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只母鸡,身后跟着一群黄茸茸的小鸡,在草地上觅食。母鸡时而低头在地上啄几嘴,时而抬头四下看看,脚步轻盈中有着沉稳,神情淡定中有着警惕。身后的小鸡,七嘴八舌地叽喳着,声音稚嫩而兴奋。忽而母鸡快走了几步,小鸡们发现与母亲拉开了距离,便慌乱地追赶上去,有的还把那双小翅膀半张着,作扑棱状。这时,不知从哪里蹿出另一只老母鸡,对着那落在最后的小鸡狠狠地啄着,一口,一口,又一口。小鸡的哀鸣让走在最前面的母亲猛然回头,而那只偷袭的老鸡却转身跑了。母亲知道,自己抱窝前曾与这只老鸡在草地上为抢一只虫子而有过争斗,这只老鸡怀恨在心。今天,见自己带着一群儿女出现在草地上,便瞅准机会,把怨恨发泄到自己孩子身上。
一户人家门前的空地上,一只老猫侧卧着。阳光下,老猫闭着眼睛,袒露着腹部,几只小猫趴在母亲的前后腿之间,争抢着那乳头。而不远处的小土坎上,另一只老猫趴在那里,聚精会神地朝这边看着,目灼灼似贼。它的目光时而停留在那侧卧着的母猫的闭着的双眼上,时而又停留在那几只趴着、拱着、吮吸着的小猫身上。那侧卧着的母猫,抬了一下头,睁开眼看看太阳,像是在判断一下时光进行到了哪里。趴在土坎上的老猫,见那喂奶的母猫抬头、看天,眼里有了兴奋,有了激动。
它双肩向后耸动,本来平趴着的身体变成了前低后高。这是出击的姿态。这是猫扑向老鼠、小鸟前的姿态。它只等那喂奶的母猫起身、离开,就会向那几只小猫扑过去。喂奶的母猫看了看太阳,又看了看四周,又把头侧放下,把双眼又闭上了。似乎是觉得时光还早。胸脯贴地、屁股撅着,整个身体像一张弓架在土坎上的老猫,也把身体放平了。又过了一会,侧卧着的母猫又一次抬起头,看看天空,看看四周,在变侧卧为四脚着地的同时,把两条前腿向前伸直,两条后腿则向上站直,屁股高高地翘起,胸脯几乎贴着地面,完成了一个伸懒腰的动作,又看了一眼几只盯着它的小猫,便向远处走去。它饿了,必须找点吃的。只有自己吃饱了,才能让几只小猫有奶吃。而土坎上那只早把身体绷成一张弓的老猫,等那母猫走得看不见了,便箭一般扑向几只小猫,一顿乱咬,把每一只小猫都狠狠地咬了几口后,又贼一般地逃走了。这只老猫,因为曾经为争一只老鼠而与小猫们的母亲结下了仇,便伺机在这些小猫身上复仇了。
开春后的山坡上,长出了新草。一群牛在山坡上吃草。老牛中有一头落草为牛还未久的小牛,偶尔低头作啃草状,更多的时候是伸长脖子,左看看右瞅瞅,并不时“哞”地叫上一声。这头小牛刚刚断奶,母亲第一次带它到山坡上学习吃草。母亲在寒冷的日子里嚼着干草喂了它那么长时间的奶,自己急需补充能量。到了这嫩草长出的山坡,便忘情地吃起来,走得离小牛越来越远。就在这母牛离自己的幼崽越来越远的过程中,吃草的老牛中的一头,不时抬起头,看看前方那离自己的孩子越来越远的母牛,又扭头看看那跟在牛群后面,有些茫然、有些惶惑的小牛,便又低头吃自己的草。但脚步却慢慢向小牛迈去。在小牛的母亲走得离自己的孩子越来越远时,这头老牛却离小牛越来越近,并终于靠近了小牛。
老牛们在静静地吃着草,小牛仍然有时模仿老牛低头啃几口草,有时抬起了头东张张西望望,并“哞”地叫上一声。突然,一直暗暗关注着小牛并悄悄靠近过来的那老牛,朝小牛一侧身,用双角把小牛顶倒,又朝小牛使劲地踢了几脚,然后掉转身子,低下头,不紧不慢地吃草。小牛艰难地站起身后,才发出惨叫。远处的母亲听到了孩子的惨叫,立即狂奔过来。但母亲弄不明白孩子是被谁伤害了。所有的牛都在正经而又刻板地吃着草,仿佛身边什么也没有发生。原来,这头苦心孤诣地伤害了小牛的老牛,曾经与小牛的母亲有过争斗,并败在了小牛母亲的角下。今天,它看到仇敌带着孩子出来了,便觉得是天赐良机。它也终于成功地复了仇。
以上鸡、猫、牛的三个故事,都是我的瞎编。是我把禽兽“拟人化”的结果。我之所以以侮辱禽兽的方式编造了这几个故事,是因为我小时候确实研究过禽兽是否也会以伤害孩子的方式报复“大人”这个问题。我长时间观察过鸡呀鸭呀猫呀、猪呀狗呀牛呀,看看它们之间的争斗是否会祸及孩子。它们相互之间的争斗是不难看到的。但因为争斗而结仇并伺机在对方孩子身上出气,这样的事在禽兽的世界里绝不会发生。老鸡啄小鸡、老猫咬小猫、老牛顶小牛,这样的事都可能见到。但那一定是小的妨碍了老的进食,才被教训了一顿。
仔细研究后,我知道,以伤害对手孩子的方式报复对手,是人类世界特有的现象;把对手的孩子视作对手的软肋,以此要挟、威胁对手,迫使对手就范,是人类特有的战术。明白了这一点,我对“人性”有了比较深刻的认识。
后来我又看到,不仅是对手的孩子可以成为对手的软肋,自己的孩子也能够成为对手的软肋;不仅可以利用对手的孩子要挟、威胁对手,迫使对手就范,也可以利用自己的孩子要挟、威胁对手,迫使对手就范。这就更是禽兽世界里不可能有的事情了。这样的事情在人类世界出现,也只有几十年的时间。
二
我之所以在很小的时候就关注动物世界是否有以伤害孩子的方式报复“大人”的现象,是因为小时候多次有大人以伤害我的方式报复我的父母。在散文《队长》里,我写了那个队长,当我的父亲让他不爽了时,当他对我的父亲有了不满时,就会拿我出气,或打或骂,或又打又骂。以伤害我的方式报复我的父母者,并不只有这个队长。
我也几次在别的散文里说过,我们那里的人家,有不喝白开水的习惯。再穷的人家,平时用来解渴的,也是茶水而不是白开水。“穷得喝白水”,是一句用来形容人家穷到极点的话。并不是说我们那里人家都很富有。家家喝的,并不是茶叶而是茶灰。把粗硬的茶叶和茶梗碾成粉末,便成了茶灰,极细极细,面粉一般。茶灰,极经泡。满满一水瓶开水,只需放入一小把,便很快变成很浓很酽的茶,呈枣红色。一瓶茶喝了一半,再用开水添满,仍然很浓很酽。像买其他任何东西一样,茶灰也必须到公社供销社或大队小卖部买。供销社或小卖部出售的茶灰,有两个等级。一等,是六毛多钱一斤 ;二等呢,是四毛多钱一斤。寻常人家,当然都是买四毛多钱一斤的。一斤茶灰,差不多可以喝一年,而所费不过是六七个鸡蛋的钱,所以,也都喝得起。两种茶灰,在外形和颜色上几乎没什么差别,在味道上则确乎有点差别。四毛多一斤的茶灰,味道厚、重,有强烈的茶的本味,但却没有一丝清香。六毛多一斤的茶灰,泡出来的茶,稍稍清淡些,颜色没那么红,但却有点清香。我们家,通常也是喝四毛多钱一斤的茶灰,但偶尔也喝喝那一等的。一般的大队小卖部,只有四毛多钱一斤的茶灰,因为那六毛多钱一斤的,进了也没人买。全公社,除了公社供销社,只有一个小卖部,有两个等级的茶灰卖。这个小卖部,位处公路边,是几个大队的交界点,也算一个交通枢纽。别的大队小卖部,只有本大队的人来买鸡蛋、火柴、煤油、盐。这个位处交通枢纽的小卖部,则周边几个大队的人都可能来这里。还有过往的车辆,也可能停下来,司机买包烟、买盒火柴。因此,这个小卖部,店堂虽比公社供销社小一点,但比别的大队小卖部要大得多。但也只有一个营业员。因为这个小卖部很有点名气,营业员也成了一个当地名人。营业员叫明山,身份其实也是农民,但早已是一副干部模样。有一次,母亲命我到这个小卖部去买了半斤一等的茶灰。过了几个星期,星期六下午放学后,我和同学们往家走。这个小卖部因为在几个大队的交界处,好多同学回家都要路过这里。我们一大群学生路过这里时,有人说要到小卖部买块橡皮,又有人说要买支铅笔。于是有五六个同学进了小卖部,别的人则径直回家去。我也进了小卖部。我走在最后面。大家靠近柜台后,我仍然站在最后面。营业员明山的目光却越过其他同学,朝我看了一眼,眼神冷冷的。但我当时并未在意。一个同学掏出硬币买橡皮,明山接过,侧身从货架上取出一块橡皮,又转过身把橡皮放到柜台上,放下橡皮的时候,明山并没有看那买橡皮的同学,却又朝我冷冷地看了一眼。又有一个同学要买铅笔。明山接过硬币,侧身从货架上取下一支铅笔,放到柜台上,放下铅笔的同时,明山并没有看那买铅笔的同学,却又朝我看了一眼。我以为明山是在用目光询问我是否买东西,他也许急着办别的事。于是赶忙掏出硬币,往前走几步,把硬币放到明山面前的柜台上,说 :“我买块橡皮。”明山瘦瘦高高的个子,现在与我对面站着,中间只隔着柜台。听了我的话,微微低头,看了一眼柜台上的硬币,又白我一眼,然后抬起头,看着门外,一动不动,仿佛并没有听见我的话。我盯着他的眼睛,伸手把硬币往前推了推,又说:“买块橡皮 !”明山又微微低了一下头,剜了我一眼,冷冷地说:“不卖给你 !”我问道:“为什么?”明山一字一顿地说 :“就是不卖给你这个地富子弟!”我像被狠狠地抽了一耳光,不,比挨了一耳光要严重得多。抓起硬币,我赶紧走出小卖部。其他几个同学追上我。但我们一路再没有说什么话。这些同学没有安慰我。他们的心情也是复杂的。
后来我才知道,我那天在明山这里以六毛多一斤的价格买的半斤茶灰,实际上是四毛多一斤的。明山可能一直把二等茶灰当一等卖。赚取的差价,当然进了自己的腰包。我的父母平时是既喝四毛多一斤的茶灰,也喝六毛多一斤的,所以他们分辨得出来。我的父母,其时是公社中学教师,也认识公社供销社的人。所有大队小卖部,都是公社供销社的代销点。父母便把明山以次充好的事向公社供销社反映了。公社供销社可能找明山谈过,应该也不是什么规诫性的谈话,而只是向明山透露了有谁举报了他。明山当然有理由怀恨在心。那天我与一群同学一进了小卖部,他就盯住了我。这是他的地盘。既然仇人的孩子闯入了他的地盘,那就是报复的良机。在其他几个同学买东西时,他几次瞟我一眼,是在看我是否也要买东西。如果我买东西,他就用后来所用的那种方式报复。如果我并不买东西,那就另想招数。但无论用哪种手段,“地富子弟”四个字是一定要说出来的。这四个字是他手中的利箭,是最有杀伤力的武器。至于在哪种场合、在什么前提下说出这四个字,只是用哪张弓射出这支箭的问题。
我的祖父“成分”高,这影响了我父亲一生,当然也严重影响了那时的我。如果说,我是我父母的软肋,那祖父的“成分”则是父亲和我共同的软肋。明山的报复绝对稳、准、狠。
三
不只是农民身份的队长和大队小卖部营业员会以伤害孩子的方式报复大人。身为教师、校长的人也会这样。我的父母本来是农村大队小学教师,1970年代初调入公社中学。那时候的农村,每个大队有一所小学,每个公社有一所初级中学。教师分“公办”和“民办”两种。我的父母是师范学校毕业后分到小学任教,所以是“公办教师”。在同一学校教书的教师之间,难免会闹些矛盾。我的父母也会与同事有些纠纷。如果我正在那学校读书,那与父母有了纠纷的老师,就可能寻找机会,以伤害我的方式报复父母。即使不在同一学校教书,也可能本来是同学,是相熟的人,甚至是所谓“朋友”。同学、熟人,尤其是所谓“朋友”,相互间更容易产生嫌隙。父母如果与哪个学校的老同学、老熟人,甚至“老朋友”产生了嫌隙,而我又恰好在那个学校上学,就可能遭到莫明其妙的伤害。
我的父亲是1940年生人。进入1950年代,开始上小学。那个时候,我们那里的农村,是几个乡共有一个小学,设在比较中心的地方。一个县,也就只有几所小学。中学,则全县只有一所,设在县城。小学有初级与高级两个层次。应该是一到四年级算初小,五到六年级是高小。能读完初小,就算是知识分子了。除了特殊情况,初小毕业生,此后都会成为公职人员。如果父祖的“成分”不高,那就是“根正苗红”,后来都会成为基层政权的掌握者。如果小学毕业再上过师范学校而又“根正苗红”,那以后都能在教育部门当个领导。 我的父亲因为不在“根正苗红”之列,师范学校毕业后,便一直是教书匠,先是在多所小学辗转了十多年。那时候,县和公社之间,还有一级行政机构,叫作“区”。几个公社组成一个区。在每个公社有一所初级中学的同时,又在每个区政府所在地的初中设一个高中班。1976 年,我上高中时,每个区又有了几个高中班,即两三个公社设一个高中班。我是怎样升入高中的,我现在根本记不得,反正没有升学考试一类事情。但也并非谁想上就能上。即便名额没有严格的限制,也总要那教室坐得下。所以,初中毕业生,也还是要经过一个选择机制的挑选,才能进入高中,也就总有些人被淘汰了。当然,确定录取的人数,与实际可收的人数之间,还是有着差距。我们那个高中班,是四十几人,但多个三人五人,甚至十人八人,也没什么问题,挤一挤,教室也还坐得下。那时候,农村人家,能把孩子送入初中,就算是特别重视教育了。
初中读完,大部分人就回家该干啥就干啥了,就是求他上高中,也不上。另一小半,对于高中的态度基本上是:可上,则上;不能,则罢。非要让孩子上个高中不可的人家,我没有见过。我们那个高中班,就没有哪个人是本来被淘汰而想办法升上来的。因为上与不上,实在没有很大的不同。
我的父亲一直在小学和中学当着教师。但区里和周围几个公社的干部中,还有那些当着区中学或公社中学校长的,颇有人是他的同学,或是在一起上过小学,或是一起读过县中,也有人是师范学校时的同学。对于这些过去的同学当着各种各样的官,而自己却一直沉沦于当个教书匠,父亲内心是始终未能释怀的。即便是那时候,有时喝了点酒,也会说起当年在学校时候的事。说自己在学校如何优秀。在县中读书时,学习成绩好,篮球打得好,当着班长。在师范学校,他其实没有修完应修的学业,就提前毕业了。因为正好赶上1957 年,一些中小学教师失去了教书的资格,各地中小学亟需补充教师,便让师范学校在读生中优秀者,提前结束学业,奔赴各中小学。父亲被选定为提前毕业者。父亲读县中时成绩是否很好,是否当着班长,我们无法确认,酒后吹牛也有可能。篮球,他以后极少打,但偶尔上场,还是显得很老练,想来当年打得还行。至于提前从师范学校毕业,那有毕业证书为证。想来读师范时,成绩确乎比较地好,不然也不会被国家选中,提前毕业去教育下一代。父亲说来说去,无非是说现在这些当着各种各样的官的同学,当年在学校时都未必如他。有的,当年还是跟着他玩的“小弟”。
父亲也明白好汉不提当年勇的道理。除了偶尔酒后在家里表示一下对那些当着官的同学的不屑,平时,对这些人是很客气的,说有些巴结也可以。父母自身无所求,但几个孩子将来很可能在这些官员们手下讨生活。我初中毕业,要上高中时,正好相邻公社中学被县教育局确定为增设高中班的学校,我于是便到了这里读高中。这所学校的校长,也是父亲小学时的同学,还是关系比较亲密的同学。校长姓霍。我记得,有几次,区里有什么会议在我们公社开,其他公社的相关人员都来到我们公社,霍校长也来了。父亲几次都把他请到家里吃饭。我们家,经济是十分窘迫的。平时吃饭时,桌上菜常常不够,我于是便用辣椒酱拌饭。我现在极嗜辣,越辣越过瘾,就是那时养成的习惯和练就的本领。但再窘迫,霍校长来做客,父母也会想方设法把菜弄得像样些,当然要有酒。霍校长总是边吃边夸赞父亲当年的语文水平,并总是以父亲没到他主政的学校教书为憾。那些年,每到过年,父亲都命我带着几样礼物到霍校长家拜年。也有时,是父亲带着我到霍校长家,当然也要带上些东西。我在霍校长当校长的学校读书,也并没有什么事情需要他特别关照。
那时候,一个学生有什么事情需要老师校长特别关照呢?父亲总想搞好与霍校长的“同学关系”,是有更远的考虑吧。那时候,是春季招生制。我 1976 年春进入高中,1977 年春便进入高二年级。春季开学后不久的一天,忽然接到通知,全校学生第二天早晨六点到学校操场集合。大家都以为是又有了什么重大的政治事件发生。几个月前刚打倒了“四人帮”,难道又有什么人、什么集团被揪出来了?那时候,全校有五个班的学生,初中三个班、高中两个班,每个班四五十人,加起来二百五十人上下。第二天早晨六点,天还很冷。我们赶到操场时,学校的老师已经站在操场边,霍校长站得更靠前些。体育老师胸前挂着口哨,指挥学生们排成几列,然后开始跑步。大家心里直嘀咕。全校集合,难道就是为了跑步,这可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我一圈跑完,回到老师们面前时,霍校长突然喊道 :“王彬彬 ! 出列!”声色俱厉。我于是走出队列,在霍校长面前站定。霍校长伸手指着我,说 :“你的样子怎么这么难看?”然后扭头回宿舍。体育老师宣布解散。我有些发懵,仍在原地站了一会。老师们离去时,都用狐疑的眼光看看我,有几位还小声议论着。平时很喜欢我的语文老师则冲着校长的背影,说 :“这是为么事呢?”像是在询问校长,像是在问其他老师,也像是在自言自语。同学们走过我身边,也都看我一眼。他们大概都以为,我在跑步时做出了什么丑陋甚至下流之举。
后来我知道,上学期高中班招生时,我的父亲来求过霍校长。我父亲有一个堂兄,他的父亲与我父亲的父亲,是同胞兄弟,但他的父亲却是贫农,所以他能当着生产队副队长兼民兵连长。他的一个儿子,比我小几岁,算是我的堂弟。我的这位堂弟虽然“根正苗红”,但上学期初中毕业,却没有进入升高中的名单。他的父亲看到我上了高中,觉得他的儿子不妨也上一下,便请我父亲去向霍校长求个情,因为他知道我父亲与霍校长是同学。如果父亲觉得事情有难度,是不会答应的。他很知道自己的面子有多大。但这个事,在父亲看来实在不是什么难事。那个高中班,多招几个人,无非是多放几张课桌。而要开后门进高中的人家,几乎没有,我的这位堂弟算是例外。这并不是本来有个东西,几个人在抢,父亲要去替堂兄抢。而是本来没有这个东西,堂兄提出要,才有了这个东西,校长只不过顺手把这东西送给堂兄而已。在父亲看来,既然这根本不算回事,那也就不需要有很大的面子。父亲答应了堂兄,去找了霍校长。霍校长听了父亲的话,却没有吭声。父亲怕霍校长没有听明白,又说了一遍,霍校长还是像没有听见一样,把话题往别处扯。碰了软钉子的父亲,起身告辞。走在回来的路上,父亲想明白了,要霍校长答应此事,必须送礼。最好是堂兄自己到霍校长离学校不远的家去一趟。那时候乡村各类领导,对礼物的要求不高。像孩子上个高中班这类事,捉几只老母鸡可以,背一袋大米可以,甚至拎一篮子鸡蛋可能也可以,要是挑一担稻谷就更可以了。但父亲也知道,堂兄让儿子上高中的愿望并不那么强烈。对于堂兄来说,儿子能不能上高中,就像过年贴对联时要不要贴个横批。既然村里有人家贴了,他也想贴一下,但真要为贴个横批而去送礼,他也未必肯,所以也就没把实情对堂兄说。但此事没办成,父亲却在村里很没面子。在某个场合,父亲没控制住,说了几句对霍校长不满的话,很快传到霍校长耳里,便给我种下了祸端。当然,传话者也可能添了半勺子油、加了一勺子醋。
我后来想象过霍校长是如何制定报复计划的。听到父亲对他的非议,霍校长很不高兴。本来一直努力维持与霍校长“友好关系”的父亲,居然敢对他口出恶语,是可忍孰不可忍?但怎样出这口气呢?霍校长当然立即想到了我。我在他手下读书,这不是现存的条件?怎样在我身上出气呢?最简便的办法,是把我找去。打,那肯定霍校长也没想过。毕竟是校长,是有身份的人,哪能无缘无故打一个学生?骂,当然可以。但在没有观众,或观众不多的情况下,骂,哪怕骂得再狠,效果也不显著。必须有很多观众,让我在很多人面前出丑,才能出了胸中恶气。既然观众越多越好,那就让全校师生都当观众吧。于是,便有全校师生早晨集合出操的事。
四
被小卖部卖货的在几个同学面前羞辱,被自己学校的校长在几百人面前训斥,当时所受刺激是强烈的。但后来,我听说了几件在孩子身上报复大人的事,便知道自己的类似经历,实在算不了什么。
有一个村里,一户人家不知何故得罪了队长,虽然家庭成分并不高,算不到“阶级敌人”里去,也还是屡遭队长刁难、欺侮。队长生了两个儿子,哥十来岁,弟七八岁,都在上小学。兄弟俩每天一起上学,一起回家。队长脾气点得着火,对老婆动手、对老娘怒吼,但在两个儿子面前半点脾气也没有。村里人都知道儿子是队长的心尖子、命根子,所以在这两个男孩面前,也格外小心,唯恐惹孩子不高兴。按规矩,孩子在路上遇上大人、长辈,应该先打招呼。但村里人,哪怕是白发苍苍的老翁、腰背佝偻的老妪,远远地看见队长的儿子,便先开腔:“吃了吗?”“上学呢?”“放学了啊?”或是 :“天冷呢!别冻着!”“天热呢!别热着!”如果孩子经过谁家门口,必定有大人叫着孩子的名字,邀请进家玩一会儿。边喊还边走到门外,目送孩子走远。谁家有了点好吃的,都要给队长家送些,不说是给队长吃,也不说是给队长的老娘吃,却说是给两个孩子吃。村里的孩子们在一起玩,总会产生些纠纷,吵起来、骂起来,甚至打起来了,都是常事。但没有孩子与队长的儿子吵、骂、打。但队长的两个儿子,却并不仗势欺人,并不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在大人面前,他们很有礼貌,该叫爷爷的叫“爷爷”,该喊奶奶的喊“奶奶”。与别的孩子一起玩,也并没有优越感,从不觉得自己是特殊人物。那时候,男孩子在一起玩,总是玩打仗的游戏。打仗,要分出两军,各军要有一个人当司令。其他孩子推举队长的儿子当司令,队长的儿子总是推让,愿意当个“副官”。村里人心里都不解 :凶神恶煞般的队长,怎么就生出了这么两个好儿子呢?队长的两个儿子,让人痛感善良真是一种天性,与教育无关,似乎与遗传也无关。村里人对这两个孩子客客气气,有畏惧、讨好队长的原因,但也有真心喜爱的原因。那个长期被队长刁难、欺侮的人家,男主人五十多岁,是条壮汉。队长的两个孩子见了他,也亲亲热热地叫“伯伯”。孩子大概并不知道自己父亲与这位伯伯之间的仇隙。即使知道了,依他们的天性,也不会跟着父亲敌视这位伯伯。但这位伯伯却盯上了他们。一天下午,这壮汉扛了把锄头,等在孩子们放学回家的路上。孩子们是穿过一块又一块稻田上学的。壮汉走上孩子们必经的田埂不久,村里上学的孩子就向自己走来。田埂上不能并排走。七八个孩子走成一条线,队长的两个儿子走在最后。孩子们走到壮汉面前,有的朝他笑笑,有的叫他一声。队长的两个孩子,仍旧是甜甜地叫他“伯伯”。壮汉闪身给孩子们让出路。队长的两个孩子从身边走过后,壮汉在后面抡起锄头,锄口朝上而锄背朝下,狠狠地往队长两个儿子的头顶砸去。砸死两个孩子后,壮汉平静地走向附近的小水库,把自己淹死。而那些目睹了此事的孩子,有的好长时间目光呆滞,不会说话 ;有的则没日没夜地哭着。此事发生后,村里那些平时并未受到队长怎样凌辱的人家,私下里对壮汉严厉谴责。就是平时受到队长凌辱的人家,在瞬间的快意后,也对壮汉心生反感。冤有头债有主。一人做事一人当。队长刁难、欺侮了你,你应该找队长“算账”,怎么能以这样凶残的手段在孩子身上报仇?但壮汉显然是筹划了好久。他绝非不敢对队长本人动手。只要是偷袭,那没有不成功的。但直接把队长干掉,他觉得还不够本。两个儿子是队长的软肋。弄死队长的两个儿子,而且让两个儿子那样惨死,队长虽然活着,却生不如死。与其直接让队长死,还不如让他生不如死。
另一件事,我当时觉得更为离奇。那是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改革开放之后了。一位七十多岁的老汉,妻子已死了,与唯一的儿子生活在一起。儿子婚后生了一个男孩,五六岁了。一家四口,衣食无忧。老汉小时上过几年学,后来勉强能看报纸。离家几里的乡政府所在地,有人摆了个书摊,出租图书。书摊上有不少连环画,还有些破破烂烂的通俗读物。另外有五六把马扎。有人要看书,租一本,坐在马扎上看,不能把书带走。老汉迷上了这里的连环画。每天吃过早饭,便来到这书摊,租本连环画,拿个马扎,坐到边上去看。他看得很认真。先看每页图画下面的文字。一字一字地辨认,当然也有不认识的字,他就联系前后文和上面的图画,猜测这是什么字。读完下面的文字,再细细欣赏上面的图画。到吃午饭的时候,就回家吃饭。吃完午饭,又来到书摊。老板收摊时,老汉才回家。租一本连环画,要几分钱。但老汉看得慢,一天也看不了几本。老汉过去长期吸旱烟。现在条件好了些,像许多乡村男子一样,改吸了香烟,当然是那种很廉价的香烟。本来一天要吸一包。自从每天到书摊,烟吸得少了不少。以前,闲着闲着就想点支烟。现在,坐在马扎上埋头看书,便总是想不起吸烟。每天捧一本连环画度日,老汉觉得活得很有意思。
但一段时间下来,儿媳不乐意了。仅仅啥事不干,每天白吃饭,也就罢了。还每天要把一些钱扔在书摊上。虽然每天扔下的钱不多,但再少的钱,也是钱。再说,如果是一天两天这样,也就罢了;如果是偶尔到书摊消费一次,也就算了。公公却是每天都要送些钱到书摊上。就算每天一分钱,十天就是一毛,一个月就是三毛。三毛钱,可以给孩子买个玩具,可以给孩子买不少零食。三十枚一分的硬币,扔在水里,能激起一片水花,能听见一阵响声,扔在那书摊上,有什么意思呢?跟被人偷去了差不多。儿媳先是在枕边对丈夫发牢骚。丈夫是个没用的人。他觉得父亲每天在书摊上找到很大的乐趣,是一件好事,但又觉得老婆的账算得有些道理。老婆怂恿他劝劝父亲,让他不要天天往书摊跑,儿子却迟迟开不了口。
终于有一天,晚饭桌上,儿媳自己开口了。我们那里,称父亲也叫“大大”,或只有一个字 :“大。”儿媳扒了口饭,又往嘴里塞了些菜,一边嚼着,一边说 :“大大!你天天到书摊,花那冤枉钱,干啥呢!就不去了吧?”两边腮帮子一瘪一鼓的。老汉已经料到会有这一天。好多天了,儿媳在家里话少了,脸硬了,动作幅度大了,动辄弄出很大的响声。吃饭时,端菜端饭上桌,总要把碗在桌上一顿。坐下吃饭后,总是嚼得“吧唧吧唧”的,不像人在吃饭,倒像猪在吃食。吃完了,还总把筷子头在自己碗沿上敲敲。老汉看在眼里,听在耳里,痛在心里。他早等着儿媳开腔。现在,儿媳终于说出口了。老汉便说 :“我本来一天要吃一盒烟。现在只要半盒,省下来的钱,比给书摊的钱,还要多呢!”这是老汉早就准备好的说辞。
老汉强调,每天上书摊,不但没有多花钱,倒是省钱了。老汉的话,还真不好反驳。儿媳没有说什么。此后几天,老汉仍然每天上书摊,而儿媳仍然每天话少着、脸硬着、动作幅度大着。在饭桌上,仍然“吧唧吧唧”着,仍然吃完后用筷子头敲敲碗沿。儿媳其实不只是舍不得那花在书摊上的钱,更是无法理解为何要花这钱。吃烟花钱、喝酒花钱、打麻将花钱,她都能理解乐趣在哪里,意义在哪里,必要性在哪里。可每天看那破书,乐趣何在?意义何在?必要性何在?一天晚饭桌上,儿媳吃完后,又把筷子头在碗沿上敲了一下,敲得比以往更重。老汉终于忍不住了。于是,儿媳和公公大吵了一场。儿媳把十分难听的话都说出来了。
第二天,老汉没去书摊。第三天也没去。这几个晚上,老汉其实都没合眼。第四天,老汉吃过早饭,拿个小凳子在门口坐着。往常,这时候是他往书摊赶的时候。五六岁的孙子在门前空地上玩耍。老汉朝着乡政府那边的书摊望一眼,又看看正在玩耍的孙子,忽然起身,抱起孙子,朝不远处的池塘奔去。边跑还边喊:“我养儿子已无用,你要儿子有何益!”附近的人家,都听见了他的喊叫,都看见了他的狂奔和投水。后来村人议论说 :“到底是喜欢看书的人,临死还作了两句诗。
一个老父亲,以这样一种方式报复儿子儿媳,当时让我惊讶不已。
五
后来,我在袁枚的《随园诗话》中读到这样一则:
“有箍桶匠,老矣,其子时时冻馁之。子又生孙,老人爱孙,常抱于怀。人笑其痴。老人吟云 :‘曾记当年养我儿,我儿今又养孙儿。我儿饿我凭他饿,莫遣孙儿饿我儿。’此诗用意深厚,较之‘因子不孝,抱孙图报仇’者,更进一层。”
袁枚最后的一句感叹,又一次让我惊讶不已。“因子不孝,抱孙图报仇”,难道也是一种惯用的手法?难道也是一种传统?果如此,那敝乡那个抱孙投水的老汉,并没有别出心裁?
挟持对手的孩子以要挟对手,伤害对手的孩子以报复对手,禽兽世界不会有这样的事,是人类社会才有的现象。最近几十年,情形有了奇妙的变化。在两军交战中,在两国对峙时,有一方的军队会把自己这边的平民百姓,尤其是妇女儿童,作为自己的屏障,作为自己的掩护,作为自己的盾牌。他们把自己这边的平民百姓,尤其是妇女儿童,置于最前线,自己则躲在平民百姓、妇女儿童的后面。而敌对的那边,看见挡在对方军队前面的,是平民百姓,是妇女,是儿童,还真就百般无奈、千般犹豫、万般顾忌,还真就不敢轻易开枪开炮。
自己的平民百姓,尤其是自己这边的孩子,竟成了对手的软肋。这样的事,无论东方还是西方,不要说在古代是不可思议的,就是在几十年前也难以想象。
在二十世纪末,才出现这种情形。敌方的飞机要来炸桥了,便把自己这边的平民百姓赶到桥上,特别是让孩子们成群结队,聚集在桥中心,站着、坐着、躺着,而敌方的飞机,发现轰炸目标上面尽是孩子,还真就不敢往下扔炸弹,在空中盘旋几圈,又飞走了。再后来,有的武装力量则干脆把自己常年隐身于平民百姓中。自己驻扎在一座楼里,而楼内也住着平民百姓;自己潜伏于地道内,而地道口则安排着平民百姓;自己匍匐于壕沟内,而壕沟上面则是平民百姓。平民百姓有着抵挡敌方进攻、打击的绝妙作用,而平民百姓中,儿童的抵御效果最佳,因为对方最在意是否伤及孩子。
更有甚者,他们让刚刚拿得动枪的孩子走上火线,冲在最前头。孩子们被教育得满眼怒火,端着枪,视死如归。他们自己呢,能缩在孩子后面就算是有种了,更多的时候,是躲在离孩子很远的地方,甚至是在国外的豪华别墅里花天酒地。而敌对的一方呢,面对孩子的枪口,也只能后退、躲避,他们不但自己不敢向孩子开枪,甚至非常担心这些并不很懂得用枪的孩子,会误伤了自己。在这样的场合,只要有孩子伤亡,哪怕是孩子们自己打伤了自己,自己打死了自己,账,也要算在对方头上。
出现这种情形的原因,自己的孩子竟是敌人的软肋的原因,是因为这个世界上有一部分国家,一部分人类,形成了这样的共识,即在任何灾难中,在任何冲突中,都必须把最大限度地保护儿童作为最高原则。在此前数千年的人类历史上,战争不断,而“正义”总是具有绝对的价值。在很长的时间内,“正义”的一方无论对敌人使用什么手段,无论在战争中伤害了敌方的什么人,都无须羞愧,都具有道德上的正当性。后来,这个世界上有一部分国家,有一部分人类,形成了这样的共识 :必须对战争中使用的手段进行限制 ;在战争中,任何一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某些手段,如果使用了,就将遭到国际社会的齐声谴责甚至共同制裁。当仅仅只对战争手段进行限制时,平民百姓、妇女儿童还没有得到特别的保护。如果没有使用被禁止的手段,如果只是运用了些常规的方式,那即便伤害了平民百姓,即便伤害了妇女儿童,也不必受到谴责,也无须良心不安。人类历史发展到二十世纪末,这个世界上的一部分国家,一部分人类,终于达成新的共识,即必须把在战争中尽量避免伤害对方平民作为一种原则 ;即便是正义的一方,也应该在抗击对方时,最大限度地保护对方的平民 ;而在平民中,儿童又必须最先受到保护。在过去很长时间内,评说战争后果,只有双方各伤多少人、各亡多少人这几项指标。而自从平民百姓必须在战争中受到无条件的保护这样的观念在一部分国家、一部分人类中成为共识后,战争中多少平民伤亡,其中有多少儿童,也成为战争评价的一项指标,而且是一项特别重要的指标。即便是绝对正义的一方,如果比较多地伤害了对方的平民尤其是儿童,其行为的正义性也会大打折扣,甚至仅仅因为过多地伤害了对方的平民尤其是儿童,而从正义沦为非正义,从正义沦为邪恶。这意味着,在绝对的正义之上,有着一个更绝对的人道主义,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儿童,则是人道主义最核心的内容。
认同了这样一种理念的一部分国家,一部分人类,在与并不认同这种理念的那部分国家、那部分人类交战时,在与对这种理念嗤之以鼻的那部分国家、那部分人类发生武装冲突时,便常常陷入非常被动的境地。以前,只要武装力量比对方强大,就能战胜对方,现在不一定了。既然一部分国家、一部分人类把平民尤其是孩子的生命看得高于一切,那不认同这种理念的那部分国家和人类,就似乎是非常自然把自己的平民,尤其是孩子,变成了最有力的武器。要既不伤害对方那些已经成了屏障、掩体、盾牌甚至武器的平民尤其是孩子,又能够战胜对方,事情便变得非常棘手。其结果,是自己这边必须付出更大的代价,必须牺牲更多的战士,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没错,当把保护平民尤其是儿童作为绝对律令的一方,与把自己的平民尤其是儿童当作屏障、当作掩体、当作盾牌,甚至当作武器的一方交战时,前者往往只能以自己战士的生命换取对方平民尤其是儿童的生存。
把最大限度地保护平民尤其是儿童,作为战争中的绝对律令,意味着人类文明的提升,意味着人性中的善在扩大;而把自己的孩子变成对手的软肋,而把自己的孩子变成屏障、变成掩体、变成盾牌,而让自己的孩子冲在最前面甚至只让孩子去与对手较量,意味着人类文明的堕落,意味着人性中的恶在加剧,在膨胀。这二者却又是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的。正是因为一部分人类把保护平民尤其是儿童作为了绝对律令,才有另一部分人类把自己的平民尤其是孩子作为了屏障、掩体、盾牌,才有另一部分人类让自己的孩子冲在最前面,甚至只让孩子去作战。
似乎总是这样,一类人的文明会催生另一类人的野蛮,一类人的善良会催生另一类人的邪恶。
本文原刊于《美文》2026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