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文林:中东政治转型:反思与重构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287 次 更新时间:2018-12-23 23:49

进入专题: 中东政治   政治转型   中东剧变   伊斯兰教   西方中心论  

田文林  

内容提要:近现代以来,随着西方国家经济和军事力量的逐渐强大,西方政治模式也成为非西方世界效仿的对象。中东伊斯兰世界盲目效仿而建立了西方式政体,该模式引发多重负面效果:一是政教分离导致伊斯兰世界道统与法统相互分离,世俗与宗教力量相互内耗;二是政治发展从集权转向分权导致伊斯兰世界陷入制度迷茫。始自2010年底的中东剧变就是中东效仿西式民主的失败尝试。中东政治转型始终无法解决三个问题:集权与分权的矛盾;世俗与宗教的矛盾;政治转型与经济发展的矛盾。事实表明,世界上不存在适合所有国家的政治制度,政治转型必须结合国情,将传统文化与外来先进文化有机结合。

关 键 词:中东政治  政治转型  中东剧变  伊斯兰教  西方中心论  Politics in the Middle East  Political Transition in the Middle East  The Middle East Upheaval  Islam  Western Centrism


政治转型是理解中东政治的理论钥匙,也是解读中东政治实践的重要切入点。近百年来,中东国家政治转型一波三折,经历了“否定之否定”的发展过程,并对中东国家内政外交产生了深远影响。2010年底开始的中东剧变某种程度上就是中东国家政治转型进程的新尝试,但由于种种原因,这种向民主政体的转型最终以失败告终,埃及甚至重新回归强人政治时代。土耳其也通过修宪公投,从议会民主制转向更加集权的总统制。本文拟从宏观历史角度出发,将中东政治转型①置于西方主导的国际体系之下考察,探讨“西方中心论”对中东政治转型的深刻影响以及最终效果。这不仅有助于更好地理解中东政治发展的规律和本质,对中国政治制度建设也有启示和借鉴价值。


“西方中心论”与中东政治转型


中东政治转型既是中东政治“小气候”作用的结果,更是西方主导的国际体系“大气候”塑造的产物。国际体系有“强体系”与“弱体系”之分。“强体系”遵循统一行为规范,内聚力较强,对国家影响力较大;“弱体系”则对国家影响力较小。单元层次同样存在“强势单元”与“弱势单元”之分。那些实力强大或内聚力强的国家,总是较少受制于国际体系;弱势国家则只能被动承受国际体系的冲击和压力。近现代以来,西方主导的国际体系与中东伊斯兰世界的关系,就是典型的“强体系”与弱国家关系:国际体系对中东的影响力和塑造力,远大于后者对前者的反作用力。

近代以来,随着西方在军事和经济领域占据优势,西方文化也成为强势文化,并成为非西方国家争相效仿的对象。许多西方学者从当时西欧经济和军事实力领先的事实出发,推导出“西方优越论”乃至“西方中心论”的结论。在“西方中心论”者眼里,欧洲文化所有成分都是好的、进步的,而且独此一家,其所有文化成分都具有普适性②;其他国家则是“落后的”,在他们看来,只有按西方走过的路径进行自我改造,才可能找到光明前景。在“欧洲中心论”中,东方历史就像一列东方快车,行进在仅有的向西铺设的轨道上,穿越时间隧道,从古代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开到古典的希腊和罗马,再经过中世纪(西方)欧洲,开到现代。③

这在政治制度问题上体现得十分明显。1882年英国占领埃及后,鲍尔弗勋爵在下院接受质询时的回答就典型地体现出“西方中心论”的傲慢与自大:“纵观东洋各国的全部历史,你们永远也找不到有过自治的痕迹。它们伟大的千百年历史都一直处于专制制度之下,处于极权政府之下。这些国家有哪一个自己起来建立过我们所谓的那种自治。现在管理它们的政府,比它们过去全部历史中所曾有过的政府都要好得多,这不仅对它们是有利的,而且对整个文明的西方也无疑是有利的。”④

但西方国家在经济和军事领域的暂时领先,并不意味着西方文化具有特殊的优越性。这是因为,欧洲工业化的成功带有很大的偶然性,“西方的兴起”很大程度得益于它对先前存在的世界经济体系的重组。⑤正是由于美洲大陆的发现、中国明朝中断对外联系,以及阿拉伯和印度商人缺乏强大海军庇护,才使欧洲人(最初是葡萄牙人,其后是荷兰人,最后是英国人)能够填补这一权力真空,并率先走上工业化道路,才导致东西方生产方式和财富分配的“大分流”。因此,欧洲文化适合欧洲当地,未必适合世界其他地区。

欧洲政治制度是典型例证。欧洲的代议制政体本来是在王权反对教权过程中,为挑战“君权神授”思想设想出一套基于个人权利之上的民主政体。⑥欧洲代议制最初以英国代议制为范式模型。英国在18世纪确立了权力制衡的代议制统治,并通过英格兰在欧洲大陆扩散,继而通过欧洲向世界其他地方延伸。它由此被当成了现代国家的标准。⑦值得注意的是,英国作为海权国家,其地缘版图存在先天局限,这决定了其内外政策的基本理念就是“分散”——对内权力制衡,对外“分而治之”。相反,陆权国家的基本政治理念是“集中”——对内权力集中,对外领土扩张。因此,以英国为代表的西方代议制政体,就像量着欧洲国家的双脚定做的鞋子,适合欧洲国家,但未必适合其他国家。德国学者弗兰克指出:“19世纪和20世纪的所有的社会理论家以及许多历史学家,都是在错误的地点开始考察早期近代的历史。他们完全是在欧洲的路灯下四处观望。当他们从欧洲出发考察欧洲的‘扩张’,即欧洲对世界其他地区的‘整合’时,越远的地方越昏暗。也就是说,他们离开欧洲的灯塔越远,就越看不清楚。”⑧

西方国家在军事和经济领域的强大,使西方文化“一人得道,鸡犬升天”,随之成了各方争相模仿的强势文化。与此同时,西方列强为在亚非拉地区进行殖民扩张,也有意识将西方文化塑造成“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世文明”。在此背景下,“西方中心论”和“西方优越论”大行其道。即使到今日,西方的价值观和政治制度仍被许多人视为“普世价值”,并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非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发展道路和价值取向。

伊斯兰世界就是这种西方意识形态渗透的牺牲品。近代之前,伊斯兰世界与基督教世界实力相当,跨文化交流也是“有进有出”。近现代以来,由于欧洲国家率先完成工业革命而强势崛起,伊斯兰世界则错失历史机遇而实力日衰。在此背景下,西方与伊斯兰世界变成典型的强国与弱国之间的关系。⑨伊斯兰世界除了直接遭受西方欺凌和羞辱,还面临着来自西方文化霸权的冲击。双方相对平等的跨文化沟通,则变成了西方文化的单向和强势灌输。

在欧风美雨的长期侵蚀下,伊斯兰世界就像“温水中的青蛙”,日渐丧失文化主体性,自觉不自觉地按照西方提供的路径和药方进行“文明改造”,导致价值观念、政治制度和发展战略严重错位,并由此带来一系列严重后果,且影响至今。


中东国家的西化政治模式之殇


长期以来,中东国家“以西方为师”,盲目效仿和照搬西方制度和模式,由此对中东国家政治转型产生了深远的负面影响。

(一)道统与法统日益分裂,世俗与宗教力量相互消耗

道统与法统有机结合,是政治制度稳固长久的前提条件:道统为法统提供理论合法性,法统为道统提供制度支撑。二者缺一不可。国家作为法统的体现者,如果失去道统的支撑,政权根基势必十分脆弱,只能依靠警察和军队等强力维系。因此,对任何国家来说,理想状态就是文化共同体与政治共同体彼此重合。正如英国政治学家霍布斯所说:“一个地(方)如果有一个主权者存在,而又有一个最高权力者存在,其中一个可以制定法律,另一个则可以制定神律,那么同一群臣民就必须具有两个国家,这就是本身分裂的王国……要么就是作为国家权力当局的俗权王国必须服从神权王国,要么就是神权王国必须服从于俗权王国。当这两种权力互相对立时,国家便只会陷入极大的内战和解体的危机之中。”⑩

照此标准衡量,西方政教分离模式的缺陷显而易见。西方文明原本有两大源头:一是强调民主与法治精神的希腊罗马文明;二是强调伦理和信仰价值的希伯来-基督教文明。它既有道统,也有法统;既有价值理性,也有工具理性,因而能够保持着内在的平衡性。总体看,二者相互补充,共同构成西方文化的两大支柱。在罗马帝国时期,欧洲近似大一统的帝国统治与普世性基督教互为补充,相得益彰。但随着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欧洲地缘版图陷入割据状态。这样,具有普适性特征的基督教与小国林立的王国统治互不兼容。此前一度屈居于王权之下的基督教势力开始反客为主,与王权分庭抗礼,相互内耗。这一时期也成为欧洲最黑暗的时期。

近代以来,欧洲王权影响力日趋增强。这种王权反对教权的斗争,体现在上层建筑领域,就是16世纪的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以及17~18世纪的启蒙运动。文艺复兴将世俗化精神引入国家事务,并由此开启了现代意义上的官僚机构;宗教改革运动则为王权国家赢得了信仰自由和宗教改革的权利,“教随国定”的原则得以确立,即臣民要以统治者的信仰为自己的信仰。这样就把此前主要是教会特权的神圣光环转移到了世俗统治者身上,把人们的敬意从圣徒的道德转移到公民的道德,把他们的理想从修道院生活转移到家庭生活。即便在那些信仰天主教的国家(如法国、西班牙等),也设法确立了国家对教会的统治,由此使天主教会成为准国家教会。(11)

总之,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运动相结合,打破了基督教对欧洲人的精神垄断,以宗教上的特殊主义取代教会的普世主义,抛弃了天主教的超俗和神圣,转而追求此世今生。这就为世俗思想的发展开辟了道路。(12)世俗王权战胜天主教会,使欧洲由此形成“恺撒的归于恺撒,上帝的归于上帝”的政教分离模式。

从短期看,政教分离模式帮助欧洲解决了地缘版图碎片化与天主教会普世化之间的结构性矛盾,欧洲由此确立起行之有效的民族国家模式和世俗主义传统。特别是英、法两个国家的脱颖而出,证明了建立这类国家具有现实竞争力。然而,从整体和长远看,政教分离使原本相互依托的道统与法统分道扬镳,由此使西方文明结构失衡,日益患上“精神分裂症”。由于欧洲的主权国家体系从一开始就是以摆脱宗教束缚为前提的,由此使欧洲的主权国家始终无法借助宗教(基督教)的道义感召力增加自身的统治合法性。西方资本主义制度一经失去宗教苦行主义的束缚,它在经济与文化两方面的发展必然会畸形冒进,相互抵触。

对此,美国社会学家丹尼尔·贝尔曾深刻地指出,资本主义精神在其萌生阶段携带有潜伏病灶。“禁欲苦行主义”只是它的一面,德国哲学家桑巴特诊断出来的先天性痼疾,即“贪婪攫取性”则是它的另一面。对此,贝尔将其分别定义为“宗教冲动力”和“经济冲动力”。在资本主义上升时期,“宗教冲动力”和“经济冲动力”这两股力量彼此纠缠,相互制约:禁欲苦行的宗教冲动力造就了资产者精打细算、兢兢业业的经营风范;贪婪攫取的经济冲动则养成了冒险精神和勃勃雄心。但双方完成资本主义初期使命之后,二者变得相互敌视并害怕对方,最终使资本主义精神只剩下“经济冲动力”。“代表着宗教冲动的禁欲与节制精神先是被世俗法治社会碾去了神学外壳,继而被工业时代的现实主义文学、实用主义哲学和科技理性隔断了它的超验纽带,最后,20世纪初的新文化运动和分期付款、信用消费等享乐主义观念又彻底粉碎了它所代表的道德伦理基础,将社会从传统的清教徒式‘先老后享’引向超支购买、及时行乐的靡费心理,这是为古罗马和拜占庭文明堕落的先兆。”(13)上述情况表明,西方制度和西方文明并非想象中那么优秀,不值得非西方国家全盘照搬。

与西方的政教分离模式相比,伊斯兰世界的政治理念和传统完全是另一种路径。早在穆罕默德和四大哈里发(622~661年)时期,伊斯兰世界就已经建立起了政教合一的“乌玛”(穆斯林共同体)。凭借这种靠宗教信仰动员起来的军事力量,伊斯兰世界的潜能被最大限度地激发出来,在短期内统一了阿拉伯半岛,进而开启扩张进程:634年占领叙利亚,639年占领埃及,642年占领波斯,711年占领西班牙,最终建立起地跨欧亚非的洲际帝国。“决定阿拉伯人成功的主要因素是,全体将士无一不坚信安拉是跟他们站在一起的。这个信念鼓舞了士气,带来了军纪,同时又在每个胜利中得以证实。”(14)

此后,阿拉伯人建立的倭马亚王朝(661~750年)、阿巴斯王朝(750~1258年),无不将世俗政权的法统与伊斯兰教提供的道统紧密结合。即使1258年蒙古铁骑灭掉阿巴斯王朝后,这种伊斯兰世界秩序观并未随之湮灭。新兴的三大“火药帝国”(奥斯曼帝国、沙法维王朝、莫卧儿王朝),在理念上都继承了伊斯兰帝国的伊斯兰论理,完全确立了伊斯兰作为政权正当性、政治意识形态、法律基础的制度与思维习惯。(15)总之,在相当长时期内,伊斯兰教与世俗统治互为表里,配合得丝丝入扣,形成逻辑自洽的循环体系。这也是伊斯兰世界长期保持统一稳定的独特秘诀。显然,伊斯兰世界通行的政教合一模式与西方盛行的政教分离模式互不兼容,强行效仿西方政局分离模式,只会带来严重负面效果。英国驻维也纳大使柏威尔(Beauvale)曾清醒地认识到:“土耳其是一种宗教辖区,苏丹是哈里发,法律是《古兰经》和教法注释。如果哈里发、《古兰经》和乌莱玛倒下了,另一种权力取而代之,奥斯曼帝国将一定会瓦解。”(16)

然而,在“西方中心论”的长期侵蚀下,伊斯兰世界盲目效仿和照搬西方政治模式。第一步就是“挥刀自宫”,将植根于政治制度达千年之久的伊斯兰教剔除出去,将国家基础强行建立在世俗主义基础之上。而按照西方标准,世俗化和政教分离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前提条件,但伊斯兰世界并没有“世俗化”的空间。(17)在伊斯兰社会里,诸如“宗教”、“国家”、“主权”、“民主”等名词具有十分不同的含义。(18)这些西方概念不断侵蚀、颠覆了伊斯兰世界的政教关系,将宗教逐步从政治中分离出来。“即使是最令人尊敬的法律文献也提到,伊斯兰法律落后、僵化、不合时宜,这最终导致伊斯兰法律中那些与新自由主义秩序相悖的方面(如团结、照顾弱者的责任)被摒弃。”(19)这种“邯郸学步”式的生硬模仿,不仅使伊斯兰世界没有学到西方制度的精髓,反而连自己原有的制度优势也丧失殆尽。

经过上百年演化,中东国家终于建立起符合西方标准的世俗政权,由此摆脱了来自伊斯兰教的有形与无形束缚。然而,这也使中东国家由此失去了伊斯兰教提供的价值庇护。在剥离了伊斯兰功能之后,中东国家成了纯粹的基于权力的政治团体,不再拥有超越性的终极价值,也无法为民众提供终极宗教关怀。(20)由此,中东国家开始面临精神家园无处安放的世纪难题。与此同时,中东国家效仿西方国家进行世俗化改革,其结果是这种改革并未消除相关国家政治改革压力。恰恰相反,中东世俗国家由于政教分离带来了道统与法统的分离,使它们始终面临来自伊斯兰势力的顽强挑战。直到现在,几乎所有中东国家的政治生态中都存在着明暗两条线:明线是官方倡导的世俗主义,暗线则是如影随形的伊斯兰主义。二者相互干扰,水火不容。“所有伊斯兰国家将要或者可以说注定要在两件事情中选择一件:拒绝伊斯兰要素,选择一个世俗的国家;否则把努力创造一个伊斯兰国家或伊斯兰秩序的艰苦斗争进行到底。除此选择,没有别的出路。”(21)这种世俗与宗教力量对峙,使伊斯兰国家长期面临“世俗化”还是“伊斯兰化”的“精神分裂”。

在现实政治中,中东国家丧失了伊斯兰这一文化传统的支撑,都不同程度面临合法性不足的问题,其维系统治只能依靠经济绩效和强制力量。我们由此不难理解,中东国家为何多是威权政体或军人统治。在经济业绩不佳的情势下,这些国家维系统治地位更加依靠强制力量。这种完全建立在强力基础上的中东政权看似坚不可摧,实则极端脆弱,一旦当权者力量减弱,便可能出现“塌方式”垮台。而且,民众由于还有“回归伊斯兰”作为备选道路,因此其对世俗政权的政策往往缺乏耐心,总是渴望立竿见影的政绩,否则便很容易转向“伊斯兰”,引发政治伊斯兰运动的复兴。

土耳其是这方面的典型例证。作为奥斯曼帝国的直接继承者,土耳其独立后,凯末尔明确将“世俗主义”定为基本国策,并采取了一系列世俗化举措:改革国家体制,废除实现了600多年的哈里发制度;改革法制,废除了伊斯兰教法规;改革文化教育,建立世俗学校;改革社会生活习俗。凯末尔改革的大方向就是以“全盘西化”为标准,将伊斯兰教从政治生活中彻底剔除,最终实现“脱亚入欧”。然而,土耳其毕竟是个99%国民信仰伊斯兰教的国家。尽管土耳其政府自1923年以来矢志推行世俗主义,但是在该国政治生活中始终未能完全根除“伊斯兰因素”。值得注意的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伊斯兰政党在土耳其政坛日渐崛起。繁荣党(Welfare Party)建立于1984年,该党在1995年12月举行的大选中赢得了21.4%的选票和议会下院158个席位,由此伊斯兰政党首次成为土耳其议会第一大党。1996年,繁荣党主席埃尔巴坎还出任了土耳其总理。2002年上台执政的“正义发展党”(AKP)同样具有明显伊斯兰色彩。正发党领导人、土耳其现任总统埃尔多安1999年曾公开称:“清真寺就是我们的兵营,圆顶就是我们的头盔,宣礼塔就是我们的刺刀,信徒就是我们的战士。”(22)该党执政后,逐渐推行伊斯兰化政策。2016年4月25日,土耳其议长卡拉曼公开称:“我们是一个伊斯兰国家。因此,我们必须有一部宗教宪法”,“世俗主义在新宪法中将没有地位”。(23)此番言论公开挑战凯末尔确立的世俗主义原则,引发举国哗然。2017年1月13日,土耳其教育部公布新的中小学教材草案,将删除达尔文的进化论,并大幅压缩有关土耳其国父凯末尔的内容,“凯末尔主义”被彻底从社会课程中删除。土耳其伊斯兰势力屡打不绝,乃至强势回归,从侧面验证了当年英国学者詹森的判断:“在一个伊斯兰国家内,残忍、粗暴地隔断一个虔诚民族的伊斯兰根基,这不是不可能的,但也是困难的。”(24)

埃及同样面临教俗相互内耗的问题。现代埃及毗邻欧洲,很早就受到欧风美雨影响,实行政教分离统治。但该国宗教势力树大根深,始终是现代伊斯兰势力的主要发源地。穆斯林兄弟会(简称“穆兄会”)早在1928年就已建立。1952年纳赛尔政变上台后,其代表的世俗力量很快与穆兄会闹翻。众所周知,埃及总统纳赛尔是埃及乃至整个阿拉伯世界公认的民族解放运动领导人,但激进宗教学者库特卜却宣称纳赛尔是“与西方殖民主义勾结的叛教者”。(25)埃及世俗政府不得不对穆兄会高压严打。同时,在丧失了来自宗教的道统支持后,埃及政府不得不更多地依靠“政绩合法性”赢取民众支持。1967年埃及第三次中东战争中失败,导致阿拉伯民族主义声望大减,伊斯兰势力重新抬头。1970年萨达特上台后,试图调和世俗与宗教两股力量,大量释放穆兄会被拘人员,自己也以“虔诚总统”自居。但由于与以色列单独媾和,萨达特最终在1981年被极端伊斯兰组织在国庆阅兵式上枪杀。

1981年穆巴拉克执政后,尽管对政治伊斯兰打压遏制,但其自身仍无法彻底摆脱伊斯兰的身影。穆巴拉克时期,埃及中学历史课本在谈及国家认同和反对外来侵略时,将伊斯兰视为国家认同的基础,宣称只有伊斯兰教才是真正的宗教,信仰其他宗教则都是“异教徒”,并称“为真主而圣战”是神圣的、至高无上的价值。中学课本还强调真主至大,强调“热爱祖国来源于宗教信仰”。(26)与此同时,埃及穆兄会也打着“伊斯兰趋势”和“伊斯兰之声”的旗帜,主张平等、社会公平、道德重建、反对腐败,同时建立了一大批医院、学校、贫民救济机构等,吸引了大批中下层民众,成为世俗政府最强大的反对派。(27)在1987年议会选举中,穆兄会赢得伊斯兰联盟60个席位中的38个席位。尽管埃及政府一再打压,但国内宗教力量始终不容小觑。(28)2011年埃及穆巴拉克政权垮台后,在随后启动的民主选举中,穆兄会背景的穆尔西当选埃及总统。

从更大范围看,在2010年中东剧变后,随着部分政治强人或威权政权纷纷垮台,相关国家不同程度出现伊斯兰势力的兴起,所谓“阿拉伯之春”变成了“伊斯兰之春”。这种现象实际是对中东实行政教分离、推行世俗主义政策的反动和修正。某种程度上,中东国家恰恰是由于选项太多造成的“富人的烦恼”,使其在发展方向上莫衷一是,首鼠两端,空自走了许多冤枉路。这种教俗力量之间的相互内耗,只会使其两败俱伤,加剧国家的动荡与衰败。

(二)从集权转向分权导致中东国家陷入“软政权化”

按照全盘西化论者设想的“政治改造路线图”,中东国家实现“政教分离”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此后便是敦促中东国家实行分权制衡的代议制民主。在欧洲意识形态中,自由主义占据主流和主导地位,而自由主义的核心又是个人主义,并由此才推导出政教分离、法治、民主、言论自由等一系列范畴。(29)换句话说,西方价值体系是个复杂整体,在政教关系上要求实行政教分离,必然要求在权力分配问题上实行分权制衡。

然而,对中东国家来说,从高度集权的所谓“独裁专制”,转向分权制衡的代议制民主政体,是一场风险更高的政治冒险。传统上,东方国家(包括中国、日本、印度、波斯和奥斯曼帝国)基本都是中央集权统治,并行之有效地进行着国家管理。在伊斯兰世界,哈里发制度就像管理工厂那样管理着臣民,它并不比它周围的帝国更为残暴。事实上,哈里发帝国对待宗教少数派的做法,远远好于基督教欧洲对于犹太人、异教徒和宗教异端的态度。(30)这些国家还不断扩展疆域,组织移民,开垦耕地。所谓亚洲“东方专制”国家无力促进经济发展的说法,完全是无稽之谈。(31)

但西方国家从自身价值标准和利益考量出发,用“民主或者集权”的二元对立思维衡量中东政治制度。按照西方的标准和要求,奥斯曼帝国的政治制度显然是不合法、不合格的,必须进行痛苦而艰难的蜕变。“受过教育的臣民开始相信,奥斯曼帝国最大的问题在于政治结构,奥斯曼帝国急需的是政治改革,尤其是一部定义和限制苏丹权力的明文宪法。”(32)19世纪时期,英国首相坎宁一直主张让奥斯曼帝国引进西方模式。“改革意味着法治基础上的有效而诚信的政府;意味着所有臣民被当作独立的个体看待,拥有平等权;意味着特权的消失;它还意味着所有群体、共同体和民族享有同等的自治权。”(33)

然而,这些要求与奥斯曼帝国的现实相去甚远。我们知道,欧洲国家以民族主义为基础,并实现了政治一体化(即国族整合)。中产阶级的出现、识字率的普及、开展群众性宣传和教化新技术的发展等等,都是在西欧政治一体化背景下才出现的。相比之下,奥斯曼帝国始终未能实现政治一体化。它只是沿着神权政治的路线形成的松散的组织。其形形色色的民族是按其宗教归属(伊斯兰教、东正教、天主教、犹太教)而不是按照民族(土耳其人、阿拉伯人、库尔德人、阿尔巴尼亚人、亚美尼亚人、罗马尼亚人、希腊人和斯拉夫人)来区分的。(34)

在国族整合未完成背景下,伊斯兰世界盲目实行以个人主义为价值内核、以“分权”为主要诉求的西式民主改革,只会使奥斯曼帝国原本松散的权力结构日趋散架,原本强大的国家能力极大削弱。正如英国知名学者埃里·凯杜里所言:“奥斯曼帝国引进那些欧洲的政治原则只意味着引进混乱、骚动和分裂;这些原则的成功将意味着它总体上的破坏。”(35)

然而,在“西方优越论”影响下,伊斯兰世界已经方寸大乱,在政体改革这一重大问题上丧失了“制度自信”,一味遵从西方的制度和模式。当时,奥斯曼帝国最流行的观点就是用“缺乏西式制度”来解释伊斯兰世界的落后。许多人认为,伊斯兰世界正是由于缺乏西方国家的一系列特征(如没有中产阶级、城市、政治权利、革命等),才导致伊斯兰文明没有产生资本主义。(36)

1839~1876年奥斯曼帝国自上而下的“坦兹马特”运动,就是按照西方模式进行的自上而下的改革。然而,奥斯曼帝国一面效仿西方的国族整合进程,大力倡导“奥斯曼主义”,培养境内各族臣民的共同体意识;一面效仿西方的宪政民主,强化分权制衡和个人权益。但奥斯曼帝国的统治者可能没有意识到:国族整合的内核是集体主义,宪政民主的内核是个人主义,两大改革进程相互抵触,同时启动只会使改革效果相互抵消。这就像同时打开游泳池的进水管和出水管,要想将水池注满是不可能或极为困难的。尤其在国族整合未完成情况下,效仿西方进行宪政民主改革,只会削弱、瓦解原来的权力结构和共同体意识。

后来的历史表明,盲目效仿西方的政治改革,并未挽救奥斯曼帝国日渐衰亡的命运,反而加剧了奥斯曼帝国的衰落过程。恰恰是这股西化改革中兴起的“青年土耳其党人”,最终埋葬了这个持续数个世纪的老大帝国。“青年土耳其党人”独揽大权后,效仿西方标准进行政治改革。“青年土耳其党人”还盲目照搬西方的“民族国家”模式,推行泛突厥主义,将土耳其语定为奥斯曼帝国唯一官方语言,完全不顾很多人的母语是阿拉伯语或斯拉夫语这一情况。(37)其结果是,这种做法明显加剧了统治者和帝国中心安纳托利亚之外的民众之间的紧张关系。(38)“鼓励了土耳其裔群众,却疏远了人口占多数的非土耳其裔民族,比如阿拉伯人、斯拉夫人、亚美尼亚人和希腊人。‘青年土耳其党人’虽努力争取多语言、多民族的社会的每个人群,却给了每个群体忌惮和仇恨的理由。”(39)“青年土耳其党人”这种食洋不化的政治改革,非但未能巩固奥斯曼帝国,反而使苏丹权力受到削弱,帝国内部民族宗教矛盾加剧。不夸张地说,奥斯曼帝国正是因为这种“以西方为师”的政治改革运动,及其从中孕育出来的政治势力,最终加速了自身的死亡。一些学者评价道:“貌似能够给奥斯曼帝国带来最后的复兴希望的事件,反而加速了它的瓦解。”(40)

一战结束后,按照英、法“委任统治”建立起来的若干阿拉伯国家,在政治制度上继续效仿西方,建立代议制制度,这一时期也被西方称为“自由阿拉伯时期”。然而,恰恰是在“自由阿拉伯时期”,埃及等国成为西方人的乐园,当地人则处于低人一等的地位。当时,在埃及亚历山大的总人口中,外国人占40%,这些人享有多数埃及人无法享受的各种特权。本土居民则被排斥和隔离在有轨电车、俱乐部、咖啡馆之外。(41)英国军官劳伦斯(被称为“阿拉伯的劳伦斯”)1921年在写给家人的信中写道:“这个国家对外国人来说真是太美好了,言语无法形容”;“外国人在这里就像是封建制下的男爵一样。”(42)换言之,实行西式民主并未使阿拉伯国家摆脱殖民状态,因而其难以得到本国民众的广泛支持。

直到20世纪五六十年代,随着民族解放运动蓬勃兴起,中东涌现出一大批民族主义领导人,如埃及的纳赛尔、苏丹的尼迈里、突尼斯的布尔吉巴、伊拉克的卡塞姆、叙利亚的阿萨德等等。这些民族主义政权在政治、经济和文化领域内倡导独立自主,摒弃西式制度和道路,中东国家恢复了久违的民族自信心和自尊心。纳赛尔在1957年3月会见一位印度报纸记者时说:“我能问一个问题吗?什么是民主?我们在1923到1953年间已经有过一个民主体系。但是这种民主给我们人民带来了什么好处?我告诉你,地主和帕夏统治我们的人民。他们利用这种民主来更方便地服务于封建体系。你已经看到了,封建主把农民召集到一起,并驱赶他们去投票。农民们只是根据他们主人的指令进行投票……我想无论从社会还是经济上都能解放这些农民和工人,这样,他们可以说‘是’。我想在不影响农民和工人正常生活或每天获得面包的前提下,让他们说‘是’和‘不’,这就是我对自由和民主的基本观点。”(43)纳赛尔的这番话揭示出西式政治民主的虚伪性,以及实质民主或经济民主的极端重要性,其见识和见地委实值得称道。可以说,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中东普遍盛行的强人政治或威权统治,就是对长期以来中东在政治制度领域全盘西化的修正,因而在当时具有历史进步意义。

但好景不长,由于道统与法统分离,中东世俗国家普遍存在合法性不足问题。在此背景下,中东世俗政权必须依靠政绩来维系自己的统治。一旦政绩不佳,这些国家的统治便容易出现问题。随着在1967年第三次中东战争中的失败,旨在谋求联合自强的阿拉伯民族主义成为替罪羊,并日趋走上下坡路。阿拉伯世界革命领袖纳赛尔也在1970年黯然去世。取而代之的,则是“各扫门前雪”的国家民族主义。萨达特等新一代阿拉伯领导人内外政策重新“向西看”,主动向美国为首的西方世界靠拢。这种对西方的战略性依附,导致这些中东国家在核心价值观上自我矮化,从而为西方在伊斯兰世界进行新的文化扩张铺平了道路。

面对千疮百孔的伊斯兰世界,西方文化霸权再次扮演了“补刀者”角色。按照西方的民主化理论,威权政体只能算一种“过渡状态”,其最终要么走向极权统治,要么走向民主政体。这种“二选一”的理论设定,事实上是在暗示和引导阿拉伯国家,促其沿着“民主化”方向进行政治改革,实现从威权统治到西式民主的转型。这些年来,西方媒体频频指责中东国家“独裁专制”,“缺乏民主”,甚至提出“民主改造”计划,乃至“武力输出民主”。所有这些,使得那些已经按西方标准实行了世俗化的中东国家,继续“惶惶不可终日”,面临“民主转型”的新课题。


中东剧变:西式民主化神话的破灭


长期以来,西方大国将“自由”、“民主”包装成包治百病的万能灵药,将“输出民主”视为控制中东的战略手段。西方强势文化的长期灌输,加上冷战后各种革命性意识形态的退场,使伊斯兰世界逐渐丧失了文化主体性,对外来发展模式亦步亦趋,盲目效仿。始自2010年底的中东剧变和随后启动的“民主转型”,在某种程度上就是西方长期意识形态渗透的结果。在治理模式上,阿拉伯国家明确“向西看”,将“民主转型”视为纾解困境、实现复兴的最大希望,但中东剧变暴露出民主转型难以摆脱的三大痼疾。

(一)宗教与世俗力量相互内耗的痼疾

绝大部分中东国家人民信仰伊斯兰教,同时多数国家推行政教分离,由此导致中东国家道统与法统相互分离,彼此相互纠缠:一方面是政府掌握世俗权力,握有警察、军队、法庭等各种国家专政工具;另一方面,宗教势力则掌握意识形态话语权,并在草根阶层扎根很深(如埃及的穆兄会)。这些宗教势力长期蛰伏,但一旦获得机会,便会反客为主,与世俗力量争夺政权。历史上,伊斯兰世界但凡出现重大变革,总会出现伊斯兰势力的身影。在这场中东剧变中,埃及、突尼斯、利比亚等国的政治伊斯兰势力乘势崛起,一度掌握国家政权。但这种态势令相关国家教俗矛盾空前激化。2013年7月,塞西领导的埃及军方,直接罢黜穆尔西,并对穆兄会严厉镇压,由此导致穆兄会暴力化倾向增强。近一两年来,穆兄会成员针对政府目标的袭击不断出现,埃及等中东国家社会分裂空前加剧。要么是世俗独裁,要么是伊斯兰化的民主,中东教俗矛盾令中东国家在政治转型中左右为难,进退维谷。

(二)“集权”与“分权”的艰难选择

理论上说,集权政体与分权政体各有优缺点。集权政体的好处是政局稳定,中央政府行动能力强,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缺点是容易出现权力世袭、家族腐败、政治僵化等弊端。分权政体(议会民主制是典型)的好处是相互监督、相互制衡,兼顾不同利益集团诉求,但缺点是容易出现中央政权缺乏行动力,导致政坛内耗和权力空转。相较而言,集权政体更适合发展中国家(包括中东国家)的现实需要。这是因为,发展中国家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国族整合和经济现代化,因此需要倡导集体主义,团结各方力量。要做到这点,政府必须强化权力,统一实施。尤其在中东地区,阿拉伯国家的地缘版图并非自然形成,而是一战后英、法两国人为划定的,相关国家民众的部族和教派意识强于国家意识,将不同部族和教派的民众整合为具有“国家共同体意识”的国民,是其首要任务。而分权民主恰恰与这一进程反其道行之,民主化强调多党竞争、“一人一票”,其价值基础是个人主义。在国族整合未完成情况下,过早到来的民主化进程,只会使相关国家陷入教派意识复苏、民族分离主义抬头、中央政府议而不决等一系列“软政权化”趋势。

从实践看,中东政治转型不断在“集权”与“分权”之间左右徘徊。中东伊斯兰世界最初都是东方式集权政体,并在数百年内行之有效,维系了国家的稳定与发展。近现代以来,随着“西风东渐”,中东国家纷纷效仿西式议会民主道路,并在20世纪20年代出现所谓“自由阿拉伯时期”。但这种政体变革并未使相关国家走上富裕强大之路,到20世纪五六十年代民族解放运动胜利后,这些国家又普遍被高度集权的民族主义政权取代。从效果看,这种威权政体汇集各方之力,能够提供各种公共服务,并使整个国家蒸蒸日上。但这种“超稳定结构”也导致权力世袭、裙带主义等一系列问题。

2010年底开始的中东剧变很大程度是因为当地民众渴望打破这种一潭死水的既定政治结构,也是中东从“集权”向“分权”转变的开始。但这种带有“分权”性质的政治转型,使中东国家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由于这些国家的国民具有很强的部族、教派意识,国家权力失控必然导致教派、部族等原生性意识复苏,由此导致中东陷入中央权力弱化、安全形势恶化、教派和民族分离意识抬头等诸多困境。这种“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困境令诸多中东国家难以抉择。

痛定思痛,当前中东转型国家出现了“再集权化”趋势。如果说2013年埃及塞西军人政府上台是中东集权政体回归的早期征兆的话,那么,2017年4月土耳其修宪公投就是集权化倾向的最新例证。土耳其自1923年起就实行议会民主制,但经过这次修宪公投,土耳其将从2019年正式转向总统制。按照埃尔多安及其支持者的解释,土耳其实行总统制,目的就是实行强力领导,避免过去弱势的联合政府的状况。按照新宪法规定,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有权组建政府并任免各部部长,颁布法令、举行修宪公投,还可以计划预算、宣布国家紧急状态。这意味着埃尔多安总统将大权独揽,长期执政,土耳其集权化趋势明显。“土耳其模式”一向被阿拉伯国家视为“民主楷模”,但现在该国从分权转向集权。中东国家的“再集权化”倾向表明,至少就中东地区而言,集权政体显然比分权政体更适合该地区国情。

(三)政治转型与经济发展的两难困境

民主化论者一直将“民主”视为包治百病的“万能灵药”,其不仅能解决政治合法性问题,还能带来稳定与繁荣。但事实并非如此。中东国家之所以深陷困境,是因为其长期推行新自由主义政策,由此导致“去工业化”所致。与此同时,在生产关系问题上,埃及等中东国家长期推行私有化政策,财富分配日趋向少数人集中,由此导致贫富分化加剧和阶级矛盾加剧。

因此,阿拉伯国家要想真正摆脱困境,需要对现行阶级结构和政治经济路线进行全面变革。具体地说,就是在执政者执掌政权后,先改变上层建筑,再变革生产关系,最后实现生产力发展。然而,中东剧变后的政治转型并未沿着这一轨迹前行。中东剧变初期,尽管抗议民众提出旨在全面变革的“面包、自由和社会公正”口号,不仅反对独裁和政治压迫,也反对新自由主义经济秩序(44),但他们缺乏明确的意识形态指导,也没有夺取国家的计划、组织、领袖和战略远见,更谈不上规划未来发展蓝图。独裁者倒台给很多人造成“革命已经结束”的印象,下意识地将民主转型视为革命胜利成果的体现和延伸。突尼斯、埃及、也门、利比亚等国在政权更替后,相继选择了民主转型道路。

然而,民主转型非但无法解决阿拉伯国家面临的结构性问题,反而妨碍了真正变革的发生。如果要真正改善民生,实现经济和社会地位平等,就需要强行打破现行阶级特权,变革不合理的社会生产关系,而完成这些任务又需要强人统治和高度集权;而要实行宪政民主,前提就是默认现行政治经济秩序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不对现行经济和阶级结构进行根本性变革。正如亨廷顿所说:“改革到来的代价就是以专断政府来压制意愿的表达和历史悠久的国家制度;而维护自由的代价就是继续保留已经过时的老一套特权、财产、专权、阶级结构和教会参与国家政治。”(45)因此,阿拉伯国家“民主化优先”的转型路径,反而掩盖了这些国家的真正难题和解决路径,使生产关系变革的任务变得几乎不可能。

实践表明,民主转型没有帮助中东国家实现经济繁荣,反而使问题更加严重。埃及是典型案例。2011年政权更替以来,埃及外汇储备由2011年初的360亿美元降至2016年11月的165亿美元。同时,埃及外贸赤字也不断增加,2013~2014财年,埃及外贸赤字为340亿美元,到2014/2015财年,这一数字已增至390亿美元。2015年,埃及政府债务已经占到国内生产总值的100%(46);2014/2015财年,埃及收到的外国直接投资为6.9亿美元,同比下降34%。(47)在这场中东剧变发生前,中东地区的失业率大约是25%,但到2015年底已上升到30%。(48)根据标普公司的报告,2015年,阿拉伯世界11个国家的政府债务为706亿美元,但2015年该数字已升至1430亿美元,估计2016年数字更高。(49)阿联酋一家研究机构统计,中东剧变数年来,相关国家损失超过8300亿美元。(50)在此背景下,“民主化”在中东国家的热度日趋降温。2012~2013年期间,61%的人认为“阿拉伯之春”是“积极的”,只有22%受访者对其持否定态度;但到2015年,对此持否定态度的民众达到59%。(51)事实让阿拉伯民众真切认识到:稳定与秩序是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

事实证明,“全盘西化”是一条改旗易帜的邪路,反而导致诸多负面效应。这场剧变被冠以“阿拉伯之春”的民主转型进程,并未帮助阿拉伯国家实现民族复兴,反而使相关国家每况愈下,阿拉伯世界又熄灭了一盏希望之灯。西式民主化进程受挫使中东面临“梦醒后无路可走”的巨大危机。

结论与启示:政治转型需“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

上百年来,中东几乎试验过世界上的所有发展道路,尝试过各种政治制度,但始终没有找到适合自己的发展模式。中东政治转型到底该向何处去?从哲学角度看,没有脱离特殊性的一般性,也没有不包括一般性的特殊性。中东国家要想成功实现政治转型,必须将本土文化(以伊斯兰价值为主)与外来文化的先进成分有机结合,走一条具有中东特色的发展模式。政治转型一旦丧失主体性,一味照搬和盲目效仿其他文明的制度与价值,必然是东施效颦,“画虎不成反类犬”。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的:“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模式,政治制度不能脱离特定社会政治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来抽象评判,不能定于一尊,不能生搬硬套外国政治制度模式。”(52)

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评判标准同样适用于评估中东政治转型。一方面,中东政治转型必须保留本土文化的独特性,也就是“阿拉伯属性”和“伊斯兰属性”。这些成分是阿拉伯-伊斯兰文明的基因和基础,是伊斯兰世界特定的地理、历史环境形成的,因而是伊斯兰文明须臾不能丢弃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它必须充分汲取外来文化的有益成分。中东伊斯兰国家没有经历过系统的工业化大潮洗礼,植根于传统社会生产方式的伊斯兰文明,难以为经济现代化提供足够的价值支撑。因此,中东政治转型同样需要对外来文化采取“拿来主义”。“伊斯兰必须同时经历一系列革命:一个是像宗教改革那样的宗教革命;一个是像18世纪启蒙运动那样的知识和道德革命;另一场是相当于19世纪欧洲工业革命那样的经济与社会革命。”(53)

需要指出的是,伊斯兰世界既要保留文明主体性,又想嫁接西方文明优秀成果,“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一则,伊斯兰教作为旗帜鲜明的一神教,强调神的绝对性和独一性,这种严格的一元化取向常伴随着一种“非此即彼”的线性思维方式。它一面强化着宗教信徒的宗教感情,一面潜含了对其他文明基因的严格排斥,由此妨碍了对外来文化有益成分的吸收。二则,近代以来,西方文化日趋变成强势文化乃至“普世价值”,双方原本正常的跨文化交流,日趋变成单向的文化渗透乃至文化侵略,由此使中东国家日渐丧失文化主体性,在吸收外来文化时,很容易“因为走得太远而忘记为何出发”,在借鉴西方文化成果过程中迷失自我,照搬西方模式。中东国家要想找到适合自身的政治发展道路,必须“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唯此才能迎来光明前景。

感谢匿名审稿专家对本文提出的中肯修改意见。

注释:

①中东政治类型多样化,既有伊朗政教合一式政权模式,也有海湾诸国的君主制,还有共和民主制国家。本文着重讨论第三类国家。

②Cheryl McEwan,Postcolonialism and Development,Routledge,2009,p.122.

③[德国]贡德·弗兰克:《白银资本》,刘北成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版,第24页。

④[美国]哈里·马格多夫:《帝国主义时代》,伍仞译,香港朝阳出版社,1976年版,第156~157页。

⑤[美国]珍妮特·L.阿布-卢格霍德:《欧洲霸权之间:1250-1350年的世界体系》,杜宪兵等译,第350~351页。

⑥[美国]罗伯特·B.马克斯著:《现代世界的起源》,夏继果译,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121页。

⑦[英国]塞缪尔·E.芬纳:《统治史》(卷二),王震译,华东师大出版社,2014年版,第470页。

⑧[德国]贡德·弗兰克:前引书,第83页。

⑨Tareq Y.Ismael and Andrew Rippin Ed.,Islam in the Eyes of the West,Routledge,2010,p.1.

⑩[英国]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256页。

(11)[英国]塞缪尔·E.芬纳:《统治史》(卷三),马百亮译,华东师大出版社,2014年版,第218~219页。

(12)同上书,第220页。

(13)[美国]丹尼尔·贝尔:《资本主义文化矛盾》,赵一凡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13~14页。

(14)[美国]威廉·麦克尼尔:《西方的兴起:人类共同体史》,孙岳等译,中信出版社,2015年版,第463页。

(15)张锡模:《圣战与文明:伊斯兰与西方的永恒冲突》,三联书店,2014年,第83页。

(16)Elie Kedourie,England and the Middle East-the Destruction of the Ottoman Empire 1914-1921,Bowes & Bowes Publishers Limited,London,1956,p.16.

(17)David Govrin,The Journey to the Arab Spring:The Ideological Roots of the Middle East Upheaval in Arab Liberal Thought,Vallentine Mitchell,2014,pp.7-8.

(18)[美国]伯纳德·刘易斯:《历史上的阿拉伯人》,马肇春、马贤译,华文出版社,2015年版,第12~13页。

(19)[美国]乌戈·马太、劳拉·纳德:《西方的掠夺:当法治非法时》,苟海莹译,纪锋校,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版,第34页。

(20)Iram.Lapidus,The Golden Age:The Political Concepts of Islam,The Annals of The American Academy,ANNALS,AAPSS,524,November 1992.

(21)[英国]G·H.詹森:《战斗的伊斯兰》,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228页。

(22)Alon Ben-Meir,“Erdogan Exploits Islam For Personal And Political Gain”,Middle East Online,March 2,2017.

(23)“Call for Islamisation of Constitution Sparks Concerns in Turkey”,Middle East Online,April 26,2016.

(24)[英国]G·H.詹森:前引书,第235页。

(25)[意大利]洛蕾塔·拿波里奥尼:《这才是伊斯兰国》,洪玉珊译,台北究竟出版社,2015年版,第123页。

(26)Yohanan Manor,“Inculcating Islamist Ideals in Egypt”,Middle East Quarterly,Fall 2015.

(27)Laura Guazzone and Daniela Pioppl eds,The Arab State and Neo-Liberal Globalization:The Restructuring of State Power in the Middle East,Ichaca Press,2009,p.22.

(28)Ibid.,p.21.

(29)David Govrin,The Journey to the Arab Spring:The Ideological Roots of the Middle East Upheaval in Arab Liberal Thought,Vallentine Mitchell,2014,p.2.

(30)[英国]塞缪尔·E.芬纳:《统治史》(卷二),王震译,华东师大出版社,2014年版。第128页。

(31)[德国]贡德·弗兰克著:前引书,第282页。

(32)[美国]杰里·本特利、赫伯特·齐格勒:《新全球史:文明的传承与交流(1750年至今)》,魏凤莲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129页。

(33)Elie Kedourie,England and the Middle East:the Destruction of the Ottoman Empire 1914-1921,Bowes & Bowes Publishers Limited,London,1956,p.13.

(34)[美国]斯塔夫里亚诺斯:《全球分裂》(下),迟越、王红生等译,黄席群、罗荣渠校,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17页。

(35)Elie Kedourie,op.cit.,p.14.

(36)[德国]贡德·弗兰克:前引书,第42页。

(37)[英国]尤金·罗根:《奥斯曼帝国的陨落》,何修瑜译,台湾猫头鹰出版社,2016年版,第63页。

(38)[美国]杰里·本特利、赫伯特·齐格勒:前引书,第131页。

(39)[美国]斯科特·安德著:《阿拉伯的劳伦斯:战争、谎言、帝国愚行与现代中东的形成》,陆大鹏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39页。

(40)同上书,第39页。

(41)James L.Gelvin,The Modern Middle East:A History,Third Editi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1,p.243.

(42)[美国]斯科特·安德森:前引书,第36页。

(43)Roger Owen,State,Power and Politics in the Making of the Modern Middle East,Second Edition,Routledge,2000,p.149.

(44)Jason Hickel,“Neoliberal Egypt:The Hijacked Revolution”,http://www.aljazeera.com/indepth/opinion/2012/03/201232784226830522.html,2014-04-20.

(45)[美国]塞缪尔·P.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9年,第146页。

(46)“The Arab Winter”,The Economist,January 9,2016.

(47)Nesma Nowar,Stefan Weichert & Mona El-Fiqi,“Egypt's Dwindling Foreign Currency Resources”,Al-Ahram Weekly,No.1287,March 17,2016.

(48)“The Arab Winter”,The Economist,January 9,2016.

(49)“Arab Government Debt Shoots up to 143 Billion in 2015”,Middle East Online,March 1,2016.

(50)Christopher L.Brennan,“Fall of the Arab Spring:From Revolution to Destruction”,Global Research,February 2,2016.

(51)王震:《“阿拉伯之春”五年后:阿拉伯人在想什么》,载《世界知识》2016年第5期,第34~36页。

(52)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7年10月18日),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36页。

(53)[法国]费尔南·布罗代尔:《文明史纲》,肖昶等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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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西亚非洲》 2018年01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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