),远高于商业贷款;缺乏联合担保机制,合作社只能以个人名义获得小额抵押贷款;风险补偿缺失:金融机构对农业领域信贷支持积极性不高。三是‌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低。‌现有保险多为“保成本”,难以覆盖自然灾害和市场波动带来的收入损失。亟需推广完全成本保险、气象指数保险、“保险+期货”等创新模式。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多为流转性质,缺乏有效抵押物,融资渠道受限。土地流转障碍多:部分农民不愿长期流转土地,使得土地流转规模小、期限短,制约经营主体的长期规划和基础设施投入;土地政策趋紧,经营主体难以获得生产设施用房等用地指标,影响规模化发展;同时土地流转费用上涨,也增加了经营成本。

(四)管理与规范的双重短板。

一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内部管理不健全、不规范。部分合作社、家庭农场名为合作经营,实为个人运作,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利益分配机制,财务管理混乱,运作规范性不足,个别的还做假账。

二是发展规模层次低。多数经营主体规模偏小,产品科技含量低,多停留在初加工阶段,附加值不高;跨区域、跨行业的大型经营主体较少,市场竞争力和带动能力有限。

三是市场适应能力弱。部分经营主体市场意识淡薄,销售渠道单一,对市场需求变化反应滞后,缺乏品牌建设和市场营销能力,难以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

(五)政策与服务的双重滞后。

一是政策支持精准度不足,政策落实效率低。支农政策条块分割,缺乏整合衔接,部分政策灵活性不足,与实际需求不匹配;政策下达环节多、时滞性强,导致经营主体难以及时享受政策红利。政策覆盖存在盲区,如对市场营销、品牌建设、人才培养等环节支持力度不够。

政策执行存在偏差。约30%的农业补贴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农业农村部2019年数据),政策导向存在失衡,扶优扶强原则导致两极分化加剧,小规模主体难以获得支持。

二是服务体系不完善:农业农村部门的管理和服务手段传统,缺乏智能数字化管理系统和互动服务平台,难以精准掌握经营主体情况并提供高效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在技术指导、市场信息、风险保障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不够。

三是法规体系不完善。法律覆盖不足。我国农业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仅百余部,仅为发达国家的1/3。法规协调性差:土地流转等领域存在法律空白,2019年全国因土地流转引发的纠纷达5万起。

四是监管机制缺失,部分补贴资金被挪用,未能真正惠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五)市场与运营层面的难题。

一是农产品市场风险较高,价格波动大。农产品市场价格不稳定,经营主体面临较大市场风险;销售渠道有限:缺乏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能力,优质农产品难以卖出好价钱;市场信息不畅:难以准确把握市场需求,容易出现产销脱节。

二是运营中的短板较多。主要是产业融合不足,绝大部分主体单纯从事种养业,对新业态参与有限;与小农户的合作多为松散型,缺乏稳定、共赢的利益分配机制;合作社中存在“精英控制”现象,普通成员参与度低,民主管理流于形式;订单农业履约率不高,部分企业转嫁市场风险给农户。

三是现代化管理经营制度没有完全落实,例如实践证明适合我国国情的股份合作就没有切实落实,当地村民入股参股、保底分红、股权激励、股权融资等有效制度的完善,仍有许多工作要做。许多地方农民害怕“上当受骗”,不敢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结成紧密型联结方式实体。

四是品牌建设滞后,缺乏知名品牌,市场竞争力弱,享受不到品牌的溢价效应。

六、破解建议

从现阶段看,以小农户为主的家庭经营是我国农业经营的主要形式,是我国农业发展需要长期面对的现实。我国建设现代农业的前进方向和必由之路,是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但是,也要看到,小农户家庭经营是我国农业的基本面,在农业现代化过程中,要处理好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户的关系,让国家的农村政策阳光和雨露惠及广大小农户。强调农业生产经营规模要坚持宜大则大、宜小则小,不搞一刀切、不搞行政命令;保持足够历史耐心,确保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走得稳、走得顺、走得好。

(一)精准赋能,破解人才瓶颈。

分层分类开展技能培训。针对不同类型经营主体定制培训课程,比如为合作社负责人开展财务管理、利益分配机制设计培训;为家庭农场主开展绿色种养、农产品直播带货培训;联合农业院校、科研机构,定期组织线下实操培训和线上云课堂,确保培训内容实用、可落地。

完善人才引留政策。出台专项补贴政策,对到农业经营主体就业的大学生、返乡创业青年给予生活补贴、住房优惠;支持经营主体与高校共建实习基地,定向培养农业专业人才;评选“农业经营能手”“乡村振兴带头人”等荣誉称号,提升从业者的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认可度。

(二)多维发力,破解要素制约。

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推动银行扩大“农e贷”、“经营权质押贷”、“信阳的‘粮食银行’模式(以粮食为抵押物获取贷款)”等专属金融产品,简化贷款手续,降低贷款利率;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为经营主体提供担保增信;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入股、合作等方式参与农业经营,拓宽融资渠道。

优化土地流转机制。搭建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规范土地流转合同,保障流转双方合法权益;出台土地流转奖补政策,对长期连片流转土地的经营主体给予补贴;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解决经营主体生产设施用地需求。

(三)规范管理,提升发展质效。

强化规范化建设。开展经营主体规范化提升行动,对“空壳社”“空心社”进行清理整顿;指导经营主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民主决策机制、利益分配机制,定期开展规范化考核,达标者给予政策倾斜。

推动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支持经营主体通过联合、兼并、重组等方式扩大规模,培育一批省级、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引导经营主体注册农产品商标,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借助电商平台、农博会等渠道推广品牌,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四)优化服务,强化政策支撑。

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成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服务专班,对各类支农政策进行整合梳理,制作“政策明白卡”,通过线上线下渠道精准推送;简化政策申报流程,推行“一站式”办理,提高政策落实效率。

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搭建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整合农技推广、植保服务、冷链物流等资源,为经营主体提供全程托管、半托管服务;建立农业市场信息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发布农产品价格、供需等信息,帮助经营主体规避市场风险。

参考文献

1,韩俊:新型农业主体培育和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要结合,央广网2015-11-04 11:15:00。

2,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权威访谈|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访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部长韩俊,新华社2025-12-28 00:43。

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典型引领作用 完善农业经营体系支撑产业发展的通知,农业农村部网站2025-01-08 08:22:01。

4,高云才、王浩、游仪、常钦: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人民日报2022-12-26 07:39。

5,厚植高原沃土 激活产业动能——云南推进高原特色农业强省新篇,云南发布2026-01-15 16:50。

6,黄翘楚:云南创新机制答好“群众持续增收之问”——产业迈步子 致富有路子 过上好日子,云南日报2025年10月11日08:21。

7, 关于云南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5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云南省农业农村厅2025-07-10 16:39:00。

8,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探索“微型园区”模式 实现农旅融合发展,中国农村网2024-11-04 06:24:24。

9,刘文湘:微型园区” 做活农旅融合,丽江网2024-04-19 09: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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