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景柱:转型时期中国女工的身份认同问题——读潘毅《中国女工》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335 次 更新时间:2012-04-16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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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景柱  

[内容摘要]:打工妹作为中国转型时期出现的一个新生群体,其身份认同呈现出二元结构:模糊的阶级身份认同与清晰的性别身份认同。打工妹身份认同二元结构的根源在于中国的户籍制度及当今社会的性别歧视;这种身份认同二元结构的危害在于侵害平等原则及导致打工妹权利的缺失,为此改革户籍制度、实现性别平等就成为一种必然的期待。

[关键词]:打工妹,身份认同,户籍制度,性别歧视

上个时期80年代,伴随着中国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跨国资本开始大量进入中国。此时国家放松对人口的控制,大量非城市人口走出农村进入城市打工,变成了打工仔或打工妹。关于这群打工群体的生存状态已有很多研究,有的侧重于女工的来源地以及来自不同地区的工人“帮派”之间的冲突,另一些以女工要比男工承受更多苦难的假设而将矛头直指性别差异,有的探讨工人的自卑意识和树立身份认同的努力等。[1](P117)香港科技大学潘毅(Ngai Pun)的《中国女工——新兴打工阶级的呼唤》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不同的研究视角。作者通过从1995年秋至1996年上半年在深圳的一家港资工厂——作者命名为“流星厂”的近八个月的田野调查,与女工一起生活和工作,为我们展现了当代中国女工的生存现状及对其的思考。作者研究的主要问题是“在中国追求现代性和全球化的变革时期,个体的社会地位与阶级地位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国家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关系的混合体到底对个体提出了怎样的要求?而且,将会出现怎样的新主体/新身份认同,以及新的权力——抗争关系?”[2](P10)全书共分为“国家与资本:中国新兴打工阶级的形成与解体、背井离乡:农村女性的挣扎、社会性身体:规训与抗争的艺术、当上打工妹:身份认同与差异政治、性与性别的想像、工厂里的尖叫梦魇与叛离、开创一种抗争的次文体”等七章,此书英文版一出版就获得学界好评,获得美国社会科学界的“米尔斯奖”(C. Wright Mills)。

对《中国女工》一书我较感兴趣的地方是作者对打工妹身份认同的研究,作者主要考察了打工妹的“阶级身份认同”和“性别身份认同”。本文打算在作者研究的基础上探讨打工妹的身份认同问题,考察打工妹模糊的阶级身份认同和清晰的性别身份认同这种二元结构,并考察这种身份认同二元结构的根源所在及其危害性,最后提出避免这种身份认同二元结构的一些期待。

一、打工妹身份认同的二元结构

作者在《中国女工》一书的导言中提出了打工妹的身认同问题:“当年轻女性进入一套特殊的生产关系、经历无产阶级化,以及异化过程的时候,打工妹这种新的社会身份认同是如何在这些农村女性的身体上被建构和确定下来的?”[2](P32)打工意味着为老板工作,意味着由个体变成劳动主体的过程,也就是说当农村女性从农村走进城市工厂的时候,已意味着她们身份的转变,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从从事农业劳动转变为从事工业劳动,但是这些打工妹自身如何看待她们实际工作地位的变化呢?如何看待自己的身份认同问题的呢?

1、打工妹的阶级身份认同

所谓身份认同,是指个人对特定社会文化的认同。与“身份认同”这一概念有三个相关问题:“我是谁?”“我从何处来?”“我到何处去?”。关于打工妹的阶级身份认同,作者重新探讨了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观念。马克思曾对阶级的概念作了这样的分类,一种是自在阶级,另一种是自为阶级。所谓自在阶级是指伴随着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而出现的大量的劳动者,他们的阶级角色是由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所确定的,而自为阶级是指无论在主观上还是客观上劳动者对自身所处的阶级地位有明确的认识,并确立了自己的阶级意识和历史使命。汤普森在《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一书中认为,工人阶级的出现是1890年——1932年工人的阶级经历的产物,工人阶级的形成离不开阶级经历,阶级是“当一批人从共同的经历中得出结论,感到并明确说出他们之间有共同利益、他们的利益与其他人不同(而且常常对立)时,阶级就产生了。”[3](P1)汤普森同时认为阶级斗争可以脱离阶级而存在。作者并不以为然,认为没有阶级斗争并不意味着没有阶级意识和阶级,对于当代中国来说,“如果说毛泽东的革命思想在中国酝酿了一种‘阶级斗争’的话语的话,那么,就是邓小平所发动的改革宣布了这种话语的‘死亡’,并代之以一种‘现代性’话语,承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2](P45)虽然伴随着改革开放以来阶级斗争观念从官方的主流意识形态中消失,阶级分析观念已经退出了话语分析的范畴,但这并不意味着当伴随中国走向现代性的时候,阶级分析已经过时。相反,“如果说,中国的底层阶级曾经被来自统治阶级的主导话语伤害过,那么,在全球资本主义与中国现代性工程的交汇处出现的新型主体——打工妹,则正在翘首盼望着‘阶级分析’的归来。”[2](P18)作者认为当我们用阶级分析的观点来看待打工妹的时候,打工阶级在中国已经形成,但是始于社会底层的打工阶级的形成是一个艰难的过程,打工阶级的形成过程也是其解体的过程。打工妹的阶级身份认同是非常模糊的,当我们询问“农民工是工人还是农民”的时候,这个问题对打工妹同样适用,她们是工人还是农民?这就关涉到身份认同的第一个问题“我是谁?”如果她们是农民,她们应该在农村从事农业劳动,但是她们现在却背井离乡在工厂工作;如果她们是工人,她们能与城市人享有同样的福利吗?她们能永远在城市里居住吗?事实情况不能,打工妹是城市里的匆匆过客,到了一定的年龄不得不离开城市而回到农村结婚,转而承担母亲的角色。在当今中国,一个人所从事的职业并不决定个人的身份地位,也就是说一个人的身份地位与其他因素有关。打工妹的阶级身份认同是模糊的,没有意识到自己属于打工阶级,同时她们的身份认同是错位的,这一切源于什么呢?下文将对此进行分析。

2、打工妹的性别身份认同

与打工妹模糊的阶级身份认同相比,她们的性别身份认同是非常清晰的。农村女性外出打工,其被称为“打工妹”,打工妹意味着一种比较低的社会身份地位,同时她们还被称为“妹”,“妹”意味着这个劳动主体在特定情况下的性别身份,“‘妹’意味着年轻的女孩儿,它不仅标示出性别,而且还表明婚姻状况:与‘姐’相比,‘妹’意味着单身、未婚而且比较年轻。因此‘妹’通常意指较低的社会地位。因此,‘打工妹’代表的是一种深嵌于资本主义劳动关系与性别关系之中的次等劳动身份认同”。[2](P173)打工妹意味着温顺、软弱和易于管理;打工妹意味着她们是遭人歧视的对象,比如作者描述了工厂里对女性的歧视语言,比如“乡下妹,除了种田什么都不懂!乡下妹,懂点规矩,文明点儿!乡下妹就是乡下妹,粗手粗脚!乡下妹根本就没法教,又蠢又笨!”[2](P183)打工妹还意味着她们的劳动是廉价的,改革开放后大量外资如潮水般地涌入中国,中国转而成为一个“世界工厂”,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中国有大量廉价的劳动力,这其中很大一部分工作是由女性承担的。打工妹自身承受“来自国家社会主义、跨国资本,以及家庭父权制的三重压迫,这三者联手创造出一种以阶级/性别,以及城乡差别为基础的特殊劳动剥削形式。”[2](P5)从以上可以看出,打工妹是温顺、服从、廉价的代名词,而打工妹自身也有着清晰的性别身份认同。这种身份认同“反而会给女性带来一些负面影响,或矛盾的心理体验,而不是健康快乐的心理体验。例如自卑、边缘、不自信、厌弃自身的女性性别、无奈、放弃、自足,向往、高估而不是歧视男性特征和性别身份”。[4](P158)本文将打工妹模糊的阶级身份认同和清晰的性别身份认同称为打工妹身份认同的二元结构,那么这种身份认同的二元结构的根源何在?

二、身份认同二元结构的根源

打工妹作为转型中国社会新出现的一种群体,她们身份认同的二元结构的根源主要在于当今中国的户籍制度和社会中存在的性别歧视,其中她们模糊的阶级身份认同与户籍制度密切相关,而她们清晰的性别身份认同与性别歧视有关。

1、户籍制度

新中国成立后,政府为加强对人口的控制,于1958年正式建立户籍制度,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以法律的形式限制农村人口流入城市。户籍制度不仅决定了一个人的居住地,而且还决定了一个人的社会身份,比如工作地点、福利、住房等。上文本文所说的在当今中国,一个人所从事的职业并不决定个人的身份地位,也就是说一个人的身份地位与其他因素有关,这个其他因素主要是指一个人的户籍。从1950年代至中国的改革开放,中国的户籍制度被区分为“城市常住居民户口”和“农村常住居民户口”,造成了人为的城乡二元分割。“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中国人的身份认同是与生俱来的,它不是由生物学属性,而是由其所处位置——即其出生地的地区(农村或者城镇)——决定的。”[2](P180)也就是说一个人的出生地就决定了一个人的人生轨迹。

伴随着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大量外资开始进入中国,国家开始允许农民进城打工,以满足本土企业和外资对大量廉价劳动力的需求。但是国家并没有完全放松对农民的人身控制,农民外出打工必须持有身份证、务工证、暂住证,女性还要持有未婚证,否则会被以“三无人员”遣返回家,在2003年孙志刚案件发生以前“三无人员”还会被收容所强制收留后遣返回家,同时城市管理者还以各种名目对农民工收取各种费用。打工妹外出打工,虽然为城市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她们却不能享受城市的福利待遇,相反她们还被当作“盲流”而受人歧视。“事实上,城市不允许新兴打工阶级在它的土地上生根。更糟糕的是,户籍制度与劳动力控制机制混合在一起,形成一种特殊的权力形态,建构出农民工模糊的身份认同,从而既深化又同时掩盖了对她(他)们的剥削。”[2](P71)实际上,这是非常矛盾的,国家一方面允许农村人口外出打工,促成了打工阶级的形成,另一方面又采取户籍制度促使了打工阶级的瓦解,可以说,“农民/工人身份认同的模糊化,或者说新兴打工阶级的弱势地位,是社会主义国家压榨农村劳动力过程中出现的一个奇特现象。”[2](P71)户籍制度的存在可以强制打工妹在工厂劳动,“户口制度已被证明是为工厂管理者提供便利的一项工具。即使开工不足和不付给工人工资,工厂也能够采取扣押工人身份证的做法,使得工人不能轻易地离开工厂。”[1](P133)可以说,户籍制度的存在既促使又瓦解了新兴打工阶级的形成,打工妹模糊的阶级身份认同与户籍制度的存在密切相关。

2、性别歧视

打工妹清晰的性别身份认同与当下的性别歧视存有关联。中国社会自古以来主张女性的“三从四德”,主张“男主外,女主内”,古代的贞节牌坊是女性的血泪史。虽然新中国成立以后主张解放妇女,实现男女平等,但是50多年过去了,这个目标远未实现,妇女无论在就业、升迁、社会参与等方面都深受歧视,俨然一个“二等公民”。

作者列举了她在工厂中观察到的性别歧视。流星厂是一家港资工厂,有500多名工人,其中女性占75%以上,为什么雇佣这么多女工?难道她们的文化水平和工作技能非常高?事实情况是资方认为女性温顺、易于管理、易于接受低工资,也就是说女性的性别特征决定了她们更适合在该厂工作。性别不平等在该厂是非常普遍的。虽然该厂75%以上的员工是女性,但是该厂的总经理是男性,4名经理中有2名是男性,电子工程师、电子技术员、厂长、主管等主要的管理人员几乎全部都是男性,而基本的操作员、质检员几乎都是女性。该厂这样的劳动分工与社会中的性别歧视是一致的,一般人认为男性适合做经理,而女性适合做秘书;有家庭主妇,而无家庭主男;男性做医生,而女性做护士,而不是相反。也就是说打工妹清晰的性别身份认同与性别歧视是密切相关的。

三、身份认同二元结构的危害

打工妹模糊的阶级身份认同与清晰的性别身份认同是一种正常现象吗?本文认为这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与现代社会是不像适应的,它对现代社会的最大危害是侵害了平等原则以及导致打工妹权利的缺失。

1、侵害平等原则

现代社会是一个平等社会,人们对平等的追求已经达成了共识,今天已无人称特权社会是可欲的,已没有人再为奴隶制度进行辩护。虽然人们对平等的理解存有很多分歧,但是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追求机会平等。当今学界关于平等理论的讨论是在认同机会平等的前提下来讨论各种平等观,比如资源平等(罗纳德·德沃金)、能力平等(阿玛蒂亚·森)、福利的机遇平等(理查德·阿内逊)等。德沃金认为应该排除运气、天赋等偶然因素对人生的影响,个人只应对自己选择的事情负责。现在我们从这种平等观点出发来探讨户籍制度与性别歧视问题。

其一、就户籍制度而言,在当今中国,一个人的出生地就决定了一个人的人生轨迹与社会地位。比如一个人出生在农村,他就拥有了农村户口,就意味着与城市中的各种社会福利无缘;反之他就拥有城市户口,就理所当然地享有各种社会福利。这公平吗?显然这违反基本的公平原则,一个人出生在城市还是农村,是个人无法选择的。这些偶然因素不应该决定一个人以后的人生道路,否则就有违机会平等原则。在公民机会平等的权利都不能保证的情况下,经济效率和社会发展必然受到影响,必然促使特权观念的形成。

其二、就性别歧视而言,打工妹的性别决定了她们以后将面临很多不公平的竞争,将丧失很多机会。如果说农村户口的拥有者与城市户口的拥有者相比,意味着“二等公民”,那么农村户口拥有者之内的打工妹与男性农村户口的拥有者相比就是“二等公民中的二等公民”。

2、打工妹权利的缺失

在当今户籍制度存在的情况下,打工妹一般4-5后要离开城市,她们虽然为城市的发展贡献了自己的青春岁月,而她们只能得到微薄的工资——有时工资还被拖欠,以及一个受到伤害的身体——化学品中毒、火灾还有加班是打工妹面临的主要威胁。作者描述了一个名叫阿英的女子因为工作压力过大而每晚发出尖叫的例子,从此我们可以看出打工妹身心受到的摧残。与打工妹微薄的工资和低劣的生活条件相比,有些人却能不劳而获。作者描述了流星厂所在的清河村村民的收入状况,“在清河村,每年的人均分红收入大约为15000-20000元。……当地的一个村干部很自豪地对我说:‘现在每家每户的收入几乎是从前的十倍,现在的村民什么都不要做,只要等着年底分红就行了。而且,每家都可以从土地上腾出手来了,还可以做生意’。”[2](P55)而打工妹当时的月工资才300元左右,即使这点微薄的工资有时也是以每天工作12小时为代价的。显然上述情况违背了当今社会所主张的“按劳分配”原则。同时就性别歧视而言,它也使打工妹的权利得不到保护,使全人类1/2的人口生活在歧视的阴影下,使打工妹成为“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

四、户籍制度的改革与性别平等的期待

为消除打工妹身份认同二元结构的危害即侵害平等原则和导致打工妹的缺失,本文认为应从身份认同二元结构的根源着手,即改革户籍制度和实现性别平等。

1、改革户籍制度

虽然亿万农民离开土地从事非农经济活动成为活生生的现实,但是“由于户籍制度的改革滞后于整个社会的改革,使得户籍身份仍然是农民获得城市永久移民并使妻儿也成为城市居民的羁绊。……在现存的社会条件下的中国农民,无论你所从事的职业性质如何,由于户籍制度所赋予的先天农民身份,都将在你所从事的现有的职业之前冠以‘农民’二字。”[5](P173)比如农民工(农民工的后代还被称为“农民工子弟”,他们的后代所上的学校被称为“打工子弟学校”)和农民企业家等,这种称呼本身就是一种歧视。现存的户籍制度人为地把公民分为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人为地造成城乡二元分割结构。在现行制度下,户籍制度与一个人的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养老保险等是高度相关的,也就是说户籍制度承载着十分重要的社会资源配置功能[6](P123)。即使打工妹与城市居民同在一个单位工作,也不能和城市居民的正式工一样累计工龄,没有晋升的希望,享受不到公费医疗、退休待遇、失业保险和住房的分配等各种社会福利。

户籍制度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虽然确实在稳定社会秩序和调整城乡居民利益格局的过程中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在实行市场经济的今天,当我国生产资料等生产要素市场已经基本实现市场化的时候,劳动力市场却仍然囿于传统户籍制度的藩篱,阻碍了劳动力的合理流动,阻碍了城市化进程,最终阻碍了公民平等权利的实现,因此户籍制度的改革已成为必然。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最终方向是恢复1954年我国宪法曾经规定的公民享有的迁徙自由权利。迁徙自由是现代国家公民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国政府签署加入的《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对此已有明确的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公民迁徙自由,是保障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2、性别平等的期待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持续增长和社会全面进步,使妇女发展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但是在家庭、经济、政治、教育、就业等方面仍然存在着性别歧视,性别平等仍然是我们的一种期待。性别平等意味着不论男性还是女性,均能自由发展个人能力及做出各种选择,而不因性别差异受到歧视性对待。男性和女性在心理、生理等方面存在差异是客观事实,但是这些差异的存在并不意味着女性在政治、经济、文化、机会、教育等获取方面应该受到歧视。实现性别平等意味着应该消除性别差异这一偶然因素对人生的影响,意味着应该缩小乃至消除女性在政治、经济、文化、机会、教育等方面的歧视性待遇。

虽然我国在法律上规定了女性与男性享有同等的权利,但是这仅仅停留在文本上,在现实生活中女性的一些权利并未落实。我们应该从政策上落实男女平等这一基本国策,减少以至消除社会中的性别不平等现象,保障女性各方面的基本权利。对于打工妹来说,就是要消除其身上“二等公民中的二等公民”这一歧视性现象,真正落实其各项公民权,给她们以国民待遇。

参考文献:

[1]陈佩华,“生存的文化——通过私人信件透视外来工人的生活”,载《清华社会学评论》(2002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

[2]潘毅著《中国女工——新兴打工阶级的呼唤》[M],任焰译,明报出版社有限公司,2007年版。

[3][英] E·P·汤普森著《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前言),钱乘旦等译,译林出版社,2001年版。

[4]孟宪范主编《转型社会中的中国妇女》,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

[5]李小江等主编《平等与发展》,北京:三联书店,1997年版。

[6]陈映芳,“‘农民工’:制度安排与身份认同”,载《社会学研究》,200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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