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载《澳门理工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6年第3期“名家专论”,第5‒22页)
【摘要】东汉经学大师许慎的《说文解字》,不仅是文字学的名著,而且是汉代古文经学的代表作之一。不仅如此,《说文解字》的《易》说,也是汉代古文经学的易学典范之一,却未得到学界应有的重视。事实上,许慎不仅分别对《周易》的古经和大传都进行了一系列独特的诠释,而且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易学思想,值得加以发掘,并作深入系统的研究,以利于易学研究的拓展与推进。
【关键词】《说文解字》;经学;《易》说
许慎(生卒不详),字叔重,东汉经学家。许慎不仅是伟大的文字学家,也是古文经学大家。《后汉书》载:“许慎,字叔重,汝南召陵(在今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也。性淳笃,少博学经籍,马融常推敬之,时人为之语曰:‘五经无双许叔重。’为郡功曹,举孝廉,再迁除洨长。卒于家。初,慎以《五经》传说臧否不同,于是撰为《五经异义》,又作《说文解字》十四篇,皆传于世。”[1]《五经异义》已佚。[2]
本文专题研究《说文解字》的古文经学《易》说。本文所据版本,为宋代徐铉等校订的“大徐本”,清代孙星衍覆刻宋本,陈昌治改刻本,中华书局影印版。
许慎的经学,师承东汉古文经学大师贾逵(30年‒101年)。据许慎的儿子许冲《进书表》称:“先帝诏侍中骑都尉贾逵,修理旧文,殊艺异术,王教一耑,苟有可以加于国者,靡不悉集。……臣父故太尉南阁祭酒慎,本从逵受古学。……恐巧说衺辞,使学者疑,慎博问通人,考之于逵,作《说文解字》。”[3]
不过,贾逵并不擅长《周易》,并无易学著作传世。许慎的易学,主要采取今文易学家孟喜的《易》说,即《说文解字叙目》所说的“其称《易》孟氏”[4];同时汲取其他易学家的说法,如段玉裁所说“许《易》偁孟氏,或兼偁他家”[5]。例如“贞”字的声符“鼎省声”,就是今文易学家“京房所说”[6];“噬乾胏”之“胏”的形符“从
”,就是“杨雄说”[7]。不过,前引《后汉书》载“马融常推敬之”,马融正是当时的古文易学大家,著有《周易传》[8]。可见许慎的易学是兼采古文和今文。
许慎所举的《易》例,有些纯粹是为汉字注音,显然并无易学意义,即与本文主题无关。此外,许慎所举的另一些《易》例,与传世《周易》文本无异,本文亦不讨论。
传世《周易》分《易经》与《易传》,本文亦作分别讨论。
一、关于《易经》的解说
许慎对《易经》筮辞的解说,有些不同于传世《周易》注疏的说法,值得研究。
(一)《乾卦》。关于《乾卦》筮辞,《说文解字》共有两处异说。
1.关于《乾卦》九三爻辞“夕惕若厉”[9],许慎说:
夤:敬惕也。从夕,寅声。《易》曰:“夕惕若夤。”[10]
段玉裁注:“许书‘䯜’字下亦作‘夕惕若厉’。此引者,说‘从夕’之意也。……凡许书,引《易》‘井者法也’,说‘㓝’从井之意;引《易》‘地可观者莫可观于木’说‘相’从目木之意;引《易》‘先庚三日’,说‘庸’从庚之意;引《易》‘豐其屋’说‘寷’从冖豐之意;引《易》‘百谷艸木丽于地’,说‘䕻’从艸丽之意;引《易》‘突如其来如,不孝子突出不容于内也’,说‘
’从倒子之意。皆偁《周易》以说字形之意。学者不憭,往往误会,于是改厉为夤,改突为
。而惠氏定宇作《周易述》,竟作‘夕惕若夤厉无咎’、‘
如其来如’矣。”[11]
段玉裁之意,《说文解字》的异文,只是许慎为解说文字而出自权宜,并非《周易》原文。但是,笔者更倾向于这些异文皆出自许慎所见《周易》的不同版本;否则,许慎不会直接标明“《易》曰”。
不过,这里许慎“夕惕若夤”的说法,可能出自《艮卦》“列其夤,厉”,王弼注:“夤,当中脊之肉也”;“列加其夤,危莫甚焉”。[12]
许慎直接将“夤”解释为“敬惕”,这就与《周易》筮辞“夕惕若厉”之意相通,孔颖达疏:“厉,危也。言寻常忧惧,恒如倾危。”[13]
2.关于《乾卦》上九爻辞“亢龙有悔”[14],许慎说:
忼:慨也。从心,亢声。一曰:《易》“忼龙有悔”。[15]
徐铉注:“今俗别作慷。”段玉裁认为,按照《说文解字》引《易》之例,“一曰《易》”应作“《易》曰”;并指出:“‘忼’之本义为忼慨。而《周易》乾上九‘忼龙’,则叚‘忼’为‘亢’。‘亢’之引申之义为高。子夏传曰:‘亢,极也。’《广雅》曰:‘亢,高也。’是今《易》作‘亢’为正字。许所据孟氏《易》作‘忼’,叚借字也。”[16]
此说可取,当以传世《周易》作“亢”为正。许慎说:“亢:人颈也。”[17]
人颈处于人体高位,故引伸出“高亢”之义,进而再引伸出“过度”“过份”之义。《乾文言》说:“‘亢’之为言也,知进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丧。”[18]
(二)《坤卦》。关于《坤卦》上六爻辞“龙战于野,其血玄黄”[19],许慎说:
壬:位北方也。阴极阳生,故《易》曰:“龙战于野。”战者,接也。象人怀妊之形。承亥壬以子,生之叙也。[20]
段玉裁注:“释《易》之‘战’字。引《易》者,证阴极阳生也。《乾凿度》曰:‘阳始于亥。’乾位在亥。《文言》曰:‘为其兼于阳,故称龙。’许君以亥壬合德。亥壬包孕阳气,至子则滋生矣。”[21]
这里涉及两个问题:
一是“战”字的解释。王弼注:“阴之为道……盛而不已,固阳之地,阳所不堪,故战于野”;孔颖达疏:“阴乃盛而不去,占固此阳所生之地,故阳气之龙与之交战”。[22]
但是,许慎的解释不是“交战”,而是“战者接也”。许慎解释:“接:交也。”[23]
此“交”并非“交战”,而是相交、交合之意,在《坤卦》中具体则指龙之雌雄阴阳交媾。许慎说“象人怀妊之形,承亥壬以子”,正是说的由交媾而怀孕生子。类似的例子,《晋卦》“康侯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孔颖达疏“一昼之间,三度接见”[24],不确。事实上是:“‘三接’,多次交配。《通义》:‘三接:多次交配。’《说文》:‘接,交也。’《礼记·月令》‘虎始交’注:‘交犹合也。’《广雅·释诂二》:‘接,合也。’康叔用天子所赐的良马来繁衍马群,一天之内就使它们多次交配。”[25]
二是“壬位北方”“阴极阳生”的问题。《说文解字》以天干配方位、阴阳:甲“东方之孟,阳气萌动”;乙“阴气尚彊”;丙“位南方”,“阴气初起,阳气将亏”;庚“位西方”;壬“位北方也,阴极阳生”。[26]
但未提及丁、戊、己、辛、癸的方位、阴阳。但是,许慎在这里讨论“阴阳”,谈“阴极阳生”,正是在讲男女交媾、怀孕生子。
(三)《屯卦》。关于《屯卦》筮辞,《说文解字》有两处与传世《周易》不同。
1.关于《屯卦》六二爻辞“屯如邅如,乘马班如”[27],许慎说:
驙:駗驙也。从马,亶声。《易》曰:“乘马驙如。”[28]
段玉裁注:“《周易·屯》六二:‘屯如亶如,乘马班如。’亶俗作邅。宋时《经典释文》不误。许所据《易》,盖上句作‘駗如驙如’。‘乘马’二字当为误文。”[29]
意思是说:许慎的原文应为上句“駗如驙如”,而不是大徐本所列的下句“乘马驙如”。确实如此。许慎解释:“駗:马载重难也。”[30]
但是,应指出的是:“駗驙”是双声(声母相同)联绵词,与“屯邅”或“屯亶”同义。汉语联绵词的特点是:两个汉字(两个音节)只有一个词素,因此,其中的任何一个汉字都不具有独立的含义,不能从单字的字面上理解。但《说文解字》不是“词典”,而是“字典”,是讲单字的含义的,所以对联绵词的两个单字都分别加以解释。当然,这也容易导致“望文生义”,因此,在阅读《说文解字》时,不可忘记它是“字书”。
2.关于《屯卦》上六爻辞“乘马班如,泣血涟如”[31],许慎说:
㦁:泣下也。从心,连声。《易》曰:“泣涕㦁如。”[32]
关于“泣血”,段玉裁注:“泣涕,《易》作‘泣血’。《雨无正》传曰:‘无声曰泣血。’《檀弓》注曰:‘泣无声如血出。’而《九家》虞翻注《易》乃云:‘血流出目。’未知孰是。”[33]
笔者亦曾解释:“‘泣血’亦指流泪。《诗·雨无正》传:‘无声曰泣血。’《礼记·檀弓上》‘泣血三年’注:‘言泣无声,如血出。’……疑‘血’当借为‘洫’,指泪流如沟洫。”[34]
不过,许慎所据的版本“泣涕”更为古朴。
关于“涟如”,段玉裁注:“㦁如,《易》作‘涟如’。涟者,澜之或字。盖许所据为长。”[35]
所谓“涟者澜之或字”,出自许慎所说:“澜:大波为澜。从水,阑声。涟:澜或从连。”[36]
段玉裁认为许慎作“㦁”是更好的版本。其实未必,这里是在形容“泣涕”,“涟”从“水”,“㦁”从“心”,则“涟”更为确切。
(四)《蒙卦》。许慎关于《蒙卦》的解释,涉及两条重要的筮辞:
1.关于《蒙卦》卦辞“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37],许慎说:
黩:握持垢也。从黑,卖声。《易》曰:“再三黩。”[38]
孔颖达疏“渎”为“亵渎”。[39]“黩”的意思是“握持垢”,段玉裁注:“古字多叚借通用。许所据《易》作‘黩’,今《易》作‘渎’。……郑注云:‘渎,亵也。’渎亵,许女部作‘嬻媟’。若依郑义,则‘黩’为叚借字,‘嬻’为正字也。”[40]
“亵渎”本作“媟嬻”,许慎说:“媟:嬻也”;“嬻:媟嬻也”。[41]
可见“亵渎”或作“渎亵”,原作“媟嬻”。
不仅如此,许慎说:“渎:沟也。从水,卖声。一曰:邑中沟。”[42]
可见亵渎之“渎”与“黩”一样,都是假借字。
2.关于《蒙卦》初六爻辞“以往吝”[43],许慎給出了两个不同的版本,涉及“吝”字的四种写法:
吝:恨惜也。从口,文声。《易》曰:“以往吝。”
:古文吝,从彣。[44]
遴:行难也。从辵,㷠声。《易》曰:“以往䢯。”僯:或从人。[45]
关于“吝”,按照《易传》的说法:“悔吝者,忧虞之象也”;“悔吝者,言乎其小疵也”[46];“爱恶相攻而吉凶生,远近相取而悔吝生”;“凡《易》之情,近而不相得则凶,或害之,悔且吝”[47]。这与许慎讲的“恨惜”一致。
至于古文“
”,许慎说“从彣”,应作“彣声”,因为“彣”与“吝”并没有语义上的关系:“彣:㦽也”[48];“㦽:有文章也”[49]。即“吝”与“
”确属异体字,且都是形声字,皆从“口”得其义,从“文”或“彣”得其声。
关于“遴”,段玉裁注:“按辵部引‘以往遴’。不同者,许《易》偁孟氏,或兼偁他家。或孟《易》有或本,皆未可知也。”[50]
按“遴”字从“辵”,许慎解释为“行难也”;而“僯”字从“人”,且并非《说文》的字头。显然,“遴”与“僯”并非异体字,且与《周易》筮辞“吝”之“恨惜”“忧虞”“小疵”之意无关,可见应以传世《周易》“吝”字为正。
(五)《履卦》。关于《履卦》九四爻辞“履虎尾,愬愬”[51],许慎说:
虩:《易》:“履虎尾虩虩。”恐惧。一曰:蝇虎也。从虎,
声。[52]
段玉裁注:“今《易》‘虩虩’作‘愬愬’。《释文》曰:‘愬愬,《子夏传》云:恐惧貌。’马本作‘虩虩’,云:恐惧也。《说文》同。按《震卦》辞‘震来虩虩’,马云:‘恐惧貌。’郑同马。郑用费《易》,许用孟《易》,而字同义同也。”[53]
而“愬”字,许慎说:“诉:告也。……愬:诉或从朔、心。”[54]
可见许慎所说的“虩”才是本字,而“愬”是假借字。
(六)《泰卦》。关于《泰卦》九二爻辞“包荒,用冯河,不遐遗”[55],许慎说:
巟:水广也。从川,亡声。《易》曰:“包巟用冯河。”[56]
按“荒”本义为荒芜,许慎说:“荒:芜也。从艸,㠩声。一曰:艸淹地也。”[57]
而“巟”谓“水广”,段玉裁注:“引申为凡广大之偁。《周颂》:‘天作高山,大王荒之。’传曰:‘荒,大也。’凡此等皆叚‘荒’为‘巟’也。荒,芜也。‘荒’行而‘巟’废矣。”[58]
这是认为“巟”为正字,“荒”为借字。“巟”谓“水广”,与下文“冯河”(涉水过河)相呼应。但是,这样却不能解释这里“包”的语义。
这里“巟”与“荒”的取舍,取決于对这句爻辞的整体、特别是“包荒”的理解。笔者曾有所考:“‘包荒’,匏瓜,今称葫芦,古人用以涉河不沉。《类纂》:‘按包读为匏’,‘包荒即匏瓜,声之转’;‘古者以匏济渡’。其说甚详”;“‘包荒用冯河’,捆起大葫芦来涉水渡河”。[59]
故当以“荒”为正。
(七)《观卦》。关于《观卦》,许慎说:
相:省视也。从目,从木。《易》曰:“地可观者,莫可观于木。”[60]
许慎说“《易》曰”,但传世《周易》并无此语。段玉裁解释道:“从木者,地上可观者莫如木也。《五行志》曰:‘说曰:木,东方也。于《易》,地上之木为观。’颜云:‘坤下巽上,观。巽为木,故云“地上之木”也。’许盖引《易·观卦》说也。”[61]
这是引《汉书·五行志》颜师古注。[62]《观卦》(
)坤下巽上,“坤为地”,“巽为木”[63],故以为说。而许慎称“《易》曰”,或其所见版本曾有此语?
(八)《噬嗑卦》。关于《噬嗑》九四爻辞“噬乾胏”[64],许慎说:
:食所遗也。从肉,仕声。《易》曰:“噬乾
。”胏:杨雄说,
从
。[65]
“
”与“胏”是异体字。许慎说是“食所遗”,与传世《周易》注疏不同,孔颖达疏:“乾胏是脔肉之乾者。”[66]
此字从“肉”,当指肉食类,爻辞不仅说“噬乾胏”,还说“噬乾肉”、“噬腊肉”[67],可以为证。
(九)《无妄卦》。关于《无妄卦》六二爻辞“不耕获,不菑畬”[68],许慎说:
菑:不耕田也。从艸、甾。《易》曰:“不菑畬。”甾,葘或省艸。[69]
畬:三岁治田也。《易》曰:“不葘畬田。”
从田,余声。[70]
这里存在两处问题:
一是“不葘畬田”之“田”,显然是衍文。段玉裁认为:“田,《汲古》以为衍,而空一字。宋本皆有之。盖‘凶’字之误。许所据与《坊记》所引同也。”[71]
但是,《无妄卦》六二爻辞原文为“不耕获,不菑畬,则利有攸往”,如果是“凶”,何以“利有攸往”?
二是“菑”还是“葘”。许慎对“菑”的字形分析,徐锴不以为然,认为:“当言‘从艸,从
,从田’。田不耕则艸塞之,故从
,
音灾。若从甾,则下有‘甾’‘缶’字相乱。”[72]
确实,许慎说:“甾:东楚名缶曰甾。”[73]
许慎既说“菑”字从“甾”,而又说“甾”是缶名,还说“甾”是“葘或省艸”,这就陷入混乱。据此,“不菑畬”应作“葘”,而非“菑”。《说文解字》无“葘”字,“菑”即“葘”,盖传写之讹。
(十)《大畜卦》。关于《大畜卦》,《说文解字》有两句爻辞的三个异文。
1.关于《大畜卦》九二爻辞“舆说輹”[74],许慎说:
輹:车轴缚也。从车,复声。《易》曰:“舆脱輹。”[75]
段玉裁作“说”,认为:“‘说’各本从‘脱’。许书必当用‘说’。今依《周易》正。”[76]
其实未必,或许作“脱”正是许慎所见的版本。显然,“脱”与“说”都是假借字。许慎说:“脱:消肉臞也。从肉,兑声。”[77]
这里的本字,意谓脱落。孔颖达疏:“舆说(脱)其輹,车破败也。”[78]
2.关于《大畜卦》六四爻辞“童牛之牿”[79],许慎说:
告:牛触人,角箸横木,所以告人也。从口,从牛。《易》曰:“僮牛之告。”[80]
这里存在两处异文:
一是“童”与“僮”。许慎说:“童:男有辠曰奴,奴曰童”[81];“僮:未冠也”[82]。故应作“僮”。笔者曾有所考:“‘童牛’,尚未生角的小牛。《释文》:‘童牛,无角牛也。’《集解》引侯果:‘童牛,无角之牛也。’《释名·释长幼》:‘牛羊子无角者曰童。’或作‘犝’。《说文》:‘犝,无角牛也。’”[83]
王弼注“距不以角”[84],正是此意。可见传世《周易》之“童”是假借字;儿童之童的本字为“僮”,与“犝”相通,均指人或畜之幼者。据此,当以许慎所据版本作“僮”为正。
二是“牿”与“告”。王弼注“距不以角”,其“距”正与许慎所释“牛触人”相应,故应当以许慎所见版本“告”为正。而“牿:牛马牢也”[85],则不相应。
(十一)《颐卦》。关于《颐卦》六四爻辞“虎视耽耽,其欲逐逐”[86],许慎说:
眈:视近而志远。从目,冘声。《易》曰:“虎视眈眈。”[87]
许慎“眈”字从“目”,与“视”相应。而“耽”字从“耳”,“耽:耳大垂也”[88],则不相应。故当以许慎所见版本“眈眈”为正。
(十二)《坎卦》。关于《坎卦》九五爻辞“坎不盈,祗既平”[89],许慎说:
禔:安福也。从示,是声。《易》曰:“禔既平。”[90]
段玉裁注:“《释文》曰:‘祗,京(房)作禔。’……(虞)翻注此爻云:‘祗,安也。’然则孟《易》作‘禔’训‘安’甚明。翻本作‘祗’,谓‘祗’即‘禔’之假借,与《何人斯》郑笺正同。氏、是同在第十六部,得相假借。”[91]
这是肯定许慎“禔”为正字,传世《周易》“祗”为假借。确实,按许慎的解释“祗:敬也”[92],与“禔”含义不同。但可疑之点是:“安既平”语法不通。
另外一种解释,王弼注:“祗,辞也。”[93]
这里所谓“辞”,亦作“词”,乃是古代的一种语法术语,通常是指没有实义的虚词。关于这个语法问题,许慎谈到:“词:意内而言外也。”[94]
何谓“意内言外”,语言学界莫衷一是,但大多认为指实词以外的虚词。例如著名语言学家吕叔湘就指出:“古时候所谓‘词’是虚字的意思。”[95]“辞”又叫“语辞”,例如《屯卦》“屯如邅如”孔颖达疏“‘如’是语辞也”,“君子几”王弼注“几,辞也”。[96]
又如《比卦》“后夫凶”孔颖达疏“夫,语辞也”[97]。又如《同人象传》“三岁不兴,安行也”韩康伯注“安,辞也”,孔颖达疏“安,语辞也,犹言‘何’也”。[98]
又如《离卦》“戚嗟若”孔颖达疏“‘若’是语辞也”[99]。如此等等。但是,许慎所据的版本,并非“祗”,而是“禔”,意为“安福”,并非虚词。
还有另外一种可能,笔者曾有所考:“这是一首陷落土牢之歌”;“‘祗’,通‘坻’,水中土丘。《释文》引郑注:‘祗当为坻,小丘也。’《经解》:‘当从郑注,易坻字,盖形近而讹。’其实‘祗’为‘坻’的同音假借字。《诗·甫田》笺:‘坻,水中之高地也。’《史记·司马相如列传》正义:‘坻,水中沙微起出水者也。’……‘祗既平’,牢底的土丘已被踩平。”[100]
据此,“祗”与“禔”都是假借字。
(十三)《离卦》。关于《离卦》九四爻辞“突如其来如”[101],许慎说:
:不顺忽出也。从到子。《易》曰:“突如其来如。”不孝子突出,不容于内也。
:或从到古文子,即《易》突字。[102]
许慎之意,“突”本作“
”或“
”。所谓“不顺忽出”是说女性产子之际,胎位不正,故“从到(倒)子”。而所谓“不孝子突出”纯属伦理政治上的附会,不足为据。按《离卦》筮辞中的古歌,乃是描写一场征伐;“‘突’,突然冲出。《释文》引《字林》:‘暂出。’《广雅·释诂二》:‘暂,猝也’;‘突,猝也’。《说文》:‘突,犬从穴中暂出也。’‘如’,通‘然’,形容词尾。‘突如’,形容(袭兵)突然冲出的样子。”[103]
据此,传世《周易》作“突”更胜。
(十四)《恒卦》。关于《恒卦》上六爻辞“振恒凶”[104],许慎说:
榰:柱砥。古用木,今以石。从木,耆声。《易》:“榰恒凶。”[105]
此说犹言“柱砥”有“恒”而“凶”,义不可通。传世《周易》作“振”,孔颖达疏:“振,动也。”[106]
显然,“振”比“榰”更近于筮辞之意。此外,段玉裁注:“《释文》曰:‘振恒,张璠作震。’今《易》皆同张。”[107]“震”与“振”皆训为“动”,《说卦》说:“震,动也。”[108]
比较而言,作“震”更加确切。
(十五)《明夷卦》。关于《明夷》六二爻辞“用拯马壯吉”[109],许慎说:
抍:上举也。从手,升声。《易》曰:“抍马壯吉。”撜:抍或从登。(徐铉注:“今俗别作拯。”)[110]
按《说文解字》无“拯”字,“抍”与“撜”都是“拯”的异体字。段玉裁认为“拯”与“抍”是古今字,直接以“拯”易“抍”,且改为:“拯:上举也。出㲻为拯。从手,丞声。《易》曰:‘拯马壯吉。’”增加“出㲻为拯”四字。注:“各本篆作‘抍’,解无‘出㲻为拯’四字,‘丞声’作‘升声’,‘拯马’作‘抍马’,今皆正。……然则《说文》作‘拯’,《字林》作‘抍’,在吕(吕忱)时为古今字。……李注谢灵运《拟鄴中集》诗,曹植《七启》,潘朂《九锡文》,傅亮修《张良庙敎》,王巾《头陁寺碑》,皆引《说文》‘出溺为拯’。是古本确有此四字。《方言》曰:‘
,抍拔也。出㲻为抍,出火为
。’《方言》之书,字多经转写,改作‘抍’,即以今字改古字之一。”[111]
按“出㲻为拯”之“㲻”,乃沉溺之“溺”的本字;而“溺”为假借字,本义为河流名,许慎说:“溺:水,自张掖删丹西,至酒泉合黎,馀波入于流沙。”[112]
所谓“出㲻为拯”,意谓将人从沉溺之水中拯救出来。这显然是拯救之“拯”的狭义解释。广义的解释,即许慎所说的“上举也”。
(十六)《睽卦》。关于《睽卦》六三爻“见舆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113],《说文》有两处异文。
1.关于“其牛掣”,许慎说:
觢:一角仰也。从角,㓞声。《易》曰:“其牛觢。”[114]
传世《周易》作“掣”,孔颖达疏“其牛被牵”[115],释“掣”为牵掣。《说文解字》无“掣”字,段玉裁认为“
”即“掣”。许慎说:“
:引纵曰
。从手,瘛省声。”[116]
段玉裁注:“引纵者,谓宜远而引之使近,宜近而纵之使远,皆为牵掣也。”[117]
此说或可参考。然而许慎作“觢”,并引筮辞,显然认为“其牛觢”是形容其牛“一角仰”,与传世《周易》注疏的理解不同。
2.关于“天且劓”,许慎说:
㓷:刑鼻也。从刀,臬声。《易》曰:“天且㓷。”劓:臬或从鼻。[118]
显然,“㓷”与“劓”是异体字:许慎作“㓷”,为形声字;传世《周易》作“劓”,为会意字。
(十七)《损卦》。关于《损卦》初九爻辞“巳事遄往”[119],许慎说:
遄:往来数也。从辵,耑声。《易》曰:“㠯事遄往。”[120]
此爻的“巳”字,王弼注为“已”,孔颖达疏为“竟”。[121]
然而,段玉裁注:“‘巳’依《韵会》。虞翻曰‘祀旧作巳’是也。今本(徐)铉作‘㠯’,(徐)锴作‘以’。”[122]
依段玉裁所引虞翻之说,“巳”应作“祀”,则“巳事”指祭祀之事。笔者曾有所考:“‘巳’,通‘祀’,祭祀。《释文》:‘虞作祀。’《集解》即作‘祀’,引虞翻:‘祀,祭祀。’《今注》:‘巳借为祀。《革》云:“巳日乃孚。”六二云:“巳日乃革之。”并以巳为祀’;引惠栋:‘郑《诗谱》云:孟仲子,子思弟子。子思论诗:“於穆不巳。”孟仲子曰:“於穆不祀。”知巳与祀通。’”[123]
据此,应以传世《周易》“巳”为正字。
许慎所据版本“㠯事遄往”,徐铉作“㠯”,徐锴作“以”,“㠯”即“以”字。许慎说:“㠯:用也。”[124]
据此,“以事遄往”意谓“用事遄往”,义亦可通。
(十八)《升卦》。关于《升卦》初六爻辞“允升大吉”[125],许慎说:
:进也。从夲,从屮,允声。《易》曰:“
升大吉。”[126]
此爻“允”字,王弼注、孔颖达疏都说:“允,当也。”[127]
然而许慎说:“允:信也。”[128]
然而“信升”,其义难通。段玉裁注:“荀爽云:‘谓一体相随,允然俱升。’《九家易》曰:‘谓初失正,乃与二阳允然合志俱升。’允然者,升之皃。不训‘信’。盖古本作‘
升’也。”[129]
许慎所据古本,不作“允”,而作“
”,则“
升”为“进升”,语义顺畅。
(十九)《困卦》。关于《困卦》上六爻辞“臲卼”[130],许慎说:
:
,不安也。从出,臬声。《易》曰:“
。”[131]
按《说文解字》无“
”字。段玉裁注:“困上六‘于臲卼’,《释文》云:‘臲,《说文》作㓷。卼,《说文》作
,云:
,不安也。’陆云《说文》作㓷,与今本不同。……九五‘劓刖’,荀、王作‘臲
’,郑云:‘劓刖当为倪㐳。’则㒳爻辞义同矣。许作‘槷
’,盖孟《易》也。《尚书》‘邦之杌隉’,槷与隉、臲、㓷、倪同,
与杌、
、卼、㐳同。杌、
、卼、㐳皆兀声,以《说文》‘檮杌’作‘檮柮’例之,则出声、兀声同。
当是从臬,出声,五忽切。”[132]
据此,“
”与“臲卼”同。笔者认为,这是一个联绵词(详上文),乃形容不安之貌,而有不同写法,不可从单字的字面去理解。
(二十)《井卦》。关于《井卦》,许慎说:
㓝:罚辠也。从井,从刀。《易》曰:“井,法也。”井亦声。[133]
按“㓝”乃是刑罚之“刑”的本字;而“刑”是假借字,许慎说“刑:刭也”[134],并非刑罚之义。
许慎所说“井,法也”,传世《周易》并无此语,而许慎称“《易》曰”,或许其所据版本有此语。段玉裁认为:“‘井者,法也’,盖出《易》说。司马彪《五行志》引《易》说同。《风俗通》亦云:‘井者,法也,节也。’《春秋元命包》曰:‘㓝,刀守井也。饮水之人入井争水,陷于泉,刀守之,割其情也。’……以㓝入井部,谓有犯五㓝之辠者则用刀法之。……视《元命包》之说,正如摧枯拉㱙,安置妥帖矣,故其书百世师承可也。”[135]
其说颇为委曲。
(二十一)《鼎卦》。关于《鼎卦》,有两点值得讨论。
1.关于《鼎卦》之“鼎”,许慎说:
鼎:三足两耳,和五味之宝器也。昔禹收九牧之金,铸鼎荆山之下,入山林川泽,螭魅蛧蜽莫能逢之,以协承天休。《易》卦:巽木于下者为鼎,象析木以炊也。籒文以鼎为贞字。[136]
许慎说“巽木于下”,是讲鼎卦的卦象(
)巽下离上,
“巽为木”,“离为火”。[137]《鼎彖传》说:“以木巽火,亨饪也”;《鼎象传》说:“木上有火,鼎”。[138]
许慎又说“巽木于下者为鼎,象析木以炊也”,是讲“鼎”字的字形,下面部分,左为“爿”,右为“片”,是将“木”字一分为二,即“析木”。徐铉注“牀”字,引李阳冰之说:“木右为片,左为爿。”[139]
许慎说:“析:破木也。”[140]
许慎又说“籒文以鼎为贞字”。许慎说:按照京房的说法,“贞”字“从卜”,“鼎省声”。[141]
那么,籒文以“鼎”为“贞”,就是同声假借。
2.关于《鼎卦》之“铉”,许慎说:
鼏:以木横贯鼎耳而举之。从鼎,冂声。《周礼》:“庙门容大鼏七箇。”即《易》“玉铉大吉”也。[142]
铉:举鼎也。《易》谓之铉,《礼》谓之鼏。从金,玄声。[143]
传世《周易》六五爻辞:“鼎黄耳金铉”;上九爻辞:“鼎玉铉,大吉”。孔颖达疏:“铉,所以贯鼎而举之也。”[144]
此与许慎所说一致。
但许慎又以“鼏”为“铉”的同义词。然而《礼记》“牺尊疏布鼏”孔颖达疏:“鼏,覆也。”[145]《仪礼》“设扃鼏”贾公彦疏:“扃,所以扛鼎。鼏,覆之。”[146]
可见“鼏”指鼎的覆盖物。为此,段玉裁在许慎所说的基础上加上:“鼎覆也。从鼎、冖,冖亦声。”并解释道:“此九字,各本无。……今补正。‘鼏’见《礼经》,所以覆鼎,用茅为之。……从鼎、冖者,冖,覆也。冖亦声者,据冥字之解知之。古者覆巾谓之幎,鼎盖谓之鼏,而《礼经》时亦通用。”[147]
所谓“鼎覆”,即鼎的覆盖物。可见许慎以“鼏”为“以木横贯鼎耳而举之”、“即《易》‘玉铉大吉’也”之说不确。
(二十二)《艮卦》。关于《艮卦》九三爻辞“艮其限,列其夤,厉薰心”[148],许慎说:
艮:很也。从匕、目。匕目,犹目相匕,不相下也。《易》曰:“艮其限。”匕目为艮,
目为真也。[149]
段玉裁注:“很者,不听从也。一曰:行难也。一曰:盭也。[150]《易传》曰:‘艮,止也。’‘止’可兼很三义”;“目相匕即目相比,谓若怒目相视也”。[151]
可见“艮”“恨”二字同源,为古今字。笔者曾有所考:“(‘艮’是)‘恨’的古字。古作‘很’,从‘彳’,当为借字。《释文》引郑注:‘艮之言很也。’《说文》:‘艮,很也。从匕、目。匕目犹目相匕、不相下也。《易》曰:“艮其限。”’段注:‘目相匕,即目相比,谓若怒目相视也。’其实‘艮’字当从目、人,与‘见’相类;但其‘人’为反人,与‘见’字相区别。《今注》:‘而艮从目从匕,匕即人之反文,则艮即见之反文,明矣。’艮、见声同韵转,也是两者同源异趣的证明。《广雅·释诂四》:‘很,恨也。’故《彖传》称:‘上下敌应,不相与也。’本诗是写某人怀恨在心而形于目,却又不敢正视其人。虽然所涉及的人体部位与《咸》略同,但两者大异其趣:《咸》是柔情相感,《艮》则怒目而视。《经解》:‘此卦与《咸》取象同,但俱从人背后看。’”修订本注:“‘很’乃假借字,《说文·彳部》:“很:不听从也。一曰:行难也。一曰:盭也。”本字应为‘恨’,古字即‘艮’。《说文·心部》:‘恨:怨也。’”[152]
至于所谓“
目为真”,此“
”是“化”的古字,“真”字上面部分即此“
”字。许慎说:“
:变也。从到(倒)人”;“真:仙人变形而登天也。从
,从目,从乚;八,所乘载也”。[153]
(二十三)《丰卦》。关于《丰卦》上六爻辞“豐其屋”[154],许慎说:
寷:大屋也。从宀,豐声。《易》曰:“寷其屋。”[155]
显然,许慎所据版本的“寷”为正字,此字从“宀”,许慎说:“宀:交覆深屋也。象形。”[156]
而“豐”在这里是假借字,许慎说:“豐:豆之丰满者也。”[157]
(二十四)《巽卦》。关于《巽卦》,许慎的《易》说有两点值得注意。
1.关于《巽卦》之“巽”,许慎说:
顨:巽也。从丌,从
。此《易》顨卦“为长女,为风”者。[158]
巽:具也。从丌,
声。[159]
许慎所说的“顨卦”即巽卦,“为长女,为风”见《说卦》“巽为木、为风、为长女”[160]。段玉裁认为“顨”与“巽”“为古今字也,是可以知字有古今之理矣”[161]。据此,“顨”与“巽”不宜并列为两个字头。
2.关于《巽卦》九五爻辞“先庚三日”之“庚”[162],许慎说:
庸:用也。从用,从庚。庚,更事也。《易》曰:“先庚三日。”[163]
段玉裁注:“‘先庚三日’者,先事而图更也。”[164]
但是,许慎《说文解字》并未对“庚”字的字形加以分析,而只说“庚:位西方,象秋时万物庚庚有实也”[165],即列为天干,与时空(方位和季节)相配。许慎又说:“更:改也。从攴,丙声。”[166]
可见“庚,更事也”之“庚”为假借,而“先庚三日”之“庚”为天干。
(二十五)《兑卦》。关于《兑卦》卦之“兑”,许慎说:
祝:祭主赞词者。从示,从人、口。一曰:从兑省。《易》曰:“兑为口,为巫。”[167]
这里的引文出自《说卦》:“兑为口”;“兑为泽、为少女、为巫”。[168]
这里“为口”是用以解释关于“祝”字的字形的两种说法何以并不矛盾:从“口”和从“兑省”是同义的,因为“兑为口”。“为巫”是用以解释“祝”是“祭主赞词者”,这是“巫”的职能:“巫:祝也。”[169]
至于“从兑省”,许慎说:“兑:说也。从儿,㕣声。”徐铉注:“㕣,古文兖字,非声。当从口,从八,象气之分散。”[170]
许慎说:“儿”是“古文奇字‘人’也,象形”。[171]
又说:“㕣:山间陷泥地。从口,从水败皃。”[172]
此“㕣”之说可疑。笔者曾有所考:“‘兑’,‘说’(yuè)的古字,今作‘悦’。《校勘》:‘古本兑作说。’《通义》:‘兑:悦本字。’……《经解》:‘兑,从八从口从人。’‘儿’即‘人’,‘㕣’即开口笑之形。《彖传》及《说卦传》:‘兑,说也。’《说卦传》:‘说言乎兑。’《序卦传》:‘兑者,说也。’”[173]
(二十六)《既济卦》。关于《既济卦》六四爻辞“繻有衣袽”[174],许慎说:
䋈:絜缊也。一曰:敝絮。从糸,奴声。《易》曰:“需有衣䋈。”[175]
关于“繻”与“需”。传世《周易》注疏认为这是在写舟船渗漏。王弼注:“繻宜曰濡”;孔颖达疏:“舟漏则濡湿”。[176]
此处“濡”指濡湿。“需:
也。遇雨不进,止
也。从雨,而声。”[177]
可见“繻”为正字,许慎所据版本“需”为假借。
关于“袽”与“䋈”。王弼注:“衣袽,所以塞舟漏也”;孔颖达疏:“舟漏则濡湿,所以得济者,有衣袽也”。[178]
显然,“袽”“䋈”两说皆可,絮亦可以塞漏。笔者曾说:“《释文》:‘袽,丝袽也’;‘《说文》作絮,云:缊也’;‘京(房)作絮’;引《广雅》:‘絮,塞也。’”[179]
二、关于《易传》的解说
许慎对《易传》的解说,也有些不同于坊间熟悉的说法,同样值得注意。
(一)《彖传》。许慎关于《彖传》的说法,有两处与传世《周易》有异。
1.关于《离彖传》“日月麗乎天,百谷草木麗乎土”[180],许慎说:
䕻:艸木相附䕻土而生。从艸,麗声。《易》曰:“百榖艸木䕻于地。”[181]
许慎所据版本的“艸”异于传世《周易》的“草”,“艸”是本字,而“草”是假借字。许慎说:“艸:百芔也”;“草:草斗,栎实也”。[182]
而许慎所据版本“䕻”异于“麗”,更为合理,因为“麗”并没有“附麗”之义。许慎说:“麗:旅行也。鹿之性,见食急则必旅行。”[183]
可见“附麗”之“麗”为假借字。许慎所据版本“地”异于“土”,同样更为合理,因为“地”更适合与“天”相对,谓之“天地”,而无“天土”之说。
2.关于《鼎彖传》“以木巽火,亨饪也”[184],许慎说:
孰:食饪也。从丮,享声。《易》曰:“孰饪。”[185]
汉字“孰”与“熟”,属于古今字。段玉裁注:“《鼎彖传》曰:‘以木巽火,亯饪也。’许所据作‘孰饪’。”[186]
汉字“烹”“享”“亨”,《说文解字》皆作“亯”。许慎说:“亯:献也。从高省,曰象进孰物形。”徐铉注音:“许两切,又普庚切,又许庚切。”[187]
这分别是“享”“烹”“亨”三字的注音。“亨饪”即“烹饪”,与“孰饪”意义相通。
(二)《象传》。许慎的《易》说,两处涉及《象传》的地方值得讨论。
1.关于《颐象传》“山下有雷,颐;君子以慎言语,节饮食”[188],许慎说:
卮:圜器也。一名觛。所以节饮食。象人,卪在其下也。《易》曰:“君子节饮食。”[189]
段玉裁注:“偁此,说从卪之意。古多假‘节’为‘卪’。”[190]
即认为“卪”是“节饮食”之“节”的本字。“卪”本作“卩”,许慎说:“卩:瑞信也”,“象相合之形”。[191]
则“卩”亦有“节制”之义。“节饮食”之“节”为假借字,本义指竹节,许慎说:“节:竹约也。”[192]
2.关于《革象传》“君子豹变,其文蔚也”[193],许慎说:
斐:分别文也。从文,非声。《易》曰:“君子豹变,其文斐也。”[194]
传世《周易》作“蔚”,许慎所据版本作“斐”。当以许慎所据版本为正,作“蔚”为假借字。许慎说:“蔚:牡蒿也。”[195]
(三)《系辞传》。许慎的文字解释,涉及《系辞传》的地方较多。
1.关于《系辞传》“再仂而后掛”[196],许慎说:
扐:《易》筮,再扐而后卦。从手,力声。[197]
这里存在两处异文,即“扐”和“卦”。
关于“扐”与“仂”。《说文解字》无“仂”字。段玉裁注:“凡数之馀曰扐。《王制》:‘祭用数之仂,丧用三年之仂。’郑(玄)皆以为数之什一。仂、扐盖同字。《考工记》云:‘以其围之阞捎其薮。’假‘阞’为之,郑以为三分之一。然则权度多少中其节谓之扐,无定数也。”[198]
这就是说,“扐”与“仂”是异体字,指馀数;在筮法中,则专指揲蓍的馀数,将蓍草的零数夾在手指间,称“扐”。作为一种操作动词,许慎作“扐”,从“手”,更为确切。
关于“卦”与“掛”。段玉裁注:“‘卦’今《易》作‘掛’。《释文》云:‘京(房)作卦,云:再扐而后布卦。’盖许同京也。”[199]
作为一种操作动词,传世《周易》作“掛”,从“手”,“掛一以象三”,“再仂而后掛”[200],更为确切。
2.关于《系辞传》“夫乾,確然示人易矣”[201],许慎说:
隺:高至也。从隹上欲出冂。《易》曰:“夫乾隺然。”[202]
按《说文解字》无“確”字,有“确”字,二字皆从“石”,当属异体字,不应分列。这里的“隺然”,传世《周易》作“確然”,两说均可:(1)许慎说:“确:礊石也。从石,角声。”[203]
按照传世《周易》注疏的理解,韩康伯注:“確,刚貌也。”[204]
据此,理当以“确”为正,从“石”而“刚”。(2)许慎作“隺”,乃以“高至”为意,则与乾卦“上出”之意符合,许慎说:“乾:上出也。”[205]
3.关于《系辞传》“服牛乘马,引重致远,以利天下,盖取诸《随》”[206],许慎说:
:《易》曰:“
牛乘马。”从牛,
声。[207]
段玉裁注:“此盖与革部之‘鞁’同义。鞁,车驾具也。故《玉篇》云:‘犕,服也,以鞍装马也。’《系辞》今作‘服’。古音
声、
声同在第一部,故服、犕皆扶逼反。以车驾牛马之字当作‘犕’。作‘服’者,假借耳。”[208]
此说甚确。
4.关于《系辞传》“重门击柝”之“柝”[209],《说文解字》有两种异文:
柝:判也。从木,㡿声。《易》曰:“重门击
。”[210]
:夜行所击者。从木,橐声。《易》曰:“重门击
。”[211]
汉字“斥”是“㡿”字的楷体化,“柝”原作“
”,巡夜打更的梆子;其动词用法,后世俗体作“拆”,演变为从“手”。
段玉裁注:“土裂曰
,木判曰
。二字今可用。今人从手作‘拆’,甚无谓也。自专以
为‘击
’字,而
之本义废矣。按‘
’下引《易》‘重门击
’,
之本义也;引经言,转注也。此引《易》‘击
’者,
之借字也;引经言,假借也。”[212]
按此说,就“击柝”言,“
”是本字,“柝”(“
”)是假借字。许慎所见,应有两个不同版本。
5.关于《系辞传》“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213],许慎说:
契:大约也。从大,从㓞。《易》曰:“后代圣人易之以书契。”[214]
段玉裁注:“约,取缠束之义。‘世’各本作‘代’,避唐讳也。”[215]
汉字“契”字的本义,许慎释为“约”,段玉裁释为“缠束”,有误。汉字“契”,甲骨文作“㓞”,属古今字,意为锲刻。《甲骨文字典》释“㓞”字:“从刀从丯,象以刀锲刻之形,丯象所刻之齿,古人用以记事。”[216]《新编甲骨文字典》释“㓞”字:“象以刀刻出刀痕之形,为㓞、契初文。”[217]
锲刻之“锲”,则为假借字。许慎说:“锲:鎌(镰)也。”[218]
按“契”字应与“栔”同义,许慎说:“栔:刻也。从㓞,从木。”[219]《系辞传》“书契”之“契”,当指锲刻文字;否则,“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而“契”为“约”(缠束),岂不仍是结绳而治?
6.关于《系辞传》“天地
缊,万物化醇”[220],许慎说:
壹:专壹也。从壶,吉声。[221]
㚃:壹㚃也。从凶,从壶。不得泄,凶也。《易》曰:“天地壹㚃。”[222]
段玉裁注:“今《周易》作
缊。他书作烟煴、氤氲。……许据《易》孟氏作壹,乃其本字。他皆俗字也。许释之曰‘不得泄也’者,谓元气渾然,吉凶未分,故其字从吉凶在壶中,会意,合二字为双声叠韵,实合二字为一字。”[223]
确实,“
缊”“壹㚃”是同义词;它们是双声叠韵联绵词(详上文),不能从单字的字义去理解,即“壹”亦不可理解为“专壹”。孔颖达疏:“
缊,相附著之义。……唯二气
缊,共相和会,万物感之变化而精醇也。”[224]
同时还可注意:“
缊”韵部为阳声韵,“壹㚃”韵部为入声韵,这是音韵学上的韵部之间“阳入对转”。
7.关于《系辞传》“其称名也,杂而不越”[225],许慎说:
其建首也,立一为耑。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同牵条属,共理相贯。杂而不越,据形系联。[226]
这是在谈《说文解字》的文字编排体例。但是,许慎在另一处也引用了此语,却不作“越”,而作“
”:
:踰也。从辵,戉声。《易》曰:“杂而不
。”[227]
许慎说:“踰:越也”[228];“越:度也”[229]。此处“度”即度过、踰越之义。显然,“
”与“越”应属异体字,而不应分为两个字,因为:这两个字具有同一个声符“戉”,是同音字;它们表示意义的形符也是相通的,“越”从“走”,“
”从“辵”,表明这两个字同义。
(四)《说卦传》。关于《说卦》,许慎所据的版本亦有异于传世《周易》之处。
1.关于《说卦》“参天两地而倚数”[230],许慎说:
㒳:再也。从冂,阙。《易》曰:“参天㒳地。”[231]
段玉裁注:“冓部曰:‘再者,一举而二也。’凡物有二,其字作‘㒳’不作‘两’。两者,二十四铢之偁也。今字‘两’行而‘㒳’废矣。”[232]
这就是说,许慎所据“㒳”为正字,而“两”为假借字。许慎说:“两:二十四铢为一两。从一;㒳,平分,亦声。”[233]
2.关于《说卦》“燥万物者莫熯乎火”[234],许慎说:
暵:乾也。耕暴田曰暵。从日,堇声。《易》曰:“燥万物者莫暵于离。”[235]
这里存在两处异文:
一是“暵”与“熯”。《说文解字》有“熯”字,许慎说:“熯:乾皃。从火,漢省声。”[236]
可见“暵”与“熯”音同义同,应属异体字,不应分列为两个字。
二是“离”与“火”。《离卦》卦德为火,《说卦》说:“离为火。”[237]
按《说卦》原文:“动万物者莫疾乎雷,桡万物者莫疾乎风,燥万物者莫熯乎火,说万物者莫说乎泽,润万物者莫润乎水,终万物始万物者莫盛乎艮。”[238]
其中“雷”“风”“火”“泽”“水”为卦德,而“艮”则为卦名。这显然是不同版本的问题:《说卦》所据“火”为卦德,许慎所据“离”为卦名。
3.关于《说卦》“为的颡”[239],许慎说:
旳:明也。从日,勺声。《易》曰:“为旳颡。”[240]
馰:马白頟也。从马,的省声。一曰:駿也。《易》曰:“为的颡。”[241]
传世《周易》作“的”,乃是“旳”字的后起俗体。段玉裁注:“旳者,白之明也。故俗字作‘的’。旳颡,白颠也。马部又有‘馰’篆,云:‘马白頟也。’引《易》马馰颡。疑‘馰’后出,非古。”[242]
许慎解释“馰”,却引《周易》“为的颡”,似乎以为“馰”即“旳”。段玉裁注:“虞翻曰:‘旳,白。颡,頟也。’按旳颡之马谓之馰。”[243]
三、许慎易学的若干重要思想
在《说文解字》中,许慎涉及了易学的以下重要问题,值得特别注意。
(一)关于“易”义。关于《周易》之“易”,许慎列举了三种说法:
易:蜥易,蝘蜓,守宫也。象形。《秘书》说:日月为易,象阴阳也。一曰:从勿。[244]
第一种说法是讲“易”这个汉字的本义,即是一个象形字,本义是蜥蜴;据此,《周易》之“易”就是假借字,即段玉裁所指出的“语言假借”[245]。第三种说法,“易”是“日”与“勿”的合体;然而“勿”是“州里所建旗”[246],也与《周易》之“易”无关。
唯有第二种说法,与《周易》之“易”有关,即“易”是“日”与“月”的会意,而“日月”正象征“阴阳”,即“《易》以道阴阳”[247]。许慎此处所说的《秘书》,或即《周易参同契》,该书说:“日月为易,刚柔相当”[248];“阴阳配日月,水火为效徵”[249]。但是,段玉裁说:“秘书谓纬书”;“按《参同契》曰:‘日月为易,刚柔相当。’陆氏德明引虞翻注《参同契》云:‘字从日下月。’谓上从日象阳,下从月象阴。纬书说字,多言形,而非其义。此虽近理,要非六书之本。然下体亦非月也”;“云‘秘书’者,明其未必然也”。[250]
这就是说,“日月为易”只是汉儒谶纬的一种说法,不足为据。
笔者也曾探讨《周易》之“易”的问题:“古人在动物分类上必然粗陋,很可能将若干种有鳞的爬虫统称‘龙’。《集解》:‘龙之为物,能飞能潜。’能飞的可能是飞蜥,此即‘飞龙’;能潜的可能是水蜥或鳄,此即‘潜龙’。《韩非子·说难》:‘龙之为虫也,柔可狎而骑也,然其喉下有逆鳞径尺,若人有婴之者,则必杀人。’这可能是一种肉食巨蜥。总之,所谓‘龙’多半就是‘易’,亦即蜥蜴。《说文》:‘易,蜥易、蝘蜓、守宫也。’《易经》原名《易》,可能就是‘龙’(蜥蜴)的意思,故以《乾》《坤》两卦为首,因为只有这两卦才有‘龙’的形象。另相传有《连山》、《归藏》两种远古筮书,不以《乾》、《坤》两卦为首,故不称《易》。”[251]
据此,《周易》之“易”正与汉字“易”字的本义相关,即许慎所列第一种说法,而不是段玉裁所说的“假借”。
(二)关于“作《易》”。许慎在《说文解字叙目》中谈到:
古者庖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视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易》八卦,以垂宪象。[252]
这是引用的《系辞传》,而文字有所改易:“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253]
区别在于《说文解字》强调“以垂宪象”,是说:庖牺(伏羲)作《易》八卦,旨在效法天地,以之垂示人间。这里“宪”是效法的意思,如《中庸》说:“仲尼祖述尧舜,宪章文武。”[254]
可见“宪象”就是《易传》所说的“法象”。《系辞传》说:“法象莫大乎天地。”又说:“天垂象,见(xiàn)吉凶,圣人象之”;“《易》有四象,所以示也”。[255]
(三)关于“蓍筮”。关于《周易》的“蓍”与“筮”,许慎有独到的理解。
1.关于《周易》筮法所用的蓍草,许慎解释:
蓍:蒿属。生十岁,百茎。《易》以为数。天子蓍九尺,诸侯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从艸,耆声。[256]
关于蓍草的长短,许慎的说法出自“逸《礼》”。班固《白虎通》引《三正记》说:“天子蓍长九尺,诸侯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陈立注:“《说文》多用古逸《礼》也。”[257]《三正记》即逸《礼》之中的一篇。梁启超说:“《隋志》言《大戴》八十五篇……其佚篇篇名可考则有《谥法篇》《王度记》《三正记》……(俱《白虎通》引)。”[258]
关于许慎所说“《易》以为数”,段玉裁说:“数,筭也。谓占《易》者必以是计筭也。详《易·系辞》。”[259]
这里可以参考孔颖达对筮法的一种解释:“先用蓍以求数,得数以定爻,累爻而成卦,因卦以生辞。”[260]
随即引《说卦》说:“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幽赞于神明而生蓍,参天两地而倚数,观变于阴阳而立卦……”[261]
2.许慎以“用蓍”解释“筮”:
筮:《易》卦用蓍也。从竹,从
。
:古文巫字。[262]
许慎所列的“筮”字,属于小篆,其结构是“从竹,从
”。段玉裁注:“《曲礼》曰:‘龟为卜,策为筮。’策者,蓍也。……从竹者,蓍如筭也。筭以竹为之。从
者,事近于巫也。九簭之名:巫更、巫咸、巫式、巫目、巫易、巫比、巫祠、巫参、巫环,字皆作巫。”[263](《说文解字》无“簭”,当属“筮”字的异体字;段玉裁认为“簭”即“噬”字,而蓍筮之“簭”为假借:“噬:啗也,喙也。……《周礼》卜筮字皆作‘簭’,此则假借也。”[264])这里有两点是值得讨论的:
其一,“从竹”意味著筮法最初所用的可能并非蓍草,而是竹签。段玉裁引《礼记》“策为筮”[265],而“策”字也从“竹”。《仪礼》说:“筮人执筴。”[266]《说文解字》无“筴”,其实“筴”是“策”的异体字,亦从“竹”。“策”可以指“马箠”(马鞭)[267],也可以指一种计算工具,即“筭”,如《老子》说:“善数不用筹策。”[268]
但是“筭”是“计历数者”[269],并非蓍筮之具。而据文献用法,“策”“筴”亦指卜筮的竹签。然而段玉裁说“从竹者,蓍如筭也”,认为“蓍”只是“如筭”,即类似筭而已。其实未必。庄子说:“鼓筴播精,足以食十人。”[270]
成玄英疏:“鼓筴,谓布蓍数卦兆也”;“卖卜以活身命,所得之物可以养十人也”。[271]
大概可以推知:筮法最初用竹签,后世用蓍草。《系辞传》筮法亦称“策”:“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也。”[272]
这里“策”固然指蓍草,当属竹签名称的沿袭。
其二,“从
”,“
”是“古文巫字”,意味著“筮人”与“巫”之间的密切关系。段玉裁提到的“九簭之名”,出自《周礼》:“九簭之名,一曰巫更,二曰巫咸,三曰巫式,四曰巫目,五曰巫易,六曰巫比,七曰巫祠,八曰巫参,九曰巫环,以辨吉凶。”郑玄认为:“此九‘巫’读皆当为‘筮’,字之误也。”[273]
但这无法回避“筮”字何以从“巫”的问题。其实,“筮”的职能是沟通人神,“巫”的职能同样是沟通人神。孔子说:“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邢昺将“巫”与“医”分开:“巫主接神除邪,医主疗病。”[274]
其实不然。《礼记》作:“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为卜筮。’”[275]
程树德指出:“巫、医古得通称。此云‘不可以作巫医’,医亦巫也。《广雅·释诂》曰:‘医,巫也。’是其证也。……盖古者卜筮之事,亦巫祝掌之。《礼记·缁衣篇》:‘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为卜筮。”’古之遗言与?彼言‘卜筮’,此言‘巫医’,其义一也。……《正义》分巫、医而二之,非古义矣。”[276]
许慎也认为“医”出于“巫”:“医:治病工也。……古者巫彭初作医。”[277]
可见“卜筮”与“巫医”相通,亦即“筮”与“巫”相通。
(四)关于“易数”。上文引许慎“《易》以为数”、《说卦》“参天两地而倚数”,是狭义的“易数”问题。通常所说的“易数”,广义的指《周易》筮法,如《系辞传》所说“极数知来之谓占”、“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278]
而本文这里所说的“易数”,专指下文所引许慎所说“《易》之数”:
六:《易》之数,阴变于六,正于八。从入,从八。[279]
八:别也。象分别相背之形。[280]
七:阳之正也。从一,微阴从中衺出也。[281]
九:阳之变也。象其屈曲究尽之形。[282]
按照许慎的说法,“八”是阴数之正,“六”是阴数之变;“七”是阳数之正,“九”是阳数之变。这种说法,应当是来自孟喜或京房的卦变之说。但是:
(1)在传世《周易》文本的爻题中,只能看到阴爻称“六”,阳爻称“九”,似无关乎阴阳正变。
(2)最早的关于“八六七九”阴阳正变的文献,仅见《左传》的“遇艮之八”[283],《国语》的“得贞屯、悔豫,皆八也”、“得泰之八”[284],尽管其具体意谓“历来注解甚异,莫衷一是”,但“这里涉及卦变自不必说”[285],即属阴阳正变之例。
对此,段玉裁解释说:“此谓六为阴之变,八为阴之正也。与下文言‘七’‘九’一例。……六为阴之变,九为阳之变。圣人以‘九’‘六’系爻,而不以‘七’‘八’。金氏榜曰:‘《乾凿度》谓“七、八为彖,九、六为变”,故彖占七、八,爻占九、六。’一爻变者以变爻占,是爻占九、六也;六爻皆不变及变两爻以上者,占之彖辞,是彖占七、八也。公子重耳筮‘得贞屯悔豫皆八’,董因筮‘得泰之八’,穆姜筮‘得艮之八’,凡阴不变者为八也。”[286]
以上都是古人关于易数“八六七九”来源的说法。今人最为流行的是“数字卦”之说,大致认为:阴爻符号“
”来自原始数字卦中的数字“八”“六”,阳爻符号“
”来自原始数字卦中的数字“七”“九”。但“数字卦”乃是今人的发现,并非许慎等古人之所能知者。
(五)关于“阴阳”。汉字“阴”“阳”,本与《周易》无关。关于“阴阳”,许慎解释:
阴:闇也。水之南、山之北也。从
,侌声。[287]
阳:高明也。从
,昜声。[288]
许慎只是讲“阴”“阳”二字的本义,并未涉及它们与《周易》的关系。就“阴”“阳”二字皆“从
”来看,它们的本义是山北(阴暗面)与山南(阳明面)。许慎解释:“
:大陆,山无石者。象形。”[289]
在《易传》之前的传世文献中,汉字“阴”“阳”皆无关乎《周易》。《周易》古经并无“阳”字;“阴”字仅见于《中孚卦》“鸣鹤在阴,其子和之”[290],亦无关乎卦爻阴阳。直至春秋末期的《左传》,谈“阴”“阳”不涉及《周易》,谈《周易》不涉及“阴”“阳”;《国语》亦然。《墨子》的“阴”“阳”也与《周易》无关。《老子》文本的时代尚不确定,即便是在春秋末期,其所言“万物负阴而抱阳”[291],也仍然无关《周易》。许慎在此不涉《周易》,确实合乎“阴”“阳”二字的古义。
汉字“阴”“阳”与《周易》“阴阳”观念相结合,应当是在战国时期,或与上述“易数”有关。古人以偶数“二”“四”“六”“八”为阴数,以奇数“三”“五”“七”“九”为阳数。前引《说卦》“参天两地而倚数”,韩康伯注:“参,奇也;两,耦也。七、九,阳数;六、八,阴数。”[292]
故许慎说:“二,阴数”[293];“四:阴数也”[294]。
(六)关于“卦爻”。关于《周易》的“卦”与“爻”,许慎有独特的解释。
1.关于“卦”。前引《说卦》“参天两地而倚数,观变于阴阳而立卦,发挥于刚柔而生爻”,韩康伯注:“卦,象也”;“蓍极数以定象”;孔颖达疏:“象于天地阴阳而立乾坤等卦”;“既观象立卦,又就卦发动挥散,于刚柔两画而生变动之爻”。[295]
这里“卦”指《周易》六十四卦的卦象,“爻”即每卦六爻的爻象。如《系辞传》所说:“圣人设卦观象”[296];“八卦以象告”;“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297]。
但许慎的解释是:
卦:筮也。从卜,圭声。[298]
这是以“筮”释“卦”,不同于《周易正义》注疏,颇为奇怪。因此,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改作“卦:所以筮也”,解释道:“‘所以’二字,各本刪之,今补。”[299]
此说虽有道理,却未給出任何文献依据。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值得讨论:“卦”通常指《周易》蓍筮之卦,然而许慎指出此字“从卜”,却未給予说明。许慎同时指出:“卜:灼剥龟也,象灸龟之形。”[300]
据此,“卦”字的本义似乎应当是龟卜,而非蓍筮。笔者猜测一种可能的解释:“卦”本来是龟卜术语,而《周易》袭用之。同理,“占”“贞”“
”(悔)等字亦皆从“卜”,也都用于《周易》蓍筮。
2.关于“爻”。许慎对“爻”的解释:
爻:交也。象《易》六爻头交也。[301]
许慎以“交”释“爻”,包含“爻”字的两层含义:
一是“爻”字的普遍含义,即“交合”。许慎进而解释:“交:交胫也。从大,象交形。”[302](“大”象人形)段玉裁指出:“交胫谓之交;引申之为凡交之偁。……凡㒳者相合曰交,皆此义之引申叚借耳。”[303]
这就是说,“交”字的本义是“交胫”,引申义是普遍的“交合”(段玉裁说“叚借”不妥)。
二是“爻”字的特殊含义,即阴阳交合。按“爻”的字形,是两个“
”的重叠。甲骨文“
”亦作“
”,即“五”字。许慎解释“五”字“从二,阴阳在天地间交午也”(徐铉注“二,天地也”)[304];“午:啎也,五月阴气午逆阳,冒地而出”;“啎:逆也”[305];“逆:迎也”[306]。这就是说,“爻”与“五”“午”“啎”都有“天地阴阳交合”之义。
那么,这种天地阴阳交合与《周易》有什么关系呢?按《易传》说:“天地交而万物通也”[307];“天地不交而万物不通也”[308];“天地不交而万物不兴”[309]。
然而段玉裁却以“效”释“交”,他引《系辞传》说:“爻也者,效天下之动者也。”[310]
确实,《系辞传》还说:“爻也者,效此者也。”[311]
这又怎么理解?许慎解释:“效:象也。”[312]
这是以“象”释“效”。这就使人想起《系辞传》说:“《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313];“圣人设卦观象,系辞焉而明吉凶,刚柔相推而生变化。是故吉凶者,失得之象也;悔吝者,忧虞之象也;变化者,进退之象也;刚柔者,昼夜之象也。六爻之动,三极之道也”。[314]
合而言之:“爻也者,效此者也;象也者,像此者也。”[315]
显然,所谓“效此”“象此”之“此”,即指天地阴阳交合。
但是,许慎所说的“象《易》六爻头交”仍然难解;段玉裁对此也未作解释,看来他也觉得此语难解。根据上面的字形分析,“爻”字,无论单指一爻,还是兼指“六爻”,都不是“象”,即非爻画的象形。至于“爻头”或“头交”,则更加难以理解,只得存疑。
(七)关于“贞占”。在《周易》筮辞中,“贞”“占”意义相近(《易经》古经只有一处出现“占”字,即《革卦》九五爻“大人虎变,未占有孚”[316])。许慎解释:
贞:卜问也。从卜,贝以为贽。一曰:鼎省声。京房所说。[317]
占:视兆问也。从卜,从口。[318]
这两个字都从“卜”,即最初并非用于蓍筮,而是用于龟卜。许慎指出:“卜:灼剥龟也,象灸龟之形。一曰:象龟兆之纵横也。”[319]
后来殷周易代,蓍筮兴起,乃沿用之。“贞”在《周易》经文中大量出现,“占”也已经在《周易》经文中出现一次。《易传》指出:“君子居则观其象而玩其辞,动则观其变而玩其占”;“以卜筮尚其占”;“极数知来之谓占”[320];“占事知来”[321]。
这里“贝”字值得讨论。如果按京房之说,则“贝”即“鼎”只是声符,并无意义。但许慎说“贝以为贽”,就涉及筮法或卜法的问题。对此,段玉裁未解释。按《说文解字》无“贽”字。汉字“贽”本义指初次求见所赠的礼物,即见面礼。然而无论龟卜还是蓍筮,并无此礼。许慎大概正因为意识到“贞”字从“贝”难以理解,这才列出京房之说,以回避此问题。笔者猜测:远古求问龟卜,大概曾有赠贝的礼数。赠贝就是付费交钱,因为贝是上古时代的一种货币。
(八)关于“贞悔”。上引“卜问也”,表明“贞”的意思是“问”,意谓遇事有疑而问于神。古经提到:“有孚惠心,勿问元吉。”孔颖达疏:“有惠有信,尽物之愿,必获元吉,不待疑问”[322]
这其实正是神通过筮辞回荅人的疑问。大传指出:“以卜筮尚其占,是以君子将有为也,将有行也,问焉而以言,其受命也如响,无有远近幽深,遂知来物。”[323]
此外,“贞”还有一种用法,即“贞悔”之“贞”:六十四个别卦,皆由两个经卦构成,下体内卦叫“贞”,上体外卦叫“悔”。许慎解释:
:《易》卦之上体也。《商书》曰:“贞曰
。”从卜,每声。[324]
据此,也可以说:“贞:《易》卦之下体也。”许慎引《商书》“贞曰
”,传世《尚书》作“悔”,见《洪范》篇:“择建立卜筮人,乃命卜筮,曰雨,曰霁,曰蒙,曰驿,曰克,曰贞,曰悔,凡七。”孔安国传:“内卦曰贞,外卦曰悔。”[325]
而按许慎的说法,“贞悔”之“悔”原来作“
”。段玉裁解释:“今《尚书》《左传》皆作‘悔’。疑‘
’是壁中古文,孔安国以今文读之,易为‘悔’也。……不曰‘篆文作悔’,亦不于心部‘悔’下列‘
’云‘古文悔’者,本非一字也。”[326]
这种说法可取,“
”与“悔”不是一个字。“
”字从“卜”,本义亦谓龟卜,而非蓍筮;后来沿用成为《易经》蓍筮的一个常见筮辞,许慎指出:“悔:悔恨也。”[327]
(九)关于“乾坤”。在《周易》六十四卦中,《乾》《坤》两卦最为特殊重要。《系辞传》说:“乾坤,其《易》之缊邪?乾坤成列,而《易》立乎其中矣。乾坤毀,则无以见《易》;《易》不可见,则乾坤或几乎息矣。”[328]“子曰:‘乾坤,其《易》之门邪?’乾,阳物也;坤,阴物也。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以体天地之撰,以通神明之德。”[329]
许慎讲到:
乾:上出也。从乙,乙,物之达也;倝声。[330]
坤:地也。《易》之卦也。从土,从申。土位在申。[331]
这里有两点是值得注意的:
其一,按照对“坤”的解释“《易》之卦也”,对“乾”的解释也可以说“《易》之卦也”。但许慎没有这样讲,而只是讲“乾”字的本义“上出”。他说:“乙:象春艸木冤曲而出,阴气尚彊,其出乙乙也。与丨同意”[332];“丨:上下通也”[333]。至于“物之达”,段玉裁解释说:“释从乙之恉,物达则上出矣。”[334]
其二,许慎说“坤”字,讲了两层:
一是“坤”字的本义“地也”。这与《说卦》的说法一致:“坤,地也”;“坤也者,地也”。[335]
据此,我们也可以说“乾”字:“乾:天也。”这也正是《说卦》的说法:“乾,天也。”[336]
二是解释“坤”何以“从申”,是因为“土位在申”。段玉裁注:“此说从申之意也。《说卦传》曰:‘坤也者,地也。万物皆致养焉,故曰致役乎坤。’坤正在申位。”[337]
这是出自《说卦》所说的八卦方位。[338]
但是“坤”“兑”的方位,《说卦》并没有说明,乃是后人推补。同时,许慎所说的“土位在申”、段玉裁所说的“坤正在申位”,均不见于《说卦》。后儒进而构造所谓“文王后天八卦”,对应关系如下(括符内为后人推补):
段玉裁批评道:“后儒乃臆造乾南坤北为伏羲先天之学,《说卦传》所定之位为文王后天之学。甚矣,人之好怪也!”[339]
综括全文,许慎《说文解字》不仅分别对《周易》的古经和大传都进行了一系列独特的诠释,而且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易学思想。
[1]范晔:《后汉书·儒林列传》,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2588页。
[2]郑玄《驳五经异义》引述有《五经异义》原文,陈寿祺辑有《五经异义疏证》。
[3]许慎:《说文解字》,中华书局1963年版,附许冲《进书表》,第319‒320页。
[4]许慎:《说文解字·叙目》,第316页。
[5]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口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2版,第61页。
[6]许慎:《说文解字·爻部》,第69页。
[7]许慎:《说文解字·肉部》,第90页。
[8]陈居渊:《郑玄〈周易注〉源自马融〈周易传〉考》,《中国典籍与文化》2020年第1期,第72‒80页。《周易传》或称《周易注》及《周易章句》等,已佚。
[9]《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乾卦》,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第13页。
[10]许慎:《说文解字·夕部》,第142页。
[11]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夕部》,第315页。
[12]《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艮卦》,第63页。
[13]《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乾卦》,第13页。
[14]《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乾卦》,第14页。
[15]许慎:《说文解字·心部》,第217页。
[16]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心部》,第503页。
[17]许慎:《说文解字·亢部》,第215页。
[18]《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乾文言》,第17、16页。
[19]《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坤卦》,第18页。
[20]许慎:《说文解字·壬部》,第309页。
[21]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壬部》,第742页。
[22]《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坤卦》,第18页。
[23]许慎:《说文解字·手部》,第253页。
[24]《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晋卦》,第49页。
[25]黄玉顺:《易经古歌考释》(修订本),第214页。
[26]许慎:《说文解字》,第308‒309页。
[27]《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屯卦》,第19页。
[28]许慎:《说文解字·马部》,第201页。
[29]段玉裁:《说文解字注·马部》,第467页。
[30]许慎:《说文解字·马部》,第201页。
[31]《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屯卦》,第20页。
[32]许慎:《说文解字·心部》,第223页。
[33]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心部》,第515页。
[34]黄玉顺:《易经古歌考释》(修订本),第57页。
[35]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心部》,第515页。
[36]许慎:《说文解字·水部》,第230页。
[37]《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蒙卦》,第20页。
[38]许慎:《说文解字·黑部》,第211页。
[39]《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蒙卦》,第20页。
[40]段玉裁:《说文解字注·黑部》,第489页。
[41]许慎:《说文解字·女部》,第263页。
[42]许慎:《说文解字·水部》,第232页。
[43]《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蒙卦》,第20页。
[44]许慎:《说文解字·口部》,第34页。
[45]许慎:《说文解字·辵部》,第41页。
[46]《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系辞上》,第76、77页。
[47]《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系辞下》,第91页。
[48]许慎:《说文解字·彣部》,第185页。
[49]许慎:《说文解字·有部》,第141页。
[50]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口部》,第61页。
[51]《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履卦》,第28页。
[52]许慎:《说文解字·虎部》,第103页。
[53]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虎部》,第211页。
[54]许慎:《说文解字·言部》,第56页。
[55]《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泰卦》,第28页。
[56]许慎:《说文解字·川部》,第239页。
[57]许慎:《说文解字·艸部》,第23页。
[58]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川部》,第568页。
[59]黄玉顺:《易经古歌考释》(修订本),第104、105页。
[60]许慎:《说文解字·目部》,第72页。
[61]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目部》,第133页。
[62]班固:《汉书·五行志》第五册,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318‒1319页。
[63]《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说卦》,第95页。
[64]《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噬嗑卦》,第37页。
[65]许慎:《说文解字·肉部》,第90页。
[66]《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噬嗑卦》,第37页。
[67]《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噬嗑卦》,第37页。
[68]《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无妄卦》,第39页。
[69]许慎:《说文解字·艸部》,第24页。
[70]许慎:《说文解字·田部》,第290页。
[71]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田部》,第695页。
[72]许慎:《说文解字·艸部》,第24页。
[73]许慎:《说文解字·甾部》,第268页。
[74]《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大畜卦》,第40页。
[75]许慎:《说文解字·车部》,第301页。
[76]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车部》,第724页。
[77]许慎:《说文解字·肉部》,第88页。
[78]《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大畜卦》,第40页。
[79]《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大畜卦》,第40页。
[80]许慎:《说文解字·告部》,第30页。
[81]许慎:《说文解字·䇂部》,第58页。
[82]许慎:《说文解字·人部》,第161页。
[83]黄玉顺:《易经古歌考释》(修订本),第174页。
[84]《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大畜卦》,第40页。
[85]许慎:《说文解字·牛部》,第29页。
[86]《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颐卦》,第41页。
[87]许慎:《说文解字·目部》,第71页。
[88]许慎:《说文解字·耳部》,第249页。
[89]《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坎卦》,第42页。
[90]许慎:《说文解字·示部》,第7页。
[91]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示部》,第3页。
[92]许慎:《说文解字·示部》,第7页。
[93]《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坎卦》,第42页。
[94]许慎:《说文解字·司部》,第186页。
[95]吕叔湘:《语文常谈》,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37页。
[96]《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屯卦》,第19、20页。
[97]《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比卦》,第26页。
[98]《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同人象传》,第29页。
[99]《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离卦》,第43页。
[100]黄玉顺:《易经古歌考释》(修订本),第190、188‒189页。
[101]《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离卦》,第43页。
[102]许慎:《说文解字·
部》,第310页。
[103]黄玉顺:《易经古歌考释》(修订本),第193页。
[104]《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恒卦》,第48页。
[105]许慎:《说文解字·木部》,第120页。
[106]《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恒卦》,第48页。
[107]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木部》,第254页。
[108]《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说卦》,第94页。
[109]《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明夷卦》,第49页。
[110]许慎:《说文解字·手部》,第254页。
[111]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手部》,第603页。
[112]许慎:《说文解字·水部》,第225页。
[113]《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睽卦》,第51页。
[114]许慎:《说文解字·角部》,第93页。
[115]《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睽卦》,第51页。
[116]许慎:《说文解字·手部》,第254页。
[117]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手部》,第602页。
[118]许慎:《说文解字·刀部》,第92页。
[119]《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损卦》,第53页。
[120]许慎:《说文解字·辵部》,第40页。
[121]《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损卦》,第53页。
[122]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辵部》,第71页。
[123]黄玉顺:《易经古歌考释》(修订本),第242页。
[124]许慎:《说文解字·巳部》,第311页。
[125]《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升卦》,第58页。
[126]许慎:《说文解字·夲部》,第215页。
[127]《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升卦》,第58页。
[128]许慎:《说文解字·儿部》,第176页。
[129]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夲部》,第498页。
[130]《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困卦》,第59页。
[131]许慎:《说文解字·出部》,第127页。
[132]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出部》,第273页。
[133]许慎:《说文解字·井部》,第106页。
[134]许慎:《说文解字·刀部》,第92页。
[135]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井部》,第216页。
[136]许慎:《说文解字·鼎部》,第143页。
[137]《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说卦》,第95页。
[138]《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鼎卦》,第61页。
[139]许慎:《说文解字·木部》,第121页。
[140]许慎:《说文解字·木部》,第125页。
[141]许慎:《说文解字·卜部》,第69页。
[142]许慎:《说文解字·鼎部》,第143页。
[143]许慎:《说文解字·金部》,第295页。
[144]《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鼎卦》,第61页。
[145]《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礼器》,第1433页。
[146]《十三经注疏·仪礼注疏·士昏礼》,第963页。
[147]段玉裁:《说文解字注·鼎部》,第319‒320页。
[148]《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艮卦》,第63页。
[149]许慎:《说文解字·匕部》,第168页。
[150]以上乃引《说文解字·彳部》“很”字的释义,第43页。
[151]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匕部》,第385页。
[152]黄玉顺:《易经古歌考释》,第291‒292页。
[153]许慎:《说文解字·
部》,第168页。
[154]《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丰卦》,第68页。
[155]许慎:《说文解字·宀部》,第150页。
[156]许慎:《说文解字·宀部》,第150页。
[157]许慎:《说文解字·豐部》,第103页。
[158]许慎:《说文解字·丌部》,第99页。
[159]许慎:《说文解字·丌部》,第99页。
[160]《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说卦》,第95页。
[161]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丌部》,第200页。
[162]《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巽卦》,第69页。
[163]许慎:《说文解字·用部》,第70页。
[164]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用部》,第128页。
[165]许慎:《说文解字·庚部》,第309页。
[166]许慎:《说文解字·攴部》,第68页。
[167]许慎:《说文解字·示部》,第8页。
[168]《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说卦》,第94、95页。
[169]许慎:《说文解字·巫部》,第100页。
[170]许慎:《说文解字·儿部》,第176页。
[171]许慎:《说文解字·儿部》,第176页。
[172]许慎:《说文解字·口部》,第35页。
[173]黄玉顺:《易经古歌考释》(修订本),第320页。
[174]《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既济卦》,第72页。
[175]许慎:《说文解字·糸部》,第276页。
[176]《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既济卦》,第72页。
[177]许慎:《说文解字·雨部》,第242页。
[178]《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既济卦》,第72页。
[179]黄玉顺:《易经古歌考释》(修订本),第339页。
[180]《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离彖传》,第43页。
[181]许慎:《说文解字·艸部》,第24页。
[182]许慎:《说文解字·艸部》,第16、27页。
[183]许慎:《说文解字·鹿部》,第203页。
[184]《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鼎彖传》,第61页。
[185]许慎:《说文解字·丮部》,第63页。
[186]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丮部》,第113页。
[187]许慎:《说文解字·亯部》,第111页。
[188]《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颐象传》,第41页。
[189]许慎:《说文解字·卮部》,第186页。
[190]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卩部》,第430页。
[191]许慎:《说文解字·卩部》,第186‒187页。
[192]许慎:《说文解字·竹部》,第95页。
[193]《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革象传》,第61页。
[194]许慎:《说文解字·文部》,第185页。
[195]许慎:《说文解字·艸部》,第20页。
[196]《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系辞上》,第80页。
[197]许慎:《说文解字·手部》,第256页。
[198]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手部》,第607页。
[199]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手部》,第607页。
[200]《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系辞上》,第80页。
[201]《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系辞下》,第86页。
[202]许慎:《说文解字·冂部》,第110页。
[203]许慎:《说文解字·石部》,第195页。
[204]《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系辞下》,第86页。
[205]许慎:《说文解字·乙部》,第308页。
[206]《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系辞下》,第87页。
[207]许慎:《说文解字·牛部》,第29页。
[208]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牛部》,第52页。
[209]《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系辞下》,第87页。
[210]许慎:《说文解字·木部》,第119页。
[211]许慎:《说文解字·木部》,第121页。
[212]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木部》,第252页。
[213]《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系辞下》,第87页。
[214]许慎:《说文解字·大部》,第213页。
[215]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大部》,第493页。
[216]徐中舒主编:《甲骨文字典》,四川辞书出版社1989年版,第479页。
[217]刘兴隆:《新编甲骨文字典》,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3年版,第261页。
[218]许慎:《说文解字·金部》,第296页。
[219]许慎:《说文解字·㓞部》,第93页。
[220]《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系辞下》,第88页。
[221]许慎:《说文解字·壹部》,第214页。
[222]许慎:《说文解字·壶部》,第214页。
[223]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壶部》,第495页。
[224]《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系辞下》,第88页。
[225]《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系辞下》,第89页。
[226]许慎:《说文解字·叙目》,第319页。
[227]许慎:《说文解字·辵部》,第42页。
[228]许慎:《说文解字·足部》,第46页。
[229]许慎:《说文解字·走部》,第36页。
[230]《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说卦》,第93页。
[231]许慎:《说文解字·㒳部》,第157页。
[232]段玉裁:《说文解字注·㒳部》,第354页。
[233]许慎:《说文解字·㒳部》,第157页。
[234]《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说卦》,第94页。
[235]许慎:《说文解字·日部》,第139页。
[236]许慎:《说文解字·火部》,第207页。
[237]《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说卦》,第95页。
[238]《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说卦》,第94页。
[239]《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说卦》,第95页。
[240]许慎:《说文解字·日部》,第137页。
[241]许慎:《说文解字·马部》,第199页。
[242]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日部》,第303页。
[243]段玉裁:《说文解字注·马部》,第462页。
[244]许慎:《说文解字·易部》,第198页。
[245]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易部》,第459页。
[246]许慎:《说文解字·勿部》,第196页。
[247]王先谦:《庄子集解·杂篇·天下》,成都古籍书店1988年影印版,第96页。
[248]魏伯阳:《周易参同契·言不苟造章第九》,章伟文译,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30页。
[249]魏伯阳:《周易参同契·阳燧以取火章第六十五》,第252页。
[250]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易部》,第459页。
[251]黄玉顺:《易经古歌考释》(修订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43页。
[252]许慎:《说文解字·叙目》,第315页。
[253]《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系辞下》,第86页。
[254]《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中庸》,第1634页。
[255]《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系辞上》,第82页。
[256]许慎:《说文解字·艸部》,第20页。
[257]陈立:《白虎通疏证·蓍龟》,中华书局1994年版,第328页。
[258]梁启超:《国学入门要目及其读法·要籍解题及其读法》,中州古籍出版社2016年版,第137页。
[259]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艸部》,第34页。
[260]《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乾卦》,第13页。
[261]《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说卦》,第93页。
[262]许慎:《说文解字·竹部》,第96页。
[263]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竹部》,第191页。
[264]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口部》,第55页。
[265]《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曲礼上》,第1252页。
[266]《十三经注疏·仪礼注疏·士冠礼》,第946页。
[267]许慎:《说文解字·竹部》,第98页。
[268]楼宇烈:《王弼集校释·老子道德经注·二十七章》,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71页。
[269]许慎:《说文解字·竹部》,第98页。
[270]王先谦:《庄子集解·人间世》,成都古籍书店1988年影印版,第28页。
[271]郭庆藩:《庄子集释·人间世》,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181页。
[272]《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系辞上》,第80页。
[273]《十三经注疏·周礼注疏·春官宗伯·簭人》,第806页。
[274]《十三经注疏·论语注疏·子路》,第2508页。
[275]《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缁衣》,第1651页。
[276]程树德:《论语集释·子路下》,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三册,第933页。
[277]许慎:《说文解字·酉部》,第313页。
[278]《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系辞上》,第78、80、81页。
[279]许慎:《说文解字·六部》,第307页。
[280]许慎:《说文解字·八部》,第28页。
[281]许慎:《说文解字·七部》,第307页。
[282]许慎:《说文解字·九部》,第308页。
[283]《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襄公九年》,第1942页。
[284]《国语·晋语四》,下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362、365页。
[285]杨虎:《左氏易传辑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2年版,第13、117页。
[286]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六部》,第738页。
[287]许慎:《说文解字·
部》,第304页。
[288]许慎:《说文解字·
部》,第304页。
[289]许慎:《说文解字·
部》,第304页。
[290]《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中孚》,第71页。
[291]楼宇烈:《王弼集校释·老子道德经注》,上册,第117页。
[292]《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说卦》,第93页。
[293]许慎:《说文解字·白部》,第160页。
[294]许慎:《说文解字·四部》,第307页。
[295]《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说卦》,第93页。
[296]《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系辞上》,第76页。
[297]《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系辞下》,第91、85页。
[298]许慎:《说文解字·卜部》,第69页。
[299]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卜部》,第127页。
[300]许慎:《说文解字·卜部》,第69页。
[301]许慎:《说文解字·爻部》,第70页。
[302]许慎:《说文解字·交部》,第214页。
[303]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交部》,第494页。
[304]许慎:《说文解字·五部》,第307页。
[305]许慎:《说文解字·午部》,第311页。
[306]许慎:《说文解字·辵部》,第40页。
[307]《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泰彖传》,第28页。
[308]《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否彖传》,第29页。
[309]《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归妹彖传》,第64页。
[310]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爻部》,第128页。
[311]《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系辞下》,第86页。
[312]许慎:《说文解字·攴部》,第67页。
[313]《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系辞下》,第87页。
[314]《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系辞上》,第76‒77页。
[315]《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系辞下》,第86页。
[316]《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革卦》,第61页。
[317]许慎:《说文解字·卜部》,第69页。
[318]许慎:《说文解字·卜部》,第70页。
[319]许慎:《说文解字·卜部》,第69页。
[320]《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系辞上》,第77、81、78页。
[321]《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系辞下》,第91页。
[322]《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益卦》,第54页。
[323]《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系辞上》,第81页。
[324]许慎:《说文解字·卜部》,第69页。
[325]《十三经注疏·尚书正义·洪范》,第191页。
[326]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卜部》,第127页。
[327]许慎:《说文解字·心部》,第221页。
[328]《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系辞上》,第82页。
[329]《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系辞下》,第89页。
[330]许慎:《说文解字·乙部》,第308页。
[331]许慎:《说文解字·土部》,第286页。
[332]许慎:《说文解字·乙部》,第308页。
[333]许慎:《说文解字·丨部》,第14页。
[334]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乙部》,第740页。
[335]《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说卦》,第94页。
[336]《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说卦》,第94页。
[337]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土部》,第682页。
[338]《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说卦》,第94页。
[339]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土部》,第68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