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母爱与依恋需要的本质
(一)作为生物心理学特性的母爱
对幼儿的身心健康来说,母子间亲密的依恋关系是必需的,它是保证身心健康成长的关键。而幼儿之所以能够在母子依恋关系中健康成长,是因为母亲具有独特的生物心理学特性即母爱。那么,母爱到底是什么?
关于爱,弗洛姆认为:“它总是包含着一些基本因素,这些因素在爱的所有形式中都存在着。它们是关心、责任、尊重和认识。”[1]
爱首先包含着关心。在母亲对孩子的爱中,这一点尤为突出。爱是对我们所爱的人或物成长的主动关注。缺乏这种主动的关注,就不是爱。爱的真谛是为某些东西“出力”,“使某些东西成长”。这种主动的关注和照顾内含着爱的第二个要素,即责任。今天责任常常意味着从外部强加于人的东西。但是,真正的责任是一种完全自愿的行动,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表达的或未表达的需要的真诚反应。爱的第三个要素是尊重。若缺乏尊重,责任很容易堕落为统治和占有,爱会成为满足一己私欲的借口。尊重意味着关心另一个人,使之顺其本性自主成长和发展。爱的第四个要素是认识。这是因为关心、责任与尊重都必须以对所爱之人的真正认识为基础。若缺乏这种认识,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尊重。没有认识的引导,关心和责任将是盲目的。弗洛姆认为,所有的爱都内含着以上四个要素,而且这四个要素之间存在着相互关联。
弗洛姆关于爱的观点是对爱的一切形式所包含的共同要素进行归纳的产物。它虽然对认识母爱的特征,进而把握母爱的本质有所帮助,但无法让我们洞察到母爱的本质。这是因为,母爱和依恋需要都是具有潜能特质的心理能力,而潜能是以逐次展开自身内容的方式呈现其真面目的。因此,只有从历史的、进化的角度认识母爱才能把握母爱的本质。
母爱是在母性行为的进化过程中逐渐出现并发展的心理特质,而母性行为的进化过程包含着三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在第一阶段,母性行为表现为为无法自立的幼仔满足其生理和安全需要的行为;在第二阶段,幼仔开始表现出心理上的依恋需要,母子间形成越来越亲密的依恋关系,母亲开始成为充满母爱的存在;在最后阶段,母性行为表现出与子女终生保持亲密的依恋关系,尽其所能奉献一切的趋势。
从母爱的角度来看,母性行为的进化过程是母爱逐次展开自身内容的过程。如果我们总体上洞察母性行为的进化过程,就能够发现母爱内含着两个核心内容:其一,可称为忘我的关怀之情。这是把子女的快乐当作自己最大的快乐,把子女的痛苦当作自己最大的痛苦,毫无私心地与子女彻底融为一体的精神。其二,可称为建设性的献身精神。这是为子女的自主成长和幸福快乐,即便献出生命也竭尽所能发挥自身潜能的精神。在母爱中,这两者如同一枚硬币的正反面那样不可分离地结合在一起。母爱所表现出的其他所有特征都根源于母爱的这个内在本质。
作为爱的一种形式,母爱也会呈现出弗洛姆所说的爱的四个要素。可是,弗洛姆所说的爱的四个要素是存在于爱的一切形式的一般特征,它们无助于我们理解母爱所具有的独特特征。作为生物心理学特性,母爱是母亲所独具的心理能力,它具有如下几个特征:
母爱的第一个鲜明特征是忘我的关怀之情。由于这种强烈的关怀之情,若子女痛苦,母亲会倍感痛苦,恨不能替子女承受一切痛苦;若子女快乐,母亲会感到由衷的喜悦,犹如成为世上最幸福的人。因而母亲不但对子女的需要极其敏感,更是为满足子女的一切需要而全力以赴。
母爱的第二个特征是无尽的耐心。只要是为了子女,母亲总能忍耐一切。为了彻底满足子女的需求,她会以无限的耐心去洞察幼小的心灵。与生理需要不同,依恋需要具有潜能特征。它不但以多种形式表达出来,甚至会以完全相反的形式表现出来。它还常常隐藏在生理需要等其他需要的背后,表现为其他种类的需要。不仅如此,依恋需要还具有随着岁月的流逝其表现形式和强度都会发生变化的特点。因此,只有怀着无限的耐心始终为子女付出全部心血的母亲,才能充分理解子女的依恋需要及其对子女的幸福所具有的深刻意义。
母爱的第三个特征是义无反顾的使命感。为子女的幸福快乐奉献一切,是母亲的最高使命。为了子女的幸福快乐,母亲不但比子女更加烦心操劳,竭尽所能奉献一切,甚至不惜献出生命。
母爱的第四个特征是毫无私心的献身精神。在母亲看来,为子女作出牺牲是她的天职。只要能够给子女带来幸福快乐,母亲就会心甘情愿地付出一切,毫无怨言地承受一切,并由此感到由衷的喜悦。
母爱的第五个特征是永不服输的好强心。母亲不仅希望自己的子女成为世上最幸福的人,更是渴望自己成为世上最好的母亲。孔子说:“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论语·里仁》)母亲正是本能地实践这个教诲的人。母亲不仅会努力学习榜样,更为超越榜样而全力以赴。因此,母爱的精神与业绩会代代相传,其目标终将得到实现。
综上所述,母亲是为子女的幸福快乐随时准备献身的存在。如果狩猎采集的生活方式有某种缺陷,以致给子女的幸福快乐蒙上阴影,母亲是不会熟视无睹、袖手旁观的。如果园艺农业的生活方式能够给子女带来更加幸福快乐的生活,母亲是必将义无反顾地勇往直前的。何况,作为采集劳动的主力,母亲比任何人都更具备所需的经验和能力。
所以,对狩猎采集社会的母亲来说,关键问题是,要弄清楚到底什么样的生活方式能够克服狩猎采集社会的缺陷,让子女过上更加幸福快乐的生活。正如伯德所说,狩猎采集社会向农业社会转变的关键在于社会性动力和人的认知。这个动力就是母爱。而所谓的认知问题就是要弄清楚依恋需要的意义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如果只要提供足够的亲密关系就能够充分满足依恋需要,那么,只要关系亲密的近亲在一起形成稳定的群体,问题就会自然而然得到解决。若果真如此,一个可能的解决方案是,寻找一个资源异常丰富以至不必再迁移的环境,以便众多近亲生活在一起。若无法寻找这种环境,只要以园艺农业为基础众多近亲生活在一起,问题也会自然而然得到解决。
如果上述解决方式行得通,即便人类以园艺农业的生计模式替代狩猎采集的生计模式,也没有必要建立母系家族公社。就是说,人们完全可以继续保留狩猎采集社会的社会文化,没有必要刻意追求社会文化的变革。
由此可见,狩猎采集社会转变为母系社会的根本原因在于,狩猎采集社会的社会文化本身存在严重的内在缺陷,而不是生计模式遇到了什么严重问题。问题的根本在于社会文化,在于生活方式,而不是生计模式,更不是亲密关系的多寡。关系亲密的近亲并不扎堆在一起生活的根本原因也在这里。因为,通过这种方式根本无法克服狩猎采集社会的文化缺陷。
综上所述,从狩猎采集社会到母系社会的转变之所以会发生,是因为狩猎采集社会的社会文化存在严重的内在缺陷。而园艺农业只不过是作为使得这种转变成为可能的物质基础被选择而已。那么,为何这种社会文化的变革是必需的?具体地讲,要克服与依恋需要相关的狩猎采集社会的缺陷,为什么必须实现从狩猎采集社会到母系社会的社会文化变革?
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弄清楚依恋需要的真正意义到底是什么。
(二)需要层次理论与社会性需要
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认为,人类具有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与爱的需要、尊重需要及自我实现需要,这些需要构成从低到高的层次序列。一般来说,只有低层次需要得到足够满足,才会出现高层次需要。尽管高级需要的出现依赖于低级需要的基本满足,但高级需要的出现并不是突然的,而是有一个从无到有的渐进发展过程。
当然,这只是一般模式,并不排除其他例外情况的存在。比如,虽然高级需要的发展必须建立在低级需要的基础上,但最后一旦牢固确立,就可以相对地独立于低级需要。所以,具有崇高理想的人为了实现理想甘愿牺牲自己的一切。
更重要的是,高级需要的满足会产生更令人满意的主观效果,更深刻的充实感、宁静感和幸福感。安全需要的满足最多只能产生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却怎么也不能产生像爱的满足那样让人心醉神迷的喜悦。因此,高级需要和低级需要都得到满足过的人通常认为高级需要比低级需要具有更大价值。他们愿意为高级需要的满足牺牲更多的东西,而且更容易忍受低级需要满足上的不足。
从个体的角度来看,各层次需要的产生发展与个体的生长过程有密切关系。婴儿期主要是生理需要占优势,而后安全需要和归属与爱的需要居于优势地位。在少年期和青年初期,尊重需要会成为居于优势地位的需要。自青年中晚期,自我实现需要开始居于优势地位。
从物种进化的角度来看,高级需要是在进化史上出现较迟的需要。包括人类在内的一切动物都具有对食物的需要,也许人类与类人猿共有爱的需要,但自我实现的需要是人类所特有的。即,越是高级的需要,就越为人类所特有。不过,越是高级的需要,对于维持单纯的生存也就越不迫切,其满足也就越能够更长久地推迟,并且更容易永远消失。剥夺高级需要不像剥夺低级需要那样引发疯狂的抵制与紧急的反应。
尤其是,高级需要不像低级需要那样清晰明白。与低级需要相比,高级需要是一种类似本能的微弱冲动,不像动物的本能那样强烈。因此,高级需要不仅不易被察觉,而且较容易因暗示、模仿、错误的信息和习惯与其他需要相混淆。与动物不同,人要搞清楚自己的真正需要并非易事,对于高级需要更是如此。
自我实现理论是马斯洛人本主义心理学的核心。马斯洛断言:“人的内部存在着一种向一定方向成长的趋势或需要,这个方向一般地可以概括为自我实现,或心理的健康成长。”[2]换言之,自我实现是人的终极目标,是人性所能达到的最高境界。而自我实现的动力来自人性中与生俱来的满足需要的原始冲动,它是一个人充分实现其个性、才能或潜能的冲动。每个人所追求的自我实现目标是不同的,有些人想成为科学家,有些人想成为作家,有些人想成为电影明星。
在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的基础上,根据大量的实证研究,奥尔德弗提出了一种新的需要理论。奥尔德弗认为,人具有三种核心需要,即生存的需要(Existence needs)、相互关系的需要(Relatedness needs)及成长发展的需要(Growth needs),因而他的理论被称为ERG理论。
生存的需要是与人们基本的物质生存有关的需要。它包括生理性需要和对工资、工作环境等的其他物质性需要。生存的需要与马斯洛理论中生理需要及安全需要的外在部分相对应。
相互关系的需要指的是,人们对于保持重要的人际关系的要求。这里所说的人际关系包括与家人和朋友的关系、工作关系以及其他各种社会关系。相互关系的需要与马斯洛理论中安全需要中的一部分、归属与爱的需要以及尊重需要中的外在部分相对应。
成长发展的需要指的是,人们对于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的要求。它包括与个体的创造性成长及潜能实现相关的各种要求。成长发展的需要与马斯洛理论中尊重需要中的内在部分及自我实现需要相对应。
总之,ERG理论也认为人的需要具有层次结构。不过,主张人的需要层次并不是五层结构,而是三层结构。还有,它也认为较低层次需要的满足会引发更高层次需要的出现与强化。但是,与马斯洛不同,ERG理论认为有可能几种需要同时起作用,并且三种需要的相对强度随着个体性格和文化的差异而发生变化。此外,ERG理论主张,若较高层次需要的满足遇到挫折,作为替代,较低层次的需要有可能会变得更加强烈。
马斯洛理论与ERG理论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差别在于:马斯洛理论把人的需要总体上划分为缺失性和成长性两大类,而ERG理论把人的需要总体上划分为物质性和社会性两大类。
缺失性需要包括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与爱的需要及尊重需要。缺失性需要源于实际的或感知到的外部环境或自我内部的缺乏。因此,个体会努力从环境中寻求能够使其需要得到满足的东西,无论是物质上的、人际关系的还是社会地位的。缺失性需要的特征是一旦得到满足便停止其需要,等到感觉缺乏时再出现。
与上述四个层次需要不同,自我实现需要属于成长性需要。成长性需要源于个体要实现自身潜能的倾向。与缺失性需要不同,成长性需要的满足并不会停止其需要。相反,成长性需要是随着满足程度的提高其强度变得更加强烈的需要。
正像马斯洛所指出的那样,只能借助于物质手段得到满足的生理和安全需要必须通过向外获取和占有所缺乏的东西才能得到满足。并且,一旦得到满足便停止其需要,等到感觉缺乏时再出现。
与此不同,虽然归属与爱的需要和尊重需要都必须具备所需的社会条件才能得到满足,但是,并不是简单地占有某种社会条件就能够满足这些需要。某种社会条件之所以能够满足归属与爱的需要和尊重需要,是因为它能够提供归属与爱的需要和尊重需要得到满足的社会生活方式。
可见,虽然归属与爱的需要和尊重需要的满足也以某种客观条件作为其必要前提,但它们本质上是完全不同于生理和安全需要的另类需要。
与马斯洛不同,ERG理论把人的需要总体上划分为物质性需要和社会性需要,并且把社会性需要再分为相互关系的需要和成长发展的需要。
从个体需要的视角看,人生而具有物质性需要和社会性需要。在人生的早期阶段,社会性需要表现为必须依靠适当的外部条件才能得到满足的归属与爱的需要和尊重需要。在归属与爱的需要和尊重需要得到满足而成长的过程中,个体会逐渐积累经验和知识,因而归属与爱的需要和尊重需要逐渐向更高层次发展,最终会上升到以所积累的经验和知识为基础为实现理想积极发挥自身潜能的成长发展的需要层次。
这意味着,从个体的成长过程来看,若没有相互关系的需要能够得到充分满足的社会生活,就无从谈起成长发展的需要。社会性需要是具有潜能特质的需要,是借助于渐进的实现过程不断发展的需要。因此,从表面上看,像马斯洛所说的那样,一旦某个层次的需要得到满足,就会出现更高层次的需要。其实,这只是潜能随其渐进实现逐次展开更高层次内容而出现的表面现象而已。正因为其实质是潜能随其实现逐次展开更高层次内容的过程,即便社会性需要发展到更高阶段,如自我实现需要的阶段,较低层次的需要,如尊重需要,不会像生理需要那样因得到满足而消失。
综上所述,人类具有两种类型的需要:一个是物质性需要;另一个是社会性需要。物质性需要与社会性需要的区别在于:物质性需要是只要能够向外获取和占有所缺乏的东西就会得到满足的需要,而社会性需要是外在条件的充足使得某种生活方式成为可能而得到满足的需要;物质性需要是一旦得到满足就会消失,等到感觉缺乏时再出现的需要,而社会性需要是随着得到满足不仅不会消失,反而不断增强发展的需要。
由于社会性需要具有潜能特质,以层层展开自身内容的方式走向充分实现。社会性需要刚开始表现为基于先天冲动的反射式反应。随着经验的积累,渐渐形成某种偏好,开始追求特定的生活方式。总体上,潜能的展开过程是从早期基于先天冲动的反射式反应开始,经过借助于后天经验自发展开的阶段,最后凭借经验和知识的积累走向自觉实现的过程。
但是,由于所达到的层次越高越要依靠经验和知识,尤其是要依靠自觉的反思和意志,并不是任何人都能达到最高层次的。正因为如此,虽然在低层次的自发展开阶段人们的社会性需要表现出高度的一致性,但是在高层次的自觉实现阶段人们的社会性需要会表现出巨大的差异。
可见,把人的需要划分为物质性需要和社会性需要,再把社会性需要划分为自发阶段和自觉阶段,这是ERG理论胜过马斯洛理论的可取之处。但是,若要认识社会性需要的具体内容和特征,应该像马斯洛那样把社会性需要划分为归属与爱的需要和尊重需要。
由马斯洛理论来看,可以把自发的社会性需要划分为归属与爱的需要和尊重需要。归属与爱的需要是在发展过程中先于尊重需要出现的低一层次需要。尊重需要不仅比归属与爱的需要高一层次,而且在更高层次的成长发展阶段提升为要求积极实现自身潜能的自我实现需要。由此可知,尊重需要是对自主实现其潜能所需的主客观要素的自发欲求,而自我实现需要是为理想自主实现其潜能的自觉意识。本质上,两者都是自主地实现其潜能的要求,只是一个属于自发阶段,另一个属于自觉阶段而已。
像马斯洛所说的那样,如果社会性需要是人类的原始冲动,由以上论述可得出如下结论:社会性需要中包含着两种类型的需要,一个是与爱的情感相关的需要,另一个是与自主实现其潜能相关的需要。这两种类型的需要都具有潜能特质,都在成长过程中变化发展,但两者的展开过程具有不同特征。
(三)社会性需要的深层内涵
于洋发现,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不太适用于中国。对于大多数中国人来说,虽然他们身上自我实现的愿望也不弱,但“望子成龙”的关爱之情更加强烈。
在《Y形结构——人性的先天与后天》中,于洋认为,在满足了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即生存的需要之后,人类的需要出现了分流。一支如马斯洛所描述的那样向归属与爱的需要、尊重需要及自我实现需要的方向展开;另一支则朝着性欲、爱情、生育、抚育和教育后代的需要的方向展开。换言之,性欲、爱情、生育、抚育和教育后代的需要形成了不同于自我实现的生命遗传的价值取向,于是人类的需要呈现出“Y型结构”。
在“Y型结构”的基础上,台湾心理学家杨国枢提出了“双Y型结构”。
首先,杨国枢对于洋的生命遗传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修改,把性欲、爱情、生育、抚育和教育后代的需要改为三个需要,即性、生育及父母之道。然后,在自我实现这一方面,他认为因所处的文化背景不同可能分化成两支:个人主义价值取向的自我实现和集体主义价值取向的自我实现。
马斯洛理论只适用于高度个人主义的社会,而不适用于集体主义的社会。个人主义价值取向的自我实现与集体主义价值取向的自我实现,虽然在爱与归属的需要、尊重需要及自我实现的需要等方面的表述完全相同,但在其内涵上会反映出不同价值取向的差异。由此,杨国枢得出了“双Y型结构”。
梁漱溟指出:在西方社会,人与人,“相维以利,相胁以势。”[3]所谓的团体是个体争取维护自身利益的方式工具,“团体无论如何重要,亦不过为的是个人”[4]。毋庸置疑,西方社会是利益关系所主导的个体本位社会。那么,中国社会是集体本位社会吗?
张东荪指出:“中国的社会组织是一个大家庭而套着多层的无数小家庭。可以说是一个家庭的层系……。所谓君就是一国之父,臣就是国君之子。在这样的层系组织的社会中,没有‘个人’观念。所有的人不是父,即是子;不是君,就是臣;不是夫,就是妻;不是兄,就是弟。中国的五伦就是中国社会组织,离了五伦别无社会。把个人编入于这样的层系组织中,使其居于一定的地位,然后课以那个地位所应尽的责任。如为父则有父职,为子则有子职,为臣则应尽臣职,为君亦然。”[5]
这种社会,“以家庭恩谊推准于其他各方面,如经济生活上之东伙关系、教学生活上之师生关系、政治生活上之官民关系,一律家庭化之。”[6]可见,这是以家族情感为联结纽带的社会。
这种社会根据个体在社会关系中所处位置赋予个体以不同名分。名分不但给个体规定了人格理想,而且同时安排了一种组织秩序。“因为不同的名分,正不外乎不同的职位,配合拢来,便构成一社会。”[7]在这种社会,所有的个体都以尽本分为其生活目的。
但是,从社会的角度来看,相互协作的各种名分所构建的是有机统一的整体生活方式。换言之,虽然个体生活的直接目的是各守本分,根本上全体社会成员以实现社会的整体生活方式作为其共同的终极目标,而这个整体生活方式就是家族生活方式。因此,这种社会既不是以个体为本位的社会,也不是以集体为本位的社会,而是以社会的家族生活方式为本位的社会。由于社会的家族生活方式的载体是集体,这种社会看上去像是以集体为本位的社会。
在利益关系所主导的个体本位社会,个体的自我实现活动顶多以不损害他人利益为底线,根本上人人希望随心所欲地实现其潜能。可是,情感关系不像利益关系,需要倾注关爱,需要持续维护,不然会越来越疏远。因此,个体必须以有益于情感关系的方式实现其潜能。在情感关系所主导的家族生活方式本位社会,每个人都以建设性的方式实现其潜能,又都以家族生活方式的实现作为其共同的终极目标。所以,这种社会的自我实现活动呈现出所谓的集体主义价值取向。
梁漱溟指出:“亲子关系为家族生活核心”[8]。亲子关系的生物学原型是母子依恋关系。在亲密的依恋关系中,“往往只见对方而忘了自己……。实则,此时对方就是自己。”[9]“如:慈母每为儿女而忘身;孝子亦每为其亲而忘身。……念念以对方为重,而把自己放得很轻。”[10]换言之,在亲密的依恋关系中,个体并不是仅仅出于义务感而行动,而是根本上基于发自内心的自我牺牲的献身精神而行动,其典型表现就是充满忘我的献身精神的母爱。所以,在亲子关系中,人们会表现出把“望子成龙”看得比自我实现更为重要的所谓生命遗传的价值取向。其实,这只是父母出于对子女的忘我的关爱之情以自我牺牲的献身精神发挥自身潜能的现象表现而已。
综上所述,在情感关系所主导的社会,情感关系制约、引导和促进个体的自我实现活动。因此,个体不但以有益于情感关系的建设性方式实现其潜能,甚至出于忘我的关爱之情以自我牺牲的献身精神实现其潜能。在这种社会,个体并不缺少对自我实现的愿望,但更看重的是对他人的关爱之情,尤其推崇的是“以他人为重”的忘我的关爱之情。忘我的关爱之情促使个体竭尽所能建设性地发挥其潜能,乃至于个体的自我实现活动表现出自我牺牲的献身精神,其最高表现就是“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境界。
需要层次理论的特色在于,聚焦于个体需要,尤其关注社会性需要的逐次展开过程。然而,其研究基本上限定在成年人,对生命早期阶段的社会性需要没有给予足够的关注。如果我们把幼儿的依恋需要和父母的关爱之情纳入需要层次,再从总体上考察需要层次的展开过程的话,就会发现人具有与他人建立情感关系的需要。刚开始,它表现为要完全投入母爱怀抱的强烈的依恋需要。随着成长,转而表现为相互给予关爱的归属与爱的需要。最后,一旦成为父母,就会表现为以他人为重的忘我的关爱之情。
然而,幼儿好像缺乏像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那样要自主地实现其潜能的需要。可是,弗洛姆指出,爱的真谛是为某些东西“出力”,以便“使某些东西成长”。尤其是,母爱以建设性的献身精神为其最显著的特征。若幼儿没有成长的需要,母爱绝不会表现出这种特征。刚开始,母亲把幼儿紧抱在怀里。待其成长,在旁相助。最后,在背后默默地扶持。之所以会如此,是因为幼儿真正所需要的就是自主成长。不过,与强烈的依恋需要相比,幼儿的自主成长要求非常微弱以至于模糊不清,只是时而表现为幼稚的好奇心所引发的盲目冲动的任性行为。
像马斯洛所说的那样,如果社会性需要是要向一定方向成长的人类的原始冲动,由以上讨论可得出如下结论。人一出生就具有社会性需要,它由两种内容构成:其一为建立情感关系的需要;其二为自主地实现自身潜能的需要。由于两者都具有潜能特质,都随着经验和知识的积累变化发展,但其展开过程具有不同特征。
刚开始,将发展为归属与爱的需要的依恋需要强烈地表现出来,而将发展为尊重需要的有关自主成长的要求非常微弱,以至于模糊不清。随着成长,一心要投入母爱怀抱的强烈的依恋需要由强变弱,转而表现为相互给予关爱的归属与爱的需要,进而提升为以他人为重的忘我的关爱之情。相反,原本非常微弱的对自主成长的要求由弱变强,表现为尊重需要,进而提升为自我实现需要。在现象层面上,这种展开过程表现为马斯洛理论所说的从低层次到高层次的一系列需要。
这意味着,只有从发展的、历史的角度总体上洞察社会性需要的逐次展开过程,才能把握其背后的深层动力。如果把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解为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展开的潜能之表现,我们就会发现,人根本上具有两种潜能:一个可以称为相互依恋潜能;另一个可以称为自主实现潜能。
相互依恋潜能是个体要与他人建立同心一体的情感联结的要求。相互依恋潜能刚开始表现为不顾一切地要投入母爱怀抱的强烈的依恋需要;随着成长,转而表现为要与他人相互给予关爱的归属与爱的需要;最后,表现为像母爱那样以他人为重的忘我的关爱之情。
自主实现潜能是个体要自主地实现自身潜能的要求。自主实现潜能刚开始表现为,盲目冲动的任性行为;随着成长,转而表现为以自发的自尊心为鲜明特征的尊重需要;最后,表现为以自觉的发展要求为鲜明特征的自我实现需要。
因此,在人生的早期阶段,很容易发现强烈的依恋需要。相反,对自主成长的要求模糊不清,以至于难以发现。随着成长,追求自主成长的要求越来越强烈地凸显出来,而依恋需要渐渐退居次要地位。这种现象的出现根源于两种潜能的展开过程所具有的不同特征,绝不是因为某个时候只存在其中一个,而不存在另一个。如同一枚硬币的正反面,人类所具有的两种潜能始终不可分离地结合在一起而构成一个完整潜能。可以说,人类潜能的最自然又最具代表性的呈现就是母爱。在母爱中,忘我的关怀之情与建设性的献身精神始终不可分离地结合在一起。
在现象层面上,相互依恋潜能和自主实现潜能的展开过程呈现为“需要层次理论”所说的从低层次到高层次的一系列社会性需要。总体上,潜能的展开过程是从早期基于先天冲动的反射式反应开始,经过借助于后天经验自发展开的阶段,最后凭借经验和知识的积累走向自觉实现的过程。
综上所述,社会性需要根源于与生俱来的两种潜能,即根源于相互依恋潜能和自主实现潜能。相互依恋潜能和自主实现潜能是不可分离地结合在一起的两种潜能,两者共同构成一个完整潜能。但是,两种潜能的展开过程会受到社会文化的制约。总的来说,在以个体为本位的利益关系中,自主实现潜能会居于核心位置;而在以家族生活方式为本位的情感关系中,相互依恋潜能会居于核心位置。
到了晚年,马斯洛把自我实现需要划分为两个阶段,认为在自我实现需要之上还有自我超越需要,并主张自我超越需要才是在人的需要层次上属于最高层次的需要。他说:“近来,我发现将自我实现者区分为两种类型(更确切说是两种程度)愈来愈有用处。一类自我实现者显然是健康的,但很少有甚至没有超越性体验;另一类自我实现者自己的超越性体验是重要的,甚至对他们是性命攸关的。”[11]
简单地讲,可以把自我实现者区分为健康型自我实现者和超越型自我实现者。尽管两者都追求自身潜能的实现,健康型自我实现者是更多地生活在此时此刻的世俗世界的凡人。根本上,他们是立足于现实的成败得失的角度去理解和感受生活的人。与此相反,超越型自我实现者是立足于内心深处人的本性理解和感受生活的人。因此,他们超越个人利害得失的层次实现其潜能,理解和感受生活。与健康型自我实现者相比,他们看上去像陶醉于神秘的内心体验的人。可以说,他们是在神圣的幸福感中生活的人。
如果归属与爱的需要、尊重需要及自我实现需要本质上都是在社会生活中实现自身潜能的需要,那么,人根本上所追求的是内在潜能的实现,而不是对外在的财富、权力和名声的获取与占有。当为财富、权力和名声发挥自身潜能时,由于潜能的实现成为获取外在目标的手段,可能会陷入迫于外部压力不得不实现潜能的境地,以致潜能的实现反倒成为一种负担。结果,随着时间的流逝,感到筋疲力尽,渐渐陷入强迫感的折磨,心中不由自主地升起对人生的怀疑,最终在对财富、权力和名声的彻底厌倦中陷入无尽的虚无。
与此相反,在自我超越境界中发挥自身潜能时,由于潜能实现本身就是目的,外在的成功只是内在潜能的实现所带来的自然结果而已。因而随潜能之实现会深深地感受到内心的喜悦及其价值。忘我的自我献身之所以给母亲带来深深的安慰与由衷的喜悦,让她感受到内心的无比充实,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此。因此,在自我超越境界中实现自身潜能时,潜能的实现水平越高,就越能够从内心的感受出发对待生活,从内心境界的角度去审视人生和世界。
概言之,相互依恋潜能和自主实现潜能是人生而具有的内在潜能。两者所追求的是内在潜能的实现,并都以自我超越的层次为其最高境界。正如马斯洛所说,自我超越是自我实现的最高层次,人的最高需要是自我超越需要。
人的根本需要是内在潜能的实现,人根本上所追求的是尽其所能实现其潜能。因此,从自发被动地实现潜能的层次走向自觉能动地实现潜能的境界。要自觉地实现其潜能,首先必须全面完整地认识潜能的要求,进而要确立正确的目标。正因为如此,在自觉的自我实现阶段,与个体经验相比,知识和信念的重要性会更加凸显出来。由于个体的知识和信念总的来说得自于社会文化,在自觉的自我实现中知识、信念和社会文化背景起至关重要的作用。
也正因为如此,在自觉的自我实现阶段,虽然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潜能,但也有可能片面地理解人的潜能,以致只认可和实现两种潜能之某一方。由此,可能会导致一种潜能的实现阻碍甚至压制另一种潜能的结果。所以,要充分实现人的潜能,必须全面完整地理解两种潜能的意义及特征。只有如此,才能在两种潜能的实现活动之间形成相互促进的关系,避免两者陷入对立冲突。
综上所述,人的社会性需要根源于人生而具有的两种潜能,即根源于相互依恋潜能和自主实现潜能。相互依恋潜能和自主实现潜能是不可分离地结合在一起的两种潜能。根本上,社会性需要所追求的是这两种潜能既充分又和谐地得到实现的生活方式。由于潜能的实现过程是从自发实现走向自觉实现的发展过程,首先所需要的是使得自发实现成为可能的客观条件。而在自觉实现阶段,尤其重要的是全面系统的反思所必需的知识和树立正确目标所必不可少的价值观。
由此可知,狩猎采集社会的母亲所面对的认知问题就是理解社会性需要的意义。根本上,她们所要理解的是两种潜能的意义。而她们的使命在于,建立既能够充分实现两种潜能又能够使之形成完美和谐的生活方式。这意味着,由狩猎采集社会到母系社会的转变本质上属于社会文化范畴,并不属于生计模式范畴。
如果这种转变能够依靠社会文化的力量,就没有必要依赖于母爱。可是,当人类的社会文化还未具备此等能力时,人类除了指望像母爱这样的生物心理学能力之外别无选择。换言之,母亲之所以承担起创造历史的使命,是因为母系社会的建立只能依靠母爱。结果,人类历史上出现了崭新的生活方式,它就是以园艺农业为基础,以家族公社为基本社会单元的母系社会。
要建设崭新的生活方式,就要建立相关的社会制度和文化观念,由此要面对的困难是难以想象的。只要我们回想起现代心理学何时才对依恋需要和母子关系有了较充分的认识,就可以想象其难度有多大。
在依恋需要和母子关系的问题上,现代心理学所遇到的困难与西方个体本位的功利主义文化背景有密切关系。虽然狩猎采集者并不是功利主义者,但狩猎采集社会文化也是以个体为本位的文化。与此相反,以家族公社为基本社会单元的母系社会文化是以家族生活方式为本位的文化。可想而知,狩猎采集社会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必然会加重问题的难度。
但是,芭芭拉·金索尔夫说过:“母性的力量胜过自然界的法则。”对母爱来说,世上绝不会有无法克服的困难。
五、狩猎采集社会的社会文化与母系社会的社会文化
母系家族公社是以纵向的母子依恋关系为主轴的共同体。在亲密的依恋关系中,人们会表现出基于强烈依恋感的自发的献身精神。这一点,从家庭成员必要时把自我牺牲的献身视为理所当然的态度中很容易看出来。换言之,在亲密的依恋关系中,个体并不是仅仅出于义务感而行动,而是根本上基于发自内心的自我牺牲的献身精神而行动,其最高表现就是充满忘我的献身精神的母爱。
在母系家族公社,母爱的精神被奉为绝对的最高原则。由于母爱的精神体现为客观的组织结构、制度规范及思想观念,母爱不仅存在于母子依恋关系中,而且存在于所有成员之间的关系中。可见,母系家族公社是充满母爱的共同体。与此相反,狩猎采集社会中母爱是只存在于母子依恋关系中的单纯情感而已。
表面上,母系社会和狩猎采集社会都具有重情感的特征。其实,两者之间存在质的区别。可以说,母系社会的人们是从母爱的精神出发以道德态度对待情感的道德主义者,而狩猎采集社会的人们是从个人感受出发以审美态度对待情感的审美主义者。质言之,母系社会的人们所追求的是母爱般的情感,而狩猎采集社会的人们所追求的是浪漫爱情般的情感。
在狩猎采集社会,最基本、最稳定的社会群体是核心家庭。它是以婚姻关系为基础的共同体,是随着某一方的离开或死亡而瓦解的共同体。由于母爱仅仅内在于母子关系而存在,随着母子某一方的死亡,充满母爱的依恋关系也会随之消失。相反,母系家族公社是与特定成员的生死无关代代相继、持续存在的共同体,其内部依恋关系也与特定成员的生死无关代代相继、持续存在。所以,母系家族公社的成员从生到死始终生活在母爱的怀抱中,母系家族公社是充分满足其成员的依恋需要的安乐窝。
由于被奉为最高原则的母爱的精神代代相继并持续发展,体现母爱的组织结构、制度规范和思想观念也会得到不断完善。换言之,母系家族公社是祖先的功德代代累积的产物。只有祖先积功德,才会有充满母爱的家。家是一代一代的祖先以其功德一层一层建造起来的安乐窝。在这种安乐窝中生活的子孙感激祖先而拜祭祖先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由此可见,祖先崇拜的实质在于缅怀继承祖先的功德,其根本内涵在于代代继承发展母爱的精神。
从男女关系来看,狩猎采集社会和母系社会的男女关系都以双方各自需要为基础。在狩猎采集社会,核心家庭是最亲密、最稳定的共同体。而在母系社会,母系家族公社作为最亲密、最稳定的共同体取代其位置。换言之,纵向的依恋关系取代横向的情感关系居于首要价值的地位。结果,婚姻关系在母系社会变得相对脆弱,以至于出现即便夫妻一起生活在同一个家族公社内,丈夫并没有成员资格,只是作为一个“外人”生活于其中的现象。甚至出现像摩梭家屋那样把婚姻关系完全排除于家庭之外的现象。
在母系社会,由于社会生活和经济生产的需要,众多家族公社会联合起来形成各种社会群体。由于这些群体都以亲属关系为基础组建和运行,通常都会表现出关系亲密、合作分享、共享资源等特征。但是,它们是众多家族公社为各自利益而联合的产物,是以各自家族公社为本位的社会群体。所以,它们以平等互惠为其最高原则。虽然家族公社在其内部以母爱的精神为最高原则,在生产和分配中以各尽所能按需分配为其根本原则,但在家族公社之间通常遵循平均分配原则。可见,家族公社之间的关系与狩猎采集社会的社会关系并没有本质区别,只不过是形成了稳定的组织结构而已。
产业社会以前的传统社会都具有以亲属关系为基础形成淳朴亲密的情感联系,强调合作分享,共享资源等特征。如果聚焦于这些特征来认识社会文化,就会认为所有的传统社会都没有什么差别,以致无法发现社会文化的本质差异,更无法把握社会文化的历史发展。于是,历史会成为人类社会在规模、经济、技术、具体的制度规范等方面展开量变的过程。
其实不然。母系家族公社不仅是与特定成员的生死无关代代相继的共同体,更是以母爱的精神为最高原则的共同体。因此,母系社会的发展过程会呈现出在最高原则的指引下朝着终极目标不断前进的特征。由此可知,世界各地的母系社会在其特征和发展过程上必然会表现出高度的一致性。
六、母爱的使命及其局限性
在动物进化史中,养育活动的进化是有别于生存活动的另一条主线。在哺乳动物阶段,养育活动开始表现为典型的母性行为。哈洛的猴子实验表明,若缺乏母子依恋关系,不仅身心的健康成长得不到保障,甚至幼小的生命会在绝望中夭折。正是母子依恋关系保证了身心的健康成长,母子依恋关系的不断发展保证了心理需要的健康发展。人类成为具有归属与爱的需要的存在,并不是生存斗争的进化取得的成就,而是母性行为的进化结出的果实。
马斯洛理论指出,生理和安全需要若得到较充分的满足,归属与爱的需要就会成为居于支配地位的需要。作为“丰裕的原初社会”,狩猎采集社会是能够充分满足生理和安全需要的社会。于是,归属与爱的需要居于支配地位,由此出现以合作分享为鲜明特征的社会文化。
这种不同于灵长类社会的社会文化之所以会出现,其根本原因并不在于动物界生存斗争的进化,而在于母子依恋关系的进化,生存斗争的进化仅仅是为此提供了前提条件而已。也就是说,当母子依恋关系的进化达到一定水平时,只要生存能力的进化能够提供充分满足生理和安全需要的客观条件,归属与爱的需要就会自然而然成为居于支配地位的需要,由此会出现狩猎采集社会的社会文化。
可见,狩猎采集社会的社会文化源自个体所具有的依恋需要。依恋需要既是归属与爱的需要的根源,又是归属与爱的需要的根本内容。尽管如此,从依恋需要的角度来看,狩猎采集社会是存在严重缺陷的社会。结果,出现了母系家族公社。
依恋需要是随着依恋关系的发展而发展的心理需要。而依恋关系及其发展之所以成为可能,其根本原因在于母爱及其持续的发展。由此看来,狩猎采集社会和母系社会根本上都是母爱的发展所带来的产物。因此,从个体的心理特征、作为主要社会关系的亲属关系以及合作分享等构成社会文化的各种要素来看,狩猎采集社会与母系社会之间存在诸多共同点。看起来,好像两者之间的最大差别在于,游动的狩猎采集方式与定居的农业生产方式的差异。
其实,两者之间存在着本质上的区别。狩猎采集社会的社会文化是依恋需要的自发涌现所造就的产物,它是只要客观条件具备就会自然而然出现的社会文化。相反,母系社会的社会文化是母爱的自觉创造物。因此,狩猎采集社会以个体需要作为其根本基石,而母系社会以母爱的精神作为其根本基石。说两者是本质上完全不同的,甚至是完全对立的社会文化,也毫不为过。
狩猎采集社会的社会文化是随着客观条件的成熟个体属性自然展开的产物。因此,自然而然会形成以个体需要为核心的个体本位的社会文化。换言之,无论其以归属与爱的需要为最重要的核心需要,无论其依恋需要多么强烈,狩猎采集社会只能走向以个体需要为基础的个体本位的社会文化。
与此相反,母系社会的社会文化是自觉发扬母爱的产物,是以母爱的精神为绝对的最高原则而创造的社会文化。正因为如此,它是以绝对的道德原则为最高原则的家族生活方式本位的社会文化。母系家族公社是自觉地把母爱的精神客观化为系统的社会结构、制度规范及思想观念的创造物。可以说,母系家族公社是以社会文化的方式体现母爱的产物,是母亲为子女的幸福快乐而建造的安乐窝。
在漫长的进化史上,为子女建造安全舒适的安乐窝一直是母亲的天职。当子女显露出心理上的依恋需要时,母亲就把子女紧抱在母爱的怀抱里,并开始为精神的安乐窝操起心来。从此,建造一个不仅能够满足物质需要,而且能够满足心理需要的安乐窝成为母亲的使命。这个使命所结出的最终果实就是母系家族公社。
如果说,为建造物质的安乐窝所必要的是树枝,可以说,为造就精神的安乐窝所需要的就是农业。于是,走向农业成为母亲的必然选择。结果,出现大量人口定居的村落。柴尔德指出:“农业是人类社会向高级形态发展的基础,没有农业,就不会有后来的城市革命和工业革命。”[12]打下这个基础的正是充满母爱的母亲。荀子说:“礼义法度者,是圣人之所生也。”(《荀子·性恶》)那个圣人不是别人,正是充满母爱的母亲。可见,文明的发展之所以能够迈出关键的第一步,是因为这个世界上存在充满母爱的母亲。
母系家族公社源于母亲所具有的母爱。作为母亲所独具的生物心理学特性,母爱是极其强烈的忘我的爱。但它具有只限于亲子女,或者至少差别对待他人子女的狭隘性特征。只要我们回顾一下进化史,就很容易理解生物心理学母爱的这种特征。在动物界,正在喂奶的妈妈即便看见一个失去妈妈的幼仔就在眼前快要饿死也毫不动心,视而不见,就是明证。
进化史显示,这种极端的狭隘性在进化过程中渐渐得到克服。但是,对自发冲动的生物心理学母爱来说,亲子女和他人子女很难没有任何差别。在母系家族公社,这种狭隘性最生动地体现在即便承担生产任务也没有成员资格的“外人”即丈夫身上。既然把一起生活的丈夫都无法当作一家人对待,怎能在更广阔的社会生活中以母爱的精神来相互对待呢?!
可见,母爱的精神仅只在家族公社内被奉为绝对的最高原则。在家族公社之外的社会领域,尤其是在全社会范围,母爱的精神绝不会成为最高原则。尽管所有人都承认母爱的精神是最崇高的道德原则,但这种原则能够涉及的范围存在明显的限制。
总之,生物心理学母爱的狭隘性在家族公社的内外生活中都有所表现。在家族公社内,表现为没有成员资格的“外人”的存在。在家族公社外,表现为大家都信奉把各自家族利益置于优先位置的家族本位主义。
显然,若要把母爱的精神推及更广泛的社会领域,进而推及全社会,必须克服生物心理学母爱的狭隘性。由此可知,母系家族公社既是生物心理学母爱的使命,也是生物心理学母爱所能达到的极限。
不过,内在的母爱已转化为客观的社会文化,因而依靠社会文化的力量克服生物心理学母爱的狭隘性成为可能。于是,在人类历史上出现了超越生物心理学母爱之狭隘性的家族公社,它就是父系家族公社。
[1] [美]埃·弗洛姆:《为自己的人》,孙依依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8:251页。
[2] [美]马斯洛:《存在心理学探索》,李文湉译,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87:139页。
[3]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3卷,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192页。
[4]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2卷,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260页。
[5] 张东荪:《理性与民主》,长沙,岳麓书社,2010:82页。
[6]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2卷,174页。
[7]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3卷,121页。
[8]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3卷,293页。
[9]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3卷,136页。
[10]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3卷,90页。
[11] [美]马斯洛:《自我实现的人》,许金声、刘锋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7:56页。
[12] 张修龙、吴文祥、周扬:《西方农业起源理论评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