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永亮:《离骚》的象喻范式与文化内蕴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360 次 更新时间:2015-08-07 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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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永亮  

《离骚》的象喻大致表现在四个层面:一是香草之喻,二是美人之喻,三是男女君臣之喻,四是求女之喻。这四个层面虽各有侧重,内涵不同,但又转相生发,互为依托,形成一种层进层深的网状关联。具体来说,香草之喻瞩目外在物象,重在借物比德;美人之喻由物而人,变身异性,借助对美的张扬和护持,高自位置,为美而被弃、弃而复求预制反跌;男女君臣之喻将家与国、伦理与政治打并一处,重在人物关系相似性的提取和比照,借助虚与实、喻体与本体的对接,极大地拓展弃逐事件的意义范围和艺术空间;求女之喻以寻找媒介为中心,既是直接求臣,又是间接求君,借助被弃者的追求过程,展示出对理想君臣关系的渴望。在这四个层面中,美人之喻与男女君臣之喻是最为核心的两个要项,前者为全诗提供了独特的女性叙述视角,并使香草之喻、求女之喻获得了性别层面的有力支撑;后者则将国之君臣与家之夫妇间的相似性关联予以定格,由此映射出以阴阳为内核的中国文化的深层意蕴。《离骚》中的这样一种象喻方式,已非《诗经》中简单的、局部的比兴手法所能涵盖,它以远为丰富、宏大的整体性思考和关联开辟新境,独树一帜。借用西方人的概念,似可将之视为一种范式,简言之,即弃逐文学的象喻范式①。

一 缘于性别变换的香草之恋和美人情结

孤立地看,香草之喻只是传统比兴手法、特别是儒家“以象比德”方法的延续。在《离骚》中,诸如江离、辟芷、木兰、秋菊、芰荷、芙蓉、薜苈、菌桂等名花香草,都是诗人最爱之物,或插或戴,或植或育,或食或饮,与之朝夕为伴,由此象喻其品性之高洁;而椒、榝及“变而不芳”的兰芷、“化而为茅”的荃蕙,则隐指党人、群小和变易志节的朝臣。这样一种“善鸟香草,以配忠贞;恶禽臭物,以比谗佞”的特点,王逸在评说《离骚》时曾予以明确揭示,并在注“纫秋兰以为佩”句时指出:“兰,香草也,秋而芳。佩,饰也,所以象德。故行清洁者佩芳,德仁明者佩玉,能解结者佩觿,能决疑者佩玦,故孔子无所不佩也”②。由屈原之佩兰,联及孔子的“无所不佩”,揭示出“比德”方法的文化渊源及其在诗中的细微表现。然而,屈原之所以借“香草”比德,而不是像孔子那样借“水”、“玉”等物象模拟君子德行,又实在是因了他在《离骚》中已变身为异性之“美人”,其爱好之物自然随之发生若干改变,其香草之喻已融入了明显的性别因素。

“美人”在《离骚》中仅一见——“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这里的“美人”,究竟是代指君王,还是屈原自指,曾引起众多治骚者的争议。王逸认为美人谓怀王:“人君服饰美好,故言美人也。”③朱熹亦谓:“美人,谓美好之妇人,盖托词而寄意于君也。”④但联系诗篇的上下语境看,这种解释又不无偏颇。因为在《离骚》提及“美人”的这段话中,前言“汩余若将不及兮,恐年岁之不吾与”,后言“乘骐骥以驰骋兮,来吾道夫先路”,其主语均是第一人称的“余”、“吾”,所述者亦为“余”、“吾”需趁年华盛时进德修业之事,而与君王无涉。倘将“美人”指君王,诗意便扞格难通了。实际上,直到下一段“昔三后之纯粹兮”之后,诗义才逐渐由历史上的贤君过渡到了现实中的君王——“荃不察余之中情兮,反信谗而齌怒。……指九天以为正兮,夫唯灵修之故也。”作者用以指称君王之词,或曰“荃”,或曰“灵修”,而“灵修”盖为“妇悦夫之名”⑤,与“美人”判然有别。既然如此,则将“美人”视为作者自指,于义为胜;此一“美人”之性别,也并非一些论者曲为之解的男性,而是一位用以象喻臣子身份的女性⑥。

由“美人”拓展一步,从《离骚》前半段的描写看,诗人身份已然变成一位面目姣好的美女——“众女嫉余之蛾眉兮,谣诼谓余以善淫”。既是“蛾眉”,又被“众女”所妒,则非女子而何?若是一位帅男,则“众女”喜好之尚恐不及,何以会“嫉”其皎好之“蛾眉”?事实上,因作者已变身为美女,故其外在形貌遂发生变化,其爱好之物也与香花芳草有了直接关联。由此反观《离骚》篇首一段话,便会获得新的理解:“纷吾既有此内美兮,又重之以修能。扈江离与辟芷兮,纫秋兰以为佩。汩余若将不及兮,恐年岁之不吾与。朝搴阰之木兰兮,夕揽洲之宿莽。日月忽其不淹兮,春与秋其代序。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这里先说“内美”,继说外美,由此构成“美人”内外兼修的立体形貌。所谓“内美”,既指其生辰之吉和取名之佳,也指其“修能”即才学和能力;而其外美,除姣好的容颜外,主要表现在其对各种名花香草的亲近和喜爱:朝搴木兰,夕揽宿莽,并将江离、辟芷、秋兰等插戴满身,完全是一位融入自然、远离世俗的美女的装扮,由此凸显出其脱俗、高雅而又自爱、自怜的心性气质。大概正是这样一种心性气质,导致这位“美人”对自己的年华和美貌特别看重,以致在短短一段话中,一再申说“恐年岁之不吾与”、“春与秋其代序”,并在看到草木零落时,产生一种浓郁的自伤“迟暮”之感。

此外,这种内外兼修的美女之美,通过诗中反复出现的“美”字也可得到印证。在《离骚》中,“美”字共出现12次,除两次指宓妃、一次指美政以及前述明确自指的“内美”、“美人”外,其余均或直接或间接地指向诗人自身——“世溷浊而不分兮,好蔽美而嫉妒”、“世溷浊而嫉贤兮,好蔽美而称恶”、“两美其必合兮,孰信修而慕之”、“勉远逝而无狐疑兮,孰求美而释女”、“览察草木其犹未得兮,岂理美之能当”、“委厥美以从俗兮,苟得列乎众芳”、“惟兹佩之可贵兮,委厥美而历兹”。这里反复展现的,是“美”与世俗之丑恶的比照,是诗人对自我品质的张扬和固守。因了这种内外兼修、远超常伦之“美”,诗人获得了君王“初既与余成言”的待遇,同时也受到来自世俗“众女”的嫉妒和谗毁。大概正是有见于此,后世不少治骚者一反王逸、朱熹的说法,将“美人”视为诗人自指。如黄文焕《楚辞听直》曰:“美人,原自谓也。草木零落,惧众芳之未得采也。岁月日以去,则迟暮日以来,在天者不能留,在我者无可避,真堪长叹也。”李陈玉《楚辞笺注》曰:“美人旧以况君,味下‘灵修’乃妇悦其夫之称;复有‘众女嫉予蛾眉,谣诼谓予善淫’之语,则美人当日自况明矣。”今人游国恩之《离骚纂义》更明确断言:“美人之喻,当是屈子自指无疑也。”⑦

倘若可以确定“美人”为诗人自指,那么便可发现,这位“美人”乃是《离骚》中的核心形象,在“她”身上,寄寓着诗人爱美求美的多元旨趣:其一,执着的美女情结与香草之恋。在诗人看来,内外兼修的女性美乃是世间最为高雅清洁之美,惟有自然界的名贵花草才能与之相配,才能表现其冰清玉洁之品格;也只有真正的美女,才会如此执着地佩兰戴芷,与之为伴。由此形成美女与香草之间定向而稳固的关联。其二,对美女之美的全面展示与护持。在《离骚》中,“美人”之词虽仅一见,但字里行间充溢的,却无不是美女的特点和气息。诗歌前半反复出现的对名花香草的酷爱,固然是采用“比德”手法以物喻人;诗歌后半一再申言的“唯昭质其犹未亏”、“余独好修以为常”,以及当众芳芜秽、兰芷变易之际,诗人仍骄傲地宣称:“惟兹佩之可贵兮,委厥美而历兹。芳菲菲而难亏兮,芬至今犹未沫”。其中表现的,仍然是对美女之美的自珍和固守。其三,将美女与弃妇交融一体,深化人物美而被弃、弃不失美的品性,在象喻层面揭示出逐臣“信而见疑,忠而被谤”的悲剧命运及其在逆境中“虽九死其犹未悔”的坚刚意志。《离骚》中的抒情主体既是一位美女,又是一位弃妇;既是一位弃妇,更是一位逐臣。美女与弃妇是文学想像的产物,是借以象喻的喻体,逐臣则是现实中遭遇放流的作者,是被象喻的本体;美女因其“美”而遭到“众女”的嫉妒和“谣诼”,最终被已与之“成言”的夫君中道抛弃;弃妇虽自伤沦落,却不改美女之初衷,仍然佩花结草,好修为常。这种情形,与屈原的被逐经历和逐后心态丝丝相扣,如出一辙。由此虚实结合、性别变换,既导致香草与美人间的紧密关联,又构成从美女到弃妇的合理过渡,从弃妇到逐臣的逻辑转换,而在艺术表现上,则形成物象世界与观念世界的深层对接,以及外在弃妇与内在逐臣间的象喻主轴。

二 男女君臣之喻的文化因子及其后先传承

在现实中,诗人屈原本为须眉男子,本为不得于君之逐臣,何以会一再以美女或弃妇自喻?原因可能很多,但其中最重要者恐在于男女与君臣、弃妇与逐臣间存在着一种高度的同质对应,而在中国文化的内里,恰恰蕴含着对此种对应的强有力的支撑因子。

从中国文化的基本形态看,“一阴一阳之谓道”⑧,阴阳两极是决定万事万物发生发展的核心要素,并分别与自然、人生、家庭、政治等领域的重要现象相对应。具体而言,阳与阴在自然层面表现为天地、日月;在性别层面表现为男女、雄雌;在伦理层面表现为父子、夫妇,在政治层面表现为君臣、上下。《易•系辞下》引孔子之语曰:“乾坤其易之门邪?乾,阳物也;坤,阴物也。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以体天地之撰,以通神明之德。”《易•序卦》对此有进一步阐发:“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⑨这里展示的,是一套完整的宇宙、人伦、政治秩序的发生论,其中无论男女、夫妇、父子、君臣,其构成模式均为一阳一阴。阴是柔弱的、处于服从地位的一方;阳是刚强的、处于统治地位的一方。正因为如此,所以依据阴、阳性质的不同,在伦理、宗亲、政治层面,妇、子、臣同属一个系列,夫、父、君同属另一系列,而在每一系列内部,不同人物间便有了一种内在的质性趋同。也就是说,夫、父、君和妇、子、臣虽身份各异,但在其所组成的夫妇、父子、君臣这三对关系中,却存在着一种极其相似的结构形态,即强势与弱势间的不均衡性及同一系列之不同角色的互通互换性。一定情况下,妇的身份可以置换为臣、子,夫的身份也可以略同于君、父;在妇与臣、子,夫与君、父这些不同身份者之间,实际存在着一种深刻的异体同构现象。

由于夫妇与君臣、妇道与臣道间是一种异体同构的关系,所以借男女以喻君臣,借弃妇以喻弃臣,自春秋时代始,便为不少说诗者或政治家所关注或采用。如《邶风•谷风》首章“采葑采菲,无以下体”二句,本是诗中弃妇向其夫说的话,其意盖谓:葑、菲“皆上下可食,然而其根有美时有恶时,采之者不可以根恶时并弃其叶,喻夫妇以礼义合颜色相亲,亦不可以颜色衰弃其相与之礼”⑩。然而,晋国大臣臼季却将这两句描写夫妇关系的话拿来,以喻晋文公与罪臣之子郄缺间的君臣关系,认为君主对臣下不应“以其恶而弃其善”,而当“取其善节”(11)。从而使得夫妇与君臣、弃妇与罪臣间建立了某种定向关联。又如《卫风•氓》之弃妇指斥那位见异思迁的薄情丈夫说:“女也不爽,士贰其行。士也罔极,二三其德。”但鲁国大夫季文子却引而申之,将鲁国及四方诸侯比拟为诗中的弃妇,而以情不专一的“氓”比附身为霸主却“信不可知,义无所立”的晋国。如此一来,便使一首普通的弃妇诗与国家政治相关合,而弃妇与氓的夫妇关系,也随之转化为弱小之鲁与强大之晋间的类君臣关系。对此一情形,杜预在《左传》注中有明确揭示:“妇人怨丈夫不一其行,喻鲁事晋犹女之事夫,不敢过差;而晋有罔极之心,反二三其德。”(12)由此可见,早在春秋时代,人们对弃妇诗已有了一种新的理解,而支撑这种理解的核心要素,便是男女与君臣、弃妇与“弃臣”间的异体同构。

与此相关,《诗经》中一些诗篇因本事未明,含义多端,更在隐显明暗之间提供了诸多男女君臣相互涵纳的文化信息。如那首被人视为“此诗之义为《离骚》滥觞”(13)的《邶风•柏舟》篇,因表现了作者“忧心悄悄,愠于群小”的“觏闵”、“受侮”遭遇,自汉至宋,即先后被解读为“仁人不遇”(14)或“妇人不得于其夫”(15)的作品,其作者的身份也就分别成了不得于君的孤臣或不得于夫的弃妇。至于有人认为“盖此诗语意似妇言,亦犹后世忠臣端士不得于君,而为《去妇叹》、《出妇词》、《妾薄命》耳”(16),则进一步将其当成男子而作闺音的典型来看待了。其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关键在于这首“实则其间是非得失未易决”(17)的诗中,隐然存在着与夫妇、君臣相关合的多元义项(18)。换言之,它既有可能出自妇人之手,写其为夫所弃的遭遇;也可能属于孤臣之作,述其见嫉于群小的境况;还有可能是作者本即具有明确的象喻意图,借弃妇事以隐曲地表现孤臣情怀。表面看来,这种多向度阐释使理解的准确度降低了,但从深层看,诗的意义空间却得到了扩大和提升,其既可通于夫妇,又可通于君臣的意义指向,已借助于文化学和接受学的不断积淀而渐趋稳固。

既然如上所述,在中国文化中存在着男女君臣间的紧密对应,并在文学创作或传受过程中形成了一种认知和诠释传统,那么,屈原在承接前人的基础上,以其对中国文化的深入体悟和更为切身的一己遭遇,将男女君臣之喻予以新的整合和变化,并借助篇幅远为阔大、特色更为鲜明的骚体逐臣诗,把它发挥到一个空前完满的境地,便是不难理解的事了。细读《离骚》文本,屈原对传统的承接和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屈原以“美人”自喻,以“众女”喻众臣,是从传统的阴阳观念出发,对男女君臣间对应关系的一个艺术转换和落实。王逸在将“众女”释为“众臣”之后指出:“女,阴也,无专擅之义,犹君动而臣随也,故以喻臣。”(19)这就是说,诗人之所以将众臣比作“众女”,根本原因即在于其属性为“阴”,在于臣与女二者均“无专擅之义”,而需听命于属性为“阳”的君主或夫婿。倘若此一解说可以成立,那么就可看到,屈原同样以女性特别是女性中的“美人”自喻,便不仅是以女喻臣手法的自然延续,而且是通过象喻手法对自我品质和地位的提升,是为他遭众女所妒、被弃被逐之悲剧命运进行铺垫,预做张本。在《史记》中,司马迁不止一次地提到同一话语:“女无美恶,入宫见妒;士无贤不肖,入朝见嫉。”(20)将“女”与“士”、“入宫”与“入朝”并列作比,深刻地道出了二者内在的相似性,而“见妒”、“见嫉”更是准确地揭示了“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堆出于岸,流必湍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21)的规律。从现实政治看,屈原既为“楚之同姓”,又“为楚怀王左徒,博闻强志,明于治乱,娴于辞令。入则与王图议国事,以出号令;出则接遇宾客,应对诸侯”,以至“王甚任之”。当此之际,不能不引起与之同列的上官大夫之流“争宠而心害其能”(22),并想方设法以谗毁之。从《离骚》文本看,“美人”内美外美集于一身,高洁不群,得到“灵修”与之“成言”的待遇,因而也不能不引起“众女”嫉其“蛾眉”,并纷纷“谣诼”谓其“善淫”。这里,现实与艺术间的对应关系是明显的,它不仅存在于屈原与“美人”、楚王与“灵修”、党人群小与“众女”之间,而且表现在臣与女或被“王甚任之”或与灵修“成言”的知遇经历上,表现在二者或忠而被谤或美而见弃的悲剧命运上,表现在逐臣与弃妇对自我命运均“无专擅之义”、难得自主的弱势身份上。由于身处弱势,又不肯对强势的一方屈意迎合,不肯与同列之“众女”混同合流,自然招致其嫉妒谗毁,进而招致偏听偏信之强势一方的弃逐。在“众女嫉余之蛾眉”二句下,王逸注谓:“言众女嫉妒蛾眉美好之人,谮而毁之,谓之美而淫,不可信也。犹众臣嫉妒忠正,言己淫邪不可任也”(23)。据此而言,屈原关注和表现的重心,已不只是“众女”与群小、“美人”与贤臣间的简单对应,而是美而被妒与忠而被谤这种悲剧命运之深层关合。作为这种关合的基础,则无疑缘于前述阴阳、男女、君臣观念所内含的尊卑意识,缘于这种意识在现实中的反映及其导致的必然结果。

其次,屈原身为逐臣,对自己类同弃妇的身份和命运有着远超他人的体验,对男女、夫妇与君臣间的相似性关联有着更为深入的认知,从而进一步强化了《离骚》中男女君臣之喻手法的自觉使用。如前所述,在以阴阳为内核的中国文化序列中,夫妇、父子、君臣三对关系虽异体同构,可以互通互换,但细加辨析,又有明显区别。具体来说,父子关系是前定的,不可改易的;而夫妇、君臣关系则是后定的,是可以更改的(24)。由于前者具有血缘关系的紧密联结,因而,即使子被父弃,父对子的亲情仍在;而后者由于缺乏血缘纽带,故被弃后夫对妇、君对臣往往恩断义绝。进一步看,子的属性和地位是可以变化的,亦即由阴而阳,由弱而强,由最初的子成长为后期的夫、父甚至君;而妇、臣的属性和地位是固定的,不可更改的,二者始终处于弱势一方,即使夫、君亡故,妇、臣也难以改变其依附的身份和属阴的性质。就此而言,夫妇与君臣、弃妇与逐臣间便具有了更多的相似性,其异体同构的特征也更为突出。《易•坤卦•文言》释“坤”曰:“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25)即是将妻道与臣道相提并论,而统归之于“坤”。孔颖达《正义》申言:“欲明坤道处卑,待唱乃和。故历言此三事,皆卑应于尊,下顺于上也。”(26)王夫之《诗广传》更进一解:“臣之于君委身焉,妇之于夫委身焉,一委而勿容自已,荣辱自彼而生死与俱。”(27)细审这里对妇与臣“应于尊”、“委身”特点的一再强调,说明二者间的关联及其要因已被古人清晰认知。而这样一种认知,在身遭弃逐如同弃妇的屈原这里则得到了文学创作层面的落实。因为只有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对诗人在《离骚》中径直以夫妇关系象喻君臣关系,将君王对其信任喻为夫妇好合之初的“成言”,将君臣间的聚合离弃喻为“曰黄昏以为期兮,羌中道而改路”,才可以获得更深入的理解。朱熹注“黄昏”二句谓:“黄昏者,古人亲迎之期,仪礼所谓‘初昏’也。……中道而改路,则女将行而见弃,正君臣之契已合而复离之比也。”(28)这一解说,准确地揭示了诗人以夫妇喻君臣的创作意图,并从文化学层面印证了夫妇与君臣间的异体同构。如果说,论者所谓“家之有弃妇,国之有逐臣,事异而情同”(29)云云,还只是一种理论上的界说,那么,屈原在《离骚》中反映的男女与君臣、弃妇与逐臣间的关联,便通过象喻手法予以了创作层面清晰而圆满的展现。换言之,自《离骚》始,“家之弃妇”与“国之逐臣”间的结合由隐微转向了明朗,由浮泛转向了真切,由局部转向了整体,由随意转向了自觉,从而具有了典型的范式意义。

三 “求女”内蕴及其象喻特点

贯穿《离骚》后半部的“求女”情节,既是男女君臣之喻的一个自然延续,也是中国文化中阴阳观念的一种逻辑展现,由此构成这首骚体逐臣诗象喻系统的另一个关键。

关于“求女”之内容,前人论述甚夥,有谓求贤君者,有谓求贤臣者,有谓为楚王求贤妃以取代郑袖者(30)。这些看法中,求贤妃说与《史记》等文献所载楚怀王受宠妃郑袖蛊惑而疏远、放逐屈原事颇有关合,也可以使“求女”内容从现实政治层面获得较为合理的解释,但由于缺乏《离骚》文本之内证,故一般不为论者所取。至于求贤君说,自朱熹等人力倡此说以来多为论者所接受,但其存在的问题也最突出:其一,从现实层面看,楚国的君王早已确定,不是由人臣可以随意“求”得的。作为逐臣的屈原,只能求遇合于君,而不可能别求新君。在《离骚》的“求女”环节中,诗人辗转于天上人间到处求女,所求之女的身份各不相同,倘若皆视之为君,则君之数目何其多也!从《离骚》描写看,紧接求女之后,灵氛曾劝诫诗人:“思九州之博大兮,岂唯是其有女”、“何所独无芳草兮,尔何怀乎故宇?”据此而言,诗人此前的全部注意力仍放在楚国。既然寻求的范围是在楚国,而楚国只有一君,则诗人四方“求女”,无论是指别求新君还是求遇合于君,其于理、于义均相悖逆。其二,从文化层面看,在前述之阴阳统系中,女、妇与臣、子同列,都属“阴”之部类,而男、夫与君、父同列,同属“阳”之部类。在《离骚》前半,屈原不断以“美人”、美女、弃妇自喻,以“妇悦夫之名”的“灵修”称君,并以男女、夫妇关系象喻君臣关系,说明他对臣、女、妇与君、男、夫这种文化统系有着清晰的体认;既然如此,何以到了后半,会自乱统系,反以“女”指君呢?退一步讲,假设他有意自乱统系,改由女喻君,那么身为臣子的自己必然也要由前半的女性变身为男性,才能与男女相悦之实相符;可是,通读《离骚》,其中并无抒情主人公变身为男性的描写(31),直到最后,诗人仍然宣称兹佩可贵,芳菲难亏,其服饰、喜好与早期呈现的女性特点一无变异。既然如此,那么,诗人便只能是以女性的身份来“求女”了,而这种以女求女,所求之女又喻指君的情况,无论在文化层面、逻辑层面还是象喻层面,都是凿枘难合的。

由此二点,我们可以确定地说,《离骚》后半“求女”的内容,绝非指求贤君,而是指求贤臣。这类贤臣,在阴阳统系中与诗人相同,都属“阴”的部类;在政治层面则与诗人志同道合,由其媒介可以达到遇合于君的目的。王逸注“哀高丘之无女”句曰:“女,以喻臣”,“无女,喻无与己同心也”;注“相下女之可诒”句曰:“言己既修行仁义,冀得同志,愿及年德盛时,颜貌未老,视天下贤人,将持玉帛而聘遗之,与俱事君也。”其意大体是准确的。如此看来,“求女”的直接目标是臣,而其间接目标是君;或者说,求臣是其第一阶段的目的,求君则是其第二阶段之目的亦即终极目的。此一情形及其因果关系,若结合屈原的现实遭遇和《离骚》中的描述,会看得更为清晰:在现实政治中,屈原经历了一个从“王甚任之”到“王怒而疏”并“放流”之的过程,史学家认为其原因主要在于“谗人间之”和君之信谗“不悟”;在《离骚》文本中,诗人总结自己由早期与灵修“成言”到后来“离别”造成的弃妇命运,关键亦在于“众女”之“谣诼”和“荃不察余之中情兮,反信谗而齌怒”。据此而言,现实政治与文学描述,史学家的认知和诗人的反省,是完全一致的,亦即“谗”与“信谗”是导致臣与妇被逐被弃的要因。既然如此,那么,逐臣要重新获得君主的信任,首先要做的事情便是打通中间环节,寻找真正了解自己并可以向君主关说的贤臣,以揭露群小,杜绝谗言,使君主明了真相以解惑开悟。与之同理,文学文本中的弃妇要想令舍弃自己的夫君回心转意,重归旧好,也必须先去寻找有异于“众女”且可与己互通情款、又能向灵修传媒导言之贤“女”,才能达成目的。倘若不这样做,而欲越过中间环节以求知遇,则谗人阻隔,天听难达,君门九重,暗蔽如故,其结果如何便不言自明了。

当然,在《离骚》的后半段,诗人并非没有直接求君之举。从女媭“申申其詈予”以后,诗人便“济沅湘以南征兮,就重华而陈辞”,希望到古之圣君虞舜那里讨得一个公正的说法。随着“跪敷衽以陈辞兮,耿吾既得此中正”,诗人更坚定了自己的信念,遂上游天庭,令“帝阍”为之开关,却受到守门人“倚阊阖而望予”的冷遇。这里的“帝”、“阊阖”,王逸释为“天帝”、“天门”,固然无误,但从象喻层面讲,又何尝没有隐指楚王和楚宫的用意?(32)洪兴祖认为:“屈原亦以阊阖喻君门也。”(33)夏大霖指出:“言君眷无常,朝端杂乱,君门关隔,党人间阻也。”王夫之更明谓:“帝阍,喻君门。”(34)便都从与现实相关的角度指出了其象喻特点。倘若此一解说可取,那么就会发现,诗人在此是借帝阍拒入表明其求君无果的,他虽有见君陈述委曲的强烈愿望,却连宫门都未进入,因而从根本上断绝了面君的可能。既然君不可见,不得已转觅可作中介之贤臣,迂回以求知遇,便成了诗人惟一可以采用的方法。于是他朝济白水,阆风绁马,于“哀高丘之无女”后,开始了在人世间“求女”的途程。然而,其结果是求宓妃而遇其“无礼”,求有娥之佚女遇鸩鸟作祟,求有虞之二姚又理弱媒拙,当此之际,诗人只得无奈而悲凉地感叹:“闺中既以邃远兮,哲王又不寤。”其先言“闺中邃远”,已见“女”之难觅;继言“哲王不寤”,更明指“君”之难合。其间一女一男,一臣一君,既是象喻,又是实指,将弃妇与逐臣两条线索绾合为一,而其借求女以喻求贤臣,借求贤臣以达到遇合于君而终不能遇合的境况,已是非常清晰了。

需要指出的是,诗人在直接求女和间接求君的过程中,都是借助了“媒”、“理”这样的中介的。所不同处在于,求女所用“媒”、“理”是明确说出的,是借助“鸩”、“鸠”等鸟类来象喻的;而求君所用“媒”、“理”则是隐而未彰的,是欲通过所求之“女”来表征和实现的。游国恩《离骚纂义》一再强调诗人所求之“女”即为通君侧之人,并在“哀高丘之无女”句下联系上下文指出:“盖前节(自上征至嫉妒)既以见帝不遂者喻君之不可再得,而又推言君之所以不己知者,由于世之溷浊,好蔽美而嫉妒之故。此节(自朝济白水至蔽美称恶)复设言求女,以隐喻求通君侧之人也。”(35)这里的“通君侧”者,即是“媒”、“理”,即是中介,其身份、地位较之“求女”所用鸩、鸠等“媒”、“理”又有提升,而其内含的意蕴也更为丰富。换言之,诗人在此既是以“女”喻贤臣,又是以“女”喻指可通君侧之“媒”、“理”,从而使得此“女”一身而二任,构成《离骚》男女君臣之象喻范式别一角度的补充和展示。

综上所言,《离骚》以逐臣的身世遭际和自我求索为中心,既“依《诗》取兴,引类譬喻”,与早期比兴传统远相承接,又“书楚语、作楚声、纪楚地、名楚物”(36),别具楚地文学的独特面目;既以香草美人作比,借特定物象喻意,通过比兴、联想、暗示,婉曲地表达主体情感,又将这些个别的、分散的比兴联缀起来,从一个更宏阔的角度予以整合,使之形成一条借男女喻君臣、借弃妇喻逐臣,借“求女”以喻求贤臣或通君侧者的主线,从而以象征的方式展示物象世界与观念世界的契合,表达逐臣的独特感受。这是一种创作方法,也是一种思维方式,其要义在于选择某些特定物象、形象和核心语汇,在整体思考中强化关联,并通过对这些物象、形象和语汇的反复使用,极度凸显其功用和地位,形成表征主体情意的特殊符号或固定载体。而在其内里,则潜隐着中国文化阴阳、男女、夫妇、君臣相对应、相关合的核心因子,潜隐着诗人因自身经历而形成的对逐臣、弃妇间异体同构的深刻体认。司马迁在《屈原列传》中评说屈原:“其称文小而其指极大,举类迩而见义远。”(37)说的便是《离骚》所具有的象喻特点。王逸《楚辞章句序》论及屈赋对后世的影响说:“名儒博达之士著造词赋,莫不拟则其仪表,祖式其规范。”(38)刘勰《文心雕龙•辨骚》在指出后代文人“才高者菀其鸿裁,中巧者猎其艳辞,吟讽者衔其山川,童蒙者拾其香草”之后,更高度赞扬《离骚》为“金相玉式,艳溢锱毫”(39)。这里所谓“仪表”、“规范”、“金相玉式”,指的大抵便是屈赋的创作法则和范式。可以认为,《离骚》所展示的这种象喻特点及由此构成的创作范式一经出现,便与其深厚广博的思想内容相结合,具有了极大的吸附力和典范性,不仅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昭示作用,而且也在承接前人的基础上,将弃逐文学及其艺术表现提升到了一个空前的高度。

注释:

①所谓范式(Paradigm),原是美国当代科学哲学家库恩(Tomas Kuhn)1962年在所著《科学革命的结构》中创立的一个核心范畴,指某一科学共同体成员所信守的一整套规定、原则。后经转化,一般指代某种理论或创作的规范、法式。参见王兆鹏《唐宋词史论》第三章《范式论》(第134页,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年版)。本文所用范式,更侧重于由某种创作方法而形成的经典法则或规范。

②③(19)(23)(33)(38)洪兴祖:《楚辞补注》,第5页,第6页,第14页,第15页,第30页,第49页,中华书局1983年版。

④朱熹:《楚辞集注》,第4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

⑤朱熹:《楚辞辩证》,《楚辞集注》,第176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

⑥一些论者曾拈举“美人”在《诗经》中或指男性的例证,谓《离骚》中的“美人”亦当指男性,这是不对的。因为其一,这种说法忽视了《离骚》与《诗经》不同文本的语境差异;其二,忽视了“美人”在上古文献中主要指女性而非男性的用例。游国恩《楚辞女性中心说》认为:“屈原对于楚王,既以弃妇自比,所以他在《楚辞》里所表现的,无往而非女子的口吻。”(《楚辞论文集》,第192页,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这一观点若仅就《离骚》而言,应该是正确的,但因其所指范围扩展到了整个《楚辞》,故又不无偏颇处。

⑦以上引文均见游国恩等《离骚纂义》,第43—45页,中华书局1980年版。

⑧《易•系辞上》,《周易正义》卷七,《十三经注疏》(上),第78页,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

⑨《周易正义》卷八、卷九,《十三经注疏》(上),第89页、第96页,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

⑩《毛诗正义》卷二,《十三经注疏》(上),第303页,中华书局1980年版。

(11)《春秋左传正义》卷十七,杜注。《十三经注疏》(下),第1834页,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

(12)《春秋左传正义》卷二十六,《十三经注疏》(下),第1904页,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

(13)顾镇:《虞东学诗》卷二,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4)《毛诗正义》卷二,《十三经注疏》(上),第296页,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

(15)朱熹:《诗集传》卷二,第15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新1版。

(16)郑晓:《古言类编》卷上,《〈诗经〉百家别解考(国风上)》,第297页,山西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

(17)陈子展:《诗经直解》卷三,第79页,复旦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

(18)参见尚永亮:《〈诗经〉弃妇诗分类考述》,《学术论坛》2012年第9期。

(20)见《史记》卷八三《鲁仲连邹阳列传》、卷一〇五《扁鹊仓公列传》。

(21)李康:《运命论》,《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2),第1295页,中华书局1958年版。

(22)《史记》卷八四《屈原列传》,第2481页,中华书局1982年版。

(24)钱钟书曾以兄弟关系与夫妇关系为例,认为:“就血胤论之,兄弟,天伦也,夫妇则人伦耳;是以友于骨肉之亲当过于刑于室家之好。”并引敦煌变文《孔子项托相问书》小儿答夫妇、父母孰亲之问曰:“人之有母,如树有根;人之有妇,如车有轮,车破更造,必得其新。”(《管锥编》第一册,第84页,中华书局1979年版)据此,则父子之亲远过夫妇之好,古人已有明言。

(25)《周易正义》卷一,《十三经注疏》(上),第19页,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

(26)《周易正义》卷一,《十三经注疏》(上),第19页,中华书局1980年版。

(27)王夫之《诗广传》卷一,第15—16页,中华书局1964年版。

(28)朱熹:《楚辞集注》,第6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按:洪兴祖《楚辞补注》以王逸未注此二句而疑其为“后人所增”;朱熹辨曰:“洪说虽有据,然安知非王逸以前此下已脱两句邪?”又,《九章•抽思》曰:“昔君与我诚言兮,曰黄昏以为期。羌中道而回畔兮,反既有此他志。”由此说明《离骚》此二句即使为后人所增,亦不能否定其出于屈原手笔。

(29)徐光启:《诗经六帖》,《〈诗经〉百家别解考(国风上)》,第301页,山西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

(30)这些说法,详参游国恩《离骚纂义》“哀高丘之无女”句下相关引文和按语。第289—295页,中华书局1980年版。

(31)有学者认为:屈原的形貌在《离骚》前半段结尾处突然发生了由女转男的变化,其证据是诗中有“高余冠之岌岌兮,长余佩之陆离”二语。(参见潘啸龙《论〈离骚〉的“男女君臣之喻”》,《诗骚与汉魏文学研究》,第89页,安徽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这恐怕是误解了诗意。因为“冠”、“佩”在古代并非男子的专利,而《离骚》后半一再申述的“惟兹佩之可贵兮,委厥美而历兹。芳菲菲而难亏兮,芬至今犹未沫”,亦证明诗人以女性自喻是贯穿全篇的。

(32)闻一多《离骚解诂》谓诗人前往天庭并非为求见天帝,而为求取“玉女”,可备一说。然因缺乏文本内证,本文不取。

(34)夏大霖:《屈骚心印》,王夫之《楚辞通释》,均见《离骚纂义》,第282、281页,中华书局1980年版。

(35)《离骚纂义》,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94页。

(36)黄伯思:《新校楚辞序》,《楚辞评论资料选》,第81页,湖北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37)《史记》卷八四《屈原列传》,第2481页,中华书局1982年版。

(39)刘勰:《辨骚》,范文澜:《文心雕龙注》,第48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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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文学评论》(京)2014年2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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