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因应于中国经济社会史的比较研究而提出的“大分流”命题,具有存在论和方法论的两种指向。就前者来讲,主要是探讨中西社会现代发展的两个社会载体发生结构性分化的实际状态;就后者而论,主要关注的则是中西社会大分流之际,究竟各自呈现了什么样的、观察两者间差异性的进路。在这中间,古今之变与中西之异是两个交叠的命题。从古今之变的维度上看,中西社会实体的转变有先有后,如果都不可避免,那么,从中西之别的角度审视,大分流的命题预示着中西社会发展路向的根本不同。前者是一个社会变迁的处境问题,后者是一个社会发展的路径差异问题。承认前者,等于承认中西社会都会经历一个从古到今的蜕变;确认后者,等于承诺国家与社会关系重建的路径之别。于是,“大分流”命题的存在论意义便凸显出它的方法论意涵。
关键词:大分流;加州学派;方法;中国道路;韦伯问题
作者简介:任剑涛,清华大学政治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政治哲学与道德哲学、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研究。
自彭慕兰《大分流:欧洲、中国及现代世界经济的发展》出版以降,中国社会究竟是在什么时间节点开始落后于世界现代转变的步伐?以及,中国社会是否浮现过按其自身逻辑走向现代经济、社会与国家的分流发展趋向?便成为相关论题聚焦的基本话题。这一命题的扩展性研究,不绝于缕;话题,也随之切分为二:一是作为“加州学派”一个核心命题的“大分流”,成为讨论东西文明究竟是在什么时间节点、因何而浮现的历史大变局问题;这一论题逐渐扩展为“大分流之后”的话题,也就是如何理解中国社会以及非西方社会现代变迁的广泛论域。二是与“大分流”的历史变局相疏离,这一命题的实质含义逐渐隐去,其方法论意义鲜明凸显,它引导人们以“大分流”的方法去审视中国及非西方社会自身的发展逻辑,由此呈现出“大分流”更为丰富的现代世界历史含义。相关事实的纳入愈来愈多,方法的优化也越来越强。论者倾向于关注前者,但方法的重视程度应当加强。
一、“大分流”的知识线索
就加州学派的大分流论证来看,它是这个学派核心人物凸显命题,而由相同兴趣的学者加入所形成的、论述欧洲与其他地区现代分流的学术群体。从学派源流上讲,“加州学派”是位于美国的加州大学几位任教于此的学者,以其社会经济史研究成果趋同性面世的学术群体,随后他们的研究方法与论题扩展开来,成为论及欧洲与其他地区出现“大分流”论题的松散学派。加州学派的基本特点,是拨正欧美学术界就现代社会经济史形成的主流观点:一者针对欧洲中心论、尤其是英国现代化模式普遍性展开论述,与欧美学术界主流观点的辩驳成其为基本学术倾向;二者就中西社会经济史展开比较研究,运用经济学理论、尤其是计量分析的方法对论题展开深入研究,以期凸显不同于欧美学术界主流的新见解。这使加州学派在全球学术界可以发挥较大影响力:欧洲与世界其他何以出现现代转变的大分流,一直是一个全球学术界积极求解的大问题,加州学派以此为核心论题,并且以挑战主流论述的方式切入,会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与热烈争论。
就加州学派力证的大分流观点来看,其两个基本走向令人瞩目。作为“加州学派”的中坚人物,彭慕兰是“大分流”主流观点的系统论证者。他所谓的大分流,既是指社会经济发展的古今大分流,也是指中西发展路向的大分流。前者的侧着重点在现代社会经济发展模式与传统模式的分化,后者的关注点是中西大分流的时间与空间分界点在哪里;前者所指是大分流的实质内涵,后者所论是大分流的地域涵盖;前者焦点在于欧洲中心的凸显,后者聚焦于东方何以落后于欧洲;前者旨在驳正18世纪晚期以前的现代时空交换点,后者主旨在于缕述18 世纪晚期以前东方或中国的发展领先或不落后于欧洲。至于比较的单位,是整个欧洲与中国或印度,而不是欧洲某一个国家与中国或印度。基本意向是彻底矫正非欧洲地区没有发生现代转变的西方经典社会理论主张,并以欧洲本身发展的不平衡来展现英格兰单兵突进的现代景象及其独特性。进而对资本主义制度的现代效用进行降格处理,凸显各种制度的组合作用对现代转变的推动效力。在这样的分析框架中,中国也不是一个整体性的分析单位,江南发展的价值被突出强调,并作为一个分析中国现代发展何以落伍的样本。尽管彭慕兰后来对这一先设的结论有修正,但在“大分流”的论证中,它是一个确定不移的论断,改变的只是西方学术界的主流论证方式。“如果我们以欧洲为世界体系中心的话,就无法理解1800年以前的全球性关联;我们有的是一个多中心同时没有占统治地位的中心的世界。全球性关联通常有利于西欧,但并不一定是因为欧洲人创造了这些关联或对其施加影响。……只是在19世纪工业化充分发展之后,一个单一的、占支配地位的欧洲‘中心’才有意义。”可见,彭慕兰不满意的只是此前学界认定的、现代之欧洲中心出现的时间问题,而不是否定欧洲中心的存在。这让大分流的论证,既具有重新指认现代转变的存在论意义,也就是在何时何地发生现代分流的意义;也具有明确的方法论意识,也就是自觉寻找解释大分流的新路径。这是人们可以将大分流论述作为方法运用的理由所在。也即是说,后起的大分流论述,可以远离早期的大分流论述,但受其大分流解释寻求新的方法路径这一理念的引导。
诚如前引李伯重一文所说,在大分流论述的二十年演进中,论述的主题增多,论证的方向有异,极大地丰富了这一论述的学术景观。其中,王国斌对“大分流”论题注入的新内容,引人瞩目。他将大分流论题转换为对中国自身发展逻辑的论述,从而将“大分流”的时空延展为“大分流之后”的中国社会结构分析,以及与西方迥然相异的现代进路问题。这是一个连续的学术尝试的结果。王国斌在论及大分流的著作中设定,“各个非西方的社会,都具有其文化与历史的完整性;它们的文化与历史,都与欧洲的影响无关。这种排开欧洲影响的重要做法,破除了上述以‘本地—西方’为主轴的单元论的局限,主张亚洲、非洲、拉丁美洲社会均具多元特性,从而创造了‘差异’的多种含义。”①。这是大分流方法意识的一个重要设定,也是相对于彭慕兰大分流论述在方法意识上的一个转变:从欧洲中心论转向文化多元论。王国斌将彭慕兰论述的经济焦点扩展为经济、国家与社会的三个视点,让相关论述显得更为丰满。在此基础上,他与合作者在后来的论述中明确强调“欧洲成功,中国失败”的传统观点需要修正,循此为欧洲和中国不同的经济变迁模式提供一个新的解释。他们认为,在此问题上许多传统的观点缺乏充分的历史依据,或者可以归结为国家规模的差异。“尽管在中国和欧洲的历史上,统一与分裂都曾交替地出现,但是中国始终沿袭着统一帝国的模式,而欧洲却经历了更多的分裂。旷日持久的战争使欧洲陷于贫穷,但这些冲突与竞争却在无意之中催生了资本密集型的生产方式。相反,中国在长期的和平和统一中孕育了一个大规模的市场,并从劳动分工中获益。欧洲直到1750年之后,资本密集型的机器生产才显露出一些优势。在此之前,清代朝廷的经济发展理念乃是全世界各个地区的共识,即重农、薄赋、不干预国内贸易。”这里的论断,确实对彭慕兰的论述具有明显的修正:一是需要在大分流之外看到,欧洲在现代转变中脱颖而出之前发展的令人不满之处,以及获得现代发展的偶然性;二是国家模式的差异性对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发展具有不同影响;三是大分流论断彰显了欧洲发展的特殊性,遮蔽了中国发展模式的普遍性。可以说,王国斌等对大分流的研究,除开承认18世纪晚期大分流这一事实之外,更多关注的是更长时段与更广空间中的相关事实。在更长时段上,将关注大分流的眼光扩展到分流之前的社会经济与政治状态;在更广空间上,从大分流的中西比较扩展为中国乃至于所有非欧洲地区的自主发展。相对于“大分流”的初始论证,“大分流之外”的论证所具有的方法意识更为自觉,比较也更为广泛,结论亦具有区域针对性。
二、大分流的方法演变
如前所述,彭慕兰论述大分流的基本思路,大致限于社会经济发展的现代转变问题,并且以欧洲成、非欧洲败的二元比较为主线。王国斌等学者的论述,将之扩展到政治领域,凸显了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中西分流差异,展现出大分流之外的非西方国家现代发展可能性。两种思路具有明显差异,但在方法意识上都面临一个矛盾处境:人们尝试对大分流做出的历史描述,一般都采取的是类型学方法(typological methods)。尽管间中引入了结构学方法(Structural pattern recognition),但后者是服从于前者的方法理念。类型学方法旨在凸显一个家族类似的个体之间的相似性,结构学方法则聚焦于一物之内部诸要素的连接或组合方式。类型学的方法具有一大优势,那就是鲜明凸显一个类型之区别于另一个类型的特质;但也面对一个大的麻烦,它对一物在结构性的解释上会显得无能。譬如,大分流命题对欧洲社会的现代解释是有力的,但对中国社会的解释就显得乏力。这正是后来王国斌们以大分流之外的命题来解释中国社会特殊性而胜出一筹的原因。即使对中国社会来讲,将其作为一个类型整体的分析较易,但社会的具体组织形态也很难归为一个僵化的类型。如理解晚清中国社会,不能以江南社会与明清社会划等号,虽然前者确实是明清中国的一部分。因为如果人们把眼光投向华北社会或中南社会,那就不能说它们跟江南社会是一个社会,它们其实是多个社会。可见,类型学和结构学的分析视角是大不一样的,结构学强调内部要素的张力,而类型学是要化解这种张力。
大分流在彭慕兰那里重视的是经济发展的大分流(即现代工商经济的兴起),在王国斌那里受到重视的是政治大分流(即国家建制的问题)。处理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便成为理解现代分流的一个关键点。这就促使人们将大分流的关注点,从社会经济发展转向现代国家建构。按照黄宗智的论断,在中国传统社会里,国家和社会的分流不是一个问题,因为中国的国家与社会是合二为一的。这似乎可以看作是对王国斌关于国家规模在现代转变中的重大作用的一个深化。我们可以想象由下而上的但也带有国家认可和扶持的,但是基于村庄社区由下而上的、村民积极参与的、真正服务于村民的(如为农产品提供“纵向一体化”的加工和销售物流服务的东亚型)合作社(“农协”)、城镇社区组织,以及商会、工会和其他社会组织,包括各种各样的专业组织,也包括社会-国家协同提供公共服务、福利、劳动组织、保险等组织。另外还有由社会高度参与的“社会化”国家机构,如纳入社会参与的乡镇法律服务所、消费者协会,以及公安部门和法院的调解组织等。在治理体系上,一方面固然应该在某些领域,特别是现代专业化程度较高的新型领域建立所必需的“科层制”和“公务员”化机构;但另一方面,也可以在多方面承继、更新中国比较特殊的国家和社会携手的低成本第三领域机构和组织。一种可能的远景是,形成一个既具有中国特色也是“现代化”的“中度国家集权+较高度渗透社会”的第三领域(特别是农村公共服务方面)的现代中国式政法体系。这一思路,将王国斌旨在解释中国古代国家的特殊性延伸到解释中国现代国家的特殊性,并在中国自主性的高度,展现出一幅不同于西方国家的现代图景。
这一延伸,推进了大分流之外的论证思路,并因此呈现出大分流方法意识的三度推进:第一度推进是彭慕兰对大分流前史、态势与后果的论证,这一论证,将欧洲成功、中国失败的现代转变,从分流前的诸多相似性到分流阶段的消费、投资与资本主义划出的中西界限,以及面对相似制约下欧洲如何迈进工业国的历史揭示给人们。第二度推进是王国斌等人对大分流之外中国国家规模问题的关注,因此为大分流引入了新的分析变量。他不仅强调了大分流之外中国经验的特殊性,尝试表明欧洲现代化经验的有限性,开拓出一条非欧洲的现代化可能进路;而且突出强调了欧洲与中国各自的政治进程促成了这一大分流,欧洲的战乱反倒偶发性地助长了资本主义经济的成长,而中国的稳定却妨碍了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育。以期由此帮助人们了解现代化的“中国特色”。第三度推进是由黄宗智做出的,他将中国置于现代化流行分析框架即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化框架之外,提出了中国式的第三领域即国家化的社会组织或社会化的国家组织,并以此展现出中国沿循这一进路所呈现的现代化新面貌。这就将王国斌旨在解释中国另有现代进路之说,强势推进到中国确有自己独特的现代进路一端。由此将大分流的解释转换为中西各有其现代化转变的进路,而完全不必依循欧洲经验来解释中国道路。
可以说,大分流这一本来是为了解释中西社会现代转变何以分流即欧洲成就了现代、中国未能成就现代的命题,逐渐被形塑成了中西各有其现代进路的命题。大分流对现代社会转变的历史进程这一存在论缕述,转换为大分流作为观察中西社会现代转变特性的方法论思路。这一转换,确实发挥出在欧洲现代经验之外理解非欧洲地区的现代化转变的引导作用。但它在方法论上是否保证这一解释的自洽性,则是一个需要进一步探究的问题。
无论是彭慕兰、王国斌或黄宗智的解释,姑不论它们在历史事实上存在的某种误解与误判,即使在方法上他们也面临概念、判断与推论的明晰性问题。彭慕兰对19世纪以前欧洲社会与中国社会齐头并进发展的断言,似乎建立在经济统计不确的基础上,而对中西社会大分流的分析变量设定太少,则不足以支撑起他的宏大判断。
王国斌等人的研究,以国家规模、保守或进取、战争与经济税收互动等因素综合论证经济大分流之外的政治演变,固然引入的分析变量较彭慕兰为多,因此让分析显得更有说服力一些,但并未突破大分流的议题设置,且尤其不足以说明中国现代发展的艰难曲折。黄宗智的论证明显表现出某种含混性。他对中国现代发展的特殊性发挥支撑性作用的核心标题即国家与社会的合一,便是一个透彻度不高的命题: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合一,到底是合一于国家,还是合一于社会,或是合一于国家与社会二者的“不伦不类”?黄氏明智地只做性质判断、不做实质判析。至于他所重视的国家与社会合二为一,可能呈现出不国家不社会,或亦国家亦社会两种情况,他也技巧性地伸张后者而忽视前者。他试图在方法论上把类型的归纳和具体的分析结合起来,但似乎导致了一种两头不讨好的结果:在类型上他也没有分析清楚中西社会及其现代转变的归属,在结构上他未能凸显中国社会诸要素与区域间的内部张力,于是他的思考方向可嘉,思考结果会让人质疑。
三、大分流的三个指向
倘若在大分流命题的历史实在描述之外尽力保存它的方法论价值,那么就需要在它的方法指向上厘清含义,才足以准确运用大分流这一分析工具。就这一方法而言,其基本指向有三:第一,需要明确大分流究竟是一个“事实辩认”,即分流的无可置疑;还是一个“方法指引”,即是一个分析框架的问题。这就是前述的大分流的存在论与认识论、事实与方法的区分问题。自然而然,大分流首先是一个可持续争论的现代转变事实辨认问题,这是现代化的历史发生与欧洲脱颖而出的既定历史事实所支持的探究;同时,大分流还是一个认识论命题、一个分析进路,它是引导人们深入认识大分流及其相应的世界现代局面的理念,帮助人们辨识现代化的世界进程在各个国家或不同地区的差异化发展态势。
“作为方法的大分流”,引导人们认识的是“古今之变中的东西方”。这个东西方,不是分散的欧洲各国或中国各地,而是前述彭慕兰所指的整体欧洲与中国。但实际分析的中西大分流,则指中国的江南与欧洲的英格兰。以前者言,属于加州学派的李伯重教授所重视的是江南的经济社会叙事;以后者论,17世纪的英格兰与18世纪的苏格兰需要分开对待,苏格兰已经浮现出工业经济的明显轮廓,而英格兰则没有浮现出来。17世纪的英格兰,在欧洲的现代发展中,表现出与欧洲社会主体部分的大分流现象,但工业经济还没有崭露头角。到18 世纪晚近阶段,随着工业革命的发生,才由苏格兰展现出英国的现代完整轮廓。基于对两者的现代转变的分析,可以把大分流这个概念做大。将之作为分析欧洲社会与其他地区现代转变差异性的引导性概念。这中间,事实的辨认需要审慎以待,但方法的理念需要清晰明确。
具体来讲,为了免除前述类型学和结构学解释之间的紧张,可以将加州学派解释的问题转换为“韦伯问题”和“韦伯问题的延伸问题”。所谓“韦伯问题”指的是什么呢?就是对资本主义已经在西方兴起(实际上在英格兰兴起)的这个既定事实进行的历史社会学解释②。历史社会学跟历史人类学的解释很不一样,历史人类学是还原历史地活动着的集群的实际样态,而历史社会学是解释现代社会兴起的专门学问。费孝通先生“眉毛胡子一把抓”,把它合成为“社会人类学”,就把两个学科的研究目的给混成一事了。有必要树立人类学和社会学分流的学科意识。人类学致力于研究原始人群的样态,这个“原始人”不是指的是原始社会的人类,而是人类本身活动的原始状态,就是最初的状态或者本来的状态。国人觉得自己是人类学研究的对象,心生一种受辱的感觉。其实这是把“原始”的意思误解了的结果。不从人类学出发,就无法理解人类的集群活动起始点;不依靠社会学的进路,则无法理解现代社会的兴起与兴盛情形。历史社会学要解释的问题不是“历史向度”的,而是现实向度的,即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可以兴起与兴盛的问题。当下一些学者将历史社会学变换为历史政治学,依托历史合理化现实,这是对历史社会学之历史指向的一个误解。人们误认为历史社会学的解释是过去向度的解释,其恰恰是现在向度与未来向度的解释。也就是说,一个国家尝试迈进现代,先行的西方国家给定了一个参照系,依托这个参照系,不同国家或人群可以进行新的创造,但是否成就了现代化则需要置入这个参照系中衡量。
作为韦伯问题的一个延伸,需要从经济发展的大分流解释推进到政治发展的大分流理解。这就意味着,大分流在方法上需要处理现代转变在不同地区的复杂因果关系。更为准确地描述大分流的过程,是全面理解大分流的需要。凸显大分流的社会后果,是给予资本主义发展方式及其不可替代作用的必须。之所以不应把“大分流”当做一个简单结果来对待,而宜于作为方法来处理,就是因为仅仅当做一个结果来处理,便会流于单纯的历史事实指认。而当作方法来对待,可以促使它成为一个有效的分析工具。“大分流”的分析进路,既可以引导人们更为全面地理解西方社会的现代发展,也可以帮助人们理解“中国走向现代的特殊性”。这一问题的核心指向,就是古今之变,而不是中西之争。解释这一点,既可以在西方社会内部,也可以在中国社会内部展开,还可以在中西之间、以及更为广阔的空间中展开。对此,没有一个古今一贯的解释,它一定是变化的和开放的解释。因此,什么是大分流?要确定它不是一个“既定事实的指认”的大分流,而是一个“解释古今之变”的方法意识。这也就是说,对大分流的存在论解释,远不如对大分流的方法运用来得重要。
这会使人们在大分流的解释中面对一个心理上的矛盾和焦虑:相比于已成定势的西方社会的大分流,其余地区尽管多多少少都存在大分流的推动力,但因为它的特殊性与孱弱性,常常推动人们展开逆事实的解释行动。什么是关乎大分流逆事实的解释呢?就是在大分流中运行于不同的现代轨道的国家,不承认自己的落伍实情,而尝试一种功能性的强辩,试图将自己确定在大分流的先导位置上,以“争口气”的姿态矫正现代先发与后发的定势。马克斯·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说得非常清楚,资本主义在诸要素的起源上,东西社会有着相同的萌芽,甚至东方社会有着比西方社会更多的资本主义因素;但从结构上讲,西方社会率先将这些分散的要素聚集起来,建立起相应的资本主义结构。资本主义的结构,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结构,而是一个政治、经济与社会相济的关联体。对之的解释,无论是韦伯自己基于新教伦理的精神性解释,还是加州学派基于社会经济发展的解释,都需要落实在韦伯自己设定的结构性解释基点上,方才可能获得较为周全可信的解释。除此之外,一切解释便都是单一或某些社会要素的局部解释,而不是基于现代结构的总体解释。而这样的解释,意义都是非常有限的。就此而言,方法理念再翻新,也不应无视事实确认。
第二,大分流到底是谁与谁的大分流?这是一个关乎大分流方法意识中的分流主体定位问题。大分流命题推动人们聚焦古今之变、关注东西之争。从事实的角度讲,从来不存在一个在方法论上需要反思的、大分流的东西方。因为东方和西方都是可以分解的地理概念。陆上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没有构成现代大分流的主导动力。就东方而言,东西方冲突的核心地带长期是中东地区,这是汤因比认定这一带的文化属于西方文明范畴的原因。东西关系的拓展,依循一条从近东到中东再到远东的线索,如今才充分展开为王国斌、黄宗智所说的中西不同面貌。从古代社会到中世纪,最初是波斯跟希腊、罗马的冲突,接着是伊斯兰—阿拉伯跟西方的冲突。西方现代的起源,重要动力之一就是保存在阿拉伯—伊斯兰世界的西方文献翻译回原来语言,而引爆了文艺复兴。正如彭慕兰所说,在分析大分流时,应当将欧洲作为一个整体来与中国进行比较分析,那么在东西社会比较时,东方社会也应作为一个整体来对待。但东方社会地域过于广阔,文化模式与发展进路很不相同,根本无法视为一个整体来与欧洲比较。因此,具体的比较,还需要在加州学派确定的英格兰与相应的亚、非、拉某一国家之间展开。彭慕兰将欧洲视为一个整体与中国这一个国家展开的比较,在方法上难以自洽。
在彭慕兰的“大分流”论述中尚存没有解释清楚的其他问题。其中之一,就是中国不仅是没有介入现代的大分流,而且在大分流中间的中国是一个落伍者。大分流的改善性解释,将这一事实认定让位于方法刷新:加州学派的学者们以对中国特色的辨认,降低了对大分流同一框架中不同国家的一致性分析,抬高了对不同国家处于不同分流状态的特殊性辨认。这确实有助于人们充分意识到到现代发展的复杂性与多样性,但可能遮蔽了现代发展的规范性与一致性。在大分流争辩中凸显的中国特殊性,无疑可以得到历史理由的支持。经济上的大分流凸显出中国与世界合拍的特征,即王国斌所强调的农耕为主、轻徭薄赋、不干预国内贸易。欧洲的变局是个例外,而不是常例。但中国政治权力的颟顸、懈怠与腐败,确实妨碍了中国的现代转变,因此落后于欧洲的转变步伐,以至于需要“向西方国家寻找真理”。从经济大分流转换到政治大分流,大分流的方法意识更为健全,但事实指认更具张力。即中国的国家与社会特殊结构,是否有利于发展出独具中国特色的现代政治结构,还是一个为黄宗智所不断辨析的问题,且很难得出众所认同的结论。
经济大分流之外的政治大分流,其核心,既不是国家规模与国家特色的辨认,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国家与社会的分流,自然还不是强国家建构的问题,而是规范国家建构的问题。规范国家建构的问题,就是加州学派重视的英国限制王权,这不是随经济发展就自然可以取得的政治成果。人们在讨论中国社会的特殊性时,诚然可以发挥帮助人们认识中国社会本身的积极作用。但中间的两个问题也需要自觉意识:其一,中国传统的会社并没有成长为社会[7],宗族也没有打破小共同体习性。根据滕尼斯的分析,共同体跟社会是具有鲜明差异、甚至结构差异的两种机制。共同体是依靠血缘、地缘、业缘熟络关系运转的机制,社会是靠抽象规则运转的建制。传统的血缘、地缘与业缘熟络关系是不开放的,是封闭性团体。社会是一种现代建制,是面对陌生人建立的开放性规则机制。所有亲密的、隐秘的、排他性的共同生活都被我们理解成共同体中的生活,而社会是公共生活,社会就是世界。这是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真正的大分流。而这种社会,正是中国改革开放后才崭露出基本面目的建制。在西方与东方社会自身的大分流,以及东西社会的大分流进程中,对社会疏离国家的真正独立,似乎不应以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合一来解释。其二,国家与社会的分流,是一个现代事件。中国王朝晚期的国家与社会分流,确实有助于开启中国的现代进程,但这并不是中国社会从古至今的一个贯通现象。因此,不应以此来讨论中国的国家与社会关系问题,也没有充分的理由以此为据来彰显中国社会的现代特性。为此,需要在黄宗智的国家与社会二元合一之论与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分立主张之间保持必要的思想紧张,以合理审视中国自具特点的政治大分流问题。
第三个问题,“大分流”的展开过程究竟是怎么样的?这是一个关于大分流的客观进程的描述问题。这个问题涉及三个关联点:一是大分流是不是真实存在,二是大分流的起点与终点如何再现出来,三是大分流是否在不同国家和地区有着不同的展开过程。就第一方面而言,从时间维度看,如果大分流是一个从古至今渐次体现出来的分流过程,它的分流含义就很稀薄而显得没有太大意义;从空间维度看,如果大分流是一个全球范围不同地区各自呈现的古今分流状态,那么它的区域间比较就意义不大。简而言之,大分流的持续论证存在自我消解的危险。以第二方面来看,大分流究竟起自中西的国家发源阶段,还是呈现于清朝的晚近阶段,不只是一个时间上的选点问题,而是一个关乎分流是古代既定状态,还是现代分化状态的归类问题。以此而言,大分流论断就失去了它针对现代大转变展开论述的价值;同时,大分流如果敞开了它的终点,也就是将大分流视为一个开放的过程,拒绝限定一个时间,尤其是针对晚近的加州学派以此敞开非西方国家的分流态势,那么,分不分流就更是一个没有确定含义的话题了。再说第三方面,大分流的比较框架,原初设定在欧洲与中国晚清的比较上面,后来王国斌将之扩展为与中国古代的国家结构比较主题上,无形中便消解了这种比较的确切指向。由于中国的特殊性,将其置于大分流的比较论述框架中就没有太大意义了。
加州学派在设定并持续争辩大分流议题时,方法上是没能保持一致性的:王国斌的解释、尤其是黄宗智的解释,在方法上解构了彭慕兰的设定。这既是彭慕兰后来表示要修正自己《大分流》一书的论证以使其显得更为优化的原因所在。又是王国斌、黄宗智等学者逐渐将中国抽离大分流比较框架而作为特例处理的一个必然后果。在大分流的论述框架中,就事实而言,古今之变、中西分流,确实率先出现在欧洲的英格兰,并不出现在整个欧洲。因此彭慕兰将欧洲作为一个整体来与中国进行比较,是一个与事实不符的牵强设定;就方法来讲,以消解英格兰的现代原创性、欧洲的现代先发性来讨论最后与其他国家发生现代大分流的问题,就失去了确定的时空坐标与规范参照。其超越欧洲中心论的政治正确固然有让人称许的理由,但将西方整合为一,将世界其余地区打散而与之比较,其地区分合与现代化的进程无法符合。因为西方—欧洲—西欧—英格兰从来就没有理由视为一个整体的理由,它们自身也是处在发展有先后的状态之中的。与西方整合论相比,西方分解论可能更有利于人们认识何谓“西方”。同时,将比较对象进行分解式的处置,也就是将中国分解为发展状态迥异的江南、中南与华南等来与整全的欧洲比较,其方法上的合理性也颇堪质疑。
四、结论
大分流的事实指认与方法指引,是大分流命题的两个基本含义。事实指认的复杂性,可能塑就了这一主题的讨论久决不下的争辩持续性。方法指引会不断引导出大分流讨论的新思路,以至于让大分流的最初命意隐而不彰。这也许是大分流这一命题试图解释古今之变的时空关键点所注定的态势:随着大分流解释的展开,时间上一定会不断延长,空间上也随之挪移开来,其本来基本确定在18世纪晚期的全球大分流这一主题,便会漫无边际地扩展开来。这并不意味着该话题因此丧失了讨论的意义,而是说它已经很难让人捕捉到确切的学术论断。就学术史来看,也许一切关乎历史事实的框架性解释尝试,因其衍生出整理历史事实的方法进路,而必然将无数论题、边际事实与主观论断都纳入进来,学派扩展为运动③,方法遮蔽了实存,它就此跻身学术史册的引导者行列。但随著方法意义的凸显,大分流争辩中那些具体的事实指认反而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注释: ①关于加州学派对中国社会发展特殊性的论证,学术界有赞同、有反对。近期国内的批评可 参见单小海“从‘白银终点’到‘规则起点’”,《读书》2025 年第 11 期第 148-156 页。由于 本文主要关注的是加州学派“大分流”主张的方法论意义,不具体讨论欧洲与中国“大分流” 论述的繁复内容。
②赵鼎新指出,“虽然历史社会学是基于特殊视角和方法而形成的交叉学科,但它的核心议题 却很清晰,甚至可以说只有一个,那就是工业资本主义和民族国家产生的原因及其后果”。参 见赵鼎新“权力、结构和时间性——历史社会学和宏观历史发展规律”,赵鼎新与郦菁《历史 与变革·第一辑·什么是历史社会学》,中信出版集团 2023 年版,第 7 页。另见任剑涛:“历 史社会学:如何兼得历史学与社会学的优势?”,《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24 年第 3 期,第 62-70 页。
③这就是李伯重以法国年鉴学派来比较说明加州学派的大分流论述所指出的学派命运。年鉴学派健将“勒高夫明确地说:‘并不存在一个学派性很强的年鉴学派’,‘我们的学派性越来越 弱。我们是一个群体,有着共同的观念基础;我们又是一个运动,我们仍希望继续存在和发 展,静止等于死亡’。在某种意义上,‘加州学派’也正在走这样的道路。”参见李伯重“大分 流”之后:“加州学派”的二十年,《读书》2019 年第 1 期第 93-97 页。
参考文献:
[1]李伯重.“大分流”之后:“加州学派”的二十年[J].读书,2019(1):93-97.
[2]彭慕兰.大分流:欧洲、中国及现代世界经济的发展[M].史建云,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
[3]王国斌.转变的中国:历史变迁与欧洲经验的局限[M].李伯重,连玲玲,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 社,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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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6年中国知网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