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80周年,也是联合国创建80周年。
为创建联合国,当时的中国政府为此做出了积极贡献。中国共产党也为联合国创建做出了重要努力。特别是董必武作为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政府代表团重要成员出席了联合国制宪会议,意义重大。本文就此做一简短论述。
一、中国外交颠峰之作
参与联合国制宪会议,并在联合国创建过程中做出卓越贡献,是民国政府外交颠峰之作。
(一)中国参与联合国创建过程
1941年8月14日,美国总统罗斯福和英国首相丘吉尔会谈并发表《大西洋宪章》,对战后建立一个和平的世界提出了积极的构想。
1942年1月1日,参加反法西斯战争的26个国家在美国华盛顿发表《联合国家宣言》。标志着世界反法西斯联盟正式形成。中国是在该宣言上签字的的四个核心国家之一。表明中国在战争中的重要地位得到了盟国的承认。
1942年7月初,中国政府国防研究小组提出以中、美、英、苏为主要国家,建立国际和平组织的草案,这一提案与美国的主张不谋而合。
1943年10月30日,中美英苏四国在莫斯科签署了《关于普遍安全宣言》,一致赞成战后成立一个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国际组织,为联合国的创建迈出了关键一步。
1943年11月23日至26日, 在开罗会议期间,中方准备了中国拟在会议上所提问题的方案,提出在新的国际组织正式成立前先建立四大国常设机构,承担与世界安全相关的责任。
1944年7月,美国将其拟出的《普遍国际组织暂定草案》分送中、苏、英三国政府征求意见,并邀请该三国于8月到美国举行会议,具体讨论这一问题。
1944年8月21日至10月7日,美、英、苏、中各国的代表在华盛顿附近的一座古老庄园敦巴顿橡树园举行会议。顾维钧提出的参会方针是确保中国成为“四强”之一,以获得与美、英、苏平起平坐的大国地位。蒋介石肯定了顾维钧的提议,委派顾维钧为首席代表,参加敦巴顿橡树园会议。
会议决定除法国之外不再增加常任理事国。敦巴顿橡树园会议结果与顾维钧的努力密不可分。
在联合国制宪会议期间,中国代表团除了赞同其他国家为制定联合国宪章所提出的合理性建议外,还独立地提出了许多建议。例如,关于确定安理会职权问题,鉴于国际联盟的深刻教训,中国代表团提出了三点修正案:
1.授权安全理事会当发生紧张情势时在最后决定之前采取临时办法;
2.授权安全理事会采取办法以实现国际法院的判决;
3.授权安全理事会或者组织提出请求非联合国会员国应当享有的权利。还提出,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的选举“要斟酌地域上的公匀分配”。这一建议有利于反对强权政治,保障联合国组织所应有的广泛性和普遍性。
此外,在国际托管目的问题上,中国方案“规定了托管领土朝着独立的道路发展”。这一提案遭到了英、美、法代表的激烈反对,但是却得到了苏联和广大中小国家的大力支持。以上建议均被旧金山大会所接受,并纳人了《联合国宪章》。
1945年6月26 日,旧金山制宪会议圆满结束,《联合国宪章》正式签署。宪章第23条明确规定:安理会的五个常任理事国为:美、苏、中、英、法。五大常任理事国的地位从此被正式确立。宪章同时也规定了“大国一致”原则:即安理会就非程序问题投票表决时,只要一个大国不同意,决议就不能通过。这被称为“否决权”。
国际联盟建立时,中国虽然成为创始会员国,但毫无国际地位而言;而在筹建联合国的过程中,中国则以世界大国中重要一员的身份取得了相应的发言权。中国作为联合国的四个发起国之一,与美、苏、英三国共同领导了旧金山制宪会议,为此次会议的成功举行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联合国宪章》经旧金山制宪会议通过后,在1945年6月26日举行签字仪式时,中美英法苏五大国先签字,而中国又是第一个签字国,顾维钧是中国第一个签字人。而中共代表董必武也参与了联合国创建时的签字,这为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安理会上取代中华民国,提供了法理基础。
在联合国创建过程中, 顾维钧 、胡适、王宠惠、施肇基、王世杰等一批民国外交官,包括当时民国政府的核心人物,都为此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世界人权宣言》起草过程中的中国贡献
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以48票赞成,0票反对,8票弃权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宣言》的通过标志着人类完成了一项史无前例的壮举。在《宣言》的起草过程中,中国外交家张彭春作出了杰出的贡献。通过他,中国的文化、中国人的思想观念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张彭春,字仲述,天津人,张伯苓的胞弟。中华民国教育家、外交家。1946年联合国大会期间任联合国经济社会理事会中国代表。1947年7月任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中国代表。1948年任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副主席,参与起草《世界人权宣言》。
罗斯福夫人在她的回忆录中说:“张彭春教授是一位多元主义者,他动人地解释他的主张:最后的真理不止一种。他说,《宣言》应当兼顾西方思想以外的其他思想。”
此外,蒋廷黼参与了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的创建,施思明(外交官施肇基博士的长子)参与了世界卫生组织的创建和管理,他们在其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中国获得五常席位的原因
二战期间,中国能脱颖而出并获得五常席位,中国外交人员努力不可或缺。但以下两个因素或许更为重要。
首先是中国在抗日战场上的浴血奋战。380多万中国军人英勇牺牲,包括淞沪会战、武汉会战在内的22次大会战,是中华民族用鲜血书写的历史,也是中华民族用生命谱写的壮歌,由此赢得了国际社会尊重。作为二战中参战时间最长的国家,中国有效地牵制了日本的兵力,阻止了日德两国的战略合作,同时也成功分割了法西斯战线,为美、英、苏三国的战略合作提供了重要支持。虽然在联合国成立时,中国的综合国力不及美、苏、英,但就对二战胜利贡献相比 ,中国作用毫不逊色。
其次是美国对中国的支持,是中国顺利成为五常的重要助力。从1941年美国与英国共同签署的《大西洋宪章》开始,中国凭借其在战场上的杰出表现,于1943年10月的第二次莫斯科外长会议中,获得了联合国四强国的席位。
当时美国总统罗斯福曾有一个战后世界的构想,即战后由英国、中国、美国和苏联致力于维护世界和平,这样可以基本保证世界不会再次陷入战乱。虽然苏联和英国并不认同美国的想法。美国认为,美、英、苏都是太平洋大国,它们的核心利益都在其他地方,美国若要维护远东的利益,必须让中国处于世界舞台的中心。而中国基本上可以代表亚洲,成为美国在联合国最可靠的盟友。
1945年10月24日,《联合国宪章》正式生效。自此,一个对战后国际秩序影响深远的世界性组织——联合国宣告成立。
中国参与创建联合国并最终取得五大常任理事国的地位,标志着中国国际地位的显著提升,是中华民族站立起来的伟岸时刻。
二、董必武参与签署《联合国宪章》
(一)中国共产党的努力
1945年3月27日,国民政府行政院公布出席联合国制宪会议代表团名单。中国派出的代表共10位(外加资深外交官施肇基为高等顾问),排定的签署顺序为:
政府行政院代理院长宋子文(首席代表);
驻英国大使顾维钧
参政会主席王宠惠
驻美国大使魏道明
前驻美国大使胡适
金陵女子大学校长吴贻芳
青年党代表李璜
民主社会党代表张君劢(中华民国宪法起草人)
共产党代表董必武
大公报总编辑胡霖
最后,除宋子文、胡适因故不能参加外,其余8位中华民国代表皆在宪章上签字,以昭信守。
董必武作为中国共产党代表出席联合国制宪会议, 是经过共产党人艰苦努力实现的。
国民政府从1945年2月便开始着手于出席旧金山会议的具体准备工作。在旧金山制宪会议中国代表团组建问题上,国民党当局曾想一手包办。但由于中共与中国民主力量共同努力,最终形成了包括中共代表在内有广泛包容性的代表团。
1945年3月7日,周恩来给时任民国政府外交部部长的王世杰函表示:“旧金山会议英国、美国均有各方面代表参加,我国亦应由国、共、民盟三方派代表参加;我党已指定周恩来、董必武、秦邦宪为代表。”
出席旧金山会议的代表团中最终包含中共代表,时任国民党政府驻英大使顾维钧和美国总统罗斯福都起了积极作用。筹建代表团之时,顾维钧曾多次向蒋介石和部分国民党高层人士建议应该吸纳共产党人作为代表。罗斯福直接来电要求中国代表团有中共参与。
董必武得以作为中共代表参加中国代表团,根本原因在于人民的呼声和中共在国内举足轻重的地位。当时,中共领导的解放区已有19个,人口近1亿,人民军队发展到约132万人,民兵发展到260余万人。中共在海外也拥有众多支持者和广泛影响力,包括美国的一些自由主义分子、关心中国政局者和英国工党的许多领袖在内的人士。联合国制宪会议召开前夕,美联社高度关注董必武入选中国代表团一事,认为在与会各国正式代表 282人中“最具影响力”的只有16人,其中就包括中共代表董必武。
(二)以国家和民族利益为重
1945年4月1日,中共六届七中全会主席团会议决定:董必武带秘书章汉夫(时任《新华日报》总编辑)、翻译陈家康(当时是周恩来的秘书)二人作为随员参加中国出席旧金山会议代表团。
4月12日,董必武搭乘一架小型军机辗转飞行了10多天后于4月24日抵达旧金山。
董必武参与联合国大会的表现,除在会议以外时间宣传中国共产党政策之外,让人感动和尊敬的是,始终以国家和民族利益为重的大局观。在联合国制宪会议期间,整个代表团始终用一种声音说话。
董必武是中共一大代表,久经考验,信仰坚定。同时又是一名中国代表团成员。在面对这一对看似矛盾的双重身份之时,董必武深知他对外代表的是中国的国家形象,职责是要维护中国作为一个主权国家的利益和尊严,要为实现国家的长期战略目标服务。
1945年4月15日,董必武在印度加尔各答机场转机之时,接受了香港《大公报》记者采访。他说:“我以中国代表之资格,而非以中国共产党代表之资格出席旧金山会议。盖会议中所讨论之课题,为国际安全制度,而非任何一国之内部问题也。”据顾维钧回忆,董必武“凡有建议或提出问题,无不就商于我”。但是,从来没有主动提过国共两党之间的政治分歧。这正是董必武时刻以国家和民族利益为重,确保中国代表团以一个团结统一的阵容出席会议,谋求国家利益的最大化。这样一个角色精准把握,董必武十分到位,值得后人敬仰。
在联合国制宪会议上,董必武和各国代表通力合作,为制定一部符合世界人民根本利益的宪章而孜孜不倦工作。
按照中国代表团工作分工,董必武参加了会议第三委员会的工作,内容是商议关于未来联合国机构及议事程序安排。他参与讨论了美国代表团提出并引发各国代表激烈争论的托管制度问题。他主张托管的最终目的是要实现被托管地区的自由与独立,维护殖民地和半殖民地人民的利益。他还与中国代表团一道讨论了有关国际法院、非联合国会员国的权利、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的地域分配等问题。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之上,推动中国代表团形成一致意见。这些意见大都被大会接受,并被纳入《联合国宪章》之中。
6月26日上午,各国代表在旧金山退伍军人纪念堂举行宪章签字仪式。董必武用毛笔庄重地签下名字,成为中共参与创建联合国的历史见证。
联合国没有忘记董必武的这一贡献,1975年董必武逝世时,时任联合国秘书长库尔特·瓦尔德海姆专门发来唁电,称其“作为联合国宪章的签署者之一被人们怀念”。
三、董必武参与签署《联合国宪章》的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新中国一直被排斥在联合国大门之外。从1949年到1971年,围绕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问题,中国进行了长达22年的斗争。
1971年10月25日,第二十六届联合国大会根据76票赞成、35票反对、17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3国提案,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并立即把台湾当局的“代表”从联合国的一切机构中驱逐出去。这就是著名的2758号决议。
联合国恢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席位,具有天然合理性。这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参与了联合国的创建。这其中重要依据就是董必武作为中共代表参与了《联合国宪章》签署。而中共对中国大陆实施有效地行政管辖,则是恢复中国席位的现实考量。一个参与联合国创建,并对中国大陆实施22年有效行政管辖的政权,恢复其在联合国席位,自然更具有合法性。而行政管辖仅限于台湾的政权,已经不能够代表中国在联合国行使中国席位,取代也就顺理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