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青年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批判与其走向唯物史观的探索是同一个过程。从理性主义法学的建构中投入黑格尔的怀抱,到站在人本主义立场上批判黑格尔法哲学,再到批判私有财产和市民社会的过程中发现黑格尔辩证法“在异化的规定内包含着积极的环节”,进而在唯物史观基础上清算青年黑格尔派、批判蒲鲁东对黑格尔辩证法的误用,青年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批判经历了四个不同的阶段。作为其结果,虽然马克思在1847至1857年间不再集中直接讨论黑格尔辩证法,但其早期探索已经为《资本论》辩证法合理形态的制定奠定了方法论基础。重新考察青年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批判,可以为我们从思想史研究服务中国自主知识体系构建提供积极借鉴。
关键词:青年马克思;辩证法;唯物史观;政治经济学(国民经济学)
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批判性改造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一个常谈常新的话题。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的论述,主要集中于其早期思想发展阶段,以及《资本论》的创作和修订过程这两个时期。对于前者的考察在我们把握马克思与黑格尔的思想关系中至关重要。这是因为:首先,就马克思本人的思想发展来说,其早期经历了一个从“投入黑格尔的怀抱”到走出思辨哲学、彻底清算青年黑格尔派的发展过程。其次,青年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批判,不是一个抽象的哲学思辨,而是与剖析“市民社会”走向“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的探索紧密缠绕在一起的。再者,青年马克思这一时期对于辩证法、唯物主义等概念的使用,直接源于现实的实践和思想史语境,与我们今天所熟知的理解存在细微的差别。因此,梳理青年马克思批判改造黑格尔辩证法的探索历程,不仅有助于我们更加透彻地理解《资本论》中辩证法的“合理形态”,而且有助于我们更加深入地把握唯物史观的形成过程,在创新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成史的叙述方式中,服务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
本文尝试论证的观点是:青年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批判同他对“现存宗教和神学”“现存政治制度”的批判,同他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和“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的发现是直接关联的。在“批判黑格尔辩证法神秘方面”的过程中,青年马克思不仅将费尔巴哈的人本学和英国的经验论、法国的唯物主义关联起来,而且在更深的层面上发现了黑格尔辩证法中的“实在内容”,推动实现了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等既有范畴理解的理论创新。
一、“向现实本身去寻求观念”
谈到马克思与黑格尔的思想关系,人们最先想到的就是1837年11月那封著名的马克思致父亲的信。在这封信中,马克思向他的父亲汇报了自己在柏林大学的学习情况,特别是从法学转向哲学的过程以及在此过程中经历的思想变化。用这封信中的话说,“最初我搞的是我慨然称之为法的形而上学的东西”。但是在经历形式和内容关系上的错误探索后,马克思发现“在该体系的结尾处我又一次不得不认识到它和我以前的全部努力都是错误的”,他不得不“从理想主义——顺便提一下,我曾拿它同康德和费希特的理想主义作比较,并从中吸取营养——转而向现实本身去寻求观念”。[1]也就是说,马克思在法学研究中,最初是在康德和费希特的影响下,寄希望于建构一个“法的形而上学”,但是这一体系搭建的失败,促使马克思深入思考哲学问题,并转向了“向现实本身去寻求观念”的黑格尔辩证法。当然,也正如马克思在同一封信中所提到的,他此时对黑格尔的关注受到了以鲁滕堡、布鲁诺·鲍威尔为代表的博士俱乐部成员的影响。
那么,这里自然就引申出了三个前后相关的问题:一是为什么马克思会从法学研究转向哲学思辨?二是求学时期的马克思,到底受到了鲍威尔的何种影响?三是同时期青年黑格尔派的其他理论代表在做什么?“向现实本身去寻求观念”在青年黑格尔派逻辑演进的语境中到底扮演着怎样的角色?
受父亲的影响,马克思最初在波恩大学学习的专业就是法学,转到柏林大学求学后最初也是学习法学。在此过程中,对马克思产生直接影响的是爱德华·甘斯。甘斯本人就是黑格尔的学生,也是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的编者以及黑格尔派刊物《科学批判年鉴》的创办者。实际上,康德、费希特、黑格尔这些德国古典哲学代表思想家都将法哲学作为自身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的论述中直接包含法的形而上学问题。费希特在康德的基础上,希望从“自我”的展开出发为自然法权奠定基础。黑格尔的法哲学直接构成了其理论体系中客观精神的展开,论证理念在现实中的自我实现。
总体而言,德国古典哲学的法哲学探讨为这一时期德国理性法学派的理论建构,以及实现对以弗里德里希·萨维尼为代表的历史法学派的批判提供了哲学依据。青年马克思最初接受、遵循甘斯的理性法学派观点,就是希望通过构建法的形而上学体系来推动德国的社会变革。也正是在此过程中,马克思认识到了黑格尔“向现实本身去寻求观念”的辩证法的理论价值,并在“科学批判协会”的年轻成员鲍威尔的引领下尝试从“自我意识”出发进一步彰显黑格尔哲学的批判意蕴。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看到:从这一时期开始,马克思跟随鲍威尔围绕“自我意识”的论证开展工作,并在回到波恩后继续与鲍威尔密切合作阐述“无神论”,以“青年黑格尔派”一员的身份得到了广泛关注。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我们经常将马克思1837年底致父亲的信看作他转向黑格尔辩证法,成为青年黑格尔派一员的标志,但是直到1840年初,阿尔诺德·卢格仍将鲍威尔视为老年黑格尔派的代表。个中缘由,主要是鲍威尔站在黑格尔正统派的立场上曾批判大卫·施特劳斯的《耶稣传》并与其展开多年的争论。因此,施特劳斯也曾将鲍威尔指认为“黑格尔右派”的成员。那么,为什么学生时代的马克思还会关注并追随鲍威尔呢?“向现实本身去寻求观念”或许就是答案。
在鲍威尔所论述的“自我意识”哲学中,蕴含着从绝对精神的自我运动出发激活黑格尔辩证法的现实变革价值的含义。在“三月革命前”时期,对于一个尝试摆脱法的形而上学、来自莱茵省的大学生来说,“自我意识”显然十分具有吸引力。这就解释了马克思为什么要用原子的偏斜运动来论证自我意识哲学,继而在理性自我运动的基础上探讨“无神论”,批判德国的宗教、神学和现实政治了。
从1837年马克思致信父亲宣告转向黑格尔辩证法,到1841年完成博士论文后返回波恩与鲍威尔合作,再到1842年初投身《莱茵报》的政论实践,这不仅是青年马克思成长的关键阶段,也是“青年黑格尔派”演进的重要时期。1840年弗里德里希·威廉四世即位普鲁士国王后,普鲁士的政治环境和理论氛围急剧恶化。1841年,青年黑格尔派的核心刊物《哈雷年鉴》被迫迁往萨克森(更名为《德意志年鉴》),鲍威尔最终也未能取得波恩大学的教职,这两件事是青年黑格尔派遭遇打压最具代表性的事件。在此背景下,以卢格为代表,对普鲁士国家以及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成为青年黑格尔派新的问题焦点。而这一批判在直接意义上又得益于费尔巴哈同年出版的《基督教的本质》一书。受其影响,人本主义成为青年黑格尔派在哲学上的新的旗帜。可资例证的是,恩格斯晚年曾描述道,“那时大家都很兴奋:我们一时都成为费尔巴哈派了”。[2]
尽管严格来说,马克思直接表现出对费尔巴哈的推崇是在1843年初,但从“向现实本身去寻求观念”这一视角出发,我们仍然可以找到一条从“自我意识”“无神论”走向“人本主义”的逻辑线索——这一线索的核心正是马克思对“现实”理解的转变。如果说,求学阶段的马克思欣喜于黑格尔在“实存”和“本质”统一的意义上来理解“现实”,并在“自我意识”和“无神论”讨论中寻求“现实”中“观念”的展开。那么,费尔巴哈则为包括马克思在内的青年黑格尔派打开了理解“现实”的新的空间:“感性”“对象性”的“存在”替代“思维”,这既为革命民主主义者的青年马克思批判当时的宗教、神学和政治制度提供了新的立足点,也促使他开始在新的对“现实”的探索中反思黑格尔的辩证法,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反思黑格尔的思辨哲学。
二、“费尔巴哈的警句”
回顾青年马克思的思想探索历程,我们可以看到:《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手稿构成了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的第一次集中批判,这一批判在方法上带有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鲜明特色,在主题上受到了卢格政治异化批判的直接影响。可以作为直接佐证的是1843年3月马克思在给卢格的通信中写下的那句名言,“费尔巴哈的警句只有一点不能使我满意,这就是:他强调自然过多而强调政治太少。然而这是现代哲学能够借以成为真理的惟一联盟。结果可能会像16世纪那样,除了醉心于自然的人以外,还有醉心于国家的人”。[3]
实际上,马克思也是这么做的。1843年上半年,在结束了《莱茵报》的政论实践之后,正是在卢格的影响下,青年马克思决心运用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哲学方法来批判黑格尔的国家学说,在克罗伊茨纳赫做关于政治历史的研究笔记并写作《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手稿。在此过程中,青年马克思运用费尔巴哈主谓颠倒的方法批判黑格尔的辩证法,并且敏锐地发现:黑格尔的理性国家观不过是私有财产的神秘主义,其思辨哲学本质上是一种含混的折衷主义。更进一步,在1843年10月前往法国巴黎并编辑出版《德法年鉴》的过程中,青年马克思着眼人的解放,在批判私有财产的意义上明确了无产阶级的历史主体地位。
早在1841年,马克思还曾经与鲍威尔合作,撰写并匿名发表了《对无神论者和反基督教者黑格尔的末日审判的号声。最后通牒》一文。该文通过将黑格尔阐释为无神论者和反基督教者并以反讽的形式展开批判,表明青年黑格尔派的宗教批判立场。两年之后,马克思便明确开始批判黑格尔的法哲学,特别是国家学说。在此期间马克思思想的转变除了源于普鲁士政治形势的急剧保守、恶化外,还直接得益于他在《莱茵报》时期的政论实践,以及卢格对黑格尔国家学说的批判。
1842年后,马克思先后担任《莱茵报》的撰稿人、编辑和主编,遭遇到“对物质利益发表意见的难事”。这一难事的背后是青年马克思在黑格尔主义框架下对国家的理性主义期待。然而,无论是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还是对于摩泽尔记者的辩护,都使马克思意识到现实中的普鲁士国家并没有践行“唯心主义”理性的实现的要求,反而成为物质利益和私有财产的代言人。这就使得马克思开始对黑格尔式的“向现实本身去寻求观念”产生了怀疑。与此同时,《德意志年鉴》的主编卢格开始从宗教批判转向政治国家批判。在其1842年撰写的《黑格尔法哲学与我们时代的政治》一文中,卢格明确将批判的矛头指向了黑格尔的法哲学。1843年上半年,当马克思下定决心与卢格合作前往巴黎创办《德法年鉴》时,他的首要任务就是批判黑格尔的国家学说了。正是在此期间,马克思收到了卢格主编的《德国现代哲学和政论界轶文集》,上面不仅刊有马克思的《评普鲁士的书报检查令》,而且发表了费尔巴哈的《关于哲学改革的临时纲要》。政治国家批判与人本主义方法在青年马克思这里相遇了。
对照马克思致卢格的书信以及马克思写作该信时刚刚收到的《德国现代哲学和政论界轶文集》,可以看到:马克思所说的“费尔巴哈的警句”主要指的是后者对黑格尔的批判,特别是在《关于哲学改革的临时纲要》中集中阐发的“主谓颠倒”的批判方法。贯穿费尔巴哈对黑格尔的批判以及“主谓颠倒”方法的是他在1841年出版的《基督教的本质》中已经明确提出的人本主义或人类学。简单说来,费尔巴哈认为哲学的起点应当是现实的存在,这一现实的存在不同于非现实的思维,是一种感性的存在,也就是人本身。相应的,在费尔巴哈那里,黑格尔的辩证法是一种将主词和谓词颠倒过来的思辨哲学。
对于从自我意识哲学走向无神论,但又在现实的政论活动中对理性主义国家观产生怀疑的青年马克思来说,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无疑极具吸引力。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手稿的前半部分,可以看到马克思在多处对黑格尔的批判中都使用了“主谓颠倒”的方法。然而在写作《克罗伊茨纳赫笔记》之后完成的部分中,马克思对黑格尔国家观的批判实现了重大推进。这就是从黑格尔国家学说的批判深入到了对私有财产的神秘主义的剖析。
在黑格尔的法哲学即客观精神展开的叙述中,财产或者说权利本身是一个核心范畴。用黑格尔的话说,“财产是自由最初的定在”,“人最高贵的事是成为人”。黑格尔笔下要成为的那个“人”,并非一般意义上的“人类”或是“个人”,而是“人格”。这里所说的“人格”,首先具有客观精神化身的含义,在德国古典哲学的法哲学语境中也有财产关系中“对人权”的含义。这样,黑格尔法哲学中从家庭到市民社会再到国家的上升过程本身也就是财产关系的展开过程。只不过,在黑格尔关于国家的论述部分,马克思发现了一种“含混的折衷主义”——黑格尔在证明国家超越市民社会、市民社会的展开内在通向国家的过程中,他对于私有财产的处理存在歧义。
具体说来,马克思注意到从市民社会到国家的过渡,既根源于市民社会或私有财产关系内在矛盾的扬弃,也依赖着对于地产这种“本来意义上”的、“道地”的私有财产的神秘主义理解。在黑格尔的国家学说中,地产一方面是作为市民社会要素的、参与普遍财富形成的财产,另一方面是不依赖于或者说超越于市民社会的、通过自身的特殊性质为普遍财富的形成提供基础和保障的财产。因此,马克思愤怒地批评黑格尔,“连私法的理想主义都不能忍受,这还算什么国家!私有财产的独立性在私法中的意义竟不同于在国家法中的意义,这还算什么法哲学!”“伦理观念的现实性在这里成了私有财产的宗教”。[4]
在此基础上,马克思在1843年底完成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明确指出:“在法国和英国,问题是政治经济学,或社会对财富的统治;在德国,问题却是国民经济学,或私有财产对国民的统治。”[5]也正是在这一理解的基础上,马克思才会在《德法年鉴》中强调人的解放,剖析私有财产基础上市民社会的内在分裂,表明无产阶级立场批判私有财产制度。当然,就批判黑格尔辩证法或思辨哲学来说,这一时期的马克思总体上仍然遵循了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立场,但却在黑格尔国家观批判中敏锐地发现了“私有财产的宗教”或“私有财产的神秘主义”。
为了澄清可能存在的误解,我们需要对“唯物主义”和“市民社会决定国家”两个问题略作补充说明。虽然《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手稿中使用了“唯物论”这个术语,但这一时期马克思主要是在“下流的唯物主义”的意义上使用的。这与马克思到达法国之后讨论的“唯物主义”、提出的“新唯物主义”有着根本的不同。“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说法是由恩格斯晚年在回顾马克思和自己的早期思想发展过程时提出的,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手稿中“家庭和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提法有所不同。同时,恩格斯晚年的叙述意在说明马克思接近发现经济事实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决定作用——这当然是客观的、准确的。只不过,青年马克思此时的分析仍聚焦于指明“黑格尔不是使私有财产成为公民的一种特质,而是使公民的身份、国家存在和国家信念成为私有财产的一种特质”。[6]
三、“黑格尔的辩证法在异化的规定内包含着积极的环节”
从1843年上半年着手批判黑格尔法哲学到1845年初出版《神圣家族》,是青年马克思集中批判黑格尔辩证法的时期。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版跋中所提到的,“将近30年以前,当黑格尔辩证法还很流行的时候,我就批判过黑格尔辩证法的神秘方面”。[7]然而,就青年马克思如何批判黑格尔辩证法的神秘方面,以及在这一批判过程中马克思自身的思想发展,学界仍然存在不同理解。其中,问题的关键是如何说明马克思在唯物主义基础上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批判性改造。
正如上文所提到的,在写作《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手稿的过程中,虽然马克思已经明确接受了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但是他仍然是在“下流的唯物主义”的意义上使用唯物主义这个术语的。只是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才系统论述了唯物主义的历史和贡献。然而,这也只是服务于对“现实人道主义”的论证。实际上,是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才明确提出了“新唯物主义”的说法。对此或可以这样理解:正是在批判黑格尔辩证法的神秘方面的过程中,马克思从人本主义出发引入了唯物主义的理论资源。同时,又是在走向“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的过程中,马克思提出了“新唯物主义”来超越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我们力图强调的是,在此过程中马克思进一步发现“黑格尔的辩证法在异化的规定内包含着积极的环节”,而这一发现在唯物史观的形成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写作《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构成了青年马克思思想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三笔记本中,有一个十分特殊的部分,这就是后来编者根据手稿《序言》中的说明标注出来的“对黑格尔的辩证法和整个哲学的批判”。之所以说这一部分十分特殊,原因有三:
首先,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写作过程中,这一部分的写作可以算作是一个意外事件。在第一笔记本、第二笔记本以及第三笔记本的前半部分,马克思主要是在讨论异化劳动以及私有财产问题。之所以专门批判黑格尔辩证法,是因为在写作手稿的过程中,马克思收到了他在《莱茵报》时期的同事荣克寄来的新出版的《文学总汇报》,上面刊有鲍威尔对马克思《论犹太人问题》的回应文章。出于批判鲍威尔以及施特劳斯的需要,马克思开始专门撰写这一部分。其次,“对黑格尔的辩证法和整个哲学的批判”这一部分的写作并不是一次完成的。根据手稿的文献档案,可以判断这一部分在页面上被分为三个部分,夹在中间的是马克思对“私有财产和需要”以及“分工”的论述。有趣的是,对比这一部分马克思前后的写作,除了在主题上更加聚焦黑格尔《精神现象学》外,一个重要的变化是马克思开始意识到“黑格尔的辩证法在异化的规定内包含着积极的环节”。这也就是第三个方面的原因。马克思在这里明确提到了对黑格尔辩证法在批判态度基础上的肯定。那么,到底发生了什么呢?
结合《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写作,以及马克思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到《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探索历程,我们有理由认为:“对黑格尔的辩证法和整个哲学的批判”中所发生的马克思对于黑格尔态度的转变,与他对国民经济学的研究和市民社会的解剖直接相关。同时,这一转变也包含着马克思对费尔巴哈的态度转变,标志着马克思在走向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的道路上迈出了一大步。
从1843年上半年开始,马克思已经明确地将自己看作“人道主义学派”的一员。在运用“主谓颠倒”的方法批判黑格尔法哲学的过程中,马克思不仅形成了异化批判的逻辑框架,而且意识到破解私有财产的神秘主义的重要性。这样,在《德法年鉴》出版后马克思就集中精力研究政治经济学,在此过程中形成了《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和异化劳动理论。可以说,对当时的青年黑格尔派成员来说,异化劳动理论中,“异化”不是什么新鲜事物,对作为私有财产主体本质的“劳动”的分析才是一个显著的创新。
也正是在对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关系的深入考察中,马克思敏锐地发现了以私有财产为基础的市民社会内部的抽象力量对人进行统治的客观现实。一方面,这一“抽象成为统治”的客观现实本身,在黑格尔的辩证法中,尽管是在异化的规定内但却以思辨的形式得到了系统呈现。另一方面,在关于“私有财产和需要”的讨论中,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前提——感性的对象性的人,却遭受到了现实的冲击。尽管在私有财产基础上,所有人的需要都被抽象为对货币的需要,但是资本家对货币的需要要么是满足资本积累的要求,要么是满足奢侈的要求,而工人对货币的需要是为了满足直接的生存的需要。这样一来,现实的人就无法再作为一个抽象的观念被理解,而必须结合私有财产的关系以及分工的形式加以把握。
在此基础上,青年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态度发生了重大转变,不再是简单痛斥其“私有财产的神秘主义”“含混的折衷主义”,而是强调其“在异化的规定内包含着积极的环节”。用马克思的话说,“黑格尔在这里——在他的思辨的逻辑学里——所完成的积极的东西在于:独立于自然界和精神的特定概念、普遍的固定的思维形式,是人的本质普遍异化的必然结果,因而也是人的思维普遍异化的必然结果;因此,黑格尔把它们描绘成抽象过程的各个环节并且把它们联贯起来了”。[8]
不久之后,持有这种看法的马克思在同从英国返回的恩格斯见面并商定共同批判鲍威尔和自由人的写作计划后,就明确地将自身的理论命名为“现实人道主义”。也就是说,尽管二人在批判鲍威尔兄弟的意义上,仍然维护着费尔巴哈人本主义这面理论旗帜,但是二人在政治经济学研究和现实资本主义批判中的新收获,要求他们专门强调自己是一种“现实的人道主义”。马克思恩格斯对于黑格尔辩证法的上述态度在《神圣家族》中也得到了鲜明的体现。
在“思辨结构的秘密”这一部分,马克思明确指出黑格尔“用自我意识来代替人”,“把世界头足倒置”,把反映现实的人和事物的观念在思辨中作为独立的实体,而又通过进一步的思辨把这个实体作为绝对主体。更进一步,马克思强调:“黑格尔善于用诡辩的巧妙手法把哲学家借助感性直观和表象从一个对象过渡到另一个对象时所经历的过程,说成是臆想出来的理智本质本身即绝对主体所完成的过程。”[9]他还指出,“如果说黑格尔的《现象学》尽管有其思辨的原罪,但还是在许多方面提供了真实地评述人的关系的要素,那么鲍威尔先生及其伙伴却相反,他们只是提供了一幅毫无内容的漫画,这幅漫画只是满足于从某种精神产物中或从现实的关系和运动中撷取一种规定性,把这种规定性变为思想规定性,变为范畴,并用这个范畴充当产物、关系或运动的观点”。[10]
这就能够解释,为什么马克思在1845年春写下《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之后,就有十来年的时间不再专门批判黑格尔的辩证法了。这是因为:既然黑格尔的思辨唯心主义中包含着“真实评述人的关系的要素”,而这些要素在现实中又表现为“异化”的形式。那么,就应当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出发,寻求超越这种“异化”的现实路径。对现实资产阶级社会(市民社会)的批判以及政治经济学研究“总的结果”的总结便成为摆在马克思和恩格斯面前一个更加紧迫的任务了。
四、“有一个德国人就把帽子变成了观念”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集中批判了包括费尔巴哈、施蒂纳、鲍威尔在内的青年黑格尔派,确立了唯物史观的一般原则。在这部后来留给“老鼠的牙齿去批判”的手稿中,马克思对青年黑格尔派以及黑格尔的哲学做了一次彻底的清算。如上所述,既然马克思已经意识到黑格尔的哲学虽然拥有着思辨的外观但却渗透着实在的内容,那么对黑格尔的辩证法及其哲学的批判就应该到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的剖析中去进行。或者说,在创立唯物史观之后,马克思已经清晰地把握到问题的关键,明确了进一步探索的方向。这就是批判现实的资产阶级社会或者说资产阶级生产方式,探索走向共产主义的现实道路,寻求人的解放。
因此,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批判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不再是马克思理论思考的核心关切。这一阶段大概持续了十年。1858年1月,在写作《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的过程中,马克思在致恩格斯的信中才又重新专门提到了黑格尔。用他的话说,“由于完全偶然的机会”,“我又把黑格尔的《逻辑学》浏览了一遍,这在材料加工的方法上帮了我很大的忙”。[11]此后,着眼《资本论》的写作,进而面对19世纪下半叶“概念的思辨”让位于“现实的投机”的趋势以及哲学社会科学中新的形而上学倾向,马克思和恩格斯又以不同方式强调了批判性改造黑格尔辩证法的重大意义。但必须明确的是:这些“用辩证的思考理解辩证的现实”的工作的理论基础已经蕴含在马克思早期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批判中了。1847年《哲学的贫困》中一句比喻可以作为明证。
“如果说有一个英国人把人变成帽子,那么,有一个德国人就把帽子变成了观念。这个英国人就是李嘉图,一位银行巨子,杰出的经济学家;这个德国人就是黑格尔,柏林大学的一位专任哲学教授”。[12]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第二章《政治经济学的形而上学》开头这样写道。李嘉图“把人变成帽子”这一比喻既直观又深刻。之所以说直观,是因为在工厂主或工业资本家的簿记本上,工人的工资与帽子的价格直接对照,人与帽子被等量齐观。但这个比喻又十分深刻。这是因为在李嘉图的政治经济学体系中,现实的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关系被抽象化为经济范畴之间的关系,现实的人成了某种“物”的化身。这种“物”一方面在直接的意义上是现实中存在的可感之物,但这种物因为凝结了人与人直接的社会关系,本身又有超感的一面。黑格尔则以唯心主义的方式,将这种“物”及其背后的关系用概念自身的运动表达出来。这就是所谓“把帽子变成了观念”的含义。
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对黑格尔以及蒲鲁东进行了彻底的批判。他一针见血地指出:“黑格尔认为,世界上过去发生的一切和现在还在发生的一切,就是他自己的思维中发生的一切。因此,历史的哲学仅仅是哲学的历史,即他自己的哲学的历史。没有‘与时间次序相一致的历史’,只有‘观念在理性中的顺序’。他以为他是在通过思想的运动建设世界;其实,他只是根据绝对方法把所有人们头脑中的思想加以系统的改组和排列而已。”[13]
可以说,在指出黑格尔把帽子变成了观念之后,批判把黑格尔的辩证法“降低到极可怜的程度”的蒲鲁东就不是什么难事了。在马克思看来,蒲鲁东不是去破解把人变成帽子的谜题,而是在既有的政治经济学范畴的基础上,外在地拙劣地运用黑格尔的辩证法,如正题-反题-合题、矛盾等,去想象式地构建一个“无人身的人类理性”。正如1865年,马克思在给施韦泽的信中所提到的,蒲鲁东“对科学辩证法的秘密了解得多么肤浅,另一方面他又是多么赞同思辨哲学的幻想,因为他不是把经济范畴看做历史的、与物质生产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理论表现,而是荒谬地把它看做预先存在的、永恒的观念,并且指出了,他是如何通过这种迂回的道路又回到资产阶级经济学的立场上去”。[14]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以一种嘲讽的口吻将蒲鲁东的《贫困的哲学》描述为“政治经济学的形而上学”。我们尝试接续马克思提出这样一个比喻:以李嘉图为代表的政治经济学本身已经“把人变成帽子”了,黑格尔的辩证法则“把帽子变成了观念”,而蒲鲁东则是跳过了其中的中间环节,直接“把人变成了观念”。但是蒲鲁东没有意识到的是,他所理解的人并非现实的人,而是观念中的人,他所理解的“无人身的人类理性”不过是现代资产阶级社会非人现实的另一面相罢了。
要真正扬弃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的对抗性矛盾,必须深入到现实的资产阶级生产方式中去,在把握现实的社会关系的基础上,在科学的概念范畴运动中寻求改变世界的现实道路。在此过程中,无论是李嘉图的政治经济学还是黑格尔的辩证法,虽然都存在自身无法克服的理论局限性,但却为马克思制定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提供了积极参照。
从1843年下半年开始,马克思系统研究政治经济学,深刻理解工业基础上现代资产阶级生产方式的结构运行及其在经济范畴上的反映。在此过程中,马克思在保持对黑格尔思辨哲学的神秘主义和唯心主义批判的基础上,发现了黑格尔辩证法在思辨外观下,以概念范畴的运动再现资产阶级社会异化现实的“积极环节”。紧接着,马克思暂时将批判黑格尔辩证法搁置起来,集中精力研究政治经济学,揭示现代资产阶级生产方式的内在对抗性矛盾,以“实证的历史科学”来超越“没有历史”的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以及强调“观念在理性中的顺序”的黑格尔哲学。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对蒲鲁东的批判,对概念范畴背后的现实的历史的社会关系的强调,标志着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批判的一个新阶段。这就是不直接谈论黑格尔,但却在一个更深的层面上超越黑格尔,探索“辩证法的合理形态”。
五、简短的结论
综上所述,青年马克思在批判黑格尔辩证法的过程中,对于黑格尔的辩证法经历了态度转变的不同阶段。最初在柏林大学求学期间,学生时期的马克思在法学学习中转向哲学研究,出于理性主义法学建构的需要,在以鲍威尔为代表的青年黑格尔派影响下,投入了“向现实本身去寻求观念”的黑格尔的怀抱。在完成以自我意识为主题的博士论文后,马克思通过《莱茵报》时期的政论实践,受到“对物质利益发表意见的难事”困扰,开始对黑格尔的哲学产生怀疑,并在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哲学框架下,配合卢格开展黑格尔法哲学和国家学说批判。马克思发现黑格尔的国家观是一种私有财产的神秘主义,而黑格尔的思辨哲学则是一种含混的折衷主义。在研究国民经济学、批判私有财产的过程中,马克思一方面提出异化劳动理论揭示市民社会(资产阶级社会)中抽象力量奴役人的现实机制,另一方面进一步发现黑格尔辩证法“在异化的规定内所包含的积极环节”。在走向“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过程中,马克思明确了自身的使命——这就是深入资产阶级生产方式之中,寻求人的解放和实现共产主义的科学道路。在此过程中,马克思强调概念范畴背后的现实的社会关系,明确反对各种形式的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虽然从1847年之后,马克思有十年左右的时间不再集中、直接讨论黑格尔辩证法,但却为《资本论》中“辩证法的合理形态”奠定了方法论基础。我们期待:今天,重新关注青年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批判,深入阐发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在异化的规定内所包含的积极环节”的揭示亦即对黑格尔辩证法中“实在的内容”的发现,历史把握马克思立足社会历史现实,对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等基本范畴的理解、运用和创新,从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出发,深入推进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时代化阐释、服务中国自主知识体系构建,不断取得新的突破。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7、11、12-13页。
[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75页。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第53页。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27、128页。
[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8页。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138页。
[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22页。
[8]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278页。
[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280页。
[1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358-359页。
[1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第143页。
[1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97页。
[1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602页。
[1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第19页。
本文发表于《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6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