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将文明视为国家、民族形成与发展的决定性力量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的标志性支撑。文明、国家与民族之间存在“精神—制度—主体”的互构关系。文明决定国家治理的韧性与效度,影响民族发展的价值与选择;国家影响文明的进程与宽度,形塑、规约民族的发展;民族是文明接续与发展的主体,也是国家治乱兴衰的决定者。从逻辑上讲,主体是首位的;从发展的角度讲,文明是关键的。
【关键词】文化;文明;中华民族;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在历史的长河中,文明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人类前行的道路。作为决定性力量,文明也孕育出丰富多彩的国家和民族形态。2024年9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指出:“五千多年中华文明所孕育的伟大祖国、伟大民族,永远是全体中华儿女最深沉、最持久的情感所系。”深刻揭示了中华文明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的“孕育”功能。孕育不仅是生物学意义上的母体与胎儿共生,还是文化与知识生产意义上的“思想子宫”,亦是政治与社会意义上的系统性动力推进。中华民族在历史长河中创造了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并萃取出五千多年辉煌灿烂的中华文明,中华文明不断浸润与规约着中华民族、滋养与铸就着伟大祖国,使其成为全体中华儿女共同认同感和归属感的重要来源。五千多年的中华文明不仅是一部辉煌灿烂的历史,也是我们伟大祖国与中华民族赓续发展的深厚根基与动力源泉,更是全体中华儿女对国家的真挚热爱、对中华民族的深厚依赖的坚韧纽带。因此,树立中华文明自信,阐释中华文明滋养伟大祖国和伟大民族的历史文化逻辑,挖掘“文明—民族—国家”三位一体的互构关系,确立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的标志性支撑是必要的。
一、涉及国家的文明标准是更好地解释中国及中华民族的关键
在人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人们在不同的时空聚合成不同的群体与国家,时至今日发展为80多亿人口,2500多个民族,2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主权国家作为“分隔”人们的重要单元,西方社会侧重从资本、物质等维度打量世界,中国更倾向以发展、和平、道义的眼光来审视世界,“打量”和“审视”都以文明的名义进行。
“文明”一词,在中国古代文献中最早见于《易·大有》卦辞:“其德刚健而文明,应乎天而时行,是以元亨”;又见于《易传·文言》:“见龙在田,天下文明”;《尚书·尧典》也有“浚哲文明,温恭允塞”之语。上述“文明”概念都可以被解释为文采光明、文德辉耀之意。清代李渔在《闲情偶寄·词曲部·格局》中提道,“求辟草昧而致文明”。“草昧”常用来形容原始、未开化的状态,也可指野蛮与落后、愚昧与无知,将“文明”与“草昧”相对,首次凸显文明的“进步、发展、智慧、素养”等含义。《辞海》对“文明”的解释有三:“一曰光明,有文采;二曰文治教化;三曰社会进步,有文化的状态,与‘野蛮’相对。”在现代汉语中,人们普遍将“civilization”翻译为“文明”,用来描述一种社会演进至较高层次的充满文化内涵、具备教养素质、秩序井然且公平合理的社会状态。
如果把对文明的词义理解放置于历史发展中,则更有助于我们对文明的理解与省悟。现代史学界一般将“文明”表达为人类历史从原始氏族社会发展到一个有国家组织的阶级社会的历史演进。因此,可以认为,文明是在国家的组织管理下创造的“包含特定基因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综合体”,是与蒙昧相对的人类社会发展的高级阶段。从这个意义上讲,文明包括文化和社会两个层面,前者是指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发展的高级阶段,涵盖了农业、畜牧业、手工业技术(特别是冶金术的诞生作为标志性成就)的显著进步,文字的广泛应用,以及精神世界的富足(具体体现在伦理道德体系的形成与规范化、早期文化艺术作品的诞生、原始宗教的演变及其相关的祭祀仪式逐渐程序化)等多个方面。后者是指社会的复杂化达到新的阶段,包括氏族制度的解体与阶级社会的出现、等级制度的强化及其对社会各方面的渗透、基于职业与职位差异的社会劳动分工生成、集神权与军权于一体的王权显现、作为王权统治工具的官僚机构和军队的应运而生,从而导致国家的产生。
上述关于文明的概念囊括了构成文明的多个关键组成部分,我们是否可以将这些要素视为衡量文明形成的标志呢?在国内外学界,以“城市、文字、复杂的礼仪中心”为文明标准的“三要素说”曾经风靡一时,后来又有学者增添了“冶金术”要素,形成关于文明标志的“四要素说”。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中指出,“文明社会始于标音字母的发明和文字的使用”,将文字的出现和应用作为文明社会开始的标志。美国学者克拉克洪认为:“文明社会的三项标准是:有城墙围绕的城市、文字、复杂的礼仪中心。只要具备了上述三项因素中的两项,就是一个古代文明。”我国学者李学勤在此基础上,提出:“文明社会的标志至少还有一个,就是金属的使用。这样看来,就应该有四个标志。”英国考古学家柴尔德提出了“城市革命论”,他视城市的诞生为文明时代启幕的标志,并列举了构成城市生活的多项要素:诸如较大的人口基数、劳动分工的专业化、高效的食物供应体系、冶金技术和税收制度的兴起、文字与记录系统的创制、宗教建筑的建造、科学与艺术的不断演进,以及贸易活动的兴盛等。我国学者夏鼐提及过“国家、城市、文字、冶炼金属”等文明标志,并且认为这些标志中以文字最为主要。
文明起源具有局部性、在地性,形成文明标准的共识实属不易。在追溯古代文明的历程中,由于许多古老文明中文字记录或早期文献的匮乏,学者们倾向于将早期人类的物质遗存作为深入理解古代文明的重要渠道和关键依据。诚然,这种方法极大地拓宽了学者们对史前人类生活实物资料的认知边界,深化了对早期人类活动的研究层次,但其固有的局限性同样不容忽视。这主要源于各地区在自然和社会环境上的显著差异以及人们生产生活方式的多样性,致使各地区文明演进道路各异,从而导致“文明要素或物化标准并不划一”。例如,以文字为例,摩尔根和恩格斯以及其他国内外诸多学者都将其作为进入文明社会的标志。然而,在世界几大原生文明中,唯有两河流域文明与古埃及文明在其文明萌芽阶段发展出了相对完善的文字书写体系。而印度河文明、中美地区的奥尔梅克文明尽管都发展出了复杂的符号系统,但这些符号未被确认为文字;在南美洲的秘鲁,已经建立了强大帝国的印加文明则采用结绳记事的方式来记录与传递消息。如果按照这个文字标准,将甲骨文的出现视为中华文明起源的标志,断定中华文明起源于商代晚期,中华文明则仅有3300多年历史。再以城市为例,在两河流域,城市的兴起成为苏美尔文明繁荣的象征;然而,对于那些依赖自然资源、随水草迁徙的游牧民族来说,城市并非他们生活方式的必需品,他们构建了与自身游牧生活相适应的社会组织形式。金属器的冶炼与使用也不具备普遍意义,中美洲墨西哥的特奥蒂瓦坎文明和玛雅文明极少使用金属工具,玛雅文明甚至文明后期才使用少量铜、金制品,且多为装饰品。
上述提及的文明形成“三要素说”和“四要素说”,仅仅反映了文明社会出现时的物化表现形式,并非各地区的文明都具备,如果忽视这些物化成就背后的人类社会发展的“人化要素(制度、精神等)”,显然是不科学的,会让“文明”不够文明。如果将文明简单地视为多个独立因素的简单组合,形成类似“博物馆清单”式的片面文明观念,那么这样的观念既无法准确描绘文明社会的结构性特征,也难以充分解释文明社会形成和发展的复杂过程。基于此,2001年启动的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将“中华文明形成的标志特征”作为首要研究内容,从良渚、陶寺、石峁、石家河、二里头等都邑遗址,以及其他中心性遗址等考古学实证材料中辨别出了进入文明社会的“八项特征”,其中,“阶层的分化,地缘关系的出现,王权的产生及服务于王权的强制性权力系统的形成”等特征是国家产生的强有力的印证。由此,探源工程队提出文明社会形成标志的新思考,即以国家的出现作为文明社会、文明时代的标志。
这样的考量至少具有两方面的进步性:其一,符合恩格斯关于“国家是文明社会的概括”的说法,能够描绘出一幅人类社会组织从简单到复杂的漫长演进过程及在此过程中其与社会“文明化”程度的互动互促历程,从而厘清文明发展不同阶段所具备的形态与特征。在人类发展的数百万年史上,国家是一个重要的分水岭。在国家诞生之前的漫长岁月里,人类社会尚处于原始氏族公社时代,主要依赖血缘关系来维持其存在与运作;然而,自国家这一组织形式诞生后的五千多年间,人类社会的维系与运作转向以国家的政治治理为主。国家的阶级压迫与维护稳定、社会整合与资源控制等功能能够通过对内秩序构建与对外安全保障,为该区域内的“文明化”进程提供正向引导。基于这一标志,我们现在已经能够将中华文明的形成上推至距今五千多年的良渚文化,当时中华文明正处于万邦林立的古国/邦国时代,呈现出“多元并行”格局;及至二里头文化时期,中原腹地的夏王朝强势崛起,中华文明进入了“多元一体”的王国时期;秦汉时期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的建立,中华文明呈现出了更大范围的“多元一统”格局。其二,将国家作为文明的标准,不同于具体文化形式的“要素说”,它着眼于文明标志的抽象层次和社会形态推移的视角,既能够避免将文明形成的标志“低端化”,又允许文明在不同的生态地理环境和社会环境中有着不尽相同的文化表现或物化形式。因为国家形成的过程,即为“在辽阔的地域上,促使那些身处各异的地貌与气候环境、采用不同生产模式、拥有多样文化传统的人们,在经过长期的相互交往与融合之后,达到最大程度的文化认同,并携手共建国家体制、共担国家职责、共享国家发展的成果,从而铸就区别于其他国家的文明特色”。
从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事实来看,正是秦汉开启的大一统国家治理价值、框架和模式,让国家(政权、政制、政治)成为在辽阔土地上,形塑和规约文化多样性人口,不断推进各区域、各民族人口流动、融聚,不断推广、沉淀并发挥制度与礼教的统合性功能,不断推动多元走向一体的难以取代的力量。
二、生产力驱动民族与国家形成
什么是民族与国家形成的动力?为什么一些学者视中国为文明体?文明到底在中华民族形成与发展的进程中发挥怎样的作用?只有回答以上问题,才能更好地呈现“何为中国”“缘何中华民族”。民族与国家的形成是一个复杂的历史过程,但并非线性进程,其动力具体会涉及物质、文化、政治及外部环境等多重因素。
从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看,早期民族或原生态民族(下文简称为“民族”)与文明社会及国家的产生在时间上是一致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认为,民族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野蛮时代高级阶段),是原始社会走向崩溃,氏族、部落共同体瓦解的产物。这一时期,有三个重要的过渡:从原始社会的野蛮时期逐步迈入阶级社会的文明阶段;部落制度在原始社会中逐渐淡出,取而代之的是阶级社会的国家制度;原先局限于狭小地域的部落或部落联盟,逐渐演变为拥有更广阔地域的民族实体。
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及其带来的结果是民族、国家产生的基本条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带来了两次社会大分工,社会分工促进了私有制、产品交换、阶级分化的出现;手工业、贸易、商品交换、相邻部落的侵略战争促使人员流动、交错杂居、联系加强。这样,“住得日益稠密的居民,对内和对外都不得不更紧密地团结起来。亲属部落的联盟,到处都成为必要的了;不久,各亲属部落的融合,从而分开的各个部落领土融合为一个民族的整个领土,也成为必要的了。”在此过程中,“社会一天天成长,越来越超出氏族制度的范围;即使是最严重的坏事在它眼前发生,它也既不能阻止,又不能铲除了。”于是,国家作为一种超越氏族血缘的强制性权力机构开始出现,其职能在于调和阶级矛盾并巩固经济基础。这就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所述的“民族”与“国家”产生的概况,它遵循着“氏族—胞族—部落—部落联盟—民族”的发展序列。在此序列中,亲属间的联系日益被地域性的联系所取代,血缘纽带不可避免地朝着地缘纽带转变。
从部落形态向民族乃至国家形态的过渡与发展,是人们共同体和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普遍规律和必然结果。由于部落兼具“人们共同体形式”和“原始社会的社会组织形式”的双重属性,决定了从部落发展中所产生的两个平行新事物,一是以地域为基础的人们共同体——民族;二是以地域和财产为基础的地域组织——国家。从生产力驱动的角度看,突出生产力的决定作用更好地体现了物质决定论、社会发展论,突出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理论在解释、揭示社会形态(五阶段论)发展中的作用。这一视角侧重了阶级学说,尤其有助于区别和认知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但这一视角的不足在于忽视了文化、技术等文明要素。制度、技术、文化等要素汇成了文明,文明中的文化要素所形成的价值取向、理性认知等对于民族与国家的形成也具有重要的引领和驱动作用。将文明多要素综合驱动视为民族、国家形成的动力更具合理性,也更有助于理解中华民族形成与发展的独特轨迹。
三、文明—民族—国家的互构与取向
对中华文明孕育伟大祖国、伟大民族的研判表明:文明是国家与民族的精神母体,中华文明为伟大祖国、伟大民族提供认同的文化基因库和合理、合法的价值坐标系;国家是文明与民族的制度容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成为中华文明、中华民族稳定与发展的秩序维护者和资源分配器;民族是文明与国家建设的实践主体,中华民族传承、发展中华文明,选择建设大一统的国家。文明、民族、国家的良性互构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前提,三者任何一个、两个出现问题,都会影响整体互动,例如近代的国家蒙辱、人民蒙难、文明蒙尘。而新文化运动激发出中华文明的力量,唤醒中华民族自觉才迎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从而逐步进入三者良性互构发展的黄金期。这俨然不是生产力决定论能够很好阐释的。因为,将文明视为国家、民族形成与发展的动力,强调三者互构助推才能更好地解释中国与中华民族。
(一)民族、国家初现与中华文明起源协同互构
多元一体的先民社会与多元一体的文明起源,推动多元走向一体——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中华民族的国家大一统。相对独立、广阔、多样的地理环境催生出各区域共存互惠的经济结构,在此基础上,中华大地上的农耕、渔猎、畜牧等经济形态相互作用、持续发展,各区域文化频繁交流、不断融合,各族群广泛迁徙、深度交融,共同铸就了中华文明由多元起源向一体汇聚的起源特征和发展格局。关于中华文明起源的“区系类型模式”、“重瓣花朵模式”、“中国相互作用圈模式”等论断的相继提出表明,“多元一体”业已成为得到广泛共识的中华文明起源和早期发展的重要特征。2002年启动的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再次确证了“多元一体”作为中华文明形成历程的标准叙述。中华文明起源的多元一体过程贯穿于史前时期至夏商周三代,并在后续历史中不断深化,既展现了中华民族起源的独有特征,又深刻影响着中华民族的基本构成及其发展演变。
旧石器时代,砾石—石片工业传统贯穿始终,人们以打制石器为生产工具,以狩猎和采集活动为生计方式。约公元前10000年,人类社会进入新石器时代早期,伴随着磨制石器出现,陶器生产并应用,渔猎、采集、作物栽培和家畜饲养等“广谱型经济”生产生活方式运作,人口激增,定居现象产生。大约公元前9000年,新石器文化扩展至中国的中东部地区,并在此地形成了“五大文化系统”。这一时期,经济文化的多样性显著,农业、陶器以及磨制石器的结合使用,展现出了相当程度的统一性。约公元前7000年,人类社会进入新石器时代中期,“南稻北粟”的谷物种植模式伴随着猪、狗等家畜的驯养,共同促成了初步稳定的农业体系。随着各区域文化的蓬勃发展和交流活动的显著加快,受中原裴李岗文化强大影响力的驱动,更广阔的文化关联区域逐渐成形,并最终演化为“四个鲜明的文化系统”,这一过程标志着“早期中华文化圈”或“文化意义上的早期中国”的初步萌芽。
公元前4000年左右,人类社会进入新石器晚期,中华先民孕育出了多个特色鲜明且相互交流互动的区域性文化,考古学家将其总结为“八大文化区”。这一时期,黄河中游的庙底沟文化开始向周边广泛传播,中国大部分地区交融形成了“三个层次分明的文化共同体”,标志着以黄河长江流域为主体、以中原为核心的文化圈或文化意义上的早期中国正式形成。约公元前3500年到夏朝建立之前,史前中国进入了“天下万国”的古国时代,其标志即为体现公共利益的各区域大型遗址不断涌现,如长江流域的良渚、石家河、宝墩,黄河流域的陶寺、石峁、尧王城等,综合考察遗址规模、遗址内的大型宫殿建筑、贵族大墓和大型工程等,可以确认王权及早期国家已经形成。公元前2070年,位于核心地带的中原龙山文化,在广泛吸纳并整合周边文化的过程中崭露头角,夏王朝诞生,中华大地进入观念“一统”的“王国”时代,华夏初立。夏朝中后期(约前1800—约前1600年),二里头文化与二里冈文化自中原核心区域向外强势拓展,促使中国广大地域内的文化再次交融,形成了涵盖更广泛区域的“四个层次的文化共同体”,这标志着中华文明与中华民族的核心区域已在中原地区成形,也是中华文明从多元走向一体,从各地独具特色的区域文明(古国文明和邦国文明),进入到以中原地区夏王朝、商王朝、周王朝为中心的王国文明阶段的具体体现。
从史前时期到先秦时代,中华文明形成历程呈现出了从史前文化诞生、早期中华文化圈形成,到文明起源与“多元并行”格局,再到早期文明与“多元一体”格局的演变发展。在其演进过程中,国家形态经历了从“万邦林立”的古国向“天下共主”的王国嬗变,其构成单元也从以酋长为名号的大小不同的部族血缘集团慢慢演变为以中原为主体的华夏族。这揭示了早期中华文明和中华民族共同体相互交织、同步发展的历史起源。在“多族类—古代文明—最初国家”的互构助推中,中华民族共同体在秦汉初步形成,大一统的国家从而成为文明与民族的重要容器与形塑力、推动力。
(二)民族、国家“扩容”发展与中华文明凝聚
从秦统一中国睥睨世界东方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大一统气势,到唐宋中国文化如璀璨星辰远播至欧洲乃至更远地域,再到元明清中华文明所展现出的惊人韧性和包容性,中华文明之所以能够在历史的洪流中历经数朝更迭仍屹立不倒,其根源在于中华文明的突出特性贯穿始终。这些特性不仅塑造了中国国家形态的独特性,也铸就了中华民族的坚韧与智慧。
中华文明的连续性奠定了中华民族及其国家形态深厚的历史底蕴。不同于消逝于历史长河之中的其他三大文明,中华文明以其顽强的生命力绵延不断、延续至今。中华文明的连续性深深植根于地理空间、文字系统、中央政权、文化价值观念等多个方面的连续性中。就地理空间而言,地处东亚,东临太平洋,西靠青藏高原,北接草原与沙漠,南至热带雨林,相对封闭的地理生态环境与互补性经济类型奠定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稳定与连续的空间基础与“同舞台效应”。文字系统的延续性成为文明传承的核心要素、道统礼教的传承成为连续性的伦理、价值纽带。中央政权的认同连续性传承了大一统与治天下的原则和追求,秦汉一统、隋唐再续大一统、元朝于宋辽夏金基础上重建大一统直至四方底定的清代大一统,纵向历经多次朝代更迭与统治易主,但取向统一的政治实体始终保持着有序衔接,各朝代均自视为前朝的合法继承者,形成了清晰而坚定的大一统观念,以共同的历史记忆规范着封建时代中央政权一脉相承的政治谱系。横向是更多的民族、更广的土地纳入大一统的格局。中华文明的连续性还源于深厚的文化价值观念。中华民族始终将“天人合一、厚德载物、亲仁善邻、民惟邦本、知行合一、贵和持中”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奉为圭臬、世代相传。在历史的考验中,中华民族虽遭遇重重困难,但凭借“天下一家、同源共祖”的坚定认同,中华民族得以战胜艰难险阻,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得以巩固,中华文明得以一脉相承、绵延至今。
中华民族勇于探索、善于创新。“周虽旧邦,其命维新”的历史使命,“富有之谓大业,日新之谓盛德”的能动意识,“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的责任担当,赋予中华文明创新性特征,推动中华民族及其国家形态凭借技术、制度、文化、艺术等创新不断发展。中华文明的创新精神是推动中华民族持续不断、生生不息的核心驱动力,铸就了中华民族不断壮大与蓬勃发展的坚固基石。
中华文明的统一性决定了中华民族的整体性、一体性和国家制度的大一统。中华文明的统一性体现为各民族在文化、信念、利益、命运层面的一体性,这种一体性被各民族广泛接纳内化后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融、经济依存以及情感亲近,从而激发其追求团结统一的内在动力,塑造并推动着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各类人群构成的社会整体性与人们管理、治辖社会的政治一体性相互助力,中华民族凝聚力的生成条件与基础不断优化。
中华文明突出的包容性体现在中华民族内部及其与外来文化交往中的求同存异、和合共生、兼收并蓄的能力。“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等理念正是其突出包容性的集中表达。包容性强才能引致格局大,包容性强才能形成包含差异的团结。思想文化的“兼收并蓄、交融互鉴”,多元宗教的“融会贯通、相资为用”,民族领域的“多元一体、因俗而治”为中华民族的连续性、统一性提供了价值、道义和实践基础。
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和平性,和平观念深深植根于中华民族的文化基因与文明本质之中。“阴阳和而万物得”“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天地不合,万物不生”“协和万邦”等理念均彰显了中华文化的和平基因与中华文明的和平本质。中华民族以其崇尚和谐、以和为贵的民族性格,秉持着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价值准绳,在相处中践行兼爱非攻、亲仁善邻、和衷共济、和合共生的文化理念,以达到国泰民安,天下盛世的治国目标。中华文明的和平性排拒“文明的冲突”。
从秦汉到清朝,中华文明以其突出特性,深刻地塑造了中华民族的精神面貌与文化底蕴。中国各民族在“大一统”框架下,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多个维度上,展开了频繁而深刻的交流、碰撞与融合。在这一过程中,一个自在的中华民族逐渐在文明汇聚、制度构建、经济共生、思想交织以及情感共鸣中稳步成形。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华民族不断巩固壮大,其多元一体的格局也得以底定。中华文明的发展样态与中华民族的态势、大一统的国家局面相伴互动。
(三)民族、国家转型复兴与中华文明革新辅车相依
中华文明的连续性,“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华民族必然走自己的路”。迈入近代,中华民族在西方列强殖民主义的船坚炮利中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劫难,无论是国家体制、社会结构,还是纲常伦理、思想学说均受到富含浓郁政治色彩的民族主义思潮的冲击,中国被迫卷入以西方国家为主导的“一族一国”的资本主义全球体系,中华文明面临前所未有的价值、功用挑战。在对外主权与对内合法性危机的双重重压下,无数仁人志士开启了探索救国图存之路的征程。然而,无论是学习西方物质技术的洋务运动,还是借鉴西方国家制度的戊戌变法,抑或晚清政府致力于“自救”的“预备立宪”,均以失败告终。即使是推翻帝制、建立共和政体、引入议会制度并推行政党政治的革命派,由于未能充分扎根中国深厚的历史文化土壤,也前功尽弃。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革命建设实际、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结合,为中华文明发展、中华民族发展以及中华民族的国家建设催化出新的活力。十月革命的一声炮响,犹如启明星,为中国引入了马克思主义的曙光。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我们打破了“现代化等同于西方化”的迷思,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引,深深扎根于中华文明的沃土之中,探索出了一条独具中国特色的救国图强与文明复兴转型的道路。历史表明,中国的治理不能简单粗暴地进行制度照搬和文明置换,中华文明所拥有的内在生命力与独特的文化基因决定了中华民族在现代转型征途中坚守自我文明的发展路向和历史规律之重要性。
面对近代重大民族危机,中华民族从传统意义上的天下大同观念向现代主权国家的理念过渡,如何抵制列强肢解,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诉求。在此背景下,“主权中国”的国家叙事日益增强,“中国”转化成具有近现代意义的国家称谓。康有为的“君民合治,满汉不分”之说,梁启超的“平满汉界”“大民族主义”论述,孙中山的“五族共和”思想,李大钊的“凡籍隶于中华民国之人,皆为新中华民族云”阐释,均蕴含着中华文明统一性之色彩,奠定了“人人均为中国人”之国民身份认同的政治基础。然而,资产阶级的政治主张和民族观念没有真正解决民主和团结的问题,直至中国共产党成立,以“统一战线”为号召,带领各族人民同仇敌忾、共御外辱,中华民族真正实现了从自在到自觉的伟大转变。中华民族建设与中华民族新的国家建设一体两面成为时代新声。
在一百多年的奋斗历程中,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浴血奋战、百折不挠,创造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成就;自力更生、发愤图强,创造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成就;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创造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自信自强、守正创新,创造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就”。中华民族团结进步、中华人民共和国综合国力大幅跃升,中华文明呈现出新形态。“中华文明新形态—中华民族共同体—统一的多民族社会主义国家”成为“文明—民族—国家”三者互构助推的新样态。
四、结语
在回答促进由不同区域、不同国家、不同文化、不同民族、不同宗教等复杂单元构成的人类共同体整体的发展动力时,最具囊括性的便是文明。文明与人性、人本、人道、人伦深刻关联,文明是人类的共同财富,也能将人类相连。将文明作为民族与国家形成发展的动力,有助于克服物质主义、技术主义的单要素归因。文明是制度、文化、技术等要素的综合,将民族与国家形成发展的动力归因于文明具有多要素综合的考量,同时,文明归因更加体现了作为历史创造者的人民(民族)的主体性、理性选择,因为人民(民族)是文明的主体。具体就中国而言,将国家出现作为文明的标准,形成文明—民族—国家三者互构助推认知机理,则有助于理解中华民族及其国家形态形成发展的独特性,将中华文明作为中华民族、中华民族国家形态形成发展的动力,更加凸显了中华民族对于文明的追求与恪守,中华文明让中华民族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与众不同。文明是人类价值与品格的体现,文明是人类脱离动物的本质特征。文明也是推动历史前行的内在力量,通过文化基因、价值理念和制度智慧,塑造了中华民族的精神气质与集体认同;民族是推进历史进程的实践主体,在文明的滋养下,以多元一体的形态书写了共同的历史记忆与愿景;国家则是文明的制度容器,通过政治整合与资源调配,将文明的理想转化为现实的治理秩序。三者相互依存、动态共生,演绎着文明—民族—国家发展的和谐样态与进程。
严庆,中央民族大学中国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理论与实践、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民族教育;刘琳,中央民族大学中国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坚持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研究”(项目编号:22&ZD210)的阶段性成果。
来源于《贵州民族研究》2025年第2期。原文和图片版权归作者和原单位所有。篇幅限制,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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