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增收始终是古今中外各国的大事,当然也是中国农村发展的头等重要任务。而增收的前提、基础和依靠在于产业。改革开放前,在集体化大呼隆生产体制和以粮为纲方针下,农民不但肚子吃不饱,而且不准发展产业,货币收入很少,活得艰难。改革开放后,农民有了生产经营自主权,在吃饱肚子的同时发展农副产业,收入也逐步多了起来。据统计资料,全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978年的133.57元达到2025年的24456元,其中以产业为基础的财产性收入同步保持增长态势,但占比仍处低位。2024年农民经营性收入占33.93%,转移性收入占21.17%,财产性收入仅占2.51%,但增速尚快。
学界已取得共识,农民财产性收入的空间很大很广,理由是全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总面积约19万平方公里,其中宅基地占比超70%,但资产价值尚未充分激活。研究显示,农村土地流转可使农民可支配收入提升34%,城乡收入比有望从2.3:1缩小至1.7:1。有关部门拟定的“十五五”时期计划将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差距从9.4:1缩小至5:1左右;改革方向定在推进农村土地市场化配置改革,赋予农民更完整的财产权利,探索土地股份合作、信托经营等多元化实现形式。
本文回顾梳理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民增收的6个阶段的状况特点,重点分析了精准扶贫中贫困帮扶及帮扶产业的优先对象;盘活农村资源资产中资源变资金,资金变股金,农户变股民及现代新型农产业中的农民增收,建议今后要把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放在重要位置,大胆而又稳妥地深化改革,为中国农村发展现代化贡献力量。
一、改革开放后中国农民增收的6个阶段。
我国农民增收就类型来说,大致可分为家庭经营收入、外出打工收入(工资性收入)、政策性收入(转移支付收入)、政府和社会帮扶收入(慈善捐赠收入)等几类。其中,依靠产业增加收入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小到大,目前已成为最重要的收入。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民增收经历,学界有4阶段和6阶段两种划分,我们认为为6阶段更为贴合实际。还认为在各个阶段中除了外出务工,其中产业收入始终处于最重要地位,拓展空间很大很广。
第一阶段:1978——1984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驱动的快速增收期。农民获得了生产经营自主权,生产积极性被充分调动,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速高达15.9%,是改革开放以来增速最快的时期。粮食产量从1978年的30477万吨增长到1984年的40731万吨,农产品产量的大幅提升直接带动了农民收入增加。当然,国家逐步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1979——1983年,农产品收购价格累计提高了50%左右,进一步放大了农民的种植收益。
第二阶段:1985——1991年,结构调整中的波动徘徊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制度红利逐渐释放完毕,同时国家开始推进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取消了统购统销制度,改为合同订购和市场收购并存的模式,农民收入增速明显放缓,年均增速仅为4.2%,部分年份甚至出现了收入停滞或小幅下降的情况。这一阶段农民收入增长主要依赖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比如经济作物种植、畜牧业养殖,但受市场需求和价格波动影响较大。
第三阶段:1992——1997年,市场化改革与非农收入拉动的稳定增长期。邓小平南方谈话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确立,农村劳动力大规模向城市和非农产业转移,乡镇企业也进入快速发展期,非农收入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支撑。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速达到5.6%,其中非农收入占比从1992年的21.7%提升到1997年的29.4%。乡镇企业吸纳的农村劳动力从1992年的1.06亿人增长到1996年的1.35亿人,为农民带来了工资性收入。
第四阶段:1998——2003年,应对通货紧缩与税费改革的缓慢恢复期。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国内出现通货紧缩,农产品价格持续低迷,同时农民面临的税费负担较重,增收压力巨大。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速仅为4.0%,部分年份甚至低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2000年开始在安徽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2003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开,逐步取消了农业税、特产税等专门面向农民的税费项目,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
第五阶段:2004——2012年,惠农政策密集出台的高速增长期。国家提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连续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比如全面取消农业税、实施种粮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速达到8.8%,连续多年超过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城乡收入差距开始出现缩小的趋势。这一阶段农民收入来源更加多元化,工资性收入占比超过家庭经营收入,成为农民增收的第一来源。与此同时,国家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投入,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农民增收创造了良好环境。
第六阶段:2013年至今,乡村振兴战略引领的高质量增收期。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速保持在6%以上。这一阶段农民收入增长主要依靠乡村产业振兴,比如特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同时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转移性收入也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前到2035年实现农业现代化前的乡村振兴阶段,农民增收仍然是农村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其主要特点,一是以粮食、油料、糖料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宗农产品将提档升级,确保供应,但在农民增收中比例有所缩小;而农民通过利用非粮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和闲置空地等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农文旅等,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将不断深化,农民的就业创业空间将进一步拓展,收入水平也将持续稳步提升。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增收的阶段,可以清楚的看到,发展产业是保证农民增收的最重要环节、途径与依托;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对农民来说非常重要,丝毫不能动摇;进城务工的收入将保持稳定,难以有大幅提升。
二、精准扶贫:贫困帮扶及帮扶产业的优先对象
我国曾是世界上最贫穷落后的国家之一。1979年末,农村贫困人口7.7亿人,农村贫困发生率高达97.5%。1980年代中期,中国国力增长后开始大规模扶持贫困,最早以政府扶持为主,后来社会以及国际社会也陆续加入,除基础设施和慈善事业外,都以发展产业为主,统称为帮扶产业或精准扶贫。精准扶贫作为粗放扶贫的相对概念,它要求根据不同贫困区域的环境特征和不同贫困农户的具体情况,通过科学有效的程序,对扶贫对象进行精确的识别、帮扶和管理,以实现治贫的目标,扶贫部门把此概括为“两不愁”、“三保障”“一达标”。“两不愁”指的是贫困人口不再为吃穿发愁,其中“吃”不仅指食物充足,还包括饮用水安全;“穿”则意味着有适宜的衣物保暖。“三保障”涵盖义务教育、安全住房和基本医疗三个方面,确保贫困人口得到充分保障,无后顾之忧。“一达标”是指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达到或超过国家现行的扶贫标准,这是衡量贫困状况改善的重要指标。到2000年,我国宣布绝对贫困已经解决,但是防止大规模返贫以及解决低收入的相对贫困将是长期任务。
(一)贫困帮扶的识别对象
我国大规模扶贫初期,曾出现“扶工不扶农”、“扶富不扶穷”、“扶官不富民”等偏差,后来实践创造出一系列排除非帮扶户的识别对象的理论与方法。我们已在本系列论述的第四论中(参见:赵俊臣、陈晓未:把扶贫等发展资源送达真正需要的贫困农户——四论中国农村发展学的构建, 爱思想2025-12-15 09:47)有详细介绍,这里不再重复。
我们在此重点谈谈当前的帮扶对象,所谓当前的帮扶对象,是指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中,被纳入监测范围、存在返贫或致贫风险的农村家庭。这些对象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识别,重点聚焦于收入状况、刚性支出、发展能力和“三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及饮水安全等方面出现突出问题的农户。根据当前政策,帮扶识别对象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一是脱贫不稳定户,指的是虽然已脱贫,但人均纯收入仍在当地防止返贫监测范围内,且因疾病、灾害、市场波动等原因存在返贫风险的家庭。这类家庭虽已摘帽,但基础脆弱,抗风险能力弱,需持续关注与支持;二是边缘易致贫户,指的是原本未被纳入建档立卡的普通农户,其人均纯收入也处于监测范围内,但由于劳动力弱、产业单一或突发困难,存在致贫风险。例如,家中无稳定收入来源、主要劳动力患病或残疾等情况;三是突发严重困难户,指的是近年来政策重点拓展的一类对象,即家庭人均收入超出监测标准,但若因重大疾病、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导致刚性支出剧增或收入骤减,基本生活陷入严重困难,同样可被纳入帮扶范围。例如:家庭成员患大病,年度医疗自付费用高达数万元;遭遇洪灾、旱灾导致农作物绝收、房屋损毁;主要劳动力意外伤亡,家庭失去经济支柱。此类识别机制已从“收入单一维度”转向“收入+支出+发展能力”的综合评估体系,更加注重对隐性风险的捕捉。
应该指出,家庭拥有商品房、私家车、大额存款或成员有稳定公职等,原则上不予纳入(特殊情况需村级评议)。
(二)识别流程步骤(闭环操作)。
2023年3月22日,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将动态识别返贫人群的机制规范化9步:一是风险线索收集,通过多渠道申报,包括农户自主申请(书面或线上平台)、基层干部走访排查、部门数据预警(如医保、民政信息联动)等识别出返贫人群;二是即时响应,对突发困难(如灾害、重病),启动“绿色通道”先行帮扶,后补程序;三是入户核查与授权,镇村干部入户核实家庭收入、支出、资产及“三保障”状况,签订《授权承诺书》;重点核查劳动能力、教育负担、医疗费用等刚性支出风险点;四是信息比对与初审,县级部门联动公安、教育、人社等系统,比对户籍、资产、社保数据,排除虚假信息;五是村级召开民主评议会(村民代表参与),初定帮扶对象名单;六是乡镇审核与公示,乡镇复核材料真实性,组织实地抽查,公示名单不少于5天,公示期接受异议申诉,确保程序透明;七是县级审定与公告,县级乡村振兴部门联合多部门终审,公告认定结果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公告后同步启动帮扶措施,标注风险类别(如“因病致贫”);八是动态管理与风险消除,定期回访监测对象,评估帮扶成效;收入稳定超监测线且风险解除后,按程序标注“风险消除”。九是建立5年过渡期跟踪机制,防止返贫反弹。
(三)精准扶贫施策。
精准识别出帮扶户后,就是对帮扶户精准扶贫施策,即“对症下药、靶向治疗”,实践中已形成一套系统化、闭环式的工作机制,可以概括为“六个精准”和“五个一批”。
所谓“六个精准”,即扶持对象精准,以家庭为单位,通过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公告等程序识别贫困人口,建立全国统一的扶贫信息系统,实现动态更新;项目安排精准,根据地区资源禀赋和发展需求,因地制宜布局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项目,避免“一刀切”;资金使用精准,优化财政资金投向,强化绩效管理,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脱贫关键处;措施到户精准,针对不同家庭的致贫原因(如因病、因学、缺劳力等),制定个性化帮扶方案;因村派人精准,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打通精准扶贫“最后一公里”;脱贫成效精准,建立科学的退出机制和评估体系,确保脱贫结果真实可靠,群众认可。
所谓“五个一批”,即分类施策解决“怎么扶”。针对不同贫困类型,采取差异化路径,实现稳定脱贫: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推广“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带动就业增收;易地搬迁脱贫一批,对“一方水土养不好一方人”的地区,实施整村搬迁,并配套后续扶持措施;生态补偿脱贫一批,设立生态护林员岗位,让贫困人口从生态保护中获得收益;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实施贫困学生资助政策,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特困供养等政策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四)帮扶悬浮困境破解。
这里讲的所谓帮扶悬浮困境,是指政府与社会帮扶贫困地区和低收入地区的发展项目落地后产生的效益,没有惠及或较少惠及贫困户和低收入户,导致贫困户和低收入户被边缘化。其表现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产业发展与本地需求脱钩,形成“悬浮型内卷化”困境;二是部分优惠政策因目标群体认知不足或激励机制缺失,出现“政策冷漠”或“政策投机”,导致政策难以真正落地,产生“政策悬浮”;三是有的帮扶项目建成后的一段时间效益尚好,之后因各种原因效益下滑,难以发挥效益,出现“产业悬浮”;四是有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因后续维修保养措施不落实,导致效能不能正常发挥,出现“项目效益悬浮”。
许多学者早已发现破解帮扶悬浮困境,实践部门已探索出一些有效措施,需要实践中进一步坚持与完善:
一是从制度设计上使扶贫资源排除非贫困者。首先是孟加拉国乡村银行小额信贷扶贫到户的GB模式,自从杜晓山教授引进中国试点成功并本土化后形成了一整套做法,主要是小额度、短周期、较高利率、贷款者必须结成互保互助互督小组、定期贷款者会议等,使非贫困者觉得不耐烦用、不值得用,因为他们是村社中的强势者,家庭里又有抵押物,如需贷款可以到国有银行贷。这也就是说,农村中先富裕起来人群以及村干部们发展家庭经营,优先到国有金融机构贷款,也就不会再来和贫困户低收入户“争夺”(亚行语)这份扶贫资源,这样才留给了贫困或者和低收入者。
二是强化农村基础建设与公共服务均等化,把政策红利转化为农民生活收益。财政资金重点投向农村道路、供水、供电、物流、通信等硬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项目,实际上减少了农民支出、提升生活质量的“隐性增收”。特别要投向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软服务,推动城乡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减少农民看病、上学、出行的自付成本,也是增加农民可支配收入,让政策红利转化为农民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三是利用产业扶持政策,把政策性资金转化为集体资本与农民权益。产业扶持不能只扶企业与老板、不扶农民。要把产业政策与资金向村集体经济组织倾斜,增强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把财政投入、项目资金转化为集体资产、集体股权最终量化到村民头上,形成可持续的经营性与分红收入。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牵头搞加工、做流通、建平台,让农民在产业链上分享增值收益,让政策性资金从“一次性补助”变成“长期造血资本”,真正实现“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四是坚决清理废除“富了老板、穷了老乡”的歧视性政策。一些地方政策设计偏向资本、偏向大户,资源低价出让、收益向外转移,农民只拿微薄租金,失去发展主动权。必须全面梳理这些涉农歧视政策,废除剥夺农民权益、挤压集体空间、导致收益外流的条款,把土地增值、产业收益、项目红利更多留在农村、分给农民。划定资本下乡边界,规范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开发农村资源行为,确保农民在资源利用、产业发展、收益分配中占主体、得大头。
五是跳出“先富带后富”的旧思维定式,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权益性政策为核心,把财政资金、项目资源、制度保障全面向农民共同富裕倾斜,让政策性收入成为农民收入的稳定器、压舱石。
三、稳住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
随着农村农业现代化的深入发展、农民财产性收入逐年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增长空间将出现相对饱和状态,继续大规模增长不大可能。但是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毕竟是农民收入的大头,对农户家庭影响巨大,所有涉及农村产业政策都必须以稳住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为出发点。
(一)稳定农村家庭责任制。
20世纪90年代,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王景新、迟福林等率先提出“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的建议,已被中央采纳并写入多项政策文件。目前看,农民土地财产权尚未完全做实、激活、赋能,农村土地价值潜力远未释放。
稳定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农民根本利益、推动乡村振兴的基石。这一制度不是权宜之计,而是中国国情下最契合农业生产规律的经营形式。第一,它的确立前提是农村农民人人都均分到一份土地,实现了公平;第二,它赋予农民对土地的经营自主权和收益权,使“多劳多得”成为现实,极大激发了生产积极性;第三,家庭作为最小生产单元,能实现对作物生长全过程的精细管理,这是大规模机械化难以替代的;第四,土地不仅是生产资料,更是农民的社会保障,稳定承包权就是稳住农村社会的压舱石。
当然,由于土地的均分,也确实造成了地块细碎化、技术推广难等问题。这种小规模经营与现代农业要求之间的结构性矛盾,本质是“经营方式”未跟上“时代需求”,而非“承包制度”失效。
因此,稳定不是原地不动,而是动态优化。关键措施有三:一是推动土地自愿有序有偿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农户通过出租、入股、托管等方式,将土地集中到种粮大户、家庭农场或合作社手中。二是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扶持农机作业、统防统治、烘干仓储等专业服务组织。一家一户买不起的无人机、大型收割机,通过“代耕代种”就能共享。这相当于为小农户装上“外挂”,让分散经营也能对接现代农业。三是完善配套政策,消除后顾之忧。严禁地方政府强行流转、随意调整承包地;加快出台土地流转规范细则,保障农民知情权、签约权和收益权;四是土地流转收益必须全部归于农户,任何组织、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分沾;五是探索“承包权+经营权”分离下的抵押融资机制,让农民手中的“地权”真正变成“资产权”。
(二)粮棉等大宗农产品价格托底。
长期来,有学者不断地呼吁提高国内大宗农产品价格,以此作为对农民增加收入的筹码。其实,国内大宗农产品价格已经处于相对合理区间,大幅度调整的可能性不大。我们认为,要解决大宗农产品生产者收入增加问题,根据发达国家经验,一是政府合理确定稻麦最低收购价,完善棉花目标价;统筹市场化收购与政策性收储,防止谷贱伤农。二是补贴加码,稳定耕地地力,稻谷玉米大豆生产者等补贴;三是利益补偿,落实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补偿,引导加工产能向主产区布局,壮大粮食产业。推进农机购置“优机优补”;四是鼓励粮油种植专项贷款贴息;五是保险护航,强化稻麦玉米大豆保险,发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提升理赔效率。
(三)对大宗农产品提质增效。
大宗农产品提质增效,将成为产区农民增收的一条渠道,核心在于从“量”的增长转向“质”的提升,通过科技赋能、链条延伸和品牌重塑,让普通农产品卖出高价值。一是科技赋能生产端,让“土产品”变“智产品”。AI、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正在把“种什么靠经验”变成“种什么靠需求”。二是加工升级是关键突破口,把“原字号”变成“精字号”。农产品不加工,利润就卡在田头。精深加工不是简单切片包装,而是提取功能成分、开发即食即烹产品、延伸食药同源链条。据报道,2025年全国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已提升至58%,但仍有巨大空间,从“卖原料”到“卖产品”,再到“卖服务”,每一步都是增值。三是品牌与渠道双轮驱动,让好产品不愁卖。据媒体报道,“三品一标”(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地理标志)认证数量五年增长70%,覆盖超2亿吨实物量。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农户参与,形成“订单农业+品牌营销+冷链配送”闭环,才能避免“丰产不丰收”。四是政策与机制托底,让小农户不掉队。国家推动“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利益联结,通过保底收购、股份分红,让小农户嵌入产业链。
四、盘活农村资源资产(财产性收入):资源变资金,资金变股金,农户变股民。
我国农村不是“穷洼地”,而是藏着海量财富的“聚宝盆”。仅闲置宅基地就达1.7亿亩,据评估各类沉默资源资产价值超800万亿元,如通过整合、入市、抵押、变现等,农民的收入必将获得突破性增长。但是这800万亿元的沉默价值却因组织涣散、金融缺位、制度梗阻而长期“沉睡”。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如果没有了“合作”和“入股”模式,仅靠零散的“出租”模式,就是一个冷笑话!增长农民财产性收入,必须出台“组织筑基、金融破壁、交易搭桥、制度护航”的系统性实招。
各地实践中创造出的资源变资本、资本变股份、农户变股民的“三变”,本质上是农村改革的深化实践,核心在于通过制度创新激活农村沉睡资源,让农民从传统生产者转变为产业链的参与者和受益者。该路径可分为以下三个递进阶段:
(一)资源变资本:将农村闲置的土地、林地、水域、农房等资源通过确权登记,转化为可交易、可抵押的资产。
各地农村都有一些闲置土地与房屋,被学者称作“深睡资源”。将农民的土地、房屋、劳动力等“深睡资源”唤醒,整合起来,实现全要素合作化、股权化、标准化,引入产业项目,农民获得的不是租金,而是产权股权分红,及人们常说的财产性收入。实操中,要依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明确组织架构与收益分配规则,确保集体资产增值收益大部分流向农户;同时吸纳老人、新乡贤等入社,通过“资金互助促发展,利息收入敬老人”的模式,让孝文化及乡贤文化回归,让村社组织更具凝聚力。
(二)资本变股份,将农村资产量化的清清楚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唯一正确途径是股份合作制。方法是将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个人的土地林地承包使用权以及政府财政扶持资金量化为股金,入股到股份合作社、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经营主体,形成稳定股权关系。例如,财政投入到农村的发展类资金(非补贴类)可按政策规定折股到村集体或农户名下,集中投入效益良好的农村项目,按股分红。
长久以来直至当前我国农村农户及股份合作企业仍然存在着发展资金缺乏的瓶颈,一些地方创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置合作金融,将是解决资金短缺的有效途径。其实,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办金融也是世界各国普遍做法。农村有大量沉睡资源资产活不起来。农村资源资产难以变成现金流,核心症结是金融服务不匹配——银行不愿接受农村产权抵押,农民财产抵押贷款难、变现难。而构建“政策性金融+内置合作金融”的新体系,让农村产权能抵押、可按揭。城里人租赁农村房屋可分期还款,农民提前锁定长期收益,让“死资产”变成“活现金流”。 搭建乡镇产权交易平台,让闲置资源资产流起来。农村资产之所以“不值钱”,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没有规范的交易渠道。要建立以乡镇为枢纽的产权交易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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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昆明市富民县石桥村资源变资产道路 昆明市富民县石桥村,现有68户271人。2019年被确立为昆明市都市驱动型乡村振兴创新实验区,2021年入选云南省文明村和云南省旅游名村,探索出的“石桥模式”,成为昆明三旅融合(文旅、农旅、康旅)的成功典范,从过去的“空壳村”发展为年营收超600万元的“百万元实体村”。 1,农耕地调整种植业品种,改种价值高的观光花海(食用玫瑰、油菜花等)。如已建成的120亩草莓基地,通过采摘体验及水果直售方式,年销售额达150万元,是种植农作物的6倍,直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和农户增收。 2,盘活集体建设用地。一是村民入股,2003年就建成的石桥村级农贸市场已分红近20年,大部分村民10年前就已回本。二是南西桥生态休闲园,2021年年接待游客达10万人次,日可接待游客1000余人,日营业额最高达到15万元;2021年运作的南西桥公司营业额710万元,利润150万元;2022年经营性收入保持在610万元,平均每周收入30万元以上。村内建成集住宿、餐饮、会议于一体的休闲度假庄园。游客可品尝春季野菜宴、夏季野生菌火锅、秋季谷花鱼等时令农家菜,并在河边小木屋体验无烟烧烤,感受田园生活的惬意。三是占地7亩的传统四合院改造项目,一楼集中展示富民的民俗文化,并举办各类书画、艺术交流活动,二楼为4间开窗见景的精品民宿酒店。 3,村民闲置的民房改造为民宿。2020年,海英、王春梅、徐建良3户村民家进入首批改造名单。改造完成后,民宿将由南西桥旅游文化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管理,每年产生的收益按村民20%、村集体70%、公司10%的比例进行分红。 4,山坡上旱地改种高价值水果。以前种植玉米、洋芋,亩产值不超过600元,干旱的年份收成更少,有的已经荒废了多年。现改种种植了100亩4000多棵半边红李子。徐田佶家的3亩旱地,种上了半边红李子,每年可获得1500元的土地租金。 5,开发盐矿地热温泉,提供温泉SAP、温泉游泳、泡汤等服务。 6,登山步道踏青徒步。沿途可观赏奇形怪石、针叶松林、漫山野花、金黄草甸;适合家庭亲子游、老人踏青,徒步后可在寺庙素斋馆品尝素食。 |
将承包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资产股权等纳入交易目录,实现产权产品标准化、交易规则标准化、金融服务标准化、收益分配标准化、违约处置标准化。实操中,乡镇产权交易所要简化流程、降低成本,让农民足不出乡就能完成资产流转;同时建立成员权有偿退出与进入制度,允许城乡要素双向流动,让闲置资产真正“动起来”“活起来”。
(三)农民变股民是盘活农村资产、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的重要模式。
农户变股民的核心逻辑,简单来说,就是把农户拥有的土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资产股权等,通过评估作价折算成合作社或农业企业的股份,农户从传统的生产者转变为股东,除了劳动收入外,还能享受分红、资产增值等收益。
实践中农民变股民有三种方式:一是承包土地入股,把自家承包地的经营权入股到农业合作社、种植养殖企业,按股份享受经营利润分红,不用自己种地也能有收益;二是集体资产量化到农户头上,村集体将闲置厂房、山林、水库等集体资产量化折股,分配给农户,农户作为股东参与集体资产的经营分红;三是农户将自有资金(也可以自己银行贷款)入股,投入到农村特色产业项目,比如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等,按投资比例获取分红。
这样一来,农户就将获得以下三大实际好处,一是增收渠道多元化,从单一的种地收入,变成“租金+分红+工资”的多重收入,抗风险能力更强;二是资源高效利用,零散的土地、资金集中起来后,可以发展规模化、产业化的农业项目,提升资源利用率和产出效益;三是提升农民话语权,作为股东,农户可以参与到合作社或企业的决策中,更有动力关注产业发展。
在此需要注意的风险有三:一是市场风险,如果入股的产业项目经营不善,可能会出现分红减少甚至亏损的情况;二是合同风险,入股前要仔细签订合同,明确股份占比、分红方式、股份转让机制等细节,避免后续纠纷;三是认知风险,要充分了解入股项目的运营模式和前景,不要盲目跟风入股。
盘活农村资产,离不开制度保障。一是推行“新型五区规划”,以乡镇为单位规划新社区、新集体经济产业园区、新养老养生休闲区、新农区、新养殖区等功能区,让资源在科学布局中实现价值最大化;二是建立农村资源资产闲置税制度,以累进税倒逼闲置资产流转利用,避免“占而不用”浪费资源;三是严控资本下乡边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农民分红比例不得低于70%,资本参与项目必须实行“保底收益+按股分红”模式,防止资产增值收益外流。同时,上级部门要少些“一刀切”的禁令,多些“手把手”的指导,总结推广基层创新实践,为资产盘活提供可操作的制度供给。
五、开发农文旅融合新业态
农文旅融合是从现有低挡的农家乐发展深化出来新的高档业态,是农民们的一种创造,最大的特点就是当地农民自己开发、自己管理、自己受益,直接促进农民增收。李小云教授在西双版纳河边村扶贫开发“瑶族妈妈客房”的农旅新业态成功后,又在云南省的35个乡村振兴示范点的试验,无一不是引进农文旅融合新业态。至于有的地方资本下乡开发的农文旅融合,只要吸收当地农民就业,也受到鼓励。
(一)农文旅融合已上升到国家战略
农文旅融合是以农业为基础、乡村文化为纽带、旅游为形态的现代乡村产业发展模式,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将其提升至国家战略层面,要求构建农业与文旅深度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明确其作为乡村全面振兴的核心驱动。局媒体报道,截至2024年底,全国建成4340个农文旅融合示范村,乡村旅游接待量突破5亿人次,带动农产品销售超千亿元。
近几年来,各地农村都出现了各具特色的农文旅融合,它不是简单的“农业+旅游+文化”叠加,而是一场以乡村为舞台、以产业为纽带的系统性重构:它让田地变景区、农房变民宿、农产品变文创,真正实现了“土味”出圈、“乡愁”变现,把“资源”变成了“体验”,受到了城里人喜爱。
各地农文旅融合不是大投资、建大牌坊、修大广场,坚持做到了五条:一是提高民宿档次,堪比城里四星五星酒店,干净舒适;二是文化活化,不做陈列,让游客参与;三是产品升级,从卖原料到卖“生活”;四是科技赋能,让乡村“会说话”;五是金融与政策借力,告别孤军奋战。正如有的人评价的:真正的农文旅爆款,藏在村口那间被改造成茶室(李小云试点的乡村振兴示范村必有咖啡室)的集体原有的废弃牛棚、猪圈、烤烟房里,藏在孩子亲手摘下的第一颗草莓里,藏在游客发朋友圈那句“原来乡村比城市更懂生活”里。
(二)农文旅融合中的农民受益
农文旅融合新业态的根本宗旨是让农民受益。农民真正受益分两种,即一次性受益和长久受益。所谓一次性受益,即农民把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一次性改造成新业态,或租给老板,获得一次性出售金或租金;长久受益即将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评估量化后作为股份,入股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开发公司,从而获得长久受益。学者们当然支持长久受益方案。这其实也是农民财产性经营收入的正确道路。
(三)农文旅融合的具体模式
农文旅融合模式的表现形式在于,根据当地特色,打造实现商业效能与文化体验深度共生的乡村文旅产业形态,涵盖非遗工坊、森林康养、丰收市集、休闲露营、生态研学等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培育的多元形式。
在此我们列举刚刚发生的两桩突发农旅事件,一窥它独特的魅力:
一件是南方农民喜爱的“杀猪饭”。2026年1月18日,湖北大悟县高铁经济试验区三合村孔雀山庄,由爱心企业家张学军牵头举办的“千人杀猪宴”,来自陕西、河南、武汉等全国各地的近4000名网友、游客慕名而来,活动现场同步开设大悟土特产集市,30多家农产品展台、特色小吃摊前人头攒动、烟火氤氲,大悟稻鸭香米、云锦宴会中心等30余家爱心企业及个人主动助力,捐赠食材、餐具等物资。
第二件是2026年1月,重庆合川一则“帮我爸按一下猪脚”的求助视频意外引发关注,上千人跨省参与“杀猪宴”。当地文旅部门迅速疏导交通、维持秩序并提供物资与文化推介,体现了“不缺位、不越位、顺势而为”的治理思路。事件展示了传统民俗在当代的情感召唤力,有网友建议设立“按猪赶年节”;当事人“呆呆”及时主动喊停,强调“安全比热闹重要”,避免了流量裹挟下的失控。
杀年猪、吃刨猪汤这些看似普通的乡村生活场景,通过网络传播,竟能引发如此强烈的集体共鸣。这证明了传统民俗不是博物馆里的标本,在当代社会依然具有强大的情感召唤力。
这两件突发农旅事件向我们提出了新的课题:如何在网络时代传承乡土文化,发展乡村文旅?关键在于能够真正能够打动人心,才能吸引游客。
六、数字农业中农民增收是一个有待实践的新课题
目前,农产品电商中直播带货已经基本普及。据媒体报道,我国直播带货行业经历2018——2023年复合增长率超200%的野蛮生长后,2024年增速降至15%,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用户日均观看时长超1.5小时,互动行为渗透率超九成,形成“观看—互动—消费”的闭环生态。其中农产品电商与直播带货约占3成,成为推销农产品、带动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之一。
国家已把数字农业列入规划,将是下一步农村发展的优先项。数字农业是技术与传统农业的深度融合,通过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实现农业生产的数字化、智能化和高效化。其核心在于利用数字技术优化农业生产流程,包括精准种植、智能养殖、农产品溯源和农业管理决策支持等环节。数字农业强调数据驱动的管理模式,通过实时监测和数据分析提升资源利用率和农产品品质。至于数字农业中怎样保证农民增收,这是一个有待实践的大课题。
就目前有的学者的初步调研发现,农村具备一定数字素养的农民和专业化人才欠缺;农村地区的数字化投入与基层实际需求结合不够紧密、重点不突出,尤其与农民生产生活联系密切的专业知识、技术指导、市场动态、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数字化应用不足;大部分农村地区没有形成以农民需求为主的信息反馈渠道,降低了数字化产品的推广效果,特别是针对农村地区的数据开发和应用场景创新不足,农民难以充分享受数字红利。这些问题的破解,只能是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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