泮伟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研究方向:法学理论、系统论法学。
文章来源:本文发表于《天府新论》2026年第3期,注释从略。
哈贝马斯是近年来渐次离世的西方理论大师中最新的一位,这进一步加深了人们的一个印象,即一个大师辈出的时代正在落幕。这不禁让人想起1984年英国BBC广播三台的一个节目—— 《宏大理论的回归》。这个节目的最初想法,源自节目制作人梅森和著名学者昆廷·斯金纳的一个共同观察,即自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整个西方的社会科学呈现出宏大理论回归和复兴的现象。伽达默尔、德里达、福柯、罗尔斯、哈贝马斯等一批思想大家所提出的一个个精彩纷呈的宏大理论,不但在学术界引发巨大反响,甚至在大众传媒领域也风靡一时。斯金纳认为,“这种巨变和转化已经推动了人文科学的重构”。随着哈贝马斯去世,这个节目中推荐的十多位20世纪的思想巨匠都已经离开人世。当我们环顾当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格局,难免有一种曲终人散之后的落寞。如今似乎很难再同时出现如此耀眼的思想和学术巨擘。借着悼念哈贝斯,回顾并反思哈贝马斯整个理论事业的成败得失,恰好可以让我们借此思考这样一些重要话题:我们这个时代是否还需要宏大理论?如果仍然需要,又该如何通过宏大理论观察自身所处的时代与社会?
笔者曾经在十多年前写过一篇论文《辉煌的失败——对哈贝马斯民主法治国理论的方法论批判》,对哈贝马斯的整个理论做了一个批判性的梳理和审视,认为哈贝马斯的整个理论事业是“一半成功,一半失败”。这个判断主要是受到了哈贝马斯的一本代表作《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的启发,认为哈贝马斯重构规范主义的事业是比较成功的,这方面的成就足以与罗尔斯等人的成就媲美。但哈贝马斯相较于罗尔斯等规范主义事业的对话伙伴,其理论又更进一步,试图将这个规范主义事业放到现代复杂社会的语境中予以贯彻,从而弥合现代社会规范主义与复杂社会事实之间的鸿沟,进而改造或重构现代社会,实现18世纪启蒙主义的理想与承诺。我们不妨将哈贝马斯这个工作理解为一种重建现代性的事业。笔者认为,哈贝马斯的这个工作并未取得他所期望的成功。拙文发表后的十多年里,全球社会的发展似乎并未按照哈贝马斯所设想的方向发展,无论是欧盟的发展还是全球宪治的现状,都与哈贝马斯理论所设想的情况有不小的差距。此外,随着数字社会的到来,以及移民、经济不景气等因素,包括美国、德国、法国等西方发达国家,整个公共舆论日益分散化与极化,这与哈贝马斯的理性商谈的愿景似乎也日益远离。哈贝马斯本人关于各种公共议题的发言,最近十多年也经常遭受批评和非议。正因如此,许多人认为哈贝马斯最近二十多年似乎生活在一个不属于他的、对他而言也日益陌生和难以理解的世界之中。因此,目前笔者对哈贝马斯现代性理论的评价,仍然和《辉煌的失败——对哈贝马斯民主法治国理论的方法论批判》一文所得出的结论一致。
尽管如此,就像当时这篇文章所认为的那样,笔者恰恰因此对哈贝马斯更感到钦佩。哈贝马斯并不满足于规范理论的抽象论证工作,而是带着“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巨大勇气深入现代复杂社会的语境之中展开艰难探索,这个探索姿态和勇气本身就有巨大的价值。就像人类探索太空和宇宙的事业不太可能一蹴而就一样,现代性事业也是长期、艰难和曲折的。任何一次探索失败都不是否定这个事业重要性的理由。笔者作为一个有志于现代性宏大理论探索的年轻学者,更要向哈贝马斯这位现代性事业的悲壮老英雄表示一种崇高的敬意。
要理解和评价哈贝马斯的现代性思想工程,一个必要的前提就是如何界定现代性。我部分同意哈贝马斯对现代性的界定,同时也部分地反对这一界定。同意的部分主要有两点。
其一,哈贝马斯对后现代主义的批判,笔者基本上是认同的。就像卢曼曾经批评过的,在一个概念后面加一个“后”或者“新”字,然后就划定一个时代。对理论思考者来说,这基本上是一个偷懒的做法。但这种做法又很普遍,如后工业社会、后现代社会、后形而上学时代、新人类、新新人类等概念都是这样形成的。不可否认,这样做确实会获得一些理论收益,但这样一种消极面向的界定仍然是不够的。如何正面界定现代性,正面地描述和阐述我们所生活的这个时代和社会,这才是工作的重点。虽然后现代理论关于当代社会新特征的许多观察非常出色和富有启发性,如风险、理性的分化与多元等,但是这些特征仍然包含在现代的含义之中,并没有超出现代性之外。
其二,哈贝马斯将现代性理解为形而上学终结之后的一种社会形态,这一点也是非常深刻的。当我们讨论“现代”时,作为其对比和背景,现代之前的社会与世界是什么样的呢?在这个问题上,现代思想还是比较有共识的。从智识传统来看,现代思想普遍认为,传统世界既是一个由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所奠定的本体宇宙论的世界,也是一个形而上学的世界。因此,现代世界就是一个本体宇宙论坍塌之后的世界。在本体宇宙论的世界中,万事万物都有其本质和自然,都有其存在的原因和根据。而在本体宇宙论坍塌之后,万事万物的根据自然不再被承认,于是不得不从自身中寻找存在的理由和根据。在一个本体宇宙论坍塌的世界中,一种美好的社会秩序如何可能?一种美好的生活如何可能?这就是现代性理论探寻的核心问题。毫无疑问,哈贝马斯的整个理论都聚焦于此。
当然,如前所述,后形而上学仍然是对现代性的一种消极界定,仅仅是哈贝马斯整个现代性理论的背景。哈贝马斯的现代性理论更具体地指向18世纪启蒙运动的遗产,也即通过人类的理性解放人类的自由,捍卫人类的尊严。18世纪的启蒙运动洋溢着一种乐观主义精神,其根源就来自当时的启蒙哲学家对人类理性的乐观和自信。康德在《答复这个问题:“什么是启蒙运动”》这篇著名论文中认为,人类可以通过运用自身的理性而从不成熟的状态中走出来。经历了20世纪的两次世界大战之后,今人已经没有启蒙时代哲学家那种对人类理性如此的自信了。同时,启蒙思想家所主张的统一理性与现代社会的复杂性和多元性现实也不太相符。后现代主义恰恰就是在这个意义上认为,以统一理性为内涵的现代性终结了,一种秉持多元理性和相对主义价值的后现代社会到来了。哈贝马斯则认为,现代性的潜力并没有被耗尽,统一理性仍然在当代社会发挥着重要作用,一个以统一理性为标志的现代性事业仍然值得追求。
启蒙运动当然是现代性历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基础阶段。但我们未必一定要将启蒙运动等同于现代性历程,而应将其看作第一波现代性历程。哈贝马斯对启蒙运动的主体理性也有非常尖锐的批评,并提出交往理性的理论替代主体理性的理论。他认为,通过沟通理性和理想言谈情境的设置,仍然可以发掘理性主义的潜力,从而重构一种现代社会的美好生活秩序。在许多人看来,哈贝马斯的这种现代性方案仍然过于理想化和乌托邦化。一方面,他仍然执拗地认为任何社会秩序都必须建立在共识基础之上,从而忽略了冲突、差异等也是社会秩序不可消除的组成部分,并且对良好社会秩序来说,其作用也未必总是负面的。另一方面,理想言谈情境预设的条件和要求过高,似乎在现代复杂社会中很难被实现。
相对来说,笔者目前更倾向于卢曼给出的理论方案,即放弃对统一理性的信仰,承认现代社会理性的多元性和不同理性之间的差异,从而构造出一个以差异而非共识为基础的现代社会理论。承认差异和理性的多元,未必就是走向后现代主义anything goes式的相对主义,也非放弃一切美好秩序和价值的虚无主义,而是认为现代社会是一个功能分化的社会,法律理性、经济理性、政治理性、宗教理性、艺术理性等,作为法律、经济、政治、宗教、艺术等现代社会不同功能子系统的理性,它们彼此独立、各具内涵,因此很难再用一个统一的理性将它们统一起来。现代社会是一个多脉络和去中心化的世界。卢曼通过二阶观察的理论对现代社会的理性多元主义进行了深度的重构,并未因此走向彻底否定理性的虚无主义。
关于哈贝马斯的现代性理论,笔者的另外一个批评是,他的理论似乎低估了科学技术在现代社会的意义和功能。早在20世纪60年代,哈贝马斯在评价马克思时,就认为马克思过高地估计了科学的作用,忽略了人类的“自我反思”能力,因此陷入了实证主义的困境。哈贝马斯认为,马克思并没有区分劳动与交往,因此也忽略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同于人与世界的关系。在哈贝马斯看来,自然科学主要致力于处理人与世界的关系,其背后充满了控制的兴趣,而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是人文学科的研究对象,平等主体之间的理解才是这种交往的本质,因此更适合用历史—诠释的方法展开研究。现在回过头来看哈贝马斯对马克思的这个批评,我们似乎可以反过来批评哈贝马斯低估了科学技术的作用,从而在时代诊断方面出现了较大的偏差。哈贝马斯用这样一套分析框架参与了20世纪60年代在法兰克福学派和卡尔·波普阵营之间的实证主义论战。在这场论战中,科学技术是哈贝马斯集中火力批判的一个重点区域。哈贝马斯借用了韦伯的目的理性概念,将技术理性看作典型的目的理性——它充满了控制和压迫的认识兴趣,在晚期资本主义已经成为掩盖资本主义矛盾、阻碍社会反思变革的工具,已经异化成了一种意识形态。哈贝马斯引用了胡塞尔的生活世界理论,认为“在社会的生活世界中,严格的经验科学信息是用来扩大我们支配技术的力量的……因此,科学和文学这两种文化之间的鸿沟是不可避免的”。就此而言,相比于胡塞尔1935年5月7日在维也纳的演讲《欧洲人危机中的哲学》,哈贝马斯对现代科学技术做出了更激进的批判。因为胡塞尔的维也纳演讲批判的对象是技术,但他仍然坚持科学的理想。在某种意义上,哈贝马斯是对的,因为他准确地认识到现代科学与技术之间实在是难以做出区分和切割,因为离开由各种技术所建构的各种大型实验装置,现代科学的很多重大发现就根本不可能发生。
胡塞尔的维也纳演讲过去60年以后,卢曼在维也纳就此做了一个专题演讲,对胡塞尔的维也纳演讲做出专门的评论,他指出胡塞尔的维也纳演讲之后,无论是科学的发展、哲学的演变还是社会的发展,都“并未遵循胡塞尔指明的方向前行”。如今,我们或许也可以用同样的说法来看待哈贝马斯的科学技术批判。
总的来说,一方面,哈贝马斯忽略了科学与现代世界观之间的联系,尤其是量子力学所揭示的微观物理世界,与本体宇宙论坍塌后的世界观是高度一致的。这启发我们,一种现代的宇宙观必然地内置了一种观察理论为基础,从而必须处理观察者与其观察对象之间的关系。不同的观察视角所观察到的世界,必然是多元的,而非一元的。另一方面,哈贝马斯将科学与技术界定为一种目的理性,界定为一种控制的欲望和兴趣,大大窄化了技术的内涵。如果哈贝马斯能够更虚心地学习20世纪后半期二阶控制论的发展,尤其是生命科学的进展,那么他本应该看到,“控制者”与“被控制者”之间的关系是循环的。例如,自动化空调装置的例子:究竟是房间的温度在控制空调的工作,还是空调在控制房间的温度?自创生的生命系统并不受外界环境的控制,环境仅仅能够激扰它,但系统拥有自身的内在自主逻辑,因此只是有选择性地对外界激扰做出回应。
如果我们像卢曼那样,将技术的概念一般化,从而将技术看作“将体验与行动的意义处理过程,从对所有隐含意义关联的吸纳、阐明与沟通性解释中解放出来”,那么就可以更好地认识技术演化的最新形式,即“信息处理的自动化与计算化”。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这并非仅仅指当前人们熟悉的数字技术,同时也指法律、权力等社会媒介技术。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此种最新形态的技术必然会渗透到人类社会的任何角落,“触及所有功能领域”。事实上,这些技术的发展导致人类生活处境的根本性变化,它既排除了个人生活原先熟悉的诸多可能性,同时又提供了原先根本不可能存在的选择可能性,从而重新组织了人类的生活世界。显然,哈贝马斯由于忽略了现代科学技术的重要性,始终带着某种有色眼镜看待技术,从而使得他错过了对现代科学技术更深内涵和功能的理解。这种失误使得哈贝马斯的理论虽然总是倾向于未来,因为无论是理想的言谈情境还是乌托邦式的社会理想,总是在未来召唤着人们,哈贝马斯也只能将自己的理想寄托于未来,并由未来反射回当下的现实展开他的批判。然而当未来成为过去时,人们却发现,他的思想其实更多地依赖过去、生活在过去。在数字媒介高度发达的当下,他的公共舆论理论也不可避免地遭受了剧烈的冲击,而这原本是被看作他整个理论最可靠的一块地基。
有学者表达了由哈贝马斯逝世所带来的英雄迟暮之感,笔者对此心有戚戚。这并非对哈贝马斯个人的评价,而是对当前世界范围内整个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宏大研究传统衰落的感叹。整个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似乎又重新陷入各种具体个案的实证研究中而日益碎片化,缺乏对我们整个时代处境的整体性关怀。虽然我个人对哈贝马斯的理论多有批评,但这并不意味着我轻视或否定哈贝马斯的理论事业及其成就。即便哈贝马斯的现代性事业并未获得辉煌的成功,甚至可以说是辉煌的失败,但他的工作已经为后人的进一步努力提供了重要的基础。现代性的进程仍然没有终结。
卢曼虽然经常用“旧欧洲”来讽刺传统本体宇宙论的各种思想残余,但他其实对旧的本体宇宙论充满了敬意和惊叹。确实,本体宇宙论整个体系的成熟度和宏观壮美,毫无疑问是人类智识最伟大的成就。而现代人对现代世界的自我理解,仍然处于一个非常初步、原始和简陋的状态。现代性仍然处于一个不断发展、变化和迭代的过程,现代世界的自我描述和自我理解的事业也远未结束。如何在一个本体宇宙论坍塌的世界中建立一种人类的美好生活?人类的这种追求也不可能终止。就此而言,笔者认为,虽然当前人文社会科学的宏大理论研究传统遭遇低潮,但处于人类社会秩序激烈大转型时代的当下,我们其实比以往时代更加需要形成关于我们这个时代及其社会的整体性观察、理解和描述。就此而言,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中的宏大理论研究不但不会消失,而且会在低潮期积蓄力量和资源,将来仍然能够厚积薄发,形成我们这个时代自己的宏大理论式的自我观察、自我描述和自我理解。这些宏大理论既建立在批判性地总结和吸收哈贝马斯前辈宏大理论的成果和养分的基础上,同时也建立在我们这个时代学者对自身世界的体验和整体性观察的基础之上。对此,笔者仍持乐观态度。一代人有一代人的生活和理想,一代人也有一代人的理论。
2007年,我受到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基金的资助,赴法兰克福大学法学院访问交流一年。期间,旁听了霍耐特实践哲学的课程,参加了莱纳·福斯特(Rainer Forst)主持的博士生研讨班。那时哈贝马斯已退休,隐居在慕尼黑郊外的美丽小镇施塔恩贝格(Starnberg),无缘得见。我将导师高鸿钧教授主编的《商谈法哲学与民主法治国》一书寄给哈贝马斯,意外地收到哈贝马斯的简短回信。在回信中,哈贝马斯对赠书表达了感谢,并对《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一书能够在中国获得深刻理解而感到由衷的喜悦。哈贝马斯访华以来,中国学术界对哈贝马斯的理论表示了高度的关注和兴趣,展开了大量的阅读和研究。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以一场严肃的学术研讨和批评纪念哈贝马斯,恰恰是对哈贝马斯的最高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