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孝通的《乡土中国》是一部享有盛名的社会学经典著作。追溯该书的写作过程不难发现,《乡土中国》并不是作者按照学术专著的体例一次完成的,而是将14篇连载于《世纪评论》周刊《杂话乡土社会》专栏的文章整理而成的。这一系列文章是1947年秋季学期费孝通在清华大学社会学系讲授“乡村社会学”课程的部分内容。最近,商务印书馆以《杂话乡土社会》为书名,将专栏文章重新结集出版,为我们理解《乡土中国》提供了新的资料。
以“杂话”的形式探求新知
20世纪40年代中期以前,费孝通还在云南大学和西南联合大学社会学系任教时,就讲授过“乡村社会学”课程。最初他采用美国的教科书作为参考,其内容大多是中国本土社会研究之外的舶来品,他觉得不很惬意。后来他改用根据自己调查得来的乡村经济材料来讲,本土化的程度有所提高,但经济问题只是整个乡村社会问题的一个部分,并不能全面反映中国乡村社会的实际状况,而且其内容与“土地经济学”“比较经济制度”等课程有太多重合,这让费孝通仍感到不够满意。1947年秋在北平清华大学社会学系任教时,他“决定另起炉灶,甚至暂时撇开经济问题,专从社会结构本身来发挥”,重讲这门课程。
从大部分内容是美国乡村社会学的舶来品,到根据调查材料研究中国乡村社会经济问题,再到以社会人类学的方法直面中国社会结构本身进行创造性的研究,费孝通的学术经历客观上反映了社会学中国化走过的三个阶段。
自20世纪40年代中期起,费孝通开始在经验研究的基础上思考一些理论性的问题,“乡村社会学”课堂则是他初试身手的舞台。在当时的中国社会学界,可参考的相关成果非常稀缺,费孝通自知初次探索离成熟之境尚远,因此迟迟不敢下笔将课堂讲授内容写成公开发表的文章。
恰在此时出现了一个契机,促使这些思想探索的初步成果提前出炉。1947年暑期,费孝通收到《世纪评论》周刊主编张纯明请他为该刊长期撰稿的邀约,盛情难却之下,他决定以《杂话乡土社会》为总题,大胆地将自己的思想草稿先行公之于世。“杂话”虽不是成熟的学术论文,却在某些方面可以容纳深刻的洞见,而且行文活泼生动,正是适合发表思想草稿的文体。
费孝通曾说,之所以养成爱好写作“杂话”的习惯,是由于当时生活艰难,需要写稿补贴家用。更重要的原因也许在于费孝通是一个思想型的社会学家,他不习惯像普通学者那样围绕一个具体题目搜集丰富的资料并力求做最严密的论证,而是更喜欢在研究工作中提出新问题、进行新思考。
早在费孝通于燕京大学社会学系求学时,来此短期讲学的美国社会学芝加哥学派奠基人派克(Robert E.Park)就在他的心里播撒下了喜欢思想探索的种子。据跟费孝通一起听讲的同学记述,派克教授给予他们的是“有活力的观点”和“启发思想的锁钥”,他曾在班上说,“宝贵的概念绝不能用‘准确不准确’的标准去测量它的价值,它的价值乃是在于启发我们的思想,激起我们的想象力”。不喜欢在课堂上照本宣科,而是热衷于把自己的研究心得随时放进教学过程中,费孝通这种讲课风格可以说其来有自。
西南联合大学的学生这样描述费孝通的讲课和写作风格:“费先生对于专讲A、B、C、D……的教授们很不感兴趣,他曾表示他不知道这些东西究竟有什么用处,然而他也知道这种人在中国还有多深厚的势力。费先生写的论文有散文小说的笔调,看起来毫不使人厌倦,不过有时带有浓厚的自由主义的作风,不免显得冗长啰噜。”
这些关于其他“杂话”写作的表述,亦适用于理解《杂话乡土社会》专栏的文章以及据之整理成的《乡土中国》。费孝通自述:在“乡村社会学”课程上,“我是一面探索一面讲的,所讲的观点完全是讨论性的,所提出的概念一般都没有经过琢磨,大胆朴素,因而离开所想反映的实际,常常不免有相当大的距离,不是失之片面,就是走了样”。将课程内容整理成文时,刊物“限期限日的催稿,使我不能等很多概念成熟之后才发表,其中有很多地方还值得推考。这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段尝试的记录罢了”。
《杂话乡土社会》专栏中有什么新内容?
1947年7月19日,作为《杂话乡土社会》专栏的首篇破题之作,《熟人里长大的》一文在《世纪评论》第2卷第3期发表。随后,从8月2日到次年3月27日,陆续有13篇文章见刊。1948年2月,专栏文章有3篇尚待刊登时,费孝通就已将全部专栏文章整理成《乡土中国》一书。4月,是书由上海观察社正式付梓。在初版以后,至1949年1月,累计发行13000册,但其间只有重印,内容并无变化。
《乡土中国》一书的主要内容来自《杂话乡土社会》专栏文章,但并不是这些文章的简单汇集,而是经历了重编次序、重新撰写部分篇目、增加两篇文章以及修订整体文字的打磨过程。经过如此一番整理,全书在内容结构上就显得更为严谨了。尽管如此,这本书整体上仍然不脱“杂话”色彩。
从《杂话乡土社会》专栏到《乡土中国》一书,最为突出的改变有三个方面:首先是打散《差序的格局》《论私》两篇文章内容,重新整合为一篇《差序格局》。其次是删除《所谓家庭中心说》,只留下极少内容,改写后并入《“大家庭”还是“小家族”》一文最后部分,并将后者标题改为《家族》。最后是补写反映乡土社会变迁的两篇文章《名实的分离》和《从欲望到需要》,使整本书的论述体系更加完整。
把《差序的格局》和《论私》糅合成《差序格局》一文,不再把“论私”作为焦点,而是仅把谈“私”的现象作为引子放在《差序格局》的前两段,其效果是强调了“差序格局说”的中心地位,相对淡化了现实关怀的表述,学理化的程度无疑是提高了。在《论私》一文中,费孝通详细描述了在云南乡间见到的“先己后家”和“先家后族”的具体生活事实,以之与儒家经典著作中近似于表现“差序格局”的内容相互印证。这部分内容来自费孝通的实地调查和生活见闻,有1200余字,见于公开发表的专栏文章,其准确性毋庸置疑,但在《乡土中国》中被删去了。或许是出于文章篇幅平衡的考虑,作者认为只需在理论上正面阐述一下即可;或许还有写作风格统一的考量,《乡土中国》各篇多为理论阐述,少量经验事实的铺陈也多散见于文章的不同位置,像这样长篇幅的叙述如不删除,放在书中就显得太不协调了。不过,这些经验事实在他的学术思想形成过程中应该起到了直接触发灵感的作用,对于后人理解费孝通的治学风格还是有参考价值的。将经验事实与儒家经典论述相结合是20世纪40年代后期治学方法的重要特色,从《杂话乡土社会》专栏文章中要比在《乡土中国》中看得更为清楚。
读者可能会觉得惊讶的是,《杂话乡土社会》专栏中的《所谓家庭中心说》一文并没有出现在《乡土中国》一书中,仅在《家族》一文的末尾部分对其内容择要表述。《所谓家庭中心说》一文的核心观点是,中国家庭是重视经济和生育的事业社群,不像西方近代家庭那样具有享受感情的生活堡垒的作用,因而普遍存在着对两性感情的矜持。但是,该文中对“中国文化是以家庭为中心的文化”提出的质疑,以及引申出“这基本的事实使我们中国的经济上受到极大的限制,而在家外的社会关系中充分的让‘人情’去活动,阻遏了根据于‘利’的法理的发展”的观点,都没有在书中继续出现。这是费孝通自我完善的结果。《所谓家庭中心说》一文发表后不久,费孝通在专栏的《差序的格局》一文中写道:“后来有读过我那篇文章的朋友,表示异议,我也因之觉得我并没有接着从积极方面来说明中国的‘家’的性质。”考虑到读者的这种反响,费孝通在《家族》一文中多作正面的阐述,只在结尾处保留了《所谓家庭中心说》的核心观点,将引申发挥的内容悉数删去。
费孝通以单篇文章的形式发表“杂话”于思想评论刊物,或许是为了在有限篇幅内吸引读者注意,其观点阐述较书中更为直白。从书的整体布局来看,成书时所做的删节有其必要性,但删节的文字对我们理解作者的写作意图颇有帮助。
如第一篇《熟人里长大的》第一段原有“要了解我们当前很多复杂而混乱的难题,对这基层社会有一点分析,似乎是很有帮忙的”一句,在《乡土中国》成书时被删去了。
又如在《差序的格局》一文开头原有关于“家庭中心说”的反思与“差序格局说”的提出之间关系的一段话,即:“我提出这一个看法,并不是想标新立异,而是从我思考了很久的一个基本问题里发生出来的。我在这里不妨把这个基本问题提出来说一说,希望有同样兴趣的朋友,能对这方面多观察到一些我们以前所不很注意到的生活现象。”但在成书时也被删去了。
再如《差序的格局》的结尾一段:“这是我思考了很久的基本问题。我感觉到东西社会态度的差别,因而使我注意到这两种社会结构格局上的殊异。从而想去寻找这殊异的出发点。在这条思想的路线上,我看到很多富有启示性的生活现象。我想在《杂话乡土社会》的短论逐步发表我的见解。也许我应该有一点小小的声明。我这种工作并不包含:‘这是国情’,用以来作为拒绝改变的理由。我充分认识中国必须有很彻底的社会改革,但是我能贡献于这件极重大的工作者,大概只限于诊断。我们对于中国社会实在还需要更深入的认识。我自己不敢说已有任何认识,只希望在这篇短论里可以提出一些大家值得思考的问题罢了。”也在成书时被删去了。
此外,专栏中《“大家庭”还是“小家族”》的标题就比书中《家族》的标题更具话题性,更能帮助读者迅速抓住文章的核心观点。
由于“乡村社会学”课堂讲授的内容已无法再现,因此完整呈现《杂话乡土社会》专栏文章,对于把握费孝通关于中国社会结构研究的经验基础、思想背景及其思想变化过程具有重要意义。简而言之,费孝通的“差序格局”思想有他在云南乡间社会调查和见闻所得的经验基础,是对近代中国知识界关于中国人“自私”言说的一种学术化解说;他对于家庭与家族在中国社会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经历了从质疑到客观看待的过程,所以才有对《所谓家庭中心说》一文核心观点的保留和引申发挥部分的删除。
原载《群言》2025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