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版序言中说:“我的观点是: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同其他任何观点比起来,我的观点是更不能要个人对这些关系负责的。”[1]这是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最著名的观点之一。
基于这个观点,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是一种以铁的必然性发生作用并且正在实现的趋势。工业较发达的国家向工业较不发达的国家所显示的只是后者未来的景象。人们不能主观地取消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只能以自己的实践活动加速或延缓客观规律的实现。马克思指出:“一个社会即使探索到了本身运动的自然规律,……它还是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但是它能缩短和减轻分娩的痛苦。”[2]然而,马克思并没有把自己基于西欧资本主义的起源所作出的这一历史概述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而普遍推广运用。当马克思把视野越出欧洲疆界,开始把东方国家置于自己的研究范围之中时,他的观点得到了丰富和发展,提出了新的理论观点,指出东方落后国家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可以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吸取资本主义制度所取得的一切肯定成果”[3],过渡到社会主义。可见,关于由传统的封建社会向社会主义过渡,马克思先后探讨两条基本道路:一条是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另一条是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我国走的是后一条道路。
基于这个观点,马克思分析已经走上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的德国和欧洲大陆其他国家的情况时指出,我们“不仅苦于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而且苦于资本主义生产的不发展。除了现代的灾难而外,压迫着我们的还有许多遗留下来的灾难,这些灾难的产生,是由于古老的陈旧的生产方式以及伴随着它们的过时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还在苟延残喘。不仅活人使我们受苦,而且死人也使我们受苦。死人抓住活人!”[4]在这里,马克思表达了一个重要的思想观点,一是现代灾难,一是“传统的灾难”,传统的灾难不仅仅表现在苦于生产力的不发达,而且还表现在经济关系、政治关系、社会关系等方面的传统象梦魔一样纠缠着活人的头脑。死人使我们所受的苦更胜于活人使我们所受的苦。也就是说,同传统的灾难相比,现代的灾难带有某种历史的进步性。马克思恩格斯曾多次论及过这种历史的进步性。并且认为用现代的灾难战胜和取代传统的灾难,这是以铁的必然性发生作用并且正在实现的趋势。从这个意义上说,人们宁可忍受现代的灾难也不愿忍受传统的灾难。正如列宁所说的那样,同社会主义比较,资本主义是祸害,但是同封建主义、同小生产相比较,资本主义是幸福。[5]可见,马克思关于双重灾难的思想具有普遍的意义。由于资本主义世界历史发展进程的不平衡性,西方发达国家的人民往往主要苦于现代的灾难,即苦于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东方落后国家的人民则往往主要苦于传统的灾难,即苦于资本主义生产的不发展。
值得研究的问题是:
第一,“资本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生产”这两个概念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资本主义生产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资本主义生产即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在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前提下进行的生产,它同资本主义制度、同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形态是同义语,或没有本质区别。广义的资本主义生产主要是在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按资本主义经营方式进行生产的一种经济形态、经济形式,它可以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进行生产,也可以在非资本主义制度下如封建制度或社会主义制度下进行生产。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和不发展,是指狭义上的资本主义生产。这种资本主义生产不管其发展程度的高低或是否发达,必然要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为资本主义制度创造赖以存在和发展所需要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基础,也为过渡到社会主义创造着一切必要的条件。
第二,马克思曾设想俄国等东方其他落后国家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可以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过渡到社会主义,但同时他也强调必须吸取资本主义制度所取得的一切肯定成果作为历史的补偿。问题在于,这些成果本是西方国家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主义生产发展的产物,在马克思设想的特定历史条件未能出现时,这些成果怎样才能被没有资本主义制度之土壤的东方社会主义国家所吸取?通过哪些有效的途径或形式来吸取这些成果?在我们把资本主义生产和资本主义制度作了区别以及把资本主义生产作了广义和狭义的区分之后,我们终于发现了吸取资本主义制度所取得的一切肯定成果的一种有效途径和形式,这就是作为广义的资本主义生产。它以生产成果的形式和生产过程的形式作为联系资本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中介环节。这种途径和中介环节的具体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例如,可以把我国的社会主义国家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方面看作是具体的表现形式之一。
第三,应当完整准确地理解和把握马克思对问题的提法。马克思所说的是吸取资本主义制度所取得的一切肯定成果。其一,这些成果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取得的,而不是在前资本主义制度下取得的成果,更不是采取资本主义制度本身;其二,这些成果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取得的一切成果,而不仅限于某个方面的成果,如除了生产力、科学技术、资金、管理经验、信息等成果外,还应该包括资本主义的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等各方面的成果以及这些成果的有关内容和形式;其三,这些成果是肯定的成果,而不是所有的成果,即所有成果中的那些文明、进步、健康的东西。这一价值取向就把资本主义制度下随伴一切肯定成果而产生的那些糟粕、腐朽、颓废、失去存在必然性合理性的东西,包括资本主义私有制及其私有观念,等等,都一律排除在可吸取的东西之外。
由此可见,对于那些未经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过渡到社会主义的东方国家来说,具有全部决定意义的问题在于能否有效地吸取西方资本主义制度下所取得一切肯定的成果。尽管吸取这些成果绝非易事,通常需要付出极高昂的代价或学费,但它同创造这些成果时经过的艰辛历程比较起来,毕竟不是一种灾难。就我国现实的国情而论,我们之所以贫穷落后,之所以缺乏民主和法制……,其根本原因不在于我们选择和坚持了社会主义道路,而在于我们苦于资本主义生产的不发展,在于我们未能有效地吸取西方资本主义制度下取得的一切肯定的成果所致。
综上所述,我认为,既然我们为了拯救中国,通过新民主主义革命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既然我们为了振兴和发展中国,通过“第二次革命”坚持着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着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和根本方向,我们就不必苦于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所谓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一是指其“成果形式”即主要是指西方资本主义制度下取得的一切肯定成果;二是指其“过程形式”即主要是指在我国目前存在着的非社会主义经济成份中的一种生产经营形式。所谓不必苦于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就是在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制度的前提下,通过市场经济渠道,大胆吸取利用国外资本主义生产发展所取得的一切肯定成果,允许国内一定范围一定程度的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勇于和善于利用国内外这两种资本主义生产发展的一切肯定成果,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服务。如果我们能够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真正做到了这一点,我们这些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就心满意足,乐在其中了。
注:
(1)(2)(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2页、第11页、第8、11页。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450—451页。
(5)参看《列宁选集》,第525页。
(作者:苏州大学政治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