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人的现代化是现代国家经济、文化与制度长期发展必不可少的先决条件。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人的现代化的实现可具体展开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制度文明三个层面的建设:在物质文明层面,体现为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的人口高质量发展战略;在精神文明层面,体现为文化主体性与开放包容性并存的现代文化形态;在制度文明层面,体现为坚持党的领导与人民主体地位内在统一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这三个层面共同构成中国式现代化文明意涵的有机结构:以物质文明建设为根基,以精神文明建设为内核,以制度文明建设为保证,三者有机结合于人的现代化,为超越“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现代化、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人类文明新形态提供了必要前提与价值理路。
【关键词】中国式现代化 人的现代化 投资于人 人类文明新形态
【作者简介】赵福生,哲学博士,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一达,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人的现代化既是现代民族国家经济、文化与制度建设的宗旨和目标,也是其持续发展的先决条件。人的现代化程度不仅体现为一个国家物质生产和人的生产的现代化水平,而且在深层上体现为人的综合素质,其核心在于人的综合素质全面提高、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实现。从文化圈层结构和布罗尼斯拉夫·卡斯珀·马林诺夫斯基(Bronisław Kasper Malinowski)“文化三因子论”视角看,文化可划分为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三个层次。而文明作为人的现代化的成果和标志,相应地表现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制度文明三个维度。基于此,有必要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制度文明三个维度深入探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人的现代化的文明意涵与实践路径,为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探寻新时代价值理路。
一、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相结合夯实人的物质文明现代化
人的现代化首先依赖物质文明的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人口高质量发展同人民高品质生活紧密结合起来,把‘投资于物’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起来”。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是中国式现代化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理念和伟大实践,旨在实现物质基础与人的全面发展相辅相成,实现人的高质量发展与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人的高质量发展和人民高品质生活以物质生活需求的满足为前提。物质生活需求不仅涵盖基本的生存需要,而且包含人的发展的多层次需求。满足人们的美好生活需要,在实质上是满足人的生存与发展的整体性需求。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人虽然摆脱了人身依附关系,但是仍受商品、货币、资本等物化关系的支配。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实现物质文明层面的人的现代化,正是要超越“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重新确立人作为目的而非手段的主体地位。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遵循投资于人的发展逻辑、摆脱单纯依赖物的资本逻辑,不仅需要满足基本物质积累条件,而且需要满足可持续发展条件,从而真正实现人的物质文明现代化。
(一)投资于物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坚实物质支撑
“物质富足、精神富有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要求。”物质富足是满足人的生存需求的保障,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基础。然而,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由于人们在地域、社会关系和发展程度等各方面存在差别,故而不同群体之间的生存需求及满足程度往往会产生巨大差距甚至发生冲突。只有通过物质财富的持续增长与资源配置的合理优化,才能有效弥补发展的不平衡。因此,实现人的现代化并不意味着舍弃物的现代化,恰恰相反,必须率先完善物的现代化,在物质生活需求得到基本满足之后,才可能进一步谈及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以及更全面的发展需要。推进物质文明现代化,是以人的现代化为导向,实现对资本主义物的现代化的超越,其要义在于统筹物的丰富与人的发展,实现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的紧密结合。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的战略部署。这里的“投资”并非狭义的金融投资概念,而是广义的物质资源配置范畴。投资于物主要指对基础设施、生产设备、厂房等物质生产资料和实体资产进行投资,强调现代化发展的手段;投资于人则是以现实的人为对象进行资源配置,覆盖全体人口,针对具体的民生与经济领域展开系统性的资源投入,回应全体人民全领域、全方位、全过程的需要,体现现代化发展的根本目的。马克思指出,劳动者“在自然物中实现自己的目的”,资本、工具和技术等物质生产资料只有在服务人的实践目的时才具有价值,物的丰富不能反过来成为支配人的发展的目的。
人的发展必然依托一定的物质基础。马克思指出:“各个人借以进行生产的社会关系,即社会生产关系,是随着物质生产资料、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而变化和改变的。”生产技术的进步和物质生产资料的丰富不仅改变社会的生产方式,而且重塑人的能力结构与实践方式,为人的发展提供现实条件。人的实践能力的提升又不断突破既有物质条件的限制,推动生产力发展与技术进步。可见,没有物的现代化就没有人的现代化,二者互为条件、缺一不可。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并非互相排斥的对立关系,而是在实践中相辅相成,共同塑造人的实践能力。因此,投资于物必须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协同并进,构成驱动中国式现代化经济建设的双核引擎,这不仅为人民高品质生活与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持久动能,而且是推动物质文明层面人的现代化、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必要路径与现实基础。
(二)投资于人为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关键动能
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的紧密结合,关键在于合理配置现代化发展中的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一般而言,理想的人的现代化的社会形态应该是物的世界的增值与人的世界的增值成正比、资本的增值与人的增值成正比的社会。”人的现代化从根本上规定了在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中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的配置关系,这要求将资本主义曾赋予资本的价值重新回归到人自身的活劳动上。马克思指出:“资本是死劳动……只有吮吸活劳动才有生命,吮吸的活劳动越多,它的生命就越旺盛。”因此,物质资本作为促进社会生产力与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生产要素,必须通过人的“活劳动”才能被激活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只有依赖人的能动性实践才能发挥其实际效能。在生产力构成中,人始终是能动要素,脱离人的物质是无用之物。而物质资本的持续积累并不会直接带来人的能力提升,投资于物一旦脱离人的发展目标,物质资本便可能由生产资料异化为支配力量,导致劳动者与劳动产品、劳动过程乃至他人关系的全面异化,人就沦为资本的工具和手段。马克思指出,在异化劳动条件下,“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劳动者创造的异己的对象世界越丰富,“他自身、他的内部世界就越贫乏”。人的现代化则要求彻底颠覆这一颠倒的关系,合理配置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使资本重新服务人的发展,实现人对自身的真正占有。
一方面,要合理驾驭物质资本,把控资本生产规律,正确引导投资于物发挥积极效能。中国式现代化的经济建设,关键在于“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依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来依法引导和规范资本健康发展,合理地驾驭资本,充分发挥资本的积极作用,同时有效控制其消极作用”。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是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做出的重要战略抉择,是对生产力主客体要素矛盾运动规律的辩证把握,为探索现代化物质条件提供了科学的认识论基础。正确认识资本的客体特性,在党的领导和法治框架下把握社会资本的再生产及其流通规律,能有效应对经济风险挑战,为中国式现代化开辟发展空间。
另一方面,要注重人力资本的可持续发展,通过投资于人调和个体、区域、行业等各方面发展的不平衡问题,消除发展冲突与两极分化。投资于人的发展方略要求“建立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就业、就医、住房、养老等一体考虑”。这一系列举措旨在全方位、全过程实现人的现代化,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资本只是生产的手段,人民生活共同富裕才是发展的目的。因此,必须破除“重物轻人”的路径依赖,摒弃“见物不见人”的陈旧观念,改变人力资本投资不均衡加剧的趋势,统筹物质资源分配与人的全面发展,以民生福祉为根本导向,持续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物质资本决定发展的速度和规模,人力资本决定发展的高度和潜能。人口高质量发展在本质上要求必须从物质资本积累转向人力资本驱动。通过全面提升人的能力素质现代化,将中国人口规模巨大的特征转化为人才质量上的优势,实现中国式现代化从“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的跃升。这一跨越体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主动精神,为长远发展注入了长久而强劲的内生动力。
(三)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协同驱动中国式现代化的可持续发展
以往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之所以呈现对立关系,源于西方现代化推崇的理性主义。地理大发现、工业革命、科学革命的背后都以理性主义作为原动力,马克斯·韦伯(Max Weber)认为现代化是一个不断理性化的过程,并将理性区分为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投资于物天然倾向于工具理性。韦伯将工具理性定义为“完全理性地考虑并权衡目的、手段和附带后果”的一种合理性,其关键在于计算,通过成本与效益的核算评判投资成败。而投资于人则内在契合于价值理性。价值理性是“不计代价地去实践由义务、荣誉、美、宗教召唤、个人忠诚或者无论什么‘事业’的重要性所要求的信念”,其合理性不取决于功效与利益,而是以人的发展的价值认同与价值实现为尺度。然而,当工具理性成为衡量价值的唯一尺度,便会倒置目的与手段,使原本服务于人的资本反过来支配人。因此,资本主义现代化条件下人的发展依赖于物的关系,在本质上是工具理性对价值理性的遮蔽。
工具理性对价值理性的遮蔽不仅表现为人被物质支配的异化劳动状态,而且直观地体现于现代工业文明的生态问题中。资本主义工业生产方式追求利益最大化,无节制开采与肆意排放导致自然资源枯竭、生态环境恶化,使人类的生存环境受到严重威胁。马克思指出,“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才是人自己的合乎人性的存在的基础,才是人的现实的生活要素”。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包含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现代工业造成的生态问题不仅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异化,而且是对人民的现实生存权利与美好生活向往的否定。从马克思的视域审视,导致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颠倒的症结并不在于机器、技术等器物本身,而在于资本逻辑主导下工具理性的僭越。要想走出这一困境,就必须用以人本身的发展为中心的价值理性引领并规约工具理性,逐渐扬弃人对物的单纯依赖。当然,扬弃对物的依赖性并不意味着抛弃物质力量,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既离不开物质条件的保障,也需要主体能力的支撑。没有物质资本的积累,人的发展将陷入“无米之炊”的困境;没有人力资本的提升,物质资本将只能停留于“死劳动”的状态。二者协同并进,才是通向人的物质文明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当前,数字化与智能技术革命的纵深发展对现代化建设提出新的要求:一方面,要审慎运用人工智能、信息技术等数字技术手段推动生产力的进步,“以制度创新为重要支撑,健全完善人工智能的社会治理体系与资源共享机制”;另一方面,要合理驾驭数字资本,自觉防范数字拜物教与技术异化等风险,确保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始终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在尊重自然规律与把握资本运行规律的双重前提下,实现物质丰富与人的完善的有机统一、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辩证统一,最终实现“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
总之,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的紧密结合,超越了以资本逻辑为中心的单纯追求物质增长的西方现代化范式,它将物的发展服务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中国式现代化是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为核心目标的系统性工程”,而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是推进这一系统性工程的重要战略。
二、文化主体性与开放包容性共铸人的精神文明现代化
在物质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后,人的现代化必然向精神生活富裕延伸。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在精神文明层面,人的现代化与文化素养、价值观塑造息息相关,“文化是人类在自身的生活实践和历史经验中创造的知识、信仰、艺术、道德、风俗等的综合体”,一个民族、国家孕育的文化是生活于其中的人们基于独立自主的意识、通过自由自觉的历史活动创造的总体性实践成果,代表这个民族、国家内在的精神品质。然而,资本主义工业文明并未从根本上关注人在精神与文化心理上的主体意识与认同需求,导致人的独特价值被遮蔽于资本的物化逻辑中。文化现代化是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是中国式现代化区别于资本主义现代化的显著特征与内在要求。因此,实现人的精神文明现代化必然要求加强文化建设,着力塑造人的现代化的主体价值与共同价值。
(一)文化主体性奠定现代文明精神根基
文化是一个民族、国家内在的精神品质的人格化体现,形成于人在对象性实践活动中对世界和社会的理解、认同与共识,并反过来使人成为与社会相适应的人。自由理性的现代人格便是经过启蒙运动的西方理性主义与人文主义精神文化的产物。在伊曼努尔·康德(Immanuel Kant)看来,人之所以为人,在于人通过理性自律的实践超越自然必然性,创造了自己的文化。他将文化视为人类归之于自然的最后目的,是人类存在的终极意义,“一个有理性的存在者一般地(因而以其自由)对随便什么目的的这种适应性的产生过程,就是文化”。在此意义上,文化是人类运用理性改造自然、实现自身完善与文明创造的实践成果,但康德意义上的文化限定在理性、精神中,是精神的自我创造。马克思则将文化理解为人的对象性产物,文化的生产实际上是一个逐渐将外在的自然世界与社会内化于人身的过程。这个过程是人自由自觉地生产,与动物的本能生产有根本区别,“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构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固有的尺度运用于对象;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人在实践活动中始终能够把自身的内在尺度运用于改造外部客观世界,同时在改造对象的过程中实现对客体规定性的内化,并将由此积淀的文化成果持续投入人与社会的再生产,体现为“化人”的过程,即文化再创造人自身与社会的过程。
文化的现代化正是“人化”与“化人”辩证统一的过程,人通过实践创造文化成果,文化成果经过进一步实践再创造人自身乃至整个社会。这一具体过程在资本主义现代化的历史中体现为市民文化的形成。在马克思看来,“市民社会是全部历史的真正发源地和舞台”,市民文化在资本主义现代化的演进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市民文化发端于11—13世纪城市公社自治运动,市民阶级为了摆脱封建领主的强制统治、捍卫财产自由权,相互组织形成城市共同体,倡导市民自治。马克思指出,“现代的市民社会是实现了的个人主义原则;个人的存在是最终目的;活动、劳动、内容等等都只是手段”。从历史逻辑看,个人本位的市民文化既是市民自治运动的实践结果,又进一步塑造了现代市民社会和城市化。从精神结构变迁的角度看,市民文化打破了封建社会的人身依附关系,孕育了近代个人主义精神,催生了现代资本主义私有制的萌芽。正是这一过程塑造了基于物的依赖关系的独立人格,构成了资本主义现代化在精神文化层面的历史起点。
与之相比,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进程中,文化现代化集中体现为“两个结合”,尤其是“‘第二个结合’,让马克思主义成为中国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现代的,让经由‘结合’而形成的新文化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形态”。不同于西方个人本位的市民文化,“第二个结合”强调以中华民族为主体的价值定向,标志着中国式现代化文化形态的独立人格建构。这一建构始终坚守以中国实际与本土文化为“人化”的创造主体与“化人”的实践主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任何文化要立得住、行得远,要有引领力、凝聚力、塑造力、辐射力,就必须有自己的主体性。”文化主体性是一个民族在现代化道路上独立自主与自觉创造的集中表达。与此同时,主体性也要求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独立自主的内生性精神动力,使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度结合而形成全新的文化形态,构成中华民族在现代化进程中彰显独特个性与实现自由全面发展的精神文明根基,呈现为一种独立自主的民族精神品格,内蕴真正意义上人的精神文明现代化。
(二)开放包容性激活现代文化形态内在活力
文化现代化是一个全面展开而非单向度的过程。“文化包含着一个群体特有的观念、价值、信仰模式以及他们典型的思维和感知方式,其一经产生,便成为人存在、发展、进化不可或缺的人文环境”。不同的文化形态体现不同人的存在方式。由于不同民族与国家在历史传统、价值观念上存在差异,故而其文化形态自然呈现各具特色的面貌。然而,文化差异并不意味着冲突和矛盾,而是蕴含着多样化发展的可能性。同样,迈向现代化道路中的“独立自主”绝非孤立排外、保守封闭,而是在坚守自身文化主体性的同时拥抱多元,以开放包容的姿态参与文明对话。因此,文化现代化的内涵在于构建以个性包容为基底、以共性价值凝聚为导向的文化共同体生成机制。
“以文化人,更能凝结心灵”,文化现代化并非用普遍价值消解不同民族、群体之间的个性差异,而是在交流互鉴中寻求文化认同与价值共识。中华文化作为多民族文化融合的共同体,其内在机制蕴含多元共生的包容性品格,这也是中华文化延续数千年而不断的生命力根源,是中华民族的“根脉”所在。所谓“根脉”,不仅表达中华文化牢牢扎根的主体性根基,而且意味着文化根系的纵深、坚韧与发达,能够在交流与冲突中接纳、吸收其他外来文化,并对之进行诠释阐发、化为己用。中华民族有着五千年的文明底蕴,中国以其强大的文化包容力和交流互鉴精神不断吸引周边国家和民族前来交流、融入,形成了具有旺盛生命力的中华文化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式现代化赋予中华文明以现代力量,中华文明赋予中国式现代化以深厚底蕴。”正是因为拥有深厚发达的文化根系,中华文化才得以“根深叶茂”,数千年未曾中断,并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持续供给精神养分与内生活力。
这种开放包容的内在价值张力,正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契合处之一,也是二者得以有机结合的前提。“‘结合’的结果是互相成就”,“造就了一个有机统一的新的文化生命体”,这为中华民族的现代化注入赓续不断的创造活力与创新生命力。
(三)文化主体性与开放包容性统一生成多元共生的人类文明新形态
以文化主体性与开放包容性为主要特征的中国式现代化与西方现代化具有本质上的不同。一方面,中国式现代化在价值指向上区别于西方现代化。韦伯认为宗教改革形成的新教伦理塑造了现代资本主义精神,其提倡世俗化,主张节约禁欲以及无节制地追求财富,为资产阶级追逐利润提供了合法性。无论是市民文化,还是新教伦理,都强调对个人私利的追求和私有财产的占有,归根结底是对个人主义的强调。这不仅造成了传统社会结构及关系纽带的断裂,而且导致价值认同的孤立与疏离。在逐利性的资本逻辑下,工具理性的滥用致使人们的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失衡,使其自我价值与精神信念陷入深刻的现代性危机。这一危机的根源在于,资本主义在推动社会物质财富极大发展的同时并没有关注人在精神和文化心理上的发展需求。为避免重蹈西方现代性危机的覆辙,中国式现代化始终注重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着力推动人的内在价值的现代化。
另一方面,中国式现代化在实现道路上与西方现代化也有本质不同。虽然路途坎坷,但是中华文化在现代化进程中从未中断,并且不断锤炼出更加强韧的生命力。这既是中华文化在坚持文化主体性的前提下保持强大开放包容性的结果,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相结合的结果。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形态是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是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这一文化形态既在保证主体个性中做到对他人的尊重认同,又在交流融合中坚守自觉独立的认知立场,以文明交流互鉴取代西方文明霸权,凝聚更广泛的文明共识与文化认同,推动全球现代文明共同体的构建,为人类文明的进步贡献独特的价值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不断厚植现代化的物质基础,不断夯实人民幸福生活的物质条件,同时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传承中华文明,促进物的全面丰富和人的全面发展。”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离不开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这是实现人的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因此,在夯实物质文明根基的同时需要着力推进精神文化事业的建设。一方面,要繁荣文化事业,以高品质文化产品惠及人民群众,丰富人民的精神世界,提升人民的精神素养,扎实推进人民的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另一方面,要推进教育事业发展,注重激发创新精神、批判思维、合作意识与社会责任感,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人的人格塑造。这不仅拓展了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空间,而且强化了个体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推进了对现代文明理念的内化以及对公共理性和道德责任的自觉践行,使个人在提升改造世界实践能力的基础上,也拥有理解世界、关怀他人、追求真理的价值自觉,汇聚成现代文明构建的内在动力。
综上所述,中国式现代化文化形态的构建与展开,构筑了人在精神文明层面的现代化,是一种真正的主体人格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类社会每一次跃进,人类文明每一次升华,无不伴随着文化的历史性进步。”真正的人的现代化离不开与物质文明协调发展的精神文明现代化,必须以推进文化自觉与文明认同深层统一的精神文明建设为指向,致力于构建既坚守文化主体性又秉持开放包容精神的文化现代化,最终指向“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的人类文明新形态。
三、坚持党的领导与人民主体相统一构建人的制度文明现代化
物质文明建设是人的现代化的必要前提,精神文明建设是人的现代化的价值导向,而制度文明建设则是人的现代化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等在内的一整套制度体系,为中国式现代化稳步前行提供坚强制度保证”。这一制度体系包含党的领导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等根本制度。其中,党的领导制度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根本政治保证,确保人民主体地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根本政治制度,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则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精神文化层面的制度保证。制度管大局、管根本、管长远,这些根本制度既具有长期性、稳定性,又具有方向性、决定性,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的“顶梁柱”。中国式现代化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主体、以人民群众为实践主体与价值主体,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长期探索与实践的成果。这一成果凝结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为马克思提出的“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提供了根本保障,是人作为现代化主体地位的具体体现。在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制度文明现代化指向的正是马克思描绘的“自由人联合体”,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个体与共同体相互生成、彼此成就。在党的领导下,每一个人都积极参与到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与社会建设中,人民既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发展成果的共享者,更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实践者。
(一)坚持以中国共产党为人的现代化的领导主体
一个民族、国家在现代化建设中的制度形式不仅体现了现代化进程的本质特征,而且从根本上决定了其现代化的主体与主导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世界上既不存在定于一尊的现代化模式,也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现代化标准。”不同于以市民社会为主体、以多个政党轮流执政为主导的西方资本主义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在西方现代化叙事中,现代化的“人”主要是市民社会中的市民阶级,即少数资产阶级。而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现代化的“人”指向的是全体人民。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长期探索的伟大实践成果,党和人民群众同处于主体地位,又有不同定位:中国共产党是领导主体,处于现代化的核心位置;人民群众是实践主体和价值主体,构成现代化的基础力量。其中,党的领导主体地位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显著制度优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度优势是一个政党、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
从根本上讲,无产阶级政党具有先进性,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共产党人不是同其他工人政党相对立的特殊政党。他们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列宁也指出:“党是阶级的先进觉悟阶层,是阶级的先锋队。”这充分体现在中国共产党的百余年奋斗史中。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顽强抗争、艰苦奋斗,不仅实现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而且取得了如今的现代化巨大成就。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在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长期探索和实践基础上,经过十八大以来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创新突破,我们党成功推进和拓展了中国式现代化”。中国共产党不代表任何特殊阶级的利益,而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党的领导下,人的现代化具有理论上的自觉与实践行动的统一性,中国共产党是开展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现代化的领导核心。
坚持党的领导,是确保人的现代化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拥有独特的制度优势,我们有党的坚强领导,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全面深化改革不断释放发展动力,宏观调控能力不断增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也是中国式现代化创造的人类政治文明新形态的核心特征和制度根基。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通过顶层设计、制度创新和政策引导,防范系统性风险、驾驭复杂局面。中国共产党将人的现代化的宏大目标细化为可实践的制度设计,从构建公平正义的法治体系到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从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到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机制,始终确保政治建设服务于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主体地位既确保了人的现代化能够在制度上保持战略定力,又赋予了其持续充满创新活力。党通过自我革命不断优化执政方式,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使党的领导在赋能人民、激活社会中更具感召力与引领力,从而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提供最坚实的政治前提和制度保障。
(二)明确人民群众作为人的现代化的实践主体与价值主体
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主体推进人的现代化,这里的“人”不仅指中国共产党人,而且包括在党的领导下不断探索与实践的广大人民群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深刻认识到中国式现代化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人民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主体,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尊重人民创造精神,汇集全体人民的智慧和力量,才能推动中国式现代化不断向前发展。”中国共产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一鲜明品格与政治立场决定了其领导的中国式现代化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为根本价值追求,人民性是其本质属性,人民群众是实现人的现代化的实践主体与价值主体。共产党始终代表无产阶级和绝大多数人民的利益,马克思、恩格斯深刻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这是中国式现代化区别于以市民社会为主导、代表少数市民阶级特殊利益的西方资本主义现代化的根本标志。
人民作为实践主体与价值主体,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获得了实质性的制度表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既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历史的见证者,既是历史的‘剧中人’、也是历史的‘剧作者’。”正如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指出的,应把人民“既当成他们本身的历史剧的剧作者又当成剧中人物”。在以人民为中心的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人民不仅是现代化的建设者,而且是现代化成果的评判者与享有者。这一“通过人并且为了人”的现代化制度路径体现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它既是一种制度设计,也是人民作为历史实践主体参与国家治理、社会建设与自我管理的现实途径。
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其“全过程”的深刻内涵,确保人民作为实践主体的持续性参与。在资本主义虚幻的政治共同体中,“自由民主”仅仅是资产阶级为保障其政治权利的政治口号,人民只有在投票时才拥有形式化参与的“民主”权利,在投票后便被遗忘;“自由”则成为保障一部分人私利的特权。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正是由于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间的这种矛盾,共同利益才采取国家这种与实际的单个利益和全体利益相脱离的独立形式,同时采取虚幻的共同体的形式”。全过程人民民主则是贯穿国家治理的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涵盖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每一个环节,确保人民作为实践主体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有持续参与的权利,充分诠释了“全过程”的深刻意涵。
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其“人民民主”的价值内涵,实现了人民主体地位的实质化与常态化。“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人民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其一,人民不再是被动的治理对象,而是积极的治理主体,通过基层自治体系在日常生活的微观场域中践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民主实践。其二,人民既是治理主体,也是监督主体。人民对民主程序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是制度程序能够随时随地有效运行的根本保障。其三,人民是制度的创造主体与价值归宿。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等制度载体,制度由人民创造、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评判,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的生动体现。正是在制度文明的意义上,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人民向“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方向发展,以主体身份真正实现人的现代化。
(三)党的领导与人民主体统一于构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制度体系
党的领导与人民主体是内在统一的,共同构成了人的现代化社会制度的有机整体。这种内在统一性具体体现为党凭借先进的纲领与严密的组织体系,将分散的个体意志凝聚为整体性的国家意志,而这一整体意志的价值旨归恰恰在于服务和促进每一个个体的自由全面发展。与此同时,人民在党的领导下积极参与公共生活,在成就他人、贡献社会中丰富和完善自身,使个体价值的实现与社会共同体的进步同频共振。
从整体角度看,党的领导立足于中国巨大的人口规模,发挥巨大的组织动员功能,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要把广大基层群众组织起来、动员起来、凝聚起来,充分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引领下,中国式现代化坚持推进以人民为中心的民主法治建设,始终捍卫中国人民的主体地位,从而为总体性的人的现代化提供行稳致远的强大向心力和凝聚力,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与全面发展注入持久的动力源泉。
从个体角度看,人民作为实践主体,其差异性和多样性在基层探索中汇聚为集体智慧,不断丰富现代化的治理形态,并且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是中国式现代化制度创新的源头活水。同时,人民作为价值主体,现代化的各项政策与制度必须经受人民根本利益的检验,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正是投资于人的本质要求。
具体来看,党和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强化宏观层面的制度供给与政策保障,聚焦微观层面的个体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与能力开发,确保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相结合战略的有效推进。一方面,需要通过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和完善制度保障进一步推动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相结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效缓解因资源分配不均导致的结构性不平等与社会对立,增进不同群体间的信任与协作。另一方面,持续加强民生领域的社会服务和福利措施,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在满足人民的物质需要基础上,将更多精力投入创造性劳动、社区参与和公共事务中,进一步丰富人民的精神生活,增强人民对现代化的价值认同,在实现自我价值的过程中强化社会联结。通过政策联动统筹各类资源,形成立体化、系统化的补给合力,为个体发展与民生改善提供全方位支撑,从而实现党的领导与人民主体的内在统一。
由此可见,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之所以可能,关键在于以制度文明建设为根本保障,推动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人的现代化,即在党的整体领导和组织体系下,能够充分回应人民在美好生活需要与发展需求上的个体差异与多样诉求。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只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中国人民才能有效组织起来,切实发挥历史创造者的主体作用。党的领导与人民主体的内在统一汇聚成一种不同于西方市民社会的内生性动力,既是人的现代化的三重文明意涵得以充分彰显的本源力量,也铸就了中国式现代化独特的主体精神品格,呈现为一种全新的文明形态。
四、结语
总之,在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人的现代化具体展开为以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结合的高质量发展为物质文明基础、以文化主体性与开放包容性并存的新文化形态为精神文明内核、以党的领导与人民主体相统一为制度文明保障。究其本质,人的现代化的三重文明意涵深刻体现了中国式现代化“通过人并且为了人”的治理逻辑,彻底超越了西方现代化中“见物不见人”的资本逻辑。人的现代化既在经济制度中确保物质文明发展,在政治制度中保障人民主体权利,不断完善分配和就业等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又在文化制度中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并以全面依法治国为制度运行提供法治保障。由此,中国式现代化实践不断向现代化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制度文明的场域展开,体现了人的现代化的三重文明意涵,彰显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人学底蕴。
原文载《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学报》2026年第9期,是“马克思主义与当代实践”专栏文章,注释从略,全文请见原刊,引用请据原文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