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兰靖,民族学博士,西北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摘要: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生活在统一的国家内的民族共同体成员在长期生产生活中交往交流,融聚为一体所产生的共同归属感和共有意义指向。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中华民族永续的心理基石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要素构成。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来自于民族共同体成员对中华民族的认知;民族共同体成员归属意识的形成,是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期待,形成了民族共同体成员行动的归旨性意识。三个层级构成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三维意义结构,从而将中华民族的历史、现实和未来连接起来。民族共同体成员对中华民族的认知是形成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础,源自对中华民族的历史、疆域、象征等方面所涵盖内容的基本认知与确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中华民族认同的核心任务,是达成对国家、民族、文化、政党和道路认同的基本目标;民族共同体成员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期待,是对共同身份、国家发展、民族共同体复兴的期待。
关键词: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意义结构;民族共同体认知;民族共同体认同;民族共同体期待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文明的统一性,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华民族各民族的交融与融合,即使遭遇重大挫折也牢固凝聚,决定了国土不可分,国家不可乱、民族不可散、文明不可断的共同信念,决定了国家统一永远是中国核心利益的核心,决定了一个坚强统一的国家是各族人民的命运所系。”作为一种超大规模的民族共同体,民族共同体成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是其内在要求。构建凝聚民族共同体成员身份认同的意义体系,才能更好地维护国家统一,巩固发展各民族共同体成员大团结。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国建设与中华民族复兴伟业的双重使命,决定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已经与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紧密联系在一起,是不可或缺的“纲性”要素。
一、问题的提出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表述在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已经在个别文献中零星出现。例如,有学者通过审视近代以来中华民族遭受外来侵略历史,认为在民族救亡运动和现代国家建设历史进程中激活了中国民族主义思潮、唤醒了中华民族整体意识、孕育了“救亡图存的忧患意识”。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口流动成为普遍的社会现象,有学者通过考察少数民族流动现象,认为来自不同地区的不同民族成员在流动的过程中,各民族之间的文化整合促成了民族成员的共同体意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治国理政的高度,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强调要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在此背景下,学术界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行了深入探讨和研究。《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一书以“过去—现在—未来”为思考线索,借助历史叙事的方式,揭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累积递进的演变历程,确证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在历史上长期的迁徙融居、政治共向统一、社会经济相依一体、文化相收并融等因素互动中形成的。有学者通过分析中华民族共同体内部结构,认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应被理解为“政治、地理、经济、文化、心理、语言、历史等维度的集体归属感”,揭示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一种集体意识,所表达的归属感涵盖多重维度,都可以为其提供支撑。进而有学者认为“自在意识、自觉意识、实践意识和理论意识”存在于每一个民族共同体成员意识中,认知、认同、期待构成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结构。此外,语言文化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关系,也是学者关注的重要方面。从现有的研究成果可以看出,围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与经验层面研究,依然存有留白和拓展空间。
通过研究者提供的理论与经验,依据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特性,分析民族共同体成员对中华民族的历史、疆域、象征等维度所涵盖内容的基本认知,可以得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因人心所向、大势所趋、历史必然而形成的归属感和共有的意义指向,其实质是对客观存在的中华民族作为实体民族的集体主观反映。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具有集体意向性质的意识,其形成的复杂性不仅表现在过程,而且体现在内容结构上。通过透视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结构,可以明确其涵盖两个系统:机能结构系统和意义结构系统。前者包含集体意识、归属意识和行动归旨意识;后者则指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应的民族共同体认知、民族共同体认同、民族共同体期待。但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是将上述内容进行简单叠加,而是民族共同体成员共识、情感、精神以及共同行动的一种内化,反映出“家庭成员”与“大家庭”之间的情感相亲和精神依附,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和构筑共有精神家园的基础。
意识作为一种心理机能,是人的各种心理反射系统相互作用并做出的反应。把客观对象主观化、符号化的结果,也可以理解为意识的功能。从这样的意义来看,“人类知识按其本性而言就是符号化的知识。一个符号并不是作为物理世界一部分的那种现实存在,它具有一个‘意义’”。同时,意义是由各种机能之间的关系即意识、意识活动之间的关系决定的。“意义”的存在,是因为人类有意识地构建了主体与客体结构性关系。因为有了意义的阐释,建立起了主体与具体客观对象之间的联系,意义结构的价值存在才得以体现。对中华民族的认知、情感、归属,构成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内容,也是使其“成为‘理想意图’,并且以这种形态变成‘理想的力量’”,推动中华民族成为认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强的命运共同体的核心构成要素。同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制意识的重要内容,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
中华民族的认知,形成民族共同体成员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华民族认同,形成民族共同体成员归属意识;民族共同体成员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期待,形成行动的归旨性意识。这三个层级,构成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三维意义结构,连接起中华民族的历史、现实和未来。透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三维意义结构,中华民族认知与民族共同体成员的集体性意识相联系,位于结构的基础层级;中华民族认同关联民族共同体成员归属意识,处于结构的中间层级;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期待相联系的行动归旨性意识,则位于结构中的最高层级。解析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三维意义结构,不仅在学术视野上可以深化和丰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而且对民族共同体成员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性认知活动转向具体的实践活动具有现实裨益。
二、认知: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基础
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结构中,民族共同体成员的认知是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的基础,而民族共同体的历史、疆域、象征等是民族共同体成员认知的基本维度,并涵盖其内容的确认。
(一)历史:赋予民族共同体成员一体感、延续感、使命感
民族共同体成员对于民族共同体历史的认知,实质是通过民族共同体成员共祖的追溯,了解民族共同体历史发展进程,形成共同的历史记忆,从而赋予民族共同体成员“一体感、延续感、使命感”。
通过共祖的溯源,赋予民族共同体成员血脉相融、同根同源的一体感。历史史实和神话传说贯穿民族共同体历史框架中的内容。早在200多万年前,中华大地上就有了古人类活动的痕迹。自新石器时代以来,南北方人群之间通过迁徙互动与基因融合,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基本遗传格局,反映了中国近万年来主体人群遗传基因的续不辍,一脉相承,揭示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起源和早期发展过程。同时,对于具有悠久文明史的中华民族而言,有关祖先的神话,燧人取火、伏羲八卦、神农尝百草、仓颉造字等几乎都是“起源的传说”。神话本身就是历史的一种反映形式,历史与神话交织说明两者之间边界时常具有模糊性。神话传说的流传,以及一而再、再而三的通过民族共同体成员历史记忆的重述,回应了“我们从哪里来”这一关系中民族共同体人文始祖起源问题,并将民族共同体成员凝结成一个“超级家庭”。尽管,“超级家庭”中关于神话中的“祖先”具有一定的想象成分。但是,“因为成员们认为他们的民族是由神话关联的家庭组成的,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家庭’”。所以,中华民族自称为“炎黄子孙”“华夏儿女”。
历史是民族共同体的先民在生产、生活中创造的集体经验累积,记录了民族共同体的现实和纪年时间的形成和发展,赋予每一位民族共同体成员延续感。借助历史的叙事脉络,形成对疆域、国家、历史、文化、民族精神都是各民族共同开拓、缔造、书写、创造、培育的连贯性和延续性的认知,构筑起民族共同体成员的共同历史记忆。从而不仅意识到民族共同体成员血脉、信念、文化、经济、情感的相融、相同、相通、相依、相亲形成发展的基本史实,而且确认自身归属于中华民族大家庭,赋予民族共同体成员传承与累进的延续感。
民族共同体的历史一般包含两个面向,即辉煌的面向和苦难的面向。前者通常与表现在社会理想、治理思想、精神追求、生态理念、哲学思想、思维方法等丰富灿烂的国家文明相关联,生成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内各民族成员的文化自信和文明自豪感。后者则是与民族共同体遭受侵略、压迫、蒙难的历史联系起来,从而唤醒民族共同体成员命运与共的意识和救亡图存的能力。民族共同体历史的认知、书写与传承,回应了民族共同体成员理解民族共同体历史变迁最深沉、最迫切的需要。
(二)疆域:民族共同体意识生成的地理空间基础
疆域也称为领土,是一个具有独立主权国家存续的地理空间,由陆域、海域、空域等三维一体的自然地理空间构成。疆域作为一个政治地理学名词,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具有一定的抽象性,通过疆域具象化的方式,国家的形象得以具体化展现。譬如,国家相关部门绘制并发布的国家地图,将疆域直观分明地呈现,国家概念及所辖疆域随之清晰可辨。
民族共同体成员作为国家成员将国家疆域视作“祖国”,实际上代表着孕育民族共同体成员的“摇篮”和成长的“家园”,表达着共有的精神家园和情感依托。从文化视角俯瞰疆域,民族共同体成员在共有土地上繁衍、生存、发展,不仅建立起民族共同体成员与之彼此依存,成就了民族共同体成员与共有土地之间的互属,而且在情感上使之成为民族共同体成员“共同的母亲”。民族共同体成员世世代代生活的这片土地,成为血脉相融、信念相同、文化相通、经济相依、情感相亲的土地。因而,祖国成为民族共同体成员历史记忆和情感所系的独有支撑。山川、河流、湖泊、海岸、城市、乡村等被赋予神圣不可侵犯之地位,国家疆域的神圣内涵为民族共同体成员所认知。因而,国土不可分、国家统一,永远是中国核心利益的核心观念被民族共同体成员世代承袭。
(三)象征:民族共同体成员认知民族共同体的媒质
民族象征是一个民族的标志,是在一定意义范畴内能够表达民族的事物总和,其是民族共同体不可或缺的重要认知内容。中华民族共同体是国家层面的多元一体的民族共同体,是历史和文化的民族共同体与政治和领土的国家共同体的结合,需要被民族共同体成员所感知。因为,“在她被爱戴之前必须对之象征化,在她被认知之前必须对之形象化。”
象征符号作为一种载体,不仅承载着民族共同体意义,而且是认知民族共同体意义的媒质。具有民族特质的文化符号不仅是对民族共同体一般化概念的立体呈现,而且其背后关联着民族共同体的历史、知识、智慧、价值观和集体记忆。例如,盘古开天、长城、春节、二十四节气等中华民族象征,将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精神、特征、品格等意义蕴含其中,将“何以中华”“文化中国”的共有精神家园和情感寄托有形、有感、有效表达,推进了民族共同体成员对中华民族共同体可感、可知的情感期待。同时,要彰显中国气象、中华风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除了政治、经济、制度等因素,还需要重视文化符号意义象征价值的“软实力”提升。因此,有效运用中华文化象征符号,采取贴近民族共同体成员生活化场景,正确运用中华民族象征符号,开展具有象征意义的文化活动,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有利于提高包括中国大陆同胞、港澳台同胞以及海外侨胞等对中华民族的认知。
政治象征符号是国民认知国家意义和情感表达的媒介。作为国家共同体成员的各民族成员借助象征来表达对国家的情感和认同。象征国家的政治符号,不仅遍及国家疆域范围的地理空间,而且关涉全体国家共同体成员的日常生活各个方面。例如,在人民币、资格证书、身份证以及边境口岸的国门等,都能看到国旗、国徽等象征国家的政治符号,国家的存在被民族共同体成员时刻感知。通过国家象征的政治符号,使国家层面的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共同体认知知识增长和认同意识表达有机统一。通过国旗、国徽等重要政治象征符号,不仅可以呈现国家重大事件的叙事,再现国家历史和主权确认,彰显国家在场、国家权威、统一的国家价值观,而且在传递各民族成员共同情感,塑造民族共同体成员对国家的认知,培养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三、认同: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本目标
民族共同体成员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形成民族共同体成员的归属意识,通过对国家、民族、文化、政党、道路的认同,从而达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本目标。
(一)国家:国家统一、稳定、发展的思想基础
在民族共同体与国家的历史演进中,民族共同体成员始终将国家视作民族的象征,国家以民族为基石,形成了国家、民族有机统一的独特发展道路。分与合、冲突与交融伴随历史发展的进程。在中国历史画卷中,每一次冲突的发生,其结果是更高层次、更大规模的民族融合和生产关系的调整,并且伴随更强大、统一、繁盛的帝国和民族共同体出现。冲突的形式向融合内容的转化成为历史的必然,其内在的动因在于中国境内的各民族国家意识的深层次价值理念,核心是基于国家认同的文化基础形成的九州统一、四海归一的天下一统的国家、民族认同的同一性传统。反观世界上其他地区,一个民族长久地分解为多个国家的状况不乏其例。但是在中国,民族蒙难即国家蒙辱,国家富强即民族复兴,这种价值取向与民族的集体理性达成空前一致,将国家、民族的有机统一作为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至高理想。
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有机统一,塑造了中国各民族共同的家国情怀。在中国历史发展长河中,无论是地主阶级、封建知识分子、农民阶级中的代表者,始终把自身的政治、军事等行动的使命和最高目标定格在民族与国家统一的框架内。受中华文化影响,即使少数民族入主中原,亦将环宇一统作为王朝大业和目标。近代中国,当日益腐朽的君主专制政府被西方帝国主义所入侵,并妄图分裂民族、阻断国家发展和进步时,面对民族危亡、国家危机的双重任务,中国不同社会力量开启探索民族复兴和国家富强的道路,在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统一的价值观支配下,把政治革命和民族革命相统一,构建新的统一的中华民族国家。这不仅从根本上消解了中华民族内部多元一体与国家认同之间的张力,而且为各民族凝结成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奠定了基础。所以,中国在阶级与民族矛盾产生的危境局面中能够生存自救,充分表明其内部自我调节和应对各种挑战机制的强大性,而这种自我调节的基础是中华文明突出的统一性孕育的世代传承的家国情怀。
坚定国家认同是国家共同体成员树立正确国家观的基础,是维系国家统一、稳定、发展的重要心理基础。国家认同是国家共同体成员对自己祖国的国家主权、历史文化传统、价值观所产生的肯定、承认、接纳的心理以及主观的情感归属。国家认同的实质就是生活在同一国家体内的民族成员,确认自己的国族身份并自觉归属国家,在捍卫国家主权和维护国家利益的过程中形成的集体意识。因此,生活在国家内的民族共同体成员,只有坚定我们都是中国人,并将自身命运与国家命运连为一体,自愿肩负起国家现代化与民族复兴历史伟业的责任,才能归属于国家。
(二)民族:认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强的共同体基础
中华民族作为具体的概念出现在近代。作为客观存在的民族实体,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具有数千年的自然融聚与政治形塑有机统一的历史。“合”是主流、“交”是过程、“融”是关键的历史取向,为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提供了历史文化传统。从石器时代的中华先民的成长,再到秦汉时期中华民族自在形成,以后历经隋唐、宋元、明清数千年,各民族相互交往、相互依存、相互交融。及至近代,在与西方列强对抗中自觉造就的现代中华民族,也从未改变“古往今来的中华邦国族属前后相继、代代相传”的历史文化传统。这一传统突出表现为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书写和历代王朝接续大一统理念的推崇及其制度实践,从而把自己归入整个中华民族的历史发展序列的集体共识之中。
大一统理念及其制度实践形塑了中华民族是国家层面的实体民族。在这个过程中,既有中原王朝继承正统,也有边疆族群入主中原继承中华文化成为正统,都以“大一统”为制度载体,统一的政治框架将多元族群统合为一体,从而使统一的国民身份共识得以构建,基于国家制度的民族共同体就此形成,在形式和内容上使民族和国家实现二者统一,有机统一了民族共同体认同与国家认同。
共同文化塑造了民族共同体成员和谐相处之道。从构成要素看,我国今天的56个民族以及历史上存在过的民族都包含在中华民族共同体中。中华民族内部持续变动互构,每个民族都杂了多个民族的血缘、具有共生的整体利益、共同价值取向、共同情感和共享文化。早在华夏时期华夏先民就强调五方之民共天下、四海之内皆兄弟,华夷之别并非种族之异而是文化差异,正所谓“文化中国”之写照。判定一个民族是否是中华民族共同体中的一员的依据,并非照搬西方话语中的种族、血缘、地缘论,而是共同体理念及其实践形成的中华文化。所以,“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中华大家庭成员对中华民族认同的核心是中华文化。
中华民族是在自然融聚与政治形塑有机统一过程中形成的。中华民族认同对于民族共同体成员是更高层次的民族实体认同。民族共同体成员坚定对中华民族的自觉认同与忠诚,是建设中华民族成为认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强的共同体的重要基础。
(三)文化:民族共同体的核心构件
纵观人类发展历史,民族共同体作为一种历史形成的社会存在和生命群体,其持有的文化成为重要的标识。在不断调适与不同自然生态环境相适应的过程中,不同民族成员结成共同体关系,逐渐生成了共同的生产生活方式、群体组织、社会秩序、行为规范、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和价值信仰等,最终形成民族成员共享的文化。而民族共同体文化认同,表现在民族共同体成员对生产生活过程中创造的经验、智慧等及其蕴含的价值观、理想信念形成的稳定心理共识和承认。
中华文化是各民族优秀文化的集大成。不同民族文化之间的交流从未停止,在此过程中,不同民族因自然生态环境、生产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差异,形成了样态多彩、思想内容丰富的各民族文化。虽然在实际的交往、交流过程中,各民族意识到“我”与“他者”的不同,各种“交汇利益”因为客观的差异性而存在,但是“求同存异”是“文化交汇”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共识性文化自觉。这种文化自觉的共识不仅可以弥合差异,满足不同民族共同体利益,实现空间和场域扩展的路径认同,更为不同民族文化进行接触、吸纳提供了客观条件。随着不同民族迁徙、杂居、通婚、融合,其所持有的文化在各民族共生、共存、共融中,从个体属性不断转变成共同属性,不仅造就了中华民族共同体,而且集成了各民族共享的共同文化,即中华文化,实现了各民族文化多样性与中华文化共同性的有机统一。正所谓“多元聚合为一体,一体容纳多元”,各美其美,美美与共。
观照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和现实,文化认同是民族共同体成员作为中华文化主体的文化自觉。“多元一体”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结构特征,反映在文化层面,“多元”是指各民族成员的文化,“一体”则是民族共同体成员共有的中华文化。正是“多元一体”文化的叠加、互动、包容、共存、共融,塑造了文化的双存量结构。从文化的存量来看,中华文化“多元一体”的结构形态,不仅维护和保障了各民族文化多样性,而且在“一体”的共享系统中含括了各民族文化存量,在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进一步发掘和整合了新的存量,从而使中华文化的体量与存量彰显了尊重差异性和巩固共同性的辩证统一,构筑了民族共同体成员共有精神家园,奠定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独立自主的思想文化基础。因此,中华文化是民族共同体成员共同创造、共同持有的财富,是文化认同表现在民族共同体成员作为中华文化主体的文化自觉。
(四)政党: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政治保障
一般意义上来说,政治主体的政党认同是政党权威正向的变量,即是说,具体政党的权威度越大,其政治领导力、思想吸引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越强,显示出民众对具体政党的认同度越高。由此,政党认同的形成与增强,映射出具体政党的政治生命力的持久。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政党认同,是民族共同体成员对中国共产党团结领导中国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民族复兴的历史进程认知的基础上,对中国共产党是建设团结统一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坚强政治保证和各族人民最可靠的主心骨的高度认同。
近代以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成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梦想。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确立为自己的使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从无产阶级先锋队发展为全民族先锋队,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民族主体性,促成了中华民族整体意识的全面觉醒。中国共产党立足现实国情,将民族革命与民主革命相结合,将政治国家建构与民族共同体建设结合,建立了统一的多民族现代国家新形态,实现了各族人民当家作主。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将民族平等作为立国的根本原则之一。开展民族识别,在民族地区开展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确立以实现民族平等、加强民族团结、深化民族互助、促进民族和谐为主要任务的民族理论与政策框架,形成了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一系列基本制度,实现了中华民族发展史上最深刻最广泛的社会变革。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强调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提出了“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等重要主张,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制定民族区域自治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实现了经济跨越式发展、政治文化认同大凝聚、社会融合加速、文化建设迅速推进,推动了中华民族大进步。
新时代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面临新的历史方位和新使命,中国共产党总结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纲,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取得了政治上更加团结统一、经济上更加共富共享、文化上更加创新交融、社会上更加互嵌共融、生态上更加可持续发展的历史性成就。各族群众、民族地区、民族关系、中华民族的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巨变,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
(五)道路:民族共同体的必然选择
道路认同包含在政治认同的范畴,即社会成员在特定的政治生活和自身发展中所产生的肯定、接纳、赞同的情感和规范自身行为的归属感。具体到中国,道路认同就是作为国家共同体成员的各民族人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一致性认知和共同肯定,是全体中国人民举旗、定向走自己道路的必然选择。
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近代中国历史事实表明,无论是资本主义欧美模式,还是苏联社会主义道路,对于中国走向现代化和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解决均是无助、无力,唯有依靠中国共产党在“两个结合”的具体实践中走出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才是最适合中国国情的正确道路。正是这条正确道路,使中国各民族人民彻底摆脱“三座大山”压迫,实现从被压迫民族的解放到国家主人地位的独立自主;使各族人民实现真正平等,享有国家赋予的各项权利,构建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加快推动大多处于经济、文化、社会落后的民族地区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纲”性统领,坚持国家统一与自治相结合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使各民族对中华民族认同不断增强,使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的凝聚力更强。这条道路在不断拓展的过程中彰显其完全正确性,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根本之道。
坚持道路认同,就是要深化各民族人民对“两个结合”内在统一的中国道路正确性的认知和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是延续我国历史文化的母版,不是套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设想的模板,不是其他国家社会主义实践的再版,也不是国外现代化发展的翻版”,而是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进程中实现的,是符合中国历史传统和中国国情、顺应中国各族人民人心的正确道路,并“为世界解决民族问题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逻辑、内涵、意义的正确认知,是民族共同体成员道路自信的动力之源。在民族、宗教、人权等问题上一切“指手画脚”“充当教师爷”的行径,必将激发民族共同体成员共同斗争的自觉。
四、期待:民族共同体成员共同行动
恩格斯指出,“在社会历史领域内进行活动的,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人;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没有自觉的意图,没有预期的目的的”。共同身份、国家发展、民族共同体复兴不仅是民族共同体成员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期待,也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机能三个层级结构的构成、意义指向和行动归旨,引导民族共同体成员共同行动。
(一)民族共同体成员的期待关注权利义务
作为国家成员的民族共同体成员的最基本政治诉求,是获得相匹配的身份。民族共同体成员对其共同身份的认知,既是对民族共同体发展历史的共识性确认,也是民族共同体成员作为国家共同体成员在与国家互动过程中形成的对作为国家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了解,形成民族共同体身份和国民身份的有机统一。
中华民族是各民族同胞共同的身份。中华民族是自然融聚成血脉相融、语言交融、经济相依、信念相同、情感心理相亲的民族共同体,确立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基本格局。在各民族成员共同缔造统一的国家历史进程中,实现了国家层面的民族实体,达成了自然融聚与政治形塑的有机统一。民族共同体成员共同拥有的过去,即历史与起源,构成了每一个民族共同体成员的认知。通过民族共同体成员的认知,明确中华民族是不可分割的国家民族,各民族居于从属地位,各民族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家庭成员,进而将中华民族身份和中国人的公民身份根植于认同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当代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体制中每个人的基本身份。国家共同体的每一个成员通过与国家互动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而取得自己的国民或公民身份,经由国家政权确立的法律制度获得权利的保障,并对国家承担与之匹配的相应义务。新中国成立之初,便通过宪法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民族共同体成员在国家的地位和身份得以确定,并且在国家制度框架下实现与他人平等相处和谐共生。尽管,在现实生活中,国家公民、党派、民族等身份构成国家共同体成员身份的多重性,但是,在中华民族共同体认知体系中,民族共同体成员首先是中华民族的一员,共享最重要的中华民族身份,这是民族共同体成员作为国家共同体成员身份认知的基础。
从世界范围来看,不同民族成员作为国家成员在不同国家形态下的身份存在差异性。例如,早发的西方国家在走向现代民族国家的进程中,尽管“民族的构建与国家的现代化、是相互耦合、彼此促进的”,但是因种族基因引发的冲突与寻求民族身份权利的斗争从未停歇。然而在社会主义中国,民族共同体成员的身份从传统国家形态下的“臣民”身份中获得解放,从而使民族共同体成员一律平等的国家公民身份获得社会承认,而且得到国家宪法及各项法律的确定,享有公民平等权利成为国家公民的最基础期待得以实现。同时,在国家认知的基础上,必将产生对国家共同的、合理的心理预期,这种期待化作民族共同体成员作为国家公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实现共同富裕的愿景。
客观来看,不断回应民族共同体成员的期待,既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保证,也是保持国家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心理基础。值得注意的是,民族共同体成员作为国家公民产生对国家的期待,其前提是必须对国家法律、制度的自觉遵守和自我约束。国家赋予民族共同体成员无差别的平等身份,保障平等权利,规定与身份相匹配的义务。因此,民族共同体成员为了更好地成为国家共同体成员,必须承担国家规定的责任和履行相应的义务,也为了实现自身更好的发展,必须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这不仅是民族共同体成员对其国家公民身份确认的自我约束,也是对国家层面最高的社会归属感的内在要求。
(二)民族共同体成员对国家的期待关注国家发展和未来目标
作为国家公民的民族共同体成员,对国家层面产生期待反映出其公共意向,关注国家发展、承担对国家的责任。
“民心所向、众望所归”是国家期待的凸显。民族共同体成员作为国家共同体成员基于国情的合理预期,形成对国家发展和国家未来目标的期待。在传统的中央集权制的大一统国家形态下,生存条件的基本满足、生活环境的安定、政治生态的清明等内容,是各民族民众基本的意愿,构成对国家最朴素的期待。在现代社会主义国家中,各民族群众的意愿是期待国家在坚持各民族成员平等的基础上,保障各民族成员合法权益,共享国家发展成果,不断满足各民族成员表现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的美好生活需求。基于此,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正是民族共同体成员对国家期待的目标。所以,依据本国国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定符合民族共同体成员意愿的国家未来发展战略,主旨在于民族共同体成员心理期待的不断满足,内在要求在于实现国家既定战略的有序推进。
国家期待是民族共同体成员作为国家共同体成员在共同的政治生活中形成的,是其在政治上与国家关系的反映,体现了共同持有的意义指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民族共同体成员只有坚定国家责任感,把自身对国家的期待内化为共同的正确的国家观,国家期待心理才会转化为中华民族政治共同体的内在团结统一,外化为国家责任感和统一的政治主体性的行动。尽管民族共同体成员所处环境、发展程度等存在差异,但是唯有将自身的期待愿景与国家发展、国家未来目标相融合,同向同行,才能稳定持久。
(三)民族共同体成员对民族共同体的期待关注中华民族复兴
民族共同体成员的最高期待,是中华民族复兴。民族共同体成员对中华民族复兴的未来心理预期外化为共同动机和共同行动,将民族共同体成员的共同愿望付诸实践。民族共同体的期待能够激发民族共同体内的各民族成员一致心理倾向和心理状态的行动性态度,并维持和激励民族共同体成员的行动最终达成共同目标。
民族共同体成员对民族共同体的期待是一个政治心理过程,其包含两个方面的有机构成。民族共同体成员作为国家公民,一方面,基于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形成追求共同富裕的自然需求,在互嵌共融的社会生活中有更多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的社会需求;另一方面,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基于政治上更加团结统一达成的政治目标,是对国家走向现代化和实现民族复兴的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等的坚定选择和自信。民族共同体期待作为民族共同体成员社会实践的内在驱动力,是构成共同体成员共同行动的直接诱因。近代以来,中国各族人民遭受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双重压迫,各民族从自在体自觉结成命运共同体,顺势而为、顺时而动,追求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成为历史必然。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成为满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求的根本途径时,将民族共同体成员利益向中华民族整体利益目标集合,中华民族共同体成员必然采取共同行动,通过共同的社会实践行动,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共同利益需求。
结语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任务”。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成功塑造,源自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整体意识被唤醒。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在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开展反帝反封建斗争的过程中成功完成现代国家构建,通过探索形成正确的处理民族问题的道路,实现了现代国家建构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结合,为推动实现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开拓出一条中国式现代化发展道路。新时代新征程,各族人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必将为以中国式现代化为根本途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民族聚合力、国家凝聚力和精神向心力。
文章来源:《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26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