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永亮:《种柳戏题》本事之传播讹变与原初推探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96 次 更新时间:2021-03-08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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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永亮  

在柳宗元所作诗中,《种柳戏题》堪称别具一格。该诗以“戏题”笔墨,传神地描述了作者种柳柳江之事:


柳州柳刺史,种柳柳江边。谈笑为故事,推移成昔年。垂阴当覆地,耸干会参天。好作思人树,惭无惠化传。(柳宗元著,尹占华等校注《柳宗元集校注》卷四二,中华书局2013年版)


“柳”是一篇诗眼。诗人姓柳,任官柳州,又种柳树,且在柳江,一个“柳”字,逗引出一篇有趣的文字。所以诗开篇连用四个“柳”字,在反复重叠中传达出一种巧妙的意义关联和特殊的声情效果。


大概正是由于此诗巧用叠字,以姓、地、树、江四者中之“柳”相互关合,开篇即入笔擒题,显得自然而精警,诙谐而多趣,所以受到后代不少诗评家的关注,或谓其“兴致洒落,正以戏佳”(孙鑛《孙月峰评点柳柳州全集》卷四二,民国十四年上海会文堂石印本);或谓“有两句叠四字者,如柳子厚诗云‘柳州柳刺史,种柳柳江边是也”(赵翼著,曹光甫校点《陔余丛考》卷二三,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宋长白《柳亭诗话》更列举近体诗一篇之中叠字数见者多首,而在柳诗下特意注明:“自云‘戏题。”(《柳亭诗话》卷二三,清光绪八年刻本)以突出其创作意图和形式特点。与这些评说相关,还有很多作者借鉴柳诗写法,在涉及“柳”的场合出以类似笔墨,或明言其事,或暗中化用。如北宋那位戏谑大家苏东坡即先在《故周茂叔先生濂溪》诗中写道:“应同柳州柳,聊使愚溪愚。”又在《南乡子·绣鞅玉环游》一词中再次说道:“春入腰肢金缕细,轻柔,种柳应须柳柳州。”他如元人徐瑞《送从弟兰玉视牍柳州》:“柳侯种柳柳江边,岁岁春风岁岁妍。”(徐瑞著《松巢漫稿(一)》,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明人林爱民《送郑万松经柳州府》:“闲追柳侯兴,种柳柳江边。”(舒启修,吴光升撰《乾隆柳州县志》卷十《艺文·诗》,清乾隆二十九年修民国二十一年铅字重印本)陶奭龄《插柳》:“前年插柳一丈高,今年插柳如蓬蒿。柳边不是柳州柳,五柳先生持浊醪。”(陶奭龄著《赐曲园今是堂集》卷六,明崇祯刻本)清人王芑孙《种柳》:“昔人先种花,吾今更栽柳。……未携柳枝伎,聊学柳江守。”(王芑孙著,王义胜整理《渊雅堂全集》卷十七,广陵书社2017年版)梁焕奎《桂蠧》:“他年种柳柳长成,更对浓阴一回首。”(粱焕奎著《青郊诗存》卷四,1917年长沙梁焕均刻本)这样一种或咏其事,或用其意的现象,在柳诗接受史上非常独特,它既展示了后人对这首柳诗的重视,也强化了《种柳戏题》的典型特征。用日人近藤元粹的话说便是:“种柳柳州,柳果为一典故矣。”(近藤元粹评订《柳柳州诗集》卷三,光绪三十一年青木嵩山堂版)


然而,与这种创作中仿效、化用柳诗者相比,历史上还存在大量对《种柳戏题》之本事的误解和误传,严重干扰了对此诗创作动因的理解。其始作佣者,似当首推晚唐范摅。在范著《云溪友议》卷中《南黔南》条,记载了这样一则故事:


南中丞卓,吴楚游学十余年。……转黔南经略使,大更风俗。凡是溪坞,呼吸文字,皆同秦汉之音,甚有声光。先,柳子厚在柳州,吕衡州温嘲谑之曰:“柳州柳刺史,种柳柳江边。柳馆依然在,千株柳拂天。”至南公至黔南,又以故人嘲曰:“黔南南太守,南郡在云南。闲向南亭醉,南风变俗谈。”


(范摅著,唐雯校笺《云溪友议校笺》卷中,中华书局2017年版)


这里所记二诗,一为“柳州柳刺史”,一为“黔南南太守”,句法相似,均具明显的叠字特点,且作者都定为“吕温”,故范摅将其一并拈出,作为诗坛掌故,本是一件有意义的事。同时,这则记载也间接交代了柳诗创作的起因,亦即先有吕温赠诗在前,后有柳宗元附和引申,这就解决了创作的本事,其价值似不可低估。但问题在于,这则看似有用的材料却因一个基本的常识性错误而大打了折扣。下面试稍分疏之:


其一,吕温为柳宗元挚友,生于景云二年(771),长柳二岁;卒于元和六年(811),其时宗元尚在永州,得其死讯曾作《同刘二十八哭吕衡州兼寄江陵李元二侍御》《唐故衡州刺史东平吕君诔》等诗文痛悼之。而至宗元刺柳(815—819)之时,吕温去世已数年之久,如何能写出“柳州柳刺史”的诗来?


其二,南卓生卒年不详,但与裴度、白居易、元稹、贾岛等人有交往,《新唐书·艺文志》著录其《羯鼓录》一卷、《唐朝纲领图》一卷、《南卓文》一卷。其早年羁旅困顿,大和二年(828)始中制科,至大中年间(847—860)方官黔南观察使。而此时吕温去世已三四十年,又如何能预知“黔南南太守”之事?


其三,今存四库本《吕衡州集》未载二诗。而该集先由吕温友人刘禹锡编次,后由明末馮舒重编,集中不收此作,说明编纂者或未之见,或对其取存疑态度。


如此看来,这则材料所记二诗之作者是经不起推敲的,也是完全错误的。可是,范摅这段记载却对后世发生了极大的影响。也许是由于范为唐人,距柳宗元时代较近,其所记事易于取得后人信任(四库馆臣《云溪友议》提要既谓该书一些纪事“皆委巷流传,失于考证”,又谓:“然六十五条之中,诗话居十之七八,大抵为孟棨《本事诗》所未载,逸篇琐事,颇赖以传。又以唐人说唐诗,耳目所接,终较后人为近。故考唐诗者如计有功《纪事》诸书,往往据之以为证焉。”《四库全书总目》卷一四〇《子部·小说家类》,中华书局1965年版);也许是后来的著书者多为耳食之徒,只管把前人文章抄录下来便是,而不去做稍加翻检即可明了事实真相的核查工作,因而,在自宋至清的千年时间中,上述记载便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在各种笔记、诗话之中。如宋人陈应行《吟窗杂录》卷四八、计有功《唐诗纪事》卷五四、明人郭子章《六语》之《谐语》卷四、蒋一葵《尧山堂外纪》卷二九、清人吴襄《子史精华》卷四二、张玉书等《佩文韵府》卷四四之一,均录范著之语以为谈助,而质疑者罕睹。其间更有附加己意以引申者,如明人魏濬即在《峤南琐记》卷下说了这样两段话:


吕衡州温善谑,子厚在柳州,温谑之曰:“柳州柳太守,种柳柳江边。柳馆依然在,千秋柳拂天。”南公至黔南,温又谑之曰:“黔南南太守,南郡向云南。闲向南亭醉,南风变俗谈。”


柳州有《种柳戏题》诗:“柳州柳刺史,种柳柳江边。谈笑为故事,推移成昔年。垂阴当覆地,耸干会参天。好作思人树,惭无惠化传。”盖追忆衡州戏语而作也。(《丛书集成初编》本,中华书局1985年版)


较之《云溪友议》之单从吕温一方说起,这两段文字将吕诗与柳诗对照列出,进一步强调了二者间的关联;同时,于前段添加“吕衡州温善谑”一语,于后段补缀“盖追忆衡州戏语而作也”一语,从不同方面坐实了柳诗与吕温的关系。


魏濬之后,大凡涉及其事者,如清人汪森《粤西丛载》卷五、金《(雍正)广西通志》卷一二七、独逸窝退士《笑笑录》卷三等,便不再提及《云溪友议》和范摅之名,而径以《峤南琐记》所载为准的,原样照录其语,遂使得三人成虎,谬误斯甚。


更为严重的是,在曹寅等编《全唐诗》卷八七○《谐谑二》中,竟在吕温名下公然著录上引二诗,并新加二题,一为《嘲柳州柳子厚》,一为《嘲黔南观察南卓》,从而在未交代出处的情况下,将二诗的著作权郑重其事地划归吕温。由于《全唐诗》的官修性质,极易使人误以为吕温便是这两首诗名副其实的作者,而很难从历史的、学理的角度进行质疑,以正视听。此一错误,只有留待今日的专家学者来订正了。[按:查王启兴主编《校编全唐诗》(湖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陈贻焮主编《增订注释全唐诗》(文化艺术出版社2001年版),于吕温名下均未收此二诗。此外,王国安《柳宗元诗笺释》(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卷三、尹占华等《柳宗元集校注》(中华书局2013年版)卷四二亦于《种柳戏题》下辨此二诗作者之误。又,拙稿完成后,始蒙莫道才教授见告,知其有《〈全唐诗〉载吕温二首诗均为伪诗说》一文,载《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05年第3期,可参看。]


当然,关于这首误植为吕温之诗,文献中也有不同于范摅的记载。如刘斧《青琐高议》前集卷一《柳子厚补遗》条载:


柳宗元,字子厚,晚年谪授柳州刺史。子厚不薄彼人,尽仁爱之术治之。民有斗争至于庭,子厚分别曲直使去,终不忍以法从事。于是民相告:“太守非怯也,乃真爱我者也。”相戒不得以讼。后又教之植木、种禾、养鸡、育鱼,皆有条法。民益富。民歌曰:“柳州柳刺史,种柳柳江边。柳色依然在,千株绿(抄本作柳)拂天。”(刘斧撰辑,施林良校点《青琐高议》,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


刘斧为北宋末人,想必读过《云溪友议》,但他却未从范说,而是将“柳州柳刺史”归诸“民歌”,这一方面说明他对范说有怀疑,另一方面也说明其所载或当另有来源。


与刘斧大略同时的阮阅在《诗话总龟》卷四一《诙谐门》中也涉及此事,但仅记载了“柳州柳太守”(按:此处易“刺史”为“太守”,与诸本异)和“黔南南太守”二诗,而略去了吕温其人,并在后诗前添加“人嘲之曰”数字(阮阅编,周本淳校点《诗话总龟》,人民文学出版社1987年版),这就将诗作从具指的作者换成了泛指的众人。据此而言,阮阅及其所征引文献之作者也是不信范摅的话的(按:《总龟》此条未交代出处)。


那么,刘斧等人所载事可信吗?回答大致是肯定的。


首先,种柳是惠民之举,自然易于赢得民众的欢欣爱戴。韩愈在《柳子厚墓志铭》中说柳宗元到柳州后,“因其土俗,为设教禁,州人顺赖。其俗以男女质钱,约不时赎,子本相侔,则没为奴婢。子厚与设方计,悉令赎归。其尤贫力不能者,令书其傭,足相当,则使归其质。观察使下其法于他州,比一岁,免而归者且千人”。又在《柳州罗池庙碑》中记载说:“凡令之期,民劝趋之,无有后先,必以其时。于是民业有经,公无负租,流逋四归,乐生兴事,宅有新屋,步有新船,池园洁修,猪牛鸭鸡,肥大蕃息。子严父诏,妇顺夫指,嫁娶葬送,各有条法,出相弟长,入相慈孝。……大修孔子庙,城廓道巷,皆治使端正,树以名木,柳民既皆悦喜。”这两段话,缕述了柳宗元在柳州的善政及柳民对他的感戴之情,其中“树以名木,柳民既皆悦喜”,所指虽非种柳一端——考柳宗元集,即有《柳州城西北隅种甘树》《种木槲花》等诗作;但因“柳”之一字与人、地、树、江的多重关合,既自然贴切,又新奇有趣,其时有好事者将之编成歌谣,传唱开来,便是情理中的事了。


其次,细详《种柳戏题》诗意,当与民间歌谣存在一定的對应关系。起首二句之“柳州柳刺史,种柳柳江边”,开门见山,不加铺垫,似即为对民歌的直接引用;颔联之“谈笑为故事,推移成昔年”,承上推衍,将首联所说以“谈笑”与“故事”总括之,意为今日尔等所唱虽为一时之谈笑,但随着时间推移,也许会成为日后之故事;而在后人看来,眼下的所作所为,自然也就成了可堪追忆的“昔年”。这里有时空的转换,有人事的更迭,两句话十个字,简当之至,余味曲包。到了诗作的后幅,作者掉转笔锋,既设想所种之柳“垂阴当覆地,耸干会参天”的繁盛之状,又借“好作思人树,惭无惠化传”二语,通过对召公之典的巧用,将诗思拉回到种柳与理政益民的关联上来,这便大大提升了诗的品位;而由“戏题”所产生的调侃、谐谑意味,也因其所包含的德政主旨而避免了流向浮薄浅露。令人读来,别具一种亲切活泼的情趣。


如此看来,这首《种柳戏题》与民间歌谣便有了较密切的关联。推探其本事原初情形,大抵是柳宗元先有种柳于柳江畔之善举,民间好事者即由此编出“柳州柳刺史,种柳柳江边”的歌谣以传唱,宗元闻歌后有感于心,遂作《种柳戏题》以申发之。


不过,事情也不是绝对的。除此之外,还可能存在以下两种情形:一是宗元率人种树之际,或有参与者因其姓与地、江、树之关合,而随口说出“柳州柳刺史,种柳柳江边”的话,以博一粲;宗元即以此为话头,作《种柳戏题》一首;而后人又因宗元此诗,繁衍出“柳州柳刺史,种柳柳江边。柳色依然在,千株柳拂天”的歌谣,以追忆、纪念这位曾造福于柳州的父母官。换言之,前两句是原有的,后两句是后人补加的;在后两句中,《云溪友议》记作“柳馆依然在,千秋柳拂天”,《青琐高议》记作“柳色依然在,千株绿拂天”,字词不无小异,但无论是哪种情况,一个“依然在”,一个“柳(绿)拂天”,都说明这是后人的语气,而非宗元当时人所能道。二是《种柳戏题》本无依傍,其首二句乃宗元自作,后世百姓因感其德政,遂取其原句而补缀后二句,传唱开来。比较这两种情形,又当以前者为合乎情理一些。


倘若这一推断可以成立,那么可以认为:围绕《种柳戏题》之本事,始于范摅《云溪友议》的错误记载曾对后人产生了严重的误导作用,其间虽有刘斧《青琐高议》未循范说,所述亦略得情实,但因其时代靠后,且未突出“柳州柳刺史”与“黔南南太守”的叠字特征,故多为人所忽略,以致范说一枝独秀,后人以讹传讹,终为《全唐诗》编者纳入官修典册,形成更强的固化效应。这种情形,一方面固然造成了诗歌解读的困扰,另一方面也须看到,范著将两首叠字诗的创作权归诸吕温,虽属无稽,但却不能因此而否定此二诗的真实性。换言之,这两首叠字诗必定出现在柳宗元至范摅的四五十年间,是中晚唐无名诗人极具特点的一种创作,其形成存在一个跨时空的持续过程。而且推寻起来,“黔南南太守,南郡向云南”一诗系受“柳州柳太守,种柳柳江边”之影响而作,也不无可能。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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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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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古典文学知识 2021年1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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