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川:杜润生和中国农民的一个世纪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183 次 更新时间:2015-10-24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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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国川  

农民不富,中国不会富;农民受苦,中国就受苦;农民还是古代化,中国就不会现代化

“追溯中国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历程,无论是在文献的丛林中检索,还是在人们记忆的长河里回望,我们都看到有一个众望所归的名字——杜润生。”7月18日,当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宣读到“杜润生”的名字时,“第五届中国农村发展研究奖”颁奖大会的会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这一天,是杜润生的百岁(虚岁)华诞。农村发展研究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将“中国农村发展研究奖特别贡献奖”授予这位被称为“农村改革之父”的老人,以表彰他对中国改革的杰出贡献,同时也“向激荡着创造与梦想的改革时代致敬,向伟大的中国农民致敬”!

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打来电话,“祝贺杜老百岁生日快乐。”20多年前,王岐山在杜润生担任主任的中共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工作,也是“农口”团队的重要一员。

200多名来宾中,许多人都是上世纪80年代中国农村改革的见证者与推动者。其中既有原农业部长何康、中共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常务副主任石山等杜润生的老同事,也有杜鹰、林毅夫、周其仁、张木生、孙方明等当年“农发组”的成员,他们将“杜老的弟子”作为自己的一种荣誉称号。

杜润生没有出席颁奖会,而是通过视频向与会者问好。这位百岁老人精神健旺,声音洪亮,当他挥手时,掌声与笑声充满了会场。

100年是一个漫长的故事,杜润生的一生在时代的激流里跌宕起伏。他亲身经历了中国近代史的风云变幻,也参与了众多历史事件,其中许多关系到中国农民的经济政治地位。在从传统国家向现代国家的转型过程中,中国农民的屈辱与苦难让杜润生忧乐难忘,他自觉地担任农民的代言人,为农民的权利鼓与呼。

杜润生期待农民走出封建社会和自然经济残余的阴影,取得完全的国民待遇,成为现代国家中有完整权利的公民。在他看来,没有农民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国的现代化。


鸦片战争之后,中国的传统秩序逐渐动摇,至辛亥革命开始瓦解。生于辛亥革命第三年的杜润生也见证了传统秩序的瓦解过程,晚年他曾回忆道:“我是山西太谷县人,出生在破产富农家庭,家乡有很多人经商。民国初期,我亲眼目睹了晋商的消亡。”

在变革的大时代里,生长在皇权秩序下的晋商并没有完成自身的转型,但是中国社会的转型已然开始。与欧美国家的转型不同,中国的社会转型是多重历史任务的重叠:从农业社会转向工业社会,从后君主王朝转向民主国家,从积贫积弱的前现代国家转向独立富强的现代国家。

家国多难的特殊历史环境,使得许多知识分子接受了激进主义的思想,期望以社会革命彻底改造中国。杜润生也是其中的一员。在太原国民师范学校读书时他就积极参与学生运动,进入北平师范大学后更成为“一二·九”运动中的学联代表,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不久,这位大学生脱下长衫,进入太行山根据地,参加抗日游击战争。

此时北方农村经济衰败,基层政权又因国民政府撤退而瓦解,中国共产党以抗日的民族主义为号召,在农村重建政权。与此同时,在中国共产党高举的“民主、自由、抗日”旗帜的感召下,杜润生和成千上万的知识分子加入了革命的队伍。

抗战胜利后,由于腐败、独裁,国民党政权的合法性迅速流失,共产党则提出“将中国建设成为一个独立、自由、民主和富强的新国家”,为新民主主义树立了一面鲜明的旗帜。

国共内战再度爆发。为了动员农民参加革命,中共从1946年开始进行土地改革。先后担任中共中央中原局、中共中央华中局秘书长的杜润生参与领导所在地区的土地改革运动。他的一些建议还得到了毛泽东的首肯,以中共中央的名义发出,要求各地遵照执行。

在辛亥革命之前,孙中山就提出“平均地权”。国民党执政后也制定过土地改革法案,试图以和平赎买的方式实现“耕者有其田”,但终因国家财力不足以偿付地主的经费,政策从未落实。而共产党在数年之间就以暴风骤雨的形势完成了土地的重新分配,改变了农村传统的生产关系,也改变了农村社会的内在权力结构,从而为中共政权奠定了控制广大农村的权力基础。

在晚年的反思中,杜润生承认,“当时土地改革对保护劳动者财产利益,没有严格地依法执行,留下了不良影响。中国长期的皇权统治,‘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从来不讲保护个人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影响所及,今日实行市场经济,也难以确立交易信用。”

不过,杜润生仍然肯定土地改革,认为这一运动完成了中国在20世纪的历史任务——“重组基层”,“使上层和下层、中央和地方整合在一起,使中央政府获得巨大的组织动员能力。这对于一个向来被视为‘一盘散沙’的农业大国来说,其意义尤为重大。”

重组基层的一个结果是,民间社会消失了,形成了一种只有政府没有社会的局面。就像历史学家黄仁宇所说,“中共改造了中国社会的基层结构,政府力量从此可以下达农村。”这种超级的动员能力已经埋下了后来诸多重大历史事件的根苗。


直到1952年土地革命完成之前,中共一直强调,新建立的人民共和国是一个“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按照新民主主义撰写的《共同纲领》和《土地改革法》中,都规定保护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允许土地买卖,农民拥有买卖、雇佣、借贷、贸易等自由。

参加革命的许多知识分子满腔热情地建设着新民主主义社会,他们认为社会主义还是很遥远的事,目前最重要的是发展生产力。毛泽东也说,搞社会主义,是在20年,甚至30年以后,要在社会生产力充分发展以后,要在人民群众都表示同意以后。

1952年秋天,当杜润生进京担任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秘书长时,就抱着建设新民主主义的思想。这个新成立的部门的中心任务是组织和领导农民的互助合作运动。不过杜润生和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都认为,当时很多地方刚刚结束土地改革,要从小农经济的现状出发,发挥小农经济的积极性,互助合作运动需加以引导,不能操切从事。

可是,最高领导人毛泽东的思想已经发生了变化。进京不久,杜润生与毛泽东的秘书、兼任农工部副部长的陈伯达之间有过一次谈话。陈伯达说,合作化是毛主席对马克思主义的伟大创造,共产党取得革命胜利,需要“组织农业生产大军”。杜润生说,这不成了“劳动营”了?

无意之间,对话者透露了历史的天机,让后来读史者感到惊心动魄。毛泽东就是要以苏联的集体化为榜样,改变私有制,让广大农民成为他可以如意指挥的“生产大军”,建设一个他所设计的美好新社会。

当时很多人都相信,只有合作化才能最终解决中国的农业问题,不过必须经过15年、20年的“新民主主义”阶段的准备,才能向社会主义过渡。但毛泽东要提前发动社会主义的改造,这等于取消了新民主主义阶段。

于是,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注定成为“小脚女人”,因跟不上毛泽东的思路而屡次遭受批评。

1953年,中国关闭了粮食市场,实行统购统销,农民不能自由买卖粮食。两年后,毛泽东掀起了农业合作化运动的“高潮”。已经深入社会神经末梢的行政权力发挥了威力,全国96%以上的农民交出自己的私有土地,个体农民的财产合并为不可分割的集体财产,社员不能自由退社,合作社由“干部”进行管理和支配产品。

除了国家不包工资分配和各种福利外,合作社已经与国营企业没有区别。同时,粮食和其他农产品都掌握在干部手里,不怕农民不向国家“交售”。集体经济成为控制农民的有力工具。为了维护集体生产,不得不控制劳动力;为了控制劳动力,不得不限制各种家庭副业和自留经济,以至于上升到“割资本主义尾巴”,最后发展到学大寨的“大批判(资本主义)开路”。历史的逻辑链条已经展开。

在合作化运动“高潮”前夕,邓子恢和杜润生被迫写检查,杜润生还被调离了农村工作部。数年后,农村工作部也因“十年中没做一件好事”而被撤销。


杜润生被调到中国科学院,但是他依然关心着农民和农村。当时他并不知道,几乎与大陆同时,国民党也在台湾完成了土地改革。不同的是,台湾实行的是和平赎买政策,用没收的“敌伪”资产的股权来置换原地主阶层的土地所有权,顺利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目标。拥有了土地的老百姓和拥有股权的原地主阶层通过自己较强的购买力,撑起岛内市场,也铺设了工业化的基础。

而大陆在实现合作化之后,农村并没有发生预期的变化,1956年粮食反而减产了。这也是中共建政之后的第一次减产,“工农差别”也在扩大。毛泽东不得不亲自站到前台指挥“农业生产大军”。他认为,依靠群众运动,实施所谓“大兵团作战”,就可以提前实现工业化。

于是,数亿农民卷入了一场由个人设计的大同世界的试验——人民公社。人民公社废除按劳分配,办公共食堂,吃饭不要钱。不但东西是公家的,人也是公家的。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的人民公社体制,成为计划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为“大跃进”提供了制度基础。因此,“大跃进”参加人员之广、声势之大,都是史无前例的。在全国性的狂热之中,伟人许诺的天堂似乎就在眼前。

正如哈耶克所说,通向地狱之路往往是由美好的愿望铺就的。在“共产主义是天堂,人民公社是桥梁”的欢歌声中,一场灾难已经悄然降临。农民饿死3000多万人,成为和平时期的一大惨剧。在退休以后,杜润生重新反思了这一个过程,“有人以为大跃进是偶然的,那并不对。”

在杜润生看来,“人民公社制度作为一项社会试验,划定一个地方实行,本不应非难。但人民公社一声号令,一下子就卷入6亿人口,付出代价太大了。‘浮夸风’‘共产风’,走向极端,造成大灾难。”狂热退潮,公共食堂被迫解散,但是人民公社制度仍被保留下来。

见证了三年大饥荒的杜润生后来对人民公社体制进行了深刻反思,“政社合一、公民皆社员的人民公社,限制了农户发展经济的自由。在历史上,农民从来拥有从事多种经营、配置自有资源的自由。但是在人民公社时期,农民的这种自由权利却受到剥夺。”

在过去的1000多年间,曾经是可以自由迁徙、自由择业的农民,现在被死死地捆绑在土地上,即使外出讨饭也要有证明信。苏联集体农庄近似国营农场,但国家承担一部分社会保障费用。可是,中国的农业经营决策来自国家,风险却要农民自己承担,而且农民得不到国家的社会保障。

中国革命本来以社会平等为号召,却制造出一个不能享受平等的国民待遇的社会阶层——这真是历史的吊诡。

这种独特的城乡强制分割的二元体制,就像政府手里的一把锐利的剪刀,强制从农业获取资金,资助“幼稚工业”的成长。根据一些经济学家估算,通过不平等交换,1953年-1981年中国政府从农民那里拿走了7000亿元的资金,相当于同期中国积累资金的一半左右。

消极怠工是一种无权者的抵制。人民公社的集体劳动中,“出工不出力”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在此后的20年里,农产品供给严重不足,农民不得温饱,城市食品严重短缺,国民经济发展失衡,重工业的“一枝独秀”,带来的却是“没有发展的增长”。

中国的现代化似乎走入了一条“死胡同”。


曾经赞同“大跃进”,而且以“中国能够后来居上”来论证其合理性的杜润生陷入迷惘。为什么良好的愿望反而结出了恶果?作为旁观者,杜润生不断反思,向实践和历史寻找答案。

为了维系身家性命,中国农民偷偷地扩大自留地,“在那一时期,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自留地的增产效应。农民告诉我:用自留地的办法,保管不愁粮食吃。”当时杜润生不知道,农民还搞了包产到户。这些求生之举屡次遭到政治权力的打压,包产到户更是“三起三落”,无数的人们因此遭受迫害。

在“文化大革命”中,“靠边站”的杜润生还向马克思的经典著作寻找答案。他认识到,土地改革之后,拥有小块土地的农民应该有一个自由发展的机会,“如果跳过这个阶段,靠充公农民的土地财产去形成‘联合体’,没有生产力条件和文化条件的支持,经济贫困、组织封闭,则难以生长主体意识和民主意识,难以摆脱依附与被依附的关系。另一方面,被依附的队长、社长也容易变成特殊于群众利益的权力垄断者。”

1972年的冬天,曾公开肯定包产到户、被杜润生称为“中国农村变革的先驱和开拓者”的邓子恢凄然离世。杜润生则幸运地熬过了“文革”岁月,在1979年重新回到了离开24年的农村工作部门。

此时的中国正处于变革的前夜。就在前一年的深秋,淮河边上的安徽凤阳县小岗村的18户农民按下了手印,冒着坐牢的风险搞起了“包产到户”。当时,全国人均占有的粮食只相当于1957年的水平,农民平均年收入只有70多元,有近四分之一的生产队社员年收入在50元以下,有的地方甚至不能维持简单再生产。

尽管包产到户能够提高生产力是一个显见的事实,但是党内总有人认为它不符合社会主义公有制格式。对此,杜润生说:“我国建国后在农村推行的农业集体化、人民公社,实践的结果引起人为饥荒。而公有土地家庭承包制在短短几年就解决了人民的吃饭问题,孰优孰劣,不是一目了然吗?为什么总让僵化的教条像梦魔一样纠缠自己的头脑呢?

制度经济学家诺斯曾经指出,一旦路径被锁定,除非经过大的社会震荡,就很难退出。已经被锁定的中国土地制度在官方看来已经成为天经地义,即使包产到户这种在集体经济之内的“制度修改”也成为不可触及的政治禁忌。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局面就像是一场拔河比赛,“一边是千军万马的农民,一边是干部。”

身为中共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主任、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的杜润生,既熟悉农村工作,也熟知党内规则,既可以沟通田野,也可以说服上层。这些合金般的品格组合使他拥有无与伦比的说服力、感召力和协调力,因此成为上世纪80年代制定中国农村改革政策最有影响的核心人物之一。他创造性地提出“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这一概念,实现了包产到户的合法化。

有一个历史细节值得回味。杜润生主持起草了关于农村工作的连续五个中央“一号文件”,文件中多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双层经营”等令人费解的名词,一位年轻人对此颇为不解,杜润生告诉他:“小青年啊,不知道厉害,不说‘双层经营’这句话,是要掉脑袋的。”

经济学家舒尔茨有一句名言:一旦有了投资机会和有效的鼓励,农民将把黄沙变成黄金。从1982年连续三年出现了粮食的超速增长,农民收入也有了大幅增长,终于过上了温饱有余的生活。

农民也开始拥有了自己的财产权利。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转移到城市非农产业就业,从这时起,中国农民才挤进了国家现代化的门槛。农村改革的成功,既为全国改革提供了经验,也提供了改革的物质基础。在这个意义上,农村改革是中国改革的真正起点。


上世纪80年代中期,杜润生曾向邓小平提出,可否恢复农民协会,作为农民代言人?邓小平说,先看三年,如果三年后,大家都同意,你再提出来,我一定批。但是到了三年的时候,“八九风波”来了,提议搁浅。

76岁的杜润生也正式退休,告别了“激荡着创造与梦想的改革时代”。他继续以悲悯的目光关注着农民,观察并思考他们的命运。

2008年,因为对农村改革和发展乃至整个经济改革产生了重大影响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理论”,杜润生获得了首届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95岁的杜润生在颁奖典礼上说:“家庭联产承包制是农民的发明,我们只是进行了调查研究理论化。”

杜润生曾说道:“我在农村问题上有一条原则:尊重农民,让农民真正解放。”在改革之初,杜润生就提出给予农民“永佃权”。在多数人反对的情况下,他坚持尽可能延长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将使用权物权化。在他看来,中国土地制度最终要“由他物权变为自物权”,真正实现“耕者有其田”。

历史往往并不按着人们的良好愿望发展。公有制下的家庭经营激发出了极大的生产力,可是并没有让农民获得完整的所有权,“承包土地的所有权究竟应该归谁”的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在上世纪90年代开始的城市化进程中,这种妥协的土地制度使得农民无权作为土地产权主体平等地参与土地交易,政府则可以轻易地“低价征地、高价卖地”,于是在十多年间就从农民那里拿走了高达20万亿-30万亿元的土地增值收益。

沉重的现实让晚年的杜润生心事浩茫,忧思深广。他认识到,没有用法律形式把土地承包制作为一种产权制度安排固定下来是一大缺陷,“中国政府惯于用行政系统发布原则性政策指导工作,特别是涉及财产权力的问题,尚待制定法律条文,规范人们的行为,这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宏观调控内容。忽视这点,就无从建立交往中的信用,否则依森林法则,弱肉强食,不会造成良好的预期和有序的市场。现在农村土地中的许多问题,都与此有关。”

此外,因为户籍等制度的阻碍,上亿农民在城市和乡村之间摆动。城乡收入在上世纪90年代开始拉大,“三农问题”再次凸显。2001年杜润生在一篇文章里痛呼“我们欠农民太多!重新审视‘三农’问题已经到了迫在眉睫的地步”。“截至今天,农民没有自己的组织,政府听不到他们的诉求”,杜润生写道,“工人有工会,要允许农民成立农民协会,使农民依靠它行使已经拥有的权利。”

尽管一生经受磨难,但是在现代化过程中备受苦难的中国农民让杜润生停不下来。这位耄耋老人继续担任中国农民的代言人。他呼吁免农业税,呼吁破除制造二元体制的户籍制度,呼吁警惕因征地而造成农民流离失所,呼吁“农民有了经济上的自主权,政治上也应有相应的民主权利,要摒弃一切歧视农民的做法,使农民变成有完整权利的公民”,“给农民以国民待遇,将他们从土地和其他约束下解放出来,并不是有些人想象的那么可怕的事情。”

不能成为有完整权利的公民,农民就只能成为现代化的旁观者,甚至成为现代化的牺牲品。早在30年前,杜润生就对刚成立的“中国农村发展问题研究组”的年轻人说:“农民不富,中国不会富;农民受苦,中国就受苦;农民还是古代化,中国就不会现代化!”

中国现代化历程尽管曲折,但是前进的目标已经越来越明晰:通过改革,建立民主、法治、宪政的新秩序。就像杜润生所说:“我们需要一个透明的政府,需要一个属于公民的社会,要在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下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现代的文明国家。我国人口多、资源少,但我们需要有民主、有自由,要成为世界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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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财经》2012年7月,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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