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历史评论》2026年第2期
在国家民族命运攸关的数个重要关口,即便列强“逼处肘腋,挑衅各边,纷杂谲悍,祸变不测”,帝后仍多番下旨大兴满足享乐私欲的工程,严重影响国家财政的正常运转。
晚清帝后的财政挥霍,以三海(即北海、中海、南海,位于北京故宫和景山西侧)工程、颐和园工程最为人熟知。清末民初时人在笔记中感叹“修园之事,则绵延未已”,认为甲午战争惨败及清朝的灭亡,“皆缘于修园之一念”。在近代外敌入侵、欧风美雨逼临的千年变局中,在晚清财政捉襟见肘、人民反抗此起彼伏的国内环境下,以慈禧为首的清廷统治集团一味追求个人享受,严重阻碍中国富国强兵、自强御侮的进程。晚清帝后及权贵集团的穷奢极欲,充分展现了封建统治阶级的黑暗腐朽。
以海防为代价的修园工程
慈禧太后对个人住所环境的奢华追求,是晚清大兴皇家园林工程的主因。据随侍女官德龄回忆,慈禧一向不满于皇城的陈旧古陋。她第一次罔顾国防危机和财政困境执意修园,是在同治朝末期。同治十三年(1874年),日本借口琉球船民被台湾“生番”杀害,出兵侵台。沿海各省意识到海防建设的重要性,却苦于“各省饷力皆不济”,李鸿藻等朝臣因此反对正在进行的圆明园修复工程,称“竭天下之脂膏,供园庭之工作”,“内外诸臣,方以国帑不足为忧,而园工非一两千万莫办,当此中外空虚,又安得此巨款办此巨工乎?”同治皇帝以“汝亦有父母,岂有父母所欲,而故为违抗者”回应,“惟园工一事未能遽止,为承太后欢,故不敢自擅”,指责力主停工的恭亲王奕訢、醇亲王奕譞等“离间母子、把持政事”。更重要的是,这次修园之争,给帝后留下再兴享乐工程的借口。同治皇帝询问奕譞等人,“待十年或二十年四海平定、库项充裕时,园工可许再举乎”,得到“如天之福,彼时必当兴修”的答复。修园一时未成,皇帝退而求其次,为太后修葺居所长春宫,耗银17万余两。
慈禧第二次坚持修园,启动三海工程、颐和园工程,正值中法战争结束未久。当时醇亲王奕譞拟“大治水师为善后”,却仍苦于“无人无财”。光绪十一年(1885年),因“海防善后用项浩繁”,清廷谕令各省通盘筹画,“以裕度支而纾国用”,进而正式发起第二次海防大讨论。与此同时,慈禧太后特令奕譞会同军机大臣修整三海。一年后,海军衙门奏请规复昆明湖水操旧制,实为续修颐和园,翁同龢等人反对大兴土木,但亦无可奈何。海防无款可筹,慈禧却一再扩大三海、颐和园工程的规模。自光绪十三年至光绪十六年间,慈禧太后先后23次传口谕添改各工,南海工程续估9次,北海工程续估3次。最终,三海工程从“踏勘修饰”发展到账面工程款670万余两,实际耗资658万余两;颐和园工程本有明谕,“殿宇尚多完整,稍加修葺”,实际耗银仍达814万余两。
清廷曾发布上谕称“工用所需,悉出节省羡余,未动司农正款,亦属无伤国计”(“司农”指户部,“正款”指地丁、盐课等国家正税),然而细察修园工程的经费来源,可知谕旨所言非实。三海工程经费方面,除表面“无伤国计”的罚捐款、闲杂款约银230万两外,其他来源约428万两,具体包括:其一,海军衙门存款80万两,根据拨款时间判断,主要为海军衙门开办经费,原备东北练兵及北洋海军定远、镇远等主力军舰的维养开支;其二,土药税厘147万余两、两淮盐商捐款90万两,源于户部因“库款支绌”而筹商的救济方案,目的是“充实库储、以固根本”;其三,闽海关关税、德商借款约银111万两,源头皆为闽海关应上交户部、后因内务府“哭穷”而转交的国家正税。颐和园工程经费方面,除源自总理衙门出使经费存款、海军巨款息银、海军衙门闲杂款约银267万两外,其他来源约银547万两,具体包括:其一,海防新捐约银300万两,原备办海防、船炮、铁路建设;其二,新增经费180万两,源于户部增拓的洋药厘金税,被海军衙门以“筹边”名义索取,公开用途系备办东北练兵和海防;其三,“不明”款项约银67万两,根据拨款时间判断,应为海军衙门开办经费,原备东北练兵及北洋海军定远、镇远等主力军舰的维养开支。原可投入海防建设的巨额资源被挪用供统治阶级享乐,代价便是北洋水师无力购买新舰,以致落后于日本水师。
远超祖制的日常生活待遇
清代以帝后为核心的统治集团成员,在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方面,享有很高的待遇标准。以食材中的荤肉为例,皇帝每日份额为猪肉27斤、羊2只、鸡鸭8只,皇太后为猪肉62斤、羊1只、鸡鸭2只。此外,皇室还可享用鹿、熊、獐、野猪、野鸡、鹅、鲟鳇鱼、银鱼、虎骨、燕窝、鱼翅、海参、青螺等山珍海味。时至晚清,以慈禧为首的皇室生活更加奢靡,远超“祖制”,内务府支出急剧膨胀,甚至要频繁借拨户部经费以供皇室开支。例如荤肉食材方面,在份例基础上,帝后供应频频加增。以光绪二十三年正月二十二日为例,光绪私人膳房传加猪肉377斤、鸡鸭43只,慈禧私人膳房传加猪肉210斤、鸡鸭34只。当月内廷传用肉食耗银约22291两,是份例额数的8.7倍。以上还未计入东北等地进呈的羊、鹿等贡品,以及采办的海参、鱼翅、榛仁等物。宣统二年(1910年)十二月初一日,未满五岁的皇帝早膳包括黄焖羊肉、鸭条溜海参等热菜35道,糖糕等面点3道,另有果子粥等膳粥7道,共计45道;十二月初五日早膳甚至达到71道,额外还有隆裕太后赠送的餐品10余道。慈禧和隆裕两代太后的正膳菜品,每餐可达100余道。女官德龄甚至认为,“皇太后的一生,可说便是为着‘吃’而生存的!”
日常膳食之外,帝后的服饰用料也极尽奢华。皇室衣料通常有缎、纱、绸、绢、貂皮、银鼠皮等品种,或由乌梁海等处上贡,或由江南三织造御制。按照宫廷关于服饰尺寸、花样、颜色等方面的规定,正式冠服需配以各种珠宝、金玉。如同膳食“大量地做而不吃”,衣服也是“大量地做而不穿”。据德龄回忆,慈禧一次出行所携带的衣饰达2000件,仅占其宫中所藏的三、四十分之一。
帝后日常生活挥霍无度的结果是,“供备内廷传用”的内务府支出大幅上涨。据研究,咸丰时期内务府年支银仅40余万两,同治初年为80万到100余万两,光绪朝中后期达140余万两,至光绪末叶更增加到290余万两。清廷宣称“内府、外库各动各款,出入均有常经”,帝后日常动支和国家财政“不相牵混”。依照清制,内务府经费来源为皇庄粮租、关税盈余等项,但实际大半出自户部拨款,且后者占比不断增加。咸丰七年(1857年)至光绪九年,内务府获取户部的各种拨借款为银2125万余两。至光绪末叶,内务府每年收入的290余万两中,户部的拨款已达到222万余两。晚清时期的底层民众负担着花样翻新、日益繁重的苛捐杂税、摊派徭役,而这些民脂民膏不仅要作为赔款,献给贪得无厌的列强,还要满足封建统治集团的无度索取。推翻清王朝的风暴已逐步酝酿、风云起伏。
繁复无极的陵工、典仪
晚清以降,皇室礼制日趋繁复,帝后陵寝工程及寿诞、大婚典仪等耗费不赀,由户部专项拨款。
陵寝工程方面,慈禧太后等在内忧外患中,仍不忘“全力保障”咸丰帝定陵、同治帝惠陵的高规格营建。第二次鸦片战争结束不久,咸丰十一年朝臣讨论定陵工程建筑方案,工部侍郎宋晋建议仿照道光帝慕陵规制,“朴实俭约,万古可法”,被礼亲王世铎等会商否决。惠陵议建于同光之交,其时清政府因日本侵略台湾而进行海防塞防大讨论,财政支绌是双方发生争论的主要原因,但慈禧仍选择以耗费甚大的“定陵规制”修建惠陵,内阁学士翁同龢不由哀叹“帑项如此,乌能支巨工乎”。此后华北遭遇罕见的丁戊奇荒,“议赈议蠲,筹画不易”,清廷不但没有暂停惠陵工程,反而追加预算,并限令于光绪四年竣工,工程用款为560余万两。慈禧太后、慈安太后的定东陵,修建用时6年,规模宏大,为清代多数帝陵所不及。其中慈禧陵宫又经单独续修,耗时近14年。定东陵总计耗银约693万两,工料选材名贵,多处使用扫金、贴金、镀金装饰,内设亦十分豪华,在明清两代后陵中绝无仅有。
寿辰典礼方面,慈禧自四旬寿辰开始,就追求以清朝皇太后寿辰典礼的最高标准——乾隆朝近乎皇帝“万寿节”规格的崇庆皇太后六旬寿辰标准来庆生,“典礼攸崇,鸿规巨制”,最终在其六旬寿辰时实现。当时慈禧标榜节俭,宣称要“去奢崇俭、爱育黎元”,所办典礼除遵行旧章外,“其余一切用款务当力求撙节,毋得稍滋糜费”,实为空话。光绪十九年末,慈禧训斥内务府官员不能“力求撙节”,将其“交部议处”,却又同意为修葺宁寿宫、筹备寿典支银60万两的奏案。负责庆典工作的翁同龢感慨,“巨款漫销,无为考究,骇人听闻”。综计置办万寿点景、缎匹、用瓷、大戏、宫灯、黄金器物及宫内修缮等项开支,约合银540万两,除各级官员报效外,由户部筹拨280万两。为了这场庆典舒心遂意,慈禧太后不惜在甲午战争中一味妥协求和,最终《马关条约》规定的对日赔款2亿两白银,亦是这场庆典的额外代价。
大婚典礼方面,清代皇帝大婚包括纳采、大征、祭告、册迎、朝见、庆贺、筵宴等环节。典章仅对纳采礼、大征礼的备办物品有所规定,包括黄金200两、银1万两、金茶器1个等,耗费约在10万两。典制未明确的冠服制作、工程修缮等事宜,一般由皇帝亲裁,存在很大变数。一场大婚典礼所需款额,在100万两以内,尚属“相对合理”。然而,慈禧为其子同治皇帝筹办大婚典礼,表面上“详稽典章,敬谨办理”,实际肆行传办甚多。同治八年三月,大学士倭仁奏请“崇俭去奢,惜民财即以培国脉”,提醒太后勿听信“以铺张体面之说进者”。同治十年八月,翰林院编修谢维藩“昧死陈奏”,批评大婚典礼“无底铺张”、“为费过巨”,皆收效甚微。整个大婚典礼,除地方采办未报户部及颜料等库传办物料折价各款外,户部拨银高达1200余万两。清廷筹办光绪帝的大婚典礼时,慈禧太后要求醇亲王奕会同内务府等“体念民艰,爱惜物力,朝廷躬行节俭为天下先”,令典礼所需彩绸按照“成案三分之一”传办。然而婚仪耗费同样惊人,户部在400万两的基础上连续加拨两次,总计达550万两,备办物品种类之多、数量之大,难以统计详尽。在帝后眼中,皇家礼制的面子工程服务于维持自身统治,即便消耗侵占大量资源,亦重于生产技术发展和制度革新,重于农工百姓的民生疾苦,重于迫在眉睫的民族危机。
财政挥霍的负面影响
晚清帝后挥霍财政之际,清朝国力与全盛时期已不可同日而语。同治朝及光绪朝初期,因收复新疆等战事,“内而部库,外而各省,固已支绌时形”;甲午战后,由于必须支付对外巨额赔款,“帑项奇绌,用度不敷”。即便在国家财政数据相对“好看”的光绪十二年,除山西等个别省份盈余10余万两外,绝大多数省份皆不敷常年开支,财政缺口如广东约银307万两,湖北约银316万两,江苏约银213万两、钱9万余串。光绪十六年,各省财政缺口达银668万两,其中湖北约260万两、广东约167万两、福建约161万两。财政缺口意味着民生工程无从开展,摊派搜刮更加严酷,社会矛盾严重激化。
在国家民族命运攸关的数个重要关口,即便列强“逼处肘腋,挑衅各边,纷杂谲悍,祸变不测”,帝后仍多番下旨大兴满足享乐私欲的工程,严重影响国家财政的正常运转。内务府日常开支累计达数千万两,三海工程、同治帝大婚等专项开支动辄达数百万乃至千万余两。财政挥霍中的绝大部分,或源于户部银库存储款及“充实库储、以固根本”的新收款,或源于京饷改拨、各省地丁或厘金等税的加拨,可谓“各处零星款目搜括无遗”,严重侵蚀国家财政周转的空间和活力。同治时期,户部称“内务府频年动拨,次数最多,银数最巨”,并警告“万一事生意外,补救无及,孰能当此重咎耶!”
皇室财政的过度消耗,严重迟滞海防、铁路等近代化事业的开展,更加剧日本等国对华的轻视,致其“窥瑕衅而长戎心”。早在光绪十二年初,日本内阁总理大臣伊藤博文就质疑中国“必强”的观点,认为清政府“似乎发奋有为,殊不知一二年后则又因循苟安”,建议日本政府在是否发动对华战争问题上,“看中国情形再行办理”。至1894年,日本在朝鲜半岛咄咄逼人,最终挑起侵略战争,原因之一即为“日知今年慈圣(指慈禧太后——引者注)庆典,华必忍让”。象征皇权无上尊荣的华贵典礼,背后是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无尽苦难,最终掏空国家根基,加速清朝灭亡。
作者单位: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