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勇:将自由译为“群已权界”是否更合适?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223 次 更新时间:2025-09-28 17:55

进入专题: 自由  

徐勇(华中师大) (进入专栏)  

 

新年之作《治场:“有形之手”与治理秩序的生成》得以在《探索与争鸣》2025年第7期刊发。写作此文,源之于生活感受,并引起一些学理思考。

近些年来,现代化建设的迅速推进,正在从根本上改变人们的生活和交往方式,一个重要变化就是公共场所和公共交往愈来愈多。与此同时,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还未能与之相适应,在公共场所中的冲突和矛盾时有发生,公共秩序还有待构建。引发冲突和矛盾的重要原因是当事人对自由的理解。

自由作为一个学术概念是近代才从外国引进的。严复是近代中国的大翻译家。他们这一代学人有深厚的中国传统文化根底和生活经验,又睁大眼睛看世界将世界学术引进中国。1903年,严复将密尔的《论自由》翻译为《群已权界论》在中国出版。这是中国人最早接触到西方的自由学说。严复将自由翻译为“群已权界”,在于他深谙中国传统社会的底色。中文的“自由”由两个单字构成,具有复合意义,有自主、自在、随意,甚至为所欲为的复杂含义。严复将自由翻译为“群已权界”,旨在表达:“自由者,凡所欲为,理无不可。此如有人独居世外,其自由界域,岂有限制?……故曰:人得自由,而必以他人之自由为界。”严复对自由的翻译在于如何处理个人与群体、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具有政治和社会两个方面的意义。

群与已是两个相互依存的字。但在传统中国,群居于重要地位。荀子早就说“人之生不能无群”。这里的“群”既指政治群,即国家;也指社会群,即家庭。在传统中国,以群为本位,已依附于群。人们只是在生于斯死于斯的“群”里生活。没有已的独立性,也就没有群与已的边界。在古代社会,国家权力缺乏边界所限,具有任意性,容易出现横征暴敛,并激起农民反抗。马克思对中国的农民反抗给予了高度评价,但他也指出:“以暴易暴”会产生极端化,“表现为一种野性的、盲目的、放纵的破坏力量”。这种力量在于平时缺乏群已边界的约束。前些年,针对东方专制主义的观点,我提出了东方自由主义,认为农民也是有自由的。我的博士生朱城坤同学发表论文《“自在”抑或“自由”——“东方自由主义”的贡献与局限》,认为农民的“自由”主要是一种“自在”,或称消极自由。确实,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使得农民具有一种自主性和自在性,如通常所说的自由自在。这种自在性使得农民在日常生活中具有独立性。只有当这种自在性受到破坏,无法照常生活才进行反抗。只是这种自在局限于家庭村落的狭小领域。在这一领域,人们自在并自我约束,一旦超越,便容易“越界”。所谓“兔子不吃窝边草”,离开窝边乱吃草。

尽管严复将自由翻译为“群已权界”,但是,近代以来国家整体的群处于不自由状态。严复进一步指出“国群自由”和“小已自由”。显然前者居于主导地位。因此,近代以来,自由主要在于“国群”层面,在于为“国群”争自由。社会生活领域的群已权界则少有提及,强调的是“大公无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发展,人们的个体性日益突出,有了“己”。但如何在相互交往的“群”里获得“小已自由”尚是一个问题。公共场所是作为“已”的个人都能进入的“群”,并会产生互动。在公共场所,“人得自由,而必以他人之自由为界。”只是这个“界”在“已”的心中,各个“已”的理解和把握有所不同。当人们以在漫长的日常生活中形成的“随意”习惯进入公共场所,势必产生冲突和矛盾。有了公共场所并不意味着公共秩序的自然形成。

日常生活中公共场所的矛盾和冲突的案例引起了学术思考。做田野调查的学者有一个好处,便是有敏锐的问题感,比较容易从日常生活中发现问题。只是生活问题不等于学术问题。要将生活问题转换为学术问题,需要将这一问题置于学术体系中考察,看前人是否已解决这一问题,提出了什么观点。日常生活中的公共秩序问题产生于公共场所。这一场所也是“场”。“场”因此成为分析的基本单位。当以“场”作为基本的分析单位并置于学术体系考察,我发现了前人提出了“物理场”“心理场”“社会场”。其共同特征是“场中有力,力在场中”,秩序来自于力量均衡。以此为分析框架,我们进一步发现“市场”作为一种“场”可以自生自发出秩序。充满私人利益的“市场”能够自我生成秩序,为何公共场所不能呢?这正是本文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当然,人们可以从一般理论自然推导出公共秩序可以由超越当事人的公共权力,特别是国家来解决,以确立“群已之权界”。但是,国家作为一种强制性力量是否时时刻刻“在场”,即便“在场”是否能发生作用?这远不是一般理论能够推导的。还需要进入“场”中发现其中的力量构成、对比和互动。以田野调查为方法的好处便是能够依据问题逻辑,不断深入问题之中,发现问题所在和来源,从而获得超越前人的认识。这就是“治场”概念的提出。

现代化的基本动力是经济社会的变动。这种变动改变着长期习之为常的生活和意识,并引起治理的变革。近些年,基层治理成为一个热门领域。就连过往长期研究上层建筑“高政治”的学者也进入这一“低政治”领域。重要原因是基层社会和治理正处于急剧变动之中。基层变化大,问题也多,研究者众。这自然是好事。记得30多年前,进入村民自治这一“低政治”领域的学者很少。有人说,全国九亿农民实践村民自治,不到九个学者进行研究。如今研究“低政治”的人成百上千,数量大大扩展。但如何在“低政治”领域产出高水平成果,推进基层治理研究的学理化,尚是一个问题。日常生活中的事尽管小,也可能蕴含大学问。公共秩序的生成便涉及到“群已之权界”的大问题。当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遭遇种种冲突,会不由自主地想到,严复将“自由”翻译为“群已权界”是否更为合适,更具有针对性?

我与发表本文的《探索与争鸣》杂志有30多年的交往。该刊不负“探索与争鸣”的盛名。有一些具有探索性和争鸣性的文章不仅刊物会主动约稿,而且作者也会积极投稿。本文来自直接的生活感受,也有一点自己的独立思考,写成后便给了该刊,并能够很快发表,甚为感谢!至于论文本身还需要读者诸君批评指正!对于论文中提到的个案还在继续跟踪,希望有新的发现。

(本文是作者2025年8月就为什么写作《治场:“有形之手”与治理秩序的生成》一文发表的感想,经作者审订)

进入 徐勇(华中师大) 的专栏     进入专题: 自由  

本文责编:SuperAdmin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政治学 > 政治学理论与方法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167758.html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5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