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志强:新媒介裂变与文化的对抗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195 次 更新时间:2008-10-24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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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志强 (进入专栏)  

当代媒介一直在不断地发生着裂变。

首先是影视媒介的崛起成为机械媒介过渡到电子媒介的标志。然后,以网络、手机、PSP、DV、WAIKMAN、MPER4等为代表的新媒介从传统的大众媒介中脱颖而出,开始游离于电影、广播、电视等,与私人生活、隐秘阅读相勾联,对昔日的作为一种文化形态的日常生活提出挑战。

我们迎来了一个“新媒介”时代。

什么是新媒介?

新媒介通常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术语。不同的时期有不同时期的新媒介。《日本现代设计事典》中对新媒介(New Media)的解释主要分为三个类型:(1)有线类:情报提供与终端均有线连接的。(2)无线类:卫星播送与高解像度电视、数码电视等,是电波传送的。(3)商品类:光碟,八毫米录像带等。在这个界定中,数字传输与数字制作成为新媒介的主要指标。

在我看来,这种仅从技术角度定义媒介的做法,忽视了媒介变迁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联。事实上,所谓的新媒介应该不仅仅是新技术媒介,还是一种新文化形态的媒介,是和日常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媒介。

也就是说,特定形式的媒介造就不同的社会文化,而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社会文化,也会选择特定的媒介传播方式。相对而言,古典社会呈现出一种“传播垄断”的倾向,即,一方面要传播,另一方面则要控制传播,在这样的时期,“大众传播”技术既在科学上不可能,也在文化方面成为一种禁忌。伊尼斯发现,宗教对于时间的垄断,与传播对于时间的偏向紧密相关,这意味着诸“石头”会在一定时期垄断媒介的形式。

而传统媒介向机械媒介的转变,与现代性的历史进程是同步的。报刊杂志与无线广播,只能由大型社会集团购买或者控制,就其本身的存在方式而言,虽然也会和资本挂钩,但是并不对市场和利润很依赖。在这种传播形式占据主流的时期,法西斯主义曾经肆虐,狂热的政治崇拜让很多诸如哈贝马斯这样的学者认为,大众传播会损害人类的民主文化。而电视则促成了形象和声音的消费产业。电视养育了沙里特所说的那种人们在家中不经意的“看”世界的方式。有人开玩笑地说,“电视”使得美国的总统学会了微笑。而相对于中国文化的现代变迁来看,机械媒介与20世纪50年代以来的政治整合诉求关系紧密,而电子媒介的出现则成为消费文化的先导。

显然,每一次媒介的变迁,都是一次媒介自身文化特性的裂变。

从石头、纸张到电子传播,传播速度快了,古典社会的典雅和宁静也消失了。

今天,DV制造私人影像、手机破坏着禁忌,媒介呈现出了私人化倾向,大众文化的娱乐方式被撕裂了。

新媒介,即使对传统媒介的种种不足部分的补偿,也是对它们的一种抵制和埋葬。

私媒娱乐与国家体验:我们的两种文化生存

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两种对立着的文化生产方式,也就不得不处在两种矛盾着的文化生存之中:新媒介——私人娱乐;大众媒介——国家体验。

事实上,新媒介不断地鼓励着“私人娱乐”。

新媒介也就成为“私媒介”。

与之相对,大众媒介则由广播、电视、报刊等等组成,由国家或者集团控制,是一种努力控制或者说统治“私人娱乐”的形式。

由电话到手机,由有线网络到无线网络,由集体广场上面的游戏厅到个人手中的PSP,“私媒”不断地强化媒介产品的“追身”功能。作为一种商业叙事,“私媒”的基本原则就是日益把自我当作一个神话来进行叙述。这种私人神话与大众文化媒介对大众神话的操纵与支配形成有趣的对照。

私人与公众相对立。就其拉丁语的意义而言, privatus(私人)是指离开公众生活。有意思的是,这个词也因此包含“权利个体”的含义。当我们使用私人概念时,事实上等于使用一种不与公众分享的内涵。因此,我们把新媒介看作是日益加深的私人化的媒介形式,也就等于承认“私媒”自身的不可共享性。这种不可共享性并不是指“私媒”文化的不可解码与意义阐释的晦涩,而是指“私媒”文化实际上是一种建基于私人权利想象之中的娱乐。“private的正面意涵包含了一种合法化的中产阶级人生观:具有‘基本的、普遍的特权’,即:可以受到保护的,过着宁静悠闲的生活,以避开其他人(大众),免于受到干扰;可以不需要对‘他们(大众)’负责……”

在这里,“私媒”以其私人性养育了这样一种狂热:个体是如此的独特,自我是如此独立。“我”在这样的空间里面能够塑造出“真我”。

而与之相对,大众传媒则努力把这个“真我”纳入到“大我”之中去。

在Mass Communication Theory一书中,J. Baran和K. Davis抱怨大众传媒的新闻报道即使在面对突发灾难的时候,也总是会不由自主把焦点聚集到灾难的原因,以及这种原因如何被有效避免等等方面。在很多记者的心中,他们认为,平息大众对现实的恐惧,而不是进一步激发这种恐惧,这是他们的社会责任。事实上,大众传媒对“现实”的“反映”,很多时候是在进行“修改”和“重塑”。在这种修改和重塑中,“现实”的景象也就不自觉地被“魅力化”了。

不妨说,传统的大众传媒则是典型的消费型文化,商业利润成为直接的支配性力量。在这种利润主导得文化中,唯一保证消费者的消费信心指数的就是“社会的稳定感”。只有消费者具有了“稳定感”,他才不会囤积和保守,才会成为市场的有力支持。正因如此,传统媒介对消费信心的维护,蜕变成了“现实想象”的“美”。

事实上,今天的主流大众媒介文化已经形成了一种处处可见的“象征体系”。美轮美奂的海报、琳琅满目的橱窗、叹为观止的大片、偶像云集的电视……这个体系内部,每一个形象都牵连着特定的文化意义,从而成为一种比日常生活场景的形象更高、更具权威的“象征”形式。

显然,大众传媒暗中受各种文化体制因素的制约,在创造形象、构设场景的时候,无意识地进行自我规范,从而保证媒介中国家形象和社会图景的“稳定”、“秩序”、“单纯”和“祥和”。媒介文化对“纯美”、“唯美”的诉求和追逐。小康召唤体制下的社会图景,总是和一种品味、韵味的过渡想象联系在一起。从张艺谋的《英雄》、《十面埋伏》、陈凯歌的《无极》直到今天冯小刚的《夜宴》,这种极美的乌托邦诉求,正显得日益明显。本来是属于大众文化形式的“电影”、“大片”,今天却成为高高在上的“唯美”之神。过去的反精英主义的大众艺术家,今天却蜕变成了带有更强烈的掩饰性和虚幻性的“新精英分子”。

霍尔曾经比较乡村足球活动和世界杯足球比赛之间的差异。他提出,前工业时代的足球非常无规律,既不正式,也没有标准化的规则;在很多比赛中,有时成千上万个参与者在未被明确标志的场地或者穿越城镇大街进行比赛。现代足球则在全球化大众传媒的影响下,呈现出高度规范化和制度化的特点。它是为了“观看”,并且保证被“看懂”的活动。而此前的乡村足球,则主要是为了“参与”其中。正是在这样的传媒文化的格局中,“大众”变成了沉默的族群,丧失了“私人性”。

与主流传媒不同,新传媒大多是一些“私人用品”;而传统传媒,则往往是和多人共同使用。手机,网络,MPEG4,CD……等等,不可能实现好几个人共同享受的景观。这种私密性,极大地开拓了使用者对内容的选择权利。一部MP4中的小电影,既可以是自己压缩的,也可能是自己拍摄的;手机里面的短信和图片,也成为私人生活的隐秘表达;而一个人静静地坐在网络前面,独揽文化风景的时刻,传统的象征禁忌与界限被悄悄打破了。在这里,“个人娱乐”成为新传媒活动的基本动力,新传媒的使用者与制造者的区分被混淆了。信息的私人交换与免费使用,是的新传媒的文化传播大致“逃离”了市场与利润的直接捆绑,从而有可能成为对消费文化的一种反叛(尽管这种反叛有可能很快会被利润收买)。

可以这样说,今天的传媒已经分裂为两种基本形式:与国家叙事紧密关联的传统传媒(主流传媒),与私人叙事紧密关联的新传媒。前者立足于“消费意识形态”,后者则逐渐形成一种“娱乐意识形态”。

自我,在私媒娱乐中走失

有趣的是,新媒介作为一种鼓励私人娱乐的媒介,最终却不得不“毁掉”私人的合法性。

在网络聊天这种活动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一方面,网络聊天造就了一种私人交往的情景,另一方面,它把真正的私人“埋没”了,只剩下一堆聊天符号。

法国有一个理论家叫做拉康,他曾经提出一个很有意思的说法:一个人说话的时候,就分裂成了两个,一个是正在说话的人,一个则是话里面说出来的人。比如,“日记”就是这样的一种情况。写日记的时候,我们不由自主地在文字里面写出(想像)一个倾听的自我和说话的自我;既然是写给自己看的,那么,这个自己就同时是说话的人和听话的人,而那个听话的人,好像是藏在我们的心灵深处,是一个未来的比现在的自己更完美的家伙,其实,它只能存在于日记的字里行间。换句话说,日记的语言有一个特殊的功能,一方是“自我”写出的,另一方面又是写“自我”的。这个例子很像聊天室里里面的情况。

进入聊天室的人,都为自己准备一个有趣的名字。事实上,这个名字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名字标明他所使用的语言都是属于某一个上网的人的。与其说这个名字是一个自我的名字,毋宁说这个名字是自我说出来的语言的名字。从这个意义上看,聊天室里面并没有主体自我,而只有语言。

不妨说得更夸张一点,一个人进入了聊天室进行聊天儿,可是这个人却消失了;只剩下这个人在电脑上、在屏幕上敲打显现出来的语言。在这一时刻,语言获得了解放。

在现实生活中,聊天是人和人之间的事情;在网络当中,聊天是词语和词语、语段和语段之间的事情。我们并不是通过语言来表达自我,恰恰相反,我们使用语言来生产一个一个不连贯的自我。也可以换一个说法,我们用语言来扮演着不同的自己。

在这一刻,“自我”走失了。

在这里,“私媒”文化构造了这样一种奇特的景观:它越是消除自我,就越是获得一种解放的快乐。

正是这样一种对自我的无所顾忌的“践踏”,造就了“私媒”中遍地皆是主体自豪感。

于是,“私媒”也就和已有的文化形象的“滥用”(catachresis)紧密联系在一起。它总是通过戏仿、反串、拖沓、变脸、脏口、排泄等等“自我贬抑”的形式,来故意实现对大众文化秩序的抵制,并从中获得吊诡的快乐。

按照这样的逻辑,“私媒”文化呈现出对传统审美象征进行清算的意图。这使得我们有理由把目前正在流行的“恶搞”看作是“私媒”与大众媒介之间裂痕的一个标志。在这种分裂中,“私媒”族群狂热的主体冲动表现出横扫一切的“勇气”。在传统媒介中现实镜像的“美”变成了“私媒”中现实错装的“恶”。

现实有多“美”,“恶搞”就有多“恶”。

在这里,我们可以更加清晰地看出“私媒”娱乐所具有吊诡的文化逻辑:“恶”既是对自我的“贬损”,又是对自我的“张扬”;“恶”是一种“符号”,可以把“私人权利”标志出来;“搞”则是一种“冲动”,充满主体力量的错觉。

今天,我们就这样在自我的裂变中快乐生存。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文学院,天津,30071)

(发表于《中国社会导刊》2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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