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平:中华民族的国家叙事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074 次 更新时间:2022-03-29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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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平  


摘要:中华民族的国家叙事是从国家角度对中华民族进行的分析和论述,旨在突出中华民族的国家属性,同时也是对中华民族本身具有的国家属性的一种认知回应。今天的中华民族是中国历史上频密互动的各个民族经现代构建而形成的,是一个典型的现代民族,即nation-state之nation。中国历史上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并朝着一体方向演进,构成了中华民族的历史形态。经过现代构建而形成的现代民族,则为中华民族的现代形态,二者前后相继、一脉相承。但两种形态皆与国家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并具有国家属性。因此,对于中华民族的认知如果忽略了它的国家属性,缺乏从国家角度的论述,就无法对其形成全面、完整的认知。

关键词:中华民族 现代民族 国家属性 政治屋顶 国家叙事


引子

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被正式确定为国家发展的目标、中国共产党也围绕中华民族来论述自己的使命的今天,中华民族已经凸显为肩负国家发展使命,并承载执政党抱负的历史主体和社会政治主体。这样的现实也将对中华民族形成完整、准确认知的问题前所未有地凸显出来。中华民族的认知问题,围绕着“我们是谁”这个核心命题开展,其间也会涉及“我们从哪里来” “我们向何处去”的问题。为了有效地回答这个问题,学者们通过深入的研究并以某种方式来阐述自己的专业性认知的结果,从而使得中华民族的叙事具有了举足轻重的影响。在此情况下,中华民族叙事还具有将认知系统化并实现代际传递的功能。因此,对中华民族的不同的叙事方式,既是表达认知结果的不同途径,又对大众的认知甚至相关的政策认知产生影响。中华民族是一个在长期的历史演进尤其是现代构建中沉淀了丰富内涵的历史主体,具有多个侧面且任何一个侧面的内涵都十分丰富。因此,对中华民族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认知,并形成相应的叙事。中华民族的叙事应该是多样化的,如果只抓住一个侧面而不及其余,就会陷入盲人摸象的窘境。其间,从国家角度进行的分析和论述,就是一种十分重要且不能忽略的重要叙事方式。

二、民族何以需要国家角度的叙事

中华民族的国家叙事,是从国家角度对中华民族所作的分析和论述。而从国家角度来分析和论述民族或民族现象,不过是从民族与政治关系角度认知民族或民族现象的一种方式。民族是人类聚族本性的具体体现,并在人类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展现不同的样式。政治则是人类社会为了建立和维持秩序从而保障社会正常运行而创立的一种机制,是社会最基本的机制。二者由于社会这个中介环节而必然地纠缠在一起,因此,没有无政治的民族,也没有不与民族联系或结合的政治。国家不过是人类政治的一种形式,也是今天人类政治的典型形式。因此,在人类历史上民族与国家之间既具有本质的区别,又不可避免地结合在一起。由于如此,民族总是具有国家属性。现代民族则直接与国家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今天对中华民族的关注和讨论,并不是哲学意义上的,更不是形而上的,因而不是抽象的,更不是想象中的,而是直接针对一个既在的客观对象,即现实的中华民族。这样一个具体而明确的中华民族,在漫长的历史演变中先是以国家疆域内各个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方式存在,近代以来又在中华现代国家构建中转型成为一个现代民族,成为nation-state之nation。因此,不论是其古代时期的历史形态,还是近代以来所形成的现代形态,尤其是当下的中华民族,都在与国家的互动和互嵌中具有了丰富的国家内涵和国家属性。这样的国家属性是中华民族的本质属性,并对其他属性具有根本性的制约。在此情况下,任何关于中华民族的分析和论述,都必须重视其国家属性。从中华民族的叙事来看,国家叙事是必须的和不可或缺的,因而也是无法回避的,否则就不可能对中华民族形成完整、准确的认知。

在中华民族的认知和相关论述中,当代中国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忽略了其作为一个民族实体的存在和属性,往往将其作为国内各民族的总称,甚至作为一个笼统的名词来对待,从而使中华民族被虚化,进而又导致话语、历史叙事和相关政策中的偏差。之所以出现这样的问题,就与忽略中华民族的国家属性,缺乏中华民族的国家叙事有直接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毛泽东就明确宣告:我们的民族站立起来了。已经成为现代民族的中华民族,支撑起了中华现代国家的大厦,真正成为nation-state之nation,屹立于世界的东方,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没有人会对这个实实在在的民族实体产生怀疑。但是,在接下来的若干年中,在民族问题上受到强调和突出的并不是中华民族本身,而是组成中华民族的各个单元,作为整体的中华民族则因为习以为常而很少被提及,随后更是在认知、理论和政策中出现了被搁置、被忽略的问题。如此, 中华民族就在认知中被虚化了。关于中华民族的虚化问题,马戎是最先给予关注的学者,他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给出了这样的分析:“把‘民族’这个核心概念定位在56个‘民族’这一层面,其客观结果是架空和虚化了‘中华民族’ ”。

中华民族的虚化问题的产生,从表现形式上看,是“民族”概念习惯被定位在少数民族上,但背后的原因却更为复杂。最根本的一个原因便是,对中华民族国家属性的忽略,即没有突出中华民族的国家属性,没有看到它与中华现代国家不可分离的特点,没有突出其国家的形式和外表。由于如此,在作为中华民族之组成单元的各个民族被不断强调和突出的过程中,则有意无意地将国家属性以若明若暗的方式赋予或迁移其上,把体现民族自治地方特殊权利的自治条例定义为“小宪法”,并按“小宪法”的意义去阐释自治条例的法律地位和意义。随着组成中华民族的各个民族的民族实体属性被不断地强调和强化,各个民族的差异性具有了越来越多的政治属性和内涵。这样一来,作为整体的中华民族被虚化的命运也就难以避免了。

在这样的背景下,费孝通提出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理论。这个理论的本义或核心并不是为了强调作为中华民族之组成单元的各个民族,因为它们本来就已经很突出了,而是为了肯定和突出由“多元”组成的“一体”即中华民族,并将其定位为 “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突出了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民族实体的意义。这个理论的意义重大而深远,在中华民族认知发展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但是,在支撑并赋予中华民族实体性的国家属性仍被虚置或忽视的情况下,中华民族也就仍然被界定为“中国各民族的总称”,有学者甚至主张“ ‘中华民族’一词只在作为复数的‘中华各民族’的涵义时使用,而在其他场合放弃使用‘中华各民族’一词”。中华民族的实体性意义仍未确立起来。直到后来把中华民族界定为国家民族的国族理论的出现,这种情况才发生改变。该理论不仅凸显了中华民族的国家属性,也为中华民族确立了现代国家这个坚实可靠的支撑点,才改变了中华民族认知问题上的如此一种窘境。不过,国家决策层从国家治理和国家发展的角度来强调中华民族,进而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确立为国家发展的目标,中华民族的国家属性和实体地位才在认知领域真正地确立起来并不可动摇。

这样的情况表明,中华民族的国家属性是其本质属性或核心属性。中华民族的国家属性一旦被抽离、搁置或忽略,就会出现国家属性被错配于或转移到中华民族的各个组成单元上的问题,中华民族在认识上或理论上被虚化的命运就难以避免。如果不将其国家属性找回来,在认知上突出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民族实体的存在的目标就难以达成。因此,承认、凸显或论述中华民族的实体地位,皆要求明确其国家属性, 对其国家属性有充分的认知。

今天强调对中华民族进行国家叙事的问题,就是要从国家的角度来对中华民族进行描述和分析,从而凸显中华民族的国家属性,进而加深对中华民族国家属性的认识,从而促成中华民族的完整、准确的认知,构建完整的中华民族理论。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为了补上长期缺乏的国家叙事这一课。

中华民族作为一个在悠久的历史演变中积淀了丰富内涵的宏大历史主体,其内涵十分丰富和厚重,具有多种属性和多个侧面,需要从多个角度对其进行认知,因而也就有多种叙事方式。中华民族的国家叙事,只是中华民族多种叙事中的一种,不仅不排斥其他叙事,而且要与其他叙事结合起来,共同形成和促进对中华民族的完整认知。不过,中华民族的国家叙事表达的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属性,因而它也会对中华民族的其他叙事方式尤其是历史叙事等皆产生直接的影响。

今天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来表述国家发展目标本身就是国家叙事的一种形态,因此,对中华民族从国家角度进行描述和分析,突出中华民族的国家属性,才能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与国家发展目标的关系形成全面的理解和论述。

三、历史上各民族在王朝国家中的凝聚

中华民族的历史悠久,具有五千多年的文明史,以及在长期历史演变过程中积淀的丰富内涵。这是世界上其他的民族不可比拟的。因此,中华民族的叙事也绵长而宏富。但是,在中华民族的叙事问题上,也必须注意一个基本的事实,即“中华民族” 的概念是1902年才由梁启超创建的。梁启超先是用这个概念来指称国内的汉族,不久后又通过对“小民族主义”和“大民族主义”的划分,以及“基于对西方有关‘民族国家’思想认识选择的结果”的“ ‘大民族’观念”,“悍然下一断案曰:中华民族自始本非一族,实由多数民族混合而成”,从而形成了中华民族为国内诸族“组成的一大民族”的论断。当时“梁启超率先提出‘中华民族’这个概念”,就是“要顺应当时国际上所谓‘民族国家’潮流。”如此一来,中华民族概念的基本内涵就确定下来了,与今天中华民族的内涵几无差别。这样的“中华民族”并不是一般性的概念,而是中华民族的族称,同时也是中华民族认同的基本符号。有了这样的族称和认同符号以后,中华民族又在中华现代国家构建的过程中进行了自我构建,从而具有了国家的形式,成了一个典型的现代民族。因此,中华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便具有了或体现 出两种形态:一种是历史形态,一种是现代形态。中华民族的历史形态表现为国家疆域内各个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并朝着一体方向的发展,现代形态则表现为与现代国家结合在一起并具有国家形式的民族实体,两者既前后相续、一脉相承,又各有特点 并在历史连续性演进中体现出了阶段性。

在中华民族的历史形态中,国家疆域内的各个民族在互动中朝着一体的方向演变,这已经有许多的学者作过论证和阐发。不过,在这样的论证和阐发中,国家属性却大多付之阙如。实际的情况是,历史上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也是在国家的框架中进行或实现的,其中的国家属性是实实在在地存在着的。

中国历史疆域内的众多民族,是疆域多样性与农业生产方式相结合的产物。中国自古以来拥有庞大的疆域,疆域不同区域间具有明显甚至巨大的差异,局部地区破碎的地理使这样的差异性更加突出。生存于这样的地理环境中的人们,在适应环境而生存的过程中创造了不同的文化,不同的文化相对独立地发展并形成了巨大的差异,并在发展中不断地巩固。创造了不同历史和文化的人们,在受各自历史文化滋养的同时,也以这样的历史文化为纽带而联结成为整体,结成了多样性的历史文化群体,并以充满文化内涵的“XX人”来称呼。“民族”概念于19世纪末引入了中国后,如此众多的历史文化群体也就被描述为民族。但就其本质而言,这样的民族不过是由特定历史条件下的文化凝聚而成的人群共同体。

在中国历史上众多的历史文化共同体被界定为民族的情况下,统一的中央政权一旦建立起来,这样的政治实体也就由于疆域内存在众多的民族群体而被界定为 “多民族国家”。于是,秦统一了六个诸侯国并建立了统一的中央政权,学者们便认 定:“中央集权从此确立,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也就同时出现了。”由此,一套富有特色的多民族国家叙事逐渐形成,并成为中国历史上国家叙事的主要方式。不过,这样的多民族国家,只是基于经验事实而进行的描述,而非规范意义上的国家类型。

但是,站在统一国家的角度上看,众多的民族虽然各自为政,有的民族甚至在相当长时间内相互间彼此隔绝,但相邻的民族总是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而发生联系和互动,并形成了丰富而多样的互动方式,也包括相互之间的战争。在这样的互动过程中,各个民族“在竞争中发展、兴盛和消失······竞争的胜利者,走向了发展和强盛、文明;竞争的失败者,走向了没落直至消失。”也正是在这样的互动过程中,各个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并朝着一体化的方向发展和演变。

关于中国历史上各个民族的互动,费孝通有过非常精彩的论述。不过,在费孝通的论述中,历史上的各民族并不是今天享有集体权利并且集体权利得到国家制度保障的民族,而是各种各样的历史文化群体。各个民族的互动或交往交流交融,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有一明显的核心:早先是以华夏族团为核心,汉族形成后便以汉族为核心,从而为中华民族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因此,“汉族的形成是中华民族形成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在多元一体格局中产生了一个凝聚的核心。”二是“它的主流是由许许多多分散孤立存在的民族单位,经过接触、混杂、联结和融合,同时也有分裂和消亡,形成一个你来我去、我来你去,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而又各具个性的多元统一体。”

但是,这样一种各民族围绕着一个核心的互动并不是无条件的,而是有着明显的前提条件的,即是在王朝国家的框架下展开的,它们相互间互动的形成以及其间的 “来”和“去”,都是在一个国家的框架中进行的,并受到这个特定的国家框架的影响和制约。抛开这样的前提条件,各个民族的互动及其朝着一体方向演变,就无从谈起了。

费孝通显然注意了这一点,并用“国家疆域”来描述这样的前提条件。不过,疆域并不是一个自然的地理空间。自然的地理空间只有为某个国家政权占有或控制而成为政治地理空间以后,才能成为或被界定为国家的疆域。任何疆域都是国家的疆域,都以国家的占有或控制为前提。但是,一个纯粹的地理空间为某个国家政权占有或控制,在成为其存在条件的同时,也打上了这个国家政权的印迹,具有了政治属性或国家属性,成为国家政治地理空间。因此,国家政权是疆域形成的逻辑前提,疆域本身就体现着国家的属性。

国家疆域及建立于其上的国家政权,以及由此形成的完整的国家政治框架,对历史上各个民族的互动来说,首先也是最基本的,是为这样的互动提供了一个特定的场域,创造了必要的历史时空条件,但是,这样的国家框架对各个民族的互动的影响远不止于此,概括起来看,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历史上的国家政权尤其是秦统一以后的王朝国家,为各民族的互动提供了得以进行的基础条件。这首当其冲的便是国家的疆域,同时也包括由国家提供的政治框架,尤其是这样的中央集权的国家政权,一方面为各个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提供了体制框架,包括解决族际间矛盾和冲突的制度和政策;另一方面也为在此框架内的各个民族提供政治上的保障,提供了一个各民族共用的政治屋顶,这个屋顶下的民族的利益受到域外势力的破坏或袭扰,国家就会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维护其利益。

其次,王朝政权采取各种直接或间接有利于各民族互动的政策措施,促进它们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秦统一六国并建立中央集权政权后,中央政权就为了应对广大疆域内不同区域的民族性问题,采取了多种多样的政策和措施,其中的相当部分有利于或直接促进了各民族的交往,比如羁縻统治(尤其是后来的土司制)、和亲和通婚政策、朝贡制度、册封和赏赐制度、移民实边政策、戍边屯垦政策、开发交通和兴修水利的措施,以及生产技术和文化的广泛传播,等等,都在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再次,王朝的中央政权及其政治框架,对各个民族的互动形成一种政治上的规制,从而以另外一种方式巩固了各民族的互动。历史上各个民族的互动在王朝的统治下展开,王朝政权在实施统治的过程中,便采取各种统治方式或手段来对各个民族其他地方政权进行控制,进行约束和规制,如实行羁縻制度、纳质宿卫制度,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各个民族的互动形成了制约。处于王朝统治下的某个民族如果不服从这样的规约和规制,各自为政、各行其是,王朝中央就会慑之以兵,甚至使其成为“你来我去、我来你去”互动中“去”的一方。

最后,国家的框架及其所实施的政治统治,将各个民族整合或组织成一个整体, 对各民族的互动或交往交流交融产生组织作用。回顾历史可以看到,上述几个方面的作用结合在一起,就在为各个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创造条件的同时,将各个民族在国家的框架内整合成为一个国家共同体,成为一个有形的和一体的存在,同时也为各 个民族朝着“一体”的方向进行想象提供了一个标的物或认同的符号。

王朝国家宏大的疆域、疆域内不同区域间突出的差异性,其间生活着的众多民族群体也具有突出的差异性,各个民族间的关系中还充满竞争甚至会发生战争,因此,中国历史上国家的分裂便不时出现。那么,在国家分裂的时期,国家政权或国家框架还会对各民族的互动产生作用吗?答案是肯定的。中国历史上的分裂与统一是交替出现的,国家的分裂不仅时间有限而且在历史上不占主导地位。国家分裂固然是对统一 的否定,但分裂一段时间后又会再度归于统一。于是,国家的统一对于分裂来说,就既有前置性的约束,又有后发性的影响:一方面,国家的分裂的确是对统一的破坏,但统一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对分裂了的各个部分仍有很深的规约性影响;另一方面,分裂后的状态尤其是由此出现的更大范围的民族交往,又在统一后作为新因素被再度整 合。于是便出现了一种十分有趣的现象,即在这样一个“统一——分裂——统一”的链条式的进程中,分裂时的状态对于整个国家以及各个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也具有重要的影响。“每一次新的统一,与前一次统一相比较,都是在生产力更加提高、社会更加进步、民族更加发展的新的基础上的统一。”如公元220年一581年相当于魏晋南北朝的361年,“这个时期,是中国各民族大混战、大迁徙、大同化、大融合的时期。”虽然王朝国家处于分裂状态,但“形成了各民族人民在中原和内地的大杂居,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通婚和社会交往,出现了各民族在同化、大融合。”

上述情况表明,中国历史上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是在国家的框架下和疆域基础上进行的。王朝国家这个制度框架,为历史上各民族的互动提供了基本条件,也是中华民族历史形态之所以形成和延续的基本条件。在此基础上,国家框架将各个民 族整合成为一个整体,尽管是一个松散的整体,但也是国家共同体意义上的整体。由于如此,疆域内数量众多且差异性极大的各个民族才具有一个整体的模样,才可以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描述和分析,因而也才能成为中华民族的历史形态。

四、古老民族在现代国家建构中的转型

今天的中华民族,既是历史上中华民族发展和演变的继续,又与历史上的中华民族具有根本的差别。中华民族在从古到今的整个发展演变过程,既有连续性又有间断性,既有在漫长历史演变过程中沉淀下来的丰富内涵又有现代民族的属性和特征。看不到这样的历史演变过程,就无法全面把握中华民族的丰富内涵;忽略了中华民族的现代民族形态和属性,就无法真正把握中华民族的当代特质。而中华民族由历史上的古老民族转变为一个现代民族,以及由历史形态转型为现代形态,是经由一个重要的社会历史过程而实现的。这个过程就是中华民族的现代构建。而中华民族的现代构建过程,更是蕴涵着丰富的国家属性和国家内涵。

在中华民族的现代构建中,两个因素在其中扮演着关键性的角色,是其间的关键性变量:一是“中华民族”族称的形成,二是中华现代国家的构建。它们也成为中华民族由历史形态向现代形态转化得以实现的两个前提条件。

中国历史上本无“民族”概念。现今广泛使用的“民族”概念,是梁启超于19世纪末引入的。“民族”概念进入国内时,中国的民族状况复杂而特殊:一方面,历史上形成的众多民族群体中的一些民族趋于活跃,如汉、满、蒙、回、藏;另一方面,由历史上众多民族在交往交流交融基础上逐渐形成的庞大民族实体正呼之欲出。当“民族”概念被用于指称历史上形成的各个历史文化群体以后,梁启超又创立了“中华民 族”概念,并在几经周折后确立了与今天相差无几的涵义,不仅为历史众多民族交往 交流交融而形成的呼之欲出的庞大民族提供了一个统一的族称,使之可以明确地指称和述说,而且提供了一个民族认同的符号,使组成这个民族实体的各个成员有一个明确的认同符号,从而能够真正地凝聚为一个整体。有了这一切,作为一个民族实体的中华民族才能真正形成。从这个意义上看,中华民族族称的形成,是中华民族从历史形态转变为现代形态的一个必要的前提条件。

中华民族从历史形态转变为现代形态的另外一个前提条件,就是中华现代国家的构建。纵观人类民族形态演变的历史,现代民族首先出于近代以来的欧洲。但是, 这样的历史时空并不是现代民族形成的根本条件。导致现代民族形成的根本因素,是民族国家( nation-state)的构建并产生广泛影响,或者说,是民族国家对王朝国家的取代。在这样一种取代王朝国家的新的国家形态中,民族与国家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这样的民族就是全体国民构成的共同体,即国民共同体。“在当时,‘民族’即是国民的总称,国家乃是由全体国民集合而成”。在民族国家(nation-state)中,国家以民族为主权者,民族拥有了国家的形式,民族与国家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这样的国家至今在世界范围内仍然是主导性的国家形态,因而也被称为“现代国家”。当辛亥革命终结中国最后一个王朝国家之时,中国便开启了这样的现代国家的构建进程。正是在这样的现代国家即民族国家构建中,中国历史上交往交流交融的各个民族群体,最终转变成为具有国家形式的民族,并与现代国家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民族。没有这样的现代国家构建进程,古老的中华民族或历史形态的中华民族,就不会转化成为一个现代民族。

但是,“中华民族”族称和中华现代国家构建的进程,为中华民族由历史形态转化为现代形态所提供的,只是必要条件而非必要充分条件。有了这样的必要条件,历 史上在交往交流交融中朝着一体演变的各个民族,并不会自然而然地变成一个以 “中华民族”为族称的现代民族。这样一个历史性转型的实现,还必须经过一个在中华现代国家构建背景下展开的民族构建(nation-building )过程。而且,这样的构建过程并不是给它一个名称、添加一个形式的简单过程,而是一个内容丰富并长期持续的过程,具体又经由两条路径而实现。

一方面,中华民族的现代构建经由国民凝聚而实现。任何一种民族,归根到底都是人群共同体。但是,组成民族的人口并不是纯粹的人,而是处于具体的社会关系中, 并经由这样的关系所塑造的权利义务关系确定其人身位置。这样的由特定权利义务关系确定的人身位置即社会身份,把人口塑造成为了具体的社会行动者。这样的具体的社会行动者,成为所有社会行动的基本单元,决定着各种社会行动的基本方式。在中华民族处于各个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并朝着一体方向演进的历史形态时期,所有人口 皆拥有一个由王朝国家所塑造的统一的身份,即臣民,同时又生活在家庭(家族)或村社中,在一个更加具体的社会关系中形成权利义务关系,并形成相应的更加具体的社会身份。在社会成员如此一种复杂的社会身份的条件下,能够将其组织起来的最基本 的形式依次是家庭(家族)、村社和以共同的历史文化为纽带的众多民族,能够将全国人口组织起来为一个整体的社会形式付之阙如,整个社会便呈现一盘散沙的状态。

但是,在现代国家议题于清末出现之后,这样的状况便逐渐地却也是根本性地发生了改变。随着现代国家议题的形成,与之相关的各种观念也被引入国内。其中, “国民”就是一个与现代国家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并具有丰富的意识形态内涵的社会政治概念。“国民”概念在为现代国家体制提供论证工具的同时,也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动员作用,并对传统的臣民身份形成解构性的冲击。辛亥革命终结最后一个王朝后,随着现代国家构建的进程的不断推进,一个社会人口逐渐从传统的臣民身份的束缚下挣脱出来并转化为现代国家的国民的过程逐渐形成并不断深化,从而形成了一 个影响深远的人口国民化过程。由此塑造的具有国民身份的人口,成为自主支配自己行为的积极的社会行动者,为现代国家的构建提供了基础性条件。与此同时,逐渐获得国民身份的个体又在日渐明晰的“中华民族”族称和逐渐构建起来的现代国家框架中整合成为一个整体,经历了一个国民整体化的过程,逐渐成为国民共同体意义上的中华民族。中华民族本身也为将全国人口结合为一个整体提供了有效的组织形式,对全体国民产生了组织作用,从而从根本上改变了全国人口一盘散沙的状况。

另一方面,中华民族的现代构建经由国内各民族的凝聚而实现。19世纪末传入中国的“民族”概念,既不是学术概念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生活概念,而是蕴涵丰富意识形态内涵的社会政治概念。它传入中国后便与中国既有的众多民族尤其是活跃程度较高的民族相结合,进而促成了各个民族的自我构建,于是中国近代民族构建的另外一个方面即国内各民族的构建进程便逐渐形成。这样的构建过程一直持续到了当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过全国范围的民族识别才最终完成,形成了国内的56个民族。今天中国国内的56个民族,与历史上众多的民族直接相连,但是历史上延续下来的众多民族只有经过现代构建的过程才构建出今天国内的民族。因此,今天的56个民族与历史上的各个民族既直接相连,又存在着根本性的区别。

然而,在中国近代的民族构建中逐步成为完整的民族实体的各个民族,并不是独立或孤立的存在。它们的构建是在中华现代国家构建的背景下进行的,它们在逐渐从古代民族转化为现代各民族的过程中并不是演变为了独立的民族,而是在日渐明晰的“中华民族”族称和逐渐构建起来的现代国家框架中凝聚为一个整体,把历史上朝着一体方向演变的过程变成一个凝聚为一个更大的民族实体的过程。经过这样的过程,一个由国内各民族凝聚而成的“中华民族”为族称的现代民族便逐步形成。

中华民族的现代构建,不论是经由人口国民化、国民整体化的过程,还是经由各个民族在自我构建的基础上又凝聚为一个整体的过程,都是中华现代国家构建背景下一 个必然的、内生的过程。但是,这样的过程又在一个外部因素的影响下而得以加速推 进。这个外部影响就是日本帝国主义的入侵。由于日本帝国主义的入侵,全体国民和各个民族都面临着亡国灭种的危险。于是,全体国民和各个民族便在用自己的血肉筑成新的长城的奋斗过程中,加快、加深了对“中华民族”的认同,进而以此为基础而迅速地凝聚为一个整体。正是由于如此,“七七事变”才过了两年朱自清就深切地感受到, “从前只是一块沃土, 一大盘散沙的死中国,现在是有血有肉的活中国了!”

在中华民族的现代构建中,还有一个关键性的环节也值得注意,那就是“民族自觉”。费孝通在论述中华民族的形成时,特别强调了“经过民族自觉而称为中华民族”的环节。的确,这样的民族自觉是“在近百年和西方列强的对抗中”实现的。但这样的自觉也经过一个明确的过程,这就是抗日战争相持阶段的1939年发生的那场 “中华民族是一个”的讨论。通过这样一场重要的讨论,中华民族实现了民族自觉, 由一个自在的民族变成一个自觉的民族。

不过,中华民族现代构建的最终完成,是在中华现代国家构建完成时才实现的。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中华民族实现了与现代国家的有机结合,披上了国家的外衣并具有国家的形式,具备了现代民族的基本特征并发挥着相应的作用,成了真正意义上的nation-state之n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是中华民族的民族国家。于此,肇始于20世纪初的中华民族的现代构建最终完成了。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而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毛泽东庄严地宣告:“我们的民族将再也不是一个被人侮辱的民族了,我们已经站起来了。”于此,中华民族作为一个现代民族而屹立于世界的东方,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在人类的国家史上,随着民族国家的普遍化和民族国家世界体系的形成,一个以民族国家之间关系为基本内容的“国际”也逐渐建立起来。民族国家之民族成了国际关系的主体从而具有国际性,“民族”(nation)与“国家”(state)两个概念具有相同 的基本内涵,因而可以相互指代。所以,联合国就表述为United Nations。经过现代转型的中华民族,也是这样的民族,既是一个国家民族,也是一个国际民族,因而能够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并与其他民族以国际关系的方式交往和互动。

作为现代民族的中华民族,是历史上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并朝着一体化方向演变的必然结果,从而与历史上各个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或中华民族的历史形态一脉相承,同时又与现代国家结合在一起,是一个具有国家形式的民族实体,从而与历史上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或中华民族的历史形态具有根本的区别,既有政治形式又有文化内涵和历史底蕴,既是现代的又是历史的。这样的中华民族,与世界上其他的具有国家形式的民族一样,是一个由全体国民组成的共同体。但是,它又有中国的特色,是一个由众多国内民族组成的多族聚合体。因此,中华民族便具有国民共同体和多族聚合体两种基本属性,前者表现为全民一体,后者表现为多元一体。

五、中华民族在国家框架下的重塑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为中华民族披上了国家的外衣,中华民族最终完成了由历史形态向现代形态的转型。这在中华民族的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但是,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华民族与国家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从而也开启了自己发展和演变的新阶段。

在这样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中,中华民族的发展和演变体现出一系列新的特点,发展和演变的方式、风格皆与以前迥然有别。首先,中华民族与中华现代国家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并融入这个现代国家的体制和机体中,从而使得“民族”与“国家”这两个概念可以相互指代。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整个民族皆 专注于国家内部的建设和发展,中华民族被人们习以为常后就无须挂在嘴上不断地 重述。相反,表现新政权特质的“人民”“中国人民”“各族人民”等概念,因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表达中华民族的意思而被经常、广泛地使用。再次,中华民族的各个组成单元尤其是少数民族不断被凸显,并且朝着越来越实体化的方向发展。由于这些因素的存在和共同发挥作用,中华民族很少提及并且不被作为民族实体看待的问题也逐渐凸显,一个被称为“中华民族虚化”的问题逐步形成并浮出了水面。

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华民族发展和演变中是否还具有突出的国家属性呢?答案同样是肯定的。毋庸置疑,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中华民族虚化的问题的确存在,有时还表现得十分突出,否定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民族实体存在的观点也不时出现并见之于正式的文献或学术期刊。但是,中华民族的虚化主要表现在认知的层面,从根本上说是一个认知的问题。而在现实的层面上,中华民族一直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民族实体,它与国家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并通过“中国人民”“各族人民”等概念来加以表述。也就是说,它作为一个民族实体的存在并没有被削弱。不论人们是否对它有准确的认知,中华民族作为民族实体一直就在那里。另外,中华民族不论是被强调还是不被强调,都与国家目标和国家政策直接相关。这从另外的一个角度和方式凸显了中华民族的国家属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在国家建设中首当其冲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在全国范围建立人民民主政权。其间,在民族性地方政权一直长期存在并发挥着实际作用的边疆多民族地区建立统一的人民民主政权的问题,既有特殊性又有相当的难度。这是一个此前所有中央政权也包括极力推行现代国家体制的南京国民政府努力解决却最终未能解决的问题。能否在那些长期存在民族性地方政权的区域建立人民民主政权,直接关乎国家制度的统一和国家主权的完整。这是一个新政权建立后必然面临的具有重大影响的国家整合问题。而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是否能够得到这些 区域的少数民族尤其是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的接受。在当时的条件下,“所有这一切工作,都要掌握一个原则,就是要同少数民族商量。”“ 一定要他们赞成,要大多数人赞成,特别是上层分子赞成。”因此,少数民族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地位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凸显。党和国家从实际出发,对这种情况进行了恰当而妥善的应对,以适应和支持国家整合为立足点来谋划民族工作,把以疏通民族关系、建立平等团结的民族关系作为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

于是,边疆多民族地区的民族工作紧随着军队的推进和进驻而紧锣密鼓地开展, 在疏通民族关系的基础上卓有成效地开展了人民民主政权的建设。其间,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正是通过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将延续千百年的少数民族地方性政权顺利地纳入国家政权体系之中,创造了堪比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改造中对资本家进行赎买政策效果的政治奇迹,进而彻底改变了历史上形成的不合理的民族关系,建立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此过程中,全国范围的民族识别工作,为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落实创造了必要的条件,也为近代以来各民族构建的进程画上了句号。

全面而深入的民族工作,尤其是通过民族识别而确立少数民族的社会政治地位, 不仅将历史上不受重视的少数民族凸显到社会政治舞台的显著位置,而且在近代通过人口国民化而将国民确立为现代国家基本的社会政治身份的基础上,确立了各个民族尤其是少数民族身份的地位。与此同时,当代中国“多民族国家”的定位,以及以少数民族为主要对象的民族研究,在进一步凸显了少数民族的地位的同时,还构建了一种具有特定内涵的民族观和民族话语。“民族”变成了一个专门指少数民族的特殊概念,其内涵和外延都被窄化了。这样的民族观和民族话语的长期延续还导致一个结果,即为新的一代人提供了一种先验的民族观念,塑造了一种特定的关于民族的阐释方式。于是,思想理论中对中华民族的认知以及对民族国家(nation-state )理解中出现的诸多问题,都与此有直接的联系。

新中国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转变的时候,新中国成立初期横亘在前进道路上的国家整合的目标也基本达成,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推进社会主义建设成为了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随之发生转移,先是转移到经济建设上,以“保护和发展生产力”为中心,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建设;随后又在阶级斗争扩大化,尤其是将阶级矛盾作为社会主要矛盾之后,转到了阶级斗争。在此情况下,民族工作、民族政策和少数民族便丧失了原先的地位,甚至还将民族工作纳入阶级斗争的框架中谋划。“文化大革命”更是将阶级斗争扩大化发展到了极端。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对阶级斗争形势的错误估计,导致以“文化大革命”这样极端形式解决阶级斗争问题的手段被采用,进而致使整个国家进入了十年动乱。在此过程中,民族工作及少数民族被进一步边缘化,甚至完全停止了此前的一些政策。

不过,这也引出了一个值得关注和深入研究的问题,即各种充斥阶级斗争内涵的政治运动,不仅对异质性社会政治身份形成了根本性的冲击,也对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异质性社会结构和机制形成持续的解构,进而对社会身份和社会结构的同质性构建产生了直接的影响。尤其是对同质性身份的塑造,对共同性社会身份的形成具有深刻的影响。因此,当人口的基本社会身份再回到国民身份的时候,此前形成的同质化的身份就成了支持全国人口身份同质化的重要因素。

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转到了经济建设,改革开放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为了历史的主线。民族工作的发展也迎来转机,出现了全新的面貌。一方面,此前行之有效但被虚置、停滞乃至破坏的政策和措施再度被重视和运用,有效地促进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发展和巩固;另一方面,为了加快少数民族及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解决少数民族地区在国家发展中差距拉大的问题,对少数民族的权益更加重视并给予政策扶持,尤其是全面落实了民族区域自治政策,以前所未有的力量来推进民族区域自治的实践。这样两个方面的政策以及其他以此为基本意图的政策,以及不断加强的民族工作,都将保障少数民族权益的问题前所未有地凸显了出来。随着此种取向的民族工作的全面推进,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各个民族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得到进一步巩固。

但是,随着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持续提高,少数民族人口受教育水平普遍提高,少数民族的权利意识也在不断地觉醒和提升。在关于加强少数民族或少数人权益的理论在国内广泛传播的情况下,“有些少数民族干部和知识分子的‘民族意识’日趋加强,首先把自己看作本民族的政治代表”,个别人将这样的权利意识理论化和意识形态化的努力也日渐突出,甚至还努力将这样的权利意识添加到民族政策理论中。在这样的背景下,民族意识增强、民族差异性被强化和固化的问题随之突出。

在这样的背景下,民族关系中体现共同性的中华民族本身被虚化的问题也达到了相当的程度。为了改变这样的状况,使中华民族引起应有的重视,尤其是突出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民族实体的存在,费孝通到尚未回归的香港的中文大学发表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著名演讲,将作为一个民族实体的中华民族再次凸显于当代中国的历史舞台。但是,这样一个重要的判断是在肯定“多元”基础上来强调“ 一体” 的,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关于“多元”与“一体”的先与后、虚与实的争论也随之而出现, 使得强化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民族实体的“多元一体”理论的效用被打了折扣。中华民族虽然一再被提及和强调,但总体上仍然是将其当作“中国各民族的总称”来看待,中华民族的界定仍然大而化之。因此,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民族实体的认知并未完全确立,中华民族虚化的问题并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从国族角度论述中华民族的性质和特点的理论的提出,将中华民族与中华现代国家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民族实体才有了切实的支点。

2010年中国经济总量居于世界第二位,中国的国家崛起便浮出了水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以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成为党和国家的主要任务。然而,在国际关系格局的深度调整持续推进的背景下,国家间的竞争也日益刚性化。在这样的背景下,突出中华民族的主体作用,充分挖掘和利用中华民族的整合功能,对于有效凝聚全民共识、国民力量而增强国家的竞争力,以及避免民族关系中一些苗头性问题演变成风险挑战,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并成为国家治理和国家发展的必然之选。于是,党和国家的目标和使命的论述也发生了深刻变化,不仅国家发展目标围绕着中华民族来论述,党的使命也围绕中华民族的命运来论述,党的十九大更是做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战略部署,全面地推动中华民族的重塑。如此一来,中华民族就从一个自觉的民族进一步发展成为一个自为的民族。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几十年的历史来看,中华民族在现代国家的框架内发展和演变,受到不同阶段国家发展目标和任务的深刻影响,从而随着这样的历史进程而不断地变化,并在这样的过程中不断地进行着塑造。尽管在此过程中也出现过对中华民族有所忽视,以及认知不准、判断不清甚至界定错误的问题,但是中华民族一直就实实在在地存在着。在国家发展目标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样一种文化性、道义性的方式来加以表述的情况下,中华民族便以前所未有的状态凸显于当代中国的历史舞台之上,成为今天中国最耀眼的社会政治主体。随着中华民族建设的不断推进,中华民族不仅要实现伟大复兴,也将在人类的历史上产生更大的影响,为构建 人类命运共同体发挥更大的作用。

六、结 语

中华民族具有悠久的历史,自古以来中华民族的发展和演变便与国家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在王朝国家时期,中华民族表现为王朝国家框架内各个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是一种自在的存在。在近代开启的中华现代国家构建中,中华民族通过自我构建而实现了与现代国家的结合,转化为一个典型的现代民族,成为一种自觉的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华民族与现代国家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进而成为支撑国家发展目标的宏大主体,成了一种自为的存在。中华民族与国家结合的事实表明,中华民族具有突出的国家属性,对中华民族的认知和叙事必须具有国家的视角。如果脱离了国家视角、抛开了国家叙事,就无法对中华民族进行完整的叙述,无法揭示中华民族的本质,更无法对中华民族的现代意义和进一步的塑造进行深入挖掘和全面论述。不过,中华民族的国家叙事,并不排斥其他叙事,尤其是历史叙事。事实上,中华民族的国家叙事应该是与其他叙事结合在一起的,如果国家叙事与其他叙事形成互补,就能对中华民族形成完整、全面的叙事,进而对中华民族形成完整、确认的认知。


周平,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云南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云南大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首席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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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2022年第1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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