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中国与南斯拉夫的关系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这种关系遗产对中国与南斯拉夫继承国的关系也有显著的投射性影响。中南关系遗产对中国与南斯拉夫各继承国关系的影响呈现出三种主要类型:一是以政治互信为特征的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塞尔维亚),成为中南关系遗产正向投射的鲜明例证;二是以务实经济合作为主的关系(克罗地亚、波黑、黑山、北马其顿),更多地反映出从中南关系遗产继承而来的务实态度;三是合作与竞争并存的双重关系(斯洛文尼亚),其动态受更广泛的安全环境、地缘政治以及斯洛文尼亚国内政治格局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中南关系的历史遗产,特别是中国与这些继承国在政治、经济、人文等领域互动的历程和积累的经验,如同强大的惯性力或潜在的引力场,正持续塑造着各继承国对华政策的基础性框架和心理预期。
【关键词】南斯拉夫;中南关系;南斯拉夫继承国;双边互动;“一带一路”
【作者简介】彭裕超,北京外国语大学欧洲语言文化学院副教授;徐刚,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研究员。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与中东欧国家文化关系史研究”(项目批准号:17ZDA173)阶段性成果。
历史是形塑国际关系的重要基石,而国家间关系无疑会深受其历史遗产的影响。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中国与南斯拉夫的关系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这种关系遗产对中国与南斯拉夫继承国的关系也有显著的投射性影响。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南斯拉夫作为国名,是第一南斯拉夫或南斯拉夫王国、第二南斯拉夫(或称“南联邦”)以及第三南斯拉夫(或称“南联盟”)的总称。本文所称南斯拉夫主要是指第二南斯拉夫或南联邦。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南斯拉夫人民和中国人民在欧亚大陆的两端进行了英勇的反法西斯斗争,最终取得胜利。1945年11月29日建立的南斯拉夫联邦人民共和国(1963年更名为“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和1949年10月1日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虽然都属于社会主义阵营,但两国并未立即建立外交关系。直到1955年,中国才与南斯拉夫建立外交关系。20世纪90年代,随着南斯拉夫的解体,中国与南斯拉夫各继承国相继建立或延续了外交关系,中国与相关国家间的关系也开启了新的篇章。本文旨在探讨中国与南斯拉夫的关系遗产及其如何深刻影响了中国与南斯拉夫继承国(塞尔维亚、克罗地亚、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黑山、北马其顿、斯洛文尼亚)在当代的交往互动。
一、南联邦时期的中南关系变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率先承认中国并建交的国家主要来自社会主义阵营。1949年同中国建交的国家中有7个来自中东欧,先后分别是保加利亚、罗马尼亚、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波兰、德意志民主共和国(简称“民主德国”)阿尔巴尼亚,而南斯拉夫是当时唯一没有且历经数年才与中国建交的中东欧国家。在整个冷战时期,中南关系亦同中国与苏东国家关系一样充满了曲折波动。
(一)从保持沉默到建交:在苏联影响中变动
早在20世纪40年代末期,南斯拉夫便联系中共方面,表示已准备好与新中国建立外交关系,但中方对此却保持了沉默。这主要是受到了中国与苏联及更广泛的社会主义阵营结盟的影响,尤其是在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简称“《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签订之后。该条约明确规定,缔约国双方均不得缔结反对对方的任何同盟,不得参加反对对方的任何集团及任何行动或措施,并对事关中苏两国共同利益的一切重大国际问题,均进行彼此协商。这就使得中南关系一切可能的改变都只能系于苏南关系的改变。
事实上,自1948年6月在苏共提议下南斯拉夫共产党被开除出“共产党和工人党情报局”后,苏南冲突愈演愈烈。到了20世纪50年代中期,国际局势开始发生转变。斯大林于1953年逝世后,赫鲁晓夫领导下的苏联力图修复与南斯拉夫的关系,以巩固社会主义阵营,苏南关系逐渐正常化。此后,南斯拉夫主动接触中国,中国谨慎地与其展开接触,并最终于1955年1月2日与南斯拉夫建立了外交关系。
(二)从批判到恢复关系:在意识形态中纠缠
如果说1955年中南两国建交前中国顾虑更多的是苏联的态度,那么1956年“匈牙利十月事件”后中国再次对铁托领导下的南斯拉夫进行批判,则主要是出于自主的意识形态认知考量,即认为南斯拉夫正处在修正主义的掌控下。这种持续了十多年的批判不仅导致两国关系快速降级,而且也使两党和两国之间的交流渐渐减少,直至中止。首先,当时在中方看来,苏联已经走上了一条改革“斯大林模式”的道路,而这相当于走修正主义路线,是在复辟资本主义。但是由于中苏关系的复杂性,中国把批判的矛头指向了早在赫鲁晓夫否定斯大林之前就已开始改革“斯大林模式”的南斯拉夫,意在通过批判南斯拉夫来间接地批判苏联。中国在批判苏联修正主义的同时,也持续将南斯拉夫一并列为批判对象。其次,中方批判南斯拉夫还有另一层用意,即借助于批判南共联盟的修正主义来反对中共内外所谓的右倾机会主义。于是到20世纪60年代中前期,中南关系不可避免地陷入了最低谷。
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国际政治格局发生分化,东西方关系出现缓和。1968年,苏联入侵捷克斯洛伐克引起中东欧国家和中国的警惕。由于“南斯拉夫历来反对苏联领导人的大国主义和支配意识,而当时中国执行反对苏联霸权主义的基本对外政策,两国又找到了发展友好的共同点”。于是,南斯拉夫成为中国的潜在和间接盟友。中国开始着手改善同南斯拉夫冷却了十年的双边关系。1969年,中南两国恢复大使级外交关系,双方均表现出改善关系的积极姿态。南斯拉夫方面对恢复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和权利的呼吁以及中方对南斯拉夫在不结盟运动中的作用和贡献的肯定,体现了两国在国际事务中相互支持的立场。
(三)关系正常化:打破思想的束缚
20世纪60—70年代,南斯拉夫独立的社会主义国家形式和不结盟的外交姿态使其成为中国眼里较有吸引力的合作伙伴之一。1972年南斯拉夫代表团访华,标志了中南关系的正常化。“文体先行,经贸紧跟”,文化交流和贸易往来对中南两国关系的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中国国家芭蕾舞团和乒乓球队分别于1971年和1973年访问南斯拉夫,受到了当地民众的热烈欢迎。在贸易方面,中国购买了多艘南斯拉夫制造的海运散装货船。1972年4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政府民用航空运输协定》(简称“《中南两国通航协定》”)在南斯拉夫首都贝尔格莱德签署。在外交方面,两国高层往来密切。1977年8月,时任南共联盟总书记、南联邦总统铁托访华,中共与南共联盟由此恢复了党际关系。1978年8月,时任中共中央主席、国务院总理华国锋回访南斯拉夫,进一步巩固了两党两国关系。铁托在与华国锋的会谈中强调,南斯拉夫与中国同为社会主义国家,两党两国在国际事务中有着共同的利益。南斯拉夫重视同中国的关系,并将与中国的关系定位为最重要的对外关系之一。自此之后,中国与南斯拉夫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外交关系。
思想认知的变化是中国改革开放的起点,中南关系缓和的最大意义也在于此。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南关系的破冰迈出了中国改革开放的第一步。华国锋访问南斯拉夫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决定将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上来。于是,南斯拉夫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成为中国学习的对象。中方先后派出多个考察团前往南斯拉夫,学习其国有企业高效率的生产组织流程及先进的管理模式。在中国后来的改革开放实践中和国家出台的许多政策中,都能见到南斯拉夫当年的影子,如成立农工联合企业、推广农业机械化、推动科学技术现代化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正是在南斯拉夫的影响下产生的。这一时期,中国学界很关心南斯拉夫的工人自治制度、社会主义建设模式和实践派思想的学术研究,出版了大量介绍南斯拉夫经济制度与政策法规的图书。
1980年铁托逝世,华国锋率中国党政代表团赴南斯拉夫出席葬礼,并评价铁托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他的一生是光辉的一生、战斗的一生……他的影响远远超过了南斯拉夫的国界”。此后至1989年6月,中南双方副外长级及以上的官员互访,共计不下25次。双方在经贸、科技、文化等领域的合作顺利开展。从贸易上来看,1981—1983年中南两国年均贸易额仅0.7亿—0.8亿美元,到1987年和1988年,分别达到了2.26亿美元和1.66亿美元,可谓是成倍增长。
总的来看,在三十余年的时间里,中南关系经历了复杂的建交、相互批判以及关系正常化等阶段。根本原因在于社会主义阵营内部各国对社会主义及其发展模式的不同认知。意识形态的分歧加上国家利益的考量,使得中国与包括南斯拉夫在内的中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关系出现了不同趋向。时至今日,这些历史的复杂性遗产仍旧影响和塑造着中国对南斯拉夫继承国的外交战略和彼此间的交往互动,并折射出中南关系过往经验和地缘政治动态持续、交互影响的演变过程。
二、南联邦解体后中国与各继承国关系的新开始
20世纪80年代中期,中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发展受到了自身建设失误、苏联戈尔巴乔夫经济改革模式植入以及西方长期渗透与“和平演变”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在1989年11月“柏林墙倒塌”之后,政局都迅速发生剧变。这场剧变始于中欧的波兰、匈牙利、民主德国和捷克斯洛伐克,旋即波及巴尔干地区的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和阿尔巴尼亚,最后以冲突和战争的形式结束于南斯拉夫。国际格局的深刻变化对中东欧地区的社会意识形态和地缘政治结构产生了深远影响,成为中国同南斯拉夫继承国发展关系的全新背景。
(一)中国在南斯拉夫解体问题上的立场
面对东欧剧变,中国从一开始就采取了不干涉别国内政、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发展道路的立场。南斯拉夫危机爆发后,中方同样未改变上述立场。
总的来看,中国与南斯拉夫的关系可以分成两个阶段:一是将南斯拉夫作为一个整体的国家,即1918年南斯拉夫王国成立至1992年南联邦解体之前的阶段;二是1992年南联邦解体之后,中国分别与独立的南斯拉夫各继承国建立外交关系并展开交往互动的阶段。南斯拉夫解体后,宣布独立的6个国家基本上都在第一时间获得了中国的承认,并很快建立了外交关系。
1991年6月25日,斯洛文尼亚和克罗地亚宣布脱离南斯拉夫独立。次年5月12日和13日,中国分别与这两个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1993年10月,中国将与马其顿共和国的外交关系提升至大使级。1995年4月,中国与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简称“波黑”)建立了外交关系。2006年6月黑山宣布独立后,中国于当年7月6日正式与黑山建立了外交关系。
中国将由塞尔维亚和黑山组成的南联盟视为南联邦的正式继承者。南联盟的成立旨在一方面维护南联邦的许多立场和政策,另一方面将自身定位为延续南联邦的国内和外交事务的继承者。这与中国基于历史联系维护同南斯拉夫建立的稳定和持续的双边关系,以免自身利益受损的预期相符。在南联邦解体之初的动荡时期,南联盟与中国保持了深厚友谊,双边关系发展良好。1999年5月7日,中国驻南联盟大使馆在北约空袭中被炸,造成3名中国记者遇难,这一事件促使中国人民和南联盟人民,尤其是塞尔维亚人民站在了一起。中国时任国家主席江泽民在讲话中沉痛悼念了3位牺牲的烈士,对北约的暴行予以强烈谴责,并称“这场战争给南联盟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灾难,严重威胁到欧洲稳定和世界和平”。2000年12月,中国时任外交部部长唐家璇访问南联盟,在谈及科索沃问题时,他表示中国坚决反对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对南联盟进行狂轰滥炸,主张充分尊重南联盟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强调切实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1244号决议,以有效地保障科索沃地区各民族的平等权益。中国和南联盟(主要是塞尔维亚)双方对于维护国家主权和尊严的坚持和努力,成为增进两国关系的重要纽带。
除此之外,这一事件还促使中国对世界地缘政治格局进行了重新评估,并寻求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中国在这场危机中展现了自己的坚定意志和顽强毅力,不仅在国际社会树立了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形象,而且使全球各国对中国坚决维护自身权益的意志有了全新的认识。2001年4月,南联盟时任副总理兼对外经济关系部部长米罗柳布·拉布斯在访问中国时称:“南斯拉夫高度评价中国在世界政治中的影响,认为中国在国际事务中的作用将越来越大,这对整个世界的和平与稳定是重要的。南斯拉夫希望同中国保持友好关系。”
(二)中国维护与南斯拉夫继承国关系的基本准则
中南关系的遗产为中国与南斯拉夫继承国之间在当代的交往互动奠定了重要基础,这在政治关系的连续性上体现得尤为明显。
1995年7月,中国时任国家主席江泽民在访问匈牙利期间阐述了发展与中东欧国家双边关系的四项基本原则,即“布达佩斯原则”。其主要内容包括:第一,中国尊重各国人民的选择,不干涉别国内政。第二,中国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一视同仁地同各国发展友好合作关系。第三,中国同中东欧国家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第四,中国愿根据平等互利原则扩大同中东欧国家的经贸合作,促进彼此经济的发展,以造福于各自国家的人民。第五,中国真诚希望中东欧地区保持稳定,各国人民友好和睦相处;支持和平解决相互之间的争端;尊重和支持本地区国家加强区域性合作的愿望。随着一些中东欧国家相继加入欧盟或成为欧盟候选国,中国认识到需重新评估这些国家的地位和作用,并提升双边关系的质量。“布达佩斯原则”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在新的历史时期重新建立信任与合作奠定了基础。在中东欧国家政治格局剧变、西方影响力增强的背景下,这些原则有助于消除中东欧国家对中国的疑虑,确保双边关系的平稳和延续,为双方开展正常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交流提供稳定的框架,避免因意识形态差异而产生摩擦,巩固中国与这些国家的传统友谊。事实证明,中国强调和平共处和支持地区国家加强合作,间接支持了中东欧国家维护自身稳定与推动经济发展的努力。
2004年6月,中国时任国家主席胡锦涛在访问罗马尼亚期间就增进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关系又提出了四项新建议,即“布加勒斯特原则”。其主要内容包括:第一,加强友好交往,增进政治互信。双方要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互不干涉内政等原则的基础上,增进理解,扩大共识,相互照顾和支持彼此的重大政治关切,进一步发展双边关系。第二,拓展经贸合作,促进共同发展。双方要坚持互利互惠原则,努力提高经济合作中的投资和技术含量,通过优势互补,使中东欧国家与中国成为稳定的经贸合作伙伴。第三,扩大文化交流,巩固传统友谊。双方要在文化、教育、科技、旅游、卫生、新闻等领域加强交流,不断丰富合作内涵。第四,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挑战。双方要在反对恐怖主义、防扩散、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和发挥联合国作用等问题上加强战略对话和合作,共同致力于维护世界的和平与稳定。值得注意的是,这是中国首次提出与中东欧国家在反恐和其他国际事务领域进行合作,以往这种表述通常只出现在与世界主要大国的联合公报中。这一转变凸显了中国认识到中东欧国家在加入欧盟后国际地位的提升。然而,随着地缘政治格局的演变,中国的调整主要是为了保持其对该地区历史承诺的一致性和连续性。“布加勒斯特原则”标志着中国对中东欧地区战略重要性的重新评估,不再仅仅停留在强调相互尊重和和平共处,而是同时还强调“增进政治互信”“扩大共识”“拓展经贸合作”“提高经济合作中的投资和技术含量”“扩大文化交流”“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挑战”。这传递出中国已将中东欧国家视为重要战略伙伴,并寻求与其深化全方位、高层次合作的强烈意愿。
中国在发展与南斯拉夫继承国关系的过程中也一直秉持这样的原则。可以说,这两项原则共同铸就了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关系的稳固基石,其积极影响体现在以下几个层面:首先,提供了连贯且可预测的政策框架。无论中东欧国家内部政局如何跌宕起伏,或其外部的区域整合进程如何演进(如加入欧盟、北约),中国始终坚持这些原则。这种一以贯之的立场,极大地增强了双边关系的连续性和可预测性,也有效减少了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对中东欧国家而言,这意味着它们拥有一个长期且可靠的伙伴,使它们能够超越短期的地缘政治考量,从而专注于务实合作。其次,拓展了合作领域的深度与广度。在这些原则的指导下,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合作从最初相对单一的政治外交层面,逐步深化并扩展到经贸投资、科技创新、人文交流等更广泛的领域。“布达佩斯原则”强调的和平共处和地区合作,为双方的政治互信奠定了基础;而“布加勒斯特原则”则明确提出了提高经贸合作中的投资和技术含量、扩大文化交流,以及将反恐、防扩散等国际事务纳入合作范畴等建议。这种多维度、多层次的合作,极大地丰富了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关系的内涵,使其更具韧性和活力。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投资合作到教育、旅游、艺术等领域的交流,再到面对全球性挑战时的立场协调,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互动合作日益紧密和多元。再次,提升了中东欧国家在全球事务协调和处理中的能见度和影响力。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和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对中东欧国家的高度重视和主动合作态度,尤其是将其视为完善全球治理的重要伙伴,客观上也为这些国家提供了一个同世界主要大国平等对话与合作的平台。这种积极互动,不仅提升了中东欧国家在国际舞台上的知名度和话语权,还为它们在解决地区和全球问题上发挥更大作用创造了机遇,使其在完善全球治理和应对共同挑战方面扮演更积极的角色,进而在多极世界格局中使自身增强战略选择能力和扩展外交回旋空间。
“布达佩斯原则”和“布加勒斯特原则”是中国与包括南斯拉夫继承国在内的中东欧国家赓续关系、深化友谊的智慧结晶。这两项原则不仅为双边关系设定了积极、务实且具有战略意义的基调,并以其前瞻性和包容性为双方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中实现长期、稳定、互利、共赢的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而且持续指引着双边关系的未来发展,乃至描绘出一幅超越传统地缘政治束缚的合作蓝图。2012年开启的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框架,则是这两项原则精神的彰显和延续。
(三)中国和南斯拉夫继承国的关系框架
中国与南斯拉夫的建交历史是中国与其继承国发展双边关系、深化传统友谊的基础。在中国与南斯拉夫继承国“重新认识”彼此的过程中,所谓历史背景、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发展模式等方面的差异并没有成为障碍。从中国与南斯拉夫继承国的联合声明措辞中可以发现,双方始终本着“相互尊重、平等相待”的原则,以“传统友谊和良好合作关系”为基础,以“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为基本立场,以“理解和尊重彼此选择的发展道路”为共识,以“共同促进与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为议程,尊重彼此的独立和主权,重视彼此在国际社会的地位和作用,以确保双边关系的长期稳定发展。
从经济方面看,贸易关系是中南关系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世纪70年代中南关系正常化以来,双方的经贸合作就一直以平等互利和共赢互惠原则为基础,并持续和努力寻求扩大合作的范围和深度。这一遗产为21世纪中国与南斯拉夫继承国之间的经贸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促进了过往合作的延续和实质性拓展。于是,双方的经济关系便从狭隘的进出口贸易,发展为包括贸易、投资和生产合作在内的多层面合作的经济关系。特别是2013年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和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框架启动后,促进中国与南斯拉夫继承国之间的经济贸易合作成为双边合作的重点。而通过发挥互补优势,中国也与这些国家建立起了稳定的经贸伙伴关系。这种合作在中国与欧盟的经济贸易关系中起到了一定的桥梁作用,为促进中欧经贸合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北马其顿、波黑、黑山、塞尔维亚等国,在后南斯拉夫时期均以加入欧盟为国家战略布局和外交政策制定的优先事项。与此同时,又均重视外交关系的多元平衡,积极与中国发展和深化关系。在中国致力推动与南斯拉夫继承国进行发展战略对接、实现互联互通的背景下,中国同南斯拉夫各继承国的关系都提质升级,进而初步形成了多层次的伙伴关系框架。
在双边层面,中国常采用“伙伴关系”概念来界定与另一国家的关系。这些伙伴关系分为多个级别,包括合作伙伴关系、战略伙伴关系、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特殊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等。这种关系分级反映了两国之间递进的关系定位。中国与南斯拉夫各继承国的关系大体可分为战略伙伴关系(包括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合作伙伴关系以及一般的国与国关系。
首先是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对象为塞尔维亚。需要强调的是,2024年5月8日,中塞两国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尔维亚共和国关于深化和提升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构建新时代中塞命运共同体的联合声明》,正式宣布构建新时代中塞命运共同体。塞尔维亚也因此成为首个与中国签署共建命运共同体文件的欧洲国家,这不仅标志着两国关系在既有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基础上质的提升和理念的拓展,而且为双边合作赋予了更深远的战略内涵和擘画了更宏大的共同愿景。中塞关系这次提升并非取代原有的伙伴关系,而是将其推向了一个新的、更高层次的发展阶段,其所蕴含的平等互利、务实合作的核心理念和拥有的坚实基础仍将一脉相承,并会得到持续的丰富和深化。其次是合作伙伴关系,包括全面合作伙伴关系(对象为克罗地亚)、互利合作关系(对象为北马其顿)。最后是一般的国与国关系,对象包括黑山、波黑以及斯洛文尼亚。
三、中国与南斯拉夫继承国关系的类型化分析
倘若从关系发展的特征来看,中国与南斯拉夫继承国的关系大体可以分为三类:第一,以政治互信为特征的关系(塞尔维亚);第二,以务实追求利益为特征的关系(克罗地亚、波黑、黑山和北马其顿);第三,合作与竞争并存的双重关系(斯洛文尼亚)。这种关系分类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南关系的历史遗产,同时也反映了南斯拉夫各继承国独立后基于自身外交理念和利益考量而做出的现实选择。下面笔者将对中国与南斯拉夫继承国关系的这三种类型进行具体分析。
(一)政治互信为核心:中国与塞尔维亚的关系
塞尔维亚继承了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的国际法地位。在“南联邦—南联盟—塞尔维亚”演进的过程中,中国与塞尔维亚的双边关系具有较强的延续性,可以说在南斯拉夫所有继承国中具有最高的双边政治关系水平。2009年中国和塞尔维亚就建立了“战略伙伴关系”,并于2013年得到了进一步深化。在2016年6月习近平主席对塞尔维亚进行国事访问期间,两国关系被提升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习近平主席称塞尔维亚为“永远的朋友,真诚的伙伴”,塞尔维亚总统武契奇评价“中国是塞尔维亚最真挚的朋友”。这种深厚的政治互信不仅促进了两国在各领域的合作,而且塞尔维亚成为中国在巴尔干地区的重要合作伙伴,也有利于巩固两国在该地区的战略利益。
中国与塞尔维亚交往互动频繁,反映了两国关系的稳定、强劲。2016年和2024年,习近平主席两次对塞尔维亚进行国事访问;而塞尔维亚总统武契奇共访华九次,最近一次是在2025年9月,出席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大会。除了国家领导人的互访以外,中塞两国还有各个层级的互动。2025年9月29日,中国驻塞尔维亚大使馆举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6周年暨中塞人民友谊70年招待会,塞尔维亚总统武契奇、总理马楚特、议会议长布尔纳比奇、议会副议长拉古什、议会副议长杰尔莱克、第一副总理兼财政部部长马利、副总理兼内务部部长达契奇、副总理兼经济部部长梅萨罗维奇,以及十余名内阁部长共同出席,充分展现了塞方对中塞关系的重视。
除了高水平的双边关系和热络的外交互动之外,两国在涉及彼此发展战略与核心关切问题上的坚定相互支持既构成了中塞关系的重要内容,也反映了两国致力维持双边关系平衡的战略需求。在涉及台湾和科索沃等关键问题上,中国和塞尔维亚均强调必须遵循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两国相互理解并坚定支持对方的主权、领土完整,反对分裂主义的立场。中塞两国在国际舞台上相互支持,表明了双方高度的政治互信。这种在主权和领土问题上的坚定相互支持也成为中塞关系的政治基础。2023—2025年,武契奇总统在接受中国媒体访问时多次明确表示,在台湾问题上塞尔维亚人民永远支持中国的政治立场,获得了中国人民的广泛欢迎。
2016年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尔维亚共和国关于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重申了双方在关于《南海各方行为宣言》问题上的一致立场。在南斯拉夫所有继承国中,塞尔维亚是截至目前唯一做出此表态的国家。在关于中国制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的问题上,塞尔维亚也是第一个表态支持的欧洲国家。
塞尔维亚和中国均重视在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和机构内加强合作,以解决彼此在重要的国际和区域问题上的关切。两国也都主张世界多极化,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鉴于与美西方频繁的价值观冲突,塞尔维亚将中国视为美西方的替代性政治力量,在本国对外政策中发挥着“平衡器”作用。从历史上看,冷战期间中国认同南斯拉夫倡导的不结盟政策,今天中国仍赞赏塞尔维亚对不结盟政策遗产的继承。北约野蛮轰炸南联盟造成的共同创伤记忆,不仅加深了中塞两国的友谊以及对于和平的珍视,还促使两国倡导构建一个更加公平正义的多极世界。这些历史和意识形态因素叠加在一起,显著增进了中国和塞尔维亚之间的关系,维护和巩固了双方在全球舞台上的共同利益和合作。
在伙伴关系的转化方面,中塞两国共同努力,携手促进共同发展。塞方积极响应中方提出的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将其视为重要机遇,不仅推进战略对接,而且深化务实合作。1995年12月,中国与南联盟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政府关于相互鼓励和保护投资协定》;1997年3月,中国与南联盟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联盟政府关于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由于塞尔维亚继承了南联盟的国际法主体地位,以上协定仍然有效。近年来,中塞双方在高度的政治互信基础上,以基础设施建设合作为抓手,快速拓展合作领域,取得了积极的成果。在南斯拉夫所有继承国中,塞尔维亚是吸引中国投资最多的国家,如匈塞铁路、贝尔格莱德跨多瑙河泽蒙—博尔察大桥、E763高速公路、科斯托拉茨电站改扩建以及河北钢铁集团收购塞尔维亚斯梅代雷沃钢厂等一批重大项目,既是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的标杆,也是中欧合作的典范。塞尔维亚是中国在西巴尔干地区重要的经贸合作伙伴。2021年以来,中国持续保持塞尔维亚第二大贸易伙伴地位。据中国海关总署统计数据,2024年,中塞货物贸易额达57.3亿美元,比2023年增长了31.8%。其中,中方出口额为34.5亿美元,增长了27.7%;进口额为22.9亿美元,增长了38.6%。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统计数据,2023年和2024年,中国对塞尔维亚直接投资流量分别为9.17亿美元和6亿美元;截至2024年底,中国对塞尔维亚直接投资流量存量达16.9亿美元。2023年10月,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尔维亚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塞尔维亚成为第一个与中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的中东欧国家。该协定为中塞双边经贸合作构建了新的制度性安排,从而进一步巩固了两国之间的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由上可见,相似的历史记忆、统一的斗争立场和广泛的共同利益使中塞两国形成了相近的价值理念。中塞关系保留了中南关系遗产中的积极因素,涵盖政治和经济层面。中塞传统友谊的特点是高度的政治互信,两国都珍视彼此间的历史联系,并在保持相互尊重的同时,将各自的当代发展愿望和发展目标相协调,致力共同实现各自国家和民族的复兴。概言之,中南关系遗产对中塞关系的影响最为显著也最为积极,而有益的历史遗产为中塞关系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二)务实合作为追求:与克罗地亚、波黑、黑山和北马其顿的关系
中国与克罗地亚、波黑、黑山和北马其顿等南斯拉夫继承国的关系特点是侧重于务实合作。这些国家将当前拥有或未来谋得的欧盟和北约成员国资格,以及与美国的关系作为其首要战略目标或外交政策的基石。这种战略选择使得它们在一定程度上同南斯拉夫时代与中国建立的传统政治关系保持了距离。然而,中南关系遗产仍然是这些国家寻求与中国建立务实的双边关系,特别是高水平经济合作关系的重要推力。与此同时,这些国家与中国的政治关系还受其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它们已经认识到了要在基础设施和能源等投资额度大、技术含量高的项目上与中方合作,就需要与中国保持友好的政治关系。同时,与中国合作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为它们融入欧洲一体化进程增强动力。因此,它们倾向于将中国视为合作伙伴而非竞争对手或制度性对手,并专注于同中方在贸易和投资等领域的互利合作。换言之,这些国家发展对华关系主要受利益的驱使以及中国所展现的实力的吸引,中南关系遗产则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助力作用。
1. 克罗地亚
自1992年正式建交以来,中国与克罗地亚的关系发展较快,被国际社会赞誉为“不同政治制度、不同发展模式友好相处的典范”。2005年,中克两国正式建立全面合作伙伴关系。自2019年起,频繁的高层交往以及多项合作文件的签署,推动两国关系进入了“钻石”发展阶段。
与中国的外交互动热度,克罗地亚在南斯拉夫所有继承国中仅次于塞尔维亚。2019年,中国时任总理李克强访问克罗地亚,并出席了在杜布罗夫尼克举行的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此次访问系两国建交27年来中国总理首次访问克罗地亚,意义重大。克罗地亚领导人对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框架下的中克务实合作表示赞赏,强调两国合作的佩列沙茨大桥和塞尼风电等成功项目提升了克罗地亚的国际地位。值得一提的是,佩列沙茨大桥项目是中国企业在克罗地亚承建的最大基础设施合作项目,也创造了中国企业承建的由欧盟基金资助的最大项目纪录。佩列沙茨大桥项目在中克务实合作乃至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中均具有重要的标志性意义。
克罗地亚于2009年加入北约、2013年加入欧盟,因此克罗地亚的对华政策同时受其作为东南欧国家以及欧盟和北约成员国的多重身份的影响。中国与克罗地亚的全面合作伙伴关系可被视为中欧关系和中国-中东欧国家关系的一个缩影。这种伙伴关系展示了中国能够以及如何为欧盟成员国的发展做出贡献,因此有望为其他考虑与中国建立类似合作关系的欧盟国家提供一个范本。中克两国合作实施的符合欧盟法律和标准的成功项目树立了积极的样板,表明欧盟国家可以在平衡其国家利益与作为欧盟成员国应承担的义务的同时,与中国进行互利合作。从中国的视角看,中克合作可以鼓励更多欧盟国家寻求与中国建立类似关系;中克合作为克罗地亚带来的切实利益也有助于影响中欧关系的总体走向。
2. 波黑
波黑积极响应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和参与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并通过强化两国务实合作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利益。总的来看,中国企业在波黑的投资和承包项目仍处于早期阶段。2021年,由中国山东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巴尼亚卢卡至普里耶多尔高速公路和萨拉热窝有轨电车升级改造等重大项目开工,标志着中国在波黑的投资与合作范围得到进一步拓宽。2024年9月,泛欧5C走廊高速公路项目(波契泰利—兹维罗维契段)正式竣工,从而有效促进了波黑与克罗地亚之间的人员流通和货物运输。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并承建该项目,欧洲投资银行提供项目资金,这标志了中国、欧盟和波黑三边的成功合作。2024年9月,由中国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和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共同建设的波黑多博伊医院项目完成建设并正式开业,这是中东欧国家与中国企业合作实施的第一个医疗工程项目,将惠及多博伊市及周边33万波黑民众。
中国与波黑之间强大的经济联系与日益增长的人文交流相辅相成。在中国与波黑互免签证政策的效应下,中南关系遗产的影响作用逐渐显现。中国企业翻新瓦尔特塑像和升级改造萨拉热窝有轨电车等项目,使得中国与南斯拉夫之间的历史联系愈加清晰和鲜活。从某种角度来说,当年中国人深深迷恋的南斯拉夫电影与今天中国企业投资波黑、中国人来到此地旅游观光不无关系,也可以说是中国人内心的南斯拉夫情结使然。因此,与其说波黑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和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有其务实的发展目标考量,不如说历史的联系再度将中国与波黑通过合作发展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了。
3. 黑山
黑山主要致力于融入欧洲一体化进程和参与地区合作。该国一直在努力加强体制、法治和经济改革,以满足成为欧盟成员国的标准。黑山与包括中国在内的主要全球大国都保持着外交关系,但其优先考虑的是与西方标准接轨并加强地区合作,以确保巴尔干地区的安全与发展。
自2021年起,黑山政府将“经济外交”作为其外交政策重点,旨在吸引外国投资,促进国家经济发展。除响应区域倡议、致力发展睦邻关系外,黑山还重点维持和改善与区域外大国的关系,尤其是中国。在经济方面,黑山与中国在共建“一带一路”和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上取得了务实而显著的成果。2017年,两国签署了共建“一带一路”合作谅解备忘录。2022年7月,由中国公司承建的南北高速公路优先段(斯莫科瓦茨至马泰舍沃段)正式通车,这个项目一度被西方抹黑甚至炒作为黑山落入了中国设置的“债务陷阱”。而事实上,其已被黑山人视为安全、发展、繁荣和中黑友谊的象征。在双边贸易和投资方面,据中国海关总署数据,2023年中国与黑山的货物贸易额为2.2亿美元,中国对黑山的直接投资流量为2 696万美元;截至2023年末,中国对黑山的直接投资流量存量达1.33亿美元。
此外,由中国公司承建的黑山M2公路(蒂瓦特至布德瓦)升级改造项目,交付后预计将显著推动黑山旅游业的发展。黑山还在中国-中东欧国家环境保护合作机制中发挥主导作用。中国参与了该机制下的莫茹拉风电场和普列夫利亚火电厂生态改造等项目,使黑山在中东欧的清洁能源发展和传统能源转型进程中处于领先地位。这些项目将极大助力黑山把自身建设成一个生态型国家。在2021年10月举行的第二届“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上,莫茹拉风电场项目入选“一带一路”能源合作最佳实践案例,这也是中东欧地区唯一入选案例。
4. 北马其顿
2007年,中国与当时的马其顿将双边关系从“友好合作关系”提升为“互利合作关系”,这就复苏了中南关系遗产中的积极因素,并为中国与北马其顿未来的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不过,中国与北马其顿关系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也有过一段插曲。1991年1月,当时的马其顿政府和中国台湾当局建立了所谓的“外交关系”,在多次与马其顿政府进行严正交涉但无果的情况下,中国政府于同年2月9日宣布终止同马其顿的外交关系。直到2001年马其顿宣布正式同中国台湾当局断绝所谓的“外交关系”后,中国与马其顿的关系才恢复正常,两国之间各领域的合作也才得以逐渐恢复。
在共建“一带一路”和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框架下,北马其顿和中国的经贸合作持续增长,两国政治关系保持稳定。据中方统计数据,2023年中国与北马其顿的双边货物贸易总额为4.76亿美元,同比增长了15.2%;中国对北马其顿出口额为2.82亿美元,同比增长了20.5%;中国自北马其顿进口额为1.94亿美元,同比增长了8.2%。自2012年起,中国一直保持着北马其顿在欧洲以外最大贸易伙伴地位。两国贸易结构也日益多元化,中国制造的高速列车已在北马其顿投入运营。此外,两国在大项目合作上也取得显著成果。由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承建的北马其顿关键基础设施项目“基切沃—奥赫里德”高速公路正在稳步推进中,它被北马其顿人视为一条带来福祉的路。2019年7月,由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承建的北马其顿“米拉蒂诺维奇—斯蒂普”高速公路项目,是中国面向中东欧国家提供的“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100亿美元专项贷款”项下第一批落地项目,也是当时中国在北马其顿投资最大的合作项目。2025年7月,中企承建的“法里什—德雷诺沃”快速公路正式通车。北马其顿总理赫里斯蒂扬·米茨科斯基出席通车仪式并盛赞这条公路承载着国家发展的希望。这些项目对于改善北马其顿的交通运输网络,以及助其融入广阔的巴尔干半岛乃至欧洲大地来说都至关重要。
总的来看,北马其顿与中国的关系可谓是一波三折,中南关系遗产并没有自然而然地延续到中国与北马其顿发展关系上。在国际格局持续动荡,特别是北马其顿外交路线尚未完全定型的背景下,两国关系的脆弱性问题不容小觑。正因如此可以预期,在北马其顿重新评估与定位其对华关系以及中国为包括北马其顿在内的中东欧国家提供有利于各国共同发展的公共产品之前,北马其顿与中国的务实合作进程难以全面启动。
(三)合作与竞争并存:中国与斯洛文尼亚的双重关系
与奉行友华、挺华政策的塞尔维亚以及同为欧盟和北约成员国的克罗地亚不同,斯洛文尼亚在对华关系上展现了独特的姿态。在南斯拉夫时代,斯洛文尼亚与其他南联邦的加盟共和国一样,不能与外国单独建立外交关系,因此其与中国等国家并没有直接的外交联系。但不同的是,在获得国际社会承认之前,斯洛文尼亚就已开始制定其外交政策战略。1991年3月,斯洛文尼亚在其独立前夜出版的《斯洛文尼亚共和国外交政策战略基础》中,显露了该国在制定主权国家外交政策方面具备的远见和所做的准备。这一早期战略规划为斯洛文尼亚成功融入国际社会,并促进其与他国建立积极的、价值驱动的外交关系奠定了基础。
独立后,斯洛文尼亚采取了独特而积极的“小国”外交政策,旨在与南斯拉夫历史遗产保持距离。作为首个加入欧盟的南斯拉夫继承国,斯洛文尼亚的欧盟成员国身份在其对外关系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不过斯洛文尼亚对华政策的特点是突出强调所谓的“价值观外交”,即在区分与不同国家的关系时优先考虑的是该国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与己相同或相近与否。也正因如此,从中国的视角来看,与斯洛文尼亚的关系自然就被归类为一般的国与国关系范畴。然而,斯洛文尼亚对中国的立场具有双重属性:既附和美国和欧盟,尤其是美国将中国视为一个综合国力日益增长的系统性和战略性竞争对手的观点,也将中国视为能够为其提供经济发展机遇的重要合作伙伴。这种双重属性反映了斯洛文尼亚作为小国在复杂多变的国际格局中谨慎处理对外关系、努力平衡合作与竞争关系的外交战略。
2016年欧盟发布的《欧盟对华新战略要素》要求成员国采取统一的对华战略,以确保与欧盟法律保持一致并有利于欧盟对华战略的贯彻落实。2019年3月,欧盟委员会在其发布的文件《欧中战略展望》中将中国定性为系统性竞争对手,这一立场已被斯洛文尼亚纳入其国家对华政策中。
影响斯洛文尼亚对华政策的因素可分为外部和内部两个方面。从外部看,斯洛文尼亚作为欧盟和北约成员国以及美国的盟友,势必要与美西方炮制的“中国崩溃论”和“中国威胁论”叙事保持一致。斯洛文尼亚是少数几个国家元首没有出席2021年2月9日以视频方式举行的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峰会的国家之一,这被解读为斯洛文尼亚做出了一个重要的政治表态。这种与美西方抹黑中国叙事的所谓一致性,导致斯洛文尼亚发展对华关系的机会被大幅削弱。从内部看,斯洛文尼亚国内政治格局的碎片化造成了其对华关系的复杂化。中东欧国家的政党政治普遍存在“新党短命”的现象,即新的政党凭借“短期利好”战略在竞选中战胜执政党并上台执政后,因政策表现不佳难以持续,招致民意抛弃,在下一场选举中被“横空出世”的更新的政党击败下台,而呈现出的民意在新的政党和更新的政党之间频繁摇摆的现象。这种现象在最近几次的斯洛文尼亚选举中都有发生。在亚内兹·扬沙担任斯洛文尼亚总理和特朗普第一次当选美国总统期间,斯洛文尼亚对华政策不友善,表现强硬。2022年4月,斯洛文尼亚议会选举结束后,新组建的自由运动党政府在意识形态和价值观上更加认同美西方,在安全上也更加依靠美西方。从总体发展趋势来看,随着近年来斯洛文尼亚新政府的对外政策愈发强调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加之外部地缘环境恶化,可以预见在美国和欧盟的双重压力下,其对华政策趋向也会更加地缘政治化和意识形态化。
合作伙伴是中国与斯洛文尼亚关系的另一重身份。虽然两国的政治互信水平是南斯拉夫所有继承国中最低的,但双边贸易总额却是最高的,远超其他继承国。据中国海关总署数据,2024年,中斯货物贸易总额为66.4亿美元,其中中国对斯洛文尼亚的出口额为61.3亿美元,中国自斯洛文尼亚的进口额为5.1亿美元。斯洛文尼亚拥有相对而言较为坚实的工业基础,这使其可以向中国出口高附加值产品,包括机械设备、药品、汽车、化工产品以及光学、摄影、医疗设备和零部件等。然而在吸引中国投资方面,斯洛文尼亚在南斯拉夫所有继承国中的排名却很靠后(仅高于黑山)。2023年,中国对斯洛文尼亚直接投资流量为9 024万美元;截至2023年底,中国对斯洛文尼亚直接投资流量存量为5.46亿美元。
综上可知,斯洛文尼亚与中国的关系体现出了竞争者与合作伙伴两种关系并存的双重性,这种双重性更多地可被视为欧盟与中国关系的延伸。换言之,在斯洛文尼亚看来,国际环境和经济利益比历史遗产对其来说更为重要。
结语
中国与南斯拉夫继承国的关系错综复杂,既受到了历史渊源、地缘政治的影响,也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了政治和经济因素交互联系的影响。中国与南斯拉夫的关系遗产对中国与南斯拉夫继承国的交往互动有着较深但并非一致的影响。基于共同的历史经验和情感,并通过经济合作建立起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中塞关系是个例证。中国与克罗地亚、黑山、波黑以及北马其顿的关系,反映了这些国家从中南关系遗产中继承而来的务实态度。可以说,这些国家采取了一种利益驱动的战略,而这与它们融入欧洲-大西洋结构的承诺也算相符。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双边关系并不是历史遗产的简单延续。尽管中南历史友谊依然存在,但冷战结束以来的政治和经济形势在南斯拉夫各继承国与中国的交往互动中发挥的作用却是综合性的。相比之下,中国与斯洛文尼亚的关系则体现出了复杂的双重性,以伙伴关系和竞争关系并存为特征。这种关系动态受到了更广泛的安全环境、地缘政治以及斯洛文尼亚国内政治格局等因素的影响。
大体而言,中南关系遗产为中国与南斯拉夫各继承国的双边关系构筑了独特而深厚的基础,并在很大程度上塑造了这些国家与中国的互动方式。这一遗产超越了简单的历史联结,在政治互信、人文交流乃至战略考量上,为双方织就了一条特殊的信任纽带和形成了一定的战略契合度。即便是在南斯拉夫解体三十多年之后的今天,中国与这些国家在外交政策选择和人民情感交流等方面依然受惠于这份厚重的“历史资产”,而它也依然能为双方的后续合作提供独有的历史关系起点。正因如此,中国与南斯拉夫继承国在共建“一带一路”和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等多边和双边框架内开展的互利合作实践,其内部逻辑和外在表现均折射出了较强的中南关系遗产属性。这种历史投射并非简单的怀旧,而是中国与南斯拉夫继承国对彼此发展路径的理解、对合作模式的适应以及在面对外部挑战时更易形成共识的体现。中南两国过去的友谊与合作模式为当前中国与其继承国的合作奠定了坚定基础,使得双方在某些领域的沟通更为顺畅、加强合作的意愿更为强烈,甚至在敏感议题上也能保持建设性对话。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地缘政治格局也正加速演进,国际关系中各种新的不确定性因素也可谓是层出不穷。在此背景下,中国与南斯拉夫各继承国之间的关系无疑也将呈现出差异化的发展路径和动态样貌。然而,中南关系这份深远厚重的历史遗产,特别是过去三十余年中国与其继承国在政治、经济、人文等领域通过交往互动积累的正反两方面经验,将预设着双方关系的大体趋向和潜在边界。毋庸置疑,这份遗产如同一股强大的惯性力或一个潜在的引力场,在很大程度上塑造了南斯拉夫各继承国对华政策的基础性框架和心理预期。因此面对未来变局,历史维度仍将持续成为理解和预测中国与南斯拉夫继承国双边关系演进的关键线索。
来源:《俄罗斯学刊》2025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