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岩,英国杜伦大学博士研究生;郭冠清,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摘要: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与内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依托。以唯物史观为分析视域,厘清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历史演进脉络,结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最新部署,明确新时代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实践路径。为更好发挥全国统一大市场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重要作用,新时代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需以“五统一、一开放”为基本遵循,坚决破除卡点堵点,实现市场由大到强的根本性转变。
关键词:唯物史观;全国统一大市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历史演进;实践路径;新发展格局
一、引言
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自202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发布以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从“立柱架梁”逐步走向“积厚成势”,在完善市场基础制度、畅通要素流动、破除地方保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坚实支撑。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立足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明确提出“坚决破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卡点堵点”的重要观点,强调要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为新时代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明了主攻方向。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既是应对复杂外部环境、牢牢掌握发展主动权的战略选择,也是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内在要求,更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
理论是实践的先导,正确的理论指导是确保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行稳致远的根本前提。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并非单纯的经济政策调整,而是关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关乎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的重大实践,其背后蕴含着深刻的理论逻辑,而唯物史观正是解读这一逻辑的核心钥匙。唯物史观作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方法论基础,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其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原理,关于社会再生产中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环节相互作用的理论,关于大国经济发展中市场规模与分工协作内在联系的阐释,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了根本的理论支撑与方法论指引。
在理论基础层面,学界形成了多重视角的研究脉络。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视角下,洪银兴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体系构建出发,论证唯物史观对市场体系建设的贯穿性指导意义;涂钰构建了“生产力与市场循环积累”分析框架,从微观—中观机理与宏观逻辑双重维度,揭示了生产力与市场相互促进的循环关系,并基于国家两重性理论阐释了社会主义制度下政府与市场的辩证统一。新发展格局相关研究中,刘志彪以“全球化动力机制重塑—资源配置机制优化—全球产业分工调整—国内市场性状演变”为主线,构建了新发展格局与全国统一大市场互动的理论分析框架,指出经济全球化动力机制正从“客场全球化”向“主场全球化”转型,资源配置机制需从政府主导的赶超型配置转向市场为基础的“质量—效率型”配置。周文等则从政治经济学视角,剖析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核心矛盾与制度逻辑,强调其对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支撑作用。
在历史演进层面,学者们基于不同分析视角梳理出统一市场建设的内在规律。涂钰、冯云景采用历史—动态分析法,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统一市场建设划分为积累、萌芽、探索、构建、完善五个阶段,指出各阶段市场统一特征与生产力发展状况高度契合;刘志彪、孔令池提出“规则统一与设施联通—规模扩张—功能强化”三阶段论,印证了统一市场与市场化改革同步推进的客观规律;张亚光从经济史和思想史视角,补充了统一市场建设的历史语境与理论传承,丰富了历史演进研究的维度。
在实践路径层面,学者们聚焦堵点破解与效能提升提出多元建议。刘志彪从统筹扩内需与优供给角度,提出用逆周期政策修复总需求结构、深化收入分配改革、通过制度与技术创新优化供给结构等政策重点;涂钰针对纵向治理(体制机制不完善)与横向治理(地方保护主义)两类问题,提出培育新质生产力、完善央地关系、促进城乡与区域协同等破解路径。
综合来看,现有研究已覆盖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核心议题,形成了理论、历史、对策相结合的研究体系,但仍存在可拓展空间:一是部分理论研究或聚焦单一原理(如分工理论、流通理论),或缺乏对唯物史观核心原理的系统整合,未能充分揭示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底层逻辑;二是部分研究对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认知存在二元对立倾向,忽视了我国制度背景下二者协同发力的实践逻辑;三是结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最新部署,对新时代纵深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针对性路径研究仍需深化。
本文以唯物史观为核心分析视域,聚焦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理论基础、历史演进与实践路径三大核心议题,开展系统性研究。本文的研究意义体现在三个层面:一是理论层面,立足唯物史观基本原理,系统运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社会再生产、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等核心原理,厘清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理论渊源与内在逻辑,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关于市场建设的理论体系。二是历史层面,结合“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辩证调整”主线,梳理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演进脉络,总结历史经验与教训,把握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历史规律。三是实践层面,结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最新部署,针对当前建设中的卡点堵点,提出新时代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具体路径,为政策制定与实践推进提供参考。
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理论基础
唯物史观是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关于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原理不仅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更为分析经济现象、指导经济实践提供了根本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大实践,其产生、发展与完善均与唯物史观基本原理高度契合,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社会再生产理论、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相互作用、市场与分工的辩证统一等唯物史观核心思想,共同构成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理论基础,深刻回答了“为何要建”“建什么”“如何建”的根本问题。
(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辩证关系: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根本逻辑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统一是唯物史观的核心原理。唯物史观认为,生产力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与形式,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当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时会促进生产力发展,当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时则会阻碍生产力发展;而生产关系的调整与变革,本质上是为了更好地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这一原理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根本逻辑,深刻揭示了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必然性与必要性。
从生产力是生产关系发展的基础来看,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我国生产力发展到新阶段的必然要求。经过改革开放40余年的发展,我国生产力水平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拥有最完整的产业体系、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上亿市场主体,生产力发展进入了高质量发展新阶段。高质量发展阶段的生产力呈现出全新特征:一是生产的专业化、精细化程度大幅提升,产业分工从“国内区域分工”向“全国统一分工”演进,对市场规模、市场统一性提出了更高要求,传统的区域分割、地方保护已无法满足专业化生产对要素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的需求。二是新质生产力加快培育,数字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等新兴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催生了新业态、新模式,新兴生产力的发展需要统一、开放、包容的市场环境作为支撑,需要打破行业壁垒、区域壁垒,实现创新要素的跨区域流动与高效配置。三是生产力发展的内生动力从“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创新驱动的本质是要素的高效组合与优化配置,而全国统一大市场能够扩大市场规模、拓展应用场景,为创新提供充足的动力与空间。生产力的这些新特征,客观上要求生产关系作出相应调整,而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本质上就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生产关系的完善与优化,是生产关系适应高质量发展阶段生产力要求的主动变革。
从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的维度来看,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能够为生产力发展提供强大支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符合我国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生产关系,但在实践中,长期存在的区域分割、地方保护、规则不统一等问题,导致市场“大而不强”,制约了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促进作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通过统一市场基础制度、统一要素资源市场、统一市场监管执法等举措,破除生产关系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环节与障碍,能够充分释放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促进作用。一是统一大市场能够扩大市场规模,而市场规模的扩大能够支撑更细化的分工,分工细化又能促进劳动生产率提升,进而推动生产力发展,这与唯物史观中“当市场扩大,即交换范围扩大时,生产的规模也就增大,生产也就分得更细”的论断高度契合。二是统一大市场能够降低交易成本,通过破除制度性壁垒、畅通流通渠道,减少市场主体的交易成本与制度性成本,让市场主体将更多资源投入生产与创新,提升生产力发展效率。三是统一大市场能够优化资源配置,通过市场机制的优胜劣汰功能,引导要素资源向先进生产力集聚,向创新领域集聚,推动生产力结构优化升级,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
(二)社会再生产理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核心支撑
唯物史观关于社会再生产的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明确指出,社会再生产过程由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环节构成,这四个环节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其中生产起决定作用,分配和交换是连接生产与消费的中间环节,消费是生产的最终目的与动力。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离不开四个环节的畅通循环,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核心目标,正是畅通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循环,为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因此社会再生产理论构成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核心支撑。
生产环节是社会再生产的起点,统一大市场为生产环节的提质增效提供基础。唯物史观认为,生产决定交换、分配和消费,而生产的规模与效率取决于市场的规模与统一程度。我国拥有超大规模市场,但长期以来的区域分割导致市场呈现“碎片化”特征,各地产业同质化严重、分工协作不足,制约了生产规模的扩大与生产效率的提升。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能够打破区域壁垒,推动全国范围内的产业分工协作,让各地立足比较优势发展特色产业,实现生产的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同时,统一大市场能够为生产提供更广阔的需求空间,引导生产主体根据全国市场需求调整生产结构,推动生产与需求精准对接,提升生产的有效性与针对性,为社会再生产奠定坚实基础。
分配与交换是连接生产与消费的关键环节,统一大市场为分配公平、交换畅通提供保障。唯物史观强调,分配与交换的合理性直接影响社会再生产的效率,分配不公、交换不畅会导致生产与消费脱节,阻碍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在分配环节,我国存在区域收入差距、城乡收入差距等问题,而统一大市场能够通过要素自由流动,推动要素在全国范围内优化配置,让要素所有者获得更合理的报酬,缩小区域、城乡收入差距,实现分配的相对公平;同时,统一大市场能够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制度,为分配公平提供制度支撑,让分配更好地服务于生产与消费。在交换环节,传统的区域分割、流通不畅导致交换成本高、效率低,制约了商品与要素的流动,而统一大市场通过统一市场基础设施、畅通物流通道、完善交易规则,能够降低交换成本、提升交换效率,实现商品与要素在全国范围内的自由流动,让交换真正成为连接生产与消费的桥梁,保障社会再生产的循环畅通。
消费是社会再生产的终点,也是新的起点,统一大市场为消费扩容提质提供支撑。唯物史观认为,消费是生产的最终目的,消费的规模与水平决定生产的持续动力:“消费创造出新的生产的需要”。我国拥有超大规模消费市场,但消费潜力尚未得到充分释放,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市场规则不统一、消费环境不优化,导致消费者信心不足、消费意愿不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通过统一消费标准、优化消费环境、破除消费壁垒,能够提升消费者的获得感与安全感,激发消费潜力。同时,统一大市场能够汇聚全国范围内的优质商品与服务,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高品质的消费需求,推动消费扩容提质。此外,统一大市场能够推动消费需求的升级,引导生产主体根据消费需求变化进行技术创新与产品升级,实现生产与消费的良性互动,形成“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闭环循环,推动社会再生产持续健康发展。
(三)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相互作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制度保障
从经济基础是上层建筑的基础看,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上层建筑与之相适应。我国的经济基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国统一大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基础的完善与发展,其建设进程必然对上层建筑提出新的要求。一是对制度体系的要求。统一大市场需要统一的市场基础制度、统一的监管规则、统一的政策标准,这就要求上层建筑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破除制度碎片化问题,为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制度支撑。二是对政府治理能力的要求。统一大市场要求正确处理“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关系,既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就要求上层建筑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三是对法治建设的要求。统一大市场需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需要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这就要求上层建筑加强法治建设,完善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为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法治保障。这些要求本质上都是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的体现,上层建筑必须围绕统一大市场建设这一经济基础的发展要求进行调整与完善。
合适的上层建筑能够为经济基础的发展提供强大支撑,反之则会阻碍经济基础的发展。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上层建筑的反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一是制度保障层面,通过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社会信用体系等基础制度,破除地方保护、行业垄断等壁垒,为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巩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经济基础。二是政策引导层面,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区域政策、产业政策、要素政策,引导各地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要素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促进经济基础的完善与发展。三是监管保障层面,通过统一市场监管执法、完善监管规则、提升监管效能,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保障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顺利推进。2025年7月1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提出的“五统一、一开放”基本要求,本质上就是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发展要求的具体体现,是上层建筑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这一经济基础的重要举措。
(四)市场规模与分工协作的辩证统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动力源泉
唯物史观认为,分工是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标志,而分工的发展取决于市场规模的大小,市场规模越大,分工越细化,生产力水平越高,二者相互促进、辩证统一,这一原理与古典经济学中的斯密—杨格定理高度契合,且被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所继承与发展。分工的发展离不开市场规模的支撑,只有在广阔的市场中,分工协作才能得以实现,专业化生产才能获得足够的需求支撑。这一原理揭示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动力源泉,即通过扩大市场规模推动分工协作深化,通过分工协作深化推动生产力发展,形成“市场规模扩大—分工细化—生产力提升—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的良性循环。
市场规模决定分工协作的深度与广度,统一大市场为分工协作提供广阔空间。分工协作是现代生产的基本特征,也是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动力,而分工协作的实现必须以一定的市场规模为前提,没有足够的市场规模,专业化生产就会因需求不足而难以持续。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拥有超大规模市场,但长期以来的区域分割导致市场被分割为一个个“小市场”,市场规模优势未能充分发挥,分工协作局限于区域内部,难以形成全国范围内的专业化分工。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能够打破区域壁垒,将分散的区域市场整合为统一的全国市场,真正释放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为全国范围内的分工协作提供广阔空间。一是推动产业分工的全国化,让各地立足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形成“东中西部协同、上下游联动”的全国产业分工体系;二是推动生产环节的专业化,让企业专注于核心环节,通过全国范围内的协作实现产业链供应链的优化升级;三是推动创新分工的协同化,让不同区域的创新资源实现互补,形成全国统一的创新网络,提升创新效率。
分工协作反作用于市场规模,深化分工协作推动统一大市场提质增效。分工协作的深化不仅能够提升生产力水平,还能够进一步扩大市场规模,推动统一大市场从“大”向“强”转变。一方面,分工协作深化能够提升产品与服务的质量,降低生产成本,让产品与服务更具竞争力,进而扩大市场需求,推动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另一方面,分工协作深化能够催生新的产业、新的业态,创造新的市场需求,拓展市场的深度与广度,让统一大市场更具活力与韧性。例如,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推进,我国制造业的分工协作不断深化,东部地区专注于研发设计、高端制造,中西部地区专注于配套生产、加工制造,形成了全国统一的制造业产业链,不仅提升了制造业的整体竞争力,还催生了生产性服务业、数字经济等新业态,进一步扩大了市场规模,推动统一大市场实现提质增效。
三、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历史演进
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始终围绕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调整、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相互适应展开,紧扣不同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历经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统一计划市场初步探索、改革开放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统一市场逐步形成、新时代全国统一大市场纵深推进三个阶段,既积累了丰富历史经验,也留下了深刻发展启示。
(一)第一阶段: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统一计划市场的初步探索(1949—1978年)
新中国成立前,我国长期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济发展落后,市场呈现碎片化、殖民地化、封建化特征,区域分割严重、商品流通不畅,加之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多重压迫,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工业基础薄弱、农业生产落后,彼时国内并无真正意义上的统一市场。新中国成立后,恢复生产、巩固政权、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成为核心任务。基于当时极低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我国建立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这一生产关系适配当时的生产力发展要求,为国民经济恢复与发展提供了保障,也成为统一计划市场探索的体制基础。而建立统一市场本身,也是恢复国民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前提,既能实现物资统一调配保障重点建设,也能破除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影响,筑牢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根基。在此背景下,我国逐步形成了“国家主导、计划调控、统一分配”的统一计划市场雏形,建设始终围绕生产力恢复与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展开。
这一阶段的统一计划市场建设,以“国家统一调控、物资统一分配”为核心,主要围绕三个方面展开。一是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奠定统一计划市场的制度基础。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先后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通过农业合作化、手工业合作社、资本主义工商业公私合营等方式,建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消灭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为统一计划市场的建立奠定了制度基础。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中共八大明确指出“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在基本上完成,统一的社会主义的市场已经形成”,标志着我国统一计划市场初步形成。二是建立统一的物资分配体系,保障国民经济恢复与发展。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对粮食、棉花、钢铁、煤炭等重要物资实行统一收购、统一分配制度,由国家统一制定生产计划、分配计划,通过行政手段实现物资在全国范围内的调配,打破了旧社会遗留的区域市场分割,保障了重点建设项目和人民基本生活的物资需求,推动了生产力的恢复与发展。三是规范市场秩序,确立国家市场的主体地位。针对社会主义改造后的市场形势,陈云同志明确提出,“在社会主义的统一市场里,国家市场是它的主体,但是附有一定范围内国家领导的自由市场”,强调我国的市场“绝不会是资本主义的自由市场,而是社会主义的统一市场”。这一论断明确了统一计划市场的性质,为市场建设指明了方向,在国家市场主导下,允许一定范围的自由市场存在,弥补了计划经济的不足,促进了商品流通。
(二)第二阶段:改革开放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统一市场的逐步形成(1978—2012年)
改革开放前,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统一计划市场虽推动了生产力初步恢复,但随着生产力水平逐步提升,其生产效率低、资源配置不合理、市场活力不足等弊端日益凸显,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的矛盾逐渐显现,生产关系调整成为必然要求。与此同时,国际形势发生深刻变化,经济全球化趋势加快,各国纷纷融入全球市场,利用国际资源和市场推动自身发展,这为我国市场改革提供了外部参照。在此背景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核心目标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关键在于调整生产关系、建立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党的十二大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到党的十三大明确“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再到党的十四大正式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党的十五大完善体制基本框架,上层建筑的持续完善为统一市场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撑,推动市场建设围绕市场化改革、破除壁垒、扩大开放展开。统一市场逐步从“计划主导”向“市场主导、政府调控”转变,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统一市场雏形,充分体现了唯物史观“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基本原理和“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内在逻辑。
(三)第三阶段:新时代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纵深推进(2012年至今)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生产力水平实现新的历史性跨越,经济步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新质生产力加快培育,制造业规模稳居世界第一,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同时我国经济总量持续增长,人均GDP超过1.3万美元,中等收入群体规模超过4亿人;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更加凸显,对市场的统一性、开放性、公平性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从外部环境看,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发生深刻变革,在此背景下,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成为我国的战略选择,而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与此同时,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虽不断完善,但市场“大而不强”的问题依然突出,地方保护、规则不统一、要素流动不畅等卡点堵点依然存在,制约了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和新发展格局的构建。在此背景下,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大决策,202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发布,标志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进入纵深推进阶段。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坚决破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卡点堵点”,为新时代建设提供根本遵循,这一阶段的市场建设以“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为目标,以“五统一、一开放”为基本遵循。
本阶段建设聚焦制度统一、壁垒破除、效能提升,推动市场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强化”,核心成效集中体现为:市场基础制度统一性显著增强,地方保护与行业垄断得到有效遏制,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下降;要素市场化配置水平稳步提升,劳动力、资本、数据等跨区域流动更加顺畅;市场监管协同性逐步改善,公平竞争秩序不断巩固;区域市场一体化与高水平对外开放协同推进,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加快释放。
总体来看,新时代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已完成“立柱架梁”,进入“积厚成势”的关键期,但地方保护隐性存在、要素流动仍有梗阻、监管协同不足等卡点堵点尚未彻底解决,亟需在实践路径中靶向破解,推动市场实现由大到强的根本性转变。
四、新时代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实践路径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决破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卡点堵点”,为新时代纵深推进建设指明主攻方向。新发展阶段需以唯物史观为遵循,立足高质量发展的生产力要求,紧扣“五统一、一开放”基本要求,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辩证统一,破除卡点堵点,推动市场由大到强转变,为中国式现代化筑牢支撑。
(一)坚持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辩证统一,以生产关系优化适配新质生产力发展
立足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完善全国统一的产权保护标准,依法保障市场主体权益,筑牢创新制度根基;扩大要素市场化配置范围,健全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的产权、交易、流通规则,强化要素支撑;破除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完善公平竞争制度,激发创新活力。
以统一大市场推动生产力结构升级:通过规模效应深化产业分工协作,引导各地立足比较优势布局产业,避免同质化竞争;依托竞争效应倒逼落后产能退出,引导要素向先进生产力和创新领域集聚,推动发展动力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型;借助开放效应对接国际高标准规则,引进先进技术与管理经验,提升生产力整体水平。
建立动态适配机制:加强生产力发展趋势研判,精准调整市场制度与政策;建立建设成效评估机制,及时修正生产关系中不适应的环节;坚持“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稳妥推进重大改革,实现二者持续适配。
(二)坚持社会再生产理论指引,畅通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全链条循环
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以唯物史观社会再生产四环节辩证关系为指引,打通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卡点,实现循环畅通。
优化生产环节:引导企业树立全国市场意识,依据全国需求调整生产结构;构建“东中西部协同、上下游联动”的产业体系,推动东部研发设计、中西部生产制造的分工格局;支持柔性生产、个性化定制等新模式,提升生产针对性。
完善分配环节: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工资增长机制;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调节力度,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全国均等化;规范第三次分配,助力共同富裕,形成“分配公平—消费扩容—市场扩大—生产发展”的良性循环。
畅通交换环节:推进高铁、港口等传统基建跨区域联通,加快5G、数据中心等新型基建全国共享;统一大宗商品、产权交易规则,整合区域性交易平台;清理妨碍商品流通的区域限制与行业壁垒,降低流通成本。
提振消费环节:统一全国消费标准,建立统一投诉处理平台,优化消费环境;培育绿色消费、数字消费等新型热点,推动消费升级;破除区域消费限制,支持线上线下消费融合,释放消费潜力。
(三)强化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互动,完善保障体系
以上层建筑完善适配全国统一大市场这一经济基础,为建设提供制度、治理与法治保障。
健全制度体系:以“五统一”为核心,完善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基础制度,破除制度碎片化;补齐数据要素产权、城乡统一建设用地等专项制度短板;建立制度动态完善机制,确保与市场发展适配。
规范政府行为:清理地方招商引资违规优惠政策,设置政策禁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跨省通办”,减少不当干预;建立政府行为监督问责机制,实现“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更好结合。
筑牢法治根基:加快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法”,修订《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统一监管执法标准与裁量尺度,推进跨区域联合执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市场主体与政府部门法治意识。
(四)紧扣“五统一、一开放”,破除卡点堵点
以“五统一、一开放”为抓手,靶向破解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推动建设走深走实。
统一市场基础制度,破解“规则碎片化”:落实市场准入“全国一张清单”,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建立全国统一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清理妨碍竞争的规定;完善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联合奖惩机制。
统一市场基础设施,疏解“流通不畅”问题: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优化物流布局;推动数字基础设施开放共享,实现数据跨区域流通;整合区域性交易平台,建立全国统一交易体系。
统一政府行为尺度,打破“地方保护”壁垒:规范地方政府招商引资行为,严禁变相保护本地企业;建立政策合规审查机制,确保符合全国统一市场要求;强化地方保护行为举报与追责。
统一市场监管执法,祛除“监管不均”弊病:制定食品药品、反垄断等重点领域全国统一监管标准;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建设全国统一智慧监管平台,提升监管效能。
统一要素资源市场,疏通“要素流动受限”堵点:破除户籍限制,实现社保全国统筹,推动劳动力自由流动;完善全国统一的股票、债券市场,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与数据要素流通规则。
扩大对内对外开放,解决“市场封闭”问题:推进京津冀、长三角等区域市场一体化,破除区域壁垒;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对接CPTPP、DEPA等国际高标准规则;推动国内企业“走出去”,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
(五)统筹“统一”与“特色”,促进区域协同
坚持普遍性与特殊性统一,在统一规则前提下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实现全国统一大市场与区域协调发展互促共进。
坚守统一规则底线:各地制定区域、产业政策须遵循全国统一制度与监管规则,不得设置区域壁垒;立足全国市场布局产业,避免“小而全”体系,通过分工协作实现优势互补。
培育区域特色产业:鼓励各地依托资源禀赋,发展能源化工、数字经济等特色产业集群;支持特色产业融入全国产业链供应链,借助全国市场规模效应实现规模化发展展(如贵州大数据、云南绿色农产品产业)。
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推动京津冀、长三角等重点区域率先实现规则衔接与要素自由流动,形成示范;建立跨区域利益共享机制,破解合作壁垒;强化区域战略与统一大市场建设协同,推动沿线地区市场互联互通。
实施差异化支持政策:加大对中西部、东北地区基础设施与要素保障投入,完善交通、物流、数字基建体系,降低其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制度性和物流成本;鼓励东部发达地区通过产业梯度转移、技术联合攻关、人才对口帮扶等方式带动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培育区域经济增长极;允许欠发达地区在不违背全国统一市场规则和公平竞争原则的前提下,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出台特色产业扶持政策,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实现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与区域协调发展的有机融合。
来源:《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