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文丽:以真善美铸就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0 次 更新时间:2026-05-19 11:57

进入专题: 真善美   中华民族共同体  

白文丽  

 

摘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铸就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是育人的根本,是民族地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的铸就,离不开“真”“善”“美”的协同推进。“真”是认知的基石,是铸就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的理性支柱;“善”是行为的准则,是铸就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的道德支柱;“美”是情感纽带,是铸就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的文化支柱。三者统一于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进程之中,相互支撑、相互作用,以“真善美”抵御各种极端、分裂思想的渗透。唯有以“真”启智,以“善”立德,以“美”润心,方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激发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强劲思想动力,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凝聚强大精神力量。

关键词:真善美;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铸就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是民族地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青少年时期是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重要时期,要以“真善美”来雕琢,青少年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的接续推动者,需要扣好“真善美”的人生第一粒扣子。以真实抵御虚假,以善行影响情操,以美好沁润心灵,人人都应该坚守“真善美”、遵循“真善美”、保持“真善美”。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的铸就,离不开“真”“善”“美”的协同推进。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真”是客观真实的真,是历史与现实的客观规律,是铸就中华民族共同体科学认知的基石;“善”是追求个人自由全面发展,是价值与道德的共识,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行为准则;“美”是文化与情感的共鸣,是“真”与“善”的统一,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文化认同的桥梁和纽带。三者统一于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进程之中,相互支撑、相互作用,以“真善美”抵御各种极端、分裂思想的渗透,用“真启智”,用“善立德”,用“美润心”,共同构筑起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

一、“真启智”: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的科学认识

“真”是认知的基石,“真启智”是对真实历史的科学认知,是铸就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的理性支柱。这种“真”,不是简单的历史叙述,而是基于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客观性事实,基于中华民族到中华民族共同体本质统一性的认知和认同。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本质上是各民族在共同生活、共同生产中,基于客观历史条件和社会实践所形成的集体意识。它要求我们超越碎片化、个体化的民族史观,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大格局中,把握“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主线,从而在历史的客观性中启智明理,确立共同体的历史客观性和科学性。

(一)对共同历史的真实认知:从“多元”到“一体”的交往交流交融

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充满交往与交融、张力与整合。中华民族共同体首先是自在的民族实体,是在几千年的动态演进过程中形成的,并且在近代抵御西方列强过程中形成了救亡图存的自觉认知的民族共同体。

“多元一体”格局并非静态的一成不变的结构,而是动态的不断演进的历史进程。“多元”体现为各民族在语言、文化、习俗等方面的多样性;“一体”体现为在长期历史交往中形成的共同活动地域、共同经济生活和共同文化基础;“多元一体”则体现了民族文化的多样性和中华民族的一体性。从先秦时期的“华夷之辨”到秦汉大一统的“书同文、车同轨”,从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民族大融合到唐朝的“天可汗”体系,从元、明、清的“大一统”王朝到二十世纪以来的民族国家的构建,中华民族“一体”历史始终贯穿着一条交往交流交融的主线。

中国历史上的民族问题,从来不是单纯的民族因素问题,而是文化问题、政治问题、经济问题的综合体现。唐朝的“胡汉交融”生动诠释了各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的深刻意蕴。唐朝的生产技术、宫廷礼仪、音乐舞蹈、服饰饮食等,广泛吸收了突厥、吐蕃等民族优秀文化元素。“唐长安城是当时著名的国际化大都市,汇聚了数以万计的西域胡人,他们将本国生活习惯、文化习俗等传播到唐,为传统的中原农耕文化注入了新鲜血液,深刻地改变了唐人的生活习惯与文化习俗”,形成“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王维《和贾舍人早朝大明宫之作》)的盛况。大规模的跨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促成唐朝经济文化的繁荣,也在实际上推动了民族文化与血脉的交融,为“中华民族”观念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宋朝继承以“严华夷之辨”为主流,但其与少数民族政权的对峙与交往,同样构成了交往交流交融不可或缺的历史环节。《金史·食货志》记载:“榷场,与敌国互市之所也。皆设场官,严厉禁,广屋宇,以通二国之货。”榷场是官方设立的边境互市市场,是宋朝与北方民族进行经济交流的重要渠道,经济上的相互依存,超越了同时期政治上的相互对立,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共生关系。《元史·百官志》中记载:“宣政院,秩从一品,掌释教僧徒及吐蕃之境而隶治之。”这一制度的安排,不仅确立了中央政府对西藏的主权管辖地位,也促进了藏传佛教与中原文化的往来交流。明清时期交往交流交融进一步深化。明朝在西南民族地区施行“改土归流”政策,废除世袭土司,设立有任期、非世袭的流官治理体系,加强了中央集权,推动了中华民族整体观和民族观的形成。清朝实行多元化的民族政策,维护了清王朝的长治久安与繁荣发展。

进入近代,西方列强的入侵打破了封建统治者的“天朝上国”的美梦,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整体的危亡意识空前地觉醒。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中明确指出:“中国是一个由多数民族结合而成的拥有广大人口的国家……中华民族不但以刻苦耐劳著称于世,同时又是酷爱自由、富于革命传统的民族。”这一论述将中华民族置于中国革命的历史语境中,赋予其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通过民族区域自治等制度安排,实现了各民族一律平等,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巩固奠定了鉴实的制度基础。

“历史长河中,各民族在历经迁徙、贸易、婚嫁,甚至矛盾冲突、碰撞对立过程中,交往范围不断扩大,交融程度不断加深,推动着中华民族共同体不断发展壮大。”如马克思所言:“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究竟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作用的产物。”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根基正是这种“交互作用”的历史产物。

(二)对共同实践的真实认知: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人类历史不是随心所欲发生的,人们在实践中能动地创造着自己的历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为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提供了“真”的现实支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与社会发展相伴相生,在实践中不断焕发生机。新征程、新实践,中国式现代化就是现如今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实践话语叙事。中国式现代化不仅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创新模式,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是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伟大实践。

国家通过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缩小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的发展差距,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兴边富民行动、精准扶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重大战略,极大改善了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水平和民生条件,不断地满足民族地区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生动诠释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内涵,使族人民在共享发展成果中增强了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同。此外,通过构建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与社区环境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提供了社会基础。民族互嵌式社区就是通过构建“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立体化团结机制,“逐步实现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将“现实的人的社会关系”转化为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的实践载体。

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凝聚着勤劳、勇敢、善良、执着、坚韧的各族人民的共同夙愿和行动指南。中国在一体化建构“坚实物质基础,立体化社会结构,钢铁般凝聚的精神世界”的过程中,形成了丰富的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和饱满的精神世界,为“真启智”提供了精神涵养。如内蒙古自治区的人民“齐心协力建包钢”“三千孤儿入内蒙”等生动实践,正是人民主体力量打破地域隔阂、实现命运与共的生动案例。这种生产生活的良性互动,潜移默化地增进了民族情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真”就是通过客观的历史事实和进步的社会实践,确立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理性基础。这种“真”,是历史与实践之真、本体论与认识论之真。新时代新征程,在不断发展的社会实践中必须掌握历史主动性,以主体能动性推动历史进步,把握好时代脉搏,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与“共同繁荣发展”的伟大实践中,不断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

二、“善立德”: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价值共识

“善”是行为的准则,是铸就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的道德支柱。如果说“真”解决了“是什么”的问题,那么“善”则回答了“应当如何”的问题。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既需要对真实历史的科学认知来支撑,更需要通过价值共识的道德来引领。“善”体现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凝聚、倡导的社会道德共识,“守望相助”作为中华传统美德以及新时代赋予其民族工作的新内涵并升华为中华民族“四个与共”意识的价值共识,构建了超越民族差异的共同价值与话语叙事,以“善”立德,凝聚人心与力量。

(一)社会道德共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改革中不断进行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探索。从“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到两个文明一起抓,两手都要硬;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提出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道德建设一脉相承,不断深化,取得了伟大的现实成就。新时代的道德建设,就是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各族群众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对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至关重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今中国社会普遍价值的集中体现,是凝聚社会共识、构建和谐社会的最大公约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道德体系建构提供了基本价值遵循。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中华民族的共同理想。富强是民族复兴的物质基础,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保障,文明是文化繁荣的精神追求,和谐是社会稳定的内在要求。在民族地区实施差异化政策,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体现“富强”的共同性;坚持与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各民族平等权利,体现“民主”的普遍性;保护与传承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体现“文明”的多样性;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维护边疆稳定,体现“和谐”的全面性。这些系统性、全局性的举措使“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美好国家图景在民族地区落地生根,成为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的精神旗帜。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构成了现代社会的基本伦理。自由是人的基本权利,平等是社会正义的前提,公正是制度安排的核心,法治是社会治理的保障。一是国家尊重和保障各民族的语言文字、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合法权益,体现了“自由”。二是通过法律手段禁止民族歧视,保障各民族在教育、就业、医疗等方面的平等权利,体现了“平等”。三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这一原则被写进宪法,为“公正”“法治”的实现提供了根本保障。2001年国家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2019年出台《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积极推动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不断提高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和水平,把党在民族工作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和实践成果转化为国家意志,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使各族人民在法治轨道上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在中华民族共同体话语体系下,“爱国”的特殊内涵包括对国家的忠诚、对中华民族这个共同体的认同。将爱国主义教育与民族团结教育紧密结合,通过讲述各民族共同抵御外侮、共建家园的热血历史,如在内蒙古大青山抗日游击根据地,八路军和各族人民与日本侵略者进行了不屈不挠的英勇斗争、抗美援朝中志愿军的英雄事迹,激发各族人民的家国情怀。敬业、诚信、友善则在各民族日常生产生活中得到广泛践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班大叔骑着毛驴上北京”的故事,体现了维吾尔族人民对党和国家的深厚感情;内蒙古“草原英雄小姐妹”--龙梅、玉荣的感人事迹,展现了蒙古族青少年舍己为公的高尚品德。这些公认的道德模范,跨越了民族界限,成为全社会共同学习的榜样,“积极传播真善美、传递正能量”。

(二)大德之蕴:从守望相助到“四个与共”

守望相助的理念对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建设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守望相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强调邻里之间彼此关照,互相帮助,体现了中国古代社会的共同体精神。进入新时代,中华民族一家亲,像石榴籽一样紧密相连,实质上是人与人的团结。守望相助理念的民族工作内涵在新时代发生了重要转变。“守”,就是承担起民族工作的重大职责,这是守望相助的前提和基础。“望”,就是民族地区事业规划发展要坚持世界眼光、登高望远、系统规划。“相助”,就是各族干部群众应牢固确立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心往一处想,劲儿往一处使,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携手守护祖国的边疆安宁,齐心协力创造幸福美好的生活。

从守望相助理念升华到“四个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即“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深刻揭示了中华民族作为命运共同体的本质属性,指明了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根本方向,系统回答了在新时代如何认识和处理民族关系、如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重大民族理论实际问题。

一是“休戚与共”,强调利益交融、利益互惠、利益共享。中华大地上的各族人民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早已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发展共同体,都深深打上了“中华”的烙印。中华民族在统一的国家框架之下,形成了跨区域、跨民族的生产分工与市场体系。东西产业协作、南北资源互补,以民族地区为首的资源型省(区),立足资源禀赋、发展条件、比较优势等实际,共同构成了全国统一市场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上深度融合,构成了不可分割的利益共同体。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倡议、东北全面振兴,推动中西部地区全面协调发展,使民族地区深度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在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下,中华民族齐头并进共同发展,以共同利益与长远利益加快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建设,以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整体”实现“共同富裕”的伟大目标。

二是“荣辱与共”,强调尊严共担以及在情感和命运上的深度联结。民族尊严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是国家尊严的重要组成部分。近代西方列强的侵略让中华民族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劫难,中华各族人民经历了被侵略、被压迫的屈辱历史,也共同参与了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伟大战争。“贯穿于整个抗日战争时期的民族问题的焦点是,如何才能达到全民族内部的团结,形成并保持中华民族一致对外的斗争态势。”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力求通过消除民族隔阂、协调利益诉求,成功凝聚起中华民族共同抵御外侮的人民力量,义无反顾地投身于抗日救国,发挥了中流砥柱的作用。马本斋领导的回族支队,在冀中平原英勇杀敌,被八路军冀中军区誉为“攻无不克,无坚不摧,打不垮,拖不烂的铁军”。这种共同抗争的历史记忆,铸就了中华民族“荣辱与共”的集体意识。现如今,国家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历史虚无主义与文化贬损,维护各民族之间的平等地位及合法权益,维护中华民族的整体尊严,使各族人民在共享国家尊严中增强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同。

三是“生死与共”,强调命运相连、患难与共、同舟共济。在重大自然灾害和公共危机面前,各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团结精神淋漓尽致地展现出中华民族是一个命运共同体。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全国各族人民纷

纷捐款捐物,包括少数民族官兵在内的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将士冲锋在前,来自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等地的救援队伍千里驰援,许多群众自发前往灾区进行救援。在抗击新冠疫情中,来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皮卡车队跨越千里运送蔬菜,来自西藏自治区的藏药被送往湖北省……这些都展现了“生死与共”的深厚情谊。这些守望相助、共克时艰的感人事迹,生动诠释了在国家危难之时,任何民族都不可能独善其身,唯有团结一致,才能守卫家园的真理。

四是“命运与共”,强调未来共谋、发展共促、繁荣共享。“命运与共”是“四个与共”的最高层次,从历史、现实与未来三个维度,深刻揭示了中华民族是一个命运共同体的本质属性。中华民族的历史,就是从“自在”走向“自觉”的共同体形成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需要各个民族共同努力奋斗,需要共同守正创新、团结奋斗、敢想敢干、实现伟大梦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梦想。这一梦想,将56个民族、14亿多人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新的征程上,无论是科技创新、产业升级,还是生态保护、社会治理,都需要各民族同心协力、共同奋斗,使各民族在共创未来中深化中华民族“命运与共”的意识。

从“守望相助”到“四个与共”,体现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价值的升华。“四个与共”是一个有机整体,四者相互联系,是对“守望相助”的继承,更是马克思主义共同体思想在中国民族问题上的创造性发展。“四个与共”超越传统地域性、血缘性的共同体,构建起基于共同利益、共同尊严、共同托付、共同命运的现代民族共同体,体现“情感、尊严、忠诚、认知”相联结,承载深层次伦理秩序共同体。历史与现实、传承与创新、物质与精神凝聚在一起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是中华民族的大德之韵和大道之行。这种“善”的价值导向,不仅为民族团结提供了道德支撑,也为国家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力量。

“善”在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和各民族共同实践的“四个与共”意识,构建起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价值支柱。这种“善”,既是传统的,也是现代的;既是道德的,也是政治的。坚持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在“守望相助”与“四个与共”之间,架起价值沟通的桥梁,以“善”立德,持续汇聚全社会奋发进取、向善向美的精神力量,就一定能为中华民族勇立潮头、稳步前行注入持久而强大的精神动力!

三、“美润心”: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文化认同

“美”是情感的纽带,是铸就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的文化支柱。如果说“真”启智于理性,“善”立德于道德,那么“美”则润心于情感。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美”体现为中华文化艺术的美学精神共鸣、建设美丽中国进程中形成的文化、生态和谐家园。通过探寻共同审美体验,激发各族人民对中华文化的情感归属,实现“以美育人、以文化人”的深层次认同。

(一)美学精神共鸣:各民族艺术与中华文化艺术相融

艺术是文化的最高表现形式,是民族精神的审美载体。“我们灿烂的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中华文化是各民族文化的集大成。”中华民族共有56个民族,创造了丰富多彩的艺术瑰宝,如藏族的唐卡、蒙古族的呼麦、维吾尔族的木卡姆、壮族的铜鼓、苗族的银饰等。这些艺术形式,既是各民族独特审美情趣的体现,又是中华文化宝库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在差异中寻求统一,在个性中彰显共性,使“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中华文化观与“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中华文化艺术的美学精神高度契合。

第一,各民族艺术的多样性构成中华文化的丰富性。以音乐为例,中国各民族的音乐体系各具特色。藏族民歌高亢悠远,瞭望高原雪山的辽阔;蒙古族长调舒展自由,展现草原牧民的豪迈;维吾尔族木卡姆节奏复杂、旋律优美,是一种具有丰富文化内涵的音乐艺术形式;侗族大歌多声部合唱,犹如“天籁之音”。这些音乐形式,源于各民族独特的生产生活方式和自然环境,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的生动写照。同时,中国的二胡最初源于北方游牧民族的“奚琴”,后经汉地改良,成为江南丝竹的重要乐器;琵琶源自波斯,经丝绸之路传入中原,发展为“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的经典意象。这种艺术上的交往交流交融,正是中华文化生生不息的动力源泉。

第二,中华美学的共通性超越了艺术形式上的差异。“各民族文化相通,是中华民族铸就多元一体文明格局的文化基因。”中华美学强调“天人合一”的宇宙观、“中和之美”的审美理想、“意境”营造的艺术境界。这些美学原则,在各民族艺术中均有体现。以“天人合一”为例,藏族唐卡中的曼荼罗案式,象征宇宙的秩序与和谐;蒙古族那达慕大会上的赛马、摔跤,体现人与自然的往来互动;哈尼族梯田依山而建,形成森林、村寨、梯田、水系“四素同构”的生态循环,被誉为“大地雕塑”。这些都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哲学思想。以“中和之美”为例,京剧的唱念做打、昆曲的水磨腔调、书法的笔墨章法等,均追求阴阳平衡、刚柔相济。这种审美理想,在少数民族艺术中同样存在。像朝鲜族舞蹈的含蓄内敛、傣族孔雀舞的轻盈灵动,都体现了“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中庸之道。

民族艺术的“美”,不仅是形式的,更是精神的。它承载着各民族的历史记忆和价值观念。这种艺术与精神的统一、差异性与共同性的统一,使民族艺术成为中华文化认同的重要媒介。当各族人民在欣赏彼此艺术时,感受兼收并蓄、有容乃大的中华文化之美,在“美美与共”中深化对中华文化的整体性认同。

(二)建设美丽中国:文化生态与生态文化的相统一

中国式现代化是高度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相统一的现代化。“把建设美丽中国摆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突出位置”,这些论述标定了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历史方位,也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文化生态”认同提供了思想指引。

中国是生态系统类型最丰富的国家之一。从青藏高原的冰川雪峰到海南岛的热带雨林,从内蒙古的草原沙漠到长江流域的水乡泽国,构成了中华民族的共同生态家园。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好这个体系,是我们国家保护野生动植物、维护生物多样性的一个超级工程。国家公园是增进“文化生态”认同的重要载体,覆盖了多个民族聚居区,成为守护中华民族生态家园的绿色屏障。以被誉为“中华水塔”的三江源国家公园为例,其中的居民以藏族为主,占总人口的97%以上,并有少量汉、回、撒拉、蒙古等民族,他们作为生态管护员,每天巡护河流湿地,监测野生动物,用实际行动守护着“生命之源”。建设,文化认同非常重要。因此,在国家公园建设中,“要着眼于增进中华民族的共同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将国家公园打造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载体”,使各族人民在共同保护生态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文化生态”认同超越了民族、地域的界限,成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最大公约数”。气候变暖已经成为工业时代背景下,全球面临的严重生态环境问题,带来了海平面上升、冰川融化、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系统需要修复等多种问题;与此同时,世界迎来了人与自然矛盾激化的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承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这一进程中,各民族携手同行,共同应对生态挑战。西藏自治区的冰川监测、内蒙古自治区的草种质资源收集与保护、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石漠化治理,都是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各族人民意识到,保护青藏高原的冰川就是保护长江、黄河的水源,治理“三北”地区的沙漠就是保障华北地区的空气质量时,他们对“中华民族共同生态家园”的认同便油然而生。

“美”在于通过民族艺术的审美共鸣和“文化生态”家园的共同守护,实现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文化认同。这种“美”,既是艺术的,也是自然的;既是传统的,也是现代的。它要求我们在保护文化多样性的同时,弘扬中华美学精神;在追求经济发展的同时,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实现“生态文化”与“文化生态”的高度统一。通过“以美育人、以文化人”,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打牢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的文化根基。

结语

整体观之,“真”“善”“美”三位一体,共同构成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在中华民族共同体中,这种“真正占有”就是各族人民在历史认知、价值认同、文化归属中的全面自由发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根植于历史,发展于实践,升华于文化。当各族人民共同认知历史之“真”,共同践行价值之“善”,共同感受文化之“美”时,中华民族共同体便不再是外在的政治建构,而是内在的精神自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使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以“真”启智,以“善”立德,以“美”润心,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激发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强劲思想动力,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凝聚强大精神力量。

 

白文丽:内蒙古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来源:《青海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6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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