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敏 杨筑慧:以“中华民族”为方法,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学自主知识体系建设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0 次 更新时间:2026-07-22 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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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敏   杨筑慧  

张敏中央民族大学中华民族共同体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副院长兼区域国别研究院副院长

杨筑慧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本文刊于《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2026年第2期。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加快形成中国自主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史料体系、话语体系、理论体系”。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这一重要论述,推动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不仅意味着研究对象的调整,更要在方法论上实现对既有范式的融合创新。本文以“中华民族”为方法,从“中华性”内涵切入,系统探究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研究路径及其呈现方式。文章提出,以“中华民族”为方法,首先是一种方法实践上的自觉,即综合运用历时性与共时性相结合的分析路径,贯通微观田野调查与宏观结构叙事,打通文献考证与实证调查,经由多维度、多层次的研究进路,系统呈现中华民族在地理环境、经济生活、社会组织、风俗习惯与文化传统等方面的历史脉络与现实形态。其次,以“中华民族”为方法,需在文本呈现上进行创新,即在写作体例上有机融合传统“志”书写作的历史视角与现代民族志的经验描述,实现由传统“分族写志”向以“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为核心的整体性阐释转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揭示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与演进的历史规律及其深层文化整合机制,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学的学理深化与学科建设提供坚实且自觉的方法论支撑。

关键词:中华性 民族志 中华民族志 自主知识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必须构建科学完备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必须立足中华民族悠久历史,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遵循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科学揭示中华民族形成和发展的道理、学理、哲理。“要优化学科设置,加强学科建设,把准研究方向,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重大基础性问题研究,着力解决我国民族学研究中存在的被西方民族理论思想和话语体系所左右的问题,加快形成中国自主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史料体系、话语体系、理论体系”。这一系列论述为我们开展中国自主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形成中国自主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学知识体系指明了方向。

围绕中华民族共同体学史料体系、话语体系与理论体系(以下简称“三大体系”)的建构,学界近年来展开了持续而密集的讨论。相关研究主要聚焦于“三大体系”建设的时代意义与理论价值、内涵界定与结构构成以及实践路径与方法策略等基础性问题展开。具体到推进落实“三大体系”的学科建设,研究重心日渐由价值论证转向交叉学科融合与自主知识体系建构,并围绕“中华民族共同体学”如何在研究范式与实践路径上实现制度化落地展开深入探讨。例如,从文明视角出发阐释中华民族“既久且大”的文明根基,归纳中国共产党百余年来探索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所形成的基本观点、政策体系和实践经验,并通过对我国各民族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实践的调查分析,提炼其内在机制与经验规律。

与此同时,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学理论体系,需打破学科界限,整合各学科力量,从多维视角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内涵与外延、逻辑结构进行深入阐释。新的学科建设并非仅凭在新的框架下对既有知识积累进行重新架构即可达成,而是需要在更为基础、根本的层面上形成新的哲学基础与方法论原则,由此生成更具解释力与生产力的知识形态。唯有如此,新的学科方能真正获得其学理自洽性与实践效力。基于这一理论旨归,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不仅意味着研究对象层面的调整,更要在方法论层面实现对既有范式的融合与创新。

本文提出“以中华民族为方法”,旨在从研究对象的“中华性”内涵切入,在方法论层面探讨6中华民族共同体学的研究路径及其呈现方式。“以中华民族为方法”,首先是一种方法实践上的自觉——即综合运用历时性与共时性相结合的分析路径,贯通微观田野调查与宏观结构叙事,打通文献考证与实证调查之间的证据链条,从而在多维度、多层次的研究进路中,系统呈现中华民族在地理环境、经济生活、社会组织、风俗习惯与文化传统等方面的历史脉络与现实形态。其次,在文本呈现上创新性转型——即在写作体例上有机融合传统“志”书写作的历史视角与现代民族志的经验描述,实现由传统“分族写志”向以“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为核心的整体性阐释转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揭示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与演进的历史规律及其深层文化整合机制,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学的学理深化与学科建设提供坚实且自觉的方法论支撑。

一、中华民族与各民族的中华性(Chineseness)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一体包含多元,多元组成一体,一体离不开多元,多元也离不开一体,一体是主线和方向,多元是要素和动力,两者辩证统一”。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我国各民族共同开拓了祖国的辽阔疆域,共同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共同书写了辉煌的中国历史,共同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共同培育了伟大的民族精神”。这些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内在机制与历史逻辑,是中国共产党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对中华民族基本特质做出的科学总结,为全面把握中华民族的形成发展规律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华民族“是中华大地各类人群浸润数千年中华文明,经历长期交往交流交融,在共同缔造统一多民族国家历史进程中形成的、具有中华文化认同的民族实体;在今天主要包括中国大陆同胞、港澳台同胞以及海外侨胞等。”换言之,中华民族不是中国56个民族的简单叠加,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大家庭,是各民族在长期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中形成的血脉相融、信念相同、文化相通、经济相依、情感相亲,具有共同归属感的命运共同体,这一过程也深刻体现了各民族的“中华性”。

(一)“中华民族”概念的历史沿革

“中华民族从历史走向未来,从传统走向现代,从多元凝聚为一体,有着独特的形成发展脉络,是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对人类文明有着重大贡献的伟大民族。”“中华民族”是中国各民族最高层次的共同体认同,也是理解和认识中国历史文化的重要学术概念和工具,具有时间性与空间性特征。从时间维度看,它是中国各民族在长期交往交流交融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强烈认同感的一个整体;从空间维度看,它是由海内外中华儿女构成的民族集合体。正如费孝通所言:“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是在近百年来中国和西方列强对抗中出现的,但作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则是几千年的历史过程所形成的。”

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西方列强不断侵略中国,中国社会陷入深刻危机之中。在这一背景下,“中华民族”概念应运而生。1902年,梁启超在《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中首次提出“中华民族”一词;1905年,他在《历史上中国民族之观察》中强调“中华民族自始本非一族,实由多民族混合而成”,至此,“中华民族”的概念在理论上基本成型,即“中华民族”为中国境内所有民族的合称,为各民族多元混合并构成的一个整体。梁启超对中华民族形成历史的阐释,反映了近代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觉醒。

1912年元旦,孙中山在《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言书》中郑重宣告:“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 “五族共和”理念,主张将汉、满、蒙、回、藏五族团结在一个共和国之下。这一理念使“中华民族”作为多民族共同体的观念深入人心。各种以“中华”命名的机构和团体不断涌现,如:中华书局、中华革命党、中华民族大同会、中华职业教育社、中华银行、中华艺社、中华教育改进社、中华足球联合会、中华工业协会、新中华报、大中华民国日报、中华日报、中华月报、中华新报、大中华自治公报等等。“中华民族”之称得到了普遍认同。

抗日战争时期,中华民族面临生死存亡的严峻考验。在这一特殊时期,“中华民族”思想得到了最为广泛的传播和深化。日本的侵略使全体中国人意识到,无论何种民族身份,大家都处于同一个命运共同体之中,有着共同的敌人和目标。“中华民族”一词以其强大的凝聚力和感召力,成为激发国人抗战斗志的精神旗帜。从“九一八”事变到“一二·九”运动,再到卢沟桥事变和全面抗日战争爆发,“中华民族”一词频繁出现在各种媒体、宣传标语和民众的呼声中。它超越了党派政治局限,体现了国人整体性和命运的共同性。顾颉刚发表《中华民族是一个》,指出:“我们从今以后要绝对郑重使用‘民族’二字,我们对内没有什么民族之分,对外只有一个中华民族。”1939年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指出:“从很早的古代起,我们中华民族的祖先就劳动、生息、繁殖在这块广大的土地之上……中国是一个由多数民族结合而成的拥有广大人口的国家”。这一时期,“中华民族”的内涵进一步深化,凸显了全民族的团结与抗争精神,成为团结全民族力量、抵御外侮的核心概念。

1949年9月29日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明确提出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方针。这一时期,党的民族政策在实际工作中强调尊重各民族的多样性,常以“各族”“各民族”等表述,突出各民族在政治地位上的平等以及文化传统上的差异性,“中华民族”的表述和使用相对较少。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党和国家工作重心逐渐转移到经济建设,民族话语也围绕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展开。民族工作话语注重各民族共同繁荣,“中华民族”概念使用逐渐增多,对其内涵的讨论也更加深入。1988年费孝通提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认为“中华民族”一词指“现在中国疆域里具有民族认同的11亿人民。它所包括的50多个民族单位是多元的,但中华民族是一体的,它们虽则都称‘民族’,但层次不同”。同时费孝通也指出,用国家疆域来作为中华民族的范围并不是很恰当,因为国家和民族是两个不同但又相互联系的概念。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华民族共同体”成为国家治理的重要政策话语和民族学研究的核心议题。2021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必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推动各民族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202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是我们党坚持‘两个结合’、着眼‘两个大局’,深刻总结国内外民族工作经验教训,深刻洞察中华民族共同体发展趋势,取得的重大理论和实践成果”。2024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从“我国各民族共同开拓了祖国的辽阔疆域,共同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共同书写了辉煌的中国历史,共同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共同培育了伟大的民族精神”的高度,深刻阐明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丰富内涵与重大历史意义。

故此,“中华民族”的内涵随着时代发展不断丰富与深化。随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确立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中华民族”整体性的历史逻辑与现实指向也进一步凸显,其内涵也随之拓展至包括港澳同胞、台湾同胞以及海外侨胞在内的全体中华儿女。在2019年9月27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就是各民族共同缔造、发展、巩固统一的伟大祖国的历史。”正是在这种历史演进与理论升华的基础上,中华民族共同体学研究亟需通过系统呈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过程与现实图景,系统展现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机制与实践基础。

(二)各民族的“中华性”

56个民族56朵花,56族兄弟姐妹是一家。中国有56个民族,其名称既包含对历史上族称的继承,也包括新创的民族名称。这些民族的政治和法律地位的正式确立,主要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开展的民族识别。鉴于新中国成立初期民族工作的需要,以及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中群众自报的400多个民族,有必要对这些群体进行甄别,以判定其究竟是单一民族还是某个少数民族的一部分。从1953年到1979年,经过四个阶段的民族识别,以基诺族的识别为标志,我国56个民族的成分最终确定下来,共同构成了中华民族的大家庭。

“中华民族共同体是国家层面的民族实体,各民族居于从属地位。中华民族共同体与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与家庭成员的关系,是一体与多元的关系。一体包含多元并对多元具有统摄性,多元有机地组成一体并支撑一体。”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各民族的“中华性”本质上是各民族在长期历史进程中形成的共同归属、相互依存、命运与共的整体性特质,是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中“一体”内核的深刻把握。这种“中华性”并非否定各民族的独特性,而是强调各民族在差异基础上的共性联结,是历史、文化、政治、经济等多维度交融的产物。

中华各民族的“中华性”首先根植于数千年的交往交流交融史,各民族并非孤立存在,而是通过迁徙、战争、和亲、贸易、结盟等方式持续互动,逐步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整体格局。一方面是统一多民族国家的连续性,从秦汉“大一统”奠定多民族国家基础,到隋唐“华夷一家”的治理理念,再到元明清等王朝对疆域的整合,各民族政权虽有更迭,但“维护统一、反对分裂”始终是历史主线。另一方面是日常生活的交融性,通过互市、节庆、通婚等方式,彼此相互影响、相互融通,使“中华”从一个地理概念逐步升华为民族共同体概念。

“中华性”的文化内核是各民族在保持自身特色的同时,共同创造、传承、发展共性的文化基因,体现为“多元共生、和而不同”的包容性。各民族虽有不同信仰,但对“团结”“孝亲”“勤劳”“正义”等价值的追求高度一致,并与儒家文化的“仁义礼智信”形成呼应,共同构成中华民族的道德基底。汉字作为各民族交流的“通用文字”,不仅是汉族的文字,也被许多民族使用或借鉴创制本民族文字。传统节日中,春节、端午、中秋等不仅为汉族所庆祝,也被诸多民族接纳,形成“同庆同乐”的文化场景。在文学、艺术、宗教信仰、饮食、建筑等方面也相互融通,极大地丰富了中华文化内涵。正是各民族主动参与的“共创共享”而凝结出“中华文化是各民族文化的集大成者”。

“中华性”的政治体现是各民族对“中国”这一政治共同体的集体认同,表现为对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治理体系的共同维护。这种政治上的认同延续了历史上的“国家认同”传统,即便在分裂时期,各民族政权也以“正统”自居,其本质上是对“中华”政治共同体的认同,而非单一民族的排他性宣称。新中国成立后,通过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各民族平等参与国家治理,通过宪法明确了“各民族共同缔造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定位。在脱贫攻坚中,汉族与少数民族地区“结对帮扶”,这些实践强化了“中华民族一家亲”的政治共识——各民族都是国家的主人,共同承担维护国家统一的责任。

“中华性”的物质基础是各民族在经济上的互补共生关系,这种依存性从古代延续至今,成为凝聚民族共同体的“利益纽带”。丝绸之路、茶马互市等体现了各民族经济分工的互补性。新中国成立后,“三线建设”推动东部工业向西部转移,“西气东输”“西电东送”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乡村振兴促进少数民族地区产业升级,对口支援、兴边富民帮助西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这种经济一体化使各民族形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益共同体认知。

“中华性”的深层内核是各民族在长期共同奋斗中形成的精神共鸣,表现为对“中华民族”这一身份的情感认同和价值归属。无论是抵御外侮,还是追求民族复兴、国家强盛,这些历史事件成为各民族共享的“集体记忆”,强化了“我们都是中华民族”的情感联结。而在应对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时,各民族捐款捐物、跨区域支援;在全球化背景下,各民族共同面对科技竞争、文化冲突等挑战,这种共同经历、共同应对的过程,使“中华性”从抽象概念转化为“同呼吸、共命运”的现实体验和感知。

由上所见,各民族的“中华性”既是历史的产物,也是现实的选择,更是未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基石。认识各民族的“中华性”,既不能否定各民族的独特性,也不能忽视整体的统一性。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中华性”正是这颗“石榴”的果核,而各民族的特色则是饱满的籽粒,共同构成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生命力。

二、“志”与“中华民族志”

以中华民族整体为基本研究对象,需要充分、立体地呈现“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同时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将研究重点从对少数民族文化特性的静态描绘,转向对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动态追踪,转向对中华民族整体性命题的系统研究。这一目标的实现,离不开对学科内部若干基础性问题的细致辨析,尤其需要围绕研究方法与知识效能展开系统而深入的反思,需要在结合“志”书书写传统与民族志写作传统的基础上,着眼于中华民族形成发展过程中的历史连续性和文化统一性,系统呈现中华民族的共有家园、共有历史、共有文化和共同信念,从而展现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逻辑与内在动力,并服务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时代使命。

(一)中国传统“志”书

“志”是一种以特定地域或领域为记载对象,系统记录其现状的综合性文献,具有资料性、权威性和纪实性等特点。中国传统的“志”书撰写始于先秦,经过历代演变,逐步形成以中原华夏为中心、兼及周边族群、服务治国理政的典型特征。

从内容上看,“志”多聚焦于特定领域、地域、事物、族群,通过梳理历史与现状,关注其发展脉络、特征与成果。其中,地方志以地域为范围,采用横列门类、纵贯时间的编纂体例,包括全国性的总志,省、府、州、县、乡志,记述内容涵盖自然环境、社会面貌、风土民情、人物故事、山川景物、疆域分界等。地方志多为当时人记录当时事,所记载内容较为丰富、真实。我国现存最早、比较完整的区域性地方志是东晋时期成汉官员常璩撰写的《华阳国志》,该书基于“大一统”和“以民为本”的理念,记述了巴、蜀、汉中、南中各郡的历史、地理、政权、人物等,是目前已知最早和较为系统的西南地方志。专业志则专门记载物产种类、风土人情等。这些不同的“志”书类型注重文献等实证资料,强调客观叙述,较少主观议论。就功能而言,“志”是传承文化、保存史料的重要载体,为学术研究、社会治理提供了可靠依据,具有“存史、资治、教化”的作用。宋人郑兴裔在《广陵志·序》中说:“郡之有志,犹国之有史,所以察民风,验土俗,使前有所稽,后有所鉴,甚重典也。”明人杨宗气在(嘉靖)《山西通志·序》中有“治天下者以史为鉴,治郡国者以志为鉴”之言,说明志书对治理州郡的参考借鉴作用。

就发展沿革来看,中国古代有关民族的志书撰写历史悠久,可追溯至先秦时期,历经多个朝代发展,形成丰富的记录传统。先秦典籍如《尚书·禹贡》《山海经》等记载了中原地区周边族群的分布与风俗,《礼记·王制》则对“五方之民”的生产生活、语言习俗有简要描述。自西汉司马迁开始,历代正史中都记录了周边民族的情况,如《史记·大宛列传》《史记·西南夷列传》《汉书·西域传》《新唐书·突厥传》《新唐书·吐蕃传》等,体现出官方对撰写民族志书的重视。唐宋时期,关于民族的志书撰写更趋多元。唐代樊绰《蛮书》专记南诏(今云南地区)民族社会,涵盖政治制度、经济生活与风土人情,是古代少数民族专志的典范。宋代《岭外代答》《桂海虞衡志》等笔记体著作,细致记录岭南、西南民族的生活细节,融入文人实地观察体验。元明清三代,随着国家疆域拓展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加深,相关志书涉及的空间范围更广。明代《百夷传》详述傣族先民等西南民族习俗,清代《卫藏通志》系统记录西藏地理、民族与宗教,《皇清职贡图》则以图文并茂形式展现边疆民族与周边国家风貌,体现“大一统”王朝对民族认知的深化。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十分重视“志”书的撰写,并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了不同层级的“方志办”,出版了浩如烟海的各类志书,中华民族的历史演进与文明体系借此得到了系统体现和有效保存。

纵观中国传统“志”书中有关民族的书写,出现了“华夷之别”向“由夷狄而入华夏”的转向。秦汉时期凸显华夏与“四夷”之间的地理—文明等级观,强调华夏文明对四夷的优越性;魏晋南北朝时期强调正统之争;唐宋时期,对少数民族的记录转向更为客观的书写,认可民族融合事实;明清至近代则从文化多元转向天下一家和中华民族。志书书写伴随着历史演进、文化交融与政治实践的动态过程,其核心在于文化认同超越血缘与地域界限。这一转变通过儒家思想的理论建构、王朝政策的主动调适以及志书的编纂实践得以实现,最终推动了“多元一体”中华民族共同体叙事的形成。其一,从志书的族类区分看,早期志书如《汉书·地理志》将边疆民族归入“四夷传”,强调其“化外”属性,但随着文化融合加深,志书开始采用更中性的分类。如宋代《诸蕃志》详细记录海外蕃商的生活与贸易,虽仍称“蕃”,但已注重其与华夏的互动。清代《贵州通志》和《西域图志》把苗、瑶、维吾尔等民族编入“风俗”“土产”“学校”各卷,与汉人州郡并列,暗示“同版籍、同赋役”。而《皇清职贡图》则进一步将少数民族纳入“职贡”体系,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展现其“向化”过程,如土尔扈特部回归后被增绘入书,象征其从“夷狄”到“华夏”的身份转变。其二,从志书的语言表达与叙事方式看,志书编纂逐渐摒弃“戎狄”“蛮貊”等贬称,转而使用“蕃”“苗”等中性词汇。如唐初《晋书·载记》摒弃“索虏”“岛夷”等词,称匈奴刘渊为“人杰”,氐族苻坚“纳谏多谋”。李延寿的《南史》《北史》以“互见法”并列南北政权,纠正南朝称北朝“索虏”、北朝指南朝“岛夷”的对立叙事。《隋书》提出少数民族政权“君臣忠义之节……盖亦勤矣”,首次将民族关系与政权正统分离。杜佑《通典》提出“古之中华多类今之夷狄”,打破华夷先天优劣论。明代《大明一统志》将“四夷”分为“内夷”(边疆少数民族)与“外夷”(海外诸国),并强调“内夷”已纳入版图。清代《广西通志》记载改土归流后的少数民族时,称其“渐习华风”,突出文化融合的成果。其三,从志书中关于华夏民族与少数民族关系的历史记载看,早期志书多强调“四夷”对华夏文明构成的威胁,后来则不断增加少数民族对中华民族的贡献的记录。《山海经》《禹贡》《史记·匈奴列传》等著述将“四夷”描述成“犬羊之性”“贪而好利”,论证中原王朝修筑长城、设边郡、行征伐的正当性。南北朝时期《魏书》《周书》开始记录鲜卑、氐、羌为中原带来骑兵战术、畜牧经济、胡乐胡舞等贡献。唐代《通典》《元和郡县图志》更进一步,在“边防”门类后新增“土贡”“物产”子目,把少数民族地区的麝香、战马、玉石记作“国用所资”,首次把“贡献”从政治修辞(朝贡)落实到经济—技术层面。《新唐书·诸夷蕃将传》中则赞扬蕃将维护“大一统”的功勋。志书还记录边疆地区的文教发展如建学校、修文庙等与族群互动的史实,进而体现“由夷狄而华夏”的进程。近代民国时期的方志体例则出现“民族志”专卷。1934年《察哈尔省通志》首次用“蒙汉合作抗日”条目,把少数民族的军事贡献写进抗战叙事。在此过程中,中华文明所展现出的强大吸引力与深厚包容力,促使传统的华夷之辨逐步被更具融合性的文化认同所取代。无论是北魏孝文帝的主动汉化,还是清朝“华夷一体”的理论建构,均凸显了文化而非血统是凝聚多民族的关键。志书编纂思路也从“区隔”转向“融合”,如《皇清职贡图》通过满汉双语注释与地域分类,展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格局。

可见,中国自古就有“志”书撰写的悠久传统。无论在先秦还是近现代,生活在中华大地上的不同族群皆成为“志”书书写的重要对象。从“夷夏之别”到“由夷狄而入华夏”,四周族群从最初的“列传”对象逐步融入中华民族共同体,体现出“志”书书写中“大一统”观念的演进,也折射出中华民族由多元凝聚为一体的历史进程。近代以来,一些探险家、旅行者、官员、传教士和学者也开始记录中国不同地区的民族情况。民国时期,受西方民族学影响,中国社会科学界的民族志写作开始朝向现代转型。大量民族学学者在此期间开展了系统深入的田野调查,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多种样态的民族志写作。其中,费孝通的《江村经济》、林耀华的《金翼》、凌纯声的《松花江下游的赫哲族》、田汝康的《芒市边民的摆》以及杨懋春的《一个中国村庄:山东台头》等民族志作品均成为这一时期的重要学术成果。

(二)作为调查方法与写作文本的“民族志”

“民族志”作为人类学研究的核心方法与文本体裁,在方法层面强调研究者通过长期田野驻留和参与观察,理解特定文化群体成员在日常生活实践中如何构建其社会现实;民族志写作则注重从研究对象的主体视角出发,聚焦其社会行为背后所承载的价值观念和意义系统,从而揭示特定文化内部的制度结构与象征体系。

在西方民族学的发展脉络中,传统民族志以对特定地域人群的社会结构与文化实践的长期田野观察与详尽描述为基本特征,旨在呈现其生活世界的整体性与内在逻辑。民族志的书写随着时代发展,表现形式和内容也不尽相同。20世纪20年代,以马林诺夫斯基(Bronisław Malinowski)和拉德克利夫—布朗(A.R. Radcliffe-Brown)为代表的学者逐步确立了“科学民族志”的写作传统,强调在深入的田野调查基础上撰写民族志,以整体呈现特定环境下不同群体的生计方式、物质生活、社会组织、婚姻家庭、宗教信仰、文学艺术,以及与自然环境的互动方式等地方性知识。科学民族志的书写,不仅要从主位(emic)或局内人的视角收集信息,还要从客位(etic)或外界的社会科学的视角出发来解释这些资料。

尽管西方民族志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成果,并逐步构建起较为系统的知识体系,但其生产过程深嵌于特定的历史语境、权力关系与方法论预设之中,因而不可避免地具有先天的局限性。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伴随人类学的政治经济学转向与文化转向,西方学界围绕民族志知识的表述方式、权力位置与认识论前提展开了持续而深入的反思,推动了民族志书写的当代转型。

首先,反思殖民主义与西方中心主义的烙印。早期西方民族志多诞生于殖民扩张时期,研究常服务于殖民统治需求,带有强烈的西方中心视角。研究者往往以“文明”代言人自居,将研究对象视为“原始”“落后”的“他者”,用西方的价值标准评判非西方社会,忽视了不同文化的主体性,缺乏对当地文化自身逻辑的理解。在研究过程中还存在研究者与研究对象之间的权力不平等——西方研究者常以“外来者”身份进入研究社区,处于权力优势地位,而研究对象则被置于“被观察”“被描述”的被动地位,双方的互动存在不平等性。

其次,反思“客观主义”的方法论局限。以马林诺夫斯基为代表的西方学者所开创的“科学民族志”以“参与观察”为核心方法,强调通过深入田野获得第一手资料,并通过整体性视角系统呈现其文化。然而,这一方法在实践中受到多重限制:研究者身份的局外性、田野环境的复杂性以及理论预设的引导性,常常导致对“异文化”的理解呈现出片面性与简单化倾向。为了迎合“文化特质”或“类型学”的分析框架,不少民族志研究往往有意无意地将地方文化塑造成具有“典型性”的静态表征,忽略了文化内部的复杂性、冲突性与流动性。这种本质化叙事将文化视为可供观测和归类的“标本”,而非处于历史变迁与社会互动中的“过程”。此外,早期民族志主要由白人男性成员撰写,其视角本身即带有显著的种族与性别偏向。

再次,反思“小传统”研究对“大社会”理解的局限。传统西方民族志长期聚焦于偏远地区、小规模的地方性社区,强调对“原始”“传统”文化形态的描绘与重构。这种研究取向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揭示特定群体的生活逻辑与文化结构,但也存在显著的局限性:一方面,研究视角相对封闭,往往忽视国家、市场、技术等宏观力量对地方社会的影响;另一方面,这种研究取向未能有效应对现代化和全球化背景下文化的流动性、混杂性与变迁性,导致民族志的解释力和方法适应性不断减弱。

在中国这样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文化多样的大国,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的持续推进,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革,多民族地区正加快融入国家统一市场与社会体系,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日趋频繁。在这一背景下,传统民族志以孤立、静态视角观察地方文化的研究方式,从微观视角来研究民族文化,强调运用田野调查和民族志写作来辨识族群文化差异、解读族群的生活风貌的取向,已难以准确反映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民族地区社会结构、文化认同与国家认同的深度重构现实,难以准确认识中华民族从多元凝聚为一体的历史演变规律。 面对新时代中国社会的整体性跃升与民族融合格局的加速演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学必须突破西方学术体系的路径依赖,构建能够解释统一多民族国家社会转型规律的理论体系与方法框架,并以不同于传统民族志的方式呈现中华民族数千年来的交往交流交融史。

三、以“中华民族”为方法,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学自主知识体系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必须顺应中华民族从历史走向未来、从传统走向现代、从多元凝聚为一体的发展大趋势,深刻理解把握中华文明的突出特性,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断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坚实的精神和文化基础”。今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已深入人心。中华民族从“自在”走向“自觉”的过程,也是各民族的文化认同逐渐超越族群界限,生发政治认同并使之成为凝聚力更强的民族—政治—文明实体的过程。作为民族—政治—文明实体的中华民族,其内涵与外延不仅反映了各民族在数千年历史发展与演进中不断凝心聚力、增进共同性、从多元走向一体的过程,同时也具有方法论上的意义。

(一)作为方法实践的“中华民族”

“以中华民族为方法”,不是将“中华民族”视为一个静态的民族实体进行认知,而是将其理解为一种分析框架、价值原则和实践逻辑。“中华民族”既是理解中国多民族社会历史演进的视角,也是处理民族关系、建构国家认同的方法论工具。这一方法论的核心,在于平衡“多元”与“一体”的辩证关系,在历史语境与现实需求中动态把握民族与国家、局部与整体的互动。

就概念的生成逻辑而言,“中华民族”并非自古就有的天然概念,而是近代中国在外敌入侵、民族危机中逐渐生成的集体认同,这是对西方“民族”概念的借用,但在这个借用中已经用中华民族的历史经验重新塑造了民族概念,因为中华民族是一个多元一体的巨大文明实体,完全不同于西方民族主义理论构想“一族一国”意义上的民族或国族。因此,“中华民族”概念本身就蕴含着方法论的意涵:它是对“中华文明既大且久”这一经典命题的方法论回应,也是整合传统“大一统”理念与近代民族国家理论,在经验层面系统呈现“何以中国”的尝试。从历史叙事看,传统中国的“华夷之辨”虽有文化优越感,但并未形成严格的民族边界,例如“五方之民”共融于“天下”体系。近代以来,面对列强瓜分,梁启超、孙中山等思想先驱逐渐意识到,仅靠单一族群难以维系国家独立,惟有将汉、满、蒙、回、藏等各民族纳入统一的“中华民族”框架,方能凝聚起抵御外侮、维护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强大力量。这种从“反满革命”到“五族共和”的转向,本质是一种方法论调整——如何经由“中华民族”这一概念将多元族群“整合”为自觉的共同体,以解决“多民族如何共生于一个国家”的现实问题。费孝通提出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正是以这一方法论为核心,认为各民族在历史上通过迁徙、互市、通婚、互融等,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格局,“一体”是多元互动的结果,而非对多元的否定,体现了历史的辩证法。

就理论逻辑而言,“多元一体”是“中华民族”作为方法论的核心,它不是简单的“多元加一体”,而是一种动态平衡的逻辑——“一体”是多元存在的前提,“多元”是一体活力的来源。西方民族国家理论多基于“一族一国”的单一叙事,但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历史与现实无法套用这一模式。作为方法论的“中华民族”,既反对将各民族差异消解为“汉化”的同化论,也反对将民族差异绝对化的分立论,而是强调“和而不同”,即各民族在保持自身特色的同时,通过共享历史记忆、共同价值、共同利益等,形成“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作为方法的“中华民族”并不否认各民族的自身认同,但更强调“中华民族”是各民族的“最大公约数”——它将局部的族群认同提升为更具包容性的国家民族认同,从“身份认同”到“命运认同”的升维,为多民族社会的凝聚提供了价值锚点。

就实践逻辑而言,“中华民族”作为方法论,包含着如何处理民族关系、解决民族问题、推动国家发展的生动实践,即通过制度设计、政策实践、文化建设,将多元凝聚为一体,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乃至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提供路径。在制度层面,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本质是“中华民族”方法论的制度体现,将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结合起来,既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权利,又强调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以实现国家整合与民族发展的平衡。在文化层面,“中华民族”倡导文化认同的层次性,各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中华文化又是各民族共创共享的精神家园。这种“多元文化共生”的逻辑,既避免了文化单一化,也防止了文化割裂,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深厚文化根基。在国家治理层面,面对历史上形成的区域发展不平衡,“中华民族”的整体观将“民族地区发展”纳入“国家整体发展”框架。其核心是通过“共同富裕”消解因发展差距导致的认同隔阂,让各民族在“共享发展成果”中强化对“中华民族”的归属感。

简言之,以“中华民族”为方法,并非僵化呆板的教条,而是在“多元”与“一体”的张力中不断调适、动态平衡,以回应时代变迁提出的现实课题。“多元”与“一体”并非彼此等量、对等共存的静态结构,而是本体与现象、根与枝的辩证统一。“一”为本、为始、为纲,是“多”的生成依据与生命之源;“多”则是“一”的展开与延伸,是“一”丰富自身、实现自身的生动体现。离开了“一”,则“多”无所依附、无从成立;而缺乏“多”,“一”也将失去活力。这一方法论根植于中华“大一统”的政治文化传统,既回应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现实诉求,也为全球化语境下应对身份认同碎片化的挑战提供了基础。 以“中华民族”为方法,关键在于把握其内在的辩证逻辑——中华民族不仅是族体概念,也是政治文化概念,中华民族以文化认同超越族群界限,以政治认同根植于文化认同,使中华民族成为文明实体。它并非在“多元”与“一体”之间作出非此即彼的抉择,而是在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前提下,凝聚共识、追求整体性,在坚守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的大局基础上,兼顾各族群的独特性与合理诉求,推动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以“中华民族”为方法是一种以共同性为导向、兼顾多样性与整体性的思维范式,其核心目标是呈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中华民族共同体。

(二)“中华民族”的文本呈现

与上述方法论实践相映照,“中华民族”的文本呈现亦应凸显整体性书写范式:既系统梳理并记录中华民族的历史与文化传统,又在叙事结构上以“中华民族”为统摄理念,对多民族历史经验与文化实践加以整合。在宏观与微观、历史与现实、共同性与差异性相贯通的维度中,对中华民族的社会发展、文化创造、日常生活以及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展开呈现,力图从实践性视角揭示中华民族内在的生成机制,以及共同性不断凝聚的历史过程与具体表现。

在书写对象上,从“分殊叙事”到“整体凝视”,力图构建中华民族的全景坐标系。传统民族志多以单一少数民族为书写单元,虽能细致呈现族群特色,却易陷入“碎片化叙事”,即将各民族视为孤立存在,忽视其与中华民族整体的血脉联系。对中华民族的书写需打破这种“以族群为界”的书写惯性,建立“从各民族到中华民族”的递进式叙事框架,揭示每个民族在中华民族形成中的“结构性作用”,其历史活动共同编织了中华民族的整体图谱。这种书写不是对各民族志的简单汇总,而是提炼“多元如何凝聚为一体”的深层规律,让“中华民族” 从“模糊的集体概念”变为可感可知的历史进程。

在内容重心上,从“差异放大”到“共同性深耕”,解码中华民族的凝聚基因。传统民族志撰写中多记录“文化差异”,强调“族群边界”,而对“中华民族”的内容呈现则以“共同性”作为叙事主轴,在承认差异的基础上,深挖各民族共享的历史记忆、相通的价值理念与命运关联,将静态描述转译为“互动性叙事”,强调中华民族的共同性在共创共享中自然生成。在空间上,突破传统民族志通常所强调的少数民族 “地域独特性”及其隐含“中心—边缘”的二元对立,转而通过“流动空间”视角,展现各民族在地理上的“交叉地带”如何成为文明融合的枢纽,凸显中华民族是“跨地域文明共同体”的本质。

在叙事主体上,从“他者凝视”到“自主言说”,构建中华民族的主体性叙事。近代以来,西方学者的“东方学”视角长期主导中国民族研究,其叙事常隐含“文明等级论”,将中国各民族视为“待研究的异文化样本”。而对“中华民族”的文本呈现在于确立“中国人写自己民族”的自主性,让叙事回归中国语境与中国立场。以“各民族优秀文化是中华文明的有机组成”为核心尺度,解构西方学术霸权。同时,充分吸收本土智慧,用“大一统”理念解释各民族对统一国家的认同惯性,用“夷夏之辨”的文化弹性说明中华民族“多元包容”的基因,使民族志不仅是学术研究,更是文化自信的载体。在此过程中,构建多声部叙事的共同体话语,让各民族的自我表达融入中华民族的整体叙事,在自主言说中强化“我们都是中华民族”的集体意识。

在表述范式上,呈现出历史遗产与鲜活传统相互交织的学术特质。传统西方民族志在其知识生产的惯性中,往往将研究对象置于“无历史”的认知框架之下,其叙事重心多聚焦于静态呈现的现实文化事象,这种取向在一定程度上割裂了文化现象的历史纵深与现实脉络。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华民族”的文本呈现需植根于自古及今绵延不绝的文化传统,以自觉的学术意识赓续文化脉络,其突破了单纯的历史回溯或现实描述的局限,致力于构建现实中鲜活的文化实践与历史传统之间的对话机制。这种对话性的表述方式,不仅使历史传统在现实语境中获得了生动的诠释与激活,也让现实的文化实践得以在历史的维度中彰显其深层意涵,从而形成了历史与现实相互映照、彼此建构的学术景观。

需要指出的是,“以中华民族为方法”并非取代既有的民族志方法,而是对其在中国语境中的创造性运用与拓展。其核心创新在于实现方法论的转向:由传统的“分族写志”迈向“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整体性呈现;由以差异性为主的书写转向突出共同性的表达;由被动的“他者”叙述转向立足中国经验的自主阐释,由此彰显新时代民族志方法论的中国立场与学术自觉。

结语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以我国实际为研究起点,提出具有主体性、原创性的理论观点,构建具有自身特质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我国哲学社会科学才能形成自己的特色和优势”。中华民族有自身独特的历史,解析中华民族的历史,就不能套用西方那一套民族理论。在此意义上,推进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学的理论体系,不仅要以“中华民族”这一整体性存在为基本研究对象,更要在方法论层面自觉确立“以中华民族为方法”的研究立场,在具体的方法实践与文本呈现中不断推进原创性探索,形成体现中国立场、中国经验与中国问题意识的学术表达。具体而言,在研究路径上整合文献梳理、历史考证与田野调查等多种方法,系统呈现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整体形态;在书写体例上既承续中国传统“志”书写作的历史脉络,又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将历史与现实、微观与宏观、大传统与小传统有机贯通,形成兼具中国学术传统与现代社会科学规范的综合表达方式。从叙事结构看,要从物质文明、制度文明与精神文明多个层面展开铺陈,将中华民族社会文化的发展置于动态的时空坐标之中,贯穿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肌理,以具体实践呈现“五个相”的内在逻辑与现实形态,从整体上揭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中各民族相互依存、携手并进的共同性。

作为方法实践与文本创新的具体成果,“中华民族”这一整体性书写范式本身即构成系统记述中华民族发展历程与中华文化演进脉络的重要学术创造。它不仅全面梳理中华民族的历史根基、文化传统与社会结构,更通过对共同历史记忆、共通文化基因与命运依存关系的深入揭示,为情感认同与价值认同的凝聚提供坚实的知识基础和思想资源。这一书写范式既是准确把握“五个共同”“五个相”丰富内涵、深入理解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基础性文献形态,也为新时代中华民族共同体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提供了具有原创性的方法论框架,对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具有重要的时代价值与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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