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培元 任文利:“道”的学说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227 次 更新时间:2022-04-09 13:48

进入专题: 儒学  

蒙培元 (进入专栏)   任文利  

“道”是中国哲学中一个使用非常宽泛的范畴。儒、道、佛三家都讲“道”,并且把它作为宇宙论、本体论的重要范畴。当然,道家讲“道”的地方最多,“道”就是他们的哲学体系中的最高范畴。这是从老子就开始了的。老子讲“道”,还讲“自然”、“无”、“无名”,它们与“道”一起构成了老子哲学中的最高范畴。儒家则自孔子始即讲“道”。传说中有孔子问“道”于老子之事,但这个老子是不是就是《道德经》的作者的那个老子还很难说。孔子与《道德经》的作者的那个老子孰先孰后一直是一个争论的问题。即使说此老子先于孔子,孔子也确实曾问“道”于他,但二者讲的“道”还是有很大的区别。孔子讲的“道”含义较为宽泛,有时也较为朴素。因此有的学者认为,孔子只是在一般意义上使用“道”,并没有特别的哲学意义。但此说法并不完全对,孔子讲“朝闻道,夕死可矣”,讲“吾道一以贯之”,他的学生子贡谈到他的关于“性与天道”的问题,这些地方所说的“道”,绝非只是在一般意义上讲,其哲学意味是很浓的。但孔子讲“道之将行”、“未行”,讲“天下有道”、“无道”,与老子相比,确实意义宽泛、朴素。也正是在这一点上,我们有理由认为,《论语》的成书年代至少不晚于《道德经》。单从哲学意味上的“道”来说,二者讲的有相通之处,也有不同之处。从相通处说,他们表现出了在中国哲学这一大传统下共同的内在人文精神;从不同处说,他们确实表现了在相同的人文关怀下的不同的思想趣向。下面,就从孔子、老子谈“道”的异同出发,来看看“道”的哲学意味。


一、关于道:儒、道异同


我们说,“道”有哲学意味,是从“道”作为存在之本与价值之源的本体论的最高范畴意义上说的。儒、道在把“道”作为最高范畴的同时,还有另外一些表述最高本体的范畴。如老子的“自然”、“无”、“无名”,孔子的“仁”,宋明儒的“理”、“心”,等等。那么,为什么在讲这些的同时,他们都不约而同地使用“道”来作为其可替代的范畴呢?这里,“道”确实表现出了中国哲学本体论的本质特征。


就其本义来说,“道”本来是指人们所走的路。如《说文》说:“道,所行道也,……”这一意义,一直保留到我们现在所使用的语言中,如“道路”、“街道”等等。同时,它又有一定的方向性,《说文》又说:“一达之谓道。”所谓“一达”就是指有一定的方向。由此,引申为事物变化与人的行为所遵循的规律、法则、准则、标准及其目的指向。如子产讲“天道远,人道迩”,是从规律的意义上说的;如孔子讲“天下有道”、“无道”,是从社会法则的意义上说的;孔子讲“道之将行”、“未行”,是从其行为的目的指向的意义上说的。作为最高本体范畴的“道”,就是从“道”的这些原初含义中脱胎而出的。从存在的意义上说,它是天地万物如此这般存在的轨辙;从价值的意义上说,它是天地万物“应当”如此这般存在的轨辙。“如此”与“应当如此”,也就是“已然”与“应然”、存在与价值,在中国哲学看来,是“本来”统一的,而且是在由“未然”到“已然”的实践过程中必须统一起来的。这样,“道”与西方传统形上学所说的“实体”确实有很大的区别,它的最核心内涵始终与其最原初的意义,即“行路”,联系在一起。因此,《中庸》说,“率性之谓道”,率性而行,这就是道。《庄子·齐物论》则说“道行之而成”。孟子也说“道若大路”。“行”之实践、活动意义始终与“道”的本体意义联系在一起。因此,“道”绝非一“超绝的”实体,作为形而上的本体存在,它必须也只能通过形而下的实践活动体现出来。“体道”、“知道”、“行道”作为具体的实践活动,是形而下的,但所臻之境则是“同道”的本体境界,是形而上的。这是“分析”着说、综合地说,“道”就是有目的指向的活动。什么是“同道”?就是行为的目的指向始终是“道”。这里,“道”表现为一无限展开的方向、意向,此方向、意向的延伸,就在天地万物,特别是人的目的性活动中得以实现。冯友兰先生在其“新理学”体系中,把“道体”定义为“气”实现“理”的大用流行的过程,的确把握住了“道”这一范畴在中国哲学中的实质性特征。但他是通过逻辑分析来得出“道体”这一“观念”的,同时,又把“理”与“道”,即本体与功能严格区别开来,这一点与传统有很大悖离。所谓“气”实现“理”,就是为行动、活动、实践“定方向”,表现的是现实的、实践的层面的目的指向,正是在这一点上,儒、道表现出了不同的趣向。


总括地说,老子、庄子所规定的“道”的方向就是“自然”。如老子说:“道法自然。”[1] 道就是“自然”,是贯通天、地、人的存在之本与价值之源。老子关于“道”的描述,容易让人们理解为一客观实体,但究其实,此最高的本体存在,只能是一目的指向,此目的和臻于此目的的路向就是“自然”。他所说的“复归其根”、“反者道之动”,都是指这种意向性活动。从存在的角度上说如此,从价值的角度上说则更明显,道就是“无为”,但可以“无不为”。人们在“致虚极,守静笃”的对道的直觉体验、实践中,实现“同道”的最高价值与境界,这也是“自然”。“自然”与“无为”、“天道”与“人道”、存在与价值贯通地说,“道”的特征就是“无”。此“无”是针对儒家重视的“名”、“仁”与“义”等等而言的,具体地说,就是“无名”、“不仁”等,它们是对在老子看来是外在的伦理规范的否定性范畴。庄子进一步发挥了老子的这一思想,对于源于人们的“成心”的各种有差别的价值判断,如大小、美丑、是非等不同争端,作了严厉的抨击。“道通为一”。从存在的角度说,“牛马四足”[2]、“鱼相忘乎江湖”[3],是天道自然流行的表现,到“穿牛鼻,络马首”、江湖之水干涸而鱼儿“相濡以沫”之时,已经偏离了这种天道自然的存在方向。从价值的角度说,所谓大小、是非、美丑,都出于道之一隅,得道者居于“环中”、“道枢”,自可不受其扰攘。故庄子重“因”、“任”,重“顺”、“应”,重“庸”、“寓诸庸”(“庸者,用也”,又说“于是不用而寓诸庸”)。“牛马四足”、“鱼相忘乎江湖”,表现的是天道流行的“自然”合目的性,此目的性的最终体现者是人的体验、实践,“穿牛鼻,络马首”就是悖离道的庸人自扰的活动,而人们看鱼自由自在出入于江湖所体现出来的自得之“乐”,就是对天道流行的“自然”目的的体会之“乐”。


道家的“道”与“自然”,其意义至玄学而有一变化。如郭象就以为,“牛马四足”是“自然”,而人们“穿牛鼻,络马首”的行为也是出于自然,再进一步说,以“仁义”为核心的儒家名教伦理也出于“自然”。郭象试图调和的,正是儒家、道家关于“道”所表现出来的差异。在《庄子》一书中也隐含着这样的思想,如庄子借孔子之口说:“子之爱亲,命也,不可解于心;臣之事君,义也,无适而非君也。无所逃于天地之间。”[4] 但在老子、庄子这里,天道自然与仁义基本上是对立的。


提到儒家的“道”,当然要归本孔子。孔子一生都在“行道”。有人以为,孔子所行的“道”,不具有超越的、普遍的意义。这说出了孔子的“道”的一方面的内容,它是以恢复先朝的礼乐制度为核心内容的“斯文”之道。就这方面来说,“道”表现的是孔子的社会政治理想。但孔子的“道”还有另一方面的意义,就是人生的最高目的与价值指向。他说:“谁能出不由户,何莫由斯道也!”[5] 这里,“道”就是指人们所普遍遵守且必须遵守的道德法则,其核心内容就是“仁”。所以孔子说“志于道”,又说“依于仁”。[6] 孔子说“吾道一以贯之”,曾子以“忠恕”来说明这“一以贯之”的“道”。这些,都是把“仁义”作为“道”的核心内容。作为人生的最高目的与价值指向的仁义之“道”,比人的肉体存在本身更重要,故“朝闻道,夕死可矣”,故要“杀身成仁”。这是就“道”的价值的普遍性原则说的,有人说,孔子这里所说的“道”,只是“人道”,并无道家所说的作为存在之本的超越的“天道”的意义。这一看法,失于偏颇。如果说,“天道”是“超绝的”客观实体,不独孔子与后来的儒家没有,在老子、庄子这里也没有。如果说,“天道”是天地万物发育流行的最高目的指向,老、庄有,孔子及后来的儒家也有。只不过在孔子这里,此意义并非完全彰显出来。这一点,在下面关于儒家的“天道”与“人道”的论述中,将进一步明确起来。同时,也将再度说明在这个问题上儒道的差异。


二、关于“天道”与“人道”


在“天道”与“人道”这一对范畴中,不仅关联着对于“道”的范畴的理解,且有关于“天”、“人”及其关系的理解。问题至此进一步复杂。从“天”的意义上说,有宗教意义上的天,有纯粹自然意义上的天(为把此自然与道家所讲哲学意义上的“自然”作一区别,我们下面对哲学意义上的加以引号),也有最高本体或终极目的意义上的天。在中国哲学中,使用最多的,是作为最高本体或终极目的意义上的天,特别是在儒家哲学中。在此意义上,“天”、“道”与“天道”三者是相同的,也是与“人道”相贯通的。但在有的甚至大多数哲学家那里,此意义上的“天”与其前两种意义上的“天”又不是截然分离的,这正表现了中国哲学的概念、范畴的模糊性与整体性特征,同时,也增加了我们分析问题的复杂性。


《左传》昭公十八年,记载了子产的这样一段话:“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何以知之?灶焉知天道!”“灶”是一个人,他以天文现象预言将有火灾,子产以这一段话来批评他。这里所说的“天道”,是从自然意义上说的,有自然规律的意义,用自然规律比附着说明社会现象,又有原始的宗教神学的影响,故此,又有宗教意义。子产对此的批评,是在强调社会现象与自然现象的差别的基础上说的。这里,区别“天道”、“人道”,正反映了人们在原始宗教的蒙昧中,对“人道”的相对独立性的觉醒。


至老子、庄子,宗教神学意义上的“天”,基本上被否定,同时,“道”与“天”或“天道”作为最高本体与终极目的的哲学意义得以确立。此意义的确立,与纯粹的自然意义并非没有关系。老子说“道法自然”,又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不能不说是人处身客观世界的天地自然的大化流行中的一种意义体验。庄子以“牛马四足”说明“天”,以“鱼相忘于江湖”喻“人相忘于道术”,也是这种意义体验。正是在打破宗教意义上的“天”,凸显自然意义上的“天”的同时,哲学家们体会到了哲学意义上的“天”、“道”与“自然”。孔子也如此。


就《论语》一书来说,在孔子这里,“天”更多地与“天命”在一起使用,仍保留了一定的宗教神学意义。如孔子说“获罪于天,无所祷也”。再如他的学生说“死生有命,富贵在天”。但孔子所说的“五十而知天命”,此“天命”决非宗教神学意义上的天命。毋宁说,它就是哲学意义上的“天道”。子贡有这样一段话:“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7] 这段话,无论怎样理解,都不能说孔子完全没有关于“性与天道”的思想,否则,子贡也不会单独如此重视地提出“性与天道”的问题。我们说,孔子所说的“知天命”就是“知天道”,并非无稽之谈。孔子对鬼神等始终持一种“存而不论”的态度,如果在这里把“天命”理解为宗教意义上的“天命”,无论如何谈不到知与不知的问题。此其一。孔子又说过:“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8] 这里,“天”不具有宗教意义,是自然意义上的“天”。在这里,孔子体会到的是“四时行”、“百物生”的意义,“行”与“生”正是儒家作为最高本体与终极目的的“天”、“天道”的核心内容,它的集中表现,就是“人道”的“仁”。此其二。老子在自然万物的变化中,体会到的是“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自然”之道,孔子体会到的则是“四时行”、“百物生”的生生不息的“生”道、“仁”道。这是儒、道之“道”论的根本差异。后来的儒家就是落实到孔子的“生”上来说明儒家的天道与人道观的。


回到孔子,他正是要从“天何言哉”得出“予欲无言”的结论。这里,“天道”与“人道”是完全统一的。道家也如此,老子正是要从“道法自然”来得出“百姓皆谓我自然”的结论的。现在再回头对子贡的话作一分析,“性与天道”正是综合地说天道与人道的问题。天道赋予人而成为人道所遵循的法则。这里,又引出儒家哲学的两个重要范畴,即“命”与“性”。从天道到人道,此一“赋予”就是“命”,所接受的、作为人道依据的就是“性”。这一点,在孔子这里并没有明确地说明,但经孟子、《中庸》《大学》与《易传》,此层含义基本上得以确立,并最终在宋明理学中得以发扬光大。


至孟子,明确地把“道”的核心内容规定为仁。他说:“仁也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9] 人依于“仁”而行,这就是“道”。我们知道,孟子以“恻隐”、“羞恶”等道德情感来解释仁义,那么,“道”无非就是人的道德情感的心路历程。孟子在谈论到人的修养问题时,还提出了“存夜气”、“养浩然之气”的问题。这里,所说的“气”,主于人的意志而言,此“气”“配义与道”,则人的道德行为就如同江河决堤,沛然奔流而下。这是从道德实践主体的情感、意志方面来说明道,人们本有的道德情感、意志在道德实践中的无限延伸、展开,就是“道”。此“道”当然是就“人道”说的。但“人道”与“天道”并非绝然分开的,而恰恰是统一的、贯通的。贯通“天道”、“人道”的就是“诚”,“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10]。“诚”作为“天道”的核心内容的确表现了与道家的“自然”与“无”的很大的不同,它所强调的正是孔子所说的“四时行”、“百物生”的天地万物的有目的性的运行,这就是“天道”的“真实无妄”。“思诚”作为“人道”的核心内容反映的是人对于“天道”之“诚”的体会与自觉,或者说,人之“思”恰恰是“天道”之“诚”的自觉显现。“思”作为人心的主要功能,被称为人之“大体”、“大者”。它所说的虽然是人的认知理性的问题,但主要是悦于“理义”的道德认知,以反身内省的直觉体验为特征,所以说:“万物皆备于我。反身而诚,乐莫大焉。”[11]“万物皆备于我”,说的正是人是“天道”之“诚”的最集中体现者,所以只要反身内求而发明此“诚”,就可以有莫大的道德创造之“乐”。


如果说孟子通过人的情感、意志、知性来展开与说明儒家的“天道”与“人道”,那么,至《中庸》,则进一步明确地把“道”与性、命诸范畴联系起来。《中庸》说:“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把“诚”作为贯通天人的范畴,这一点,与孟子无不同。《中庸》又说:“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天道”之“诚”通过其目的性的活动,即天命,而内在于每个人以为“性”。故此,“天命之谓性”。“人道”就是遵循此天命之性的有方向性的展开的活动,所以说,“率性之谓道”。“天道”之“诚”无疑具有普遍性,换句话说,就是每个人都应该有遵循此天命之诚性而行的“人道”。故此,“人道”(《中庸》中又称之为“君子之道”)是愚夫愚妇能知能行的。但并非每个人都能随时按照本有的天性而行,所以需要“修道”之教。只有通过实践中的修养,才能实现“人道”的自觉,最终实现与“天道”合一的“至诚”的境界。所以《中庸》说:“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及其至也,察乎天地。”又说“极高明而道中庸”。由“诚”而贯通天人,并通过“性”、“命”诸范畴联系“天道”、“人道”,这是《中庸》为构建儒家的天人合一的道德的形上学所作的贡献。


先秦儒家的道德的形上学系统的最终完成者应为《易传》。《易传》本来是解释《周易》的占卜原理的,它认为《周易》的结构与宇宙万物的结构是相同的,所以它从宇宙论方面说明“易道”,也就是“天道”的内容很多。但讲“天道”,也是为了最终落实地讲“人道”。所以说:“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12]“阴”、“阳”可以认为是在说《周易》卦爻的结构,但这里更突出的是“一阴一阳”的“生”的意义。所以说:“天地之大德曰生。”[13] 又说:“生生之谓易。”[14]“生”无疑是《易传》所说的“天道”的核心内容,这是与孔子的“四时行”、“百物生”一脉相承的;同时,《易传》赋予此“行”、“生”以刚健的精神。这一点与道家不同。如老子重视“复”、“观复”,“复”说的是万物向天道自然的回归,“观复”则是人的静观的体验。《易传》也重视“复”,《周易》有“复”卦,《彖辞》说:“复,其见天地之心乎。”这里,“复”强调的是大地回春、万物复苏的欣欣向荣的状态,表现了儒家生生不息的天道观。“生”体现的是“天道”流行的目的,此目的在继此而生、而成的人性与人性之“善”中进一步彰显出来,所以,《易传》贯通地讲“三才”之道。


先秦儒家谈论“天道”与“人道”的情况基本如此,“诚”与“生”是他们所强调的贯通天人之道的核心内容。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儒家还有强调天人相分的一支,在先秦,以荀子为代表。他明确提出:“道者,非天之道,非地之道,人之所以道也。”[15] 荀子重视“人道”,并非完全不讲“天道”(比如他通过“天有常道”来强调君子之“诚”)。不过,他所说的“天道”更多的是自然规律的意义,他突出了“人道”的社会性意义,强调二者的不同。讲“天道”或认识“天道”是为了“制天命而用之”,这更说明了“人道”的自主性、独立性特征。他把儒家所重视的“礼”作为“人道”的重要内容,所以说:“礼者,人道之极也。”[16] 东汉的王充也强调“天道自然”,重视“天道”的自然性与“人道”的社会性相分的一面。唐中后期儒学复兴运动的两位主要人物柳宗元、刘禹锡也都注重天人相分。不过,王充、柳宗元与刘禹锡都是有所激而发,这就是两汉的宗教神学目的论,如董仲舒。董仲舒说:“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17] 他用儒家所注重的“天”来对抗汉初黄老道家所强调的“道”,并赋予“天”以宗教神学的意义,以此说明“天道”。不过,董仲舒的情况稍微复杂一些。他所说的“天”也有自然意义上的天,他也用阴阳五行等当时的简单的自然科学来说明天道运行的规律。但是,就两汉总的情况来说,儒学意识形态化、宗教化后,神学目的论是主要内容,儒学形上学的理论建树并不大。儒学形上学的真正“复兴”则在于宋明理学。理学又被称为“道学”,可见,“道”这一范畴在宋明理学中仍然占有重要地位。


至宋明,“道”这一范畴更见复杂,它既保留了先秦儒家的原初意义,同时与理学所特有的一些范畴,如“理”、“气”与“心”,联系起来。


“理”是宋明理学的最高范畴,也是大多数理学家所讲的“道”的核心内涵。如程颢说:“盖上天之载,无声无臭,其体则谓之易,其理则谓之道。”[18]“道”以“所以然”之理为主要内容,故程颐说:“所以阴阳是道。”[19] 朱熹也是如此,他也说“其理则所谓道”[20]。张载则用“气”来说明“道”。他说:“由气化,有道之名。”[21]“道”就是“太虚”之气的流行过程。这一点,特别遭到了程颢的批评,以为他说的只是形而下者,并非形而上的“道”。确实,张载所说的“道”也并非如此简单,他说:“天地之道无非以至虚为实,人须于虚中求出实。”[22]“虚”中求“实”,说的还是“理”的问题,不过张载没有说清楚罢了。心学集大成者王阳明则以“心”为道,他说:“心即道,道即天。”[23]


如上所说,“道”在理学家那里是一个和“理”、“气”与“心”诸范畴联合使用的范畴,那么,它有没有独立的特定内涵呢?有的。此独立的特定内涵是从先秦儒家继承来的,但经过理学家们进一步发挥。


其一,“道”是本体与功能合一的范畴。这一内涵是与传统儒家一脉相承的,它最能集中体现中国哲学本体论的特征。张载讲“气化”,自然是指流行过程。而此流行过程中所显示的由“虚”而见“实”的内核,则是以“天地之性”为核心的价值之本、源。所以他说“性与天道不见乎小大之别也”[24]。朱熹则有“道”兼体用、合理气的说法。他说:“道须是合理与气看。理是虚底物事,无那气质,此理无安顿处。易说‘一阴一阳之谓道’,这便兼理与气而言。阴阳,气也,‘一阴一阳’,则是理矣。”[25] 朱熹通过这样对“道”的解释,进一步统一理气、体用,确立“体用一源”的思想系统。


其二,“道”是总体性、综合性的范畴。这也是与传统儒家相通的,表现了道贯通天人、性命、物我的整体性特征。程颐说:“心即性也,在天为命,在人为性,论其所主为心,其实只是一个道。”[26] 尽管有心、性、命之种种不同的分疏,但只是一个贯通天人的道,所以他又说“道未始有天人之别”[27]。朱熹在以“理”解释“道”的同时,指出二者的区别,“道是统名,理是细目”,又说:“道字宏大,理字精密。”[28]


其三,“道”是富含实践性特征的范畴。这是与“道”最原初的意义“行路”联系在一起的。朱熹说:“人物各循其理之自然,则其日用事物之间,莫不各有当行之路,是则所谓道也。”[29] 这里,“道”作为人伦日用的当然之理,来源于“所以然”之理,但经过了“性”这一中介环节,成为实现人性的实践活动。“道”紧扣社会人伦实践说,在“道”、“器”合用时表现得更为突出,这一点我们下面还要说,此不赘述。


总之,“道”作为宋明理学的重要范畴,是与理、气、心联系在一起的,同时,可以兼综后三者而言。但性理即“生理”始终是“道”的核心内涵。理学家喜欢讲“道体”、“见道体”。作为本体存在,“道”本无形体可见,此“见”当然是由静观、直观所得到的体验、体会。如孔子于大河之上慨叹“逝者如斯”,被理学家认为是于“道体”有所见,说的正是于川流不息中体会到的宇宙的大化流行。再如《中庸》说的“鸢飞鱼跃”,理学家也认为是“道体”之发现处,这正是于天地间活泼泼的生机见“生理”、“生意”。日月往来、寒暑易节、大河奔流、万物生长,这些都被认为是“道体”的表现。对“道体”的说法其实表现了理学家们“万物一体”、“天人合一”的宇宙生命情怀。


三、关于“道”与“器”


“道”与“器”,作为中国哲学,特别是儒家哲学的一对重要范畴,涉及中国哲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即“形而上”与“形而下”的问题。对这个问题的澄清,有助于我们对中国哲学的形上学的清楚的认识。


“道”、“器”作为直接与“形而上”、“形而下”的问题联系在一起的一对哲学范畴,最早见于《易·系辞传》:“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所谓形而上、下究竟应该怎样理解呢?这恐怕还要探究一下“器”这个字所包含的特定意义。“器”本来是指器皿,指有一定具体形状、用途的物品。在《论语》中,孔子曾经以“器”来评价子贡,认为子贡是琏瑚之器。“琏瑚”是一种用于宗庙祭祀的非常漂亮的玉器,以此来比喻子贡,当然有对子贡赞扬与肯定的成分。但这个评价显然不是特别的高,因为孔子又说过:“君子不器。”[30] 这句话又应该如何理解呢?“器”是有一定的具体用途的工具,因其用途是一定的,所以有如此的功能同时也就说明它不能具有如彼的功能。当然,“君子不器”并非说是要使君子成为完全没用或全能的人,而是首先成就道德上的有独立、完全人格的“人”,而不是使人成为仅仅具有某种专门技能的人。如此看来,“器”自然是指有形体、有具体用途的物品,以此来界定“形而下者”,强调的正是形而下的固定事物的拘泥于形体、用途的特征。是这样的就不能是那样的,有此功能就不能有彼功能。那么,与此相对的作为“道”的形而上的意义也就进一步明确起来,它就是具有目的性的一无限可能的延伸与展开。联系着“一阴一阳之谓道”来说,它就是天地生生不息之大德,人性与人性之善,都是此生生之“道”的延伸与张开。但“道”的延伸与展开又必须落实到“器”上,就像生生之德必须落实到“一阴一阳”上一样。换句话说,形而上之道只是一目的、一方向,此目的、方向始终要在形而下者的活动实践中得以伸展、实现。


《易传》对形而上之道与形而下之器并没有作这样明确的分疏,至宋明理学,因为对儒学道德的形上学的重构的需要,理学家们对这个问题格外的重视,也发生了一些争论。不过基本上来说,道本器末、道器不离是理学家们的主要观点。


在理学家这里,与道器这对范畴意义最相近的当为理气范畴。有时候,它们的意义相同。如朱熹说:“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生物之本也;气也者,形而下之器也,生物之具也。”[31] 但道器这对范畴偏重于说明社会伦理,而理气则兼容自然与社会。这是二者的一点差别。如朱熹的学生陈淳说:“圣贤与人说道,多是就人事上说。”[32] 这一点,至王阳明及阳明后学则最为明显。


理学家们就道器问题发生的争论很多,其实这一争论还是因为对“形而上”的意义理解的分歧而发生的。如张载以“无形迹”、“有形迹”区别道器。他说:“无形迹者即道也,如大德敦化是也;有形迹者即器也,见于事实即礼义是也。”[33]而“太虚”中一阴一阳之气“不可以形器拘”,也是形而上者。这里,张载实际上陷入了矛盾,一方面以气化论道,虚中有实,虚中求实,此是道;另一方面,又直接以阴阳之气说道,如程颢批评的“以清虚一大为天道”。需补充说明的一点是,我们从前面所引述的张载的话里,再度看到,“器”不仅仅指具体物品,同时它也指具体的道德实践活动,如礼义,这是形而上的“大德敦化”的展开与实现的基础。


程颢在批评张载模糊形上与形下界限以保证“道”的形而上的超越性的同时,也强调道器不离,因此说:“器亦道,道亦器。”[34] 这是浑沦地说,但并非道器不分。我们可以如此解释这句话,“道”之目的性、方向性只能在具体事物中展开实现,而具体事物的展开的活动,其目的指向就是“道”。程颐也如此,一方面强调道不是阴阳,而是“所以阴阳”之理;另一方面也说“离了阴阳更无道”。朱熹反对以“有形”、“无形”区别形而上与形而下,他说:“设若以有形无形言之,便是物与理相间断了……只是上下之间,……有分别而不相离也。”[35] 这显然是哲学思维上的一种进步,“道”作为形而上的本体意义完全明确化了。陆九渊则与程朱表现出了很大的不同,他直接说“一阴一阳已是形而上者”[36]。这里,陆九渊显然只是把“器”界定为“形器”,以非具体的“形器”与具体的“形器”说明形上与形下的区别。王廷相也以气说明道,他直接说“元气即道体”[37]。他也是以“有形”、“无形”区别道器。“道”为无形的元气,是“物之原”;“器”是有形体的具体存在物,是“气之成”。王夫之在承认道本器末的同时,强调“器”的重要性,他从“实有”的观点出发,以为“天下唯器”[38],只要“治器”就可以“治道”,所以说:“君子之道,尽夫器而已矣。”[39]


形上学的道器观的真正消解者是戴震,他把道规定为“气化流行”,道器的差别也只是气化流行与其结果的差别。这样,形而上与形而下的问题也只是未成形质与已成形质的问题,形上学的本体论问题为自然哲学问题所取代。这是戴震对理学的形上学的“取消”。


四、关于“道统”


道统的问题首先是由唐古文运动的主将韩愈提出的。在《原道》一文中,韩愈指出,儒家有一个以仁义为核心内容的相传授受的道统,并以此来对抗佛、老之道。此道统由尧舜禹汤经文武周公而传至孔子、孟子,孟子死,而此道统中断。其实,孟子已经有类似的说法,孟子认为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尧舜至汤,汤至文王,文王至孔子,相继而起,并以当今天下,舍我其谁的自信,欲接续圣王之治。韩愈的道统说,基本上为宋明理学家们所接受。如朱熹编辑《伊洛渊源录》,在一定程度上就是要确立早期理学家中能够接续儒学道统的人物。现在谈论道统问题,似乎显得不合时宜。因古代的儒家学者们提道统,是为了站在儒家的立场上对抗佛、老之道,而当今时代则是中西文化、哲学的不同传统的争论,道统的意义已经发生变化。如何看待道统,也就是站在怎样的本位文化立场上消化、吸收西方的先进的现代文明。


当代新儒家学者牟宗三对道统问题发表了一些比较有价值的看法,他也是在中西对话的大背景下来谈论道统的。在牟宗三看来,无疑,代表中国大传统的当然是儒家,也就是说,中国的道统在于儒家。他对儒家道统的界定就是他所说的儒学的道德的形上学。并由此进一步提出三统说,即道统与学统、政统。牟宗三认为,儒家的道统是好的,但始终没有开出独立的学统与政统,即西方的科学与民主。因此,在他的道德的形上学体系中,特别提出“良知坎陷”说,以为通过德性主体的自我、自觉坎陷,可以开出认知主体以及政治主体,实现科学与民主。


牟宗三的三统说有其深刻的理论意义,但究竟可行性有多大,是个疑问。像他所说的,西方的科学与民主已经是不容我们回避的当务之急,传统必须现代化、世界化。但是不是由道统可以直接开出具有全新内容的学统与政统,则需要作进一步探讨。传统要不要讲,道统要不要讲,当然需要。传统或道统中的有永恒价值与时代意义的东西很多,这方面我们还要充分地作进一步发掘,它对解决人的问题及现代文明所面临的危机确实有积极意义。同时,西方文明也要充分吸收,但这绝非简单地由道统即可开出学统、政统的问题,道统本身也应该面临“解构”。这需要开放,需要多元化,儒家道统只能在开放与多元中谋求自身的发展与出路。


--------------------------------------------------------------------------------


[1]《老子》第25章,朱谦之:《老子校释》,中华书局1984年版。


[2]《庄子·秋水》。


[3]《庄子·大宗师》。


[4]《庄子·人间世》。


[5]《论语·雍也》。


[6]《论语·述而》。


[7]《论语·公冶长》。


[8]《论语·阳货》。


[9]《孟子·尽心下》。


[10]《孟子·离娄上》。


[11]《孟子·尽心上》。


[12]《易·系辞传上》。


[13]《易·系辞传下》。


[14]《易·系辞传上》。


[15]《荀子·儒效》。


[16]《荀子·礼论》。


[17]《汉书·董仲舒传》。


[18]《二程遗书》卷1,《二程集》。


[19]《二程遗书》卷15,《二程集》。


[20]《周易本义·系辞上》,《四书五经》,中国书店1985年版。


[21]《正蒙·太和》,《张载集》。


[22]《语录中》,《张载集》。


[23]《语录一》,《王阳明全集》卷1。


[24]《正蒙·诚明》,《张载集》。


[25]《朱子语类》卷74。


[26]《二程遗书》卷18,《二程集》。


[27]《二程遗书》卷2上,《二程集》。


[28]《朱子语类》卷6。


[29]《中庸章句》,《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


[30]《论语·为政》。


[31]《答黄道夫》,《朱熹集》卷58。


[32]《道》,《北溪字义》卷下,中华书局1983年版。


[33]《横渠易说·系辞上》,《张载集》。


[34]《二程遗书》卷1,《二程集》。


[35]《朱子语类》卷75。


[36]《与朱元晦书》,《象山先生全集》卷3。


[37]《雅述·上篇》,《王廷相集》。


[38]《系辞上传》,《周易外传》卷5,中华书局1977年版。


[39]《系辞上传》,《周易外传》卷5。



进入 蒙培元 的专栏     进入专题: 儒学  

本文责编:陈冬冬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哲学 > 中国哲学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132554.html
文章来源:作者授权爱思想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aisixiang.com)。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3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