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国东 方宇军:批评与回应(之三)——关于《中华法系的过去与未来》的书信往还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15308 次 更新时间:2023-07-10 16:51

进入专题: 中华法系专题讨论  

孙国东   方宇军 (进入专栏)  

 

宇军道友:

我很喜欢您“道友”的称呼,请允许我也这么称呼您吧。

经过几番交流,我们对彼此的思想立场和致思取径都已经有了较为清楚的认识了,剩下的只是我们各人自己的坚持了。我想,再就一些细节回应下去,已经没有太大的意义了。

至于您以“道”统摄道德与权利的构想,集中体现在您的如下观点中:

人性外化为人们的道德和权利,这构成人类的社会生活。当道德和权利受到侵害,处于恶的对立时,就需要法律加于对治。可以这么说,对恶的对立的惩治,是法律的形式性规范;维护道德与权利的正常行使,是法律的内容性规范。鉴于道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纲领性地位,而道又是对人性的认识、遵循与规约,因此我们说道是法律的根本规定或根本遵循,且是在人性中恶的对立发生时的根本遵循。

我个人读下来,感觉您目前的这个构想很好,但缺乏较为深入细致的论证,也未能把“道”与法律的关系讲透彻。依我个人浅见,传统中国的“道论思维”,堪称中国“轴心突破”后的思想范型。它预设了超越世界(与天道、天理相联系的世界)与现实世界(人的世界)的二元对立,同时为以士君子为代表的精英人士在现实世界实现超越性理想提供了功能空间,进而为您所谓的“尚贤”或我所谓的“贤能政治”的运行提供了文化背景(质言之,中国士君子“从道不从君”的传统与贤能政治的传统是相因相成的)。因此,在中国情境中,道与法律的关系,要从一种类似于自然法的角度去理解。质言之,道与法的关系,就是西方自然法与实在法的关系在中国的变异性表现。之所以能有这种对应关系,在根本上是因为中国和西方几乎在同一历史时期——即所谓“轴心时代”——完成了“轴心突破”和文化跃升,都籍此将超越世界与世俗世界的二元对立在各自的文化中制度化,只不过中西之间有所谓的“内在超越(或内向超越)”与“外在超越(或外向超越)”之别。在这方面,雅斯贝斯、艾森斯塔特、史华慈和余英时等都有较多论述,可供参考。 “道”当然包括对人性的认识,但绝不止于此。甚至可以说,对人性的认识甚至不是“道”的中心关切。“道”在根本上是对理想社会政治秩序的认识,是对“欧诺弥亚”(Ε?6?0νομ?0?7α)的认识。对人性的认识,在道论思维中具有从属性。

先说这么多吧。说得不对之处,还请批评指正!

国东祝好2021.8.26

 

国东道友,您好!

今天才看到您的邮件,谢谢您的宝贵意见。我们之间就彼此关心的问题征询一下意见,坦率地交流,不一定要达成一致,这就很不错了。关于道,荀子把它区分为天道、地道、人道,我的理解天道地道主要研究自然规律,人道则着重于社会规律的研究,人类对这些规律的研究是渐进的、不断完善的,意见的纷纭,观念的碰撞,理论的歧异,都在所难免,这都构成我们丰富的生活,推动着人类的进步。您说道与法律的关系类似于西方自然法与实在法的关系,我同意。不过我倒是认为西方的自然法过于玄虚,未能抓住根本,为此,我同意凯尔森等对自然法的批评。而中国的道,在儒家的努力下,专注于人性善恶,外化为道德与私利(可作现代的权利解),我认为更得其中三昧。

点滴意见,供您参考。

方宇军 2021.8.29

 

国东道友,近好!

好久没有给您写信了,近况如何,正在忙什么?有什么新作?这些都在念中。

最近有暇,又把您的来信复读一遍, 我在您8月16日的信中注意到:“我一直追问自己的问题是:难道我们不能想象和探索一种把‘政治统一’与‘永续国家’(eternal state)深度关联起来的政治理念和政治制度模式吗?我很清楚自己的预期目标,就是把‘政治统一’建构为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相匹配的政治价值,以完成我所设定的‘中国性价值的现代化’的课题。但我迄今始终没有突破其中的认知瓶颈,特别是如何在确保‘政治统一’兼具历史合理性(中国性)和政治正当性(现代性)的基础上,为其赋予丰富的政治哲学内涵?我大致清楚自己的致思方向,即把‘政治统一’建构为一种既可与自由、平等、民主等相匹敌、也可与它们相匹配的政治价值,但如何证成其作为政治价值的可欲性(乃至正当性),特别是如何确定它的正当性界限,以使其与自由、平等、民主等政治价值可以形成相互平衡、互为支援的价值结构,是我始终未突破的瓶颈。我之所以如此固守这一思想立场,乃因为我坚信,这既是中国建构可‘接榫、吸纳、转化乃至超越’西方现代政治文明的现代政治秩序的内在需要,也是中华文明可以为人类政治文明做出贡献的重要方面。”为您的执着击掌,也想为您遍寻不得的“正当性”进一言。

联系着您的这段话,我想,您是否可以试着立基于中国传统的“道”这个基础上呢?中国的“道”,有着丰富的内涵,其他的先不说,在儒家的谱系中,把道德和权利(这个方面需要发掘)作为道的内容,并使之从出于人性,这抓住了人类社会的大本。我也注意到您在8月26日的信中对道持肯定的态度,但您又说:“‘道’当然包括对人性的认识,但绝不止于此。甚至可以说,对人性的认识甚至不是‘道’的中心关切。‘道’在根本上是对理想社会政治秩序的认识,是对‘欧诺弥亚’(Ε?6?0νομ?0?7α)的认识。对人性的认识,在道论思维中具有从属性。”在我看来,这不仅是倒果为因,甚至是本末倒置。政治秩序的存在,不都是在维护人性吗?!又何止于此,西方所强调的“自由、平等、民主”,哪一项不是围绕人性而展开的,只不过他们更强调权利这一维;马克思所努力寻求的人全面发展的社会,眼光更高阔些;一切社会科学,无有一门不为满足人的需要;再放宽一些,自然科学的探讨,又有多少不为人的需要服务呢?!孔子说:“道不远人,人之为道而远人,不可以为道。”至理名言!人性不只是道的中心关切,甚至是道本体,程颐说:“自性而行皆善也。圣人因其善也,则为仁义礼智信以名之;以其施之不同也,故为五者以别之。合而言之皆道,别而言之亦皆道也。”只是在儒家主流中,过于关注道德这一维,忽略了权利,为中国历史中国社会留下病根。但就是这种带有偏颇的道,也使中华文明的万古一系和永续发展呈现于世界面前,只是到了近代,西方以“权利”之道及其物质化的生产力进步,打乱了中国的历史进程。可以设想一下,当中国持有了道德与权利这个道的双刃剑(现在正在作这样的努力),将会怎样的无敌于天下;反之,西方以权利为道的偏至,不是又在敲响西方文明的丧钟吗?

如果您选择以人性为道,以道德和权利为道,您要什么的“可欲性”“正当性”不可得,您要什么的“丰富的政治哲学内涵”不可得,您要“ 以使其与自由、平等、民主等政治价值可以形成相互平衡、互为支援的价值结构”,亦唾手可得。您既然也认可“道、民本、尚贤、大一统”为中国传统政治的四大精华,为什么撇开道与民本而只讲尚贤(贤能政治)和大一统呢?须知中国的贤能政治,首先就要信道尊道学道行道,并以民本为指归。至于大一统,由董仲舒演化而出,主要指儒学一统,这虽然有大功于中华文明,但将其定于一尊,还是有其副作用。如果您把“四大精华”继承下去并有新的挖掘,我想能完成您“所设定的‘中国性价值的现代化’的课题”。

暂说这些,供您参考,您不要嫌我这老者罗嗦哈!

顺颂

道安!

方宇军2021.11.10

进入 方宇军 的专栏     进入专题: 中华法系专题讨论  

本文责编:SuperAdmin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法学 > 法学时评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144349.html
文章来源:爱思想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aisixiang.com)。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3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