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在思想史的脉络上,民主从来不是悬浮的制度,它的每一次形态转换都对应一次现代性命题的反思。从启蒙的精神解放到工业的精神重构,从批判反思到寻求稳定,再到多元并置,都体现了其反思演进的内在逻辑。如果民主的演进与现代性的演进同源,那么中国持续探索的民主实践可以说是对现代性的发展:中国把民主落实为人民性的努力,把现代性从精神追求带回到日常生活的可回应性,是民主的真正实践,超出了民主形态标签或与西方民主分流的层次。在这个意义上,人民性是现代性的最新形态。
关键词:民主;现代性;人民性;人民当家作主
作者简介:邱泽奇,北京大学博雅讲席教授,北京大学中国社会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北京大学文研论坛第216期以“现代性与人民性”为题,把中国之治放在新知识环境展开。会议中,与会学者反复触及民主、治理与发展,也论及现代性。不过,对现代性的展开不太充分。在思想史的脉络上,民主从来不是悬浮的制度,它的每一次形态转换都对应一次现代性命题的反思。从启蒙的精神解放到工业的精神重构,从批判反思到寻求稳定,再到多元并置。如果民主的演进与现代性的演进同源,那么一个需要回答的问题可以是:中国持续探索的民主实践,对现代性意味着什么?
本文分四步展开。先辨析人民主权与人民当家作主,再考察民主形态的连接逻辑,进而定位中国实践对民主的贡献,最后把人民性接入现代性的演进谱系,也算是对燕继荣以“民主的演进与升华”为题的主旨发言做一次社会学的旁证与延伸。基本观点是,中国把民主落实为人民性的努力,把现代性从精神追求带回到日常生活的可回应性,是民主的真正实践,超出了民主形态标签或与西方民主分流的层次。在这个意义上,人民性是现代性的最新形态。
一、人民主权与人民当家作主
把民主当作不证自明的概念是讨论民主时最常见也最难察觉的预设。政治学的“人民主权”与社会学的“人民当家作主”形式上都是“人民”加“权”,可两套话语背后的预设并不相同。前者是对外的权力主张,后者是对内的治理安排。前者重权力的来源,后者重责任的落实。两者有交集,更多的却是区别。
人民主权概念的学理脉络,有清楚的反神权来路。14世纪的马尔西利乌斯(Marsilius of Padua)把世俗政治权力的合法性从教皇手中抽离,归还于“公民全体”。17世纪的霍布斯(Thomas Hobbes)把利维坦的权威由神授改写为契约。到18世纪,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把这条推论汇聚为公意,即主权属于人民全体,立法权属于全体公民,主权既不可分割也不可转让。整条线索的核心是把“权”从神还给人,由此打开民主作为权利秩序的西方传统。换句话说,西方民主之所以最先呈现为“主权在民”的命题,是因为它要回答的问题是政治权力从谁那里来。
中国传统不曾经历神权到主权的反叛,它另有起点。秦汉以降,权力始终统摄于世俗政权,权力的合法性也不由神授。中国知识分子由此构造出“道”这一约束:从《尚书·五子之歌》的“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到《孟子·尽心下》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民本思想把治理的合法性落在民生与民意上。当政者失道,知识分子可以替天行道,造反不仅可能,而且名正言顺。在民本传统中,民众的位置是“本”,是“邦”的根基;在主权传统中,人民的位置是“权”,是国家的所有者。两套预设由此分野。中国民主之所以最先呈现为“当家作主”的命题,是因为它要回答的问题在于权力为谁服务、由谁评判。
“权力为谁服务、由谁评判”在中国政治传统中有具体的承担机制。士人以“格君心之非”承担监督的功能,民意通过谣谶、奏报、上书直达庙堂,史官以“书法不隐”保留对当朝政治的长期评价。三方共同作用,使权力的合法性始终处于多重监视之下。监视的合法性依赖持续的道义,而非周期性的选举程序。
如果我们把这一区分放回民主讨论,许多分歧可以被重新理解。把民主分为价值观念、实现形式与实现过程三种语境,是一个有价值的推进。只是,三种语境之间的关系仍有待厘清。当人们说民主既可以是过程,也可以是结果时,还有一个先在的问题需要回答。作为权利的民主与作为安排的民主,是同一件事吗?答案是否定的。把人民主权与人民当家作主合并为一个民主概念,再用同一套标准去度量,是民主研究中最常见的概念混淆之一。一个未经检验的预设,会引出一连串属于不同坐标系的观察,被并置在一起。
回到民主的本源。如果民主被刻画为对神权的反叛,那么它便会演化为对权利的追求。问题是,成为权利就够了么?卢梭式的主权命题给出了“权”的合法性,可它没有给出“权”实现什么的合法性。一个公民在选举中投出一票,下一次选举之前的所有日子里,他与政府之间是怎样的关系?他的诉求是否得到回应?回应是否落地?这些是“主权在民”的命题难以回答的问题。也正是这些问题,构成了“人民当家作主”命题不能回避的内容。
二、民主实践的连接逻辑
民主的形式在持续演变。演变的关键变量之一是人口的连接状态。把这一变量放在分析的中心,许多看似偶然的民主形态变化,可以被读出其中的逻辑。
农业聚落是直接民主的栖居地。在亚里士多德(Aristotle)的城邦图景中,公民在广场上集会,用面对面的言说和投票决定公共事务。这一形态成立的前提是规模有限,公民人数不多,居住范围不大,议事所需的信息可以在短时间内传递。一旦规模超出聚落,直接民主在技术上便难以延续。
工业城市重塑了人口的连接方式。工厂、铁路、电报、报纸以新的方式把陌生人组织进同一政治共同体。在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笔下的美国,民主的实践方式由乡镇自治、结社传统与代议制度共同支撑。穆勒(John Stuart Mill)进一步把代议制论证为大规模社会中民主的唯一可行形式。代议制是人口规模约束下的妥协选择。如果公民不能亲自出席,他们只好派代表去。
工业化也催生了把民主与经济发展挂钩的研究范式。从李普塞特(Seymour Martin Lipset)“民主的若干社会前提”、亨廷顿(Samuel P. Huntington)“第三波”中的“政治转型区间”,到林茨(Juan J. Linz)与斯泰潘(Alfred Stepan)对民主巩固经济条件的分析,再到普沃斯基(Adam Przeworski)等对民主存续的人均收入阈值,有一条研究路径不断在试图用经济发展水平来推断民主的兴起与维系。这一路径在过去的半个多世纪里产生了大量量化研究成果。它包含一个朴素且正确的洞察,那就是,民主在某种程度上的确是经济生活的后果。当日常生活有了最基本的保障,人们对政府就会有更多的诉求,也才有可能形成稳定的政治参与。
只是,这一路径在方法论上有一个不易察觉的缺陷。它以经济发展水平作为推断民主走向的代理变量,把民主本身留在了背后。代理变量能够刻画相关,却难以刻画因果。20世纪90年代以来,曾被这一路径预测会随经济发展而稳定民主化的若干国家,比如俄罗斯、土耳其与部分中东欧国家,并未呈现预测的轨迹。它们的人均收入跨过了所谓的民主化阈值,可日常治理却经历反复的反弹与失序。被这一路径预测难以维持民主的若干国家,比如新加坡、阿联酋,反而展现出长期的政治稳定与日常治理效能。代理变量的失效,提示一个更深一层的问题,即民主作为实践,应当被直接测量,而不是用经济发展水平来间接推断。
数智社会的人机连接,让这一直接测量在技术上变得可能。当一个公民可以通过手机把诉求即时传达到政府的回应系统,当政府的回应可以被聚合、可视并接受公众围观,民主的实践就第一次具备了不再依赖代理变量的条件。在这一意义上,民主形态的演进可以被刻画为三个阶段,即农业聚落的直接民主、工业城市的代议制民主、数智社会的人机民主。第三阶段尚处于形态生成期。它会以怎样的形态稳定下来,是一个尚待讨论的问题。可它至少已经把“民主是过程”的工业理解展现为了“民主是诉求—回应—结果”的完整过程。
三、民主实践的中国贡献
中国民主实践对世界政治文明的贡献是把民主从程序性的概念落实为日常性的实践,让民主实现人民性。它的位置在人民的日常生活实践之中,超出民主形态标签层面的另立新种。这一贡献可以从三个维度加以观察。
第一,关注的转换。中国传统把治理的关注重心放在权力使用的结果上,对权力来源的程序性问题则相对淡化。在中国政治传统中,朝代更替是非常时刻的事件,日常治理才是绵延不绝的常态。日常之中,老百姓评判政府的标准是它有没有为我“做事”。当家作主是名分,做事不做事才是日常。从孟子“民为贵”到毛泽东“为人民服务”,再到习近平“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关注结果的传统贯穿了两千多年,并在当代被重申为对民主的基本要求。民众的诉求若得不到回应,一纸诉状不能等到下一次选举才解决。等不及,就上访。上访的负反馈是日常治理失效的最直接信号。当代以来,这一传统延伸为信访、“12345”政府服务便民热线、领导留言板等回应渠道,把“做事”的标准从泛泛的道义评价具体化为可记录、可追踪、可考核的诉求事项。“为人民服务”由此从政治口号转化为日常治理的运转方式。
第二,底层逻辑的厘清。欧美代议制民主的核心机制可以刻画为“问责”,一种事后惩罚;中国民主的底层逻辑则可以被刻画为“回应”,一种日常解决。这一区分与我们对“主权”和“当家作主”的辨析相互印证。问责的基础是“权”的归属,选民在事后用选票惩罚不作为的代议者。回应的基础是“事”的解决,政府在日常中持续处理民众诉求,并据此承担合法性。问责依赖周期性的政治规则,回应依赖持续性的日常实践。问责的周期性意味着,两次问责之间的诉求会被冻结,等待下一次选举重启;回应的日常性则意味着,诉求随时进入处理流程,无须等待周期性的政治时刻。在中国语境下,回应作为底层逻辑,使民主的内核从程序落到了柴米油盐。
第三,民主形态的变革。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主实践的演进可以刻画为三步,分别是发展驱动型、治理驱动型与民主生态论。这一演进把民主从代理变量的间接推测转向更具体的实践观察。在数智化的更广基础上,“责任发包制”把这一回应逻辑延伸到网络空间,国家把平台纳入公共责任序列、设定治理目标并下达任务,平台具体执行,国家进行结果导向的监管。由此延伸出的互联网围观效应,已经在实际意义上承担起西方选票政治和游行政治的部分功能,成为约束官员行为的一种日常机制。民主形态变革的核心是在测度方法上的更新。随着民主实践能够被直接刻画为“诉求—回应—结果”的链条,研究者第一次可以摆脱代理变量的迂回,对民主的运转效率作出经验意义上的判断。
让民主实现人民性,意味着民主在程序之外,还落在日常生活的诉求处理上,可见、可感、可评。在这个意义上的人民性才是中国对民主政治最大的贡献。它与西方民主并行,是对民主作为实践的另一条路径的探索。它把测量民主的工具,从代理变量带回到“诉求—回应—结果”的直接刻画。这是一种新的测度可能,也是一项尚待社会学持续观察的实践工程。
四、人民性是现代性的最新形态
现代性的演进与民主的演进同源。每一次民主形态的变化,背后都对应着一次现代性命题的反思。沿这条线把现代性的五个阶段串起来,可以看到中国民主实践与现代性最新形态之间的关联。
启蒙现代性追求精神解放。16世纪由路德(Martin Luther)领导的宗教改革把信徒从教会中介中解放出来,让信徒在家中、在工作中可以直接事神。爱森斯坦(Elizabeth L. Eisenstein)的研究展示了印刷术作为变革媒介的力量,让这一观念走出教士阶层,进入普通信众的日常生活。18世纪的康德(Immanuel Kant)把启蒙界定为“人类摆脱自我招致的不成熟状态”,让理性的公开运用成为现代精神的核心标记。启蒙现代性回答的问题,是人如何从神那里独立。
理性现代性追求精神重构。工业革命如火如荼之际,涂尔干(Émile Durkheim)以社会分工把社会团结的基础从机械团结推展为有机团结 ,韦伯(Max Weber)以理性化把权威基础重构为法理型权威,马克思以政治经济学批判把生产关系视为社会存在的基础。三位古典社会学奠基人共同回答的问题是,当神不再是社会团结的中介,社会以什么为基础。答案落在劳动分工、理性程序与生产关系之上。这是一次现代性精神的全面重构。
批判现代性到反思现代性追求精神反思。两次世界大战之后,霍克海默(Max Horkheimer)与阿多诺(Theodor W. Adorno)质疑启蒙本身已成为新的神话。福柯(Michel Foucault)把现代理性的运作机制刻画为权力的微观实践。贝克(Ulrich Beck)、吉登斯(Anthony Giddens)、拉什(Scott Lash)把工业现代性的副产物揭示为现代性自身的反身条件。反思的命题是,现代性的成就是否同时是它自身的危险。这一阶段对应的民主命题,是民主的程序合法性是否能为其结果合法性提供保证。
晚期现代性,或鲍曼(Zygmunt Bauman)笔下的流动现代性,是对反思之后社会形态的新刻画。在鲍曼的描述中,固态的社会结构松动,个体从宏大叙事中抽离,转向对日常事务的关注。主权是国家的事,诉求才是我的事。这一阶段的精神追求,与其说是稳定,不如说是寻求稳定。在不确定性弥散的日常中,个体期待政府对自己的具体诉求负责。
多元现代性回答的问题是现代性是否只有一种。艾森斯塔特(Shmuel N. Eisenstadt)的回答是否定的。这一命题对欧洲中心论的现代性叙事构成了直接挑战。在艾森斯塔特看来,日本的明治维新、土耳其的凯末尔改革、印度的独立建国,都展现为在与各自传统对话中形成的独特现代形态。多元现代性承认现代性可以走出非欧洲的路径,承认不同社会在与现代性相遇时形成各自的实现形态,并在多元路径之间互鉴。承认多元,意味着承认现代性的内核可以在不同路径上以不同方式落地。
把这五个阶段与中国民主实践对照,一个判断便浮出了水面。中国所抵达的让民主实现人民性,是现代性走向日常生活之时的自然落点,与现代性同源、同步。当晚期现代性把个体从宏大叙事带回日常关切,当多元现代性承认现代性的多种实现路径,把日常生活的可回应性纳入民主的内核,就成为现代性命题的一种回答方式。这一方式依赖的是“诉求-回应-结果”的直接实践,无需先在的主权预设,也无需经济发展的代理变量。在这个意义上,人民性是现代性的最新形态,在现代性之内,承接现代性精神追求的最新落点。
五、余论
人民主权与人民当家作主分别回应不同的问题,因而属于不同坐标下的民主命题。前一坐标系把民主展开为权利秩序,后一坐标系把民主落实为日常治理。民主形态的演进受人口连接状态的牵动,由直接民主、代议制民主推进到数智社会的人机民主。中国实践对民主的贡献集中在让民主实现人民性,把测度的标准从经济发展的代理变量带回到“诉求—回应—结果”的直接刻画,它发生在现代性走向日常之时,承接了现代性精神的最新追求,超出了地方性价值主张。
中国学者在新知识环境下,有责任写一部不同于萨托利(Giovanni Sartori)当年的那本《民主新论》。这部新论的起点,是把民主作为实践重新放回它的现代性脉络,把测度的方法从代理变量推进到直接观察。它超出对西方民主理论的翻新,也超出对中国实践的简单归纳。本文可以作为这一工作的一份社会学旁证,所提的命题,人民性是现代性的最新形态,尚待更细致的经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