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法治基石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4 次 更新时间:2026-06-29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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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  

李忠,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来源《中国民族》杂志2026年第6期。

制定出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党的统一战线和民族工作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大法律举措。该法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为核心任务,突出强调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性,深刻彰显了以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制度逻辑。

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重大现实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工作,鲜明提出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主线、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不断拓展深化,党的民族工作取得新的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通过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全方位互嵌和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等途径和方式,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人民心中深深扎根,推动中华民族成为认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强的命运共同体。

当前,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总体保持稳固向好态势,但仍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在人口大流动、大融居背景下,一些地方和部门的工作机制未能完全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协作合力尚未充分形成。与此同时,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敌对势力通过各种手段对我国实施渗透破坏、污蔑抹黑和遏制打压,反分裂、反渗透、反颠覆的现实挑战依然严峻。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正是立足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历史定位、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向心力的重要举措。

民族团结是我国宪法确立的重要原则,2018年审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首次将“中华民族”写入宪法,明确规定“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是实施宪法有关规定、处理民族事务和开展民族工作的基本法律。这部法律将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上升为法律规定,从制度和法律层面确保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从法理上确认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线定位,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方面各领域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严惩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团结各族群众同心共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导航图”,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既保障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是各族人民共同的行为准则和团结奋斗纲领。

 

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

贯彻实施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新时代第一部民族领域的专门法律。新征程上,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夯实法治根基。贯彻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既是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具体要求。

加强学习宣传贯彻。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引,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学习培训。制定专门工作方案,有序推动法律落地落实。常态化开展专题宣讲培训,全面完成民族工作干部年度全员轮训任务。将该法纳入“九五”普法规划重点内容,向各族群众讲清楚民族团结进步是各民族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通过立法交流、新闻发布会、涉外法治论坛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向国际社会宣介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提升国际社会对我国民族工作法治实践的理解与认同。

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制度。以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出台为契机,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健全民族工作法律规范体系。及时出台该法的配套法规制度,确保各项规定可执行、能落地,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针对部分地区在民族领域存在的立法空白,以及一些地方性法规制度与该法要求不适应、不匹配的问题,予以及时调整完善;建议由国家立法机构牵头,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对地方涉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开展集中梳理;在今后的备案审查工作中,将该法作为重要审查标尺,确保报备法规文件符合法律规定和要求。

严格责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对各相关主体的职责和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有关部门在制定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时,应始终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中华民族的共同性放在首要位置。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通过执法检查、听取工作报告、专题询问等方式,对民族工作进行监督。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学习宣传融入民族工作相关的立法、执法、司法全过程。每一位公民都要立足本职岗位,从自身做起,以实际行动遵守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坚决维护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责任。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意见受理平台,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监督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积极性。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破坏民族团结进步的行为,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各族群众要始终保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敢于挺身而出,同各种分裂活动作坚决斗争,共同捍卫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大好局面。

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全国各族人民都应遵守宪法和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作为共同责任,始终着眼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和整体利益,以增进共同性为方向,维护、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高质量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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