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飞龙:1644史观是对大一统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的误解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785 次 更新时间:2026-01-07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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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飞龙 (进入专栏)  

 

“落后就要挨打”,这是中国近现代史的基本民族意识和救亡共识,无数仁人志士为此奋斗牺牲,推动中华民族从自在到自觉的伟大转变与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质展开。但这种“落后”从何而来?何时开端?是否能够通过寻找到“落后”的根源与病灶,彻底解决中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难题?这些涉及中国史与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的关键问题,都与清朝作为一个“跨时代王朝”密切相关。这种跨时代性,一方面指向清朝作为中国历史最后一个王朝的正统性及其历史责任,另一方面又指向清朝作为中国由天下体系转向条约体系的现代国家转型的变法正当性与历史遗产。这就使得围绕清朝历史正统性与合法性的学术和政治争议持续成为海外中国史研究和中国自身历史研究的热题与难题。清朝历史的复杂性在于贯穿了中国的古今中西之变,其合法性的法理纠缠在于大一统中国和民族国家范式的复杂穿越与杂糅对话。

受中国历史上“华夷之辨”之正统论与西方民族主义思潮的复杂影响,对清朝的历史研究与评价出现了两种不同的史观:1644史观和1840史观。我国官方史学和宪法序言的历史观采行的是1840史观,强调西方殖民侵略是中国近现代落后挨打的关键因素,中华民族由此自强奋斗,从自在走向自觉,实行了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建立了新中国,开启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纪元。这一史观对清朝历史予以包容性理解和定位,将其作为中国古代王朝秩序更替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凝聚发展的重要环节,是中国史与中华民族发展史的内在组成部分,而不是异族政权和中国落后的归责对象。但1644史观与之对立,以“明亡清兴”的这一关键时间节点作为中国史的近代开端,侧重从异族统治、民族歧视、闭关锁国等多方面将中国落后的历史责任归于清朝,对以大一统和中华民族共同体为历史叙事框架的1840史观进行挑战和修正,凸显一种“反清复明”式的汉民族本位史观和汉民族主义。1644史观具有情绪化和片面性的特征,易于在中国史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内部造成汉族与非汉族的二元对立,也不能客观评价清朝对中国大一统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历史贡献,更可能为外部势力干预破坏中华民族团结进步与伟大复兴所利用。

1644史观错误的根本在于对明清易代解释上陷入了“华夷之辨”的简单套用和西方民族主义与民族国家的理论窠臼。对明清易代的历史理解与合法性评价,应当放在中华文明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长期历史进程与法理逻辑中进行。

第一,明清易代属于中国古代王朝秩序更替的正常历史现象,是中国“历史周期律”的表现。在中国历史上,少数民族取代汉族成为中国政权统治者并非个例,满清入关之前有蒙元灭亡南宋,之前还有五胡入华等,这些历史事件属于中国古代王朝的秩序更替,是“历史周期律”在起作用,其根本原因在于汉族王朝的内在腐败。1944年郭沫若发表《甲申三百年祭》,就是对明亡清兴之际李自成政权失败的个案检讨,1945年毛泽东与黄炎培的“窑洞对”更是对中国古代史的王朝周期律进行了深刻的反思与总结。“历史周期律”是中国古代文化与政治体制的自身局限性,正好彰显了中华民族走向现代化的必要性与必然性。1644史观错误归责,也误解了“历史周期律”。

第二,清朝入关与治理总体上符合大一统和中华民族共同体发展的根本利益,对民族团结与国家统一作出了积极的历史贡献。在我国历史与民族发展过程中,“华夷之辨”是很有影响力的思想,但不能简单套用,特别是不能归入现代民族主义的民族主体固化逻辑,否则根本无法理解中华文化的多元一体性与中国作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宪制形成逻辑。1644史观倾向于将汉族作为固化的正统性民族,将其他少数民族作为异族,对明清易代做汉民族本位的负面批判性叙事与评价。这里忽视了大一统秩序中“华”与“夷”的文化本质与互变竞争性,即便是汉族政权,如果失了民心,也就不能维持大一统地位了,而处身于“夷”的少数民族政权如果更加努力地认同与实践中华文化,则可能具备挑战与构建新的大一统王朝的政治能力。从明亡清兴的基本史实,以及清朝入关及其治理的总体表现来看,清朝能够明确尊奉儒学与中华文化正统,团结各族维护边疆安全并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各族交往交流交融,基本底定中国现代疆域版图并实现了空前的大一统。清朝在构建统一多民族国家方面具有突出的历史贡献,典型如削平三藩、收复台湾、经略西北、平定西藏等,并有效反击了内部的民族分裂势力和外部干预势力,积极维护了民族团结与国家统一。

第三,凸显明清对立的1644史观容易被西方错误史观和西方民族主义、民族国家理论所利用,不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复兴。1644史观的汉民族本位凸显,强调清朝的异族属性和对中国近代落后的完全责任,这在理论上是片面的,在历史评价上是不客观、不公正的。1644史观过于凸显明清对立和汉族与非汉族的对立,缺乏对中国历史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整体观,也缺乏对西方错误史观和西方民族主义、民族国家理论的反思警惕。近代以来,为肢解中国历史与中华民族的整体性和统一性,日本曾在学术上竭力炮制“满蒙非中国”论,制造中华民族内部之汉族与少数民族的历史和政治对立,从而为分裂中国的政治图谋服务。抗战期间顾颉刚和费孝通著名的“中华民族是一个”的争论就与此有关,而最终他们都走向了对中华民族整体性与统一性的坚守。同时,西方涉及中国史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错误史观特别是“新清史”、“内亚史观”等也都凸显少数民族、游牧文明等与汉民族、农业文明的对立冲突,从而试图解构中华文明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统一性。而西方民族主义和民族国家理论也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和认同造成解构效应,“一族一国”式的民族国家模型根本不符合中国史和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真实和宪制法理。1644史观因其情绪化和片面化特征,理论建构上存在显著缺陷,对上述错误史观及西方民族主义与民族国家理论之局限性、破坏性缺乏洞察和反思。

第四,清朝的跨时代性及晚清现代化的努力,对中华民族从自在到自觉的伟大转变及现代中国的构建有积极意义,是中国古今中西之变的关键转型。清朝不仅是中国最后一个王朝,还是跨越古代封建社会与近代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跨越性王朝。清朝历史可简要地区分为前两百年(1644—1840)和后七十年(1840—1911),前者的社会性质是古代封建社会,清朝统治者通过政治一统和文化传承基本完成了作为大一统新王朝的构建,总体上促进了中国各民族的团结凝聚,后者的社会性质是近代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大一统秩序及天下体系遭受西方殖民主义侵略和冲击并逐步瓦解,晚清政权与社会不得不开启适应西方民族国家与条约国际法秩序的救亡图存,晚清现代化由此揭开帷幕。1644史观局限于明清对立和清朝历史责任,忽视清朝的跨时代性与晚清现代化的积极努力,不能提供对清朝历史与合法性的公正解释。晚清七十年中,尽管清朝政府同样陷入了中国古代王朝的“历史周期律”及政治腐败、经济停滞和社会矛盾高发的乱局,但一方面仍能勉力坚持维护主权和疆域完整,特别是左宗棠收复新疆等,而另一方面则以洋务运动和戊戌变法探索救亡图存的变革道路。尽管晚清现代化总体上归于失败,改良最终让步于革命,但其政治和文化遗产仍有合理之处,并构成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历史基础。中华民族在晚清时段历经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处于古今中西之变的激荡洪流之中,与同时段各非西方民族所遭受之殖民苦难与抗争奋斗之表现相比,绝不逊色,反而更加自觉和团结凝聚,走出了一条中国式现代化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道路。1644史观无法客观全面解释这一切历史变迁,但1840史观可以为中国古今中西之变与中华民族现代自觉提供较为合理的解释。

综上,浸淫于“华夷之变”的简单套用和西方民族主义与民族国家理论的窠臼,受刺激并放大于网络文化空间的所谓1644史观,并不符合中华文明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真实和宪制法理,无法有效解释中华民族多元一体与中国的统一多民族国家属性,并可能被西方错误史观和西方民族主义利用。这表明,中国历史的丰富性与张力性,特别是中国古代王朝更替的历史周期律以及大一统与正统之间的史观与合法性问题,仍需以中华民族共同体基本史观和理论方法进行深入研究并运用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之中,同时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与各种受西方民族主义和民族国家理论影响的错误史观之间的长期对话与斗争仍将持续下去。对1644史观的学术与政治辨析及批评,就属于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构建的重要课题与环节。

田飞龙(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民族政策研究会理事)

(原载香港AM730专栏,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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