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晞 胥爽:“三千余年一大变局”:晚清时期中国国家安全观的转型与重构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55 次 更新时间:2026-05-27 08:36

进入专题: 晚清   国家安全观   天下观  

肖晞   胥爽  

内容提要:“天下观”思想影响下,中国传统国家安全观呈现出以儒家伦理为价值导向的道德色彩、重农主义基础上的民本思想和“重内轻外”的防御性倾向等特征。但在晚清时期“三千余年一大变局”的冲击下,中国传统国家安全观逐步突破了“天下观”的思维范式,开始向具有现代主权思想的国家安全观念转变:外部安全环境的剧烈变化,促使外交观念实现了由“华夷秩序”向“主权平等”的历史转型;西方国家的经济侵略,促使清政府对经济主权实现了从“一体均沾”到“利权所在”的认知演进;前现代疆域观与现代主权国家的刚性边界观念相碰撞,促使清政府的边疆安全观念从“有疆无界”的模糊状态逐渐固化为清晰的“主权边界”。晚清时期国家安全观所蕴含的历史逻辑、思想与实践经验,为我们在当今“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推动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宝贵的历史镜鉴。

标题注释: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共建‘一带一路’安全保障体系研究”(编号:22VRC169)、吉林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吉林省在维护国家‘五大安全’中的重要使命研究”(编号:2025A18)、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交叉学科背景下国家安全学人才培养模式研究”(编号:2023JGZ01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关键词:大变局/ 晚清时期/ 国家安全观/ “天下观”/

作者简介:肖晞,吉林大学公共外交学院院长、国家发展与安全研究院院长、“匡亚明学者”杰出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外交、国家安全;胥爽,吉林大学公共外交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国家安全思想史。

原文出处:《国家安全研究》(京)2025年第6期 第18-39页

 

“变局”观念阐释时代变迁的思想根植于中国历史传统之中,深刻反映了中华传统文化对历史演进过程中关键节点的敏锐把握,形成了一套阐释国家治乱兴衰和制度更迭的解释视角:秦汉时期,中国由“众建诸侯”的分封体制转向“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帝国,国家安全的关注焦点也从列国竞争态势转为国家内部治理,被称为“盖秦汉间为天地一大变局”。①至南宋时期,宋元对峙的格局使得来自北方少数民族政权的军事威胁成为国家安全最直接的挑战,时人谓之“华夷南北并持,千古变局也”。②其中,尤以晚清时期所面临的历史变局影响最为深远。鸦片战争以来,西方资本主义文明的侵入彻底打破了“天朝上国”独立隔绝的文明发展状态,剧烈冲击着中国传统的经济模式、政治体制和社会结构。李鸿章将其称之为“合地球东西南朔九万里之遥,胥聚于中国,此三千余年一大变局也”。③在内外交困的双重挑战下,晚清时期的国家安全观也经历了从传统“天下观”向立足于民族国家和国际法体系的现代“主权观”的历史转型,深刻塑形了中国国家安全体系的现代化路径。

由此产生的问题是,在“三千余年一大变局”的背景下,晚清时期中国国家安全观面临着哪些冲击与挑战,又是如何实现从传统“天下观”到现代“主权观”的接续和更替的?这一问题是贯通总体国家安全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关键命题,对当前“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背景下深入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一、中国传统国家安全观的思想渊源和主要特征

中国传统国家安全观植根于中华文明在相对独立环境中所孕育出来的“天下观”思想体系。“天下观”反映了古代中国以自我为中心的认知体系,塑造了“中心—边缘”结构的华夷差序格局,并强调通过道德感召和文明教化维系国家安全。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中国传统国家安全观形成了丰富而独特的思想特征,这些特征共同构成了中国传统国家安全观的内在逻辑,深刻影响了历代王朝的安全实践,但也在近代与西方主权安全观的碰撞中不可避免地暴露出其历史局限性。

(一)中国传统国家安全观的思想渊源

长期以来,中华文明一直在相对独立的地理环境中孕育和发展,构建了一套以自我为中心,涵盖地理空间、心理认同和伦理秩序三个层次的认知体系,并由此形成了一整套贯通世界观与方法论的“天下观”。④“天下观”的形成与发展贯穿了整个中国古代历史进程,不仅塑造了中华文明的独特气质与东亚地区的国际秩序,也对中国传统国家安全观的构建产生了深远影响。

早在先秦时期就出现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表述,⑤反映了将地理空间概念和政治秩序相结合的思想雏形。至春秋时期,齐桓公提出“尊王攘夷”,明确了以周天子为天下共主的政治理想;《礼记·中庸》包含的“声名洋溢乎中国,施及蛮貊”观念,⑥揭示了思想文明由中心向边缘扩散的传播模式。在战国时期,“九州”“四海”等地理概念的整合,使“天下”的概念已然超越了具体的领土和地域范围,逐渐演变为系统性的政治秩序构想。在这一构想中,“天下”呈现为同心圆结构:中国是“天下”的文明中心,是居于他国之上的“天朝上国”;“天子”则代表上天统治人间。处于同心圆外围的则是周边少数民族,通过定期贡纳表达对中华文明的认同和对中国政治权威的承认。周边民族要成为中华文明的组成部分,必须经过中华文化深刻的改造,即所谓“夷狄入中国,则中国之”。⑦这一系列构想奠定了“天下观”的制度与文化基础,即将中国视为独立的世界体系,而非外部世界的一部分。

“天下观”影响下,中原王朝依照臣服程度和距离统治中心的远近对周边国家进行等级划分,形成了“中心—边缘”结构的华夷差序格局,并强调以道德感召和文明教化作为维系自身安全的重要手段。在此基础上,中国传统国家安全观认为,最理想的安全保障不是武力征服,而是“守在四夷”。《左传》中说:“古者,天子守在四夷……民无内忧,而又无外惧,国焉用城”,⑧指明只要国家能内修德政,使得外邦怀服,则安全问题自然得解。在这一思想指引下,历代王朝多倾向于通过文明教化将周边政体逐步纳入以中华文明为中心的天下秩序当中,深刻反映了“天下观”影响下中国传统国家安全观的认知与实践。

此后的历史进程中,历代王朝尽管在国家安全思想的具体理念上各有侧重,但总体而言,以“天下观”为思想基础的华夷秩序始终是中国传统国家安全观的核心要义。至清代,随着中央集权与君主专制达到顶峰,其国家安全体系也趋于完善。清政府通过平定三藩、收复台湾、征讨准噶尔、设立驻藏大臣与伊犁将军等一系列举措,构建起了幅员辽阔的统一多民族国家,并在此基础上将世界划分为三重关系:即“天朝上国”、周边藩属、“化外各邦”。在此观念主导下,清廷将西方国家视为蛮夷之国,与西方国家的通商往来则被视为“天朝上国”施于“蛮夷”的恩惠。这种理念深刻反映出清王朝的“天下安全观”与近代西方国家基于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的“主权安全观”之间的根本矛盾所在。

(二)中国传统国家安全观的主要特征

“天下观”思想影响下,中国传统国家安全观逐步形成了丰富而独特的思想特征。这些特征源于中华文明特有的地理环境和历史经验,深刻反映了古代中国对安全问题的系统性认知。概言之,其核心特征可归纳为三个方面:以儒家伦理为价值导向的道德色彩、重农主义基础上的民本思想,以及“重内轻外”的防御性倾向,三者共同构成了中国传统国家安全观的内在逻辑。

1.以儒家伦理为价值导向的道德色彩

中国传统国家安全观蕴含着以儒家伦理为导向的鲜明道德色彩。早在春秋时期,孟子便提出“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⑨将“仁义”的伦理道德观念作为治国安邦的根本价值准则。汉代以来,随着儒家思想被确立为意识形态领域的主体思想,其伦理观念进一步塑造了传统国家安全观的价值导向,并逐渐凝练为“礼治”与“归化”两条核心路径,共同构筑起具有中华文明特色的国家安全观。

“礼治”塑造国家安全的内部秩序。“礼”是儒家伦理观中的核心概念,旨在确立人与人之间的等级秩序,使社会成员各安其位、各司其职,从而实现整体秩序的和谐稳定。荀子提出“人之命在天,国之命在礼”,⑩是否实行礼治是中国传统国家安全观中的关键要义。如果“君臣相正”,则国家自然安定;反之,若“为君不君,为臣不臣”,便是“乱之本也”。因此,孟子提出“欲为君尽君道,欲为臣尽臣道,二者皆法尧舜而已矣”,(11)要求加强对自身的道德约束和内在修养,以实现国家内部秩序的长治久安。(12)

“归化”维护国家安全的外部环境。儒家思想观念认为,华夏文明的先进性不仅体现在物质层面,更在于其精神文化层面的优越性。礼乐文化对周边民族具有强大的精神吸引力和感召力,构成了以中华文明为核心的儒家文化圈。在此基础上,只要接受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价值观念,就可以被“归化”到天下秩序之中。基于此,中国传统国家安全观认为,面对外部势力的潜在安全威胁,不应依赖武力征服,而是要践行以德怀远的“王道”理念,即以儒家道德理念为准则来促使周边国家主动归化,则国家安全自然得到保障。孔子提出“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13)强调应以文化感召而非军事手段使人归附。《孟子·滕文公》曰“远方之人闻君行仁政,愿受一廛而为氓”,(14)也强调“仁政”所具备的感召力。只要统治者内修德政,便可达到“柔远人则四方归之,怀诸侯则天下畏之”(15)的理想效果,构筑起国家安全的外部屏障。

2.重农主义基础上的民本思想

民本思想是中国传统国家安全观的重要内容。《尚书》中“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说法,(16)即是将民众视为治国安邦的根本所在。此后孟子进一步系统阐发了这一思想,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观点,(17)从价值序列上确立了民众在政治秩序中的优先地位。此后,随着秦汉“大一统”中央集权体制的确立和儒家思想的发展完善,民心向背被提升到关乎国家治乱的关键所在。《史记》载“天下之患,在于土崩,不在于瓦解”,(18)将底层民众的“土崩”视为比统治集团内部“瓦解”更加严峻的国家安全风险。唐太宗则以“舟水之喻”的辩证认知,进一步明确了民众与国家安危的内在联系,开创了贞观之治的盛世。宋代以来,随着经济生产的发展和市民社会的兴起,民本思想的内涵得到进一步拓展和丰富,民众的贫富生计也同样被视为决定国家安全的重要因素。《元史》中就提到“国家之与百姓,上下如同一身,民乃国之血气,国乃民之肤体……是故民富则国富,民贫则国贫,民安则国安,民困则国困,其理然也”,“因百姓富安以致乱,百姓困穷以致治。自有天地以来,未之闻也”。(19)这一系列论述深刻反映了民本思想在中国传统国家安全观中的延续性和发展性。

尽管如此,中国传统国家安全观中所蕴含的民本思想,在性质上完全不同于当代的民权主义。历代所倡导的“仁政爱民”理念,多是从王朝倾覆的历史教训中被动总结而来,其根本目的仍在于巩固自身封建专制统治。由于以小农经济为主的农业生产是古代王朝财政税收与徭役劳动力的主要来源,中国传统国家安全观呈现出显著的重农主义倾向。其所倡导的民本思想,也多是从农业生产的角度出发,立足于保障小农经济的稳定性。与此同时,科学技术与商业贸易等社会经济活动中的活跃因素,被统治者认为是争夺农业劳动力资源、进而破坏以农业经济为基础的宗法社会关系的主要来源,因此往往被视为危及国家安全的潜在风险。基于此,历代统治者大多奉行“重农抑商”的经济政策,对工商业活动采取制度性约束措施,从而维持传统国家安全体系的经济基础。

3.“重内轻外”的防御性倾向

中国传统国家安全观在整体上呈现出“重内轻外”的防御性倾向。这一特征的形成与中华文明所处的地理环境密切相关。中原王朝在地理上为周边的山脉、海洋和荒漠所环抱,形成了天然的国家安全防御屏障,即所谓“天生四夷皆在先王封疆之外,故东拒沧海,西隔流沙,北横大漠,南阻五岭,此天所以限夷狄而隔中外也”。(20)这种地缘环境的差距进一步强化了“天下观”视域下的华夷差序格局,形成了“春秋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的二元认知。历代王朝普遍从“治天下犹植树焉,所患根本未固,根本固则枝干不足忧”的治理逻辑出发,(21)认为“中国百姓,天下根本;四夷之人,犹于枝叶”,(22)将统治重心放在内部治理,对于外部安全问题则采取消极态度。例如,李焘就告诫“外忧不过边事,皆可预防,惟奸邪无状,若为内患,深可惧也。帝王用心,常须谨此”。(23)在此背景下,传统国家安全观呈现出显著的内向性、防御性倾向,主张“划疆自守,不事远图”。(24)面对汉武帝开拓西域之举,司马迁就批评其为“穷奢极欲,繁刑重敛,内侈宫室,外事四夷……其所以异于秦始皇者无几矣”。(25)明太祖朱元璋更是在其《皇明祖训》中明确要求明朝不得对周边兴兵动武,“四方诸夷,僻在一隅……吾恐后世子孙,倚中国富强,贪一时战功,无故兴兵,致伤人命,切记不可”,(26)为此甚至列出了“不征诸夷国名”,以制度形式固化了防御性的安全战略。

综上,“重内轻外”的防御性战略一定程度上维护了中国古代封建王朝的稳定,但过度强调内部稳定也使得中国古代国家安全观呈现出保守的特点,从而在面临严峻威胁时往往遵循传统、应变不及而采取被动防守战略。如至清朝晚期,尽管已有部分开明士大夫认识到西方国家“船坚炮利”的技术优势,但主流思想仍然寄希望以“圣王治夷之道”来化解威胁。这种消极保守的战略倾向使得中国在应对近代重大变局时,不可避免地陷入被动挨打局面。

二、晚清时期中国国家安全观的转型进程

鸦片战争以来,西方国家的现代性输入对中国传统政治体系和国家形态产生了剧烈冲击。面对“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以“天下观”为核心的传统国家安全观面临着深刻转型,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外部安全环境的剧烈变化,促使外交观念实现了由“华夷秩序”向“主权平等”的历史转型,推动了国家安全战略从传统的道德叙事转向主权国家间的务实利益考量。其二,西方国家的经济侵略促使清政府对经济主权实现了从“一体均沾”到“利权所在”的认知演进,推动了其经济观念从朴素的“商战”策略发展为以关税和产业主权为核心的收回利权运动。其三,前现代疆域观与现代主权国家的刚性边界观念相碰撞,使得清政府的边疆安全观念从“有疆无界”的模糊状态逐渐固化为清晰的“主权边界”,推动了边疆治理观念从“重内轻外”到“内外一体”的转型。这三个方面相互关联、彼此推动,共同推动了晚清时期中国传统国家安全观的历史转型与重构。

(一)从“华夷秩序”到“主权平等”:外交观念的历史转型

外交是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的重要手段。中国传统国家安全观以“天下观”下的华夷秩序为基础,具体安全战略则依赖于以儒家伦理为价值导向的道德感召和怀柔手段,以期实现理想中“万邦来朝”的外部安全环境。鸦片战争期间,道光帝就下旨曰:“大皇帝统驭寰瀛,薄海内外,无不一视同仁,凡外藩之来中国贸易者,稍有冤抑,立即查明惩办。”(27)甚至在第二次鸦片战争时期,咸丰皇帝仍然幻想通过对英法两国“当据理开导,晓以道义,绝其觊觎之心……允其变通一二条,奏明候旨,以示羁縻”(28)的怀柔手段使得英法两国主动归化。然而,晚清政府所面对的西方列强,是从根本上区别于传统“天下观”所认知的“化外蛮夷”。中国历史上虽不乏少数民族凭借军事力量优势入主中原的先例,但这些政权在制度文化层面多处于弱势地位,最终或被中原王朝政权所征服,或被更为成熟的华夏文明吸纳融合。但在19世纪中叶工业革命和近代资本主义快速发展的背景下,面对物质条件、技术水平和政治制度等方面均居于优势地位的西方列强,清王朝既无法在武力上战而胜之,也难以通过怀柔手段使其归附到天下秩序当中,其结果是“柔远人则四方归之,怀诸侯则天下畏之”的传统外交观念在实践中彻底失败。

西方列强的入侵和外部安全环境的剧烈变化,使得一批开明士大夫逐渐认识到当时清王朝所面临的国家安全威胁的特殊性与严峻性。其中,清末文学家黄钧宰首提“变局”之说:“初不知洋人何状,英法何方也。乃自中华西北环海而至东南,梯琛航赆,中外一家,亦古今之变局哉。”(29)开眼看世界的先驱人物徐继畬则提出:“南洋诸岛,苇航闽粤,五印度近连西藏,汉以后明以前皆弱小番邦,朝贡时通,今则胥变为欧罗巴埔头,此古今一大变局。”(30)清朝首任驻外使节郭嵩焘更进一步指出:“夷人之变,为旷古所未有。”(31)尽管各自出发点有所差异,但对晚清时期“变局”的理解已然成为这批开明士大夫群体的共识:中西关系之“变局”已超出传统“夷夏之辨”的范畴,是对整个天下体系的根本性挑战。在这一认知转变中,尤以王韬的观点最具突破性:“自与泰西诸国通商立约以来,诸国并以大海为门户,轮舟所指,百日可遍于地球,于是纵横出入,骏骚乎几有与中国鼎立之势,而有似春秋时之列国。”(32)这一论述通过春秋列国的历史譬喻,将西方国家定位为与中华文明对等的政治实体,在思想认知上初步实现了从“天下观”的华夷秩序到主权国家平等的外交观念转型。

这一观念转型集中体现在晚清时期外交礼仪的演变过程中。鸦片战争以前,中国长期以朝贡宗藩关系作为外交礼仪的规范要求。1656年,荷兰巴达维亚总督遣使访华,被要求行三跪九叩之礼,且只允“八年一次来朝”。(33)1793年,英国派遣马戛尔尼使团来华,清廷则将其列为“嘆咕喇贡使”予以接待,最终因是否要行跪拜礼仪之争不欢而散。在传统“天下观”的认知中,礼仪规范不仅是形式性的程序安排,更是国家权威和文明秩序的核心象征,其在伦理层面的重要性甚至超越了现实国家利益考量。例如,在《南京条约》谈判过程中,清政府同意开放五口通商等条款,但在表述上却使用“大皇帝恩准大英人民带同所属家眷寄居大清沿海之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港口,贸易通商无碍”等措辞。而在《天津条约》谈判过程中,清廷对割地赔款等关系实际利益的不平等条款多予应允,却唯独对公使驻京、觐见皇帝等礼仪性条款表示“万难允行”。(34)然而,随着西方国家在华政治和外交的影响力不断提升,传统的外交礼仪难以为继。面对时局变化,曾国藩、左宗棠等洋务大臣均上书主张在礼仪上采取“权宜变通之策”。李鸿章也认为,道光、咸丰年间既与各国互立条约,现已为“敌体平行之国”“未便以属国之相待”。(35)在此基础上,清政府于1873年5月20日颁发谕旨“兹准驻京各国使臣凡欲呈递国书者,准予觐见”,同意西方使节常驻北京,并取消了三跪九叩等传统觐见礼节;政府间公文往来平等照会,不再使用“恩准”“降旨”“上谕”等词汇。(36)这一系列外交事件虽然外在表现为礼仪之争,但实则从根本上撼动了清廷以“天朝上国”自居的认知体系,标志着“天下观”所塑造的华夷秩序在近代主权国家体系的剧烈冲击下逐渐走向终结。

外交观念的转型有力推动了清政府国家安全战略的调整,促使其战略重心逐渐由道德怀柔转向主权国家间的务实利益考量。面对西方列强对华侵略不断加重加深,当时的有识之士已然深刻认识到,虽然中国号称“地大物博”,但铁路、矿藏、海关、税务等国家安全命脉已经陷入列强“鲸吞蚕食”的危局。由此,士大夫群体在学习和适应近代外交过程中,也逐渐觉醒了通过外交手段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的意识。1889年,时任两广总督张之洞在上疏奏报葡萄牙人越界一事时,首次提出了“主权”一词。(37)此后,山东巡抚周馥在中俄谈判中涉及利益均沾条款时上奏也提出:“如此利权尽归外人,且主权尽失,所损甚大。”(38)在此基础上,清政府也对此前国家安全战略进行了反思和调整,变法自强“以保中国国权”的认知逐渐成为共识。在这一过程中,洋务派官员发挥了重要作用。当时的守旧派官员主张“以章句取士,正崇重尧舜周孔之道,欲人诵经史明大义以敦君臣父子之伦也。人若不明大义,虽机警多智,或恐不利社稷”,批判李鸿章等人“师事洋人,可耻孰甚,窃恐天下皆将谓国家以礼义廉耻为无用”。(39)对此,李鸿章则针锋相对地反驳称,“洋人论势不论理,彼以兵势相压,我第以笔舌胜之,此必不得之数也”,(40)“中国以后若不稍变成法,徒恃笔舌以与人争,正恐长受欺侮”……(41)深刻揭示了在“古今一大变局”的背景下,国家安全战略已不能再依赖儒家伦理的道德叙事,而必须推行切实可行的国家安全战略,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据此,洋务派主张积极向西方国家学习军政、船政、步算、制造等学科,同时还效仿西方国家着手建立了正式的外交部门和常驻外交使节制度,以主权国家的身份主动参与国际交往,积极推动构建有利的外部安全环境。

(二)从“一体均沾”到“利权所在”:经济主权的认知演进

“重农固本”的传统经济思想影响,清政府缺乏对近现代经济主权的认知,以致在对外经济交涉中屡屡失策。鸦片战争后,清政府不仅给予英国在关税贸易等领域等诸多特权,还轻易接受了各国“一体均沾”的片面最惠国条款,以致其他小国也能够借此轻易获得列强在华经济特权,形成了“洋货无一有税,华货无不一税”的畸形局面。(42)“溯自各国通商以来,进口洋货日增月盛,核由近年销数价值已至一千九百余万两之多。出口土货年减一年,往往不能相敌”,(43)这种不平等的条款对中国经济主权造成的严重损害可见一斑。

西方国家的经济侵略推动了晚清时期经济主权观念的发展演进。第一次鸦片战争后,魏源等人亲见西方坚船利炮之威,率先提出“师夷长技以制夷”的主张,这一理念后来被洋务派继承并付诸实践。19世纪60年代以来,洋务派先后创办了金陵机器局、天津机器局等一系列近代民族工业。然而,随着洋务运动的深入开展,既有的官办工业逐渐面临资金短缺、人才缺乏、原料匮乏等挑战,“自强”战略沦为缺乏社会经济基础的无根之木。在此背景下,洋务派官员逐步认识到,仅依靠军事工业的“自强”无法扭转国家积弱的局面,必须从社会经济发展入手,构建更为坚实的国家安全基础,形成了“寓强于富”的国家安全思想。例如,薛福成提出,“中国地博物阜,甲于五大洲,欲图自治,先谋自强,欲谋自强,先求致富”。(44)在此安全思想推动下,清政府积极推行与洋商争利的“商战”策略,先后创办了轮船招商局、开平矿务局、上海机器织布局及电报总局等以抵制洋货、争夺市场为导向的近代民用企业,成为中国近代民族工业的关键起点,为晚清国家安全能力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撑,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民族工商业的发展。然而,清政府的“商战”始终受制于不平等条约所赋予外国商品的特权地位,经济主权丧失、海关和金融部门受制于外国等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致使民族工业在竞争中始终处于制度性劣势。所谓“商战”虽已触及经济主权与国家安全的关联,但仍局限在不平等的市场环境内进行商品层面的竞争,反映出这一时期清政府在经济观念和国家安全战略上的局限性。

甲午战争以后,西方列强对华经济侵略手段由商品输出逐渐转向产业资本输出,各国将中国的基础设施和原料产地作为主要目标,通过强制贷款、路权抵押和不平等条约等形式,大肆攫取中国铁路与矿产利权,对中国经济主权和国家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清末著名实业家黄思永称之为:“一国启其端,各国踵其后,利不能均,贪必不止,权将尽失,患何忍言。”(45)在应对列强经济侵略新态势过程中,清政府对经济主权的认知逐步深化,并集中表现为对关税自主和产业主权等“利权所在”的重视。清政府驻意公使钱恂在讨论关税政策时提出:“我之版图,我有自主之权,我之工商,我有保护之责。”(46)张之洞则在国内产业建设中明确指出:“中国惟有视商人章程如何,择其无损中国主权,于中国最有利益而无流弊者,令其承办。其势不能一事必兼用各国工商,故断不能事事皆令各国商人利益均沾。”(47)此后,清王朝对以往“一体均沾”的政策进行了反思和调整,并由此推动了“收回利权运动”的生成和发展。时任户部尚书熙敬提出“利权所在,据理力争,未尝不可挽回万一”;主张认真研究当前条约文本,从而“知我吃亏所在”,在此基础上要“庶几得尺得寸,逐渐收回利权,争得一分即得一分之益”。(48)钱恂则主张以日本为学习对象,通过详细研究和调查“预筹他日改约之方法”,(49)逐渐恢复中国的关税主权。在此思想推动下,清政府在内港行轮、工程制造、铁路矿产、电信事业、商贸税收等方面发布了一系列限制洋商的政策措施。1905年8月,清政府宣布废除与华美合兴公司签订的合同,要求收回粤汉铁路修筑权;1908年,清政府先后收回锦西煤矿、峄县煤矿、江北厅煤矿等重要矿产主权,维护了国家经济命脉,标志着晚清经济主权意识的觉醒和发展。(50)

(三)从“有疆无界”到“主权边界”:边疆安全的观念重构

在传统“天下观”所构建的华夷秩序中,边疆地区多处于羁縻怀柔的模糊状态,而非现代意义上的主权领土。中国传统国家安全观长期奉行“重内轻外”战略,在边疆安全问题上体现出明显的防御性倾向。历代王朝对边疆地区的治理也多采取“因俗而治”的赐封、羁縻、土司等制度,旨在构建“夷夏相安”的稳定秩序。清朝在开疆拓土方面展现出积极的态势,构建起了幅员辽阔的统一多民族帝国,但其边疆安全战略仍未脱离“重内轻外”的传统模式。

随着晚清时期西方列强的不断入侵和国家主权概念输入,边疆安全的地缘环境也随之发生变化,“有疆无界”的前现代疆域观与现代主权国家的刚性边界观念相碰撞,对清朝的边疆安全构成了系统性挑战。鸦片战争以来,西方列强利用清政府主权意识的匮乏,肆意侵吞中国边疆领土。对此,黄言提出:“中国幅员辽阔,向不识边疆区域之界线如何,平时则漠不关心,临事始仓皇失措。故我国近年因划界而自行损失之地,较之战败而割弃与人之地,奚耻十倍。今不丹泥泊,俱已归英,自此三藏沿边六千余里,无处不与五印犬牙交错,纵彼不肆鲸吞。”(51)薛福成也提出:“中国素守好大喜功之戒,避开疆生事之嫌,得之则曰犹获石田,失之则曰不勤远略。顾石田弃而腴壤危矣,远略弛而近忧迫矣。我视为荒土而让之,彼一经营则荒土化为沃区,以夺我利柄。我见为瓯脱而忽之,彼一布置则瓯脱变为重镇,以带我岩疆,伺间蹈瑕,永无底止,岁月朘削,后患何穷!”(52)

在此背景下,传统的边疆安全观已经难以适应边疆治理问题的现实需要。当时的有识之士开始呼吁清政府转变观念,尽快确立清晰的主权边界。1881年5月,面对当时国内有放弃边疆领土作为缓冲区的“瓯脱”之议,《申报》就针锋相对地提出,“自古两国错壤,必有地如匈奴东胡之瓯脱,盖所以增边备而恢疆界也。即如三国之世,吴与魏各迁其民,而弃淮上之地。虽在中原,犹且如是。然两国相争,必有一雄。东胡既亡,而瓯脱归于冒顿;晋受魏禅,而淮地尽隶江南。安得封疆之间有终弃之土哉”,(53)即是以中国古代的历史经验强调寸土必争的主权意识。薛福成在上书奏论滇缅边界问题时也指出,“观西洋形势,凡两国接界之处,莫不明斥候,修炮台,造兵房,虽累世和好,而设备谨严,遂能彼此相安无事。云南西南两面今与西洋最强之国为邻,则如何整顿一新,如何规画尽善”,(54)为此主张积极学习西方国家的边境政策,对滇缅边境地区进行有效管辖。由此,清王朝也开始尝试运用近代技术手段与国际法明确国家主权边界。1906年,清廷设立民政部疆理司,开始对边境地区展开测绘工作。与此同时,清廷也尝试通过缔结国际条约的方式,将模糊的边疆地区转化为具有法律依据的明确国界。例如,1909年,中日签订《图们江中韩界务条款》;1911年,中俄签订《满洲里界约》,确立中俄东段分界。尽管这一过程伴随着领土主权的损失,但客观上仍推动了边境地区从“有疆无界”的模糊状态转向以国际法为依托的清晰主权边界进程。

此外,除陆地疆界之外,海疆也开始被纳入清朝的安全视野。早在鸦片战争期间,以林则徐为代表的前线官员就深刻意识到西方国家海上力量的优势和加强海防的重要性,他明确指出,“海面水战,系英夷长技”,(55)“窃谓剿夷而不谋船、炮、水军,是自取败也”。(56)第二次鸦片战争的失败使清朝上下进一步认识到海防建设的重要性。时任江苏巡抚吴元炳上奏称:“御外之道,莫切于海防;海防之耍,莫重于水师”。(57)与此同时,曾国藩也在《复陈购买外洋船炮折》中提出“购买外洋船炮,为今日救时之第一要务”。(58)丁日昌则在其《海洋水师章程六条》中,系统提出了近代海军的建设构想。他强调海军建设不仅要购置西方先进舰船,更应注重自主军事工业建设与海军人才培养,最终实现“北东南三洋,联为一气。查直隶至粤东,洋面南北五千余里,沿海要害,互有关涉,犹如常山之蛇,击首尾应”(59)的战略布局。此后,清廷先后设立北洋、南洋、福建三支水师,并成立总理海军事务衙门统筹海防事务,将海防问题正式提升至国家安全战略层面。即便是“塞防派”代表的左宗棠也提出“东则海防,西则塞防,二者并亟,艰巨攸同”,(60)反映出晚清的安全认知已逐步由单一陆疆防御向“海陆并重”的整体战略转型。

边疆安全的观念转型推动了清政府边疆治理战略从“重内轻外”到“内外一体”的调整。1865年阿古柏入侵新疆和1904年日俄战争的经验教训使得清政府逐渐意识到,“重内轻外”“因俗而治”的传统治理模式已难以应对日益严峻的边疆安全危机,主张建立更加严密的管理体制以实现对边疆地区一体化治理的声音日益高涨。(61)左宗棠1877年收复新疆后即上奏主张在新疆建省,“为新疆画久安长治之策,纾朝廷西顾之忧,则设行省、改郡县,事有不容已者”。(62)在其力主之下,清廷于1884年正式设立新疆省,废止自乾隆时期沿袭的伯克制度,改行与内地一致的州县体制。在东北地区,面对日俄势力的步步紧逼,徐世昌提出“自日俄战定,两强势力分布南北……名为中国领土,实则几无我国容足之地”,以致东三省百姓“几不辨地属何国,民为谁氏者”。(63)基于此,他主张废除旧有的八旗驻军制,建立统一的行省体制,加强中央政府对东三省的直接管理。1907年,清政府将原有的军府制改为行省制,分别设立奉天省、吉林省、黑龙江省,由新设的“东三省总督”统一管辖。在此基础上,清政府通过移民实边、修建铁路和开拓垦荒等措施,不断加强边疆地区与内地的社会经济联系,持续推进边疆治理的一体化转型进程。这一系列战略举措不仅明确了边疆安全的空间界限,也在历史层面推动了中国向现代主权国家的深刻转型。

三、中国国家安全观转型历史的当代启示

晚清时期国家安全观的转型与重构,不仅是中国近代思想史和政治史上的重要篇章,更是中华民族在面临“三千余年一大变局”时,对国家安全理念与实践路径的艰难探索。尽管这一转型过程不可避免地存在历史局限,但其所蕴含的历史逻辑、思想与实践经验,为我们在当今“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推动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宝贵的历史镜鉴。

(一)树立务实的国家安全战略导向

晚清时期传统国家安全观转型的核心,是从基于“天下观”的理想秩序转向立足于“主权观”的现实认知。传统“天下观”所塑造的是一种以文化认同和道德伦理为纽带、具有等级差序和强烈理想色彩的安全观念。然而,晚清的历史经验表明,当这种主权界限模糊、缺乏明晰利益界定的安全观念,与强调主权平等和现实利益的现代主权国家体系相碰撞时,便不可避免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基于此,新时代中国国家安全工作必须进一步明确界定国家安全的内涵与边界,树立务实的国家安全战略导向。

其一,始终将国家利益作为国家安全战略的根本出发点。国家安全观的现代化,首先体现为国家利益认知与维护能力的现代化。晚清时期的开明士大夫群体,正是在铁路、矿藏、海关、税务等国家利益陷入列强“鲸吞蚕食”的危局下,逐渐觉醒了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的意识,实现了传统“天下观”向现代“主权观”的历史转型。总体国家安全观强调,必须坚持国家利益至上的准则,将国家利益作为制定国家安全战略的出发点。当前的国家安全工作,应从现实国家利益需求出发,牢固树立捍卫国家利益的机遇意识,强化捍卫国家利益的底线思维,创新捍卫国家利益的方式方法,更坚决更有效地维护好捍卫好国家利益尤其是核心利益。

其二,坚定不移维护国家主权独立。晚清时期国家安全观转型使得清政府对主权概念的认知从传统“天下观”中的模糊存在,转变为现代国际法意义上的明确权利与责任主体,并逐步确立了主权行使的法定范畴与现实边界。主权独立与领土完整是国家生存与发展的根本前提,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现代民族国家体系自形成以来,更是将主权平等、领土完整、不干涉内政等原则确立为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当前,中国面临的国家安全环境更趋复杂,主权内涵已从单一的领土主权,不断拓展至生物资源、数字空间等新兴领域。这要求我们在涉及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等关键议题上,始终保持立场坚定、毫不退让。与此同时,应主动运用国际法与国际规则,积极参与并塑造对中国有利的国际秩序,推动主权原则向全球治理新兴领域延伸,为筑牢国家安全屏障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

其三,以科学技术赋能国家安全能力建设。面临晚清时期的历史变局,如前所述,李鸿章等人提出的“洋人论势不论理,彼以兵势相压,我第以笔舌胜之,此必不得之数也”,深刻揭示了国家安全外部环境的严峻性;“中国以后若不稍变成法,徒恃笔舌以与人争,正恐长受欺侮”,则主张积极向西方国家学习并视之为“中国自强之根本”。(64)这一认识标志着中国传统国家安全观在能力路径上的转型,即国家安全能力不仅取决于道义优势,更依赖于以先进科技为支撑的硬实力。进入新时代,科技已成为国家安全能力建设的基础性、战略性要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自立自强是国家强盛之基、安全之要。”(65)这要求我们必须将科技创新置于国家安全体系的关键位置,推动科技赋能贯穿于军事、经济、信息、生态等各安全领域;加快关键核心技术自主攻关,摆脱在重要领域受制于人的被动局面,筑牢国家安全的能力根基。

(二)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晚清时期经济安全观从“一体均沾”到“利权所在”的认知演进,深刻揭示了经济发展与国家安全之间相辅相成的内在联系。发展和安全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二者互为条件、辩证统一。基于此,必须把握和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坚持在发展中固安全,在安全中谋发展,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一方面,安全是发展的前提。晚清时期,西方对华经济侵略不断加深,清政府虽然也推动建设了一批近现代民族工业,并积极与外国展开“商战”。但是,其经济发展战略始终是在主权不完整、规则不平等的环境下展开的,经济主权丧失、关键领域受制于人等重大安全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无力从根本上构建独立自主的经济安全体系,致使民族工业发展长期处于制度性劣势。实现高水平安全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动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前提都是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没有安全和稳定,一切都无从谈起。”(66)这就要求我们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把安全体系与能力建设贯穿于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将发展的安全性和自主性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强化粮食、能源资源、产业链供应链、数据等领域的安全保障,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

另一方面,发展是安全的保障。晚清时期,随着西方国家经济侵略的不断深入,以李鸿章、薛福成为代表的务实派官员已充分认识到洋务运动早期片面强调军事建设的局限性和社会经济发展在国家安全中的重要性,“古今国势,必先富而后能强;尤必富在民生,而国本乃可益固”(67)等声音,标志着其对发展与安全关系的认知逐步深化。当下,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不发展则是最大的不安全。这要求我们善于运用发展成果夯实国家安全的实力基础,不断增强国家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尤其要重视就业、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重点民生领域的发展情况,使得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和民心支撑。(68)

(三)构建内外联动的国家安全治理体系

晚清时期日益严峻的边疆问题,揭示了“重内轻外”、将“内忧”与“外患”截然分开的传统模式在近现代国际关系格局中的局限性。在边疆危机的冲击下,晚清时期的边疆安全观念逐渐实现了从“有疆无界”的模糊状态向现代“主权边界”的转型,标志着其开始突破传统安全观中“重内轻外”的战略导向,探索“内外并重”的系统性治理格局。

当前,国家安全的“内”与“外”关系已经不再限于传统语境中的内地和边疆关系问题,而表现为国内国际局势深刻联动、传统与非传统安全风险相互交织的复杂局面。国家安全问题的跨国性和联动性前所未有,中国的发展与安全日益紧密地同世界相联系:国内经济社会风险可能溢出成为外部挑战的诱因,国际局势动荡、地缘政治冲突、全球性危机也会迅速传导至国内,影响社会稳定与发展。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要胸怀两个大局,一个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一个是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这是我们谋划工作的基本出发点。”(69)在此背景下,国家安全工作要将内部安全与外部安全视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进行通盘谋划和统一部署,构建内外联动的国家安全治理体系。

对内,要发展和健全社会治理体系。社会治理体系是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安全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工作。当前,中国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但各类社会风险隐患依然存在。为此,第一,持续提升国家治理效能。通过完善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体系,增强对社会资源的统筹动员能力和群众组织能力,凝聚维护国家安全的社会合力。第二,着力完善社会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科学的安全风险识别与评估机制,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尤其要防范粮食安全、能源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等可能影响社会民生和发展全局的重大安全风险。第三,加强国家安全法治体系建设。国家安全法治体系是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加快推进国家安全重点领域立法,填补法律空白,增强法律法规的系统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尤其要聚焦于新兴安全领域的法治建设工作,确保国家安全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维护国家安全筑牢坚实的法治基础。

对外,要为全球安全治理贡献中国方案。2022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全球安全倡议,强调要坚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中国应当以全球安全倡议为导向,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深入参与全球安全与治理规则制定,推动构建平衡、稳定、合作的大国关系框架,深化与周边及发展中国家的友好合作。在此基础上,要通过高水平对外开放与国际合作,将外部资源、市场与机遇转化为自身发展安全的动力,积极拓展国际多边合作格局。与此同时,也要不断完善涉外国家安全机制,切实维护中国海外安全利益,抵制单边制裁与“长臂管辖”,在国际博弈中提升全方位应对各类安全风险的能力。

结语

国家安全观来自对国家安全问题的认知以及维护国家安全方式的选择,是对社会发展和安全形势的能动反映,其思想内涵必然随着时代条件的变化而不断演进,并在历史变局的关键节点呈现出具有重要意义的转型与重构。

“天下观”主导下,中国传统国家安全观的思想内涵和特征为历代王朝所延续。然而,面对晚清时期“三千余年一大变局”的剧烈冲击,中国传统国家安全观经历了深刻的转型:外交观念从奉行等级化的“华夷秩序”逐渐转向主权国家平等往来的现代国际关系准则;(晚清政府)经济主权认知从被动接受“一体均沾”的不平等条款,到主动争取“利权所在”的核心利益;边疆安全观念则从模糊的“有疆无界”状态,到逐步确立起以国际法和条约体系为依托的清晰主权边界。这三条主线相互交织、协同推进,标志着中国国家安全观从传统“天下观”向现代“主权观”的重构。

尽管晚清时期国家安全观的发展转型在很大程度上是“冲击—反应”模式下的被动应对,并未从根本上改变近代中国积贫积弱的形势。然而,其转型过程清晰地勾勒出中国从传统帝国向现代主权国家转型的思想轨迹,不仅重塑了近代中国对自身与世界关系的理解,也为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深刻的历史启示。当前,中国正身处“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之中,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提出,正是在深刻洞察时代潮流和历史发展规律基础上,对这一历史关键节点的有力回应。国家安全工作必须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树立务实的国家安全战略导向,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构建内外联动的国家安全治理体系,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筑牢国家安全屏障。

注释:

①赵翼:《廿二史札记》,王树民点校,中华书局,1984年,第96页。

②许有壬:《刻文文山先生集序》,《文山先生全集》,第33页。

③李鸿章:《筹议制造轮船未可裁撤折》,顾廷龙、戴逸主编:《李鸿章全集》(奏议十九),安徽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50页。

④赵汀阳:《天下体系:世界制度哲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37页。

⑤程俊英译注:《诗经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416页。

⑥朱熹:《中庸章句》,《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2016年,第38页。

⑦茅海建:《天朝的崩溃——鸦片战争再研究》,三联书店,1995年,第5页。

⑧《春秋左传注疏》第144册,中华书局,1990年,第459页。

⑨沈文倬点校:《孟子正义》(上册),中华书局,1987年,第36页。

⑩荀子:《荀子·天论》,王先谦集解,中华书局,1988年,第113页。

(11)沈文倬点校:《孟子正义》(上册),第491页。

(12)参见孙晓春:《孟子仁政思想的政治哲学解读》,《理论与现代化》,2023年第4期,第39—49页。

(13)陈晓芬、徐儒宗译注:《论语·季氏第十六》,中华书局,2011年,第197页。

(14)沈文倬点校:《孟子正义》(下册),中华书局,1987年,第82页。

(15)朱熹:《中庸章句》,《四书章句集注》,第26页。

(16)李民、王健译注:《尚书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37页。

(17)沈文倬点校:《孟子正义》(上册),第17页。

(18)司马迁:《史记卷一百一十二·平津侯主父偃列傳》,中华书局,1959年,第2590页。

(19)宋濂:《元史》(卷一百六十八),中华书局,1975年,第3944页。

(20)刘昫:《旧唐书卷八十九·狄仁杰传》,中华书局,1975年,第2889页。

(21)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十),中华书局,1979年,第687页。

(22)吴兢:《贞观政要》,裴汝诚等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第503页。

(23)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十二),中华书局,1979年,第719页。

(24)郑观应:《论公法》,夏东元主编:《郑观应集·救时揭要》,中华书局,2013年,第66页。

(25)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十二),沈志华、张宏儒主编,中华书局,2019年,第478页。

(26)朱元璋:《皇明祖训》,《四库全书存目丛书》(第264册),齐鲁书社,1996年,第168页。

(27)《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一册),中华书局,1964年,第487页。

(28)《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第二册),中华书局,1979年,第466页。

(29)中国史学会主编:《鸦片战争》资料丛刊(二),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623—624页。

(30)徐继畬:《瀛寰志略》,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第7页。

(31)郭嵩焘:《郭嵩焘日记》,湖南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401页。

(32)王韬:《弢园文录外编》,辽宁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58页。

(33)《清世祖实录》(卷一百零二),中华书局,1986年,第1239页。

(34)参见孙小蕾、杨雨青:《西方的冲击与晚清外交礼仪的自我调整——以西方使节觐见晚清皇帝为例》,《中外关系史研究》,2024年第1期,第35—60页。

(35)李鸿章:《遵旨密陈洋人请觐事宜折》,顾廷龙、戴逸主编:《李鸿章全集》(奏议五),安徽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343—344页。

(36)《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九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23—25页。

(37)张之洞:《光绪十五年三月十五日致总署》,苑书义主编:《张之洞全集》(第7册),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5336页。

(38)周馥:《鲁抚周馥致外部闻俄拟商中国代收西伯利亚铁路税乞勿允电》,王彦威、王亮辑编《清季外交史料》(第6册),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5年,第3140页。

(39)中国史学会主编:《洋务运动》资料丛刊(一),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129、121页。

(40)李鸿章:《筹议海防折》,《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二十四),第11—12页。

(41)李鸿章:《复孙竹堂观察》,《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十二),第37页。

(42)李育民:《晚清对外关系中利益观念的演变》,《历史研究》,2021年第4期,第90、113、222页。

(43)李鸿章:《试办织布局折》,《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四十三),第35页。

(44)丁凤麟、王欣之主编:《薛福成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633页。

(45)黄思永:《光绪二十四年三月二十九日黄思永奏书》,《戊戌变法文献资料系日》,上海书店出版社,1998年,第612页。

(46)钱恂:《使义钱恂奏调查义国对于中国货物进口征税情形折》,王彦威、王亮辑编:《清季外交史料》(第8册),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5年,第4161页。

(47)张之洞:《署江督张之洞复德领中国不肯自弃主权请无过虑照会》,王彦威、王亮辑编:《清季外交史料》(第6册),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5年,第3113页。

(48)熙敬:《户部尚书熙敬等奏整顿洋税逐渐收回利权片》,王彦威、王亮辑编:《清季外交史料》(第5册),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5年,第2289页。

(49)钱恂:《使义钱恂奏调查义国对于中国货物进口征税情形折》,王彦威、王亮辑编:《清季外交史料》(第8册),第4162页。

(50)袁为鹏:《从利权观念的变迁看晚清经济民族主义》,《中国经济史研究》,2015年第5期,第120—127、144页。

(51)黄言:《论谘议局宜派员调查西藏以决存亡问题》,《蜀报》,第6期,1910年11月2日。

(52)薛福成:《滇缅分界大概情形疏》,《庸庵海外文编》(卷二),第102页。

(53)《中俄疆界大势论》,《申报》,1881年5月27日。

(54)薛福成:《滇缅分界大概情形疏》,《庸庵海外文编》(卷二),第111页。

(55)林则徐:《答奕将军防御粤省六条》,《林则徐全集》(第1册),海峡文艺出版社,2002年,第173页。

(56)林则徐:《谴戍伊犁行次兰州致姚春木王冬寿书》,《林则徐全集》(第8册),海峡文艺出版社,2002年,第3335页。

(57)中国史学会主编:《洋务运动》资料丛刊(一),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102页。

(58)湖湘文库编辑出版委员会:《曾国藩全集(奏稿)》(三),岳麓书社,2011年,第186页。

(59)《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八),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621页。

(60)左宗棠:《与两江总督刘岘庄制军》,《左宗棠全集·书信》,岳麓书社,2014年,第473页。

(61)参见陈跃:《“因俗而治”与边疆内地一体化——中国古代王朝治边政策的双重变奏》,《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2期,第38—44页。

(62)左宗棠:《遵旨统筹全局折》,《左宗棠全集·奏稿》,岳麓书社,2014年,第701页。

(63)徐世昌:《密陈考察东三省情形折》,《退耕堂政书》(卷五),文海出版社,1968年,第216、221页。

(64)李鸿章:《复郭筠仙星使》,《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十七),第29页。

(65)《习近平在湖北武汉考察时强调 把科技的命脉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不断提升我国发展独立性自主性安全性》,《人民日报》,2022年6月30日。

(66)习近平:《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6年1月18日。

(67)李鸿章:《试办织布局折》,《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四十三),第34页。

(68)王镭:《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人民论坛》,2025第20期,第6—10页。

(69)石畅:《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 奋力开创中部地区崛起新局面》,《人民日报》,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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