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文所安:叙事的内驱力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872 次 更新时间:2026-05-02 12:10

进入专题: 叙事   《左传》  

宇文所安  

有很多种探讨上古中国叙事的角度与方式。这里,我想专门论述叙事的内驱力:是谁或者是什么,对事件的发生负责?这又如何结构和定型整个叙事?现存文本的精确写作年代和先后顺序难以断定。《左传》有可能是最早的叙事著作,虽然其具体写作时间是学者们争论的话题。不过我们至少可以说,《左传》与我们暂时定为战国后期或者确定为西汉的叙事文本非常不同。有些不同之处,与《左传》的特殊道德使命有关,但是另外的一些不同则反映了在处理事件的内驱力上的深层差异。在本文中,我准备先谈《左传》,然后再谈同一族系的故事如何在后来的文本中变形。

16世纪以来,《左传》的故事开始频繁地出现在古文选集里。比如说归有光(1507—1571)的《文章指南》(台北:广文书局1972年重印)。《左传》是以这种形式得到最为广泛普遍的阅读的。这些短小的选节一般来说以其精炼而富有刺激性的笔墨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但是如果孤立地看,它们却难以传达整个《左传》的典型叙事特色。在这层更大的意义上说,《左传》代表着编年史向叙事的演化。这部著作把数以百计的人物和无数的事件按照编年的叙事段落联系在一起,时而会给出某一历史事件的详细背景,但是那些都是例外,只不过更突出了整个著作的编年形式而已。

如果我们试图追溯某一故事线索,它往往消失在另外一个故事之中,或者,我们就会看到这一故事中的人物在另一事件里得到极为简略的提名,仅此而已。有时,这个线索还会指向某些小小的事件,模糊地平衡在大事件的预兆或起因之间。重要的人物或是死了,或是消失了,但是故事并不就此结束,而是汇入另外的故事。我们可以辨认出一些延续不断的故事,被间隔的年月分割成小段,然而就是这些故事也还是缺乏中心,被其他的故事所边缘化或者横插进来。我们当然可以承认:从某种根本的意义来说,这就是历史运作的方式。但是,如果我们比较一下欧洲叙事历史的某些熟悉的模式,我们就会注意到:后者其实在很大程度上被故事之外的传统叙事机制之完整统一性所制约。

现存《左传》是附在《春秋》后面的。《春秋》是一部极为言简意赅的编年记叙史,记录了公元前722年到公元前481年之间发生的历史事件。有时,《左传》似乎是《春秋》的评注;有时,它则详细描述《春秋》记叙的历史事件;有时,它则增写一些同年发生的其他事件。《左传》与《春秋》之间的差异引起了人们的猜测,清朝学者刘逢禄(1776—1829)提出一个很有影响的理论,认为《左传》本是一部独立的历史著作,被割裂成片段,分别安放在《春秋》系年之下。但是如果我们试着重新把这些碎片拼在一起恢复其想象中的原状,实在很难看出这个“原状”曾经是什么样子,好像只是对一张大事年表的详细叙述而已。高士奇(1645—1704)曾经在他的《左传纪事本末》里试图总结出一些统一的故事线索,但是他的努力只显示出:为了生产出既有“本”又有“末”的故事,多少材料必须被省略或者补充。

人们曾经相信,《春秋》是孔子有鉴于周王室及其封建诸侯国的道德与政治衰落而作的,截止到鲁哀公十四年——也就是公元前481年的获麟。作为《春秋》的评注,《左传》继续发扬光大了它的道德教训(虽然《左传》继获麟之后又多记叙了十三年,直到哀公的统治结束为止)。如果真是这样,我们就得把“衰落”理解为这些世纪的普遍情形而不是一个直线性的过程。这部著作的确很好地昭示了道德颓败的教训,但是,这并没有能够解释《左传》叙事的特性。

《左传》的叙事极为繁复,但是其叙事核心都是暂时性的,情节也很支离破碎,缺乏把整个叙事统一为有机整体的力量。就算对于相当熟悉试验小说之片段性、不连贯性的现代读者来说,《左传》依然十分困难,而这种困难应该提醒我们:我们还在用“统一性”或“整体性”来结构我们对于一部叙事作品的期待。

《左传》的叙事模式很好地再现了当时的政治历史:许多封建诸侯国在相互争斗,不断变换它们的联盟,个别诸侯国时而得势时而又失势。在错综复杂而常常变化的关系网中,叙事中心被分散了。叙事的统一性一般来说总是依赖于个人、行动尤其是结局。但是在《左传》里,只有不够稳定的临时性结尾,不足以把各条叙事线索系在一起。诸侯国里的霸主可以维系某种联合,但是他们一旦去世,这种联合也就瓦解了。有些人物具有强有力的个性,非常值得纪念,比如齐桓公和他的大臣管仲,晋文公,足智多谋的郑相子产,但是我们很难说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在任何时候可以完全地控制叙事线索或历史事件的发展。《左传》叙事的结构所告诉我们的,就和它所传达出来的政治信息一样:从头到尾,一直都处于分崩离析之中。

叙事结构,与其说是围绕着情节、人物建立起来的,还不如说更多的是围绕着对于后果的先见之明建立起来的,围绕着诠释征象的能力——尤其是人物之行为方面那些能够预兆结果的征象——建立起来的。在叙事中,作者总是做出预言,这些预言又总是正确的,虽然读者有时可能会误读这些预言。但是读者们被要求磨炼解读的技能,比如说,叙事中要是提到一些表面上看起来微不足道的细节,那么这几乎无疑乃是重大后果即将由此引发的征象。《左传》按照年代来排列叙事片段,虽然未免影响到叙事的完整统一性,可还是有助于这一因素:在最终的结果产生之前,人物性格可以在历年的细节描写之中呈现端倪。

对于行为结果具有先见之明,与判断力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礼”是叙述者用以衡量人物行为的意识形态尺度,遵守礼仪或奉行礼俗是避免恶果的清晰指引。在《左传》里,我们可以看到许多令人振奋的关于自控、德行与先见之明的故事。与这些故事纠葛在一起的,是情欲、乱伦、通奸、谋杀以及复仇的轮回。围绕着故事的主要人物,出现一些提供意见、发表判断的次要人物。在政治行动里,总是有一套与个人意志的驱动力相违背的仪式在起作用,不管是表现在人物对仪式的遵循里,还是表现在人物对仪式的破坏里。敬畏与威吓同等重要,权力就建立在它们脆弱的联盟之上。对礼的遵守带来成功,任性的行为会动摇权力的基础。

不过,虽然礼是《左传》中显而易见的儒家行为准则,它本身却不能解释叙事内部的驱动力——事件产生的方式和源泉。在道德教训下面,有一个更为基本的,对人物、行动及其后果进行再现的层次。

也许,我们可以想到叙事驱动力的三个层次,而其中每个层次都会渗透进以下的层次。第一层是“天”:人执行“上天”赋予的任务;第二层是人的性格:行为是人物个性的结果;第三层则是人的意志:人有意识地、自觉地做出实现某一目的的决定,并为了实现这一目的而矢志不移。这些区分当然不是绝对的,但是它们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对事件进行再现时的一些重要的差异。

《诗经》里面关于朝代创建的颂歌往往代表了“上天”层次的叙事动力。在《大雅·皇矣》中,“上帝”决定把“(天)命”转移给周,并启动了一个漫长的过程,使得周王室可以实行这一天命。文王具有完成天命的美德与能力,但是无论文王还是武王,都显然不可能只依靠他们个人的力量就完成这一伟大的事业。在《左传》里,“上天”对叙事的推动力表现在晋文公重耳的故事里:重耳受到继母的迫害,漫游列国,直到多年以后才回到故土,成为晋文公。重耳的命运被明确地解释成上天的意志。重耳显然是有德者,但是他并不具有《左传》中的根本德行:先见之明或先知,而且他的意志也十分薄弱,这一点我们可以很明显地从他沉溺于齐国的优裕生活里面看出来,最后他是被他的妻子——齐国的公主——以及他的从臣们合谋灌醉才脱离齐国的。虽然他性格中的某些因素在他的成功中起到一定作用,但是,这些性格因素对于他登上君主宝座并不是决定性的。直到他登上君位,重耳叙事的驱动力才转向以他的性格为主导。

性格作为叙事的驱动力是《左传》里面最常见的。我们看到一系列性格特点:谨慎、鲁莽、慷慨、残忍等。每种性格特点都在叙事当中与其他性格特点产生互动,得到深入的发展。人物依照自己的性格而做出决定、开展行动,而决定与行动又反过来印证和凸显性格。性格的一致性对于控制了叙事的先知先见系统十分关键。

一般来说,性格对于故事的推动十分直截了当:好色的侯王遇见一个漂亮的女子,把她据为己有;或者看到敌军在战场上排列队形的方式,就此决定撤退。但是,意志作为叙事的内驱力,其根芽却往往显示在被推迟的反应中:无论是谋划、复仇,还是报恩。推迟的反应自有一个复杂的条件结构,这些条件都是为了实现最终目的而必需的。这种推迟的反应是统一叙事的基本手段之一。在《左传》中,有很多推迟的报仇与报恩,但是《左传》这一著作的形式使得它们不可能成为占领主导地位的叙事结构。当作者在处理个别事例时,这些推迟的报恩与报仇都被一语带出,这样,因果关系就具有连续性,就算叙事提到因与果之间有一段时间距离,从形式上来看还是和直接的反应差不多。比方说,某侯爷侮辱了一个贵族,这个贵族与他所养的士策划报复,并且在当天晚上暗杀了这位侯爷,这和四年之后才谋杀这位侯爷在叙事上并无分别:“情节”发生中断并不影响叙事的连贯,行为和结果之间的关系还是具有直接性。当推迟的报恩与复仇在数年之间开展,编年体形式常常会把情节的统一用很多同等重要的其他故事线索稀释掉。

性格的驱动力融入叙事内驱力的第三个层次:意志与决心。正是在这一层面,我们有了已经变成完全自觉的叙事驱动者的人物,他的谋划安排以复杂的方式驱动事件的进程。虽然我们总是可以说这个人物的行为是他性格的结果,但是这些行为不再是那么直接的性格反映了。这样一个人物会说:“我‘要’做这样的一件事。”而他着手实现这一意向的具体实施过程便驱动了叙事的发展。道德判断在这样的人物身上变得十分模糊不清,因为他们的决心与意志力使得他们的行为即使在破坏了社会规范的时候仍是值得赞叹的。性格的驱动力可以很容易地令读者做出是非判断,但是当意志成为驱动力的时候,我们往往会觉得人物有对有错,是非难言。在这样的人物里面,富有代表性的是伍子胥:他缓慢而坚决地策划着对楚国的复仇;还有越王勾践:以同样的坚强意志击垮了强大的对手吴国。伍子胥和勾践变成了叙事性史诗的主角与英雄,这种叙事已经和《左传》的叙事大相径庭。伍子胥和勾践都曾出现在《左传》的末尾,如果我们比较一下《左传》和后来的叙事对他们的刻画,我们会清楚地看出早期中国叙事的嬗变。

在比较被命运所驱的重耳和被意志力所驱的伍子胥时,我们会面临一种十分具有诱惑力的可能,那就是在这种比较中,可以同时看到历史性的演变和地理性的转化。重耳代表了公元前7世纪后期的时代,伍子胥则代表了公元前6世纪晚期和5世纪初期的时代。重耳属于中原地带的晋国,而伍子胥则属于新崛起的南方诸侯国楚与吴。就是在《左传》相对统一的视角中,也可以看出两个人物的差异。部分差异也许和《左传》的材料来源有关:在伍子胥的故事里这一点尤其重要,不过我们不知道《左传》成书时伍子胥传说已经发展到了何等程度。也许,解释这种差异的最好方式——除了不可知的材料来源之外——是富有想象力的历史书写者对于他所描写的时代和地区在心理上感到的某种差别。

我们刚才提到过在《诗经》有关朝代创立的史诗中“上天”的驱动力。下面,我要先探讨《左传》里面一个关于(恶劣)性格如何驱动叙事的典型故事。这个故事在结尾处的情节发展十分突然而奇特,预兆了个人意志力驱动叙事发展的成型。在故事开始的时候,庆封不过只是一个坏人而已,但是在故事结束时,他成了一个强硬的坏人。

庆封

齐国的王室姜氏有很多分支,庆氏是其中之一。公元前6世纪中期,齐国内部充满了大家族之间的明争暗斗。每个家族都豢养着自己的武装门客,拥有自己的战车和武器铠甲。齐侯常常可以保持和显示他的权威,但是有时也会成为大家族联盟的傀儡。这些联盟不是稳定的,家族之间常常兴起争执。血仇时而被平息下去,时而又浮出地表。

《左传》是从齐国南方的近邻——鲁国——的角度叙述的。虽然鲁国本身也充斥着贵族之间的矛盾,但是鲁国可以带着一种又迷醉又恐怖的眼光来旁观齐国的内部斗争。邻居们总是相信最坏的犯规发生在自己的隔壁人家,所以,我们在阅读鲁国的记载时也得记着打一个折扣。鲁国也许是从齐国的避难者那里得到很多信息资料的,这些齐国人会给鲁国提供一份比远方的观察所得更为详细但也更为带有偏见的叙述。

和《左传》里面的其他故事那样,庆封的故事和其他的故事交织在一起。庆封的父亲庆克和齐灵公的母亲声孟子有私情,他男扮女装,偷偷进入后宫,结果有一次被认了出来。认出他的人把事情报告给了地位显要的国武子,国武子召来庆克,责备了他一顿,庆克羞惭万分,在家闭门不出。声孟子听说之后大怒,于是想办法整治那些告密的人:她的阴谋基本上成功了,认出庆克的人以叛国罪被处以刖刑;还有一个受到牵连的贵族逃到自己的封地,他的儿子后来公开叛变了灵公。

灵公派遣庆克和崔杼去镇压叛乱。国佐(也就是上文的国武子)当时正随同诸侯围攻郑国,他离开职守,前往庆克军中,杀死了庆克,并随即退回自己的封地,宣告反叛。灵公和他达成了某种协议,终于使得国佐复职。后来,成公十八年,灵公杀了国佐,以惩罚他当年放弃职守、兴兵背叛和杀死庆克的三大罪行。从此庆封得到起用,成为大夫,在齐国的大臣里面占据了重要的一席之地。

崔杼,齐国最有权力的贵族之一,在后来发生的事件中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当年,虽然占卜不吉,他还是娶了一位非常漂亮的寡妇东郭姜。不幸的是,齐庄公,灵公的继承者,也觉得东郭姜很漂亮,并开始和她偷情。公元前548年(襄公二十五年),崔杼与庄公的从人合谋,在自己的家里杀死了庄公。随后,崔、庆二人合立庄公的弟弟,是为景公。公元前546年,庆封访问鲁国:

齐庆封来聘。其车美。孟孙谓叔孙曰:“庆季之车,不亦美乎?”叔孙曰:“豹闻之,服美不称,必以恶终。美车何为?”叔孙与庆封食,不敬,为赋《相鼠》,亦不知也。

鲁国的贵族熟知周礼,也很喜欢判断他人,他们常常挑剔其他诸侯国的失误。不过,叔孙所朗诵的《相鼠》一诗实在毫无含蓄可言,我们很难相信庆封没有听懂,只能推测他大概是故意置之不理而已。

相鼠有皮,人而无仪。人而无仪,不死何为。相鼠有齿,人而无止。人而无止,不死何俟。相鼠有体,人而无礼。人而无礼,胡不遄死。

诗句的重复加强了诗的语气和信息。我们有三个基本同义的词——仪、止、礼——来对应老鼠的三个方面,那缺乏外在行为礼貌的人好像一只老鼠,或者还不如一只老鼠——老鼠的外表至少还是完整无缺的。在《左传》里,人物的外在表现总是人物内在修养的体现,庆封外在的炫耀夸饰,尤其对于一个大臣来说,是很不吉的征兆,因为这种夸饰远远与其个人的地位不相称。不过叔孙所没想到的是这首诗的选择相当富有预言性质,因为庆封逃避死亡的能力十分惊人。

虽然庆封的名字以前就出现过,但这是他第一次成为故事的主角。不过他只是以外表的形式呈现在读者面前,而不是一个具有推动力的主动的人物。他什么也没有做,只是现了现身,且不能准确地诠释别人对他所做的评判。同年秋天,在齐国,崔氏家族陷入了麻烦。庆封和他的家臣抓住机会摧毁了崔氏家族,夺取了齐国的大权。

庆封在这些事件里,很难说是一个主动的驱动者,因为他缺少个人的主见,虽然野心勃勃,但是会被家臣的意见左右。当崔氏家族的两个成员向他求助时,他不能即刻做出决定,而要先听取家臣的意见。在庆封对付崔氏的阴谋中,最引人注目的时刻是他对崔杼进行有意误读的时刻。他摧毁崔氏的计划有赖于语言的模糊。当崔杼来求援时,他答应帮助崔杼惩罚崔氏家族的叛逆者,但这一诺言他是依照字面实现的,而不是真以好意帮忙的精神来实现的。在那个好像伊阿古一样阴险的家臣卢蒲嫳的领导下,庆氏基本上把崔氏家族全部消灭了,崔杼的妻子——美丽而不祥的东郭姜——上吊自杀了。卢蒲嫳最后也是最残忍的行为,是把崔杼带回他的居处,让他目睹家破人亡的局面,崔杼此时已经无家可归,于是上吊而死。他和东郭姜所生的儿子崔明逃到了鲁国。(这里需要指出:虽然叙事指向庆封、卢蒲嫳的阴谋,但是他们在表面上确实帮助崔杼消灭了家族中的两个主要作乱者。崔明好像是勉强逃生的幸存者,但是,从字面上看庆封的许诺,他本来也不是庆氏家臣攻击的目标。只有那些帮助叛逆者的家族成员才是“合法”的杀戮目标。)

庆封似乎是一个安于享乐的人,不能做一个成功的铁腕人物,因为一年之后,公元前545年,他和他自己的家族也遇到了麻烦。当年他灭崔时,借助了十分模糊的盟友“国人”之助。在临淄有很多强大的家族,他们的联盟常常随机变化。

齐庆封好田而耆酒,与庆舍政,则以其内实迁于卢蒲嫳氏,易内而饮酒。数日,国迁朝焉。使诸亡人得贼者,以告而反之。故反卢蒲癸。癸臣子之,有宠,妻之。庆舍之士谓卢蒲癸曰:“男女辨姓,子不辟宗,何也?”曰:“宗不余辟,余独焉辟之?赋诗断章,余取所求焉。恶识宗?”癸言王何而反之,二人皆嬖,使执寝戈而先后之。(1)

公膳日双鸡,饔人窃更之以鹜。御者知之,则去其肉,而以其洎馈。子雅、子尾怒。庆封告卢蒲嫳,卢蒲嫳曰:“譬之如禽兽,吾寝处之矣。”使析归父告晏平仲,平仲曰:“婴之众不足用也,知无能谋也,言弗敢出,有盟可也。”子家云:“子之言云,又焉用盟?”告北郭子车,子车曰:“人各有以事君,非佐之所能也。”陈文子谓桓子曰:“祸将作矣,吾其何得?”对曰:“得庆氏之木百车于庄。”文子曰:“可慎守也已。”(2)

在《左传》中,一些很小的事情往往会导致侮辱、愤怒与复仇——比如说,在一次朝廷的“工作午餐”上,规定的两只鸡被厨子擅自换成了鸭,进食者知道了,便撤去肉而仅仅进上肉汁。子雅和子尾的怒气不知为什么会在庆封和卢蒲嫳心中引起如此强烈的反响——根据注解,这种“工作午餐”的事情由当国者负责,所以一旦出差错,子雅、子尾所恼怒的不是厨子和进食者而是庆封。不过,庆封和卢蒲嫳想除掉子雅与子尾的行动没有得到什么响应,这似乎暗示了庆封的威信在日益下降。

当一个大家族失势时,就连忠实的家臣也会叛变。公元前545年的叙事继续以典型的《左传》式含蓄向前进行。我们几乎没有注意到卢蒲癸、王何在占卜时提出的问题和他们报告给庆舍(子之)的问题完全不同:

卢蒲癸、王何卜攻庆氏,示子之兆,曰:“或卜攻仇,敢献其兆。”子之曰:“克。见血。”

庆舍对龟甲兆象的阐释固然没错,但他被告以一个意在误导的问题:庆舍以为卢蒲癸、王何要攻击的是庆氏的敌人,万没想到他们要攻击的正是庆氏自己。既然知道结果如意[“可以歼灭敌人——我看到了(敌人的)血”],卢蒲癸、王何动起手来就更肆无忌惮了。

冬十月,庆封田于莱,陈无宇(按:即陈桓子)从。丙辰,文子使召之,请曰:“无宇之母疾病,请归。”庆季(按:即庆封)卜之,示之兆,曰:“死。”奉龟而泣。乃使归。庆嗣闻之,曰:“祸将作矣。”谓子家:“速归。祸作必于尝,归犹可及也。”子家弗听,亦无悛志。子息曰:“亡矣!幸而获在吴越。”陈无宇济水,而戕舟发梁。(3)

在庆氏父子的故事中,我们不断看到错误的阐释、理解的缺乏,以及对警告的疏忽。《左传》中描述了各种各样的恶德,但是只有一个hamartia——致命的缺陷:对事物缺乏正确理解和缺乏远见。庆封作为一个人物形象,没有得到充分的发展,因此我们不能把他的盲目追溯到某种其他的性格特点;我们看到的,只是先见之明的缺乏。

卢蒲姜谓癸曰:“有事而不告我,必不捷矣。”癸告之。姜曰:“夫子愎,莫之止,将不出。我请止之。”癸曰:“诺。”(4)

十一月乙亥,尝于大公之庙,庆舍莅事。卢蒲姜告之,且止之,弗听,曰:“谁敢者?”遂如公。麻婴(按:人名)为尸,庆奊为上献。卢蒲癸、王何执寝戈,庆氏以其甲环公宫。陈氏、鲍氏之圉人为优。庆氏之马善惊,士皆释甲束马而饮酒,且观优,至于鱼里。栾、高、陈、鲍之徒介庆氏之甲,子尾抽桷,击扉三。卢蒲癸自后刺子之,王何以戈击之,解其左肩。犹援庙桷,动于甍,以俎、壶投,杀人而后死。遂杀庆绳(按:庆奊)、麻婴。公惧,鲍国曰:“群臣为君故也。”陈须无以公归,税服而如内宫。

卢蒲癸的阴险在前面的卦象阐释中已初见端倪,此处更巧妙地掩藏在他给自己妻子的许可里。她的出现提醒我们庆氏和卢蒲氏是同宗,他们的结合是违反礼法的。鲍氏与陈氏是这次叛变的领导者,而《左传》的读者不会忘记,鲍氏的先人曾经因为得罪了庆封的父亲而被齐侯的母亲施以刖刑。至于陈氏,他们则看中了庆氏的“木材”(当然这是一种象征性说法,也即觊觎庆氏的权力)。庆氏曾经灭掉崔氏,现在临淄的贵族也聚集起来,企图趁庆氏祭祀时灭掉庆氏家族。庆封听说之后,准备回来报仇,但是已经太迟了,临淄和齐侯都已经落在敌人的手里。他于是逃往鲁国。这是庆封二次访鲁,这次不是以访问者的身份,而是以避难者的身份,庆封再次与一辆辉煌的车子联系在一起,“车”的意象充分显示了他的浮夸与盲目。

献车于季武子,美泽可以鉴。展庄叔见之,曰:“车甚泽,人必瘁,宜其亡也。”叔孙穆子食庆封,庆封氾祭,穆子不说,使工为之诵《茅鸱》,亦不知。

既而齐人来让,奔吴。吴句馀予之朱方,聚其族焉而居之,富于其旧。子服惠伯谓叔孙曰:“天殆富淫人,庆封又富矣。”穆子曰:“善人富谓之赏,淫人富谓之殃。天其殃之也,其将聚而歼旃。”

庆封在齐国的政治生涯,以他两次来到鲁国、两次不明白鲁国贵族赋诗的意图作为框架(《茅鸱》已经佚失,大概是讽刺不敬的)。而且,两次都有“车”的意象穿插其中。车光泽照人,甚至可以鉴形——往往被用来作为具有自知之明的隐喻,然而庆封却完全不具备这种自我认识。鲁国的贵族代表叔孙穆子则把车的美泽视为庆封滥用人力的表象(一说车的美观与车主庆封的腐败形成对比)。但是鲁国的贵族虽然很会解读表象,他们却对庆封家族去吴国之后的繁荣昌盛感到迷惑。叔孙穆子对于性格造成后果这一点深信不疑,只能解释说上天之所以这样安排,是为了把庆氏家族“聚而歼之”。《左传》不会使一个做预言的道德家失望。数年之后,公元前538年(昭公四年),吴入侵楚,诸侯联合伐吴:

秋七月,楚子以诸侯伐吴……使屈申围朱方。八月甲申,克之,执齐庆封而尽灭其族。将戮庆封,椒举曰:“臣闻无瑕者可以戮人。庆封惟逆命,是以在此,其肯从于戮乎?播于诸侯,焉用之?”王弗听,负之斧钺,以徇于诸侯,使言曰:“无或如齐庆封弑其君,弱其孤,以盟其大夫!”庆封曰:“无或如楚共王之庶子围弑其君——兄之子麇——而代之,以盟诸侯!”王使速杀之。(5)

庆封的故事基本上属于以性格作为叙事驱动力的类型。他的所作所为并不来自于任何出人意料的决定,而源于他的性格。无情、鲁莽、缺乏决断、机会主义:庆封对事件做出的反应组成了他的命运。性格导致行为,行为揭示性格:这一公式贯穿大半部《左传》。但是,在生命终结时,庆封突然表现出了与他个性不符的反抗性:一生只有这么一次他做出了正确的诠释,超越了性格的驱动力。在他死前,他嘲弄并借此反抗了他的敌人。他是一个坏人,他接受这一事实,这种接受使得他能够在敌人指控他的罪行和敌人自己的罪行之间进行令敌人感到刺心的比较。他得出的结论是:你们没有资格对我进行评判。

虽然在鲁国的道德家看来庆封罪有应得,但是,他最后的反抗行为却含有某种值得赞美的因素。在《左传》里面,一个恶人在拒绝悔改的同时对他人做出了正确的道德判断,这是相当少见的。在任性的抗拒与道德标准的模糊性之间,似乎存在着某种联系。

庆封的反抗不过是一个手势,他的故事已经完结了。我们处在一种新型叙事的边缘:这种叙事既不同于由性格驱动的叙事,也不同于由知识——不管是前知,还是对后果的盲目——驱动的叙事。一个任性的角色可以变成行动的中心,统领整个叙事。我将这种类型的叙事称为“中心叙事”。它在《左传》中虽并未得到完全的实现,但是后来变得司空见惯。这样的叙事,其统一性与指向一个大一统帝国的、不断加强中心领导强度的政治力量紧密相关。有时,复仇的意向成为整个叙事的中心,比如说伍子胥和越王勾践的故事;有时,故事的焦点是使用不正当手段以达到崇高目标的英雄主义,比如魏公子无忌抗拒君命、杀死忠诚的老将以解赵国之围。无情地克服一切障碍以实现统一天下的雄心的秦始皇,是这种以“意志”为驱动力的叙事的最好象征。这些故事基本上都发生在战国时代,不过伍子胥的复仇以及吴越两国的恩怨,在《左传》中就已经开始了。

伍子胥:从《左传》到史诗

楚平王派大臣费无极前往秦国,为太子建带回一个新娘。新娘生得十分美丽,楚平王在费无极的怂恿之下占有了她,这件事曾遭到另一大臣伍奢的反对。费无极随即意识到一旦太子登基,自己会处于不利的地位,因此他便阴谋废掉太子建,也除掉伍奢和他的两个儿子——伍尚、伍子胥。这个决定是一个错误。当时是公元前522年(昭公二十年):

费无极言于楚子曰:“建与伍奢将以方城之外叛,自以为犹宋、郑也。齐、晋又交辅之,将以害楚,其事集矣。”王信之,问伍奢。伍奢对曰:“君一过多矣,何信于谗?”(6)王执伍奢,使城父司马奋扬杀大子。未至,而使遣之。三月,大子建奔宋。王召奋扬,奋扬使城父人执己以至。王曰:“言出于余口,入于尔耳,谁告建也?”对曰:“臣告之。君王命臣曰:‘事建如事余。’臣不佞,不能苟贰。奉初以还,不忍后命,故遣之。既而悔之,亦无及已。”王曰:“而敢来,何也?”对曰:“使而失命,召而不来,是再奸也。逃无所入。”王曰:“归,从政如他日。”

无极曰:“奢之子材,若在吴,必忧楚国。盍以免其父召之。彼仁,必来。不然,将为患。”王使召之,曰:“来,吾免而父。”棠君尚谓其弟员曰:“尔适吴,我将归死。吾知不逮,我能死,尔能报。闻免父之命,不可以莫之奔也;亲戚为戮,不可以莫之报也。奔死免父,孝也;度功而行,仁也;择任而往,知也;知死不辟,勇也。父不可弃,名不可废,尔其勉之!相从为愈。”伍尚归。奢闻员不来,曰:“楚君、大夫其旰食乎!”(7)

《左传》故事中的很多叙事因素都在上述的故事里面得到体现:比如说平王和费无极的过愆;做父亲的夺走自己儿子的新娘(在《左传》中这样的事发生过数次,每一次都带来厄运);由最早的错误所引发的一系列更多的错误;有德的大臣伍奢忠心耿耿地进谏,并在临死前做出预言;面对一个道德难题,最终选择服从君主的初命而不是第二道命令(《左传》宣公十五年发生同样的事),甘心接受处罚,却得到赦免。城父司马奋扬所面对的难题,与伍奢的儿子们面对的难题相互映照,但是,这后一个难题却超出了《左传》的道德宇宙所能有效解决的范围。

简单地说:根据君主的命令,伍子胥如果不赴京,他就是在把父亲推向死亡。但是,他拒绝赴京是因为他将要为已为他们所预知的父亲之死复仇。也许他知道去京城意味着被平王处死,但是不这么做,他分明变成了对父亲之死负有责任的人。一旦选择抗旨不遵,生存下去,他的余生就必须以复仇者的身份度过,因为复仇是他生存下去的理由。这样的决定也许来自于他的性格,但是一旦做出“成为复仇者”的决定,这个决定也就淹没、掩盖了他的性格,代替他的性格来定义他的为人、他的行止、他的未来命运。

在《左传》里,这样的恒定性并不常见。当然有不少复仇行为,但是同样也有不少时候,做儿子的在政治生活的复杂现实之中把杀父仇人抛诸脑后。许多人物辩论到底是不是应该履行以前发下的血誓,有时他们决定这么做,有时他们决定那么做。《左传》的人物一般来说生活在“现下”的时刻,以现时作为标准来衡量过去和文化记忆。伍子胥这个人物却引入了一种新的角色类型:无论流落到哪里,无论要等多久,他都保持一个单一的信念和目标。伍子胥的镜像是决意摧毁敌国的越王勾践。他们共同的反衬是吴王夫差:他本来发誓为父报仇,每天都命人站在庭院里面,在他进出庭院的时候大声提醒他对越国的仇恨,但是当越王落入他的掌握时,他却放过了他。

《左传》虽然记录了伍子胥故事的精髓,但尽量软化了伍子胥复仇信念的强烈、执着。也许因为《左传》是这个故事比较古老的版本,也许是因为受到儒家思想的影响。在《左传》中,是伍子胥的哥哥伍尚对他发出“活下去替父亲复仇”的命令,这本身就具有权威性。伍子胥自己的决定在这一版本中并不存在。如果我们对比一下宁肯回去面对惩罚、反而得到平王赦免的故事,这个逃走活命的决定就显得更加复杂了。

在《史记·伍子胥列传》里,司马迁对这一道德矛盾做出了不同寻常的处理。他去掉了奋扬的故事,让伍奢就自己这个小儿子对平王加以警告,格外强调了君主提出的条件,并把决定的权力完全交给一个人——伍子胥本人。

王使使谓伍奢曰:“能致汝二子则生,不能则死。”伍奢曰:“尚为人仁,呼必来。员为人刚戾忍訽,能成大事。彼见来之并禽,其势必不来。”王不听,使人召二子曰:“来,吾生汝父;不来,今杀奢也。”伍尚欲往,员曰:“楚之召我兄弟,非欲以生我父也,恐有脱者后生患,故以父为质,诈召二子。二子到,则父子俱死。何益父之死?往而令仇不得报耳。不如奔他国,借力以雪父之耻,俱灭,无为也。”伍尚曰:“我知往终不能全父命。然恨父召我以求生而不往,后不能雪耻,终为天下笑耳。”谓员:“可去矣!汝能报杀父之仇,我将归死。”尚既就执,使者捕伍胥,伍胥贯弓执矢向使者,使者不敢进,伍胥遂亡。闻太子建之在宋,往从之。

这里,伍尚简直是把自己赴京与父亲同死视为一种软弱,他也渴望能像伍子胥那样复仇。但是正像伍奢警告平王的那样,只有伍子胥才能够忍辱负重,完成复仇的大业。《左传》让伍子胥直接来到越国,《史记》却说他首先去了北方投奔太子建。只有在太子建被杀之后,他才带着太子建的遗孤逃往吴国。在吴国,他安心忍耐,安心等待,终于成为吴王阖闾的谋臣。在《左传》之外的其他历史材料里,他还常常告诫阖闾要延缓对楚国的进攻,等待时机成熟。

楚国的内乱终于导致了吴国的大胜,楚昭王出亡,吴军攻占郢都。就《左传》来说,这是伍子胥复仇的结束,但是,对于伍子胥个人来说,并不那么简单。对于接下去发生的事件,历史上有几种不同的说法:据《穀梁传》和《淮南子》,伍子胥用鞭子抽打了楚平王的坟墓;据《史记·吴世家》,伍子胥以及另一个父亲被楚王处死、自己遭受流放的臣子伯嚭都曾鞭打平王的尸体;但是最有名的还是《史记·伍子胥列传》里面关于伍子胥独自掘墓鞭尸的记载,不仅如此,《史记》明确地写道:伍子胥鞭尸三百次。这个触目惊心的时刻,在西汉时期产生的野史《吴越春秋》里面得到了更加详细、诡异的描述:

伍胥以不得昭王,乃掘平王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左足践腹,右手抉其目,诮之曰:“谁使汝用谗谀之口,杀我父兄,岂不冤哉!”

在《史记》中,对这一事件的记载夹杂在采自《左传》的一个段落中间。据《左传》,公元前506年发生了这样一段插曲:

初,伍员与申包胥友。其亡也。谓申包胥曰:“我必复楚国。”(按:复即颠覆意。)申包胥曰:“勉之!子能复之,我必能兴之。”及昭王在随,申包胥如秦乞师,曰:“吴为封豕、长蛇,以荐食上国,虐始于楚。寡君失守社稷,越在草莽,使下臣告急,曰:‘夷德无厌,若邻于君,疆场之患也。逮吴之未定,君其取分焉。’若楚之遂亡,君之土也。若以君灵抚之,世以事君。”秦伯使辞焉,曰:“寡人闻命矣。子姑就馆,将图而告。”对曰:“寡君越在草莽,未获所伏,下臣何敢即安?”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秦哀公为之赋《无衣》,九顿首而坐。秦师乃出。

秦哀公吟诵《无衣》,是表示他接受了申包胥的请求:“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我们不知道《左传》的作者是否晓得伍子胥掘墓鞭尸的一幕,也不知道他写《左传》时掘墓鞭尸的故事是否存在。如果这个说法当时就已存在,那么,它被《左传》遗漏了。伍子胥复仇的决心十分清楚地得到揭示,不过,这似乎只是为了反衬申包胥救国的决心才被《左传》记录下来,《左传》对于伍子胥的激烈执着态度颇为不安。当然了,因为伍子胥对平王的继承者昭王来说没有臣子的义务,他为父报仇灭掉楚国也还是正义的,但是,鞭打他的故主楚平王的尸体,其道德意义就相当暧昧了。司马迁没有回避这一问题:

始伍员与申包胥为交,员之亡也,谓包胥曰:“我必覆楚。”包胥曰:“我必存之。”及吴兵入郢,伍子胥求昭王,既不得,乃掘楚平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然后已。申包胥亡于山中,使人谓子胥曰:“子之报仇,其以甚乎!吾闻之:人众者胜天,天定亦能破人。今子故平王之臣,亲北面而事之,今至于僇死人,此岂其无天道之极乎?”伍子胥曰:“为我谢申包胥曰:吾日莫途远,吾故倒行而逆施之。”

于是申包胥走秦告急,求救于秦。秦不许。包胥立于秦廷,昼夜哭,七日七夜不绝其声。秦哀公怜之,曰:“楚虽无道,有臣若是,可无存乎?”乃遣车五百乘救楚击吴,六月,败吴兵于稷。

伍子胥对申包胥的著名回答,构成了一块试金石,可以用来衡量那些凭借意志力成为英雄的人物:不管天意如何,不管是否符合人世的道德标准,下定决心,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人物。虽然负有盛名而且是经典,太史公的《史记》早就引起了正统儒家弟子的怀疑。对一个像伍子胥这样的人物深感兴趣就是一个很好的怀疑理由。《左传》中有关伍子胥的叙事十分有节制:把伍子胥活下去的决心归因于他的哥哥伍尚,在讲述伍子胥复仇的同时把叙事重心转移到申包胥身上。

在复仇大业完成之后,复仇者又该如何呢?伍子胥成为吴王信任的大臣,先后侍奉阖闾和他的儿子夫差。就像他的父亲伍奢那样,伍子胥以其直言进谏冒犯了君主,他临死之前的一番话,使我们再次看到了那个暴烈的复仇者的影子。然而这里《左传》的描写再次与《史记》以及其他记载有所分歧:

“树吾墓槚,槚可材也。(8)吴其亡乎!三年,其始弱矣。盈必毁,天之道也。”(哀公十一年)

但是在《史记》里面以及这个故事的其他版本里面:

“必树吾墓上以梓,令可以为器(9),而抉吾眼县吴东门之上,以观越寇之入灭吴也。”乃自刭死。

吴越之争

和伍子胥生平事迹纠结在一起的吴越之争,在上古中国似乎是十分流行的故事。除了东汉时期产生的长篇野史《吴越春秋》和《越绝书》,《国语》和《史记》都分别包含了三种不同的故事形式。司马迁的三种故事,分属于《伍子胥列传》《吴世家》和《越世家》,随着这三个大的叙事重心的转移而变化。但是,《国语》中的三种故事形态却似乎都是独立成篇的。战国时期的文本常常提到吴越或者引用吴越争端的某一细节。《左传》末节也讲述了吴越的故事。

吴越之争(包括伍子胥事迹在内)的不同版本使我们看到一个故事如何得到展开,又是如何被重写来服务于不同的利益。它可以被一次次地重写,因为它具有一个叙事中心。《左传》在描写早期历史的时候,曾经赋予遵守礼仪以极为庄严的重要性,但是在这里,《左传》的这种考虑却开始显得迂腐。公元前482年,吴王夫差与晋会晤,商议由谁成为诸侯霸主的事宜,这是夫差为之奋斗了许久的目标。但是,就在这时,他接到密报:越王勾践攻入国都,杀死了吴国的太子。夫差亲自杀死了一切可能走漏消息的人,但是,晋人还是从他的神情猜到吴国可能发生了内乱,他们终于迫使夫差把霸主的地位让给了晋国。这时,鲁国的使臣子服景伯,开始讨论起诸侯会晤的礼仪程序来。《左传》是在试图讲述一个已经不能用原有的方式讲述的故事。

吴越之争的基本情节如下:吴王阖闾在对越国的一场战争中伤到了大脚趾,因此丧命,他的儿子夫差决心报仇。他终于俘虏了越王勾践,勾践卑辞厚礼,换得了夫差的宽恕。伍子胥强烈主张不能放过勾践,但是他的意见没有被采纳。勾践自此卧薪尝胆,等待复仇机会的到来。同时,夫差忙于在北方征战,以求成为霸主。伍子胥不断进谏,终于惹恼了夫差,被赐自尽。趁吴晋会盟之际,越国偷袭吴国,占领吴都,杀死太子。夫差匆忙回车迎战,大败。他向越王勾践求饶,勾践发表了一席著名的议论,大意是说:上天曾经把越国交给吴国,但是吴国没有接受;现在上天把吴国交给了越国,他可不能拒绝上天的礼物。于是,夫差自杀了。

《左传》固然描写过不少自我牺牲的事例,但是,在吴越这两个南方的诸侯国的恩怨纷争里,还在其初期,就已经开始出现了北方中原诸侯国那种仪式化的战争中十分少见的情况:以集体自杀作为一种战术。对于中原诸侯来说,这大概会显得十分野蛮,但是这其实是为了达到目的而情愿打破传统规矩的表现。如果受过严格训练、纪律严明的吴国军队不能以一般的战术击败,那么,勾践愿意尝试一些新花样。时为公元前496年:

吴伐越,越子勾践御之,陈于槜李。勾践患吴之整也,使死士再禽焉,不动。使罪人三行,属剑于颈,而辞曰:“二君有治,臣奸旗鼓。不敏于君之行前,不敢逃刑,敢归死。”遂自刭也。师属之目,越子因而伐之,大败之。灵姑浮以戈击阖庐,阖庐伤将指,取其一屦。还,卒于陉,去槜李七里。(10)

夫差使人立于庭,苟出入,必谓己曰:“夫差!而忘越王之杀而父乎?”则对曰:“唯。不敢忘。”三年乃报越。

一方面,是越国为了求胜而不惜一切代价的坚忍、无情;与之平行对立的,是吴王把复仇的提醒变成了一种仪式。这些人物,都不是那种会因为一时冲动或者响应一时的道德呼唤而行动的角色,虽然吴王如此公开的仪式化提醒也暴露了他性格中的软弱。

《左传》对两年之后越国战败的记载十分简略,把主要精力都花在伍子胥一席长长的演讲上。伍子胥把当前的政治形势和夏朝比较,隐隐把勾践比作夏王朝向篡位者宣战的合法嗣位者少康,这种比喻对于吴王夫差来说,实在是相当不敬。在写作这一演讲的时候,《左传》作者知道越国最终是胜利者,因此,越国必须也得是道德上的胜利者。夫差拒绝听从伍子胥的意见,导致了我们深知必将实现的预言:

吴王夫差败越于夫椒,报槜李也。遂入越。越子以甲楯五千保于会稽,使大夫种因吴大宰嚭以行成。吴子将许之。伍员曰:“不可。臣闻之:‘树德莫如滋,去疾莫如尽。’昔有过浇杀斟灌以伐斟,灭夏后相,后缗方娠,逃出自窦,归于有仍,生少康焉。……浇使椒求之,逃奔有虞,为之庖正,以除其害。虞思于是妻之以二姚,而邑诸纶,有田一成,有众一旅。能布其德,而兆其谋,以收夏众,抚其官职,使女艾谍浇,使季杼诱豷,遂灭过、戈,复禹之绩,祀夏配天,不失旧物。今吴不如过,而越大于少康,或将丰之,不亦难乎!勾践能亲而务施,施不失人,亲不弃劳,与我同壤,而世为仇雠。于是乎克而弗取,将又存之,违天而长寇仇,后虽悔之,不可食已。姬之衰也,日可俟也。介在蛮夷,而长寇仇,以是求伯,必不行矣。”弗听。退而告人曰:“越十年生聚,而十年教训,二十年之外,吴其为沼乎!”三月,越及吴平。

夫差为什么没有为父亲报仇而选择了与越国和解?《左传》未加解释。后来的历史记录便利用这一叙事的空白,填补进去许多的花絮。比如《国语》中说,越王卑词厚礼,送上了自己的一子一女,服侍吴王;《史记·伍子胥列传》中说越王贿赂了幸臣伯嚭。伯嚭本来也是楚国的流亡者,他被描写为一个腐败的奸臣,成为伍子胥的陪衬。

夫差没有为父复仇,但他不像庆封那样完全是偶然性与激情的奴隶。虽然在《左传》中,他和庆封都被指责为淫奢贪欢,而且预言说这是他失败的原因,但是,在《左传》的叙事表层之下,我们应该明眼看到夫差其实也有他自己所执着追求的目标:他想成为诸侯的霸主。

夫差拥有一个王朝的神话来支持他的野心:吴国不像楚国和越国那样和周王室没有关系,吴国的先君据说是周文王的哥哥太伯(一作泰伯)、仲雍的后裔。如此一来,虽然夫差血管里流动的是姬氏的血液似乎是相当不可能的事,可这种起源神话,讲述的次数越多,就越容易被人相信,而且在周室衰微的时候,使得夫差觉得自己具有血统的合法性,代表姬氏王室,恢复吴国失去的权威。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夫差对北方比对越国所在的东方要更感兴趣。他首先把宋国和鲁国包括在自己的势力范围之中。公元前488年,鲁国的大臣一如既往地以没有遵守礼仪为由而预言了他的失败:

夏,公会吴于鄫。吴来征百牢。子服景伯对曰:“先王未之有也。”吴人曰:“宋百牢我,鲁不可以后宋。且鲁牢晋大夫过十,吴王百牢,不亦可乎?”景伯曰:“晋范鞅贪而弃礼,以大国惧敝邑,故敝邑十一牢之。君若以礼命于诸侯,则有数矣。若亦弃礼,则有淫者矣。周之王也,制礼,上物不过十二,以为天之大数也。今弃周礼,而曰必百牢,亦唯执事。”吴人弗听。景伯曰:“吴将亡矣,弃天而背本。不与,必弃疾于我。”乃与之。(哀公七年)

鲁国虽然向权力的现实低头,但是永远不放弃心中的不以为然,并且对那些征服了他们的人做出毁灭的预言。

公元前484年,吴王攻齐前夕,越国给吴国君臣送来厚礼:

吴将伐齐,越子率其众以朝焉。王及列士皆有馈赂。吴人皆喜,唯子胥惧,曰:“是豢吴也夫。”谏曰:“越在我,心腹之疾也,壤地同,而有欲于我。夫其柔服,求济其欲也,不如早从事焉。得志于齐,犹获石田也,无所用之。越不为沼,吴其泯矣。使医除疾,而曰必遗类焉者,未之有也。《盘庚之诰》曰:‘其有颠越不共,则劓殄无遗育,无俾易种于兹邑。’是商所以兴也。今君易之,将以求大,不亦难乎?”

弗听。使于齐,属其子于鲍氏,为王孙氏。反役,王闻之,使赐之属镂以死。将死,曰:“树吾墓槚,槚可材也。吴其亡乎!三年,其始弱矣。盈必毁,天之道也。”(哀公十一年)

中国文化喜欢优秀的演说,而有关越国是吴国心腹之患的这段话是伍子胥演说里面最受人们喜爱的,在各种历史记载里面都以不同形式出现过。不过,我们应该问一问:越国对吴国的复仇故事在多大程度上是伍子胥的创造?伍子胥自己在追求一个目标时就极为执着,不达目的绝不罢休,这种精神使得他也如是去理解诸侯国之间的争斗。伍子胥使得政治叙事带上了一层长期目标的色彩,充满了隐藏、掩饰、暗中的等待。《左传》后来的历史记录都给读者呈现了一个直线发展的叙事:越国被击败,越国暗暗积蓄力量、等待机会,越国还击。但是,如果我们可以相信《左传》的年表,我们会发现在越国的失败和最终灭吴之间有二十多年的间隔。越国进入吴国国都、杀死太子和越国灭吴之间相隔九年。历史记载中好像是接踵发生的一系列战争,其实花了将近十年的时间。

在对于以往历史的记录中,这么长的时间——十年,充斥了诸侯国之间的无数关系变化,晋与秦,陈与楚,无数次结盟又背盟。两个诸侯国头一年还在交好,下一年就会因为利益的转化而出击对方。只有越国对吴国的臣服被视为蓄意等待时机。其实,越国在与吴国结盟一段时间以后出击吴国,在这样的大背景烘托之下,根本不是什么令人吃惊的稀罕事情。那么,惟一能够把这些发生在二十多年之间的分散的事件结合成一个整体行动的东西,就是伍子胥对越王的诠释了。而伍子胥只是在讲述他自己的故事——在越王勾践身上,他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伍子胥死后两年,公元前482年,夫差多年的心愿即将实现:他与中原诸侯会盟,准备争夺一向属于晋国的霸主地位。

夏,公会单平公、晋定公、吴夫差于黄池。

六月丙子,越子伐吴,为二隧。畴无馀、讴阳(按:二人乃越大夫)自南方,先及郊。吴大子友、王子地、王孙弥庸、寿于姚自泓上观之。弥庸见姑蔑之旗,曰:“吾父之旗也。不可以见仇而弗杀也。”大子曰:“战而不克,将亡国。请待之。”弥庸不可。属徒五千,王子地助之。乙酉,战,弥庸获畴无馀,地获讴阳。越子至,王子地守。丙戌,复战,大败吴师,获大子友、王孙弥庸、寿于姚。丁亥,入吴。吴人告败于王。王恶其闻也,自刭七人于幕下。

秋七月辛丑盟,吴、晋争先。吴人曰:“于周室,我为长。”晋人曰:“于姬姓,我为伯。”赵鞅呼司马寅曰:“日旰矣,大事未成,二臣之罪也。建鼓整列,二臣死之,长幼必可知也。”对曰:“请姑视之。”反,曰:“肉食者无墨。今吴王有墨,国胜乎?大子死乎?且夷德轻,不忍久,请少待之。”乃先晋人。(11)

在他的野心就要实现的前夕,灾难降临了。夫差意识到他必须尽快回国,不能再和晋国争夺霸主的位子了。

吴国没有那么快灭亡。四年之后,公元前478年,越军于笠泽击败吴军。公元前475年,越军包围了吴国都。终于,在公元前473年:

冬十一月丁卯,越灭吴。请使吴王居甬东。

辞曰:“孤老矣,焉能事君。”乃缢。

越人以归。

在《左传》中,伍子胥试图讲述一个直线发展的复仇故事。但是《左传》的编年体形式打破了这种直线叙事,把它分散到许多年份,中间插入许多其他诸侯国的事迹。一旦从编年体的形式中解放出来,时间就可以被凝缩,各年事件被挤压在一起,十分经济地结束了一个被伍子胥预见到的故事。比如说在《国语·吴语》中,吴国的灭亡自吴王从黄池会盟回来就开始了。越王勾践的大臣告诉勾践时机已经成熟,勾践于是召集军队,遣散了那些需要养家的士兵,然后出击吴国。他三战三胜,包围了吴王居住的楼台。在《吴语》一气呵成的叙事中,根本就看不出这一过程实际上前后花了九年的时间,而且把“复仇叙事”一直贯彻到底:

吴王惧,使人行成,曰:“昔不谷先委制于越君,君告孤请成,男女服从。孤无奈越之先君何,畏天之不祥,不敢绝祀,许君成,以至于今。今孤不道,得罪于君王,君王以亲辱于孤之敝邑。孤敢请成,男女服为臣御。”越王曰:“昔天以越赐吴,而吴不受;今天以吴赐越,孤敢不听天之命,而听君之令乎?”乃不许成。

因使人告于吴王曰:“天以吴赐越,越不敢不受。以民生之不长,王其无死!民生于地上,寓也,其与几何?寡人其达王于甬句东,夫妇三百,唯王所安,以没王年。”夫差辞曰:“天既降祸于吴国,不在前后,当孤之身,实失宗庙社稷。凡吴土地人民,越既有之矣,孤何以视于天下!”

夫差将死,使人说于子胥曰:“使死者无知,则已矣;若其有知,吾何面目以见员也!”遂自杀。

(1) 庆舍(字子之)是庆封(字子家)之子,庆封以国政交付庆舍,自己把妻妾财宝搬到卢蒲嫳家,二人相互交换彼此的女人,每天在一起饮酒作乐。庆氏下令:那些避崔氏之难者,只要捉来崔杼的党羽献给庆氏,就可以将功折罪,返回故国。卢蒲癸就是这样回来的,回来后,庆舍十分宠爱他,把女儿(即后文卢蒲姜)嫁给他。卢蒲癸又推荐另一逃难者王何,王何也受到宠信,二人成为庆舍的左右近卫。庆氏和卢蒲氏都属于姜姓,所以庆舍的家臣问卢蒲癸:“既然同姓不能通婚,为什么不避开自己的同宗?”卢蒲癸回答说:“我的同宗不避我,我又何必避他?这好像赋诗的断章取义:我只取我需要的。哪里管什么同宗不同宗!”——译者注

(2) 庆氏欲与晏婴、北郭子车同谋,杀死子雅、子尾,晏婴、子车都婉言拒绝。陈文子对儿子桓子说:(庆氏的)灾祸将要降临了,我们可以从中得到什么好处呢?桓子回答说:应该可以在庄街(京城大街名)得到庆家的一百车木材。此意谓可以得到庆氏的权力。——译者注

(3) 在这段话中,陈文子假称桓子的母亲得病而召他回去。庆氏家族一名头脑清醒的成员庆嗣由此看出灾祸将起,劝说庆封赶在秋真祭(“尝”)之前回京城,庆封不听。而陈无宇在回去的旅途上,一路拆掉桥梁,毁掉船只,阻塞庆封将来回京的道路。

(4) 夫子指庆舍。

(5) 楚王命令庆封背负斧钺,在诸侯各居处巡行示众,一边走,一边大声宣布自己的罪名(“大家不要像我这样”云云),但庆封宣布的却是楚王的罪名。这里的楚王是楚灵王,名围,他是楚共王的庶子,谋杀了自己的哥哥康王之子麇而登上王位。

(6) “一过”,指楚王娶了太子建的新娘。

(7) 旰食,晚食。谓楚国君臣将因为伍员之复仇行动而遭遇忧患、不得早食了。

(8) 以为棺木之用。

(9) 器谓棺材。

(10) 罪人自杀,吸引了吴军的目光,使越王得以袭击成功。

(11) 在吴与晋争夺盟主的时候,虽然吴王夫差手刃自己的部下以免吴国大败的消息泄露,但是司马寅(晋大夫)观察到吴人情形有异,静以待变,终于为晋国争取到了盟主地位。

    进入专题: 叙事   《左传》  

本文责编:chendongdong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文学 > 中国古代文学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175478.html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5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