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峰:“无为”何以能“无不为”——对《老子》几个关键词的另类解读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89 次 更新时间:2026-03-24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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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峰  

汉儒董仲舒曾言“《诗》无达诂”。不仅如此,按照法国哲学家德里达的说法,根本不存在对文本的唯一正确、最终且确定的解读。基于此,笔者在此提出一种就老子《道德经》的个人阅读及思考心得并申明,这丝毫不意味着古往今来对《道德经》的诸多解读是错误或不准确的,反之亦然。

就其理论目的而言,《道德经》是一种帝王(君主)之学。类似的观点古已有之,只不过与此相异甚至相反的观点更显得主流。换成现代语言,《道德经》实际是一种政治学理论或政治哲学。个人认为,这一认知是理解老子学说的基点。从这一基点或认知角度出发才可以厘清:文中哪些部分是针对君主(书中的“圣人”均指得道的君主)自身提出的要求;哪些内容属于基本的政治原理或政治哲学;哪些则是政治实操原则等等。

当然,《道德经》同时还是一部重要的哲学著作。其哲学思想与《周易》一脉相承。老子阐释并拓展了《周易》对道或天道思想的理解,并以此展开了他深刻的政治理论思考,提出了一种符合天道的社会治理思想。后者在周初思想家编撰《周易》的同时实际已初露端绪。

《道德经》对道的阐述是以《周易》为基础直接给出结论: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42章)

上古时,生和性字相通,性是指事物的根本特性。按生字的现代语义来解释这段话,就天然预定了一种先后关系,如“道”在“一”之前,“一”在“二”之前等等,但老子的原意完全没有这种先后关系的意思。“性”字表达的是一种蕴含或并存关系。因此“道生一”的意思首先是:世界是一个和谐、均衡的统一体;世界是“一”的原因在于其中“道”的存在及其作用;其次,任何事物都必然包含阴和阳两方面(万物负阴而抱阳)。《周易》谓:“一阴一阳之谓道”,因而这个“一”天然蕴含了道的一切可能性。这种性状的反向理解便是“一生二”,并且这个“二”天然处于“一”之中。这阴和阳相互成就且恒常而持续地相互影响和发生作用,新的事物便会应运而起,这就是所谓“二生三,三生万物”的意思。老子还进一步描述了阴阳间相互作用(道)的一般特性:

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40章)

事物内部阴阳因素间相互作用并累积至极限时,事物就会走向其反面,并且该过程悄无声息、不易觉察且不可抗拒。因此,《周易》和老子都极度重视“中道”,反对走极端。在笔者看来,相关理论的“中庸”概念,其要点也是要同时兼顾事物的阴阳两面。

在老子那里,阴阳、天地、雄雌、有无等概念大体上是同义词(选择哪个词,取决于具体叙事角度和场景),描述的都是事物内部既相互对立、又相辅相成的因素或方面。基于此,下面的展开描述就容易理解了: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刑,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先后相随,恒也。(2章)

句中的已通矣,刑通形,恒即恒常,也就是一阴一阳这个道。易言之,你要了解道的作用机制,你就必须把事物的阴阳两方面结合在一起分析才能获得正确的理解。因此:

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1章)

句中“无”和“有”是可以用阴和阳加以替换的,这种替换有助于我们纠正有和无两个文字字义导致的理解偏差。由于阴和阳同处于“一”之中,两者因而“同出而异名”。你如果从阳的一方面观察事物,容易观察到事物的缘起及发展过程,而从阴的一面观察,就能抓住事物发展变化的内在机制和理由。重要的是,两者不可偏废。

上述内容就是笔者所理解的老子思想的基本思路。在阐述了关于道的基本理念后,老子提出了自己独特的政治思想和操作原则。

根据前述原理,我们如欲顺应道来行事,首先要“抱一”、“得一”或“守一”(三者大致上也词义相近)。也就是说,你对事物的理解,一定要同时关注到其阴阳两面,你如果想干成一件事或达到一个目的,就不能仅从正面看到这个东西本身,还要充分了解到其对应的另一面。通常,事物“阳”的一面易知易见,“阴”的一面难以察觉,容易被忽视,因此要“抱一”或“得一”非要有大智慧不可。例如,你渴望权势,但必须关注到权势背后的责任,否则将受到权势的反噬;你渴望财富,但必须关注相应的成本。老子写道:

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其致之也,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废;神无以灵,将恐歇;谷无以盈,将恐竭;万物无以生,将恐灭;侯王无以正,将恐蹶。(39章)

其中正通政,即对社会的治理。“其致之也”,也就是走极端,不能守一,意味着凡事不能瞻前顾后、知所收敛。文中引出了一个重要主题:侯王何以为政(治理天下)?答案是“抱一”。显然,只有得道的侯王能做到“抱一”。

如何做到抱一呢?老子提出了一个根本原则,就是“守雌”或“无为”。其实这两个概念内涵也大致相近。守雌是指要让自己始终认清事物“阴”的一面,无为是指要从事物“阴”的方面着力,并以此从“阳”的方面获得收效。无为有时又写作“为无为”,因此把无为理解为“为无”似乎更适合现代语言习惯。总之:

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14章)

“执古之道”意思是践行常道,也即“守雌”和“无为”,从事物“阴”的方面着力“以御今之有”(把握、掌控当下的有)。这里“有”就是事物的“阳”面。要从“阴”的方面着力来影响、驾驭或操控“阳”。要善用这个基本道理(知古始)。这是道的基本作用方式。

举例说:为人谦逊、尊重他人的人,通常都能获得他人的广泛尊重。成功的商人,其成功的关键在于他能为社会提供适切的产品和服务。统治者要获得和维持自己的权势,就必须担负起维持社会的和谐安定、让民众生活富足的责任。如果统治者眼中只有权势,且不择手段维护之,必将被权势所反噬。所以老子指出:

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不可执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29章)

天下虽好,威权让人艳羡,但正面强力硬取,没有不败失的(其中“不得已”的已字通矣,是个感叹词)。如果用现代语言解释“无为而治”思想内涵就是:为天下带来安定和谐,让人民安居乐业,通过这种方式才是取得天下、治理天下和巩固权势的不二法门。进一步认真分析可知,“守雌”的时候,心中关注着的始终是那个“雄”(“知其雄,守其雌”),“无为”的目的是“有所为”。两者大致可理解为目的和手段的关系:

古之所以贵此道者何?不曰:求以得,有罪以免邪?(62章)

是以圣人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是以圣人处上而民不重,处前而民不害。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66章)

天长地久。天地之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也,故能长生。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7章)

君主的目的当然是要“上民”、“先民”、“成其私”和有所“争”的,要达到这一目的,正确的做法是无为,也即先要能“下民”、“后民”、“无私”和“不争”。这里“不争”的意思是不正面硬杠,因而是无为概念的反面表述,而不是放弃或躺倒的意思。更一般地:

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取之,必固与之。(36章)

句中的固通姑,即姑且。举例说,财富是人人希冀的。但眼睛只盯着财富本身,以坑蒙拐骗手法甚或暴力强取,没有不败亡的。唯有利益交换,才能获得皆大欢喜的结果。现代社会的繁荣,根基于等价交换的商业原则,这是“将欲取之,必固与之”的典型事例。美国手中的货币霸权,必须以能为世界经济提供交易便利为前提。美国政府既要维护货币霸权,又不愿意他国“占美国的便宜”,“吾见其不得已”!“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其前提是你维持了天下的和谐与富足。

前述内容,谈论的是无为概念的基本思想。其基本要点在于以迂为近,以曲为直,不正面硬杠,顺势而为。老子还为这种顺应天道、无为而治的思想给出了一个精妙的比喻: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5章)

刍狗是献祭者用稻草扎成的祭品。祭品当然是用来告慰所祭之神明的。仁的概念有很多歧义。仁不同于慈,慈是发自内心的情感,而仁与情感无关,它关涉的是某种政治成效。所谓横渠四句中“为生民立命”和“为万世开太平”两句谈论的就是仁。句中老子的意思因此是:天地并不具体而微地关注万物的藩衍生长,天地通过道发挥这样的作用,并藉此展示自己的善。同理,君主也不直接介入民间事务,而要通过合符道的政治治理达致天下太平和谐、百姓安居乐业,并以此作为自己的成果昭示天下。有人认为老子鄙薄和蔑视仁义,这误会实在太大太深。老子无为而治的最终效果就是天下归仁。正由于君主不直接介入具体社会事务,因此从结果来看,理想的国家治理状态,就是让民众感受不到君主在社会管理方面所起的作用(感受不到政治压力):

太上,不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17章)

老子还特别强调了无为之治的“不言之教”一面(“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笔者以为,老子所说的“不言之教”就是所谓“身教”,也即以身作则之意。这实际意味着,老子对君王本身提出了明确的道德要求:

不上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不乱。是以圣人之治也,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恒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3章)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12章)

使我介然有知,行于大道,唯施是畏。大道甚夷,而人好径。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服文采,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是谓盗夸。非道也哉! 53章)

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轻死。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于贵生。(75章)

知者不言,言者不知。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故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不可得而贱;故为天下贵。(56章)

上述内容大致是老子对君主们提出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所谓“楚王好细腰,民有饿死女”,君主的言行一定会深刻影响其治下社会的民风。第3章“虚其心,实其腹,”和“弱其志,强其骨”以及12章“圣人为腹不为目”,说的是同样的意思:只求吃饱穿暖、身体健康,不可有太过分的欲求。第53章“唯施是畏”中的施字与“迤”通。迤,邪也,要时刻警醒,不可脱离无为而治的大道。

容易看出,“不言之教”也属于无为的范畴。正由于此,过往有人把老子对君主的道德要求和行为规范理解为“无为”本身,进而把“无为”归结为弃圣绝智、无知无欲、隐忍内守的个人内在心性修为,这就失之偏颇了。

按我们的理解,无为总暗含了某个有所为的目的的。不言之教的目的当然是“教”,这是天下治理的基础。下面的叙述就是这样的“教”所欲达到的目的: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65章)

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人复结绳而用之。至治之极,甘美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80章)

近代以来,人们对老子的评价,大都批评其提倡的是一种“愚民政策”。个人认为这并不正确。首先,“愚”这个概念在老子那里是个褒义词,“智”反而是个贬义词;其次,“非以明民,将以愚之”,这是君主通过先使自己变“愚”,也即君主本人通过“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来实现对社会风气的引领达致的。其中“兑”和“门”指人的感官通道,因此“塞其兑,闭其门”就是装聋作哑;“锐”指君主的威势,“光”指君主生活的光鲜亮丽,君主应该把自己的“锐”和“光”掩藏起来(玄同),使之融合到民众的一般生活(“纷”和“尘”)之中。如此,就能淳朴民风,达到“至治之极”。

现代的人们可能很难想象,老子的这种政治理念的可行性何在?但在老子生活的年代(约略在春秋后期),确实是小国寡民,民风淳厚。《吕氏春秋》记载,周之所封四百余,服国八百余,其中当然包含了很多前代遗存的方国和部落。一般封国面积不过“方百里”,方国人口约在数千至一万人左右。在这样的现实条件下,老子设想的、通过“愚民”而实现“至治之极”的社会不仅是可能的,甚至在某种程度上真实存在过。

难能可贵的是,作为人类最早的政治理论著作,《道德经》提出并回答了一个关于政权合理(法)性的问题,并得出以下明确结论:凡是不能带来“至治之极”的统治都是违背道的,因而是不合理(法)的。循着这一理念,孔孟提出了“仁政”的观念,主张“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和“天之立君,以为民也”的民本主义思想,从而为“顺乎天而应乎人”的汤武革命张本。笔者认为,孔孟的这些观念与老子若合符契。其不同之处在于,老子的哲学意味很浓,其政治主张似乎仅止于理论论证的需要,因而流于晦涩。孔孟则直接切入政治主题。如在著名的义利之辩中,孟子并不否定利的目标和合理性,其理论的基本主张是,反对可直截了当或过分地追求利,而主张通过仁政来达致君主所追求的利。梁惠王告诉孟子,自己“好游乐”、“好货”、“好勇”、“好色”,孟子回答说,这根本没问题,如果你能让治下的民众生活幸福的话;即便你地小民弱,你也可以“王天下”(“地方百里而可以王”),只要施行仁政,就能达到“制梃以挞秦、楚之坚甲利兵”这样的目的。

在西方政治学领域,关于政权合法性问题至今未能获得很好解决。在古希腊罗马时期,那是一个原始的丛林时代,是政治上实行贵族共和以共同压迫广大非公民和奴隶的时代。人们还意识不到政权合法性问题。中世纪封建领主的政权合法性则来源于教廷的加冕;近代封建主的权力被曲解为某种财产权,后者又被归结为一种虚假的“天赋人权”(因为无理,因而诡称天赋);现代关于政权合法性的问题则被简单归结为选票。但现代票选政治越来越呈现出一种悖论:凡是“成功”的票选政治国家,其政权都被财阀集团牢固掌控——尽管被财阀掌控的其他国家未必都那么“成功”;而那些“失败”国家,其政权无例外都不同程度被外国资本所操控。上述各类政权,依据老子和孔孟的思想,都是不合理、不合法的。

仔细分析古人的政治思想,不能不说,这是一种最符合人性,因而是最符合天道的主张。梁惠王的所“好”,其实也是天下人之所“好”,这是人性,因而本身就是天道。如果当政者能为百姓带来幸福,为天下开启太平,他或他们就应该享受威权,获得尊敬并得以实现他的各种合理的“好”。如果人们对当政者的评价不根据他们的政绩,而是根据“他的收入比老百姓高”,或“不可以被随便骂”来否定其权力的合法性,那就非道了也。

春秋后期,社会出现持续动乱,周天子和一些封君狂悖失行,这应该是老子写作《道德经》的动机之所在。在进入战国时代后,天下进入大争之世,大量小国被灭,强国不断暴力扩张、相互征伐,各封君积聚的财富和权势与周初相比,完全不可同年而语。此时还要求君主们循小国寡民的旧制治理,特别是“行不言之教”的做法,不可能不是刻舟求剑之举。此时的社会现实迫切需求某种源于制度的治理,在老子思想的深刻影响下,主张实行“仁政”并推行礼制的孔孟之道与追求战胜敌国、推行新法的法家理论先后出现,这应该是一种理论进步。因此,对老子的以下论述要从其反向来理解:

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38章)

正是由于天下大乱、忠信浇薄,所以采用仁、义和礼(法)的方式进行国家治理,这依然是一种合理的选择。社会的上层建筑必定要顺应经济基础。现代社会广泛接受以法治为其基本政治制度,但唯有其法制体系是依据人类福祉、社会公正和人民安定幸福而设立的,这就依然是某种类型的无为而治。易言之,其政权才可能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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