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东盟与海合会作为东南亚地区和中东地区的核心组织,其互动构成典型的区域间主义实践。本文基于区域间主义并结合双方合作进程,认为东盟与海合会的区域间合作主要有如下功能:平衡外部大国影响以增强战略自主,构建常态化对话机制以促进信息共享与政策协调,整合彼此议题偏好以聚焦务实发展,依托资源禀赋互补实现互利共赢,通过频繁互动凝聚全球南方集体认同。随着合作的外延拓展,首届东盟—中国—海合会峰会的召开标志着跨区域治理新范式的形成。此举不仅体现了三方在共同挑战下的协同应对、制度化建设与发展导向创新,也有助于通过资源整合与身份认同为动荡的国际体系注入稳定力量。这一由双边合作至三边合作的演进,折射出全球南方合作日益务实多元、中间国家桥梁作用凸显以及平衡性战略逻辑强化的新趋势。
关键词:全球南方/ 区域间主义/ 区域合作/ 东盟/ 海合会/
作者简介:唐瑛,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中东研究所比较政治与区域国别专业2023级博士研究生。
原文出处:《东南亚研究》(广州)2026年第3期 第42-63页
在全球治理结构转型与地缘政治风险持续演进的复杂互动中,国际秩序正处于动荡变革期。全球南方国家作为国际社会的中坚力量,积极携手共谋和平与发展,为国际秩序的调整注入稳定力量。东盟与海合会是具有重要地缘战略支点意义的区域组织,其互动经历了从长期的疏离向机制化合作的转变。组织成立初期,双方均聚焦内部一体化进程,除印尼、马来西亚以及文莱基于宗教文化纽带与海合会保持有限往来外,东盟其他国家与海合会的互动主要集中在能源领域。尽管自1990年建立对话关系后尝试进行机制建设,但受国际格局变动与内部议程差异制约,两者的互动长期处于低水平状态。自2019年起,海合会国家陆续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双方战略互信显著提升。2023年首届东盟—海合会峰会的召开与五年合作框架的颁布,意味着双方关系迈入新阶段。2025年第二届峰会的召开与首届东盟—中国—海合会峰会的举办,进一步体现了全球南方行为体对开放包容与互利共赢合作的追求,为动荡变革期的全球治理与国际秩序重构提供了区域间合作范本。
学界多聚焦东盟与海合会在区域主义与制度构建等领域的比较,对双边关系演变关注不足。现有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区域间关系的分析。范若兰指出,1973年前双方经贸联系薄弱,印尼、马来西亚与中东的互动主要限于宗教文化领域;1973年第三次中东战争后,能源、经济利益及宗教因素推动两地联系进一步加强。①2023年召开的东盟—海合会峰会标志着双方进入制度化合作新阶段,其合作不仅具有经济意义,更体现了全球南方团结与多极化国际秩序的新趋势。但《2024-2028年东盟—海合会合作框架》的落实仍依赖制度化协调与持续的政治意愿。②也有学者从经贸角度出发,认为二者经贸合作从早期的零散接触,转变为以“粮食换石油”为核心内容、多种贸易推进为基础的模式。③中东剧变后双方虽在政治经济领域加强协作,但政治合作仍滞后于经贸发展。④肖恩·弗利进一步揭示,东南亚为海合会提供市场资源与高端服务业机遇,而东盟则试图通过强化与海合会的经济纽带,在平衡中国影响力与应对西方市场收缩的同时获取新的增长动力。⑤第二,国家—区域关系研究。就印尼与马来西亚而言,宗教是维系其与海合会国家关系的精神纽带,⑥并带来大量合作机遇。⑦政治经济因素也是推动力之一。印尼凭借其战略区位优势、新兴市场潜力及国际地位成为海合会“向东看”政策的关键支点。⑧印尼加大与海合会的互动源于现实需求契合、国际话语权提升等因素的影响。⑨马来西亚则通过动态平衡外交在应对中东变局中实现战略主动,其政策调整受宗教文化以及域外大国中东政策的影响。⑩相较之下,非穆斯林国家与海合会国家的互动更具理性:新加坡基于公共秩序的维护、经济繁荣的需求、能源安全的考量等,完成了对海合会国家从防御到积极接触的转换,(11)菲律宾则需通过战略调适应对海合会国家经济转型与地缘重构带来的机遇与挑战。(12)
综上所述,现有研究对东盟与海合会的互动关系进行了梳理,并分析了特定因素对国家—区域关系的影响,为了解两大区域组织间的互动提供了有益参考,但仍存在些许不足。一方面,相关研究多滞后于现实发展,虽有个别研究论及两大组织的最新动态,但在分析深度与前瞻性上仍有待加强。另一方面,现有研究多停留于现象描述,未能构建具有解释力的理论框架。此外,当前区域间合作研究多以欧盟为中心,对南方国家区域组织间互动的理论关注仍存在缺口。鉴于此,本文尝试突破既有研究局限,在区域间主义理论基础上,结合两大组织的发展诉求等进行理论适配,构建兼具针对性与解释力的分析框架,旨在揭示两大组织关系深化的内在机理,为深入理解东盟与海合会的互动提供新的理论视角,同时也能丰富区域间主义的案例研究。
一 区域间主义与国际合作
国际关系理论中关于合作的分析为理解国家间互动提供了核心范式。新现实主义关注权力结构与相对收益对合作范围的制约。自由制度主义强调制度通过降低交易成本、促进信息透明并塑造可预期行为来促进并维持合作。建构主义则认为合作由共享身份、规范与认知框架共同建构并被再生产。尽管上述主流范式各有侧重,但多以国家为分析单元,对区域组织间的跨区域互动解释力有限。随着全球化与区域化的同步深化,区域间合作日益成为全球治理的关键支柱,区域间主义这一研究议题也日渐凸显,(13)其核心旨在解释区域组织、民族国家、公民社会组织等行为体开展跨区域协作的内在逻辑与运行机制。当前不同行为体区域间互动的广度与深度持续扩展,对区域间主义理论的深入考察与应用,有助于从学理层面把握跨区域合作的互动机制、动力逻辑及实践效应。
(一)区域间主义的概念与内涵
区域间主义作为国际关系研究的新维度,其理论渊源可追溯至传统区域主义。拉尔夫·罗洛夫曾指出,区域主义是区域间主义的触发器。(14)实际上,早在20世纪50年代,跨区域协作机制便伴随着旧区域主义进程萌发,两者呈现并行发展态势。(15)直至20世纪90年代,新区域主义浪潮兴起,区域间主义实现了由实践现象到理论范式的跨越。其研究路径突破传统地理疆界,将分析重心转向区域外部的战略协调与互动,着重探讨不同区域如何通过制度化建立联结机制。(16)就此而言,地理相邻的权重在区域间主义中逐渐下降,区域组织等行为体间的复杂网络化联系成为理论分析的核心维度。
在区域间主义的理论构建中,学者们通过多维度的阐释逐步厘清了其核心内涵。比约恩·赫特纳作为该领域的先驱学者,认为区域间主义的本质是具有法律或准法律地位的区域集团间制度化关系。(17)这种基于欧洲一体化经验的定义虽具有显著的欧洲特色,但也为后续研究奠定重要基础。海纳·汉吉的类型学分析进一步拓展了理论边界,认为区域间主义包含两个方面,即与第三国的关系和与其他区域组织的关系,还将整体参与或成员国部分参与的更广泛、分散的地区间机制称之为跨区域安排。(18)乔格·福斯特(19)、弗朗西斯·贝尔特(20)等人从制度主义视角出发,将研究聚焦于跨区域行为体间制度性互动的本质特征。马修·多伊奇则将区域间主义视为全球治理体系中的中间层结构,是区域组织等行为体开展制度化互动的功能性场域。(21)中国学者朱天祥结合自然地理属性与社会角色,将其定义为:“来自世界不同地区或次地区的民族国家和地区组织,依赖其原有且独立的地区架构或在新的总体地区架构之下所展开的制度化对话与合作。”(22)郑先武认为区域间主义是特定国际区域或次区域内多元行为体推动制度性合作的思想、观念、计划与实践进程。(23)尽管定义的侧重点各异,但其理论内核均聚焦于以区域组织为核心的行为体间的互动与联系。作为东南亚与中东地区制度最为成熟的区域组织,东盟与海合会的互动实践完全涵盖了法律实体互动、多边机制构建、制度性对话等区域间主义的核心要素,因此,可以将区域间主义作为分析框架来深入探究这一区域间合作。
(二)区域间主义与区域间合作
德国学者杰根·鲁兰德通过整合现实主义、自由主义和建构主义等国际关系主流学派观点,将区域间主义功能归纳为权力平衡、制度建设、合理化、议程设置与集体认同五个维度。其中,权力平衡源于现实主义视角,强调借助军事威慑或区域论坛等机制,维持北美、欧洲与东亚这一“三极区域”(tripolar structure)间的平衡。自由主义侧重国际制度建设,认为区域组织等行为体间的制度化构建可以缓解国际无政府状态带来的合作困境,降低暴力冲突的潜在风险。合理化功能则强调区域间对话作为全球多边治理中的协调平台,通过分流议题与整合立场减轻全球治理负担。议程设置功能赋予区域行为体将自身关切议题引入区域或全球议程的能力,提升议题关注度。建构主义则从认同角度出发,认为区域间的对话可以刺激集体身份的形成,强化区域认同。(24)
东盟与海合会间的互动模式虽属典型的区域间主义,但鉴于两者同属全球南方区域组织,其关系无法完全契合衍生于欧盟区域间合作经验的功能框架,需结合实际进行调整。具体而言,合理性功能的有效发挥要求合作双方具备国际制度影响力和全球治理协调能力,能够将区域共识“自下而上”传导至全球多边议程,(25)但东盟与海合会国际话语权与影响力有限,难以对全球议程进行实质性引导。集体认同功能源于“纯粹区域间主义”互动,然而两大组织较之以往虽有进展,但诸多共同行动仍处于起步阶段,难以清晰凸显自我与他者的差异,进而催化内部团结。相反,其合作更多体现为在全球层面共同强化全球南方的身份叙事,突出南方国家在秩序重构中的能见度。此外,东盟与海合会资源禀赋差异显著,区域间合作能够实现资源的跨区域优化配置。因此,东盟与海合会区域间主义的核心功能可归纳为权力平衡、制度建设、议程设置、资源互补以及身份认同五个维度。
第一,权力平衡。权力平衡主要包括三种形式:以军事联盟对抗为特征的硬平衡、以制度创设重构权力格局的制度平衡,以及通过多边协作稀释霸权影响力的软平衡。(26)鲁兰德认为,后两种形式更适应非传统安全议题主导的国际现实,即当纯粹军事权力趋于弱化时,国际行为体倾向于依托制度创新或既有合作机制的强化运作来调节权力结构失衡。(27)东盟与海合会作为典型的中小国家联合体,其互动实践本质上构成一种制度性平衡策略:双方通过构建跨区域伙伴关系网络,缓冲单极霸权在区域的影响,进而实现区域权力结构的再平衡目标。
第二,制度建设。区域间制度建设体现为多层治理框架下的机制创新,通过构建首脑峰会、部长级磋商及非政府组织协作平台等机制,形成具有非强制性的制度性安排。东盟与海合会致力于构建规范化的区域间制度框架,推动政策协调与可持续发展。然而此类制度本质上属于“软法”,其效力依赖于成员国的政治承诺而非法律约束,导致机制运作具有弹性。制度执行的不确定性既源于成员国利益诉求的调整,也受域外力量介入的影响。
第三,议程设置。议程设置是指区域间合作通过构建议题联盟,将契合成员利益与发展需求的议题纳入双边、多边乃至国际平台,提升议题的国际可见度与认同度,助力议题获得广泛支持。此外,当地区间力量差距悬殊且一方在价值观塑造方面能力更强时,议题设置偏向影响力更强的一方;相反,当双方实力接近时,议题设置更能兼顾彼此利益与需求,互动方式更为多样灵活。(28)尽管东盟与海合会尚不足以主导全球治理议程,但双方作为实力相近的全球南方区域组织,议题偏好较为一致,可围绕能源安全等议题形成议题联盟,提升相关议题的国际关注。
第四,资源互补。区域间资源配置的差异是区域间合作的重要动力,实现生产要素的跨区域优化整合与效益最大化则是区域间合作的主要目标。东盟与海合会之间资源禀赋差异显著。例如,东盟在农产品等领域优势突出,而其工业化进程对能源存在大量需求,海合会在石油等能源上具有压倒性优势,但对农产品等存在刚性需求,两个区域组织的合作能够实现供需互补。
第五,身份认同。区域间互动不仅有助于强化行为体在国际关系中的角色与利益认知,还可通过政策协调、制度性实践与话语构建使共同身份显化。鉴于东盟与海合会同属全球南方国家,并对国际体系不平等与发展诉求存在相似感知,双方的持续互动有助于巩固共同的全球南方身份认同,并将这种认同转化为推动南南合作的政策主张与共同期待。
二 东盟—海合会区域间合作的双边互动
区域间主义认为,组织间的合作不仅有助于提升政治影响力、实现经贸互惠,还能为其营造更为有利的外部生存环境,从而在权力博弈中寻求多元平衡与发展空间。东盟与海合会作为典型的中小国家集团,同处大国博弈的前沿地带,亟须通过彼此合作改善自身发展环境。具体而言,东盟与海合会的合作所产生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权力平衡:对冲大国影响
在国际体系结构性权力不对称与大国竞争加剧的背景下,区域组织作为中小国家集体行动的载体,通过区域间合作整合成员议价能力,并在多边框架下对冲外部压力,以提高霸权国家单边主义行为的政治成本。在此过程中,东盟与海合会的合作逐渐超越经济层面,转向战略层面的协调与联动,体现了中小国家集团在结构性约束下寻求自主与平衡的实践路径。
东盟与海合会虽属于不同区域,但均位于大国博弈的战略前沿。东盟地处太平洋与印度洋的交汇要冲,掌控马六甲海峡等全球关键航道,自成立以来便将抵御外部干涉、维护地区自主作为核心目标。(29)冷战时期,美苏两极格局对这一极具战略价值的破碎区形成强大挤压,东南亚国家战略自主性受到制约,被迫采取结盟或追随策略。(30)随着冷战终结及美国战略在该地区的收缩,中日印等新兴力量逐步形成多方制衡格局。东盟敏锐把握战略机遇期,通过“大国平衡”策略实现从依附到自主的转型:一方面,对美、中、日、俄等大国实行等距离外交,(31)避免被单一国家主导;另一方面,强化区域机制建设,创立东盟地区论坛及“东盟+”等多边对话平台,以制度性话语权重塑地区秩序,积极塑造自身平衡者、主导者的角色。然而,随着美国“亚太再平衡”战略以及“印太战略”的推进,中美竞争在东南亚地区愈加激烈,东盟长期维系的中心地位受到挑战,战略空间受限。
海合会油气资源丰富,地处亚、欧、非三大洲交汇枢纽并扼守霍尔木兹海峡,长期位于大国博弈核心。冷战期间,美国通过军事合作协议等安全合作机制与海合会深化军事联系,苏联则通过支持伊拉克等国间接影响地区平衡。1990年海湾危机暴露出海合会自主防务能力薄弱,促使该地区加速嵌入美国主导的安全体系。“9·11”事件以及伊拉克战争后,美国在该地区的军事部署更是形成半永久性驻防格局,稳固与美国的战略同盟关系也成为海合会的核心诉求。(32)然而,自战略重心东移以来,美国在中东地区逐步转向柔性军事存在,(33)并更多依赖盟友实施间接干预,对海合会国家的安全承诺相应弱化。特朗普政府的实用主义(34)与拜登政府的选择性回防(35),均在不同程度上动摇了既有安全依附关系的稳定性。同时,美国政策的多变性及其对以色列的长期偏袒,与海合会国家的核心关切存在明显偏差,(36)叠加石油美元体系所受的持续冲击,进一步加剧了双方在地区安全议题上的认知裂痕。在此背景下,海合会国家对单一安全依赖的可持续性产生怀疑,转而寻求通过多元化外交与跨区域合作拓展战略回旋空间。
在相似的结构性约束下,东盟与海合会逐步将跨区域合作由经济导向拓展为实现地区平衡与战略自主的重要途径。从地缘战略角度看,东盟是海合会进入亚太地区的重要门户,海合会则是保障东盟能源安全与深化中东布局的关键支点。这种互构性的战略价值在外部竞争加剧背景下愈发凸显,使得双方倾向于将彼此视为对冲外部压力、拓展战略空间的理想伙伴。面对美国外交政策的不确定性和国际制度碎片化,双方均试图通过制度化合作提升议价能力与抗冲击能力。马来西亚总理安瓦尔表示,在全球经济与地缘政治风险交织的时代,东盟与海合会关系的重要性前所未有。(37)双方多次在不同级别的会晤中重申坚持“不选边、不对抗”的立场,强调多极化与包容性合作的必要性,还在联合声明中指出,在亚太地区构建的开放、透明、包容的区域架构应当以东盟为中心。(38)这一立场既回应了美国霸权带来的排他性结构压力,也体现出双方维护战略自主、反对阵营化的共同诉求。
从更广义的层面看,东盟与海合会的互动并非针对特定大国,而是中小国家集团在多极化体系中通过跨区域联动减少单一外部依赖、稳定发展预期的理性选择。正如海合会秘书长贾西姆·阿尔布达维所言,在充满不确定性的国际形势下,“区域间建设性合作与紧密协调”是“满足各国人民对安全、稳定与繁荣的渴望”的重要保障。(39)东盟与海合会的互动,实际上体现出一种合作性平衡逻辑,即以制度化协作与相互依存关系替代对抗性结盟,从而在不挑战既有秩序的前提下拓展自身的战略空间。
(二)制度建设:实现合作机制化
自由制度主义强调国际制度通过规范国家行为与降低交易成本,缓解无政府状态下的安全困境。(40)区域间主义框架中的制度建构呈现出“软性”特征,依托多层级对话与协商机制,促进行为体间的信息共享与利益协调,以增强双方互动的灵活性和可持续性。对东盟与海合会而言,制度建设不仅承载了经济与社会议题的对接,也为双方应对危机提供常态化交流平台,其发展呈现出阶梯式演进特征。
在第一阶段(1990-2008),东盟与海合会的合作以探索性接触为主。早在1986年,海合会第18届部长理事会便决定与东盟等远东国家建立初步接触。1990年,海合会部长理事会主席、阿曼外交大臣优素福·本·阿拉维表达了建立正式关系的意愿。同年,两组织在联合国大会期间达成非正式定期磋商共识。2000年,双方完成首次互访,并围绕合作前景展开商讨。(41)2007年,双方在联合国大会期间召开首次外长会议,标志双方关系从意向性接触迈向实质性合作。次年,东盟第41次外长会议正式提出建立年度外长会议机制的倡议,海合会迅速作出积极响应。(42)这一阶段,双方通过间歇性高层接触逐步凝聚共识,在松散的对话框架中积累政治互信,为后续制度性合作机制的建构奠定了认知前提。
在第二阶段(2009-2020),东盟与海合会的合作迈入机制化轨道。2009年,巴林首次部长级会议通过《东盟—海合会联合愿景》,明确提出“发展更紧密且互惠的伙伴关系”,并签署秘书处谅解备忘录,启动自贸区可行性研究,同时将互派常驻大使、制定两年期工作计划等安排纳入议程,(43)这标志着合作进入机制化阶段。2010年推出的《两年期行动计划》细化了经济与文化等领域的合作方案,设立专题工作组以推进贸易、投资、科技等领域的合作,并将会议周期从两年调整为一年,(44)旨在通过制度安排提升协调效率。然而,2011年“阿拉伯之春”引发的地区动荡导致第三届部长级会议推迟至2013年。此次会议特别强调以睦邻友好为基础、遵循《联合国宪章》及《东盟宪章》的尊重主权与不干涉内政原则,(45)这反映出制度的“稳定器”作用,即在不确定环境下维持对话延续。然而,此后再次受地区安全形势影响,机制运行出现阶段性停滞。尽管2018年和2019年双方在联合国大会期间举行了外长会晤,重申加强伙伴关系的承诺并强调挖掘合作潜力,但联合声明中两次提及的四年期合作框架始终未能出台。这一阶段,制度建设已从象征性安排转向程序性合作,但受限于双方战略重点的差异,即东盟侧重经贸互惠,海合会更专注地区安全议题与内部分歧问题,制度运作的实际效能仍显不足,实质成果有限,制约了双边关系的进一步深化。
在第三阶段(2021年至今),东盟与海合会合作的机制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2021年卡塔尔外交危机解除后,双方关系迎来转机。2023年海合会所有成员国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推动集团间关系正式提升。(46)同年10月,首届东盟—海合会峰会在沙特召开,实现了首次16国元首级会晤,标志区域间合作进入新纪元。峰会通过《联合声明》和《2024-2028年合作框架》,涵盖政治安全、贸易投资及人文交流等多个领域,并确立每两年举办一次峰会,定期在联合国大会期间召开部长级会议,并建立秘书处年度磋商机制。2025年5月,第二届峰会于马来西亚举行并发表经济合作联合宣言。此外,在马来西亚的推动下,还召开了首届东盟—中国—海合会峰会并发表了三方联合声明,推动双边区域合作向多边框架延伸,具有里程碑意义。(47)
总体而言,东盟与海合会的制度建设已形成较为系统的合作架构,在贸易、投资、能源等领域奠定了规则性基础,并通过定期磋商和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合作常态化。但相关机制整体上仍属“软制度”,缺乏强制执行与约束能力,易受成员国内部政治变动及地区危机干扰。如2013年后部长级会议长期停摆,反映出维系持续合作的脆弱性。但2018年与2019年外长会晤有效规避了卡塔尔危机的外溢影响,亦体现了制度网络在压力情境下的韧性。
(三)议程设置:满足双方议题偏好
议程设置是区域间主义影响全球治理的重要机制,行为体在与全球多边机制在原则、规范与规则层面保持基本协调的前提下,可围绕共同关注的议题构建议题联盟,并依托合作平台提升相关议题的能见度,进而在特定领域推动多边治理议程的完善。(48)东盟与海合会虽发展重点各异,但实力相对对称,为有效设置议题创造了条件。通过推动议题多元化合作,两组织能够有效回应彼此发展诉求,进而逐步提升国际影响力。
区域间主义能够在全球多边机制的规范框架内设置议程,(49)其中自由贸易协定是其核心实践形式之一。此类协定以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保持一致为前提,通过嵌入全球多边规范体系,使区域组织得以更有效地参与并影响全球多边机制内部的制度演进。(50)自由贸易协定可通过削减关税壁垒、统一原产地规则与简化贸易程序来降低跨境交易成本、促进生产要素的跨区域流动。同时,在全球产业链与供应链波动频繁的背景下,自由贸易协定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稳定区域间经济网络,缓和外部影响。基于此,东盟与海合会自2009年起便对构建跨区域自贸框架展开探讨,但受限于内外因素的干扰,相关进程长期停滞。直至2023年首届峰会召开,泰国、马来西亚等国共同呼吁重启自由贸易协定可行性研究,(51)认为其对后疫情时代经济复苏及地缘政治不确定背景下的包容性增长至关重要。东盟秘书长高金洪亦对双方达成协定持乐观态度。(52)峰会通过的《2024-2028年合作框架》为该协定的谈判铺设了基石。第二届峰会上,安瓦尔宣布正式启动谈判。(53)与区域间协定进程缓慢形成对比的是,国家与区域层面的自贸安排已取得较大进展。新加坡—海合会的自贸协定于2013年生效;印尼—海合会自贸谈判持续推进,预计在2026年底前完成谈判。(54)马来西亚与海合会的自贸协定谈判也已提上日程。这些协定不仅为未来两大区域组织间的自贸协定提供可借鉴模板,也夯实了区域经济合作的基础。当前,双方通过一系列举措构建东南亚与中东间的经贸桥梁,强化区域供应链联动,降低对美欧市场依赖,并为全球价值链重塑与多极化经贸格局注入新动能。
可持续发展是东盟与海合会的共同战略核心,发展议题一直是双方战略对话的重要内容。其中,能源与粮食安全是国家发展基础,因而成为合作重点。双方在这一领域不断完善合作框架,同时关注技术更新与发展意愿,推动合作内容深化。以能源转型为例,该议题在首次峰会即被确立为优先议题,并在第二届峰会上确立“可持续、公正、可负担、包容和有序”的转型路线图。数字技术作为国家发展的新兴支点,亦被纳入区域间合作框架。双方正探索建立涵盖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技术的跨区域治理规则。通过聚焦可再生能源与数字技术等领域,东盟与海合会旨在促进政策协同与经验交流,塑造“绿色创新”与“智慧互联”的国际形象,吸引国际资本与高端人才,推动经济结构转型与可持续发展。
人道主义与地区安全议题亦是双方探讨的重点。尤其是新一轮巴以冲突持续延宕并引发严重人道危机的背景下,东盟与海合会借助区域合作平台,通过联合声明提升加沙问题的国际能见度。在首届峰会上,双方共同发表《关于加沙事态发展的声明》,谴责针对平民的袭击,呼吁持久停火,并重申以1967年边界为基础实现“两国方案”,向冲突方施加道义与舆论压力。(55)与此同时,印尼、马来西亚和文莱等穆斯林占多数的东盟国家,基于宗教文化纽带及其在伊斯兰合作组织中的身份,在相关议题上表现更为积极,多次就巴勒斯坦问题发声,推动停火共识。2023年11月成立的阿拉伯—伊斯兰联合特别首脑会议加沙问题部长级委员会(由沙特、印尼等国组成)也积极开展外交行动,与主要大国及联合国等国际机构磋商,致力于缓解人道危机并推动停火进程。这些联合声明与行动,对东盟而言,表明其有意愿且有能力超越区域关切,发展成为更具全球影响力的行为体;对海合会而言,则意味着其外交范围从传统阿拉伯世界与西方伙伴拓展至亚洲地区,并通过东盟平台将巴以冲突与“两国方案”等核心议题嵌入更广泛的国际机制。(56)双方声明的发布既体现了海合会借助区域间合作机制推动政策目标的战略意图,也是其对外议题设置的成功实践。
议程设置是双方基于利益偏好与战略优先性,对共同关切议题进行策略性排序的过程。无论是将自贸协定谈判作为深化经济依存的渠道,还是优先推动发展议题以增强区域韧性,抑或是通过协调对巴以冲突的立场彰显和平责任,均体现了议程设置在构建东盟与海合会区域间合作协同性的关键功能。它不仅系统性地维系并深化了区域间合作的活力,更通过有目的的议题建构与联合行动,为两大组织在日益多极化的国际体系中强化话语权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资源互补:发挥比较优势
要素禀赋理论指出,国家间要素禀赋与商品生产中要素密集度的差异共同构成国际贸易的基础。东盟与海合会资源禀赋具有显著互补性,双方通过互动,发挥比较优势,促成要素跨区域有序流动与高效配置,为区域间合作提供物质基础。
东盟作为全球重要的农产品出口区,在大米、水果、蔬菜和海鲜等领域具有较大竞争力。2021年,东盟粮食出口占全球粮食出口的9.1%。(57)其中,泰国、越南为主要大米出口国。相比之下,海合会约85%的粮食依赖进口,谷物进口比例高达90%,大米几乎完全依赖进口。(58)在国际局势动荡与供应链风险上升背景下,海合会在提升本土产能的同时加快构建多元进口网络。相较于部分传统航线,东盟经海运向海合会出口,无需经过曼德海峡,航线相对稳定,有助于降低运输延误、保险成本和物流风险,从而增强其农产品在海合会市场的价格与供给竞争力。目前东盟对海合会的农产品年出口量已达200万-300万吨,但仅占后者农产品进口总量的7%,(59)合作潜力有待释放。清真产业亦为潜在增长点,泰国、印尼、马来西亚和新加坡是全球清真产品的主要供应国。其中,2024年印尼出口额达到537.3亿美元,(60)马来西亚则超过610亿林吉特。(61)海合会则是全球最大清真消费市场之一,仅食品市场规模2025年便达到673亿美元,预计2034年将增至890亿美元,(62)进口需求持续攀升。印尼和马来西亚已与沙特实现清真证书互认,通过简化认证流程降低贸易壁垒,为后续两大组织在该领域的合作提供经验借鉴。在第二届东盟—海合会峰会上,印尼总统普拉博沃·苏比安托呼吁双方“建立清真认证互认机制”,强调彼此是该领域的“天然合作伙伴”,应进一步深化协作。(63)
东盟凭借充足劳动力与日趋完善的工业基础设施,并通过区域自贸协定持续削减关税壁垒,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推动电器、机械与汽车等制造业的规模化生产与出口,使其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不断提升。相较而言,海合会在上述制造领域尚未形成规模化产能,双方显著互补,这类产品也成为双方合作的核心品类。其中,2024年,东盟向海合会出口的汽车相关产品贸易额为49亿美元。(64)此外,东盟国家通过劳务输出缓解国内就业压力,而海合会国家因本土劳动力短缺长期依赖外籍劳工,其较高工资水平吸引了大量东盟劳工。以菲律宾为例,2024年约219万人在海外务工,其中相当比例分布在沙特(21.9%)、阿联酋(12.4%)、科威特(6.3%)和卡塔尔(5.3%)。(65)此类劳工流动不仅支撑了海湾地区经济运行,也为东盟国家带来可观的侨汇收入。2025年,菲律宾海外劳工现金汇款总额为356亿美元,分别占该国国内生产总值和国民总收入的7.3%和***%。(66)当前,双方正通过促进有序、安全、规范的劳动力流动,并加强合作打击人口贩运与违规招聘行为,推动劳工治理的良性合作。
海合会国家油气资源丰富,截至2023年,其探明原油储量约5119亿桶,占全球总量32.6%,天然气储量约44.2万亿立方米,占全球总量21.4%。(67)而东盟国家油气资源相对缺乏,海合会是东盟的主要油气供应方,东盟亦是海合会在亚洲的核心油气出口市场之一。2024年,双方油气领域贸易额达到804亿,约占双边贸易总额的60.3%,且该比重近五年总体呈上升态势(见表1),表明能源是双方经贸关系的基石。此外,依托石油经济积累的雄厚资本,海合会国家亦有强大的对外投资能力。双方期望“通过营造有利环境与创造互惠共赢的投资机会,促进贸易与投资流动”。2023年,海合会对东盟投资额达3,902亿美元,成为东盟第十六大外国直接投资来源地。(68)卡塔尔已与印尼签署40亿美元的联合投资协议(双方各20亿美元),用于粮食安全、能源安全、下游加工、数字基础设施、医疗保健和旅游业。(69)此前,卡塔尔还承诺向印尼“新十个巴厘岛”投资超5亿美元。(70)
东盟与海合会在推动净零排放方面也存在协同效应,双方正在探索碳捕获与封存(CCS)和氢气等新技术。海合会拥有三座CCS工厂,可向东盟国家分享相关经验。东盟凭借丰富的森林资源与生物多样性提供自然碳汇能力,而海合会则受限于干旱生态,这一禀赋差异为双方的碳交易和碳抵消创造了合作空间。
资源禀赋的互补性构成东盟与海合会区域合作的核心基础。依托双边峰会、部长级对话与专题工作组等机制,双方实现了资源与产业信息的常态化交流,促进了在能源、劳动力与技术创新领域的政策协调。东盟以粮食、制造业与劳动力优势对接海合会的能源与资本资源,通过投资合作与知识转移,形成跨区域产业链分工与互补格局,增强经济体系韧性。在此基础上,双边贸易额总体呈上涨趋势,2023年海合会成为东盟第七大贸易伙伴,贸易总额达1307亿美元,并计划于2032年提升至1800亿美元,(71)显示出资源互补驱动下区域间合作的良好成效。
(五)身份认同:凝聚全球南方共识
区域间合作的日益制度化,既为行为体提供常规接触与社会化空间,也推动集体认同的形成与角色认知的强化。对同属于全球南方的东盟与海合会而言,持续的互动强化了对彼此身份的认知与共同属性的认同。
作为后殖民国家,东盟国家多为发展中经济体,普遍奉行不结盟外交政策,被视为全球南方的重要代表。在参与全球治理层面,东盟各国均加入了不结盟运动与77国集团,借助多边平台强化发展中国家在全球治理中的话语权与代表性。东盟国家在外交话语中持续强调主权独立、平等互利与多边主义,反对贸易歧视与单边制裁,主张在气候议题上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并倡导基于“文化多样性”“发展权”与“社会经济层面民主”的人权实现路径。(72)这些立场体现出东盟作为全球南方成员的政治自觉与规范一致性。此外,东盟国家一贯支持巴勒斯坦人民的自决权,谴责以色列在占领领土上的定居点建设。东盟外交实践中形成的“亚洲价值观”话语与南南合作理念共同构成其身份建构的核心维度,也使其成为研究全球南方区域间合作的典型案例。(73)
海合会同样在后殖民发展与外部依附的背景中形成了鲜明的全球南方认同。尽管部分学者因其资本积累能力质疑其南方国家属性,(74)但其经济发展对石油出口的高度依赖仍体现出发展中国家单一产业依附的特征。(75)冷战时期西方意识形态的渗透与冷战后西方对海湾地区的持续干预,使得海合会国家的发展长期受制于外力,进而强化了其对独立、和平与发展的追求,这与全球南方国家的历史使命高度契合。基于此,海合会在对外合作中强调平等伙伴关系与需求导向,采用参与式与咨询式援助模式,通常不附加政治经济条件,体现出“共同发展”理念。(76)同时,海合会积极融入全球南方的多边合作网络:沙特出席万隆会议并与阿联酋、科威特共同成为77国集团创始成员,海合会六国陆续加入不结盟运动,沙特与阿联酋亦成为金砖机制正式成员。同时,除阿曼外,其余几国均为上海合作组织对话伙伴。这体现出海合会国家在全球南方合作体系中的积极姿态。海合会国家亦在国际场合不断重申对全球南方的支持。如阿曼外交大臣巴德尔在77国集团哈瓦那峰会上强调加强南南合作的重要性;(77)卡塔尔常驻联合国代表阿勒萨尼重申将继续加强南南合作,以支持南方国家实现社会经济复苏与可持续发展;(78)阿联酋副总理阿勒纳哈扬则指出全球南方国家应成为全球经济治理中的积极伙伴。(79)这些实践与表态反映出海合会国家对全球南方理念的认同与积极参与,彰显其推动国际体系更具公平与包容性的努力。
在此基础上,东盟与海合会在互动中不断确认并强化共同的全球南方身份。这种巩固是通过共同原则的认同、务实合作议程的推进以及独立于大国影响之外的制度化建设来实现的。双方在首次部长级会议的联合声明中即强调,双方应秉持南南合作精神,就共同关切的国际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和意见交流。在峰会的联合声明中,双方又重申对《联合国宪章》的遵循,强调独立、主权、平等与领土完整等国际关系基本准则。这些准则正是南方国家长期抵制霸权主义、维护多边主义的重要价值基础。与此同时,双方在经贸投资、粮食与能源安全、清洁能源、数字化转型等领域持续推进合作,直接回应了发展中国家面临的共同挑战与迫切需求,展现出以互利共赢与自主发展为导向的南南合作特征。此外,峰会及部长级对话等多层级沟通机制的建立,不仅为双方提供了稳定的制度化交往渠道,也为全球南方区域组织在国际体系中联合发声、谋求自强开辟了新的实践路径。
总体而言,东盟与海合会的互动过程体现出一种通过实践建构身份的逻辑:双方不仅以话语表达全球南方立场,更在制度化合作与共同议程推进中不断确认彼此的身份归属,从而强化了双方作为全球南方关键力量的自我认知,也在更广泛层面上推动了南南合作的规范化与制度化,为全球南方在国际体系中争取更大代表性与话语权提供了现实基础。
三 东盟—中国—海合会区域间合作的三方协同
东盟与海合会的区域间合作的外延逐步拓展,中国作为重要参与方为双方的合作注入新的动力。东盟—中国—海合会峰会的召开在延续并深化双边成果的同时,也为三方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促进互利共赢、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更为高效的平台。
(一)东盟—中国—海合会峰会成果
2025年5月27日,首届东盟—中国—海合会峰会在马来西亚成功举行。此次峰会被视为开创性的多边外交实践,不仅标志着连接东亚、东南亚与西亚三大重要经济板块的跨区域合作平台的搭建,也是全球南方内部合作模式的重大创新。在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加剧背景下,三方依托坚实的双边关系基础,通过三边框架探索深化经济合作的路径,为促进亚太与中东地区的和平、稳定与共同繁荣注入新动力。
峰会联合声明明确指出,三方关系对推动区域间合作与可持续发展具有战略意义,强调应在全球发展倡议及东盟与海合会各自倡议框架下进行优先事项对接,以实现共同发展。经贸合作是三方核心议程,峰会期间召开的经济论坛集中体现了各方务实的合作意愿。李强总理在论坛开幕式上指出,东盟、中国与海合会约占全球人口经济总量的25%,但三方间的贸易额却仅占全球贸易额的5%左右,(80)合作潜力尚未完全释放。其提出的“1+1+1>3”构想强调发挥三方资源禀赋与产业结构的互补优势,为三方共同繁荣与长期稳定注入动力。(81)联合声明进一步聚焦产业链与价值链韧性建设,主张通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并认为能源转型应遵循包容性路径,反对单一能源歧视,确保转型进程的公正性与可持续性。在数字经济领域,声明提出构建数字贸易、电子商务与数字支付等领域的跨区域合作框架,彰显出三方对新兴议题的前瞻性布局。粮食安全与人文交流亦被纳入合作议程,反映出三方对非传统安全议题与软实力建设的共同关切。面对加沙局势,三方在声明中呼吁实现持久停火并保障人道主义援助畅通,体现出全球南方国家在重大国际危机中的共同立场。(82)
峰会的关键意义不仅体现在政治共识层面,更在于后续机制化安排的推进。2025年12月,中国贸促会与海合会工商联合会在北京签署《东盟—中国—海合会三方合作谅解备忘录》,标志着三方合作迈出机制化、常态化的重要一步。(83)2026年1月,中国贸促会与东盟代表方又正式签署关于成立“东盟—中国—海合会商务理事会”的合作谅解备忘录,并召开首次工作委员会会议,三方商务合作机制由此正式落地。(84)与此同时,双方配套合作条件亦在持续完善。中国实现对海合会六国免签“全覆盖”,(85)并推出“东盟签证”,(86)大幅降低人员流动成本,为经贸合作与人文交流提供便利。此外,中国与东盟于2025年10月签署自贸区3.0版升级议定书,实现由“关税减让”(1.0)与“贸易便利化”(2.0)向“规则共建”(3.0)的转型,新增数字经济、绿色经济及供应链互联互通等关键议题。(87)这一制度升级不仅强化了中国—东盟经贸关系,也为未来三方构建更高水平经济一体化框架提供了制度范式与路径参考。
联合声明与合作进展反映出三方对当前国际局势的务实判断:在全球分化加剧、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背景下,真正具有生命力的合作应建立在互利共赢、长期规划与规则共建的基础之上,并通过灵活的议题设置实现合作的延续性与实效性。
(二)东盟—中国—海合会峰会的功能效应
东盟、中国与海合会的互动构成了区域间合作的新实践,虽超越了传统的双边合作模式,但仍可置于区域间主义的分析框架之下。三方通过对话与协作机制,既提升了共同应对外部风险与不确定性的能力,也推动了以议题为导向的务实合作进程。在此过程中,三方得以发挥比较优势,实现互利共赢,并在全球南方框架下进一步巩固共同身份与价值认知。
第一,东盟、中国与海合会的互动具有平衡外部风险的重要功能。当前美国以关税壁垒、技术限制与产业回流等为核心工具,对既有开放型经济体系形成冲击,加剧国际经济秩序的不确定性。在此情境下,中国持续面临美国贸易制裁与打压。东盟国家虽被纳入美国“印太战略”框架,但在美国贸易政策调整与关税措施中同样承受直接压力,这强化了其推进贸易与投资伙伴多元化的需求。海合会则在美国安全承诺相对收缩及对伊朗制裁影响外溢下,面临安全与经济的双重不确定性。在此背景下,东盟、中国与海合会通过机制化互动构建跨区域合作网络,成为对冲外部冲击的重要路径。三方在首届峰会中明确表达反对保护主义、维护多边贸易体系的共同立场,体现出全球南方在复杂国际环境中的政策协调能力与战略自主取向。更重要的是,三方合作通过拓展市场空间、强化产业链互补与深化经贸联通,为成员提供了分散风险的制度性安排。以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及中国—海合会、东盟—海合会潜在自贸安排为支点,三方互动正由传统双边合作向复合区域间主义演进,强化了跨区域合作的联通性和稳定性。可以说,在全球化遭遇逆流的背景下,该合作模式通过构建多元连接机制分散外部冲击,为维持彼此的开放发展空间提供了支撑。
第二,东盟、中国与海合会的互动具有制度建设功能,为全球南方合作提供了可操作的新兴合作范式。全球南方合作虽已形成多层次机制网络,但在跨区域协同与跨议题整合方面仍存在协调不足的问题,难以充分支撑复杂合作需求。中国同东盟、海合会通过“一带一路”等框架形成较为稳固的双边合作网络,东盟与海合会也已搭建合作机制,但三方平台的缺位制约了跨区域合作潜力的释放。在此背景下,东盟—中国—海合会峰会的召开有助于促进信息流通,提升政策协调的可预期性,并推动产业发展、数字经济、能源转型等领域的政策对接。同时,“中国—东盟+”模式的创新提出,亦体现出全球南方在区域合作机制上的创新与跨区域治理能力的提升。此外,三方合作虽尚未形成新的正式自由贸易安排,但可依托既有制度资源探索渐进式整合路径。例如,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在原产地规则、电子商务与投资便利化等方面已形成较成熟的制度体系,可为中国—海合会、东盟—海合会乃至三方合作提供重要借鉴。
第三,东盟、中国与海合会的互动具有议程设置功能,通过三方平台对合作重点进行筛选整合与持续推进,从而塑造跨区域合作的方向与优先顺序。三方并非基于阵营对抗逻辑推进合作,而是有意识地将发展议题置于核心位置,体现出以经济合作为主轴的议题选择逻辑。这种去安全化的议程取向有助于降低合作门槛,扩大参与空间,并增强跨区域合作的可持续性。在具体实践中,此次三方峰会以“协同经济机遇,迈向共同繁荣”为主题,强调互利共赢,将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粮食与能源安全、区域供应链韧性、数字经济与绿色转型等领域确立为优先议程,实现由分散议题向系统性议程框架的转变。同时,通过推动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及中国—海合会、东盟—海合会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等关键议题,强化了议程的延续性与可操作性。在国际热点问题上,三方亦通过协调立场与联合发声,突出发展与稳定的重要性,进一步拓展了议程的外溢效应。
第四,东盟、中国与海合会的互动具有资源互补功能,为区域价值链整合与共同发展提供重要支撑。三方在人口规模、经济体量与市场空间上具备明显合作潜能,叠加差异化的资源禀赋与产业结构,形成了互补格局:中国依托成熟的制造业体系和持续提升的技术创新能力,具备产业升级与技术外溢优势;东盟凭借丰富的自然资源、充足的劳动力及稳定的产业承接能力,成为全球制造与加工的重要节点;海合会国家则凭借能源资源与主权财富基金积累,在推进经济多元化进程中形成资本输出与产业投资优势。(88)在此基础上,三方通过贸易、投资与产业协作的深化,推动资源要素在跨区域范围内优化配置,有望形成资源、资本、制造相互嵌合的价值链结构。具体而言,东盟的资源供给与产业承接能力可与中国的制造及技术体系相结合,并在海合会资本支持下实现产业链延伸与升级。在能源与基础设施领域,海合会的资源优势与中国的工程建设能力亦可形成有效对接,并为东盟经济发展提供关键支撑。同时,三方在数字经济与绿色能源等新兴领域的合作潜力不断释放,有助于推动产业结构转型与价值链重构。(89)这种基于比较优势的资源互补,不仅提升了三方产业链的稳定性与韧性,也为构建跨区域价值网络与增强全球南方整体发展能力提供了重要动力。
第五,东盟、中国与海合会的互动具有身份认同的功能,通过制度化合作与共同议题实践,推动全球南方身份由观念认同向行为认同转化。在价值取向上,三方在对外交往中逐步凝练出以发展优先、主权平等与合作共赢为核心的规范性共识,并在多边平台中反复加以确认与强化,使之从原则性表述内化为稳定的行为预期。区别于发达国家安全化导向的实践逻辑,三方基于共同诉求所形成的合作议题更具发展导向与公共产品属性,不仅凝聚了价值层面的共识,更通过政策对接与合作将抽象认同转化为可持续的合作实践。从动态过程来看,这一身份建构过程具有明显的互动性与累积性:一方面,持续的政策协调与机制对接强化了彼此的身份认知,降低认知摩擦;另一方面,通过共同参与全球治理,三方在外部参照中不断确认并巩固其全球南方定位,体现出一种基于互动生成与再生产的关系性身份逻辑。
结语:全球南方国家区域合作的前景
本文在区域间主义理论框架下对东盟与海合会的合作实践进行系统考察,发现其在互动中逐步形成了缓冲外部压力、完善制度建设、推进发展议程、实现资源互补与强化身份认同等多维度的功能机制。具体而言,在外部环境不确定性上升的背景下,区域间合作有助于分散外部风险,降低对单一大国或市场的依赖。围绕这一目标,双方持续推进合作的制度化与规范化,从部长级会议到2023年首届峰会及《2024-2028年合作框架》的签署,标志着双方合作进入了有章可循的新阶段。在议程层面,双方聚焦经济、能源与粮食安全等关键领域,形成以发展需求为导向的合作逻辑,并通过政策对接与项目合作充分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实现资源要素的跨区域优化配置,为双方提供坚实合作基础的同时,提升整体合作效能。在此基础上,双方的互动进一步强化了彼此的身份认知,并巩固了作为全球南方行为体的共同身份定位。同时,东盟与海合会合作的深化为更大范围的跨区域联动创造了条件。2025年举办的首届东盟—中国—海合会峰会正是这一演进的集中体现。它标志着合作模式从双边互动的“线型”连接升级为三方协同的“面状”网络,创新了跨区域联动的范式,为应对全球性挑战提供了新型制度路径。然而,作为新型制度安排,其具体运作机制与实际效能仍需在实践中进一步观察与完善。
从双边框架迈向三边对话的演进趋势,折射出全球南方区域间合作的未来走向。首先,合作议题日益务实与多元化。全球南方国家坚持在互惠共赢的基础上,将合作范围从传统的经贸领域扩展至数字经济、绿色能源、粮食安全及人道主义安全等更具功能性的领域,形成以发展需求为导向的合作倾向。其次,“中间地带”国家的桥梁作用愈加凸显。印尼、沙特等国家不再被动依附于大国,而是积极发挥战略自主性,逐渐扮演起“召集者”与“议程设定者”的角色,成为抑制大国竞争、重塑国际规则的重要力量,(90)以及连接不同区域板块互动的重要节点。最后,全球南方国家互动的战略意涵愈发明显。在全球秩序重组的大背景下,全球南方国家构建灵活、非排他性的伙伴关系网络,旨在增强集体议价能力,规避被大国竞争裹挟的风险,共同塑造一个更加多极化的国际体系。然而,全球南方区域间合作亦面临多重制约。以东盟与海合会为例,其一,内部分歧制约集体行动能力。成员国在外交与安全等议题上的立场差异,如东盟国家对缅甸政局、南海问题的不同态度,海合会国家在对以色列、伊朗等问题上的政策分歧以及彼此间的矛盾,均会削弱组织整体凝聚力,降低决策效率。其二,地缘政治风险牵制合作资源。东盟与海合会各自面临错综复杂的安全挑战,周边环境的动荡不仅影响外资信心,也导致国内资源向防务领域倾斜,挤占社会发展与区域间合作所需投入。以2026年2月28日爆发的美以伊冲突为例,海合会国家被动卷入地区冲突前沿,安全压力陡增,部分关键基础设施受损并引发市场波动,进而抑制跨境资本流动与投资预期,迫使其优先维护国内经济稳定,(91)分散对外合作议程的资源配置。其三,宗教文化差异提升合作成本。尽管双方致力于推进人文交流,但价值观与社会规范层面的差异仍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互信构建成本,制约政策协调与项目落地成效。总体而言,全球南方国家在共同发展愿景之下,仍需克服内部分歧、地缘风险与文化差异带来的合作瓶颈,才能在大国博弈的复杂环境中保持战略自主与务实推进合作的定力。
中国与东盟及海合会的友好合作源远流长,三方合作前景广阔。东盟与海合会关系的深化为“一带一路”倡议的东西两翼联动提供了重要对接平台。三方峰会的召开推动中国从外围的关注者转变为机制内共建者,凭借自身在基础设施建设、数字经济与清洁能源等领域的优势产能,通过东盟—中国—海合会三方机制推动区域产业链与价值链的深度整合,实现“1+1+1>3”的协同效应。这一机制有助于形成覆盖亚洲东西两端的开放型合作网络,既拓展了“一带一路”合作的地理纵深,也为中国深化全球南方伙伴关系提供了新平台。中国在此过程中不再仅仅是两区域组织的友好伙伴,更是推动南南合作的“催化剂”和“赋能者”,在全球治理体系中以更具包容性的方式塑造制度性影响力。当然,中国在深化三方合作的同时,也需审慎应对潜在挑战。一方面,随着海合会资本加大对东南亚市场的投资,可能在部分领域与中国资本形成竞争关系。另一方面,东盟与海合会在平衡大国关系时,通过与彼此联系的加深可能获得更大的外交回旋空间,对中国的政策协调与外交策略提出更高要求。此外,三方合作机制若缺乏实质性项目支撑,有可能存在议程“空泛化”的风险并削弱合作的持续动能。未来,三方能否在合作中兼顾效率与平衡,影响着这一机制能否由象征走向实质。
感谢陈志瑞、李意老师的指导,感谢《东南亚研究》编辑部提出的宝贵意见,文责自负。
注释:
①范若兰:《当代中东与东南亚关系试析》,《西亚非洲》,1999年第2期,第23-30页;范若兰:《当代东南亚与中东关系发展》,《东南亚研究》,1999年第1期,第25-28页。
②Naser M.Tahboub and Muhammad Ihsan Sandjaya,"Inaugural GCC-ASEAN Summit:Comparative Insights into GCC-ASEAN Cooperation Dynamics",Dirasat:Human and Social Sciences,Vol.52,No.6,2025,pp.1-14.
③钮松:《东盟—海合会经贸合作关系:现状、基础及特点》,《南洋问题研究》,2011年第1期,第36-43页;钮松:《东盟与海湾合作委员会经贸合作关系发展及启示》,《亚太经济》,2011年第3期,第9-13页。
④钮松:《中东剧变以来的东盟与海合会关系研究》,《阿拉伯世界研究》,2012年第3期,第62-75页。
⑤Sean Foley,"Re-Orientalizing the Gulf:The GCC and Southeast Asia",Middle East Policy,Vol.19,No.4,2012,pp.77-87.
⑥Matthias Helble,"Is God Good for Trade?" Kyklos,Vol.60,No.3,2007,pp.385-413.
⑦Mohd Fauzi Abu-Hussin,Mohd Afandi Salleh and Badlihisham Mohd Nasir,"Beyond Religious Affinity:Malaysia's Relations with Countries in the Arab Gulf",The Pacific Review,Vol.28,No.4,2015,pp.461-482.
⑧Rakhmat Muhammad Zulfikar and Hasbi Aswar,"The Practice of Public Diplomacy by the Gulf Cooperation Council Countries Towards Indonesia",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Vol.19,No.1,2023,pp.231-263.
⑨魏益帆:《印尼与海合会成员国外交关系的新发展及其动因》,《阿拉伯世界研究》,2024年第2期,第133-156页。
⑩赵新雷:《马来西亚中东战略的演变及其驱动因素(2018-2024)》,《阿拉伯世界研究》,2025年第1期,第134-156页。
(11)Li-Chen Sim,"Singapore's Relations with the Gulf:From Defensive to Positive Engagement",Asian Security,Vol.18,No.3,2022,pp.257-274.
(12)Henelito A.Sevilla,Jr.,"Philippine-Middle East Relations:Prospects and Challenges amidst ASEAN and China Engagement",Nation State: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Vol.7,No.2,2024,pp.86-106.
(13)郑先武:《区域间主义治理模式》,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23页。
(14)Ralf Roloff,"Interregionalism in Theoretical Perspective:State of the Art",in Jürgen Rüland,Heiner Hanggi and Ralf Roloff,eds.,Interregionalism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Routledge,2006,p.24.
(15)李思聪、郑先武:《日本与东盟区域间合作的缘起和演进》,《东南亚研究》,2025年第1期,第131页。
(16)李雪威、李鹏羽:《中欧蓝色伙伴关系研究——基于区域间主义视角》,《欧洲研究》,2022年第2期,第73页。
(17)Björn Hettne and Frederik Ponjaert,"Interregionalism and World Order:The Diverging EU and US Models",in Mario Telò,ed.,European Union and New Regionalism Competing Regionalism and Global Governance in a Post-Hegemonic Era,Routledge,2007,pp.107-108.
(18)Heiner Hänggi,"Interregionalism as a Multifaceted Phenomenon in Search of a Typology",in Jürgen Rüland,Heiner Hänggi and Ralf Roloff,eds.,Interregionalism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p.34.
(19)Jörg Faust,"The European Union's Relations with MERCOSUR:The Issue of Interregional Trade Liberalization",in Jürgen Rüland,Heiner Hänggi and Ralf Roloff,eds.,Interregionalism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p.155.
(20)Francis Baert,Tiziana Scaramagli and Fredrik Söderbaum,"Introduction:Intersecting Interregionalism",in Francis Baert et al.,eds.,Intersecting Interregionalism Regions,Global Governance and the EU,Springer Netherlands,2013,p.4.
(21)Mathew Doidge,"Joined at the Hip:Regionalism and Interregionalism",Journal of European Integration,Vol.29,No.2,2007,pp.229-248;Mathew Doidge,The European Union and Interregionalism:Patterns of Engagement,Routledge,2016.
(22)朱天祥:《地区间主义研究:成就与缺失》,《当代亚太》,2010年第6期,第10-12页。
(23)郑先武:《区域间主义治理模式》,第50页。
(24)Jürgen Rüland,"Interregionalism an Unfinished Agenda",in Jürgen Rüland,Heiner Hänggi and Ralf Roloff,eds.,Interregionalism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pp.300-309.
(25)高梓菁、蒋旭栋:《区域间主义视角下日本的中东区域战略》,《阿拉伯世界研究》,2023年第6期,第138页。
(26)郑先武:《区域间主义治理模式》,第77-79页。
(27)Jürgen Rüland,"Interregionalism an Unfinished Agenda",in Jürgen Rüland,Heiner Hänggi and Ralf Roloff,eds.,Interregionalism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p.300.
(28)杨娜:《欧盟的东亚战略——地区间主义视角》,《世界经济与政治》,2018年第4期,第134-135页。
(29)曹云华:《东南亚国家联盟——结构、运作与对外关系》,中国经济出版社,2011年,第7页。
(30)杨飞:《大国博弈和大国平衡:冷战以来东南亚安全格局演进的双重动力》,《国际关系研究》,2021年第4期,第148页。
(31)王玉主:《小国集团的能动性——东盟区域合作战略研究》,《当代亚太》,2013年第3期,第95页。
(32)余泳:《海合会对外关系的政策逻辑考察》,《阿拉伯世界研究》,2013年第1期,第61页。
(33)孙德刚:《冷战后美国中东军事基地的战略调整》,《世界经济与政治》,2016年第6期,第34页。
(34)参见刘辰、马晓霖:《延续与调整:美国特朗普政府的中东政策》,《阿拉伯世界研究》,2019年第5期,第46页。
(35)参见唐志超:《美国的中东战略调整:环境塑造与秩序重建》,《西亚非洲》,2024年第2期,第9页。
(36)Amer Sultan,"GCC Chief Criticises 'Failure' of Israel's Closest Allies Over Gaza War",Middle East Monitor,November 30,2024,https://gffggdea0d0a04faf497bskccob59b5qb66nop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20241130-gcc-chief-criticises-failure-of-israels-closest-allies-over-gaza-war/.
(37)Muhammad Yusry,"Anwar:Stronger ASEAN-GCC Ties Vital amid Global Economic Uncertainty",Malay Mail,May 27,2025,https://gffggff1248aee761474fskccob59b5qb66nop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news/malaysia/2025/05/27/anwar-stronger-asean-gcc-ties-vital-amid-global-economic-uncertainty/178329.
(38)The ASEAN Secretariat,"Joint Press Statement of the Second ASEAN-GCC Ministerial Meeting Singapore,1 June 2010",June 2,2010,https://gffgg71b380f5c433420cskccob59b5qb66nop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joint-press-statement-of-the-second-asean-gcc-ministerial-meeting-singapore-1-june-2010/.
(39)General Secretariat,"HE GCCSG:The Second GCC-ASEAN Summit Provided Numerous Opportunities to Discuss Strengthening Cooperation in the Gulf-Asian Partnership",May 27,2025,https://gffggbb24ef7f51ec48c7skccob59b5qb66nop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en/MediaCenter/News/Pages/news-2025-5-27-1.aspx.
(40)Jürgen Rüland,"Interregionalism an Unfinished Agenda",in Jürgen Rüland,Heiner Hänggi and Ralf Roloff,eds.,Interregionalism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p.302.
(41)钮松:《东盟与海湾合作委员会经贸合作关系发展及启示》,第9页。
(42)The ASEAN Secretariat,"Press Release-ASEAN-GCC to Elevate Relations to Regular Ministerial Meetings Riyadh",September 17,2008,https://gffgg71b380f5c433420cskccob59b5qb66nop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press-release-asean-gcc-to-elevate-relations-to-regular-ministerial-meetings-riyadh/.
(43)The ASEAN Secretariat,"The First GCC-ASEAN Ministerial Meeting",June 30,2009,https://gffgg71b380f5c433420cskccob59b5qb66nop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wp-content/uploads/images/JPS%201st%20ASEAN-GCC%20MM.PDF.
(44)The ASEAN Secretariat,"Joint Press Statement of the Second ASEAN-GCC Ministerial Meeting Singapore,1 June 2010".
(45)The ASEAN Secretariat,"Joint Press Statement of the 3rd ASEAN-Gulf Cooperation Council Ministerial Meeting",November 27,2013,https://gffgg71b380f5c433420cskccob59b5qb66nop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joint-press-statement-of-the-3rd-asean-gulf-cooperation-council-ministerial-meeting/.
(46)Aisha A-Sarihi and Sharon Seah,"Will Asean-GCC Summit Revive Bloc-to-Bloc Relations?" Middle East Institute,October 20,2023,https://gffgg58852242ec414186skccob59b5qb66nop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think_in/will-asean-gcc-summit-revive-bloc-to-bloc-relations/.
(47)《东盟—中国—海合会峰会首次举行,发挥1+1+1大于3效应》,中国新闻网,2025年5月28日,https://gffgg4d7f6c3d3f454af1skccob59b5qb66nop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gn/2025/05-28/10423638.shtml。
(48)参见王翠文:《地区间主义视角下欧盟与南方共同市场的合作》,《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6期,第51页。
(49)郑先武:《区域间主义治理模式》,第90页。
(50)Michael Reiterer,"Interregionalism as a New Diplomatic Tool:The EU and East Asia",European Foreign Affairs Review,No.11,2006,p.230.
(51)"Anwar Proposes ASEAN-GCC Free Trade Pact",The Star,October 21,2023,https://gffggbfc10e6174ca4457skccob59b5qb66nop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news/nation/2023/10/21/anwar-proposes-asean-gce-free-trade-pact.
(52)"ASEAN-Gulf Cooperation Council(GCC):Economic Cooperation between Two of Asia's Growth Regions",VNTR,November 20,2024,https://gffgg6c1dfc9531ec495dskccob59b5qb66nop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news/asean-gulf-cooperation-council-gcc-economic-cooperation-between-two-of-asias-growth-regions.
(53)Malay Mail,"Anwar:ASEAN,GCC Set to Launch FTA Talks,Aiming for Stronger Trade Ties",May 27,2025,https://gffggff1248aee761474fskccob59b5qb66nop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news/money/2025/05/27/anwar-asean-gcc-set-to-launch-fta-talks-aiming-for-stronger-trade-ties/178405.
(54)Sheany Yasuko Lai,"GCC,Indonesia Seek to Finalize Trade Talks This Year",Arab News,January 24,2026,https://gffgg7dcbf127d2ec4824skccob59b5qb66nop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node/2630463/world.
(55)The ASEAN Secretariat,"ASEAN-GCC Statement on Developments in Gaza",October 20,2023,https://gffgg71b380f5c433420cskccob59b5qb66nop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wp-content/uploads/2023/10/FINAL-ASEAN-GCC-Statement-on-Development-in-Gaza-1.pdf.
(56)SUNAGA Kazuo,"Revitalized ASEAN-GCC Cooperation—The First ASEAN-GCC Summit and Future Prospects",NIDS Commentary,No.332,2024,p.2.
(57)"Climate Change and Food Prices in Southeast Asia:2024 Update",Oxford Economics,May 20,2024,https://gffgg97365883acf74f0cskccob59b5qb66nop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resource/climate-change-and-food-prices-in-southeast-asia-2024-update/.
(58)Andrew Woods,"The GCC Procures 85% of Its Food Requirements from Overseas,Making Food Security a Key Challenge in a Time of Worsening Climate Disasters",Supply Chain Strategy,August 1,2024,https://gffgg60420a68bc584912skccob59b5qb66nop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blog/2024/08/Ol/food-security-in-the-gulf-is-a-major-supply-chain-challenge/.
(59)Yusef Rabiah,"Food for Thought:Overcoming the GCC's Food Security Dilemma",CZ Advise,August 1,2024,https://gffggc2f8035c786f4e28skccob59b5qb66nop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food-for-thought-overcoming-the-gccs-food-security-dilemma.
(60)Anton Santoso,"Indonesia's Halal Product Trade Reaches $53.73 Billion in 2024",Antara,December 20,2024,https://gffgg5ab80722d67a4866skccob59b5qb66nop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news/338790/indonesias-halal-product-trade-reaches-5373-billion-in-2024.
(61)Halal Focus,"Halal Product Exports Surpassed RM61bil in 2024,Says Miti",May 1,2025,https://gffgge856765ee0d64136skccob59b5qb66nop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halal-product-exports-surpassed-rm61bil-in-2024-says-miti/.
(62)IMARC Group,"GCC Halal Food Market Report by Product Type(Meat,Poultry & Seafood,Fruits & Vegetables,Dairy Products,Cereals & Grains,Oil,Fats & Waxes,Confectionery,and Others),Distribution Channel(Traditional Retailers,Supermarkets & Hypermarkets,Online,and Others),and Country 2026-2034",https://gffgg60a25166641e49ffskccob59b5qb66nop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gcc-halal-food-market.
(63)Office of Assistant to Deputy Cabinet Secretary for State Documents & Translation,"President Prabowo Urges Strengthened ASEAN-GCC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Migrant Worker Protection",May 27,2025,https://gffgg73f739de692d431eskccob59b5qb66nop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en/president-prabowo-urges-strengthened-asean-gcc-economic-cooperation-and-migrant-worker-protection/.
(64)数据来源于东盟统计局,https://gffgg245c2c1a42014a58skccob59b5qb66nop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trade-annually。
(65)Philippine Statistics Authority,"Results of the 2024 Overseas Filipino Workers:Number of Overseas Filipino Workers Grew",December 16,2025,https://gffgg3fc09464a3394b3cskccob59b5qb66nop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statistics/survey/labor-and-employment/survey-overseas-filipinos.
(66)"Overseas Filipinos' Remittances Hit Record $35.6 B in 2025",Philippine News Today,February 22,2026,https://gffgg6d1c4dffedff44d9skccob59b5qb66nop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overseas-filipinos-remittances-hit-record-35-6-b-in-2025/.
(67)"GCC Leads Global Oil Reserves and Exports",Oman Observer,February 15,2025,https://gffggcf54fc6a38864ca9skccob59b5qb66nop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article/1166331/business/energy/gce-leads-global-oil-reserves-and-exports.
(68)The ASEAN Secretariat,"Joint Declaration on Economic Cooperation Between the Association of the Southeast Asian Nations(ASEAN)and the Gulf Cooperation Council(GCC)",May 27,2025,https://gffgg71b380f5c433420cskccob59b5qb66nop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wp-content/uploads/2025/05/Joint-Declaration-on-Economic-Cooperation-between-ASEAN-and-GCC-ADOPTED-3.pdf.
(69)"Indonesia,Qatar to Create $4 Bln Joint Fund Investing in Indonesia",Reuters,April 15,2025,https://gffgg48b18c917ab84fb2skccob59b5qb66nop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business/finance/indonesia-qatar-create-4-bln-joint-fund-investing-indonesia-2025-04-15/.
(70)"Qatar to Invest More than $500m in Indonesia's '10 New Balis'",The Jakarta Post,May 25,2022,https://gffggb06fccf49e8548cbskccob59b5qb66nop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business/2022/05/25/qatar-to-invest-more-than-500m-in-10-new-balis.html.
(71)Foreign Ministry of Oman,"ASEAN and GCC Issue Joint Declaration on Economic Cooperation",May 27,2025,https://gffggaca3d3d6fe9f47e9skccob59b5qb66nop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en/24828/.
(72)Hoang Thi Ha and Cha Hae Won,"Southeast Asia and the Global South:Rhetoric and Reality",ISEAS,Issue 2024,No.45,p.7.
(73)Susan Engel,"South-South Cooperation in Southeast Asia:From Bandung and Solidarity to Norms and Rivalry",Journal of Current Southeast Asian Affairs,Vol.38,Issue 2,2019,p.218.
(74)Marat Terterov,Marine Vallet and Claudia Nocente,"Searching for an End Game in the West's Unwinnable Wars in the South:The Experience of Counter-Terrorism Strategies in a Selection of Muslim Countries",in Justin Dargin,ed.,The Rise of The Global So th:Philosophical,Geopolitical and Economic Trends of the 21st Century,World Scientific Publishing,2013,p.242.
(75)Silvia Ferabolli,"Space Making in the Global South:Lessons from the GCC-Mercosur Agreement",Contexto Internacional,Vol.43,No.1,2021,p.15.
(76)李意:《阿拉伯海湾国家对外援助的战略、特点与影响》,《国际展望》,2022年第1期,第140页。
(77)Foreign Ministry of Oman,"Oman's Speech to the G77-China Summit in Cuba",September 16,2023,https://gffgg6d94b26afe4a4233skccob59b5qb66nop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omans-speech-to-the-g77-china-summit-in-cuba/.
(78)"Qatar Reaffirms Commitment to South-South Co-operation",Gulf Times,June 2,2023,https://gffgg39fc6023c7294f48skccob59b5qb66nop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article/662245/qatar/qatar-reaffirms-commitmentto-south-south-co-operation.
(79)United Arab Emirates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Abdullah Bin Zayed Attends BRICS+Summit in Kazan",October 24,2024,https://gffggfd64f8c7c2f240e6skccob59b5qb66nop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en/mediahub/news/2024/10/24/24-10-2024-uae-kazan.
(80)《李强在东盟—中国—海合会三方经济论坛开幕式上的致辞》,中国政府网,2025年5月28日,https://gffgg9b9021b83ad24b3fskccob59b5qb66nop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yaowen/liebiao/202505/content_7025571.htm。
(81)《李强在东盟—中国—海合会峰会上的讲话》,中国政府网,2025年5月28日,https://gffgg9b9021b83ad24b3fskccob59b5qb66nop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yaowen/liebiao/202505/content_7025568.htm。
(82)《东盟—中国—海合会峰会联合声明》,中国政府网,2025年5月28日,https://gffgg9b9021b83ad24b3fskccob59b5qb66nop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yaowen/liebiao/202505/content_7025574.htm。
(83)《〈东盟—中国—海合会三方合作谅解备忘录〉在北京签署》,中国经济网,2025年12月10日,https://gffgg9ab9dfce3e0e43f5hkccob59b5qb66nop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xwzx/gnsz/gdxw/202512/t20251210_2634700.shtml。
(84)《东盟中国海合会商理会三方签署加强贸投产合作》,星洲网,2026年1月27日,https://gffgga0c7389e683b4033skccob59b5qb66nop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news/20260127/nation/7223286。
(85)《中方将对沙特、阿曼、科威特、巴林试行免签政策》,中国政府网,2025年5月28日,https://gffgg9b9021b83ad24b3fskccob59b5qb66nop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lianbo/bumen/202505/content_7025629.htm。
(86)该项政策可为符合条件的商务人员及其家属审发有效期长达5年、可多次入境、单次停留最长180日的来华签证。
(87)《从互降关税到共建规则——中国—东盟经贸合作持续升级为区域经济注入动能和信心》,中国政府网,2025年10月28日,https://gffgg9b9021b83ad24b3fskccob59b5qb66nop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yaowen/liebiao/202510/content_7046001.htm。
(88)《环球圆桌对话:三方峰会,创新亚洲跨区域合作范式》,环球网,2025年5月14日,https://gffggc0f400a3486c46e0skccob59b5qb66nop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article/4MfOZhM5QsB。
(89)Riaz Khokhar,"Asean-GCC-China Partnership Can Kick-Start Shift Away from US-centric Trade",South China Morning Post,June 3,2025,https://gffggdfd1e81d00c8408eskccob59b5qb66nop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opinion/world-opinion/article/3312800/asean-gce-china-partnership-can-kick-start-shift-away-us-centric-trade.
(90)门洪华、王文琦:《“中间地带”视角下的全球南方——一项战略研究议程》,《国际展望》,2025年第4期,第2页。
(91)Patrick Theros,"The Gulf Shock:Strategic Consequences of the U.S.-Israel War with Iran",Gulf International Forum,https://gffgg1a2399d35ab349c4skccob59b5qb66nop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the-gulf-shock-strategic-consequences-of-the-u-s-israel-war-with-ir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