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即便在19世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支配下“工作日”的实际长度,也并不是由某种先验的经济规律决定的,而是资本权力与生命权利在具体历史情境中对抗与妥协的动态平衡;时间支配权的争夺超出纯粹的经济利益的算计,上升为一场关于生命时间主权的争夺。时序推进到当代,在全球化与数字资本主义的态势下,上述逻辑并未改变,但其运作场域已从对“工厂劳动”的控制,逐步演变为对整体“生命活动”的全面支配。重温《资本论》“工作日”章的内容,使我们得以超越那种将其简单归结为工时计量的传统理解,从而把握其内蕴的关于时间、权力与生命之间关系的深刻思考。或许可以提出一种“生命时间政治经济学”的构想,将马克思的理论框架与核心方法应用于当代新的历史条件。
关键词:资本;工作日;时间;劳动;生命
众所周知,《资本论》是马克思毕生探索资本时代问题及社会变革机制的心血之作。它不只是一部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巨著,更是透析现代人生存境况的哲学经典。《资本论》讨论的议题极为广泛,从商品拜物教到资本运动,从原始积累到社会危机,从剩余价值的分割到阶级结构的分析,无不体现着马克思对资本社会结构的深刻洞悉以及对人的遭遇和命运的极度关切。本文仅以其中有关“工作日”的分析为例,探究其内涵从“劳动时间”到“生命时间”的提升及其现实意义。
《资本论》第一卷第三篇讨论的是“绝对剩余价值生产”。这一生产方式通常是通过工作日的延长和劳动强度的提高来实现的,为此,马克思特辟专章(第八章)来探究“工作日”问题。在该章中,马克思撷取了工厂视察员报告、议会文献、医学调查、新闻报道和工人证词等大量材料,以实证的方式揭示了资本在无限追逐剩余价值的本性驱使下是如何冲击、危害工人的体质和精神的。然而,在以往的研究中,论者往往拘泥于在“劳动”即工人的“生活资料的生产”和“剩余价值的生产”的意义上来诠释“工作日”的内涵,即仅仅把它的缩短视为劳动力价值构成变化的自然结果,而忽略了其中蕴含着马克思更为深刻的权力批判和基于生命政治维度的透析。质言之,以上的理解思路倾向于将“工作日”问题简化为一个经济学的技术问题,仿佛只要计算出维持劳动力再生产所需的最低时间,就能得出“合理”而“正常”的工作日长度。然而,回到原始文本,仔细梳理马克思的论证逻辑可以看出,他是基于资本的“贪欲”与工人的“生存”之间展开的权力及其反抗,进而上升到“生命”的高度即“体力、健康和精神的正常状态”[1]来予以探讨的。也就是说,他关注的不只是工人能否通过劳动换回维持生存的生活资料,更重视工人作为完整的生命个体是否拥有发展自身、享受生活和参与社会的时间和可能。这就意味着,仅仅停留于“劳动时间”视角的把握,不仅无法达致马克思当年思考、阐述及其论证的复杂性和高度,更无力解释和应对当今全球化时代工作形态的剧烈变迁以及出现的“工作日”的多种形式。基于此,本文将在重新解读“工作日”文本内容的基础上,探讨其丰富内涵及其当代意义,并从传统的对“劳动时间”的政治经济学探讨上升到更适应当代境况的对“生命时间”的总体性批判。
一、作为社会权力平衡点的“工作日”
在“工作日”章的开篇,马克思便开宗明义地界定了工作日的性质,认为它“不是一个不变量,而是一个可变量”[2]。这一判断蕴含着对古典经济学将资本主义规律视为永恒自然法则的批判。古典经济学家们倾向于将工作日视为一个由生理条件或自然规律决定的常数,仿佛工人每天工作多少小时是天经地义、不可更改的。马克思通过引入“可变量”这一概念,从根本上动摇了这种自然化的思维方式,将工作日问题重新交还到历史和社会斗争的领域之中。
然而,这个看似中性的“可变量”不是在理想环境或纯粹的经济模型中变动的,而是处于两个确定的“界限”之间:一端是由劳动力再生产的最低生理需求所决定的最低界限,另一端则是由劳动者的身体极限与一定的社会道德要求共同构成的最高界限。马克思特别强调,这两重界限都不是自然的、预定的和静止的。最低界限也内含着“历史的和道德的要素”,意味着工人“必要生活资料”的范围和标准,其本身是社会斗争与文化发展的产物。在18世纪的英国,一个工人家庭的生活标准与在20世纪的瑞典或在今天的孟加拉国显然是不同的,这不仅体现着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更反映了劳动阶层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力量的变化。换言之,所谓“必要”并非生物学上的常数,而是一个因时因地、因阶级力量对比而不断调整的社会范畴。而最高界限则直接暴露了资本的内在冲动——作为一种追求无限自我增殖的社会力量,其本性就是要突破一切身体与道德的约束,将每日的工作时间推向24小时的绝对极限。资本家在论证延长工作日的合理性时,往往诉诸契约自由和交易自愿的原则,认为工人自愿出卖自己的劳动力,资本家自愿支付工资,双方在市场上是平等的。而马克思则一针见血地指出,这种“自由”是在一方拥有生产资料、另一方除了劳动力之外一无所有的前提下进行的,本质上是一种强制性的“自由”。工人的“自愿”出卖,不过是在“要么接受资本家的条件,要么饿死”之间进引的选择,此外别无他途。
因此,工作日的实际长度不是由某种先验的经济规律决定的,而是资本权力与生命权利在具体历史情境中对抗与妥协的动态平衡。马克思花费了大量篇幅考察19世纪英国工厂立法史,意在勾勒这一历史变迁曲折而艰难的过程。从毫无限制的每日劳作15小时以上,到《十小时工作日法案》历经坎坷的确立,每一分钟工时的缩短,都不是资本家的仁慈或生产力发展的自然结果,而是工人以自身的健康、生命为代价,通过持续不断的群体抗争,最终迫使国家权力出场,对资本的无度贪欲进行强制性约束所取得的成果。在这一过程中,工人不仅与单个资本家斗争,还要与整个资本家阶级对抗,与那些代表资本利益的国家立法机构周旋。1833年、1844年、1847年、1850年一系列工厂法的颁布与修订,就是这种拉锯战的真实记录。这一立法史表明,国家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并非纯粹的中立仲裁者,而是阶级力量对比的调节器和记录仪。每当工人阶级的斗争高涨时,国家就会出台一些限制性法规;当资本的力量重新占据上风时,这些法规就会被削弱或出现新的漏洞。因此,工作日的界限,本质上体现的是社会力量的对比和消长;其变化轨迹清晰地铭刻了不同阶层之间围绕时间支配权所展开的斗争历程。马克思在这一部分所采用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方法,正是将看似中立的经济范畴(如工作日、工资、价格)还原为充满权力关系和历史斗争的社会范畴。这一方法对于我们今天分析各种看似“中立”的经济制度和政策,仍然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二、时间支配权的争夺:权力与反抗
将工作日界定为“可变量”与“界限”的战场,自然引出时间支配权的争夺:一方是资本那非人格化的、无比强大的对时间展开掠夺的权力,另一方则是工人为捍卫自身生命存在而进行的顽强反抗。这远远超出纯粹的经济利益的算计,上升为一场关于生命时间主权的争夺。需要注意的是,马克思在这里并没有将资本视为单个资本家的道德缺陷,而是将其看作一种客观的社会权力。在剩余价值的追逐过程中,资本家不过是资本这个“自动主体”的人格化执行者。因此,工人与资本家的对抗,本质上是个体生命与一种无处不在的抽象权力的对抗。这种抽象权力不依赖于任何一个具体资本家的善良或恶意,而是根植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客观运行逻辑之中。即使是最“仁慈”的资本家,如果他不按照市场竞争的规则行事,也会被竞争对手淘汰出局。因此,反抗的对象不能仅仅局限于某一个具体的资本家,而必须指向整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时间安排及其体制。
资本的权力,在最直接的形态上,表现为对工人生命时间的排他性支配与系统性榨取。这种支配的意涵在于,它不仅占有工人的劳动产品,更通过工作日的无限延长,侵蚀工人用于恢复体力、维系家庭、发展心智乃至简单休息的全部时间。马克思援引的工厂视察员报告与医生证词,详尽描绘了这种时间掠夺如何导致“工人身体退化,遭受种种折磨,早期死亡”[3]。那些被资本驱使的工人,在正值壮年时便丧失了劳动能力,甚至过早地离开人世,他们的生命时间被无情地压缩为生产剩余价值的单纯工具。马克思还特别引用了当时的医生调查报告,指出在许多工业城市中,工人的平均寿命远低于同一城市的资产阶级阶层,这种寿命差距就是资本掠夺生命时间的最直观的量化指标。
因此,资本的贪欲在此显现为一种“生命政治”式的霸权,它试图将工人的整体生命压缩并吸纳进价值增殖的单一维度中,使其生命时间完全从属于资本的运动逻辑。只要资本依然是支配和塑造世界最主要的力量,这种状况就不会根本改观。如今出现的“996”工作制、过劳死等现象,正是这种生命政治逻辑在21世纪的回响。如果说19世纪资本是通过延长法定工作日来掠夺生命时间,那么今天的资本则是通过项目制、绩效考核、隐形加班等更加隐蔽的方式来达到同样的目的。
面对这种对生命本体的支配,工人的反抗在根本上是一种“生存政治”的实践。争取缩短工作日的斗争,其表层诉求是休息与薪酬,深层内核则是争夺对生命节奏与存在方式的自我掌控。工人们所捍卫的不仅仅是再生产劳动力商品的必要时间,更是确保“体力、健康和精神的正常状态”[4]的时间——作为完整的、有尊严的社会性存在所必需的睡眠、家庭生活、社会交往乃至精神生活的时间。
在马克思看来,工人反抗的意义并不仅限于改善物质待遇,更在于通过集体行动打破资本对时间的垄断,重新确立生命时间的自主性。当工人们团结起来,通过罢工、示威、政治请愿等方式迫使资本家和国家做出让步时,他们不仅在改善自己的处境,更在创造一种新的社会可能性:一种不以资本增殖为唯一目的的时间安排方式。这场斗争,实质上是将“道德”与“社会需求”重新注入被资本简化为纯粹生理学计算的时间领域,是生命逻辑对资本逻辑的抗争。工厂立法中关于童工保护、夜间工作限制、法定休息时间等条款,正是这种反抗在法律制度上留下的、渗透着斑斑血迹的胜利标识。其对于文明进程的意义在于,捍卫生命权利和自我保护的力量在特定的历史节点上可以约束资本权力的膨胀。马克思还特别指出,工人争取正常工作日的斗争,并不仅仅是为了自身,更是为了整个人类文明的进步。因为只有当社会有了一部分“自由时间”,科学、艺术和更高级的社会交往才可能得到发展。没有自由时间,就没有文化创造,没有人的全面发展。从这一意义上说,工人阶级的斗争具有普遍的人的解放的意义。
三、从“工厂劳动”到“生命活动”的操控
马克思基于19世纪工厂制对“工作日”的经典分析,揭示了资本与劳动-生命时间之间关系的逻辑,即资本具有内在的、永恒的冲动,要将社会时间最大限度地转化为受其支配的、可增殖的价值的时间。在工业资本主义阶段,生产运动主要聚焦于对车间之内、契约化的、可见的“劳动时间”的占有,以及所导致的对“生命时间”的藐视。工人虽然在工作日内承受着沉重的剥削,但至少在物理上还有下班后的“自由时间”——尽管这些时间可能主要用于恢复体力,却很难促成真正自由的发展。
时序推进到当代,在全球化与数字资本主义的态势下,这一逻辑并未改变,但其运作的场域却发生了革命性的扩张与变形,从对“工厂劳动”的控制,逐步演变为主要对整体“生命活动”的全面性支配。数字技术的普及,使得资本的触角前所未有地深入到个体生命的每个角落,工作时间与生活时间的传统分界正在瓦解。这种瓦解不是偶然的,而是资本积累逻辑的内在要求:资本总是希望打破一切限制其增殖的边界,包括时间上的边界。如果能将工人的全部生命时间都转化为潜在的劳动时间,资本就能实现最大限度的自我扩张。
首先,工作方式的非固定化与操控形式的隐性化。在今天,传统的固定的工作场所与明确的工时制度日益被改变甚至有瓦解的可能。对于很多阶层的劳动者,诸如知识生产者、创意设计者以及平台零工而言,他们的工作主要借助互联网和智能手机来完成,除了所属固定的工作单位或公司,在通勤路上、居家生活间隙乃至度假期间都可以进行,而且很不固定,“在线待命”、即时响应成为其正常工作状态,这就使得所谓“在岗”“下班”仅具形式意义。而资本调整和改变了以往恶劣的手段后,可以以“弹性”“自主”与“敬业”之名,实现对劳动者及其能力、资源的无限征用,而将剥削方式隐匿在模糊的时间边界之中。这种操控不再依赖于皮鞭和强制,而是通过一种看似中立的技术平台和话语体系来实现,因而更加隐蔽、更难反抗。尤其是那些信息的创作者和供应者,他们“都在很努力地工作”,而且“工作时间不会比以前更少……实际的生产力(也)比从前更高”。他们生产了“比以前更丰富的信息、音乐、电影和图像”,很难说清楚自己究竟“加班”加了多少小时。[5]因为那些在非工作时间处理的几条工作信息、回复的几封邮件,究竟算不算工作成了一个灰色地带。资本正是利用这种灰色地带,悄然扩张着自己对生命时间的控制范围。
其次,时间的碎片化分割与“延长”方式的数字化升级。这在算法管理的零工经济中体现得最为淋漓尽致。现在遍布城乡的外卖骑手的“工作日”,被平台系统分解为以分秒计算的独立订单。算法在追求“最短路径”与“最快送达”的过程中,不仅消除了任何工间喘息,更通过实时监控、动态定价与信用评分,使劳动者产生持续的心理压力。这既是对传统“延长工作日”的数字化升级,也是通过精准控制实现的、极致的强度剥削。正如《数字平台与算法主体性》一书的编者在序言中所概括的:“算法的运作不仅关乎编码数据如何被部署以开展行为追踪、态度分析和关系梳理,更重要的是,它创造了一种新型的生产性权力——这种权力通过‘黑箱控制’将技术结构与劳动者的生命经验深度绑定,使得平台的治理从外部强制转化为对主体性的内在塑造。”[6]在传统工厂中,工人至少能够知道自己每天工作几个小时,可以计算自己的劳动报酬;而在算法系统中,每个订单的报酬、每段路程的时间都是动态变化的,工人甚至无法在事前准确知道自己的一小时劳动能换来多少收入。这种不确定性和不透明性,进一步加剧了资本对劳动过程的控制。更重要的是,在传统工厂中,工人的反抗可以通过集体罢工等形式来实现;而在算法系统中,每个劳动者被孤立在一个个细小的任务单元里,彼此难以形成有效的团结与共识,这进一步加剧了资本对时间的掌控力度。
最后,工作方式的变化和劳动时间的分割最终导致生命活动本身的资本化。马克思将资本操控的方式称为“一种事事都要加以盘算的制度”[7]。在数字资本主义时代,这种情况更为加剧。社交媒体将用户的交往、娱乐、消费乃至情感表达时间,直接转化为生产数据与流量的“数字劳动”,休闲与再生产的时间被无缝接入资本的积累线路之中。当人们在社交媒体上分享生活、表达观点、浏览资讯时,他们的每一次点击、每一次滑动、每一次停留,都在为平台资本生产着有价值的数据。这些数据被用于精准广告投放、用户行为分析和算法优化,最终转化为资本的利润。更重要的是,在高度竞争的社会中,个体为提升就业能力而进行的自我教育,为维系身心健康而进行的消费,为塑造职业形象而投入的资源,使得本应用于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生命时间”也被裹挟进强制性的投资与优化轨道。生命历程本身面临着被完整、却单一的规划为人力资本增殖路径的风险,对时间的操控由此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内在化与总体化程度。在这样一种新的时间政治中,人们甚至连“虚度光阴”的权利都正在丧失,每一分钟都必须被“有效利用”,而这种“有效”的标准却是由资本增值的逻辑所决定的。当一个人的全部生命活动——工作、学习、消费、休闲、社交——都被整合进资本的积累循环时,我们还能说这个人是“自由”的吗?
四、“生命时间政治经济学”的建构
重温《资本论》“工作日”章的内容,使我们得以超越将其简单地视为工时计量的传统理解,从而把握其内蕴的关于时间、权力与生命之间关系的深刻思考。在今天,当资本从对“劳动时间”的掠夺演变为对近乎整体“生命时间”进行系统性规划、占有的时候,突破传统的“劳动时间”的分析框架,挖掘马克思当年的思考和批判的精髓,进而推进至一个新的理论高度就显得非常重要。这就是说,重新研究《资本论》要与写出它的当代篇章对接起来。这不仅是对马克思思想的尊重,更是对其批判精神的真正继承。马克思当年面对的是工业资本主义,我们今天面对的是数字资本主义和金融资本主义;马克思关注的是工厂里的工人,我们今天需要关注的是知识劳动者、平台零工、数字劳工乃至所有被资本逻辑裹挟的现代人。但马克思所揭示的资本增殖逻辑及其对人的压迫机制,仍然是有效的分析工具。
就本文的议题而言,或许可以提出一种“生命时间政治经济学”的建构。这一理论建构并非凭空杜撰,而是从马克思“工作日”章的论述中引申和发展出来的。其核心要义在于:其一,在当代语境下重新勘定“必要时间”与“剩余时间”的边界,将保障个体身心完整、社会性维系及自由发展所必需的时间,确立为不可侵犯的“社会必要时间”。这意味着我们不能再以物质生存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必要”,而应将精神健康、社会参与、文化创造等更高层次的需求纳入其中。例如,一个人每周需要多少时间用于陪伴家人、参与社区活动、发展个人兴趣,这些不应被视为“奢侈”或“多余”,而应被视为健康社会运转的必要组成部分。其二,将分析焦点从生产过程中的时间控制,扩展到对个体生命历程与日常时间状态的资本规划,审视算法管理、消费主义、不稳定就业如何塑造我们的时间感知与存在方式。这要求我们不仅关注“工作了多少小时”,更要关注“这些小时是如何被安排的”“工作之外的时间是否真正属于自己”“我们是否有能力拒绝那些侵占生活时间的工作要求”等。其三,在此基础上,探索时间解放、人的解放的新途径和新方式。不仅要缩短名义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更是要争取对算法管理的民主监督、争取充足的公共与自主时间,从对时间的掠夺和暴政中,夺回对个体与群体生命时间的定义权、支配权和享用权,让时间重新成为生命意义得以彰显的境域,而非被疯狂榨取和精确计算的资源。
这种“生命时间政治经济学”的建构,旨在将马克思原有的理论框架和核心方法应用于新的历史条件。正如马克思当年面对工业资本主义的社会现实展开批判一样,我们今天也需要面对数字资本主义、金融资本主义的复杂现实进行新的理论探索。只有这样,《资本论》才不会仅仅被当作一部关于19世纪的历史文献,而能够继续作为我们理解当下、展望未来的思想武器。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关于“996”工作制的社会讨论、“内卷”与“躺平”的文化争论、数字劳工权益的法律争议等,都可以在这一理论框架中得到更为深入的分析。这些现象表明,时间政治问题远未过时,而是以一种新的形态重新回到社会矛盾的前沿。
经典是常读常新的。《资本论》及其“工作日”章留给我们的启示在于,时间的分配与体验,是社会权力结构的核心密码。在资本对生命时间发起全面占有的今天,“解放”的内涵就体现在一项根本使命——将时间从增值逻辑的绝对统治中赎回,复归其作为生命活动及其节奏的本真状态。这不仅是经济或政治的斗争,更是一场关乎文明形态的深刻变革。而重新激活《资本论》中关于时间-生命的伟大洞见,正是我们应对当代困境、思索未来出路不可或缺的思想前提。
注释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基于完整文献的马克思‘1857—1858年手稿’研究”(24AZD001)的阶段性成果。
[1]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70页。
[2]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268页。
[3]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285页。
[4] 同上,第270页。
[5] 参见[美]詹姆斯·利文斯顿:《工作之后》,董牧孜译,徐志伟、王行坤主编:《“后工作”理论》,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22年,第440页。
[6] Emiliana Armano, Marco Briziarelli and Elisabetta Risi (eds.), Digital Platforms and Algorithmic Subjectivities, London: University of Westminster Press, 2022.
[7]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273页。
本文原载《现代哲学》2026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