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显: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法律与社会治理》 卷首语 (代)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5 次 更新时间:2026-07-17 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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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显 (进入专栏)  

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时代新征程,由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依托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创办的法学专业性学术集刊 《法律与社会治理》 正式出版,我谨以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和法学期刊研究会会长的名义向 《法律与社会治理》 创刊表示热烈祝贺!

《法律与社会治理》 立足于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方位,锚定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和新时代法学理论研究的时代课题,聚焦法律与社会治理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以及中国自主的社会治理法学知识体系建构,展开主题研讨、专题论述、事 (案) 例分析,为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数字化、全球化贡献学理支撑和智力支持。这种办刊定位和思路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征、使命担当和学术风格,彰显了对跨学科交叉研究的开放性和多元研究方法的包容性。

《法律与社会治理》 具有鲜明的法律人政治站位和新集刊的理论导向,创办者把法学研究常规议题、前沿论题和中央民族大学学科特点相结合,提出该刊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政治主线,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为理论主题,以社会治理为基本研究对象,以数字社会治理前沿问题为学术观照,以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为重要领域,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为自觉意识,体现了该刊独树一帜的办刊特色。

《法律与社会治理》 的运行方面,创办者提出由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负责同志担任主编、执行主编,建立专业化的编辑队伍,并成立由校内外学者组成的编委会,倾力打造法学理论刊物新标杆。

以上这些,都值得法学界称道,并寄予合理期待。

《法律与社会治理》 的创刊,填补了中国法学期刊在研究方向和细分领域方面的空白,为法学界开辟了新的研究平台。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法律是社会治理的遵循,把社会治理纳入法治轨道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法律与社会治理》刊名及其主题设置深刻把握了法律、法治和社会治理的内在逻辑关系,对法律、法治和社会治理研究具有一定的引导作用。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人民在社会治理实践中进行了长期探索,先后经历了 “社会管制” “社会管理” “社会治理” 三个阶段,完成了从 “管制”、“管理” 到 “治理” 的跃迁,从 “管控格局”、“管理体制” 到 “治理体系” 的升华。 从 “管控” 到 “管理”,从 “管理” 到 “治理”,一字之差,反映出来的是历史变革和文明进步,体现的是政理思维和法理思维。

在新时代社会治理中,我们党非常重视运用法律机制和法治方式。党的十八大把 “法治保障” 纳入社会管理格局,将 “党委领导、政府负责、 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变更为 “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把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和法律服务组织及其法治活动作为社会管理体制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进一步提出: “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坚持依法治理,就是要把法治作为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社会治理,善用法律调节社会关系、规范人们的行为,强化法律在权利救济和解决纠纷中的权威性作用,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同一时段,党中央提出 “加快建设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把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社会” 概念的提出,极大地丰富、创新和发展了法治和社会治理思想和实践。法治社会的基本标志和法治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党和政府依法治理;社会主体依法自治;全体人民信仰法治、自觉守法;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提出, “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把法治化作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和外部标志。

依法治理,就是要重视法治在社会治理中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凝聚社会共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增强社会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求坚决摒弃 “稳定就是搞定、摆平就是水平” 的人治思维和 “花钱买平安” “办事找官员” “信访不信法” 的行政思维,积极培育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构建全民尊法守法、风清气正、公正良善的法治社会。依法治理是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关键,基层和市域法治水平正是社会治理能力的标杆,法治对社会治理而言既是重要保障,也是基本治理方式。

当然,法治不是万能的,法律机制不是唯一的社会治理机制。在社会治理中,应当坚持 “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三治相结合” (“三治融合”)是浙江省桐乡市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创造的基层社会治理的良好经验,是在社会治理实践中形成和不断发展、被实践充分证明是科学有效的善治方式,反映了 “以民主为根本,以法治为保障,以德治为依托” 的基层治理规律,表达了新时代基层治理政理、法理、道理的有机统一,创造出了一种社会治理的 “新东方经验”。正因此, “三治相结合” 写进了党的十九大报告、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 《决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 《决定》,写进了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 《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等党内法规和公共政策以及地方性法规之中。

上述社会治理变革历史进程的叙事,社会治理规律性认识的提炼,法律、法治与社会治理逻辑关系的分析,集中体现在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系之中,是我们研究法律与社会治理的理论基础和研究范式,也是办好 《法律与社会治理》 集刊的指南和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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