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彬彬:狭路相逢贱者胜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9 次 更新时间:2026-06-01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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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彬彬  

人世间的相互争斗,首先是斗力。谁的实力更强,谁的胜算就更大。但如果只有实力而没有智谋,那虽然也可能得意于一时,却往往最终以失败而告终。所以,人与人、团伙与团伙、国家与国家的相互争斗,在斗力的同时,往往还伴随着斗智。既有力,又有智,在力和智两方面都能够碾压对手,那在争斗中获胜的可能性就很大。但也不一定。人世间的相互争斗,还有一个因素不能忽视,那就是勇。有力,有智,却没有勇,那有时就像猛虎恶狼而没有利齿,就像好钢铸造的刀剑却没有开刃,往往也会输给对手。在一般性的争斗中,只有勇,却无力、无智,那肯定没什么用。但在某些情况下,勇却能够起决定性的作用。例如,争斗的双方,两个人,两个团伙,两支军队,狭路相逢时。相逢于狭路,首先意味着双方都绝了退路。愿战也好,不愿战也好,都必须一战。相逢于狭路,便没有了回避的路,没有了回旋的余地,所以,这又是你死我活的一战。既然相逢的路很“狭”,那力和智的发挥,都没有什么空间,于是勇就变得特别重要。所以,人们常说狭路相逢勇者胜。

不过,狭路相逢勇者胜,大概只适合于刀对刀、枪对枪的争斗,只适合于纯军事性的搏杀。刀对刀、枪对枪的争斗,纯军事性的搏杀,是人世间争斗的典型形态,却并非全部表现。人世间的争斗,每日、每时、在每一个角落发生着。争斗的方式也千千万万。妇姑勃谿、兄弟阋墙、父子反目,是家庭内部的争斗。一个有着社会性职业的人,一个在单位里挣一份薪水的人,一个在所谓职场上打拼的人,会经常耳闻目睹各种各样的争斗,自身也难免陷入这样那样的争斗中。一个单位,一处职场,便是一个争斗场,便是一处战场。在单位里,在职场上,也常常有人与人以敌对的姿态狭路相逢的时候。就说一所大学吧,那就每日每时都有着各种争斗。一个院系,要评职称了,只有一个教授名额,而有两个甚至更多的人想得到这名额,这几个人便狭路相逢了;一个院系,领导班子要换届了,一个院长、系主任,甚至副院长、副系主任的职位,有两个甚至更多的人想得到,这几个人便狭路相逢了;一个院系,甚而至于根本不是什么官职的一个教研室主任,还有所谓学科带头人,也会引发争战。两个甚至更多的人想当这教研室主任,想当上学科的所谓带头人,这几个人便狭路相逢了。这种场合的相逢狭路,斗的有时并不是力,不是智,也不是勇。斗的是“贱”,是“下贱”的“贱”。

在我们的争职称、争官位、争头衔、争奖项、争项目等各种争斗中,往往是狭路相逢贱者胜。两个甚至多个人争着某种东西,而最终让这东西属于谁的权力,掌握在一个或者几个人手里。这东西不是超市里的鸡蛋、肥皂,不是打折的商品,不能硬抢。这东西也无由智取。与那有权决定这东西最终属于谁的人斗智,那大概率是找死。人家能把这东西攥在手里,智商决不会在平均水平之下。要让他终于把那你想要的东西给了你,你只能去巴结他、讨好他。而往往是最能巴结讨好那有着予夺之权者的人,最终得到了那几个甚至多个人争夺了一番的东西。对他人的任何一种巴结、讨好,对他人的任何程度的取悦,都是下贱的表现。正如身体的任何一种不适,任何程度的不舒服,都是患病的征候。但是,活在世上,从生到死,绝对不在哪怕很微小的程度上巴结、讨好、取悦他人,恐怕也是万难做到的。这首先是因为,巴结、讨好、取悦他人,常常是一种下意识的行为。常常是,你巴结、讨好他人了,你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这道理,也如一个人从生到死绝对不生病是绝对做不到的一样。正如偶尔而轻微的头疼脑热,我们不必在意。同样,日常生活中偶尔的轻浅的对他人的巴结、讨好、取悦,也不必视作是道德上的缺陷。路遇一个有能力伤害你的人,你先对他点头微笑,你先开口打声招呼,表示的是对他的尊重。这当然也是一种巴结、讨好。但这样的巴结、讨好,目的不是为了从巴结、讨好的对象那里得到什么你想要的东西,而是为了避免从他那里得到那种你不想要的东西。能够给予你人人都想要的东西的人,往往也能够把人人都不想要的东西加诸你。如果巴结、讨好不是为了得到巴结、讨好的对象的欢心而仅仅是为了让他不那么厌恶、忌恨你,如果巴结、讨好的目的不是为了得到胡萝卜而仅仅是为了躲避当头砸下的大棒,如果巴结、讨好的目的不是为了得到一顶桂冠而是为了不至于得到一双小鞋,那这样的巴结、讨好,虽然也是一种下贱,却实在是谁都难以做到绝对没有的。

但我所说的“贱者胜”中的“贱”,却远远不是避祸意义上的巴结、讨好。早晨上班,你发现你的领导走在你的前面,相隔几十米。这时候,你可以有多种选择。一种是,你故意放慢了脚步。你本来走路很快,远比领导快。正常行走,你很快便能赶上领导。赶上领导,你如果不理他而直接超越他,那便是公然的挑衅。一般人做不出这样的事,正如一般人不会把袜子当帽子戴,尽管袜子有时确实可以充作帽子。你赶上了领导,必得从后面喊他一声。喊他时你不能离他太远。离领导太远喊上一声,那你像是吆猪喝狗,显得很不礼貌。领导肯定眉头一皱,而你也可能就被他记上心头。你也不宜离领导太近甚至零距离地喊他。你要是贴着领导耳根喊他一声,甚至让领导感受到你嘴里呼出的热气、臭气,领导肯定吓一跳。这会引起领导生理上的不适,会在心里怀疑你精神有问题。为了省去与领导打招呼的麻烦,你放慢脚步,让领导一直走在前面,直到走进单位。看到领导走在前面,你也可以选择加快脚步赶上他。领导在前面不远处走着,你发现了,盘算一下,加快了脚步。说不定领导已经知道你就在后面走着。你在领导后面走着却不赶上来打声招呼,那让领导无意间洞察了你对他的真实态度,让领导认为你内心对他并不那么尊敬,领导说不定从此就记住了你。你加快脚步赶上来,在离领导不远不近处用不大不小的声音,亲亲热热地喊上一声,然后与领导并肩走着。你本来可能比领导走得慢,也可能比领导走得快,但不管你本来的步速如何,既然与领导肩并肩了,就得与领导步调一致。在与领导步调一致的同时,还要与领导有一搭没一搭地说些闲话。特意赶上领导打声招呼,虽然也是下贱的表现,但并没有到令人恶心的地步。

还可以有这样的选择。在后面远远地望见了领导,你便心头一震,兴奋起来。接着便开始小跑。你如果不跑而只是加快步伐,也能在到达单位前赶上领导,但那与领导相伴而行的时间就短了些,对领导献殷勤的可能性也就小些。你一溜小跑,在快接近领导时放慢步速。在一个恰到好处的距离处,你以恰到好处的音量亲切地喊了一声,喊的当然是领导的官职,诸如赵处、钱处、孙处,诸如李院、周院、吴院;当然,也可能是陈校、王校、张校。这领导,可能是处长也可能是副处长,可能是院长也可能是副院长,可能是校长也可能是副校长,但那个“副”总不会在称呼中体现出来。你的距离和音量都拿捏得十分好,领导丝毫没有因为背后忽然响起的喊声而受到惊吓。领导略一回头,看见了满脸谄笑的你,也对你略微一笑、轻轻点点头。领导上下班,总有个伴手的公文包。你非常得体地从领导手中顺下他的包,领导没反应过来,包已到了你手里。你以如此温柔却又让领导无法抗拒的方式,替领导拿着包。你在领导身边走着,却又并没有与领导肩并着肩。你是身体微微侧着走。古人把侧着身子用半边屁股坐在凳子边沿,叫做斜签着坐。你这种侧身对着领导,两脚小心地倒腾着的走法,可以叫做斜签着走。不同的是,斜签着坐,虽然只有半个屁股落在凳子上,另半边屁股悬空,但腰杆却要挺直,这才显得出谦恭。而你在侧身而行时,是佝偻着腰。这也很得体。斜签着坐,要腰杆挺直才显得谦恭。斜签着走,则要佝偻着腰才能表示自己的卑贱。路上,你一手拿着包,一手空着。空着的手,保持随时伸出、搀扶领导的姿态。遇到一个台阶,或是上或是下,这只手立即接近领导的胳膊。但你并不真的抓住领导的胳膊,只是在离领导胳膊几公分处悬住。你知道,领导并不喜欢你真的抓住他的胳膊搀扶他。就这样陪伴领导到了单位门口,你把领导的包双手奉还,再对领导点点头、哈哈腰……这就是实实在在的下贱,这就是我所说的“贱者胜”的“贱”。能够这样地下贱,你在单位里几乎会战无不胜。

这样的下贱,是一种超级武器,是一种非凡能力,是一种天生的本领。

相逢狭路而贱者胜,这道理,我十来岁便多次听父亲说过。只是那时对这道理的领会不如现在深刻。那时,父亲常说的一句话是:“你要是‘歪’,我就斗不过你!”。“歪”,在我的家乡话中,就有下贱之意。父亲的意思是,在与人闹矛盾、相争斗时,如果对方使用下贱的手段,那他就只能认输。在一个单位里,两个人闹矛盾、相争斗,单位的最高领导当然有着裁决权。领导倒向谁,领导支持谁,谁当然就赢了。在一个单位,同事之间闹矛盾、相争斗,总是难免的。如果双方都是比较地正派的人,如果双方都光明正大地施展拳脚而并不屑于背后使用下三滥的手段,那这矛盾、争斗还是容易解决的,不会酿成大的问题;如果有一方比较地正人君子,不屑于使用下三滥的手段,而另一方则极尽下贱之能事,那事情就会变得有些复杂,但也不会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因为闹到一定时候、争到一定程度,必定以那极尽下贱之能事的一方的胜利告终;如果双方都是使用下三滥手段的高手,如果双方都极尽下贱之能事,那事态就会终于变得非常复杂,甚至把单位的许多人都牵扯到矛盾争斗中,甚至把整个单位都变成烂泥塘。

上世纪七十年代初,父亲从农村的大队小学调入了公社中学。能够从小学教员变成中学教员,是因为公社中学的校长,对父亲有点赏识。这校长,比父亲年长十多岁。父亲上小学时,这校长曾经是父亲的老师。校长与父亲,算是师生关系。大概是当年给父亲上课时,就对父亲有良好的印象吧,他当了中学校长后,便很积极地把父亲从大队小学调入中学。父亲对校长,一直是合乎常规地执弟子礼。那个时候一个公社初级中学,也就十几个教员。在这十几个人中,也只有父亲与校长有着算是比较特殊的关系。父亲并不指望校长对自己有特别的照顾。但父亲也坚信,校长决不会对自己刻意地不公。毕竟是自己的学生,毕竟是自己延揽来的人,可以不特别偏袒他,但也不应该有意识地欺侮他——这是父亲对校长心态的基本估量。这样的估量是基于人之常情。但“人之常情”有许多层次。父亲是校长的学生,又是校长调过来的,所以校长不会、不应有意识地对父亲不公——这是一种浅层次的“人之常情”,或者说,这是一种最基本的“人之常情”,这也是那种最脆弱的“人之常情”。当更有分量的“人之常情”压迫下来时,这浅层次的、最基本的“人之常情”便会破碎,便会崩溃。

父亲到中学后,与另一位老师有了冲突。姑且称这位老师为陈老师。陈老师与父亲年龄相仿,也是三十多岁的男性。两人之间的关系渐渐变得紧张,甚至有些势不两立。一个单位里人与人之间闹矛盾、相争斗,往往很难说清是非。我那时十多岁,也并不知道父亲与陈老师究竟孰是孰非。但我知道,校长一开始是旗帜鲜明的站在父亲一边的。他说,父亲充其量是性格问题,而陈老师的问题则是人品问题。父亲当然需要校长的支持,但并不因此而刻意巴结、讨好校长。以前对校长是什么态度,现在还是什么态度。父亲相信校长一定会秉持公正。陈老师呢,虽然知道校长与父亲有师生之谊,虽然知道是校长主动把父亲弄到中学,但却并不气馁。他决心把校长争取过去。听父亲说,陈老师在校长面前行种种“歪”。也就是用各种下贱的手段巴结、讨好校长。别的事情,我没有见到。但我亲眼见识过一次陈老师在校长面前的表现。

一天,时大时小地下着雨。一只野猫跑进了校长的房间,钻到了校长的床底下。校长的床,床头和右侧都靠墙。那只猫缩在床头的那面墙和右侧的墙形成的墙角。“猫来穷,狗来富”。校长于是很厌恶。校长与我家住在同一排平房里。我们家在最东边,挨着校门,校长房间在最西边。那天,我正在家门口的走廊上站着,见校长走出来,往四边的地上瞅,像在寻找什么东西。这时候,陈老师从门外进来,一手提着一包东西,一手撑着雨伞,脚上穿了双黑色雨靴。陈老师不住在这一排平房里,住在里面的宿舍。我早就注意到,陈老师每次进出校门都要边走边看着校长房门,像是在寻找什么机会,也像在行注目礼。这天,陈老师一进校门,便看见校长在巡视地面,连忙走过去,问校长在找什么。校长说:“一只野猫钻到了我床底下,我找根长点的棍子把它赶出来。”陈老师一听,忙把手上的东西往走廊上一放,把伞一收,靠在墙边,边向校长房间走边说:“我来看看。”我也好奇地跟着进了校长房间。校长则站在门口,看陈老师如何行事。在校长房间中间,陈老师和我都蹲下,向床底看。陈老师身材比较高大,蹲下看不见床底,便趴在了地上。我蹲下就能看见那只猫。那是一只黑色的猫,身体抵着墙角半趴着,扭头看着身后。猫很瘦,满身的毛脏乱、蓬松,两眼里满是愤怒和惊恐。校长说:“找根棍子吧!”陈老师本来趴在地上,两肘的前端衬着地,胸脯与地面还有一点点间隔。陈老师没有回答校长的话,只是把胸脯放平,两臂前伸,向床底爬去,忽然就听到“砰”的一声,陈老师的脑门碰上了床沿。听声音,碰得不轻。陈老师停止了爬行,抬起右手摸向脑门。但手掌刚刚接触到脑门,立即缩回,把脑袋低垂下来,下巴几乎贴着地,继续向床底爬去。床沿的那块细长的木板,是侧立着的,床的底板架在床沿中部,床沿的底端离地面比床底要更矮些,所以陈老师的脑门“砰”地碰上了床沿。抬起右手摸向脑门,是下意识的动作。当陈老师意识到这个时候不应该顾及自己的脑袋时,便把手缩了回去。我一直蹲着,看着陈老师。下巴贴地通过了床沿后,里面就宽松些了,陈老师便把脑袋微微昂起。我虽然是蹲在外面,只能看见陈老师的后脑勺,但却能感觉到陈老师在与黑猫对视着。黑猫眼里满是愤怒与惊恐,陈老师眼里可能也有些惊恐,但应该没有愤怒。他应该感谢黑猫给了他一个表现的机会。

陈老师向黑猫爬去。黑猫本来是腹部贴着墙角而头扭向身后。陈老师向它逼过来,它便调整了姿态:腹部朝前,收缩着;紧抵着墙角的背部在弓起。在爬到伸手可及黑猫的地方时,陈老师用右肘撑地,伸出左手,一把抓住黑猫的脖颈,然后开始往后退。倒爬比前行要困难些,床底下尤其如此。再说一手还抓着猫。陈老师左手抓着猫,微微举着。陈老师的四肢,已有一肢被黑猫占用,虽然抓着猫的那只手不必悬空,但也只能用肘尖着地,这一肢,只能作半肢用,所以陈老师只能用三肢半在床底下运动。床底下是水泥地。肘尖着地,那是很有些痛的,何况还有猫在手中挣扎,凄惨地叫着。陈老师以单边身体同时动作的方式往后退。左肘肘尖和左腿同时往后移一点,然后停住;再把右肘和右腿往后移一点。后退时,陈老师吸取了刚才的教训,在后脑刚接触到床沿时,把脑袋低了下去。脑袋出了床沿,陈老师右掌撑地、右膝跪地,一抬头站了起来。我看到,陈老师的前额正中,鼓起了一个包,包淤青着;抓着猫的左手手背和手腕上,有好几条细细的血痕,那是被猫抓的。陈老师抓着猫往外走,脸上微笑着。校长说:“放了它吧。”陈老师却说:“放了它,它又来了怎么办?”我本来也以为,陈老师从校长床底把猫擒拿后会把它放了,原来陈老师要弄死它。我跟在陈老师后面,看他如何下手。走出几十米后,陈老师在一块石头前停下。石头有成人的脑袋那么大,凹凸不平。陈老师左手抓着猫的脖颈,把猫的脑袋抵在石头表面的凹凸上。这时,猫是侧卧在石头上。陈老师轻抬起右脚,用雨靴的前端踩在猫的脖颈处。右脚把猫踩住后,陈老师便把一直抓着猫的左手松开,自己也站直了。站起身子后,陈老师把踩着猫的侧颈的靴尖向前搓动一下,把侧卧着的猫翻弄成仰面朝天,然后把脚的重心移到猫的咽喉处,突然发力,猫的四只脚狂乱地抓挠。同时也一定在惨叫。但只有细碎的声音从的嘴里渗漏出来,听上去不像是在哀鸣,倒像是在叹息。很快,猫的四脚动作得慢了,渐渐地不动了。两眼也闭上了,有两道鲜血从两边嘴角流出。我看看陈老师前额淤青着的包,看看陈老师手背上的血痕,再看看猫的嘴角流出的血,忽然一阵恶心,撒腿往家里跑。路过校长房门口,发现校长一直站在那里,望着陈老师的背影。

陈老师仅凭一次替校长解决猫患,不一定便能让校长站在他一边。但类似的举动当然不止一次。当陈老师一次又一次地在校长面前如此行事时,校长对他也就萌生出好感。陈老师每这样表现一次,就在校长心中好感的幼苗上浇了一次粪水,使得好感茁壮地成长。在父亲与陈老师的争执中,渐渐地,校长的立场在向陈老师那边移动。先是,校长从站在父亲一边变成采取中立态度。对父亲与陈老师,校长各打五十大板。然后呢,便打向父亲大板的数量渐渐多于打向陈老师的数量。打向父亲的板子,从六十而七十而八十而九十,终于打到了一百。打向陈老师的板子,则从四十而三十而二十而十,终于变成了零。

父亲也终于明白,校长与自己有师生之谊,自己又是校长调来的,校长不会刻意对自己不公,这是一种“人之常情”,但这是一种浅层次的“人之常情”;而陈老师日复一日、次复一次地巴结、讨好校长,为讨得校长欢心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校长必定会对陈老师产生好感,而且陈老师每巴结、讨好一次,校长对他的好感就增强一些,这也是一种“人之常情”。前一种浅层次的“人之常情”,是固定不变的,是一个常量;而后一种“人之常情”则是在不断强化着、不断浓烈着。后一种“人之常情”终于压垮前一种“人之常情”,就是必然的了。

我的一位朋友,也在大学谋生。换过一次学校。有一次相聚,他讲述了为何换学校的原因后,发出了这样慨叹:再长久再亲密的友情,往往也敌不过极尽下贱之能事的巴结、讨好。

姑且称这位友人为老周。老周在某大学从本科读到博士毕业,然后留校。四十来岁时,与本专业的一位李教授闹得很不愉快。李教授比老周年轻些。本科、硕士、博士都是在别的学校读的,只是在老周工作的学校读了个博后,才得以留下来。李教授本硕博的学校,档次都比现在工作的学校低。老周当着教研究室主任。当了好多年。李教授留校后不久,便觊觎起这个教研究主任的位置。或许有人不解:在大学里,难道连教研室主任也有人争吗?回答是:是的,连教研室主任也有人争的!教研室主任,这是大学里最基层的“官”,多少有点权力。苍蝇再小也是肉。麻雀肉少也能解解馋。多少有点权力,总比一点也没有强。再说,当上了教研室主任,就更方便往副院长、院长的位置上攀。老周虽然早把这教研室主任当得厌倦,但遇上李教授这样的人想抢这位置,却又不服气放弃。这心情也不难理解。家里的用不着的东西,本来打算当垃圾扔掉,但如果有人公然上门来抢,那还是要拼死保卫。一开始,老周根本没把李教授放在眼里。李教授算是外来者,没有什么根基;“学术出身”也不过硬;资历也嫩些。谁当这教研室主任,当然是院长说了算。而那时的院长,是老周本科的同班同学,是同一寝室的室友。本科毕业,又一起读硕、读博。虽然硕博的专业不同,但读研时也是天天厮混在一起。博士毕业,又一起留校。相识二十来年,两人关系一直很好。一起爬过墙、一起撒过谎、一起追过姑娘。算得是无话不谈。二十来年里,相互帮助的大小事情很多。既然院长是自己的“兄弟”,老周相信自己很安全,丝毫不在意李教授这类人的算计。老周说,院长刚察觉李教授的心思时,也认为他很可笑。但最终,学院做出了决定:老周不再担任这个专业的教研室主任,由李教授接任。那原因,就是因为李教授在院长那里下足了功夫。

老周举了一个例子。一次,院长带着一群人到外地参加活动,其中有李教授。一天,午饭后院长到外面散步,李教授等一群人都跟着。走过一片沙土地,大家的鞋面都有些沙尘,于是众人一齐跺脚,独有李教授没有先跺自己的脚,而是掏出一包纸巾,迅速抽出一张,蹲下身,去擦院长的鞋子。李教授连换了六张纸巾,把院长的两只鞋的鞋面都反反复复地擦了。但一只脚的鞋子前面,有一个泥点,豌豆般大小,李教授怎么擦也擦不掉,像是长在了鞋面上。院长看着蹲在地上忙碌的李教授,有些不好意思,说:“算了算了,不碍事的!”李教授没有抬头。“您下午要上台发言呢!”李教授一边说着,一边又抽出一张纸巾。用三根指头把纸巾揉成一团,然后贴近自己的嘴唇,往纸团上吐了几口口水。李教授把纸团上弄湿了的部位贴着院长鞋面上的泥点,使劲擦了擦,终于就把那泥点擦掉了。李教授蹲在地上工作着时,众人围观着,看得有些发呆。李教授全然不在意别人的眼光。把院长的两只鞋子弄干净后,李教授站起身,才顾得上跺跺自己的脚,然后跟着大家往回走。有人注意到李教授自己的黑色的皮鞋上,也有泥点,而且双脚都有,泥点甚至比院长鞋面上被擦掉的还要大些,于是问:“李老师!您自己鞋上也有泥巴呢,咋不擦擦?”李教授笑了笑,没有回答。

李教授为院长擦鞋,是大家都看见的事情,是做在明处的动作。老周说,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李教授肯定做得更多。那天,老周与我聊起他在原来学校的经历时,说了这样一番话:“当了院长的老同学,最终在李教授和我之间选择了李教授,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李教授能给院长提供多方面的价值。那样极尽下贱之能事地巴结、讨好,能给院长提供情绪价值。而我呢,作为老同学,非但不能够经常让他产生幸福感,反而会让他不快,让他尴尬。是老同学、老朋友,一起干过很多不足为外人道的事,我不可能因为他当了院长就对他尊敬起来,就去巴结讨好他,就当着众人的面奉承他。相反,我还是像过去那样,有时调侃他几句,有时还当着众人的面拍拍他的肩膀。我后来才知道,每当我这样做的时候,他虽然脸上微笑着,内心其实是有些愠怒的。李教授能够时常在众人面前让他感觉良好,能够时常在众人面前让他脸上有光,且光彩照人;而我不能像李教授那样也就罢了,反而不时在众人面前让他有点难堪,让他有些窘迫。久而久之,他心中的天秤向李教授那边倾斜,也正是一种人之常情。何况,李教授决不仅仅只给院长提供情绪价值,一定还有许多实际的贡献。院长家里老人病了,住在医院,李教授如果知道,一定会去看望,甚至留下来陪护。甚至院长家里的抽水马桶坏了,李教授如果知道,也会赶去修理。这些都是我不可能做的。对于院长来说,李教授是个宝贝。院长时时能感到李教授的有用。而我呢,我可以说对院长只有负面价值而毫无正面价值。如果说过去,我与院长有过相互的帮助,如果说过去我也能够对院长有所帮助,那在他当了院长后,就完全不需要我的帮助了。对于院长来说,我成了一个完全没用的人。两人之间,只剩下纯粹的友情。当友情变得十分纯粹时,它其实也就似有若无,也就轻如鸿毛。李教授这样的人,略施伎俩,就能把这样的友情摧毁,就像一个壮汉伸出根指头就能把一个婴儿弄死。一个教研室主任被李教授抢去,根本不算个事。但李教授的目标决不只是个教研室主任。他会一直把他那一套本领施展下去的。跟这样的人在一个教研室共事,像天天穿着湿衣服,难受得很。所以我便换了个学校。我一开始完全没把李教授当回事,没想到最终却被他挤走了。”老周说完,笑了笑。苦笑。

李教授既然能当众替院长擦鞋,那在避着众人的时候,巴结讨好的事情肯定做得更多,手法也更丰富多彩,实情甚至是常人根本无法想象的。人对人的贿赂,有物质贿赂和精神贿赂两种。物质贿赂,要尽量在暗处进行,要做到天不知地不知而只有你知我知。而精神贿赂,则必须尽量在大庭广众中进行,看到的人越多,精神贿赂的价值越大。你在与领导单独相处时恭维领导、赞美领导、吹捧领导,虽然也让领导快慰,但那效用远不如在众人面前的恭维、赞美、吹捧。领导在与你单独相处时接受你的恭维、赞美、吹捧,有些像衣锦夜行,至少,像是在家里穿着一身华美的衣服,虽然也能对着镜子自我欣赏一番,但必定会为他人看不见而遗憾。华美的衣服是穿给别人看的。同样,你对领导的恭维、赞美、吹捧,其实是说给其他人听的。李教授如果在院长的书房里看见院长鞋子上有泥土,未必会蹲下身子替院长擦拭。没有观众的表演,没有什么意义。明白了这个道理,就能理解一些人为何能够在稠人广众中做出那种极其不要脸的事情了。

民间常说:“不要脸的人厉害!”所谓“厉害”,无非就是在各种各样的争夺中,能够胜出。我所说的“狭路相逢贱者胜”,也就是这个意思。

2024年11月6日

本文原刊于《收获·长篇小说2026春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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