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初升 陈鹏:中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发展经济学贡献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918 次 更新时间:2026-06-14 23:05

进入专题: 区域协调发展   十五五   二十届四中全会   自主知识体系  

叶初升   陈鹏  

【摘 要】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及“十五五”规划关于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部署,对发展经济学的理论体系具有重要价值贡献。迈入中高收入阶段的中国,在取得区域格局优化、发展差距趋势性收敛等成就的同时,仍面临内部差距明显、要素流动不畅、协同机制薄弱及城乡融合不充分等深层结构性挑战。传统发展经济学理论在解释超大规模转型经济体的复杂区域问题时,显现出明显的分析范式局限。本文通过系统梳理中国区域发展的现实图景,审视传统理论的解释边界,深入解读新一轮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部署。研究表明,新的战略部署在应对区域差距、重塑要素流动、构建协同治理及推动城乡融合等方面,实现了对传统发展经济学理论的创造性超越。这些植根于中国实践的理论创新,不仅为中国式现代化的空间实践提供了坚实的支撑,也为构建中国自主的发展经济学知识体系、推动全球发展经济学的多元化理论创新作出了重要贡献。

【关键词】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十五五”规划;区域协调发展;发展经济学;中国自主知识体系

引言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并与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度交织,共同塑造了各国发展的新宏观环境。在这一背景下,中国经济发展已迈入中高收入阶段,社会主要矛盾、要素条件、发展动力与目标任务均发生系统性转变。从空间维度看,这一转变使区域协调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挑战:如何在创新驱动下平衡要素集聚与空间均衡?如何在多重目标约束下构建高效协同的区域治理体系?又如何在全球化动能转换中优化国内分工、提升经济韧性?应对这些挑战,迫切需要科学的理论指引与系统的发展方略。

传统发展经济学在区域协调议题上存在明显的历史局限,面对新发展阶段的中国实践,其“理论供给”明显不足。从刘易斯揭示的“二元经济结构”转型,到罗森斯坦-罗丹主张的“大推进”理论,再到缪尔达尔警示的“循环累积因果关系”,以及赫希曼倡导的“不平衡增长”战略,乃至关于集聚与扩散机制的各类探讨,历代学者始终致力于解释一国之内区域发展不平衡的成因并寻求协调路径。然而,将这些理论置于中国这样一个幅员辽阔、区域差异显著且正处于深刻现代化转型进程中的超大规模经济体时,其解释力便显露出不足。无论是结构主义所强调的“增长极”“扩散效应”,还是新古典主义所预期的“趋同”假说,均难以充分解释中国内部的区域分化现象,也难以系统回应高质量发展阶段所面临的多重目标约束——包括共同富裕、国家安全、生态文明建设等对区域协调提出的系统性要求。传统理论的政策工具多集中于财政转移等再分配手段,难以培育区域内生发展能力,更无法有效应对协同创新、生态共保、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多元复合的现代治理议题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历程,恰是一部对传统发展经济学持续检验、反思与超越的实践史。改革开放初期实施的东部沿海率先发展战略,在创造经济增长奇迹的同时,也印证了“不平衡增长”理论可能带来的极化效应,区域差距曾一度成为发展的重要制约。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区域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正是这一矛盾的空间体现。以往的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等战略虽在缩小区域差距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新时代区域协调发展所面临的挑战已远非单一区域政策或简单的产业梯度转移所能涵盖。它呼唤一个能够统筹发展与安全、兼顾效率与公平、融合陆域与海洋、激活存量与培育增量,并具有高度系统性与动态适应性的综合解决方案。

在此承前启后的关键节点,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战略部署与“十五五”规划构成了回应时代之问的顶层设计与行动纲领。这并非既往政策的线性延伸,而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一次深层次战略跃升。其中,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作出了“优化区域经济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部署,强调发挥区域重大战略的叠加效应;“十五五”规划作为国家中长期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系统描绘了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进一步明确了区域协调发展的目标体系与实施路径。两者前后衔接、内涵统一,以宏阔的全局视野和精细的系统思维深刻回答了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区域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在发展宗旨上明确“为了谁”,在空间格局上明确“如何定位与布局”,在区域互动上明确“如何联动与协同”,以及在总体安全层面明确“如何统筹发展与安全”

尤为重要的是,这一系列战略部署不仅具有重大的实践价值,更对构建中国自主的发展经济学区域发展理论体系具有深远的理论意义。它突破了传统发展经济学在区域问题上的单向度、静态化与趋同化的分析范式,提出了“系统协调、动态适配、战略嵌套”的新型区域发展逻辑。这些理念与实践不仅是对传统发展经济学区域理论的重要补充、修正与创新,更在学理层面初步勾勒出一个根植于中国实践、回应中国问题、具有自主性的区域发展理论框架,从而为全球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大国的空间治理与理论建构提供了中国方案、贡献了中国智慧。

本文后续结构安排如下:第一部分系统审视当前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现状与特征;第二部分通过对经典发展经济学理论与中国复杂实践的对勘,揭示传统理论框架的边界及其解释局限;第三部分深入解读二十届四中全会相关精神与“十五五”规划中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并从发展经济学视角阐释其理论创新意义与实践价值;第四部分基于前文分析,从新一轮战略部署中提炼出发展经济学区域发展理论方面的自主创新。

一、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成就与结构性挑战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发展史,从空间看,就是一部宏大的区域经济空间结构重构史——从早期的非均衡发展战略下的“端点突破”,到21世纪以来协调发展的“多极并举”,中国在驾驭超大规模经济体内部差异、引导区域关系从各显神通走向协同发展方面,进行了持续的探索。

(一)主要成就:格局优化以及发展差距趋势性收敛

第一,空间战略体系成型,增长极引擎作用凸显。中国已构建起一套“核心引领—基础支撑”的多层次、多功能区域战略体系。这一体系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重大战略为顶层引擎,旨在打造世界级增长极;同时以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等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为基础框架,着力促进板块均衡;最后,辅之以政策与空间上的嵌套,在更广的范围内优化生产要素的配置。在此框架下,核心增长极的辐射带动作用可以通过制度化的协同网络和基础设施通道更加有效地向纵深腹地传递,标志着中国区域发展已经突破了早期的“点状突破”阶段,进入了“整体优化”的新阶段

第二,区域发展相对差距稳步缩小,发展协调性不断增强。从区域发展差距的演进趋势来看,中国已经跨过了区域差异扩大的阶段,进入了相对差距稳步收敛的阶段,发展的空间协调性显著增强。从总量层面看,西部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比重持续上升,从2005年的17%上升至2024年的21%,经济份额呈现出明显上升趋势。在反映居民福祉的人均维度,东西部发展水平趋同的态势更为清晰,两者人均GDP比值从2005年的2.47降至2024年的1.65。在此过程中,中部地区的崛起使其人均GDP与东部地区的比值从2005年的0.46稳步提升至2024年的0.64,呈现出强劲的追赶势头。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中国宏观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后,市场力量的扩散效应和区域协调政策的干预效应共同作用,正在引导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格局走向一条更加均衡更加可持续的道路,这为发展经济学关于区域收敛的理论假设提供了一个重要的超大经济体的实证案例。

第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达到新高度。截至2024年底,中国高速铁路营业里程达4.8万公里,高速公路里程达19.07万公里,均稳居世界首位。再加上世界级的港口群和全覆盖的信息通信网络,这种大规模、网络化的基础设施所产生的“时空压缩”效应,根本性地重塑了国家经济地理格局。这在经济学意义上大幅降低了区域间的物流、信息流与人员流动成本,显著提升了要素流动性,系统性地弱化了中西部地区参与全国分工的地理壁垒,使其得以深度融入国内大循环,为产业梯度转移、市场一体化以及区域协调发展提供了不可或缺的物理基础和网络支撑。

第四,区域创新与产业协同增强。在我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框架下,区域创新与产业协同已成为驱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机制。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为引领,逐步形成“研发—转化—制造”的跨区域功能分工体系。2023年,上述区域研发投入强度均达到3.2%以上,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6%),技术输出与产业协作效率持续提升。成渝双城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等新兴增长极通过共建科创平台与产业链协同网络,初步构建起“核心—节点—网络”的创新地理格局。这一进程不仅体现了从要素流动向制度性协同的系统演进,更通过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深度融合,增强了区域经济韧性,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了关键支撑。

(二)核心问题与挑战:非均衡发展中的新分化与新约束

区域协调发展并不是一劳永逸的静态平衡,而是一个动态演进的复杂系统性过程。在新发展理念的指引下,当我们的关注点从宏观增速转向发展质量、从总量差距转向结构优化、从物理联通转向制度协同时,一系列深层次的、相互交织的结构性挑战便凸显出来,构成了下一阶段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所必须直面的核心议题。

第一,区域发展差距依然明显。首先,东西部人均GDP差距明显,2024年东部地区人均GDP达到12.39万元,为西部地区(7.52万元)的1.65倍。同时,南北方向分化加剧,北方地区经济增长速度自2013年以来持续低于南方,2024年南北人均GDP差距扩大到2万元。其次,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不均衡,东部每千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较西部高16%,基础教育生均财政支出差距明显,差距达到30%左右。再次,创新能力梯度明显,2024年东部地区研发经费投入占全国比重达65.4%,而西部仅为13.1%。再加上欠发达地区产业结构单一、人力资本外流明显,内生发展动力培育面临着系统性挑战。

第二,要素流动仍受制约。这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其一,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尚未完全突破区域壁垒,劳动力流动受户籍、社保转移接续等制度约束,跨省流动人口中的大部分未能实现户籍迁移。其二,资本跨区域配置效率偏低,东部地区获得的社会融资规模长期保持在60%以上,而中西部地区直接融资渠道相对有限。其三,技术转移存在障碍,跨区域技术合同成交额仅占全国技术市场总量的40%左右。其四,市场分割现象依然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导致统一大市场建设仍面临隐性壁垒。

第三,区域协同机制尚不健全。首先,跨区域协调机制有待健全,规划缺乏全局统筹,呈现碎片化特征。其次,利益共享机制建设滞后,生态补偿覆盖面相对较低,难以充分激励生态保护;同时,流域横向补偿尚未全面推开和稳定运行,制约了区域协同发展的整体效能。再次,合作平台实质效能有限,一半以上的省际合作协议未能建立常态化实施机制。最后,统计考核体系未能充分体现协同成效,现行GDP核算方式难以准确反映区域协同带来的价值创造。

第四,城乡区域发展不均衡。城乡二元结构的深层矛盾,在城乡居民收入与消费领域表现为显著的发展不均衡。数据显示,2024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3119元,仅相当于城镇居民(54188元)的42.7%。这一差距不仅反映在绝对数值上,更折射出城乡要素报酬机制、资源配置效率与机会结构之间的系统性鸿沟。在消费层面,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9280元,仅为城镇居民的55.8%,消费能力的相对不足制约了内需结构的优化与整体市场的均衡扩张。此外,规模近3亿的农民工群体月均收入增速(3.8%)持续低于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5.3%),进一步揭示出城乡劳动力在就业质量、社会保障与收入增长机制等方面的结构性差异,凸显了城乡融合进程在制度衔接与权益实现层面的现实挑战。

二、理论反思:传统发展经济学区域发展理论的局限性

发展经济学对区域发展问题的理论探讨,呈现出一条“结构转换—机制创新—系统重构”的演进路径。这些理论提供了重要的分析工具,但在解释中国这种超大规模经济体进入中高收入阶段后的区域协调发展问题时,暴露出明显的局限性。

(一)关于区域发展差距:趋同幻象与干预困境

新古典主义理论基于要素自由流动与资本边际报酬递减的经典假设,构建了一个市场主导的、趋向均衡的理想化模型。它认为,只要消除人为障碍,资本将自然流向回报率更高的欠发达地区,配合技术扩散,区域差距会随时间自动缩小。其政策主张因而高度信赖市场,强调政府的角色应局限于维护竞争、提供基础公共品与保障要素流动自由。然而,这一模型在复杂的现实面前,尤其是在面临深刻结构性转型的经济体中,显露出根本性缺陷。它严重低估了“制度性壁垒”与“行政区经济效应”的刚性制约。中国的户籍制度限制了劳动力的永久性迁移与公共服务均等化,模糊的土地产权制度阻碍了土地资本化的潜能,而财政分权体制则在激励地方竞争的同时,往往强化了地方保护与市场分割。这些制度共同编织成一张巨网,阻碍了生产要素按照理论预期向欠发达地区进行有效再配置。

更为关键的是,新古典理论的动态视野存在盲区。它未能充分解释:当某些地区(如中国东部沿海)凭借历史机遇与政策红利率先形成强大的集聚经济后,将产生显著的规模收益递增效应。此时,市场力量不仅难以触发理想的“涓滴效应”,反而会持续产生强大的“回流效应”或“虹吸效应”,将中西部地区的人才、资本等关键要素吸附至核心区域,从而在空间上固化为一种难以打破的“核心—边缘”锁定状态。这使得单纯依靠市场机制根本无法破解部分欠发达地区因要素流失而陷入的内生动力不足的困境。

可见,新古典主义虽揭示了趋同的长期动力与市场效率的核心价值,却对短中期内的分化力量与制度阻力视而不见。正是基于对新古典主义“市场万能论”的批判,结构主义从“非均衡”与“结构性刚性”的核心理念出发,深刻指出区域不平等并非偶然,而是内生于中心对边缘的支配性经济关系。缪尔达尔的“累积因果循环”理论精准地预见了“回流效应”会加剧区域分化。因此,结构主义强烈主张必须通过积极主动的国家干预来进行战略性纠偏,其政策工具箱包括进口替代工业化、综合性国家计划以及在落后地区直接培育“增长极”等,旨在通过政治意志重塑经济地理格局。然而,结构主义的政策实践也常陷入困境:过度保护导致产业效率低下,精心培育的“增长极”可能成为与周边地区割裂的“飞地”,而庞大的国家计划则面临信息与激励的挑战。结构主义虽然犀利地诊断出分化与锁定的结构性病根,但其开出的强力干预药方又可能产生新的扭曲。

(二)关于要素区域流动:忽视内生性制度激励结构

传统发展经济学,尤其是其新古典主义分支,在分析要素流动与区域发展问题时有一个根本性的理论预设:要素(资本、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是经济趋同与效率最优化的核心机制,而阻碍这种流动的主要是暂时的“市场不完善”,如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过高或基础设施缺失等。这一理论框架主张,只要通过技术手段(如信息化)、制度建设(如明晰产权)或基础设施投资等消除这些“摩擦”,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就能自发引导要素从边际回报低的地区流向边际回报高的地区,最终实现区域间的均衡发展。

然而,这一看似逻辑自洽的理论,在面对中国这类具有独特制度禀赋的大型转型经济体时,其解释力与政策指引性就显露出深刻的局限性。其理论缺陷的核心在于:它将要素流动障碍主要视为外生于政治经济系统的、技术性的摩擦,而非内生于特定治理结构与激励体系的系统性的结构。这种分析未能将政治与行政体系作为一个内生变量纳入经济模型,因而无法洞察到,在许多情况下,要素流动受阻并非“市场失灵”的结果,而恰恰是特定环境下地方主体“理性”行动的必然产物。这种理论盲点在中国情境下表现得尤为突出。中国的经济增长奇迹是在一个独特的政治经济框架下实现的。其中,财政分权赋予了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实质性资源与动力,而以经济增长绩效为核心的晋升锦标赛则构成地方官员的行为激励机制。在这一体制下,地方政府并非新古典理论中假设的“被动维护市场秩序的守夜人”,而是深度介入经济运行、具有自身利益诉求的“市场主体”。保障本地经济增长、扩大税基、创造就业,直接关系到地方的财政收入与政府官员的晋升前景。

因此,地方政府的行为逻辑远非简单地消除市场摩擦以促进要素自由流动。相反,为了在区域竞争中胜出,它们有极强的激励去管理劳动和资本等要素的跨区域流动。这是一种超越传统“市场失灵”范畴的“行政区经济”现象。在此视角下,要素流动性壁垒或地方保护主义内生于特定时期的增长模式与治理结构,它是财政激励与政治激励共同作用下地方政府理性选择的结果。因此,传统发展经济学所开出的经典药方——如加强交通通信基础设施以降低物理和信息成本、完善法律以保护产权、推动金融市场化等——虽然必要,但对于根治这种深植于治理结构中的分割现象往往收效甚微,甚至可能南辕北辙。例如,更好的交通基础设施在降低运输成本的同时,也可能因为强化了核心地区的市场辐射力,反而加速了边缘地区的资源流出(即“回流效应”)。仅仅强调“完善市场”而不触动背后的激励结构,无异于隔靴搔痒。

(三)关于区域协同机制:纵向主导模式的治理失灵

传统的区域发展理论处理区域协调问题的思维本质是“纵向主导、中心辐射”。它预设了一个具有绝对权威与中性地位的中央政府作为首要乃至唯一的协调者与资源分配者,其核心政策工具集中于纵向的财政转移支付、中央直接投资重大跨区域项目以及制定宏观区域性规划。这种模式在推动资源从中心向边缘输送或进行全国性战略布局时曾发挥关键作用,但其理论局限性在于过度简化了复杂的区域互动关系,将其主要视为“中央—地方”的垂直管控问题,而严重忽视了平行地方政府之间作为独立利益主体的战略性互动

这一理论简化直接引发三重实践困境。首先,难以破解跨行政区协同中的“集体行动困境”:在产业链协同、流域治理等领域,地方政府作为理性个体往往会选择搭便车,致使合作陷入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僵局;而传统理论缺乏对这种微观激励结构的深入剖析,因此其方案多止步于呼吁合作或建立协调机构,无法为设计能根本改变各方博弈支付矩阵的制度装置提供理论指引。其次,难以构建可持续的“利益共享、成本共担”机制:对于跨域税收分成、生态补偿量化等精细问题,因忽视地方政府作为利益主体的双重属性,未能引入契约理论与机制设计来形成可自我实施的横向协议,导致合作多停留于缺乏约束力的意向层面。最后,严重忽视了协同治理的实施与监督机制:由于默认规划即执行,未能在现行激励结构下构建融合纵向督导、横向制衡与绩效评估的常态化监督体系,使得合作协议易被架空或执行走样,暴露了“重规划、轻治理”的根本缺陷。

可见,传统发展经济学在区域协同问题上的理论局限,根植于其对政府间复杂博弈的忽视与对制度设计微观基础的探究不足。它未能有机融合公共选择、制度经济学与博弈论的分析工具,导致其开出的药方常是“头痛医头”的纵向资源注入,而非能激发横向内生动力的制度引擎。未来的理论突破与实践创新,亟须超越这一局限,转向一个更强调政府间策略互动、更注重微观激励相容、更善于运用多元政策工具(包括规则协调、市场创建与关系治理)的政治经济学或新区域主义分析框架,从而能够真正推动从“被动协调”向“主动融合”的深刻转变

(四)关于城乡区域发展:单向线性模型缺失融合基础

传统发展经济学分析城乡关系的核心范式(如刘易斯二元经济模型)建立在一个根本性预设上:发展即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现代部门的单向、线性转移过程。该理论将城市与农村抽象为两个割裂的经济部门,发展被简化为要素从低效部门向高效部门的空间转移和再配置过程。然而,面对中国这一超大规模经济体在中高收入阶段所面临的城乡融合复杂现实,这一经典理论显露出其解释力的匮乏。其缺陷源于对空间、要素流动及治理机制的过度简化,具体表现为以下三重相互关联的局限。

首先,理论存在空间概念抽象化的内在缺陷,忽视县域这一关键治理层级的战略枢纽作用。传统理论中的城乡是功能化的抽象概念,未能解析从超大都市到村庄构成的连续、嵌套的复杂空间谱系。在这一谱系中,县域作为衔接宏观战略与微观实践、统筹城市与乡村发展的基本操作单元,其核心价值在传统理论中被完全忽视。这导致政策推论走向两个极端:要么片面强调大城市集聚,要么主张对农村进行单向“输血”,两者都忽略了通过壮大县域经济、激活其内生动力,从而实质性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与功能互补的载体支撑。

其次,要素流动分析固守单向流动线性思维,无法解释和指导城市化中后期必需的双向对流。刘易斯模型本质上是一个从乡村到城市的单向度模型,它既难以解释人才、资本、技术为何及如何从城市向乡村逆向流动,更未能将地方治理能力作为影响这一流动的关键内生变量。要素返乡入乡不仅取决于收益率差,更深层地依赖于县域及乡村能否提供承接高端要素的产业结构、公共服务与营商环境。这呼应了前文关于要素流动障碍源于“治理结构”而非“市场摩擦”的论断。因此,促进融合远非单纯破除劳动力壁垒,而是需要构建地方的“结构性吸引力”,这是传统单向理论未曾触及的深层问题。

最后,政策推论局限于“纵向主导、中心规划”的简单范式,难以应对城乡融合所需的横向协同治理的现实复杂性。传统理论隐含的假设存在一个“全能规划者”,依靠其统一规划、投资与转移支付即可协调城乡发展。这种自上而下的纵向简化思维与区域协同理论的局限同源,它忽视了城乡融合在实施层面涉及大量横向的、多主体的复杂互动。在县域内部及跨域层面,产业落地、公共服务一体化、生态补偿等具体事务,均涉及政府、市场、社区间精细的利益协商与协同行动。传统理论因对“集体行动困境”“利益共享机制设计”及“协同监督执行”等微观治理问题缺乏分析工具,其政策建议常停留于宏观蓝图,无法为构建有效的横向协同治理机制提供指引。

简言之,传统发展经济学在城乡发展问题上的理论局限,本质在于其“去空间化”的部门观、“单向化”的流动观及“纵向简单化”的治理观。它未能将城乡发展置于一个由多层次空间单元与多元行动者构成的复杂治理体系中审视,因而无法为中国通过夯实县域枢纽、促进要素双向循环、创新基层协同机制来实现深度融合的实践提供有效分析框架。理论突破与实践创新,亟须转向一个重视县域能动性、强调“空间—治理”互动、并善于设计激励相容机制以激发内源动力的新思维范式。

三、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部署的理论意涵

在中国迈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二十届四中全会的战略部署与“十五五”规划直面区域经济发展中存在的深层次结构性问题,系统提出了一系列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解决方案。这些部署不仅对中国新发展阶段的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为世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实践贡献中国智慧,而且是对传统发展经济学区域发展理论的创造性超越,因而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一)区域发展差距的根源的理论认识与战略回应

传统发展经济学的分析框架——无论是新古典主义对市场自发趋同的乐观预期,还是结构主义对强力干预的过度依赖——均难以充分解释中国这种超大规模经济体在转型过程中所呈现的区域分化现象。二十届四中全会与“十五五”规划针对我国区域发展差距明显的问题,系统性地提出了“优化区域经济布局”与“增强区域发展协调性”的战略方向。这一部署旨在通过差异化的区域战略组合与精准政策支持,构建东西联动、南北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在理论层面,这一战略部署实现了对“增长极理论”与“区域均衡发展理论”的有机融合与辩证发展。它首先科学承认了增长极的客观存在与历史作用,继续支持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优势地区提升创新能级与全球竞争力,这是对集聚经济效益的尊重。然而,它并未陷入新古典主义所假设的“市场会自动引导要素回流并实现趋同”的盲目乐观,也超越了结构主义可能导致的飞地式增长极培育模式。相反,它强调通过主动的、系统性的国家政策干预来加速区域收敛进程:一是通过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着力破除户籍、土地、行政壁垒等构成的“制度性壁垒”,降低要素跨区域流动的交易成本,为市场机制发挥资源配置作用清障赋能;二是通过国家战略布局引导和塑造经济地理,主动对抗和疏导因集聚经济产生的“虹吸效应”,防止“核心—边缘”结构被锁定。

具体而言,就是通过顶层设计将聚集与扩散动态统一起来。一方面,在西部、东北、中部地区培育新的国家级增长极(如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这些增长极的遴选与发展紧密结合本地要素禀赋、遵循比较优势原则,确保其与当地经济深度融合,避免成为飞地。另一方面,构建制度化的扩散通道,例如通过“东数西算”国家工程引导算力需求西迁,通过东西部协作机制推动产业有序转移与创新链协同。这种模式超越了缪尔达尔所警示的单纯依赖“回流效应”的被动等待,而是通过“有为政府”创设扩散平台与协作机制,将东部积累的资本、技术、管理经验等与中西部的发展空间、成本优势、特色资源进行战略性重组。许多实证研究已证实,中国区域经济的条件收敛速度显著依赖于交通基础设施、人力资本等政策性投入,这为主动干预促进收敛提供了经验证据。

综上所述,中国当前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是在批判性吸收传统理论智慧的基础上,构建一个以“有效市场”为基础、“有为政府”为引导、“系统治理”为支撑的辩证行动框架。其核心在于寻求一种辩证的综合:一方面,通过深化改革(如要素市场化配置、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破解“制度性壁垒”,尽可能释放市场的资源配置潜能;另一方面,正视“集聚经济”与“回流效应”的现实力量,通过强有力的区域性战略(如精准的转移支付、生态补偿、跨区域基础设施网络以及针对性的产业与科技政策),增强欠发达地区的“造血”能力,打破“核心—边缘”的锁定循环。这一框架致力于在动态平衡中同步追求效率与公平、集聚与均衡,不仅是对中国区域发展难题的精准回应,也为发展经济学贡献了处理超大规模经济体内部空间平衡问题的中国范式

(二)系统重塑要素流动的激励结构与制度通道

传统发展经济学在解释要素流动与区域配置问题时,无论是新古典主义将障碍简化为外生“市场摩擦”的分析路径,还是结构主义倾向于依赖强干预的治理思路,均难以充分解释中国转型背景下要素流动所面临的深层制度性阻滞。二十届四中全会与“十五五”规划关于“加快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与“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战略部署,在对中国特色的“行政区经济”现象及其背后激励结构的深刻剖析之上,通过顶层制度设计重构地方政府的激励结构与全国市场的运行规则,为解决大型经济体转型中的要素错配问题提供新的理论范式与实践方案。它标志着政策思维从消除外生摩擦向重构内生激励与重塑制度规则并举的根本转变。

首先,以“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为总抓手,系统性地修正地方政府的激励环境。部署强调的不是一般性的市场建设,而是建立统一的制度规则、监管标准和营商环境。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强化跨区域的公平竞争审查,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和市场监管的统一,实质上是为上至中央、下至地方的经济治理设立了明确的规则红线与竞争底线。这极大地压缩了地方政府通过设置隐蔽壁垒进行“以邻为壑”式竞争的政策空间。当运用行政权力分割市场的行为面临更高的违规成本(如上级督查问责、法治制裁、信誉受损)时,其预期的局部收益便不再诱人,地方政府的理性行为遂逐渐转向通过改善本地真实的营商环境、公共服务和创新生态来吸引和培育优质要素,即从“拦水竞赛”转向“蓄水养鱼”的良性竞争。这是在激励源头上为要素自由流动创造制度性前提。

其次,以深层次要素市场化改革,触及并重塑地方政府配置资源的核心权能与工具。部署针对户籍、土地、资本、数据等关键要素推动的改革,具有深刻的权力再配置意涵。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实质上是剥离了户籍所附带的福利歧视功能,削弱了其作为地方政府管理人口流动的行政工具属性,促使城市发展真正转向依靠产业和公共服务竞争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改革,则是在打破地方政府对建设用地一级市场的垄断,增加土地要素的市场化供给渠道,弱化其“土地财政”依赖和基于土地供给的产业筛选权。这些改革动摇了“行政区经济”赖以存在的部分权力基础,将要素配置的主导权更多地从行政决策交还给市场价格信号与微观主体选择。

这一战略组合的实践成效,正在催生要素空间配置的深刻变革。张可云等所观察到的要素“逆向流动”新趋势——即资本、技术、数据等高级要素在追求效率的同时,基于成本、供应链安全与战略布局考量,主动向中西部节点城市汇聚——正是上述制度变革引致的市场再评估与再选择的结果。当全国统一的规则体系降低了跨区域经营的制度不确定性,当中西部地区的制度环境与产业配套能力得到系统性提升,市场力量就会在新的参数框架下重新计算要素的边际报酬,从而实现更高效、更均衡的空间再配置。数据亦佐证了这一趋势:近年来,中部、西部地区实际利用外资的增速多次超过东部,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的区域分布也更加均衡,虽然总量差距仍在,但动态变化清晰表明高级生产要素的配置正在优化。

总之,二十届四中全会与“十五五”规划的相关部署,在学理上构建并实践了一种可称为“治理激励重构型”的要素市场化理论。它既超越了新古典主义对“摩擦”的外生化处理和对政府角色的漠视,也超越了传统结构主义对微观激励机制的忽视。它深刻认识到,在中国这样的治理体系下,实现要素真正自由流动的关键,在于通过国家顶层的制度创新,系统性调整嵌入行政体制中的激励相容条件,将地方政府间竞争从分割市场的“零和博弈”引导至共建统一大市场的“正和博弈”轨道。这不仅是打通国内经济循环堵点、提升全要素生产率的根本之策,也为发展经济学贡献了一个处理转型经济体市场分割与要素错配问题的创新性理论框架与中国方案。

(三)构建激励相容的区域协同治理新框架

传统发展经济学在处理区域协同问题上,主要依赖“纵向主导、中心辐射”模式,对协同中的搭便车行为、利益共享机制缺失及执行监督乏力等根本性难题,难以提出具有微观激励基础的制度性解决方案。二十届四中全会与“十五五”规划中作出“促进区域联动发展”和“健全跨区域合作机制”的战略部署,摒弃了单纯依赖纵向权威的协调观,构建了一个融合“纵向引导、横向协商、契约治理与多元监督”的复合型协同治理框架。其目标并非以中央计划取代地方互动,而是通过精巧的制度设计,改变地方政府在跨区域事务中的博弈支付结构,引导其从“零和竞争”转向“正和合作”。

首先,正视地方政府作为地方经济主体与治理主体的双重属性,不再假设其无条件执行协同指令,因此策略重点从命令转向了激励相容的制度创设。例如,在推动城市群、经济带建设时,强调探索跨行政区GDP分计、税收分享、生态补偿等市场化与契约化的利益平衡机制。这实质上是将合作收益与成本内部化,通过设计可自我实施的协议,改变地方政府的预期收益,从而破解“集体行动困境”。研究显示,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等前沿区域,跨省域的财税分享试点已进入操作层面,为解决合作中的利益分配这一核心难题提供了制度模板。

其次,高度重视协同治理的“实施与监督”维度,弥补了传统理论“重规划、轻治理”的缺陷。它强调不仅要有合作协议,更要建立包括规划协同、政策沟通、标准互认、市场共管、联合执法等在内的常态化实施机制。这相当于构建了一个融合纵向督导(中央部门的协调与考核)、横向制衡(地方政府间的相互监督与承诺)与社会参与(第三方评估)的立体化治理网络。例如,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不仅依靠顶层规划,更依托于跨区域的监测网络、统一的应急响应机制和严格的考核问责,确保了协同目标的落地。

在实践层面,制度化的协同框架正在重塑中国的经济地理格局。它使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大区域战略能够超越简单的物理相邻,向着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发展错位互补、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公共服务便利共享的“发展共同体”深刻演进。数据显示,长三角地区轨道交通跨省通勤网络加速形成,2022年长三角技术合同成交额中跨区域输出技术占比显著提升,表明要素与创新在更顺畅的制度通道中加速循环。

可见,中国当前的区域协同战略部署,正在经历从“纵向控制”到“网络化治理”的范式转变。它不再将区域协调视为纯粹的资源配置或规划技术问题,而是作为一个深刻的治理体系与激励结构问题来处理通过引入契约理念、构建利益纽带、强化过程治理,该战略为破解大型经济体内部区域合作的“持久性难题”提供了兼具理论创新性与实践可行性的中国方案,推动了区域发展模式从“被动协调”向“主动融合”的深刻转变

(四)以县域为载体重构城乡融合发展格局

传统发展经济学在解析城乡关系时,通常将城市与乡村简化为静态且对立的抽象经济部门,其经典理论(如刘易斯模型)将发展进程预设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现代部门的单向、线性转移。这一分析范式既难以阐释城市化中后期各类要素在城乡之间实现“双向对流”的内在机制与条件,也普遍忽视了县域作为衔接宏观战略与微观实践、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空间单元与治理枢纽所蕴含的战略价值。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将县域定位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并在“十五五”规划谋划中予以重点部署,其核心逻辑在于通过激活县域这一“战略性节点”,系统性重塑城乡之间要素配置的激励结构、疏通要素双向流动的渠道,并构建激励相容的城乡协同治理制度框架。

首先,确立“以县域为载体”的战略导向,旨在空间层面构建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关键转换枢纽”,从而系统性调整资源配置的地理指向与激励方向。以往政策在“偏向大城市”的集聚策略与“补贴乡村”的扶持措施之间摇摆,其深层原因在于缺乏一个能有效承接辐射、联动乡村的中观尺度战略支点。新一轮战略部署强调“分类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本质上是对县域功能进行系统性重构,致力于将其建设成为产业支撑坚实、公共服务完备、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城乡融合核心引擎。这相当于在国家经济地理格局中规划培育一系列分布式的次级增长极与区域公共服务中心,旨在从根本上改变生产要素在空间选择中所面临的成本收益约束条件。

该战略的学理创新体现在:它通过全面提升县域的综合承载能力与发展吸引力,为人口迁移和产业布局提供了区别于传统“乡—城”单向转移的第三种路径。当县城能够提供可比拟城市的就业机会、公共服务水平与商业环境时,其对农业转移人口及外出务工人员的“本地化拉力”将显著增强,从而有效改变劳动力过度向少数大城市集聚的路径依赖。据统计,我国县城及县级市城区常住人口约占全国城镇常住人口的30%,其发展质量的边际提升对整体城乡结构优化具有深远影响。通过做强县城,政策意图在于将部分跨区域、高社会成本的城镇化进程,优化为更具效率的省内或市域内的“就近城镇化”,从而在空间上实现更均衡、更可持续的人口与经济承载,缓解大城市病与乡村发展滞后并存的结构性矛盾。

其次,通过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与产权制度创新,着力破除阻碍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返乡入乡”的制度性壁垒,构建城乡之间要素双向平等循环的激励通道。传统理论模型普遍忽视高端要素向乡村流动的可能性与现实动力,而当前中国政策实践则聚焦于通过触及产权与收益分配核心的深层制度改革,为要素向县域及乡村的顺畅流动扫清障碍、稳定预期。

在土地要素方面,审慎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同等入市,以及深化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其深层逻辑在于赋予乡村土地更为完整的资产权能,使农民集体能够合法、合理地分享土地增值收益,这为城市资本与技术进入乡村、发展新产业与新业态提供了稳定、清晰的产权保障与要素供给渠道,改变了土地要素只能经由政府征收后单向转化为城市建设用地的传统格局。在资本与人才要素方面,一系列政策组合旨在降低要素下乡的交易成本与潜在风险:例如,通过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扩大有效抵押物范围、设立乡村振兴基金等方式引导资本“流向”;通过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逐步覆盖常住人口、强化返乡入乡创业扶持政策等方式为人才赋能。这些制度安排共同提升了乡村资产的预期回报率与投资安全性。数据显示,全国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累计已逾千万,这标志着人才、知识、技术及创业资本开始呈现规模化的逆向流动态势。此种基于新制度参数的市场化再配置机制,彻底超越了传统模型的单向逻辑。

最后,着力构建“纵向赋能、横向协同”的县域治理新框架,通过精细化的制度设计破解城乡融合进程中常见的“集体行动困境”。城乡融合发展涉及复杂的利益关系调整,传统自上而下、依靠统一规划与转移支付的模式,常面临基层执行中协同不足的挑战。新战略强调治理重心下移与资源下沉,在学理上融合了公共选择理论与机制设计的思想。在纵向层面,通过政策工具组合赋予县级政府更充分的资源整合权限与改革自主空间;在横向层面,则鼓励在县域内部及跨县域的产业协作、生态共治等领域,探索建立契约化的利益共享与成本分担机制(如跨乡镇园区税收分享、流域横向生态补偿等)。这实质上是通过设计微观层面的激励相容合约,协调与整合多元主体的利益诉求,引导其从孤立、碎片化的发展走向协同融合。

可见,以县域为载体的城乡融合战略部署,构成了一套系统的理论回应与实践方案。它超越了传统发展经济学的静态部门观与单向流动观,创造性地将空间重构(县域载体)、激励重塑(要素改革)与治理协同(制度创新)三者有机结合。其核心在于通过国家顶层的制度设计,系统性重置城乡互动的规则体系与激励参数,将县域打造成为要素双向流动、产业互动融合、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的关键性空间平台与制度枢纽。这不仅是中国应对超大规模经济体结构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路径,也为发展经济学贡献了一个强调“空间—制度—治理”复杂互动、具有中国特色的城乡融合发展的新分析框架

四、结论:中国发展经济学区域协调发展理论的自主创新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及“十五五”规划前瞻性擘画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不仅是中国应对新发展阶段空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系统性行动纲领,更是对传统发展经济学区域发展理论的深刻反思与创造性超越,标志着中国发展经济学从理论引进走向自主创造的学科自觉。它植根于中国超大规模转型经济体的独特实践,直面传统理论在解释力与政策指导性上的局限,为发展经济学贡献了处理大国内部区域平衡与协同发展的新范式,为建构中国自主的发展经济学知识体系提供了理论源泉。

第一,实现了从“静态均衡”到“动态协同演化”的范式转换。传统发展经济学无论是新古典主义的趋同假说还是结构主义的非均衡分析,本质上都是在寻找一个理想的均衡点或最优结构,其政策逻辑是“偏离—纠正—回归”。而中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则构建了一个“动态调适、协同演进”的演化框架承认集聚经济的客观效率,但不放任其走向锁定;主动创设扩散机制,但不强制要素配置;强调政府有为,但严格限定其作用边界为制度供给与规则创设。这种在发展中促进相对平衡的辩证思维,超越了传统理论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思维。更重要的是,它将治理体系从“中央—地方”的单中心辐射模式,转向“中央统筹、地方协同、社会参与”的多中心网络结构,使区域发展从被协调的对象转变为能动协同的主体,这是对传统“中心—边缘”空间政治经济学的根本性重构。

第二,重新定义了资源配置机制与空间载体的互动关系,构建了“有效市场+有为政府”与“有序空间”协同发展的新分析框架。传统理论或陷入市场万能的迷思,或陷入国家干预的困境,均未能妥善处理政府与市场两种资源配置机制的复杂互动,更未能充分认识到空间作为资源配置载体的能动作用。中国实践则创造性提出“有效市场+有为政府”与“有序空间”的协同框架:市场决定性作用是基础,但需政府通过制度创新破除“制度性壁垒”来释放;政府作用的关键不在于替代市场或直接配置资源,而在于通过规则统一、激励重构来塑造市场运行的制度环境;空间不再是被动的物理容器,而是通过基础设施网络、制度通道建设成为引导要素流动、优化资源配置的能动载体。尤为重要的是,中国实践揭示了资源配置机制与空间秩序之间的深刻联系——不同的“政府—市场”组合模式会塑造出不同的空间经济格局;反之,特定的空间结构(如城乡二元、核心—边缘)也会反过来制约资源配置机制的效率。中国的战略创新在于,通过主动的空间规划与制度建设(如全国统一大市场、主体功能区战略),为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这两种机制的协同作用搭建了制度化的空间平台,使资源配置能够在更优化的空间秩序中实现效率与公平的统一。这一框架将空间经济学、制度经济学与公共经济学熔于一炉,为发展经济学贡献了处理资源配置与空间秩序互动关系的新范式

第三,形成了植根中国实践、回应中国问题的自主理论创新。这一战略部署绝非对西方理论的简单应用,而是从中国独特的制度禀赋与现代化目标中生发出的原创性理论结晶,可提炼为四个相互支撑的理论构件:“集聚—扩散动态平衡”,强调通过主动构建制度性扩散通道打破“核心—边缘”锁定;“治理激励重构”,阐明通过统一规则与重塑竞争基准破解“行政区经济”壁垒的机制;“网络化协同治理”,以契约化利益共享机制和复合监督网络破解集体行动困境;“县域载体双向循环”,将县域确立为激活要素双向流动、重构城乡关系的关键空间与治理枢纽。这些理论紧密贴合中国“有为政府+有效市场”的体制特色、“全国一盘棋”的治理传统以及共同富裕的根本目标,构成了中国发展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坚实骨架。

第四,贡献了兼具主体性与普遍性的中国方案,推动了全球发展经济学理论的多元演进。中国实践超越了为西方经验提供例外注脚的阶段,实证展示了一个发展中的超大规模经济体可以通过战略性的国家能力与精巧的制度设计,在不牺牲总体效率的前提下有效引导区域发展趋向均衡协同,从而打破传统理论中“趋同幻想”与“干预困境”的悖论。特别是“战略引领—试点探索—制度定型”的渐进改革方法论,以及将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基本单元、将利益共享机制作为区域协同核心等具体创新,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探索符合自身国情、规避“中心—边缘”固化的发展道路提供了实践启示。这标志着中国发展经济学开始以理论创造者的身份参与全球发展知识生产,推动发展经济学从以单一现代化模式为蓝本的标准理论迈向尊重多元道路与本土创新的发展经济学新理论。需要进一步强调的是,上述制度创新的成效不仅取决于规则本身的设计精巧性,更依赖于其实施过程的可置信承诺与法治化保障。唯有当横向生态补偿协议、跨域税收分享契约等制度安排获得稳定的法律预期,且地方政府间的博弈策略无法轻易突破统一的竞争底线时,重塑的激励结构方能摆脱旧弊未除、新弊又生的治理循环。因此,将空间治理的制度供给嵌入法治框架,是确保“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良性互动、防止区域协同再度异化为行政博弈的关键约束条件。

第五,为发展经济学提供了制度创新促进区域收敛的中国范例。传统理论对区域差距的解释多聚焦于要素禀赋、技术差距或历史偶然性,对制度如何塑造空间的探讨相对薄弱。中国通过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重构地方政府激励、创设区域协同机制等制度创新,正在催生要素空间配置的深刻变革——高级要素“逆向流动”、中西部地区增速赶超、区域差距呈现收敛迹象。这些实践不仅验证了制度变迁对空间经济格局的重塑力量,更揭示了在大型转型经济体中,制度性基础设施与物理性基础设施同等重要、有时甚至更为关键。这为发展中国家破解“核心—边缘”锁定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路径:不是简单地模仿发达国家的市场模式或干预手段,而是通过内生性制度创新,构建符合本国治理禀赋与市场发育水平的区域协调发展机制

总而言之,二十届四中全会与“十五五”规划关于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设计,为中国式现代化宏伟蓝图的空间落实构筑了坚实支撑体系,其实施不仅注入持续的空间动能,更为中国发展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提供了源头活水,推动发展经济学的多元化理论创新。未来的理论创新,需继续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扎根中国大地,回应中国问题,提炼中国经验,在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中,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发展经济学理论体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理论支撑,为全球发展事业贡献中国智慧。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6年第3期(第65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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