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黄庭坚将书法与禅相比,提出“字中有笔,如禅家句中有眼”,然后又将“句中有眼”引申到诗歌领域,获得苏轼、陈师道等人响应。今天看来,虽然理解的难点在于“笔”和“眼”,但“字”和“句”也同样重要,而且,有必要从“字”与“笔”的关系、“句”与“眼”的关系,以及“字中有笔”与“句中有眼”的同构关系出发,去深入认识这两句话的含义,其中可能体现出北宋文艺批评对“作者”的前所未有的重视。
关键词:书法;禅;诗歌;作者
在书法、禅和诗歌这三个领域都造诣非凡的黄庭坚,对其“字中有笔”“句中有眼”之说,显然是有充分自信的,所以此说见于他的文字不止一处:
往时王定国道余书不工。书工不工,是不足计较事,然余未尝心服。由今日观之,定国之言诚不谬,盖用笔不知禽纵,故字中无笔耳。字中有笔,如禅家句中有眼,非深解宗趣,岂易言哉!
予尝评书:“字中有笔,如禅家句中有眼。”至如右军书,如《涅槃经》说伊字具三眼也。此事要须人自体会得,不可见立论便兴诤也。
余尝评西台书,所谓“字中有笔”者也。字中有笔,如禅家句中有眼。他人闻之,瞠若也,惟苏子瞻一闻便欣然耳。
他反复地将书法“字中有笔”与禅家“句中有眼”相提并论,还声明此说曾获苏轼的认可。然后,他又将“句中有眼”引申到诗歌领域,用来评价杜甫:
拾遗句中有眼,彭泽意在无弦。
这方面,也得到了诗学观念与他相近的陈师道的响应:
句中有眼黄别驾,洗涤烦热生清凉。
陈师道认为黄庭坚本人的诗歌也做到了“句中有眼”。想必,苏轼、陈师道的支持进一步增强了黄说的权威性,使之成为文学艺术方面影响深远的论题。
不过,当代学界对此论题的研究,大致是被分割在书法史和文学批评史两个领域进行的,即各取一句加以解说阐发,而对另一句简单提过,语焉不详。就笔者的知见范围来说,陈文波先生对“字中有笔”,周裕锴先生对“句中有眼”的解说,都鞭辟入里,他们在书法方面、禅与诗学方面的造诣,亦非笔者所能及,但黄庭坚这两句话明显具有同构的关系,故也不妨拾其剩义,作一综合的考察。且两位先生的解说,着重在“笔”字、“眼”字,这固然是理解的难点所在,但毕竟黄庭坚是针对“字”而强调“有笔”,针对“句”而强调“有眼”,即其更直接的批评对象乃是“字”和“句”,所以完整地看,这里还有个“字”与“笔”的关系问题,“句”与“眼”的关系问题,宜加探讨。
一、“字”与“笔”
鲁迅小说《孔乙己》中有一个细节,讲孔乙己想要展示他掌握“回字有四样写法”。当代的读者大抵视为一种讽刺。不过需要说明的是,鲁迅所讽刺的应该不是孔乙己本人,因为在孔乙己生活的时代里,“回”字确实有多种流行的字形,想要顺利阅读的人,也真有必要掌握这些字形。换句话说,如果不是国家采用强制措施推行统一的标准字形,那么今天的阅读者仍有这个必要,而且,当我们面对古籍刊本、写本的时候,还是不能回避字形多样的问题。识读书法作品时,当然也是如此。反过来可以说,书法作品本身就是造成字形多样的重要因素,著名书法家的可能具有独创性的写法,会因为模仿者众多,而成为流行字形。实际上,汉字字形的发展史,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与书法艺术史共同展开的,在没有强制统一字形的时代,书法跟字形无法分离。黄庭坚评论书法作品的时候,也往往把他的评论对象表述为“字”。所以,“字”不但是书法作品存在的形式,其本身就是一种艺术形象,书法家的个体创造力在字形上也会有所体现。虽然书法字形的个性化程度肯定会被“正确书写文字”的观念所制约,但相对于今天,在书写行为之外已单独确立标准字形,多数人先学会正确写字再练习书法的情形来说,前人在字形方面较少受“标准”约束,应是不难理解的事。就孔乙己来说,很可能他并不知道自己掌握的“四样写法”中哪个是“回”字的“正体”。
然而另一方面,黄庭坚的时代已经有了印刷出版,这却是一个使字形趋同,促成其“标准化”的有力因素。或者说,国人的日常生活中,由此才出现了数量庞大的跟书法无关的“字”。不妨认为,以“字中有笔”论书法,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才有了可能。对于更早时代的人来说,写字跟运笔也许是不可分解的同一个过程,但黄庭坚已感到他有必要强调,“字中有笔”才是书法。从他的原话看,“用笔不知禽(擒)纵,故字中无笔”,显然“笔”的含义是要从运笔的方面去理解的。陈文波分析了黄氏的相关言论和他本人的书迹,推求黄氏之“笔”是“以‘实’和‘圆’为基本内涵,以‘行处皆留’和‘裹锋用逆’为操作要求”,当然十分精到,且具说服力。不过,这样的“笔”已经带有黄庭坚的个性化特征,即其本人将“字中有笔”主张付诸实践的结果。当黄庭坚把“字中有笔”作为个人心得来述说时,我们固然应如此理解,但作为一种书法主张时,则他不可能要求所有书家都掌握自己的运笔方法,更不能说只有像他那样运笔,才是书法,因此,“字中有笔”的“笔”也可以被释读为更宽泛的“笔法”之义,它包含一些基本的规定性,如中锋运笔以求线条有力,但也允许不同的书家有其个性化的发挥。
如此,字形和笔法,便构成了黄庭坚书论的两个要素。他声称此论获得苏轼的支持,我们寻检苏轼的相关言论,也确实能发现近似的意见,如评欧阳修书云:
欧阳公书,笔势险劲,字体新丽,自成一家。
欧阳文忠公用尖笔干墨,作方阔字,神采秀发,膏润无穷。后人观之,如见其清眸丰颊,进趋裕如也。
显然,苏轼是从两个方面对欧阳修书法作出肯定的:一是用笔方法及其效果,具体来说就是“尖笔干墨”以成“险劲”之势;二是字形的创新和优美,具体来说就是“方阔字”而富有“神采”。两方面综合起来,便是“自成一家”,观书如见其人。我们看苏轼这两段评论,仿佛便是“字中有笔”之说的展开,其实他还有一种更形象的说法,自云“东坡平时作字,骨撑肉,肉没骨”。此处“肉”为外形,“骨”在其中,就相当于说“字”和“笔”了。苏、黄二人评议书法的文字,大多是作年不详的题跋文,很难判断他们谁先形成这相似的看法,据黄庭坚说,“苏子瞻一闻便欣然”,应该可信。
跟苏轼喜欢以欧阳修为典范来评文论艺一样,黄庭坚的书法评论,也有较大部分是针对苏轼作品的,而且他始终以行家的眼光热情关注着苏轼书艺的进展,经常分阶段评议其成就,如:
东坡道人少日学《兰亭》,故其书姿媚似徐季海(浩)。至酒酣放浪,意忘工拙,字特瘦劲,乃似柳诚悬(公权)。中岁喜学颜鲁公(真卿)、杨风子(凝式)书,其合处不减李北海(邕)。至于笔圆而韵胜,挟以文章妙天下、忠义贯日月之气,本朝善书,自当推为第一。数百年后,必有知余此论者。
东坡书如华岳三峰,卓立参昂,虽造物之炉锤,不自知其妙也。中年书圆劲而有韵,大似徐会稽(浩);晚年沉着痛快,乃似李北海(邕)。
东坡先生晚年书尤豪壮,挟海上风涛之气,尤非他人所到也。
东坡少时规摹徐会稽(浩),笔圆而姿媚有余。中年喜临写颜尚书(真卿)真、行,造次为之,便欲穷本。晚乃喜李北海(邕)书,其豪劲多似之。
东坡晚年书,与李北海(邕)不同师而同妙。
区分前后期或早中晚期来评议一位书家的造诣,是书法批评中常见的情形。大概由于黄庭坚作评论的时间不同,他对苏轼书法创作的分期有些参差,如学《兰亭》在“少时”,似徐浩则或说在“少时”,或说在“中年”,似李邕也或说在“中岁”,或说在“晚年”。造成这种参差的原因,也在于“少时”“中岁”“晚年”都是比较模糊的概念。但整理一下前后关系,大致可以归纳为三个阶段:学《兰亭》最早,似李邕为晚,中间则遍学唐代诸家如徐浩、颜真卿、柳公权,及五代的杨凝式等,但也有一个从似徐浩到学颜真卿的过程,因为徐浩的“姿媚”与《兰亭》有联系,颜真卿又与李邕同为“豪壮”,而徐浩又有“圆劲”的一面,与颜真卿有联系。《兰亭》—徐浩―颜真卿―李邕,这大概就是黄庭坚构画的苏轼书法艺术发展的过程。若仔细揣摩,则在此过程中,也有“字”和“笔”两种要素的作用,即字形的妍丽姿媚和笔法的豪壮劲健。在黄庭坚看来,苏轼早年追求“字”的妍丽,中年通过学习唐五代诸家而加强了“笔”力,晚年达到“字”“笔”的统一,故以《兰亭》、颜真卿、李邕分别比拟之。当然,《兰亭》并非无“笔”,颜书亦非无“字”,比拟时只取其一面,此从黄庭坚语意中不难推知。
由此可见,黄庭坚分阶段评论苏轼书法,其着眼点在于不同时期的苏轼怎样处理“字”“笔”关系。如果我们接受黄氏的方法,去考察现存的苏轼书迹,似乎真可以看到这样的阶段性,虽未易以年月分断,但大致早年追摹晋人,字形妍丽,风神俊爽,笔画也细致流畅;中年遍参唐人笔法,掣笔甚为有力,用墨也较丰,点画肥厚,劲锋溢出,而字形也变得稍扁,虽不失妍丽,但可以察觉到字形与笔法之间的张力;至其晚年作品,则笔力能沉着于字画形体之中,颇见雄劲洒脱,字形亦从有意构巧转为渐近自然,观之有得心应手之感。当然,因为我们已经得到了黄庭坚的提示,故难以担保这样的看法不含先入之见的影响。实际上,当黄庭坚以不容置疑的口吻评论苏轼书法的时候,他与苏轼的密切关系隐然成为言论可信度的保证,正如苏轼谈论欧阳修的情形一样。评论者对作者的了解,是此类评论能够成立的一种虽未明言却必不可少的前提,这一点可谓意味深长,我们且留待后文展开,这里先谈“字”“笔”关系。
无论是否有意识地追求“字”“笔”两方面的成功,可以肯定的是,书家对字形和笔法的处理,确是会有矛盾的。从物理角度说,运笔写字,等于使笔毫完成一个按字形运动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书者必须保持笔锋与纸面间最强的作用力,才能使线条有精神,那么在笔势和字形之间,就难免会有顾此失彼的时候。好在历代书家通过经验的积累,琢磨出了书写各种点画、形体的最具力度的运笔之法,故学习前人可以提高自己处理“字”“笔”矛盾的能力,但毫无疑问,这种提高势必也有一个过程。从这个角度,可以解释苏轼与黄庭坚关于书法的一个著名的玩笑:苏轼谓黄字如“树梢挂蛇”,黄庭坚谓苏字如“石压虾蟆”。这两个比喻显然是指字形而言,但也是为了追求笔力,而在字形方面付出的代价,是“字”“笔”矛盾的两种各具个性的呈现。
苏轼与黄庭坚相关的题跋中,还有一则值得注意:
草书只要有笔,霍去病所谓“不至学古兵法”者为过之。鲁直书。去病穿城蹋鞠,此正不学古兵法之过也。学即不是,不学亦不可。子瞻书。
从文本上看,这里包含了黄庭坚和苏轼的两则跋文。正文当是黄的一幅草书,“鲁直书”之前是黄的自跋,以下是苏轼所书。如此,第一句“草书只要有笔”,是黄庭坚提出的,但苏轼想来也认可。对照“字中有笔”之说,“只要有笔”自然是对“笔”的极端强调了,不过这是针对草书而言。因为草书呈现的形象离“字”最远,几无字形可讲,唯看笔法。那么楷书呢?其字形相对稳定,可能主要也是“笔”的问题。行书就不同了,其字形既不像草书那样简省近于纯粹的线条,又不像楷书一般稳定,随意所造,变化丰富,故对于行书来说,“字”几乎与“笔”同样重要。这样看,“字中有笔”可以进一步被理解为行书艺术的要领。当然,这只是相对而言,实际上草书也有一套历代相承、基本稳定的笔顺,往往与楷书不同,但依此笔顺才能取得“笔”和“字”之间的一种平衡,需要字字琢磨学习,只是不能太固执,失去个性化的创造力,故苏轼云:“学即不是,不学亦不可。”
二、“句”与“眼”
上述“字”与“笔”的关系,不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而是“笔”要贯穿于“字”的全体之中,那么“句”与“眼”是否也有对应的关系呢?就诗歌来说,“句”是文本的一个层级,如果按南宋以来常见的说法,“眼”是指诗句中特别着力的某个“字眼”,那么它们之间就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了,如此,“句中有眼”与“字中有笔”便不能同构,黄庭坚将两者相比显得很奇怪。所以,这里确实需要先解决“眼”的释义问题。
周裕锴对“句中有眼”的解说,看来有一个发展过程。在1992年出版的《中国禅宗与诗歌》中,他认为这是江西诗派的一条诗法,虽指出“眼”字具有多义性,但主要仍从锤炼诗句中关键用字的角度去理解。至1998年出版的《文字禅与宋代诗学》,则明确将“眼”释为“法眼”,“句中之眼相当于弦外之意”,是体现在诗句中的诗意,并认为江西派“理解为句中精彩的字眼”乃是“郢书燕说”。最晚出的相关论述是在2014年面世的《法眼与诗心——宋代佛禅语境下的诗学话语建构》中:
“句中有眼”本是禅宗话头,意思是指语句中应含有教外别传的“正法眼藏”……按照唐代禅宗的付法传统,文字语句这样的传教形式是被排除在外的。但是到了北宋中叶,禅宗内部出现一种“文字禅”的倾向,对使用文字语句传法的现象颇为宽容,诸如佛经文字的疏解、灯录语录的编纂、颂古拈古的制作乃至世俗诗文的吟诵,都大量出现。而“句中有眼”就是针对这种“文字禅”现象所作的辩护,意思是尽管没有在形式上做到“不立文字,教外别传”,但是禅宗的文字语句仍然保留了“正法眼藏”的精神,即能够通过文字传递“涅槃妙心”“微妙法门”的精神。
这是以北宋中叶“文字禅”的兴起为背景来解说“句中有眼”,可谓后出转精。他还举出了宋人使用“句中有眼”的诸多例子,来证明此说,足可信从。就笔者阅读所及,如张元幹云:
山谷老人此四篇之稿,初意虽大同,观所改定,要是点化金丹手段。又如本分衲子参禅,一旦悟入,举止神色顿觉有异,超凡入圣只在心念间,不外求也。句中有眼,学者领取。闽人张某跋。
周必大云:
二颂句中有眼,殊深叹服,所愧老谬不足以当之耳。
也都是文字语句中含有禅家真知灼见的意思。那么,在今天还流行的说法中,称赞对方的某种表述“独具只眼”,就跟“句中有眼”的含义相近。在此,“眼”不是“句”的某个部分,而是整句体现此“眼”,这样的“句中有眼”才能与“字中有笔”同构。
比较麻烦的问题是,当黄庭坚说“如禅家句中有眼”的时候,看似禅家早就有了这种说法,然而迄今为止,我们并未在比黄庭坚时代更早的禅籍中找到此说。不过正如周裕锴曾指出的那样,临济宗讲“一句语须具三玄门,一玄门须具三要”,思路与此一致。因为禅家虽不主张正面阐说佛理,却也总要使说法的语句跟佛理之间有些微妙的关联,以便起到引导作用,否则真是毫无意义的乱说了。于是,禅师们强调他们的语句看上去与佛理无关,但其中是带有玄机的,或者说那里面是隐藏着一个机关的(甚至是一个能逮住老虎的机关,所谓“陷虎机”),要学佛的人留心参悟。黄庭坚在禅门,属临济宗黄龙派的法嗣,该派创始人黄龙慧南禅师就以“黄龙三关”闻名:
师室中常问僧曰:“人人尽有生缘,上座生缘在何处?”正当问答交锋,却复伸手曰:“我手何似佛手?”又问诸方参请宗师所得,却复垂脚曰:“我脚何似驴脚?”三十余年,示此三问,学者莫有契其旨。脱有酬者,师未尝可否。丛林目之为黄龙三关。
像这样的“三关”,都是表面上并未解说佛理的语句,却旨在引导学者,要你去参悟。你参不进去,它就是个关,若是参进去了,它便成了门径。黄庭坚是熟悉慧南这套禅法的,其所谓“禅家句中有眼”,看来并非直接借用禅家的现成说法,而是对他本人所熟悉的此类禅法的一种自具特色的概括,倒是后来的禅师们讲“句中有眼”,是接受了黄庭坚的说法。换言之,黄庭坚在禅的领域也是具备“前沿性”的,与其说他受“文字禅”的影响,还不如说他本人就参与促使了“文字禅”的兴起。
由此,我们就不得不进一步考究,在“句中有眼”一语中,“眼”与“句”是什么关系?如上所述,在禅的领域,“眼”所意味的某种佛理,并不是“句”直接阐明的,只是被隐藏在“句”的深处,或者竟是“句”所暗示的言外之意。那么,引申到诗歌领域,应该也是如此,“眼”不是“句”的字面意思,而是诗句的“另一层含义”。如此“句中有眼”,便犹如我们经常说的某句诗“别具深意”。这固然是诗歌批评中并不稀见之事,但诗的情况毕竟与禅不同,禅家那些机锋之语,尽管很难确定其真实含义是什么,与字面意思的区别则十分显著,你一定不能从字面去接受,否则就没“眼”了,而这样的情形在诗歌中并不普遍,绝大部分诗歌文本不是用来隐藏“另一层含义”的谜面,按照语句的字面意思去理解是有效的。所以,并不是所有诗句都“有眼”的,正如“有笔”的也只是一部分特受黄庭坚推崇的“字”。那么,什么样的诗句能被许为“句中有眼”?我们还需通过一些例句来加以考察。
诗僧惠洪曾列举出一些诗句,认为它们是有“句中眼”的:
造语之工,至于荆公、东坡、山谷,尽古今之变。荆公曰:“江月转空为白昼,岭云分暝与黄昏。”又曰:“一水护田将绿绕,两山排闼送青来。”东坡《海棠》诗曰:“只恐夜深花睡去,高烧银烛照红妆。”又曰:“我携此石归,袖中有东海。”山谷曰:“此皆谓之句中眼。学者不知此妙语,韵终不胜。”
王安石和苏轼的这些诗句,确实都有很精彩的构思:不说月光皎洁、岭云浓重,而说月光把夜空变成了白昼,岭云把暝色分给了黄昏;不说诗人瞭望屋外的青山,而说山色破门而入,自己送进来;夜里赏花需要燃烛,却说燃烛是因为怕花睡去;从海边取了一块石头而已,却说带着此石就是带着东海走。诗人的世界竟是如此灵动,在惠洪看来,大概便是以“法眼”观世的效果。我们的俗眼看不到这样的世界,诗人的“法眼”却能看到,写进诗句里,因此这些诗句就会显得“句中有眼”。在这里,诗句的表层只不过是一些拟人手法,但惠洪提醒我们,其深层是一种与禅相通的世界观。据此,周裕锴也认为,“句中有眼”“大体是指语句中蕴含义理的韵味(尤其是指蕴含佛理禅机)”。
不过,惠洪是个禅僧,容易把独特的艺术构思都看成禅。虽然他的表述“此皆谓之”云云,似乎是转述黄庭坚对这些诗句的评价,但恐怕是他自己把这些例句跟黄氏之说联结起来。黄庭坚当然也因为禅学造诣深厚,才提出“句中有眼”之说,但引申到诗歌领域后,这个“眼”就未必还指向禅。被他本人推崇为“句中有眼”的,乃是杜甫的诗,而在诗句蕴含禅机理趣方面,杜诗似乎并非合适的典范,像江西诗派的谢薖那样,谓“摩诘句中有眼”,典范换成王维,无疑要适合得多。那么,黄庭坚为什么要说“拾遗句中有眼”呢?
黄庭坚曾自述其熟读杜诗的体会:“简易而大巧出焉,平淡而山高水深,似欲不可企及。”他确实认为杜诗的文句下面,也隐藏着一个无限深广的意义世界。就杜诗的文句与意义的关系而言,他举过一个例子:
臣结舂陵二三策,臣甫杜鹃再拜诗。安知忠臣痛至骨,世上但赏琼琚词。
显然,描写杜鹃鸟的“琼琚词”只是表层字面,而忠臣对朝廷失德行为的哀痛才是杜甫的深意。这其实是中国诗歌中非常传统的“托物言志”现象,但当我们探讨某句诗的“寄托”之意时,确实是在追索诗句的“另一层含义”。故可以相信,把“句中有眼”引申到诗歌领域的黄庭坚,也有意将源远流长的“寄托”说纳入其理论视野。鉴于他以杜甫为“句中有眼”的典范,恐怕他更重视的是“寄托”而不是禅机理趣。再考虑到他对杜甫的正面评价“千古是非存史笔,百年忠义寄江花”,如果这就是“拾遗句中有眼”,那么被转用于诗歌领域的这个句中之“眼”,已经不必指向禅,它也可以是《春秋》大义,可以是《诗》人之志。黄庭坚从禅家借来的,是一个理论模型,而不是理论宗旨,这是他跟惠洪的不同之处。毕竟,相比于一位禅宗居士,黄庭坚更是一个儒生和诗人。
那么,虽然黄庭坚提倡诗句要有“眼”,但这个“眼”只是“句”的“另一层含义”,它并未被规定必须指向禅,或者别的理论宗旨。所以,在“眼”的指向并未被特定的情况下,黄庭坚对诗歌写作技巧的具体探讨,其实更多地集中在“句”的方面,这便形成了江西诗派的“句法”理论。学界对宋人“句法”的阐释已经非常丰富,这里不拟展开。需要补充说明的是,把蕴含禅机理趣的诗句视为“有眼”,估计黄庭坚也不会反对,而且他的继承者实际上更喜欢从这一方面去理解。比如陈师道有诗云:“世间公器无多取,句里宗风却饱参。”这“句里宗风”肯定便是他所理解的句中之“眼”,但明显落实到禅家的宗旨了。就此而言,像谢薖那样,把“句中有眼”的典范从杜甫更换为王维,亦不可谓之无因。从中国诗学的发展进程看,这样的见解是比传统的“寄托”说更具创新意义,也更具时代特色的。然而即便如此,我们仍该强调,黄庭坚说的“句中有眼”,是把“托物言志”的情形包含在内,并且是以杜诗为典范的。从接受方面说,虽然同为诗句的“另一层含义”,但禅机理趣或可从文本本身参得,而对“寄托”之意的追问,却必然需要一个前提,就是对诗歌作者的了解!若对作者没有足够的了解,那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去谈“寄托”的。这里恰恰又显示了“句中有眼”与“字中有笔”的一种更深刻的同构性。我们已在前文指出,黄庭坚以不容置疑的口吻谈论苏轼怎样处理“字”和“笔”,是隐然以苏黄之间的密切关系来保障言论可信度的,当他以同样的口吻确定杜甫为“句中有眼”的典范时,其潜台词也呼之欲出:没有人比我更懂杜甫。文艺批评中“对作者的了解”,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三、作品与作者
今天看来,评议作品的时候重视对其“作者”的了解,可谓毫无新意,而且中国的文学批评自先秦以来就有“知人论世”之说,似乎作品和作者本来就显得密不可分。但实际上,在接受前人的文艺作品时,只有极少数旨在梳理出某一方面历史的人才会重视作者,大部分接受者的目的,是为了通过学习而提高自己的创作水平,这种情况下,作者并非必须关心的对象。比如,我们熟知“类书”的编纂在中古时期非常繁荣,其中相当一部分篇幅,等于把相同题材的前人诗文作品集中起来,目的之一,就是为了给当代读者提供学习范本或写作参考。此时,学习参考者只需面对作品本身,完全不必考虑那些诗文出于何人之手。书法方面也是一样,作为文物的某一幅完整的书迹当然属于它的作者,但旨在临摹字形、练习笔法的接受者往往将它肢解,当唐人以“集字”的方式来制作王羲之书法的学习范本时,字形和笔法都已离开其创造者,成为独立的存在。同样成为独立存在的是诗文的体制格式和行文技巧,这正相当于书法的字形和笔法,而仅仅是“对仗”这一具体技巧,在隋唐五代宋初,就被很多专书加以总结和探讨。那些探讨并不关心作者。
脱离作者,也就脱离了作品的产生环境,如此单独地探讨格式和技巧,在近代以来的文艺批评中,会被认作“形式主义”倾向。很难判断这种倾向在传统的文艺批评中属于主流还是旁门,但认为黄庭坚有此倾向的观点,却并不鲜见,因为其“字中有笔”之说,谈论了书法的字形、笔法,而“句中有眼”之说,则被认为是讲诗歌的句法、用字,这些都是“形式”。当然,上文已辨析他所谓的“眼”并不指用字,而恰恰指向诗句的表意层面,属于“内容”而不是“形式”。但更重要的是,他谈诗论艺的一个相当显著的特征,就是不脱离作者的。他谈“字中有笔”,声称得到苏轼的认可,并与他对苏轼书法的评论结合起来;谈“句中有眼”,更是紧紧结合杜诗评论,可谓寸步不离。如果上文的分析不算诞妄,则“对作者的了解”始终成为他这些评论的成立前提,跟“形式主义”其实正好背道而驰。
若我们把视野再拓展一些来看,黄庭坚的这一特征与他的时代大概是相应的。比如苏轼谈文论艺,也喜欢结合他对欧阳修、蔡襄等前辈的了解,而杜诗在北宋时期更被视为“诗史”,被编年注释,这就等于将作品完全还给它的作者,并返置于它所产生的环境来加以解读。文艺批评中或隐或现地强调“对作者的了解”,或许应该被看作北宋时代的一个发展趋势,且已到达前所未有的程度。
以“对作者的了解”为作品批评的前提,自然也不无危险之处,因为这种“了解”未必真能获得作者的认可。对于黄庭坚的说法,杜甫固然无法作出反应,苏轼却有机会表示否认。黄庭坚说苏轼的书法学《兰亭》、学颜真卿、似李邕,他都认可,但他拒绝承认自己的书法与徐浩有关:
昨日见欧阳叔弼,云:“子书大似李北海。”予亦自觉其如此。世或以谓似徐(浩)书者,非也。
后来其子苏过也说,他父亲“少年喜二王书,晚乃喜颜平原,故时有二家风气。俗子初不知,妄谓学徐浩,陋矣!”简直把黄庭坚也归在“俗子”之列了。
这个问题怎么看呢?黄庭坚似乎一直坚持认为苏轼的书法有似于徐浩,见于他的好多条评论:
书家论徐会稽笔法:“怒猊抉石,渴骥奔泉。”以余观之,诚不虚语。如季海笔,少令韵胜,则与稚恭并驱争先可也。季海长处,正是用笔劲正而心圆。
东坡此书,圆劲成就,所谓“怒猊抉石,渴骥奔泉”,恐不在会稽之笔,而在东坡之手矣。
东坡此帖,甚似虞世南《公主墓铭》草。余尝评东坡善书,乃其天性。往尝于东坡见手泽二囊,中有似柳公权、褚遂良者数纸,绝胜平时所作徐浩体字。又尝为余临一卷鲁公帖,凡二十许纸,皆得六七,殆非学所能到。
此一卷多东坡平时得意语,又是醉困已过后书,用李北海、徐季海法,虽有笔不到处,亦韵胜也。
上引第一条未提到苏轼,但从中可见黄庭坚对徐浩的肯定,在于其笔法豪劲有力。第二条则明确显示,他以徐浩比拟苏轼正是就笔法而论。当然第三条说到“徐浩体字”,说明在字形方面,他也认为苏轼是像徐浩的,但对此恰恰有不满之意,而更愿意肯定苏轼对虞世南、柳公权、褚遂良、颜真卿等人的学习,即遍参唐人笔法。综合起来看,他眼里苏轼跟徐浩的一致之处,正好是“字中有笔”,即“字”“笔”兼重。另一位被认为“字中有笔”的,就是李邕,所以第四条将东坡与李北海、徐季海并提。由于“字”“笔”之间也存在一定的矛盾,故难免会有“笔不到处”,但此条强调了东坡“韵胜”,而从第一条看,徐浩在“韵”的方面是有所不足的,这正是二人的区别之处。“韵”是跟作者的人品性情和文化修养相关的,比字形和笔法更高一个层次。也许,这就是苏轼欣然接受自书似李邕之说,而不肯承认学徐浩的原因吧。
然而,在“韵”的层次上,黄庭坚其实是一再地赞美苏轼的:
翰林苏子瞻,书法娟秀,虽用墨太丰,而韵有余,于今为天下第一。
余尝论右军父子翰墨中逸气,破坏于欧、虞、褚、薛,及徐浩、沈传师,几于扫地,惟颜尚书、杨少师尚有仿佛。比来苏子瞻独近颜、杨气骨。
这里明显将体现于作品中的作者精神气质、审美趣味看得高于笔法、字形,而且就在这一点上肯定了苏轼,贬低了徐浩。大概在黄庭坚看来,就“字中有笔”而言,苏轼是学徐浩的,但二人的精神气质不同,所以,对于苏轼晚年的艺术境界,他用李邕来比拟。
评论者“对作者的了解”被作者本人所否认而引起的危机,在文艺批评中是必然会存在的,但这正好说明,被评论的作者也参与推动了重视作者的评论风气。这里呈现出北宋士大夫文化的一种相当高度的人文性,即便是在相当具体的技巧问题的探讨中,其基本的立场也是反技巧的。
本文载于《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6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