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华民族祭祀制度是历史上国家典章制度和治理实践的一部分,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道德传承、思想观念和精神追求方面的具体表达。古代社会生活中的祭天地、祭人文始祖伏羲、祭华夏共祖炎帝黄帝、祭“君亲师”、祭先代帝王名臣、祭孔等祭祀制度,对中华文化、中华民族精神作出礼仪规范,不断强化各民族的华夏身份意识,并在精神文化层面推动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巩固和发展。传统祭祀制度的意义在于其所代表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其承载的中华文明根脉,它促进了各民族凝聚为血脉相融、信念相同、文化相通、情感相亲的共同体。祭祀制度在中华民族发展史上产生了深远影响,对于当代改革祭祀礼仪、做好祭祀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开展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推动国家公祭活动制度化发展,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也具有积极的启示意义。
关键词:中华民族共同体;祭祀制度;祭礼;国家祭典;国家礼制
曾书清,中南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博士研究生。
祭祀制度是历史上国家典章制度和治理实践的一部分,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道德传承、思想观念和精神追求方面的具体表达,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巩固和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明确提出:“要充分利用我国改革发展的伟大成就、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活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华民族传统节庆、国家公祭仪式等来增强人民的爱国主义情怀和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4年考察甘肃天水伏羲庙时进一步指示:“伏羲庙具有很高的历史文化价值,要将这份宝贵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好,让祖先的智慧和创造永励后人,不断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 以上重要论述为我们把握历史上国家祭祀制度发展线索,研究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发展规律提供了指引。
当前,学界对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发展的历史规律展开研究,形成了丰富的理论成果。已有学者阐述了“大一统”历史传统、“华夷共祖”思想、古代边疆治理思想、民本思想、羁縻制度、土司制度等对中华民族共同体巩固发展的作用和影响,深化了政治思想史、制度史领域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研究,但对中华民族发展史上祭祀制度的关注仍然不足。中华民族发展史上产生了诸多祭祀制度,它们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共享文化,从中产生的符号和象征,共同指向中华民族文化思想的精神内核。分析古代祭祀制度对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巩固和发展的影响,不仅可以进一步揭示中华民族共同体演进的历史规律,而且对于当今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也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一、中华民族祭祀制度的基本内涵
祭祀是崇敬天地自然、祖先,祈求神灵护佑,或向死者表达敬仰和缅怀之情的传统礼仪。中国古人讲究敬天法地、尊祖敬宗,祭祀礼仪就是人向神灵表达敬意、建立联系、进行沟通的主要方式。一套完整的祭祀礼仪通常包含明确的祭祀对象、活动场所、主祭人员、参与人员、仪式流程等基本要素。制度化的祭祀礼仪还包括对祭祀时间、人员、礼秩、禁忌等内容的规范性要求。
中国是礼仪之邦,祭祀礼仪被历代封建王朝统治者视为国家社会和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左传·成公十三年》曰:“国之大事,在祀与戎。” 在古代,祭祀是一项与军事同等重要的国家大事。历代各类志书对祭祀的礼仪规范、仪程、活动场所和对象等均有所记载,“二十四史”就用大量篇幅记载了与祭祀有关的典章制度。
中华民族祭祀制度源远流长。“祭祀之道,自生民以来则有之矣。” 史前时期,先民们对自然规律的认知处于混沌状态,遂对天地、日月星辰、山川、林海等自然万物进行祭祀。《礼记·郊特牲》曰:“祭有祈焉,有报焉,有由辟焉。” 祭祀礼仪诞生之初带有原始宗教的超自然本质,其目的在于祈福、报恩、驱灾避祸。早在氏族社会阶段,黄帝之孙颛顼命南正重、火正黎分管天地,恢复祭祀旧规,“其后三苗复九黎之德,尧复育重、黎之后不忘旧者,使复典之”,形成中华民族祭祀制度的早期萌芽。商周时期,祭祀对象由自然神灵扩大到祖先,并设立了严格的宗法制度、宗庙制度、丧服制度和礼乐制度,为秦汉统一多民族国家礼制体系的形成奠定了基础,祭祀制度随之进入华夏礼制体系的关键环节。后世国家祭典大多沿袭周礼,用“天命观”将天下各族融进国家统一祭祀体系。孔子认为,祭礼是修身、教化之礼,提出“先王秉蓍龟,列祭祀,瘗缯,宣祝嘏辞说,设制度。故国有礼……”,倡导将祭祀制度作为国家礼仪秩序下达民众的沟通渠道。秦汉以后,以儒家思想为基础的国家祭祀体系逐渐形成,祭祀有功烈于民的先代帝王和名臣贤相成为历朝典制。明代嘉靖年间,世宗下诏准许民间“联宗立庙”,祭祖之礼由贵胄家庙延伸到百姓祠堂,少数民族在汉文化影响下也开始兴修祠堂,宗族祠祭自此成为各民族缅怀先人、勉励后人、凝聚族人的民间礼仪。此后,天地、神灵、祖先等祭祀制度贯穿于中国古代礼制文化发展始终,成为一种基于崇德报功原则、指向现实道德伦理和社会秩序的人文教化渠道,而今内化为各民族共同的心理需要和情感依托。
二、历史上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巩固发展的主要祭祀制度
天神、地祇、人鬼是中华民族历史上祭祀礼仪的三类基本对象。按照祭祀活动的主神进一步划分,在古代社会生活中具有较大规模和影响力的祭祀制度主要有祭天地山川、祭伏羲、祭炎黄二帝、祭“君亲师”、祭先代帝王名臣、祭孔等。
(一)祭天地山川
在人类社会的野蛮时期低级阶段,“宗教领域中发生了自然崇拜和关于人格化的神灵以及关于大主宰的模糊概念”,崇敬天地、自然万物的宗教情感是该阶段人类品格的一般特质。在中国传统观念看来,“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祭祀天地的本质是要以隆重的礼仪来报本反始,让始祖配祭上天。
先秦时期,天命思想贯穿于祭祀活动,人们祈望通过祭祀天地山川来与上天沟通、获得天命庇佑。舜继尧位之时,“在璇玑玉衡,以齐七政。肆类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遍于群神”,说明在三皇五帝时期就存在祭祀天地山川的传统。殷商以后,郊祭、社祭、蜡祭、庙祭等国家祭祀活动逐渐制度化,形成祭祀仪式的礼乐和等秩体系。西周统治者建立起“天命靡常”“以德配天”的“天命观”,并亲自主祭天地诸神,不仅起到维护帝王权威和统治地位的作用,发挥了祭祀制度凝聚民心、维护国家繁荣稳定的社会功能,还为后世注重德政奠定了思想基调。
秦代以后,封禅仪式成为历朝天地山川祭祀制度的集大成者。秦始皇嬴政统一六国后,率群臣及儒生赴东岳泰山祭祀天地。在山上封土为坛以祭天神,称“封”,在山下除地为墠以祭地祇,称“禅”,合为封禅仪式。其后,汉武帝刘彻、隋文帝杨坚、唐高宗李治等八位帝王也相继在泰山举行封禅祀典。北宋景德五年(1008),宰相王旦率领文武百官、少数民族首领、耆老、僧道等社会各界二万四千多人,上书请求真宗举行封禅大典。封禅仪式极富政治象征意义,它既是一种古代帝王向天下昭告实现“华夏一统”、歌功颂德的政治举措,也是一种封建政权掌握天命、强化族群向心力的礼仪实践。
北方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仿照中原礼俗,创制了具有本民族特色的天地祭祀制度。金朝统治者推崇儒家思想,主张祭礼贵在虔敬而质朴,并认为本朝的敬天礼仪比宋朝更为诚敬。大定十一年(1171),金世宗于南郊祭天,直言“前朝汉人祭天,惟务整肃仪仗,此自奉耳,非敬天也。朕谓祭天在诚,不在仪仗之盛也”。元朝统治者认为,秦、汉、唐、宋四朝在祭祀方面弃置周礼、舍本逐末,是故其统绪都未能延续,因此本朝祭礼稽古,行拜天之礼时,规定:“衣冠尚质,祭器尚纯,帝后亲之,亲戚助祭”,意在使祭祀回归“务在反本修古,不忘其初” 的本义。
明清时期,天地山川祭祀制度扩展了国家疆域概念的外延和内涵。洪武二年(1369),明太祖在祭祀境内山川的同时,提出“安南、高丽皆臣附,其国内山川,宜与中国同祭”,首次将中原王朝藩属国的山川纳入国家统一祭祀体系,促进了朝贡模式下边疆政治意识的发展。明清两朝还在北京筑起天坛、地坛、日坛、月坛、社稷坛,由帝王亲祭天地日月,既向神明祈求护佑,又向天下臣民示范“敬天法祖”的孝悌之道,也加强了古人对华夏地理空间、宇宙观的认识。
(二)祭伏羲
据战国《楚帛书》记载,伏羲是中国最早的创世神。伏羲位列“三皇之首”“五帝之先”,被尊为中华民族的人文初祖。伏羲氏结网罟,教民佃渔,故称伏羲,又教民养牺牲以充庖厨,故又称庖牺,其发明创造与华夏民族的发展进步有着直接关系。伏羲作为中华文明起源的历史象征,受到中华民族共同的崇祀。
祭祀伏羲始于春秋,成于秦汉。秦宣公四年(前672),“作密畤于渭南,祭青帝”,青帝即后世文献通称的太昊伏羲。西汉时期,太昊伏羲被定为春帝,岁时祭祀。从此,伏羲祭祀礼仪逐渐稳定,相沿成习。
隋唐五代,立庙奉祀以伏羲为首的上古三皇渐成定制。唐玄宗李隆基诏令于京城长安,置三皇五帝庙,以勾芒氏配祀伏羲,天宝六年(747)正月规定“其乐器请用宫悬。祭请用少牢。仍以春秋二时致享,共置令、丞,令太常寺检校”,为三皇祭祀树立了典范。唐武德、贞观年间,祭祀伏羲的礼仪制度被确定下来:“神祇大享之外,每岁立春之日,祀青帝于东郊,帝宓羲配,勾芒、岁星、三辰、七宿从祀。”
金章宗明确提出“天下一家”的民族观,并效法唐宋礼制,在国家祀典上融合了中原王朝祭祀三皇五帝的礼仪。金朝规定于仲春之月在陈州(今河南周口)祭祀伏羲,每三年一祭,开创了少数民族政权崇祀华夏始祖伏羲氏的先例。明昌六年(1195),“岁以春分日祀青帝、伏羲氏、女娲氏,凡三位”,规范了祭坛、牲器、祭仪等细则。泰和四年(1204),章宗“始祭三皇、五帝、四王”,诏定伏羲与前代帝王合祭。
元明时期,祭祀伏羲演变成普遍化的礼俗活动。元代三皇庙主祭太昊伏羲氏,从祀炎帝神农氏和黄帝有熊氏,并编制了详细的祭祀仪程,规定祭祀仪礼仿照国子学和宣圣庙举行的释奠礼,由中书省代祀。元贞元年(1295),元成宗“初命郡县通祀三皇,如宣圣释奠礼。太皞伏羲氏以勾芒氏之神配”,祭祀伏羲由此在全国各地推广开来。明初沿袭元制,规定每年在上巳节、重阳节两次以太牢之礼祭祀三皇。正德十一年(1516),秦州(今甘肃天水)立伏羲庙。明世宗“以伏羲为道统之宗,神农、黄帝、尧、舜、禹、汤、文、武,以次列焉。秩祀天子之学,则道统益尊”。自此,伏羲被正式确立为中华道统的源头,中华民族人文始祖的形象也通过国家权威渠道为更多人所认同。
(三)祭炎帝黄帝
炎帝与黄帝被一同奉为华夏祖先。上古时期,黄帝轩辕氏与炎帝神农氏统一黄河中下游地区,建立起以炎黄二帝为核心、不同部落人群相互融合的部落联盟,逐步演化为后来的华夏族,成为中华民族的前身。炎黄二帝被塑造为华夏族群共同的血缘祖先,这一祖源叙事本身就是族群交融的历史产物,而历代对炎帝、黄帝的祭祀,则进一步巩固了各民族的血脉和情感联系,强化了“华夷共祖”叙事逻辑的结构效度。
《礼记·祭法》记载,“有虞氏褅黄帝而郊喾,祖颛顼而宗尧。夏后氏亦褅黄帝而郊鲧,祖颛顼而宗禹”,说明中原各氏族部落远在虞夏时代就已将黄帝作为祖先加以祭祀,并形成了相应的祭祀制度。发展到春秋战国时期,黄帝从众多传说始祖中的一位,走向族群“共祖”的地位,产生黄帝世系之下各民族共同的祖源认同。
秦汉时期,祭祀炎黄二帝成为大范围举行的礼仪活动。周威烈王四年(前422),“秦灵公作吴阳上畤,祭黄帝;作下畤,祭炎帝”。在湖南里耶出土的战国秦简中,就有“祠先农”相关简牍,证明秦代郡县民间已经出现有规律的神农祭祀活动。元封元年(前110),汉武帝在巡边途中,“祠黄帝于桥山,乃归甘泉”。西汉以后,祭祀黄帝、炎帝演变为国家公祭大典。
魏晋南北朝时期,不仅中原地区祭祀黄帝、炎帝,北方诸少数民族政权同样奉二者为祖先,借此宣示本民族与汉族“同根共祖”的华夏意识。北魏神瑞三年(416)六月,明元帝拓跋嗣“幸涿鹿,登桥山,观温泉,使使者以太牢祠黄帝庙”。其后,太武帝拓跋焘、文成帝拓跋濬等均以高规格祭祀黄帝。北齐奉炎帝为祖先,皇帝在祭祖典礼上,颂《登歌乐辞》:“我祠我祖,永惟厥先。炎农肇圣,灵祉蝉联。霸图中造,帝业方宣。”北周于南郊圜丘祭炎帝,“以其先炎帝神农氏配昊天上帝于其上”。孝闵帝元年(557)宇文觉祠圜丘,诏曰:“予本自神农,其于二丘,宜作厥主。”值得注意的是,同出于鲜卑族的北魏拓跋氏、北周宇文氏分别自称黄帝、炎帝后裔,看似矛盾的祖源叙事实际上蕴含着各民族政权对华夏正统的自觉认同和继承。
宋乾德五年(967),太祖赵匡胤诏告天下,“先代帝王,载在祀典,或庙貌犹在,久废牲牢;或陵墓虽存,不禁樵采。其太昊、炎帝、黄帝……各置守陵五户,岁春秋祠以太牢”。从此祭祀炎黄二帝成为朝廷定制,元明清各代从未中断。
(四)祭“君亲师”
中国传统民居在中堂设有“天地君亲师”牌位。《史记·礼书》曰:“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 其中,“君”为统治者,代表国家最高政治力量;“亲”为祖宗、父母,代表家族延续;“师”为传道授业解惑者,代表知识和真理。《国语·晋语》曰:“‘民生于三,事之如一。’父生之,师教之,君食之。非父不生,非食不长,非教不知生之族也,故壹事之。” 报答国家教化之恩、父母生养之恩、师傅教育之恩,被中华民族视为一个合格社会成员所应掌握的根本道理。祭祀“君亲师”体现了敬天法祖、忠君爱国、尊师重教的价值取向,模塑了中华民族传统伦理文化的基本形态。
早在先秦时期,“君亲师”就属于受到国家和民间并列祭祀的三类人鬼。儒家礼制思想认为,“以降上神与其先祖,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齐上下,夫妇有所。是谓承天之祜”,因而处理好个体与天地、父母、老师、国家之间的礼仪关系是圣人能够稳固立身的原因,并主张借由制度化的祭祀礼仪来实现“以天下为一家,以中国为一人”。
经过儒家、道家等学派的阐释,尊崇“天地君亲师”的思想在北宋初年开始流传于民间,而其在社会上广泛流传并被作为祭祀对象,则是在明代中后期。明末著名学者朱之瑜撰写《天地君亲师说》,逐一论述敬祀天、地、君、亲、师的重要性,反映了该时期“天地君亲师”思想流传的广度。
到清代,国家正式确定了“天地君亲师”供奉牌位顺序。雍正元年(1723),清世宗谕令内阁礼部:“五伦为百行之本。天、地、君、亲、师,人所宜重;而天、地、君、亲之义,又赖师教以明。” 此后,祭祀“天地君亲师”由民间礼俗上升为国家礼制。改土归流以后,随着汉族移民进入和儒家文化扩散,作为正统礼制的“天地君亲师”思想更加深入地向西南民族地区传播,成为各民族共享伦理道德体系的核心内容。
(五)祭先代帝王功臣
崇祀有功烈于民的先代帝王和功臣是中国传统祭祀体系的重要内容。《竹书纪年·五帝纪》记载,“黄帝既仙去,其臣有左彻者,削木为黄帝之像,帅诸侯朝奉之”,说明这一传统早在上古时期就已存在。
周人制定了明确的先帝祭祀原则。《礼记·祭法》记载:“夫圣王之制祭祀也,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菑则祀之,能捍大患则祀之。” 据此原则,先代帝王并非全部同等享祭,而是只有对人民作出卓越贡献者才在祀典之列,昏庸无道的统治者则被排除在外。
汉朝开始有选择性地祭祀前代帝王,并且首次将功臣贤相纳入祭祀名单。汉高祖十二年(前195)下诏:“秦皇帝、楚隐王、魏安釐王、齐愍王、赵悼襄王皆绝亡后。其与秦始皇帝守冢二十家,楚、魏、齐各十家,赵及魏公子亡忌各五家,令视其冢,复亡与它事。” 从此,祭祀历代帝王、名臣成为国家典制。
魏晋南北朝时期是南北族群大融合时期,北方少数民族主动接纳华夏祭祀文化,继承了中原政权的陵祭制度。魏景初二年(238),魏明帝曹叡诏令,“高祖、光武陵四面百步,不得使民耕牧樵采”,并且制定了明确的守冢制度。北魏孝明帝元诩沿袭了曹魏明帝的守冢制度和祭祀礼仪,在太和二十年(496),“立方泽坛于河阴,仍遣使者以太牢祭汉光武及明、章三帝陵”。隋唐以后,修葺、致祭先代帝王陵寝成为国家祭礼的重要内容。除了主祭先代帝王,历代国家祀典还会选择一些功臣、贤相配享或从祀。
清朝十分重视历代帝王庙祭祀制度。对于入祀标准,清圣祖在康熙六十一年(1722)谕令:“帝王崇祀,代止一二君,或庙飨其臣子而不及其君父,是偏也。凡为天下主,除亡国暨无道被弑,悉当庙祀。”乾隆四十九年(1784),清高宗更是颁布《命廷臣更议历代帝王庙祀典谕》,明确提出“中华统绪,不绝如线”的理念,要求同等对待不同民族血统的帝王,成为印证中华文明具有突出延续性的政治实践。最终,入祀名单被定为包括南北朝、五代、金、元、辽诸帝在内的188位帝王,另有80位功臣名将从祀。至此,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先代帝王功臣祭祀体系完全建立了起来。
(六)祭孔
作为一种国家制度的祭孔礼仪,可以追溯到春秋时代。孔子死后第二年(前478),鲁哀公下令在曲阜阙里孔子旧宅立庙,“以岁时奉祠孔子冢……孔子家大一顷,故所居堂弟子内,后世因庙,藏孔子衣冠琴车书”,是为诸侯祭孔之始。
汉代以后,祭孔发展为全国性的政治和文化活动。汉高祖十二年(前195),“过鲁,以太牢祠焉。诸侯卿相至,常先谒然后从政”,这不仅是古代帝王以太牢之礼祭祀孔子的开端,也开启了地方官吏先拜谒孔庙再行上任的先河。汉明帝刘庄于永平二年(59)下令,“郡、县、道行乡饮酒于学校,皆祀圣师周公、孔子,牲以犬”,从此,国学、郡学等地方学校开始祭孔。唐太宗李世民于贞观元年(627)至贞观四年(630)间三次下诏,令天下学校、州县都设立孔庙,将孔庙由“孔氏家庙”普及为全国各地的儒家祭祀场所。
魏晋南北朝时期,入主中原的北方少数民族政权承接两汉崇儒尊孔的传统,将祭孔作为国家礼仪。北魏明元帝于永兴五年(413)诏令,“祀孔子于国学,以颜渊配”。延兴二年(472),孝文帝拓跋宏以法令形式对祭孔礼仪作出严格而细致的规范:“自今已后,有祭孔子庙,制用酒脯而已……犯者以违制论。其公家有事,自如常礼。牺牲粢盛,务尽丰洁。临事致敬,令肃如也。牧司之官,明纠不法,使禁令必行。”
辽宋夏金时期,诸对峙政权仍奉共同的中华文化认同,采取崇儒尊孔的文教政策。辽太祖耶律阿保机建政之初便“建孔子庙,诏皇太子春秋释奠”,将孔子作为“受命之君”所应祭祀的首位圣人。西夏建国后,开展了隆重的祭孔活动。人庆三年(1146),西夏仁宗李仁孝封孔子为文宣帝,“令州郡悉立庙祀,殿庭宏敞,并如帝制”。金皇统元年(1141)二月,金熙宗完颜亶亲祭孔庙,并对侍臣说:“孔子虽无位,其道可尊,使万世景仰。”北方少数民族政权对孔子的祭祀,既合理化了自己继承中华正统的政治诉求,又促进了文化共享和民族交融。
三、传统祭祀制度对中华民族共同体巩固发展的意义
作为古代国家礼仪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民族祭祀制度的意义不仅在于祭祀仪式本身,更在于祭祀制度所代表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其承载的中华文明根脉。中国传统祭祀制度从远古到近代数千年的发展演化,促进了各民族凝聚为血脉相融、信念相同、文化相通、情感相亲的中华民族共同体。
(一)祭祀制度强化了中华民族各成员间的血脉联系
从共同体发展的理论逻辑来看,地缘共同体、精神共同体均建基于血缘共同体之上,地域条件、社会关系和文化一致性是整合共同体成员的关键纽带。在生物关联之外,血缘关系的社会建构对于族群凝聚同样有效,“正如相互并存生活着的人们之间的习惯是在血缘的本能之外最强有力的纽带一样,记忆甚至能使生者与死者聚留在一起,生者还认识、畏惧、崇敬死者”。在此逻辑下,祭祀制度基于共同的地域空间、文化习俗和历史记忆,连接生者与死者、世俗空间与神圣空间,并且将血缘共同体发展为更高层级的地缘共同体和精神共同体。祖先祭祀礼仪确立了特定的祭拜对象、仪式程序和礼仪规范,以典章制度的形式强化共同体成员与英雄祖先之间的血脉联系,有力唤起仪式参与者的血缘意识和族群认同。仪式中的祖庙、牌位、礼器等物品具有约束和警示作用,同样能够维系族群凝聚。例如,黄帝从黄河中下游部落首领成为“华夏共祖”的历史,既是各民族求同存异的历史,也是诸族群华夏意识不断彰显、“大一统”理念不断深入人心的历史。历代政权对炎黄二帝的崇祀,都是对中华民族根脉和中华传统文化的延续,也在文化上进一步强化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虽然边缘族群与中原族群之间的血缘联系并非完全真实,但却在客观上模糊了中华文明核心区与边缘区之间的界限,促进了“天下”政治框架内的华夏疆域统一与文化整合,加速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发展进程。通过祭祀制度,各民族建立起并不断强化血脉相融、骨肉相连的亲缘关系,形成彼此间不可分割的命运共同体,奠定了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发展的历史根基。
(二)祭祀制度促进了中华民族共同政治信念的产生
民族共同信念的形成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在不同历史时期,由国家政治力量主导的祭天地山川、祭华夏人文始祖、祭“君亲师”、祭先代帝王名臣、祭圣贤等祭祀制度均在社会层面实现“大传统”与“小传统”的高度统一,使得敬天法祖、慎终追远、忠君爱国、尊师重道等思想逐渐形成并进入民间意识形态,促进了各民族秉持“华夷一体”“六合同风,九州共贯”的共同信念。先秦时期,中原地区宗教祭祀仪式和宗法礼教不断体系化,为中华民族祭祀礼仪的制度化发展奠定了重要的思想基础。春秋战国时期是历史上群雄争霸、追求统一的动荡时期,也是族群文化大交融时期,此时,“天下一家”成为各邦国共同信奉的政治理念,产生了诸夏族群共同遵从的祭祖礼仪。秦汉时期,祭祀仪典在统一多民族国家的中央集权制度体系内得到发展,祭祀制度成为国家礼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魏晋南北朝时期,虽然中原地区大部分时间处在割据对峙、政治分裂状态,但是边疆各民族仍然保持高度的华夏认同,“大一统”政治信念从未断绝。北魏拓跋鲜卑等北方少数民族政权习用中原礼俗,以华夏正统自居,使用华夏化的祭祀制度来彰显身份认同。隋唐继承了北朝的“制度”与南朝的“礼乐”,使中华民族祭祀礼仪进一步制度化。辽宋夏金时期,各政权将争夺“中国”正统作为共同的政治目标,辽、西夏、金等少数民族政权共享中原祭祀文化,在祭祀制度上形成赓续炎黄血脉、继承华夏正统的统一信念,增进了对中华民族的认同。经过元明两代休养生息,中华民族在清代前中期实现空前的大一统。乾隆皇帝建立起完善的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历代帝王祭祀体系,提出“国统不绝如线”的政治主张,凸显了中华民族文明不可断的共同信念,也标志着中华民族祭祀制度发展达到高潮。
(三)祭祀制度塑造了中华民族共享的文化符号和形象
中华民族传统祭祀制度是各民族文化相互借鉴、兼收并蓄的结果,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丰富的文化内涵,至今已深度嵌入中华民族文化基因。历代举行的国家祭祀活动不仅是一种向天地、人鬼等神祇表达敬仰之情的庄重礼仪,更是一种传承中华民族共享价值观和文化传统的认同实践。祭祀仪式中出现的符号和象征所承载的意义,事实上指向民族共同体本身,“仪式与符号将民族主义的意识形态和民族的概念都明晰地表达了出来,并使其成为可被感知的情感,这有助于确保一个基于历史和命运的抽象共同体获得连续性”。从诞生之时起,祭祀活动就有明确的崇拜对象。中国古代祭祀的神灵大致包括昊天、日月星辰等天神,大地、社稷、山川、四方百物等地祇,以及先祖、先帝、先师等人鬼,这些神格形象高度浓缩了中华民族共同的文化特质、世界观和精神感知。祭祀文化符号所包含的价值观在祭祀过程中被不断固化,并随着祭祀礼仪的制度化、祭祀文化的族际传播而上升为各民族共享的文化符号,为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奠定了坚实的文化基石。与此同时,祭祀制度产生了特定的仪式空间。在“五方之民”共处的地理单元之内,祭祀“五岳”“五镇”“四海”“四渎”等山川祭祀制度标定了天下“大一统”的空间秩序,地方群祀制度则产生了城隍庙、土地庙、文庙、关帝庙等公共文化空间,二者分别从国家和民间层面形塑了各民族共享的文化心理,共同推动创造了朝廷庙堂与民间庙会深度结合的中华民族祭祀文化。正是透过制度化的祭祀礼仪,一些文化符号和形象逐渐超越其所发源的地域范围、血缘世系、宗教信仰等,并与中华民族共享文化体系的核心要义产生关联,形成具有强大感召力的中华民族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
(四)祭祀制度巩固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情感认同
儒家思想认为,祭祀的意义在于使道德情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集体祭祀仪式将共同体成员聚在一起,“仪式产生一种欢腾,在这种欢腾中,所有个体的感觉都不复存在,人民觉得他们作为集体存在于并贯穿于神圣的事物之中”。中国古代周期性举行的传统祭典不断向社会公众呼唤克己复礼的公共精神和道德力量,在必要的强度范围内维系着群体生活的价值,消弭公私群己的界限,从而制造了一种推动共同体建设的情感共享机制。上古时代,中原各氏族部落将炎帝和黄帝奉为共同祖先加以祭祀,形成对血缘同胞的情感认同,奠定了民族融合的初始基业。随着华夏中心文明不断发展壮大,发轫于黄河中下游流域的“华夏”成为越来越多族群的情感归宿。在中华民族融合发展的魏晋南北朝时期,掌握政权之后的胡人主动认同华夏祖源,确立了脉络清晰的“夷夏同源”历史叙事。隋唐以后,官方祭祀活动逐渐规范化、制度化,民间祭祀得到多样化发展,中华民族祭祀制度体系愈加完善,国家祭典成为历代政权维系中华民族认同情感的坚强纽带。近代,祭祀制度在中华民族意识的觉醒中发挥了一定作用。抗战时期,国共两党三次共同祭拜黄帝。毛泽东同志曾亲自撰写《祭黄陵文》,体现了对华夏始祖的深切情感,表达了华夏儿女团结一致、共御外侮的坚强决心。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言,中华民族意识从“自在”走向“自觉”的历史性转变是在近代民族危机中出现的。中华民族祭祀制度发展史表明,祭祀礼仪能够跨越国家与民间、过去与未来的时空隔阂,重塑当下的集体情感秩序,实质上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整合方式。历史上每一次重大国家祀典,都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各民族在情感上相互亲近,也都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
四、古代祭祀制度对当代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启示
中华民族祭祀制度的历史演进,既是各民族文化共同性持续增强的必然结果,也是中华民族精神世界不断丰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深化的具体表现。回顾中华民族发展史上的重要祭祀制度,对于当代进一步做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凝聚起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精神力量,具有积极的启示意义。
(一)辩证看待传统祭祀文化的当代价值,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传统文化中适合于调理社会关系和鼓励人们向上向善的内容,我们要结合时代条件加以继承和发扬,赋予其新的涵义。” 要全面认识中国传统祭祀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之发挥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的正功能。其一,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立场,科学认识传统祭祀文化的当代价值。以“扬弃”的态度对待传统祭祀文化。要看到传统祭祀礼仪蕴含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髓,展示了中华民族尊重自然、自强不息、团结统一、勤劳勇敢的民族精神,在中华民族礼制发展史上起到凝心聚力的纽带作用。应当大力弘扬传统祭祀礼仪中有利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积极因素,为巩固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积蓄磅礴力量。对于仪式中的“神秘色彩”,则应予以祛魅。其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推动传统祭祀礼仪现代化改革。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的关键时期,必须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祭祀礼仪现代化改革的基础。推动现代祭祀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赋予传统祀典以彰显爱国主义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新意涵,引导民众树立科学、文明的祭祀观念,推动民间祭祀活动移风易俗。
(二)做好祭祀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促进各民族文化繁荣发展
中华文化由各民族共同创造、传承和弘扬,中华文化是主干,各民族文化是枝叶,根深干壮才能枝繁叶茂。各民族祭祀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必须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根脉中汲取营养,与时俱进地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其一,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推动各民族祭祀文化有序传承。祭祀文化是中华文化的一部分,保护、传承、发展好各民族优秀传统祭祀文化,有利于促进各民族文化繁荣发展。要进一步提高对中华民族祭祀文化重要性的认识,系统挖掘、阐释各民族民间优秀传统祭祀文化,将更多祭祀礼俗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统筹代表性传承人遴选、传承人培养、文化传播等工作,实现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有序传承。其二,联合开展祭祀活动,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提倡跨地区、跨民族群体、跨单位联合开展祭祀活动,突出各民族共享的文化符号和象征,真正体现中华文化是由各民族共同创造的。例如,陕西黄陵、河南新郑、浙江缙云申报的黄帝祭典同属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建议三地发挥各自优长,联合开展祭祀活动。畲族、布依族、黎族、壮族等南方少数民族的“三月三”民俗同属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都包含祭祖习俗,建议有关部门整合地方文化和旅游资源,将“三月三”打造为各民族共办、共享、共乐的节庆活动。
(三)利用祭祀文化开展新时代统战工作,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不同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始终高度重视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从197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告台湾同胞书》,呼吁中华民族团结一致,以祖国统一来“告慰于列祖列宗”,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对台工作讲话中强调两岸同胞“同根同源”“血脉相连”,充分表明了“中华儿女”这一民族形象对于凝心聚力、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特殊意义。中华民族祭祀制度在历史上延续了各民族对中华儿女的身份认同,巩固了中华儿女共同的血脉联系,可以转化为推动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有效力量。其一,加强统战部门对重大祭祀活动的指导,把好政治方向。坚持党对祭祀活动的全面领导,把重大公祭活动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一部分,是坚持党的文化领导权、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稳定的必要举措。近年来,甘肃天水伏羲祭典、陕西黄陵黄帝祭典、湖北随州炎帝祭典、湖南永州舜帝祭典等大型始祖祭祀活动多由地方人民政府主办,共同参与的单位还有国务院港澳办、国务院台办、国务院侨办和相关人民团体、学术团体等,活动规格高,团结凝聚海内外同胞成效显著。建议加强统战部门对各地公祭类节庆活动的指导、协调和参与,更好地发挥始祖祭祀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的积极作用,确保争取人心的政治方向不动摇。其二,进一步发挥祭祀文化的桥梁纽带作用,推进港澳台侨工作。古代祭祀文化以“华夷共祖”“天下一家”等思想塑造了中华民族共同遵循的价值理念,为传承中华民族精神命脉提供了实践机制,成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载体。在工作实践中,要以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为目标发展新时代中华民族祭祀文化。建议有关部门以祭伏羲、祭炎帝、祭黄帝、祭孔、祭妈祖等传统祀典为载体,策划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共拜”“海峡两岸同胞共祭”“港澳台青少年看祖国”等民间文化交流活动,密切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与祖国大陆各族同胞的联系,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争取最广泛的人心。
(四)推动国家公祭活动制度化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国家祭祀制度通过规范社会礼仪、强化国家和民族认同,在中华民族“大一统”政治理念的历史演进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仍有启示意义。其一,建立国家公祭法治保障,健全国家公祭活动规范。我国设立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烈士纪念日、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每年以国家名义隆重举行纪念和祭祀活动,极大振奋了民族精神、凝聚了民心。在国家公祭立法方面,目前仅有南京市出台了《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国家公祭活动亟待国家层面立法保障。建议研究出台国家层面的相关保障条例,明确国家公祭的对象、活动时间、场所、参与人员、仪程、仪仗、规格等礼仪规范。需要根据公祭对象和地方实际制定实施细则,保障国家公祭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其二,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发挥国家公祭仪式的教育功能。2024年中共中央发布《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优化英模人物宣传学习机制,创新爱国主义教育和各类群众性主题活动组织机制,推动全社会崇尚英雄、缅怀先烈、争做先锋。” 为此,要加强国家公祭日主题教育活动宣传力度,做好舆论引导,在全社会营造崇尚英烈的浓厚氛围,增强民众对中华民族苦难历史、奋斗历史的共同记忆,培育和增进各族群众对中华民族和伟大祖国的热爱情感,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
来源:《广西民族研究》2026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