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强:超越大众民主与权威主义——共和主义对中国政治转型的启迪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0639 次 更新时间:2011-11-29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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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强(北大) (进入专栏)  

一、学术界关于民主问题的纷争

中国自近代以来,人们对民主问题、或者说对宪政问题的讨论,成为我们国家关注的焦点,主要在两个时期:一个时期是晚清到民国时期,另一个就是最近十多年来。前一段,有一部非常有影响的影片——《走向共和》——以电影的方法,记录了从晚清到民国这一段中华民族所走过的路。应该说,晚清时期,中国知识界对于政治改革的问题,已有很多争论;但是,对于中国应不应该实行民主这一问题的实际的讨论,出现在民国初年。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中华民国成立。然而,中华民国的实践,并没有像民主的倡导者原来所期望的那样,带来社会的稳定、国家的富强、经济的繁荣。相反,不同的政治力量、政治派别采取了法治之内的和法治之外的手段,进行了非常激烈的斗争,追逐他们所认为的国家利益、或者他们自己的私利。

在这样的情况下,在民国初年,爆发了一场关于中国应该实行什么样的政体的争论。争论的一方,是以袁世凯为后台的筹安会,邀请了当时美国著名的政治学家、宪政学家、美国政治学会的会长古德诺,以及日本非常有成就的宪法专家有贺长雄。他们提出了所谓“国体”的问题。国体问题基本的要点就是:作为一个大国、一个传统的国家,中国不应该实行西方形式的共和国。有贺长雄提出,存在着两种共和:一种,是君宪共和,有君共和;另一种,是无君共和。按照他的逻辑,在中国这个国家,如果想实现政治稳定的话,可能实行“有君共和”比较合适。

当然,很不幸的是,这场关于民主国的共和形式的讨论,并不是一场简单的学术讨论。袁世凯个人的野心以及他所采取的一些相当不正当的政治手段,把这场讨论的学术性掩盖了。作为它的对立面,不仅当时的革命党强烈地反对,而且一直与袁世凯保持着若即若离关系的进步党——以梁启超为代表——也提出了强烈地反对。梁启超还写了一篇著名的文章《异哉所谓国体问题者》,揭露了袁世凯企图复辟专制帝制的阴谋。但是,梁启超对有君共和与无君共和这样一个本来值得仔细探讨的问题简单地一笔带过了。当然,当时的环境确实不适合讨论中国是应该实行有君共和还是无君共和的问题,因为实际上,袁世凯本人利用了这个理论为自己复辟帝制服务。无论如何,这都是中国近代史上一场非常重要的讨论。

最近十多年来,特别是最近若干年来,关于民主问题的讨论,在理论界又变成了一个非常热闹的话题。本来,在改革开放之后、90年代初期之前,理论界占主导地位的观点就是,民主是一个不错的制度;问题只不过是,中国如何实现民主、需要付出什么努力、需要什么样的经济、社会、和外在的环境。但是,90年代之前,大家对于民主制度的可欲性、它本身的价值,人们的怀疑是不多的。

那么,为什么最近有人争论了呢?我想,这和国际上的大背景有关。一个是,苏联东欧的以民主化为重要内容的改革,并没有带来大家开始所预期的那样一些积极的后果。在苏联东欧之外,第三世界许多国家的以民主为内容的改革,也遇到了种种挫折。所以,国内学术界从90年代中后期以来,关于民主制度本身的价值,就有了许多直接的或者间接的争论。我把它简单概括为两类主要的观点:赞成民主的和反对民主的。

赞成民主的学者们,可以从国外的民主派的著作中得到很多的支持。其中最重要的之一,就是亨廷顿的“第三波”理论,这个理论把西方的民主理论做了一个比较好的概括。这个理论说,从19世纪20年代以来,整个世界正在经历着一浪高过一浪的民主化浪潮。根据亨廷顿的分析,这三波,第一波,1828年到1926年,主要发生在西方传统的民主国家,之后,有一个短暂的倒退;第二波,1943年到1962年,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出现在西方的其他国家以及一些拉美国家,之后,又有一个短暂的挫折;第三波,1974年至今,规模更加浩大,向世界其他国家蔓延。根据西方主流民主派的理论,一般认为,民主制度是一种比较好的制度。那么,好在什么地方呢?我把赞成民主的理由概括为四个论据。

第一个是保护性论据。自近代以来,很多人持有一种基本观点,那就是,每一个人从本质上来讲都要追求自己的利益,因此,一个好的的政治制度就必须反映所有人的利益。如果某一个阶层或某一个阶级控制了政权的话,它就完全有可能只追求自身的利益,而不追求社会大众的利益。因此,为了保障社会大众的利益,民主制度是必要的。这个论据,最早应该是在英国19世纪向民主制过渡的时期,由哲学上的激进主义者、自由主义者,如边沁(Bentham)、穆勒(John Mill)提出来的。在国内,希望实行民主化的人,在本质上是诉诸这个论据的。他们认为,我们的政府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有很多的腐败,有很多追求少数人、或者小集团利益的现象,甚至有很多强势群体,利用政权剥夺大众的利益,追求他们的私利。他们认为,如果能够使中国的政体进一步民主化,就会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减少腐败,增加政权的公共性。

赞成民主的第二个论据,可以概括为合法性论据。许多人秉持一种观点:作为生活在现代社会中的个体,人们有理由、有权利对涉及自己利益的事情自主。公共权力是大家共同的权力,只有民主的政权,才是一个具有合法性(legitimacy)的政权。一个政权,如果不是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之上,就没有资格得到人们的拥护。我在讲西方思想史的时候,经常讲到卢梭的理论。卢梭讲过一个非常生动的比喻。一个强盗,闯到我家里来,拿着刀子,逼着我把钱给他。我不得不给,但是,我没有服从他的义务。同样的道理,一个政权如果不是建立在人民同意的基础之上,我就没有服从他的义务。因此,在现代社会中,一个政权如果希望稳定、能够得到大家的认可,这个政权就只能是民主政权。

赞成民主的第三个论据,就是民主的教育功能。尽管国内学者讨论民主问题的时候对于这个问题讲得不算多,但是大家在不同的文章中都会隐隐约约地谈到。鸦片战争之后,在我们中国最早接受西学的时候,人们就对西方的民主制度非常感兴趣。很早的时候,林则徐、魏源等人就已经看到,西方的民主制度导致了上下一致、君民沟通,导致了西方人的强烈的爱国心。甲午战争之后,严复专门写文章讲到,民主制度下的人爱国。这就是说,只有在民主制度下,人们才能够培养一种强烈的爱国情操和公民意识。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里专门提到,美国人爱国爱到贪婪的地步。他说,在美国,大家讨论国家的事情如同讨论自己家里的事情一样;国家有一个人受到了外国的不公正待遇,全国的人都会像自己的家人遇到了不公正的事一样愤慨。英国著名的思想家穆勒在《代议制政府》里专门讲过,在民主制度下,可能有千千万万个爱国者;但是在专制制度下,最多只可能有一个爱国者。中国近代,从1840年以后,许多思想家都希望在中国引入民主制,其中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认为引进民主制之后,中国人就会爱国,就会齐心协力保卫国家。

赞成民主的第四个论据就是,民主在许多人看来——当然不是所有人——对经济有好处。当然,这是一个说不清楚的问题。民主对经济有没有好处,我想,不同的理论,有不同的研究。但是有一点是确定无疑的。得诺贝尔奖的Sen在讲到民主和经济的时候有一个观点,就是在民主制度下,不会产生大规模的灾荒。Sen最早是研究饥饿经济学,灾荒经济学的,他对世界上各个国家的灾荒进行了研究,结果他发现,大规模的灾荒、大规模的饥馑、大规模饿死人的事件,往往发生在独裁国家、专制国家。独裁和专制会导致信息的不流通、信息的封闭,会导致分配的极度不均,这就可能使一部分人得不到关于粮食的信息,从而发生大规模的饥荒。而在比较民主的印度,尽管人均粮食产量、人均GDP相当低,但是,印度并没有发生过大规模的饥荒。

关于民主的优点,大概有以上四个方面。但是最近若干年来,在国外,也包括在国内,人们对民主的质疑越来越强烈了。现在对民主的批评已经不是像以前那样,仅仅是领导层认为我们条件还不成熟,稳定是第一要务,我们要慢一些。现在,很多人从理论的角度批评民主,这包括中国的学者,比如,我的朋友,北京大学国家关系学院的潘维教授就写了一篇很重要的文章——《民主的迷信》。当然,他只是批评民主的人的其中之一。反对民主的理由,我也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

第一,民主能不能实现共同的利益?赞成民主的人认为,民主制度能够防止某一个阶层专断地控制政权,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共同利益。但是,这些年来,反对民主的人,做了大量的经验研究,他们发现,在民主制度下——当然我还没有看到他们有充分的论据——也往往有很多利益集团通过操纵选举,或通过影响立法,影响政府决策。大家如果想到美国研究民主的一些最重要的理论——多元主义理论,利益集团理论,就会看到这种反对民主的论据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因此,他们认为,民主往往可能使利益集团的利益定格化、明显化。不实行民主的时候,大家还朦朦胧胧的,你的利益、我的利益还不大清楚,大家往往还有一种共同利益的幻觉。要是真正实行了民主,就会造成阶级的分化,你的利益,我的利益,穷人的利益,富人的利益,非常明显。而且这些利益还会通过政党的方式定格化。当然,有些反民主的人并没有把这个问题上升到理论的高度。但是,按我的理解,他们的担心就是,一旦实行民主,不同阶层的利益就会固定化;如果这些利益分歧再和政党结合的话,就会使整个国家的利益完全分裂成多元的利益,从而不能寻求共同的利益。

与第一个观点马上联系在一起的就是,在一个多重民族、多重文化的国家之内,如果实行民主,往往会激活多重民族、多重文化的identity(认同),形成政治方面的不稳定。因为,任何研究也不能否认,民主可以使民族的identity明确化、政治化。比如,我看得很清楚,如果在台湾实行民主的话,台湾的独立意识就变成了免费的午餐。因为,在实行民主的时候,在一个小的民族、种族或者族群内部,调子唱得越高、越激进,越能获得选票。世界各国都展示出了这样一种局面:如果实行民主的话,在一个多民族国家内部,民族意识就会特别强烈。美国人打伊拉克的时候大概没有想到这一点。他们以为打了伊拉克之后,就是解放了伊拉克人,伊拉克人就会接受自由和民主,放弃伊斯兰教和阿拉伯的identity。我当时就认为这种理论是站不住脚的。上过我的课的同学都知道,我历来认为,讨论政治理论的时候,有三层问题:最高的是identity的问题,who is who,你是谁,我是谁;其次就是关于制度的问题,自由、民主还是专制、独裁;第三个,最低层的问题,就是分配问题,正义问题,你多一些,我少一些一类的问题。三层问题中,identity处于最高层。没有实行民主的时候,identity往往不能制度化、定格化,如果实行了民主的话,在一个多民族的国家里,identity就会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第三个反对民主的论据就是怀疑民主制度能不能产生高素质的领导和高效率的政治体制。我想任何人都不会否认,对于一个政府制度而言,政治结构的高效率、领导人的高素质,是一个值得追求的目标。从最本质的角度来讲,民主制度在选择领导人的时候,把原来的多重标准简化为单一标准:数人头,多数人认为他好,他就上去了。然而,在选择政治家的时候,一般老百姓的理性能力并不是永远都令人钦佩的。对此,人们可以举出很多例子来。比如说最近美国加州的选举,著名影星阿诺就当选了州长,至于阿诺是不是一个最适合的加州州长,我想大家有很多的质疑。用民主的方式选择领导人,最终标准就是数人头,然而一个人喜欢另一个人可以有很多原因,比如说他唱歌唱得好,跳舞跳得好,人性随和,等等;人民喜欢一个人可以有很多原因,但是他并不一定适合当领导。当时美国总统选举,布什当选,很多人就说,布什这个人不聪明,他们说,这就叫民主吗?民主有什么好的?不就是选出这样的领导人吗?我们国内选举也经常会碰到这种情况。不民主的时候,100个领导有99个混蛋,大家都说:哎呀,不民主的制度嘛,这是可以想见的,没有办法。如果实行了民主,100个领导选出了1个混蛋,大家就痛心疾首:这就叫民主吗?这样的人怎么能选上去呢?怀疑民主制度能否产生高素质的领导人,是批评民主的一个重要理由。

批评民主的人还有一个论据涉及到民主和经济的关系。我个人感觉,民主和经济的关系非常复杂。经济的发展有着多重因素,不能轻下断言。比如,中国最近经济发展得好,印度经济发展得差,而中国民主的程度没有印度高,这是不是因为印度的民主化程度高,中国的低呢?我们是不是马上就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呢?我想,建立这样一种因果联系是非常非常困难的。我给学生讲政治理论的时候,第一节课要讲一个小故事,以说明建立因果联系是极为困难的。什么小故事呢?我本人的一个小故事。我以前在英国念书,1987年的时候,有一次,我不幸地从英国坐飞机到美国去——当时我太太在美国念书,结果去了以后没几天,国内就发生了学生的示威游行,结果就是当时的胡耀邦总书记辞职。过了两年,1989年,我又非常不明智地从英国坐飞机到美国,结果过去不久,就发生了大家都知道的八九风波。于是我就在想一个问题:是不是因为我非常不聪明地选择了从英国到美国这样的行为,结果导致了国内政治的重大事件呢?(掌声)这就是说,在两个事情之间、在很多事情之间建立因果联系是极为困难的。

回到经济发展的问题上来。大家都知道,一个国家的经济要发展,有多种因素。马克斯·韦伯讲过,新教伦理对经济的刺激作用极大。在英国念书的时候,一位朋友跟我讲,为什么印尼和马来西亚经济发展就慢一些,中国就快一些呢?他说,好比说拉洋车,印尼人拉了三天,觉得后两天够吃了,就先休息两天,然后再干;中国人呢,拼命地干,攒到钱以后再买一部洋车;他们最开始是自己拉,拉到后来,就可以出租洋车给别人拉了。我想,没有任何人能够否认经济伦理对经济发展的意义。因此,在分析一个社会经济发展、另一个社会经济不发展的时候,简单地归结为政治的原因是不合适的。如果真要这么做,也必须要有分析框架,指出民主到底怎么导致了经济的不发展。经过仔细的琢磨之后,我想,民主确实在一个方面可能会影响经济的发展。这个问题,有些人已经间接指出来了,我现在说得更明确一些;那就是,民主可能导致民粹主义,而民粹主义可能会影响经济发展。以台湾为例,台湾的选举有一个很有趣的现象——民主给台湾的财政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原来国民党当政的时候,在年轻的时候交纳养老基金的人,在年老的时候才能得到养老金。上次选举的时候,民进党为了争取老年人选票,就许诺:尽管你们当年没有交钱,但是,如果你们选我,选上去之后,你们每月将能得到三千台币。国民党就比较傻,他们就想,每人三千台币,那不就导致财政赤字了?结果,民进党就上去了。这一次选举,我了解了一下,在养老金的问题上,各党都在纷纷抬价,你三千,我三千五;你三千五,我四千。这是容易导致经济不发展的很重要的一个政策因素。学国际经济的同学,以后要多注意印度和拉美的民粹主义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在每一次选举的时候,印度的政治家都要许诺:我上去之后,要给穷人多少多少社会保障。每一个人都这么说,社会福利的支出不断上涨,结果导致经济分配出现了福利主义的倾向。当年,英国著名的自由主义思想家穆勒就已经注意到:民主有可能导致福利主义。

现在我把当前赞成民主和反对民主的论据做了一个简单的概括。在这样的语境之下,我们理论界有一种普遍的感觉,就是必须在两个非常不可爱的选择之中进行选择:要么,实行民主,我把这种民主概括为大众民主,比较强调大众参与、直接选举;要么,为了防止民主可能带来的一些不可爱的后果,就继续维持权威主义。目前的理论界大概就这么两种观点。所以,我今天希望超越大众民主和权威主义,提出来一种新的理论思路,以期鱼和熊掌兼得,这正是我今天这个题目——超越大众民主与权威主义,共和主义对中国政治转型的启迪——的涵义。那么,我马上转向今天演讲的第二个部分:西方的共和主义传统。

二、西方的共和主义传统

对“共和”这个词,我相信大家都不会感到陌生。什么是共和?共和就是无君。比如,原来我们中国实行的是君主制,后来,我们废除了君主制,发展为共和国。这就是我们通常所理解的共和国的基本含义。这个含义,确实是非常重要的。但是,我今天要讲的是“共和主义”。共和主义和共和国之间有不少联系,但是我希望通过历史的描述给大家展示共和主义的内涵。

如果我们要考察西方政治制度发展的历史的话,就会发现西方的政治制度其实还是相当复杂的。从我自己的研究心得来说,西方几千年,真正比较成功的,是一种叫“共和主义”的制度。当然,我后面会讲到,共和主义这种制度是包含着民主的成分的。

在西方,共和主义有三个主要的里程碑,或者说有三个主要的代表:罗马,英国和美国。下面我想依次给大家介绍一下所谓的共和主义的问题。

西方在古希腊的时候,都是一些小城邦。大家都知道,当时有两个主要的制度代表:一个是雅典,实行民主制;一个是斯巴达,实行贵族制——有人把它叫做贵族共和制,但是我觉得还是贵族制更加合适。

在我看来,希腊的政治是不太成功的。为什么呢?第一,城邦特别小,五万人,十万人,多的三四十万人。而且城邦之间还不停地打仗,开始是小的冲突,最后,以雅典为代表的一方,和以斯巴达为代表的另一方,打了一场旷日持久的伯罗奔尼撒战争。结果,雅典和整个希腊地区元气大伤。著名史学家修昔底德的伟大著作《伯罗奔尼撒战争史》详细记载了这次战争。战争之后,许多希腊哲人开始反思希腊的制度,其中最重要的就包括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反思的结果,比较一致的看法,民主制度是比较差的。

亚里士多德认为,希腊的制度是一个循环的制度。他指出,希腊历史上最早的制度是君主制,是一个人的统治。君主制最开始是有道的君主,为什么有道呢?因为他考虑的是整个城邦的共同利益。但是,如果君主的权力不受限制的话,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君主制就会堕落,堕落成暴君制或者僭主制。这仍然是一个人统治,但是这个人已经不考虑共同利益,而只考虑他一个人的利益、一家人的利益。在这样的情况下,就会有很多在城邦里有地位的人——也就是贵族——起来跟他进行斗争,这样君主制就转变为贵族制。起初,贵族制的统治虽然没有君主制那么精良,但是也还是能够在新的基础上重新考虑城邦的利益。但是经过一段时间之后,几个大户往往就联合起来追逐他们自身的利益,而忘记了社会大众的利益,贵族制于是堕落成寡头制。在这样的情况下,整个城邦的人就会很愤怒,就会起来反抗;反抗的结果往往就是把统治权力扩大到整个社会,城邦就变成了民主制。但是,一旦实行了民主制,由于人的层次参差不齐,一般百姓对政治不甚熟悉,民主制最后就很容易堕落为暴民统治,或者多数暴政,或者是无政府状态。所以,当时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都对雅典的政治非常不满。亚里士多德提出了一个想法,他说,比较好的政治,应该把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三种成分混合在一起,这样的话,既能保证政治的稳定,又能保证政治的质量。然而,希腊人并没有能力、或者说并没有能够最终实现这样一种共和的理想。共和理想的实现就是我刚才提到的西方共和主义的三个里程碑。

我今天讲的共和主义是从共和政体的角度出发的。我们学术界以前对罗马的研究是相当不够的。在研究社会科学的时候,我们对哲学、文学强调得比较多,所以希腊成为我们研究西方文明最重要的部分。但是,从政治统治的角度来看,希腊是相当不成功的。那么几个城邦,巴掌大的小地方,还不停地打仗,从来没有能力在大家之间达成某种妥协。但是,这种情况在罗马就不同了。

讲罗马的时候,我要谈到一本很重要的书,就是罗马时期的史学家波利比乌斯(Polybius)所写的一本很重要的书,The Rise of the Roman Empire(《罗马帝国的兴起》)。波利比乌斯是希腊人,受过良好的教育,作为人质来到罗马,在罗马见到罗马政治的运作,发现了罗马的伟大。罗马建立共和国之后,从一个小小的城邦,经过53年的时间,变成了欧洲最大的帝国,统治了差不多欧洲当时所知的全部地方,统治了北非,统治了中东地区。于是波利比乌斯就写了《罗马帝国的兴起》,试图探讨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罗马人能够做到这一点?结果,波利比乌斯发现答案非常简单。在《罗马帝国的兴起》的第六卷,他说,罗马成功的全部秘密,就在于罗马的constitution——直译的话就是“罗马宪法”,我把它译为“罗马的政治制度”。罗马的政治制度有什么优点呢?波利比乌斯发现,罗马的政治制度就是典型的共和制。共和这个词,res publica,就是从拉丁文来的,指的是“公众的事务”。共和的理念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但是真正建立共和制度的,是罗马。

波利比乌斯把罗马的制度与雅典的制度、斯巴达的制度、北非迦太基的制度进行了比较,比较之后发现,罗马的制度是最优秀的。为什么优秀?共和。什么叫共和?共和就是混合政体。波利比乌斯说,任何一个政体,如果是单一因素的——君主制也好,贵族制也好,民主制也好,都不会稳定,这和亚里士多德的逻辑是一样的。单一因素的政体为什么不会稳定呢?如果君主能够一心为公的话,君主制也是很好的,但是君主往往不能一心为公,他会堕落为僭主、暴君;几个大贵族联合起来进行统治也是挺好的,但是贵族往往堕落为寡头;民主如果做得好也是很好的,但是民主往往导致多数暴政或无政府状态。所有单一因素的政治制度体都可能堕落。波利比乌斯发现,罗马制度的精彩之处就在于,罗马的制度把各种因素混合在了一起。

罗马的政治制度有三个最核心的因素:第一,它有两个执政官,相当于君主的统治;第二,它有元老院,相当于贵族的统治;第三,它有平民大会和保民官,代表人民。罗马共和国在决策的过程中,三者各有各的地位。第一,波利比乌斯特别强调执政官的重要性。我在分析这个问题时,想到了马克斯·韦伯的观点。韦伯在研究政治运作的时候注意到,任何一个大的政治实体,如果要正常运作,一定需要一个卡里斯马式的领导,需要一个能够做出决定的领导,这些决定有时候并不是很受大家欢迎的。政治学有一个词,叫dirty hand(脏手)。在关键时刻,总得有人拿刀去杀人,去干那些最不讨人喜欢的事情,总得有人做出牺牲来。这在罗马就体现为执政官。第二,罗马有一个元老院,这是一个典型的贵族院。我们在研究罗马的时候,就会看到一些非常可爱的名字,例如西塞罗、加图等等。贵族有着比较永恒的利益,而且贵族代表了智慧。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在批评民主制的时候有一个基本的问题:什么样的政治统治比较好?柏拉图说,什么样的鞋匠比较好?好的鞋匠就是懂得修鞋的,任何一个好的工匠都是懂得他的工艺的。那么,最优秀的政治家,就一定是那些最懂得怎么治理国家的人,而懂得治理国家的人是不可能通过民主程序产生的。在罗马共和国中,元老院就代表者统治的美德和智慧。在元老院旁边,还有所有罗马公民都可以参加的平民大会,体现了大众的意志。

波利比乌斯认为,罗马这种三个因素混合的政体,比希腊任何一个政体都优秀。在希腊,斯巴达是最优秀的。斯巴达的优秀体现在它的稳定之中,它延续了大约八百年;斯巴达的统治也体现了美德、智慧。波利比乌斯说,斯巴达的问题就在于,斯巴达没有比较强烈的民主成分,因而大众的活力、大众的主动性、大众的积极性和爱国热情没有能够充分调动起来。作为一个民主制的国家,雅典只在少数时候是成功的:一个是初创的时候,在梭伦的领导下;另一个是后来的伯里克利时期。雅典只是在民主制度非常偶然地产生了一个高尚的领导的少数时期才是成功的,而在其他大部分时期,雅典都是不成功的。波利比乌斯又将罗马和迦太基的制度进行了比较,他的结论是,迦太基过分商业化,人们没有美德。

所以,波利比乌斯的基本结论就是,罗马的共和国是非常成功的,成功的标志就是:罗马有着非常精良的制度,罗马人有着高度的爱国热情和美德。罗马曾经有一条法律,谁在战场上被俘之后叛变了罗马,他自己会被处以极刑,家人也会受到连累。但是,在罗马共和国的几百年历史上,这条法律从来没有运用过。因为罗马有民主的成分,所以人们有着高度的爱国热情,所有的罗马人,都把罗马这个城邦当成他自己的家一样。《罗马帝国的兴起》专门描述,打仗之后,罗马人都要为战死的人举行非常隆重的葬礼;在葬礼上,就会有人致一个悼词,讲述死者一生的贡献、成绩。在致悼词的时候,每个人都会受到一种良好的爱国主义教育。波利比乌斯特别强调,由于民主的因素,罗马这个城邦有一种非常强烈的共同体的感觉和爱国的意识;而由于贵族的因素,罗马的统治导致稳定、智慧和美德;而由于君主的因素,罗马人又能够在关键时刻,在国家遇到危机或机遇的时候,迅速地做出决定。

罗马为什么会灭亡?后人有过许多研究;但是,相当多的人都把罗马衰亡的原因归结为共和制的衰落和帝制的兴起,打破了原来的混合政体的平衡。我们在讲罗马的时候,应该有一个基本的印象,就是罗马扩张最厉害的时候,打仗最勇敢的时候,是在共和国时期;罗马在恺撒的时候到了顶点,恺撒之后开始向帝制转变;到帝制时期,罗马对外扩张的能力就远远低落了。罗马帝国后来就在蛮族的入侵下解体了,欧洲历史转到了中世纪时期。

实际上,欧洲从中世纪转向现代的时候,很多政治实体的努力是不成功的。在意大利,曾经发生过令后人景仰的伟大的文艺复兴运动,也产生了一些小的共和国,例如威尼斯、佛罗伦萨。但是,这些共和国和我今天讲的共和国相比,是不大一样的——起码是不大成功的。欧洲真正成功的政体,是在11、12世纪在欧洲的边缘蹦出来的英国。英国的政治制度是值得我们认真研究的。为什么要认真研究?这是因为,我们今天生活在英国人的阴影之下。英国不过是欧洲的化外之地,英伦三岛,说起来非常小的一个地方。从英国西边开车到东边,也不过两个多小时;如果不算苏格兰的话,从英国的最南端开车到最北端,快的话也不过三四个小时。但是,英国1215年制定了《大宪章》,开始建立起宪政制度;然后,从16、17、18到19世纪,实现了现代的民主制、代议制、现代的宪政、现代的城市化、工业革命;工业革命的后果,英国成为了一个全球性的大帝国。英语到今天,还是我们大部分人选择的第一外语。为什么我们选择它作为第一外语?不是因为我们爱英语,而是因为全世界人都讲英语。为什么都讲英语?因为英国人和英国人的后代,在这个世界上,占据、统治着很多地方。我在和学生在讨论西方的时候跟他们讲,要理解世界近代史,必须认真读英国史,不读英国史,你都不知道为什么会有新加坡,为什么会有马来西亚,为什么会蹦出个比利时,为什么那就是荷兰。我们今天的世界地图,除去少数几片地方以外——好比说我们中国——相当大的部分,都是英国人直接或间接地造成的。而且英国实际上创造了西方近代的文明——资本主义文明,近代的经济,等等。

英国人到底干了什么勾当,怎么能做出这么多事情来呢?如果按照我刚才讲的波利比乌斯的理论来讲,要想研究一个地区为什么会发展、为什么会不发展,最终来讲当然是文化因素;文化之外,就是政治,就是政治制度。为什么有的国家做得好,有的国家做得不好?这首先涉及到它的精神秩序,它的文化,这个文化怎么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怎么处理毛主席他老人家讲的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的关系,不同的文化的斗法是不一样的。然后就是与文化相关联的政治统治的方式。政治统治的方式就是一个国家如何处理内部的秩序和对外的秩序的问题,而英国人在秩序方面确实取得了不起的成绩。

我曾经几次写文章讲过,英国人所建立的国家,是西方近代最强的国家,这与许多人的感觉是不一样的。无论中央集权的能力,还是国家渗透社会的能力,或是国家提供统一秩序的能力,英国都是近代国家中的最强者。这不仅是德国、意大利这样的国家远远不能望其项背的,就是法国的太阳王路易十四,要和英国在这方面比起来,也是差距比较大的。这是因为,英国的政治统治比较好地发扬、发挥了罗马时期的共和理念,从而建立起一种稳定的政治制度。这种政治从本质来讲,也体现了罗马宪法里面所包含的多种政治成分混合、平衡的理想。

人们在研究西方制度的时候,往往会有一种错觉,以为西方人在研究思想史、制度史的时候,也和我们一样,先从古希腊讲起,讲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崇拜苏格拉底,讲斯多葛派。其实不是这回事,真正对欧洲中世纪和近代影响巨大的,还是罗马。实际上,中世纪的时候很少有人对希腊给予现代那么多的重视,我研究英国中世纪史的时候发现,人们讲得更多的还是罗马。

关于英国制度的构建过程,我这里就不多说了。我这里要讲的是,英国经过几百年的努力,最早制定了大宪章;以后逐步建立起国会制度、代议制度; 19世纪中期,当欧洲大陆1848年革命轰轰烈烈的时候,英国人静悄悄地完成了政治制度变革的最后一步,在英国完善了内阁制度,建立起文官制度,引入比较完善的民主选举制度,到1878年议会改革完成之后,英国只差妇女没有选举权了。妇女在1914年获得选举权后,英国就静悄悄地完成了整个政治的变革。这样一来,英国就构成了一种独特的制度。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制度呢?我原来不把这个制度叫做共和制度。我在几年前曾经写过一些文章,说英国的制度,用穆勒的话来讲,就是大众参与和精英统治的这两种因素比较完善的结合。今天也有不少学者,把这种结合叫做比较独特的有君共和制。这就是说,英国从国体上来讲,是君主制;但是从政体上来讲,它是共和制。当然,这里的“共和”不是没有君主的意思,而是指一种体现了多种因素的结合的政体。

哪多种因素呢?第一,大家都知道,英国有一个君主。英国的君主从原来实际的国家统治者,演变为今天的国家元首、主权的象征,即虚君,经历了漫长的时期,这绝对不是像我们原来的西方政治史所说的那样,1688年光荣革命一下子就完成了的;即使到了维多利亚时代,国王的权力还是比较大的。但是,国王的权力越来越小,到今天已经非常小了。英国共和的第一个成分就是国王。英国共和的第二个成分是议会。英国的议会经历了很长时间的转变,从比较纯粹的贵族制度,逐渐演变为上院代表贵族、下院代表民主的两院制。这种制度是很有政治智慧的。上院贵族院有的是世袭贵族,还有些是新贵族。一个人做学问做得好、做商人做得好、当官当得好,都可能被授予爵位Sir。好比说我们做学问的卡尔·波普,就被封为Sir。不少做学问做得好的人都当了Sir,特别是一些好的法学教授,都当了Sir。我想,英国的这个Sir,和我们中国的“新长征突击手”差不多。(笑)英国每年任命几个Sir,这些Sir不少人就有资格成为上院的议员。英国政治的贵族成分是很大的。英国共和中的贵族成分能够起到平衡作用,保证英国的政治不至于一下子走得特别极端。当然,英国议会里面还包含了民主的成分。我已经提到,英国很早就有议会,但是议会长期以来贵族的成分较多,不能够容纳大众的意见、利益和参与。法国革命之后,民主化在整个欧洲、整个西方成为不可抗拒的潮流,这个时候,英国对原来的下院进行了改造,逐步引入了普选制,下院逐渐变成了民意代表机构。以上就是英国的混合政体——君主、上院的贵族和下院的民主的混合。

大家还应该注意到,在讲英国的时候要理解,现代的民主绝对不是人们想象中的那种希腊式的民主——大小官员,都要由人民选举;事无巨细,都要由人民参与决定。实际上,现代民主是包含着很多精英成分的。精英成分最重要的环节,在英国一个就表现为文官制度,这是在18世纪30年代到70年代英国政治改革的过程中最终完善的。这样,英国就建立起一套独立的、按照科层制的原则的,由上到下晋升的,比较稳定的文官制度。文官不以政党的进退为转移,不管哪个党执政,文官队伍都是稳定的。而且,英国的议会制度里面又设置了内阁制度,这是一个非常非常聪明的制度,把行政机构相对独立出来了。

我现在对英国制度做一个大概的总结。按我的理解,英国的制度也是一种共和制度。如果按照我们把共和制度的核心概括为多种政治成分的混合与均衡的话,那么,英国的政治制度混合了传统的君主制的成分,混合了传统的贵族制的成分,混合了现代的民主制的成分;而且,在君主、贵族、民主的基础之上,以文官制和内阁制为中介,加大了精英统治的制度框架。因此,英国的政治制度中的民主并不意味着,决策的领导一定是不聪明的人,因为,它已经把多种因素在制度的框架下结合起来了。

下面我转向美国的制度。美国是非常典型的一个共和国,一个无君的共和国。过去,我们都知道,美国有民主选举的总统、民主选举的议员、最高法院,从而实现三权分立,制约均衡。许多讲现代共和理论的学者,都把美国的三权分立的“三权”,讲成是古罗马、古希腊的混合政体在近代的一种表现。但我个人理解,美国真正体现共和理念的,应该是总统、参院和众院。

此话怎讲?在美国,总统的地位相当于罗马的皇帝。当选的总统拥有广泛的 legitimacy,他可以任命阁员,可以任命各部的行政首长,这些行政首长向总统负责;总统完全可以对任何重大事务独立做出决定,他可以听取公众的意见,也可以不听取;在美国,假如民意测验表明90%的人不赞同总统做一件事情,在不需要国会批准的方面,总统可以照做不误。过去,我们在讲美国制度的时候,过于强调行政、立法、司法三权的制约和均衡。今天,参院和众院似乎差不多了,但是美国一开始制定宪法的时候,情况不是这样的。根据1787年宪法规定,“众议院以各州人民每两年所选举之议员组成”,注意,是“各州人民”。与此不同的是,参议员不是直选的,而是由各州任命的,他们由各州州议会选举,任期六年。而且,美国宪法里面特别规定,“在任何一州议会休会期间,如因参议员辞职或其他缘由导致产生缺额时,该州行政长官得于州议会召开下次会议补选前,任命临时参议员。”美国参议院的设计,实际上在很大程度上参考了罗马的元老院,罗马的元老院叫Senate,美国的参议院也叫Senate。我曾经在一篇英文文章中提到,美国每个参议员都自诩为加图、西塞罗。因为,我们要知道,美国的参议员往往在任的时间很长,有的一直当到70、80岁,差不多当一辈子;他地位很高,他非常自信,他既不怕总统,也不在乎选民。我后来学了罗马宪法的时候才知道,原来美国参议院在设计的时候,就有意仿照罗马的元老院。美国从全国各州中,选择出这几十个参议员,他们具有相当强的道德楷模作用,具有相当强的知识文化背景,他们相当于没有贵族制度的贵族。我们要理解参议院的本质。当然了,美国还有众议院。众议员任期两年,反映民意。所以,美国制度真正的共和政体,就应该是分别体现着君主、贵族和民主三个成分的总统、参院和众院这三个因素。当然,这三个因素之外,美国又有一个独立的最高法院。所以,我们必须注意,一定要对议会权的两权,做一个小小的区分,只有这样,才能理解美国整个政治制度的框架。

上面,我简单回顾了一下西方共和制的传统。现在,我要进入第三部分——西方共和主义传统对中国政治转型的启迪。有什么启迪呢?

三、西方共和主义传统对中国政治转型的启迪

为什么我一开始就讲,要超越大众民主与权威主义?这是因为,我试图找到一种道路,在中国政治转型的过程中,鱼和熊掌兼得;不是说要做一个非此即彼的选择:要么,实行民主,实现大众的广泛参与,所有的事情,无论大事小事,动辄全民投票,大家决定。北京大学提出一个教师队伍改革,也有人提出公民投票。要么,因为看到了民主制度可能产生弊病,就坚决排斥任何成分的民主制度。有的朋友们写文章批评民主,我说:你这个什么意思啊?你说中国不要民主,这是什么意思?是说中国在可见的将来,三十年、五十年之内,不管大事小事,一点说话的机会都不给老百姓?是不是这个意思?如果是这个意思,我觉得是不可能的。我现在感觉到共和主义确实对我们有所启迪。什么启迪?回答这个问题,必须先弄清楚:什么是共和主义?在讲了西方共和主义传统之后,我觉得应该对共和主义的基本概念做一些厘定。当然,不同的人可能会有不同的共和主义的定义,我这里所讲的共和主义,我把它概括为“古典共和主义”。在当代西方的共和主义理论中,至少有两种共和主义:一种是我们这里的强调共和政体的共和主义,再一种是强调所谓civic humanism(公民人文主义)的共和主义——当然,我想这是另一个问题了。

我刚才讲的共和主义的核心,就是混合;它要混合多种政治因素,混合多种制度原则,,从而达到均衡;在混合与均衡的基础上,构建一个比较均衡的政治框架,或曰宪政框架。

对于中国目前所面临的问题,我个人觉得,共和主义可以对我们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启迪,使我们在几个方面关注混合和均衡的问题。

第一个要关注的混合是基本的混合。在思考政治制度、宪政制度的时候,必须考虑到领导、精英和大众三重因素在政治制度中的混合与均衡。任何一个政治制度,在现代社会的情况下,如果不容纳民主的成分,这个政治制度很难拥有很大的合法性,从长久来讲不会稳定。此外,这个政治制度可能没有办法凝聚、造就现代的公民,使整个国家形成一个共同体。民主的成分在现代政治中是一个不可舍弃的因素。

记得我前几年在《自由主义》这本书里面提到民主时,特别讲到了这么一个道理:现代国家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是非常脆弱的,这就好比现代的婚姻。传统的婚姻是比较稳固的,夫妻之间有许多彼此联系的纽带:共同的财产因素、共同的家族因素等等,当然,也可能包含——也可能不包含——一点爱情、感情的因素。到了现代社会里面,男人女人都比较独立了,大家都有工作,有的人还不要小孩,婚姻唯一的基础,就是所谓的爱情,一种idea,我喜不喜欢你?我不喜欢,byebye。现代国家,在很大程度上,和现代婚姻有相似之处;维系一个国家稳定的其他因素在逐渐淡薄,国家的基础越来越建立在人民接受的程度之上。许多貌似强大的国家,一旦失去人民的接受,可能哗啦一声就完蛋了。我记得有一次在北大做讲座,当时跟一个朋友有过一次辩论,他问:苏联为什么会倒台?我说这个是很容易理解的事情,当时我引了电视剧《篱笆、女人和狗》里的那首歌的一句歌词:再也不能这样过。以前我们分析一个政治制度崩溃的原因,总会分析什么经济的危机呀,内忧呀,外患呀。然而,苏联当时解体,经济是没有问题的,但是由于某种原因,大家对这个政体失去了信念,政权丧失了legitimacy,所以政权一夜之间就倒了。民主制度的引入,从最低限度来讲,是使政权恢复合法性的一个基本途径;从最高限度来讲,民主制度可以培养现代的公民意识,造就一个强大的国家共同体。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有没有竞争力,从最根本上来讲,就是看这个国家的人民有没有公民意识,是否觉得他是这个国家的成员;打仗也好,搞建设也好,不管什么,这都是最根本的。怎么才能使人民感觉到自己是国家的成员呢?我想,引入民主机制,恐怕是唯一的途径。说一千道一万,如果人民不能参与重大的事情,你要他们感觉到自己是主人,非常困难。我想,混合政体的标准就是在民主基础上的共和国,也就是民主共和国。领导、精英和大众三重因素的混合与均衡中,大众原则是现代政治的基本体现。

大众的参与可以有多种形式,其中一种形式就是很多第三世界国家容易出现的民粹主义,这是我现在对中国非常担心的一点。前一段时间我给一个杂志写专栏,专门写了一篇小文章——《莫把民粹当民主》。什么叫民粹主义?就是说,事无巨细,事无大小,它都强调要由人民做主;它轻视政治统治中精英的作用、专家的作用、素质的作用。现在中国报纸上报道的一些创新的事情,有相当多的都有民粹主义倾向。中国必须注意,不要滑向拉美,因为拉美有着相当大的民粹主义成分。民粹主义有什么表现?一个就是经常弄公民投票,一个就是对民主的程序过分迷信,对民主的制度化却不太相信。然而,西方的民主是代议制民主,而不是直接民主。18世纪英国有一个思想家叫柏克,在英国当了几十年议员,有一次当选之后他对选民说,你们选我,我叫代议员,英文叫representative,不是一个代表,不是一个delegate。什么意思呢?我不是你们派到伦敦西敏寺(Westminster)的代表,我是你们的代议员。你们选我,是因为我聪明、有道德。你们选我上来之后,对不起,这几年,我将按照我自己的知识和良知来判断事务、参与政治。你们可以提意见,但是我听就听,不听就对不起了。如果你们觉得我不好,下一次选举的时候你把我选下去;但是这几年,我是你们的representative,而不是你们的delegate。如果按照英美的实践来讲,精英的作用应该包括文官制度的稳定、代议制而不是代表制的构建,应该包括社会精英和知识精英对政治的相对稳定的影响。

还有一重因素就是领导,leadership。这块我自己并没有非常深的体会,但是我经常想,leadership就意味着,任何一个国家都需要一些政治家。对此,韦伯曾经有过非常精彩的分析。他说,政治家既要有信念伦理,又要有责任伦理;他既能够做出决断,有时候这个决断是大家所不喜欢的,又能够在关键时刻使用dirty hand,做一些不得不做的事情。政治家一定不能优柔寡断,他一定要能够做出决断。总之,共和主义对我们的第一个启示,就是领导、精英与大众这三种原则的混合与均衡。这大概是思考今后几十年中国政治转型的时候必须考虑的第一个均衡。

现在我谈谈第二个均衡。我现在提出一种新的均衡,希望大家考虑,特别是我们的研究生考虑。这就是代际均衡,传统与现实的均衡。什么叫代际均衡?两年前我曾经到日本参加一个会议,它叫Intergenerational Study,就是“代际研究”。柏克曾经讲过这个观点。他说,我们在考虑一个问题的时候,要考虑到我们的国家是我们的祖先、现代人以及我们的后代所形成的共同体。实际上,这个理念在波利比乌斯的书里就提到过。波利比乌斯反复强调,罗马人做得很漂亮的一件事就是祖先、传统与现代的结合。我想这是非常重要的。像我们中国,在考虑一个政治决策的时候,要考虑到一个大的共和的理念;不仅要考虑到我们今天这代人的利益,还要考虑到祖先、后代的利益。如果只考虑我们今天的利益的话,那么,把一些传统的建筑拆掉,盖一些高楼大厦,把住房面积由50平方米变成100平方米,实在是一件十分可爱的事情。但是我们要有一个信念:那个旧房,恐怕并不是你某一个大队、某一个公社、某一个县、甚至不属于我们这代人,他是我们的祖先、我们这代人和我们的后代共同拥有的property(财产)。我想,只有在共和的框架之下才能把代际的问题放进来,其他的理论框架很难。

第三个要考虑到的混合就是,多种社会成分和民主原则的混合与均衡。在中国这样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在引进民主制度的时候,必须能够促进民族之间的融合与和睦相处,而不是强化不同民族的identity、强化民族之间的分歧。然而,单纯的民主制度一定会强化民族的意识。我自己从少数民族地区出来,我闭着眼睛也可以想到,如果在那个地方实行民主制度,民族基础一定会成为得到选票的重要依据。在思考中国政治改革和发展的时候,必须考虑到多种社会成分和多种民族的混合与均衡。

这样一来的话,我们提出的所谓共和,就是混合与均衡的原则,就是多种原则、多种利益成分、多种社会群体、社会力量、社会意志的混合与均衡。那么,混合与均衡应该是个什么样的制度框架呢?我想这个问题并不是哪一个人能够一下子说得出来的,但是,我有一个基本的想法。今年开人大的时候,媒体对我有一个访谈,当时谈到中国改革的前景的时候,我提出了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只能以现有的制度框架为基础,在旧的框架里逐步注入新的内涵,旧瓶装新酒,先破后立,在立中破,立字当头,破在其中。在政治转型中,只能采取这样的策略。

混合与均衡是很难人为地一下子就设计出来。但是,如果我们有着一个混合的目标,在现有的制度框架里面,逐步改革,逐步赋予新的内容,或许,经过若干年的努力,我们最后就可能实现鱼和熊掌兼得:一方面,使我们的制度里面容纳更多的民主和大众参与的成分,使我们的制度能够适合现代社会的基本要求;另一方面,也使我们的制度能够防止许多国家在实行民主制度时容易出现的一些弊病,能够保持整个社会的稳定,同时保持整个社会统治的效率与智慧。我经常讲,一个社会最优秀的政治制度,古今中外,如果说概括得好的话,那就是毛主席他老人家的一段话。什么样的政治制度最好?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集体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这样一种生动活泼的局面。可惜的是,这样一种局面实在是很少政治制度能够达到的。我现在讲共和理念,实在是希望能够均衡多重因素,实现这样的局面。

在当前中国关于民主优劣争论得非常热闹的时候,我今天只是原则性地谈谈我最近对这个问题的反思,希望提出共和主义这一问题,以供大家思考。关于共和主义,学术界以前谈得并不多,前一段有一位年轻学者王天成写了两篇文章,我觉得写得不错,应该是国内对这个问题比较早的研究。但是王天成的文章我稍微不大赞成的一点就是,他把共和与民主两个概念之间的张力看得太过了一些。我自己觉得,现代的共和制,必须是民主基础上的、包含着民主原则的共和制;离开民主原则来构建的共和制,并不是共和制,而只能是贵族制或君主制。感谢大家,我今天就讲到这里。(长时间的掌声)

(由唐益根据李强教授在北京大学第五届学术文化节开幕式上的学术讲演录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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