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刚:区域国别学视阈下的中国中东欧研究:基于学科建设的再思考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4 次 更新时间:2026-02-12 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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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刚  

 

【内容提要】新中国成立后,中国通常将中东欧国家视为一个整体来对待并与之交往。中东欧国家和地区也在整体上成为中国国际问题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区域国别学成为一级学科的背景下,中东欧相关概念需要辨析,中东欧内部构成亟须厘清,中东欧研究路径也应当调整创新。从概念上看,大抵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起,东欧/中东欧就被看作一个独立的区域或板块。诚然,在不同时期其称谓有所差异,不同国家甚至一国决策界与学术界的叫法也不尽相同。就内部构成来说,中东欧包括波罗的海区域、西巴尔干地区等次级地理单元和维谢格拉德集团、“三海倡议”、“开放巴尔干”倡议等区域合作机制或平台,以及历史或文化意义上的南斯拉夫空间等。对标区域国别学构建,中国中东欧研究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始终将探求“什么是中东欧研究、怎样开展中东欧研究”作为核心问题,发现并解释中东欧研究蕴藏的基础性问题,回应和服务对外工作实践中遇到的重大前沿课题,以建构中国自主的中东欧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为终极目标,不断提升学术研究水平和国际学术影响力。

【关键词】自主知识体系构建 区域国别学 中东欧研究 巴尔干 学科建设‘

 

1979年3月,邓小平同志强调:“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以及世界政治的研究,我们过去多年忽视了,现在也需要赶快补课。”此后,世界范围内的国别研究、区域研究再度受到重视。四十余年来,中国的国别和区域研究力量日渐壮大,国别学方向的“美国学”“俄罗斯学”“日本学”以及区域学方向的“拉丁美洲学”“欧洲学”“非洲学”“东南亚学”“中亚学”研究相继展开,相关研究及学者在世界范围内已颇具影响。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是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区域国别研究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与重视。然而,区域国别研究的总体水平仍有待提高。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可见,推进区域国别研究对助力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大发展、服务国家战略以及破解世界发展难题来说均具有重要价值。

中国对世界不同区域的认知是一个动态演变的过程,中国与世界各国交往的历史也有着不尽相同的互动特征。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通常将中东欧国家视为一个整体来对待并与之交往。中东欧国家是新中国对外交往的重要对象。中东欧国家和地区也是中国国际问题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20世纪80~90年代,(中)东欧研究是一门显学,研究机构和研究队伍颇具规模。2012年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启动后,中东欧研究又迎来了一个热潮。当前,中东欧研究的地位遭受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压力,一些基础性问题尚未触及或未被“发现”,不少重大前沿问题缺乏学理依据和支撑,自主知识体系建设的短板和国际学术地位相对落后的状况十分明显。区域国别学增设为一级学科既为中东欧研究提供了全新的发展机遇,也对其提出了更高要求。新时代,中国中东欧研究应始终将探求“什么是中东欧研究、怎样开展中东欧研究”作为核心问题,以建构自主的中东欧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为终极目标,只有这样,才能服务于国家和时代的需求,才能屹立于区域国别学之林。

一 区域国别学意义上的中东欧研究

一门学科的设立首先需要回答它是什么的问题。就国别学而言,国别的概念是比较明确,相对容易理解,“它是由民族国家的明确疆域所确定的政治单元,国家边界和主权是识别国别空间的明确标准”。然而,什么是区域学?区域指的是什么?这一界定则比较难。原因在于,一是有些区域的边界不易界定;二是次区域、历史空间和文化空间等的区域属性也具有很大弹性。有学者指出:“我们不能视‘区域’为一个固定的、静态的实体。它是一团重叠的、边界模糊的、有时是交错甚至冲突的经济和社会关系……区域研究是空间不断重组的研究,是流动文化的研究……”内在单元构造的整体性、外在板块的结构性以及区域与中心之间的等级关系,是理解区域的重要维度。就中东欧而言,其作为整体被视作为一个区域,但其内部各种地理、经济、文化和历史等关系的组合构成是否也是一种次级区域单元?本部分主要从整体角度考察中东欧作为一个独立区域的理由以及国际社会的认知差异,其次探讨各级次区域的区域学意义以及中东欧与相关区域的关系,最后从区域国别学的视角讨论中东欧区域的学科性质。

(一)中东欧何以成为一个独立的区域?

最早使用(中)东欧概念的时间难以追溯。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多个民族国家从奥斯曼帝国、奥匈帝国中分离,东欧国家或地区的使用随之增多。彼时,一提及“东欧”,人们自然联想到这样一段名言:“谁统治了东欧谁便控制了‘心脏地带’;谁统治了‘心脏地带’谁便控制了‘世界岛’;谁统治了‘世界岛’谁便控制了世界。”1919年,英国学者哈尔福德·麦金德提出“世界岛理论”。此后迄今的百余年历史中,东欧的概念在变化中牢固,尤其是冷战的发生使其深入人心。

在国际政治舞台上,中东欧既被重视,也被轻视。重视东欧是指从古到今各大国势力常常把东欧作为称霸欧洲和世界的重点或起点;轻视东欧是指大国在划定势力范围和构建世界体系时又极少考虑东欧民族或国家的利益与诉求,多半将它们当作大国之间讨价还价的筹码或争夺和控制的客体。然而,无论是被重视还是遭轻视,中东欧区域都呈现出两个特点:一是作为一个板块长期存在;二是处于附属、边缘和被动地位。中东欧地区作为一个整体板块大抵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开始,二战结束时已被广泛使用。但实际上,至少从13世纪末起,这一地区的民族就有着共同的被压迫历史,它们长期被看作四大帝国——德意志、哈布斯堡、俄罗斯和奥斯曼帝国——的一部分,几乎看不出鲜明的民族特性。

然而,人们虽然对中东欧区域作为一个板块的存在似乎没有疑问,但对中东欧的具体指向又莫衷一是。正是这种确定与模糊、单一与复杂、清晰与混沌的对立赋予中东欧以独特魅力,绘就了中东欧研究的底色。作为高度不稳定的术语,(中)东欧至少包括文化、地理和地缘政治等层面的界定。

在文化上,它指中欧和西亚之间受拜占庭、东正教和奥斯曼影响的地区。在很大程度上,麦金德“世界岛理论”中的“东欧”是从这个意义上讲的,它与后来冷战时期的“地缘政治东欧”有延续但区别很大。

在地理上,它包括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摩尔多瓦、南高加索三国和前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等欧洲东部地域。这个纯粹地理意义上的东欧在一些国际组织以及体育文化比赛中有鲜明体现。

在地缘政治上,它指冷战期间包括在历史上和地理上属于中欧和东南欧的社会主义国家,即“东欧八国”。“东欧国家”“东欧地区”“东欧集团”是从集团政治角度来说的。二战后形成的雅尔塔体系确立了以苏联和西方为中心的两极格局,东欧国家属苏东阵营。所谓的“西欧”或“西欧国家”,也不仅仅是指地处欧洲西部的国家,一些中欧甚至南欧国家也包括在内。也就是说,“东欧”概念既具有强烈的意识形态划分色彩,也具有明确的国家分类属性。最明显的例子是,东德属于地缘政治上的东欧,西德则属于西方阵营。可见,地缘政治上的东欧研究大体从属于苏联学(Sovitology)或克里姆林宫学(Kremlinology)。

冷战结束后,在“回归欧洲”进程中,以前被称为东欧的国家纷纷抛弃这一称谓,自称“中欧”或“中东欧”。在国际政治学文献中,人们更多使用“中东欧”“东中欧”“后社会主义欧洲”等来指称原东欧国家。然而,无论是原来的东欧以及之后常用的中东欧,其内部的多样性和差异性仍然十分显著。各种民族、种族集团、语言、宗教、文化的多样性如同万花筒,它们之间的差异比西欧各国之间的差异更大。甚至说,不是被察觉到的一致性,而是传统的多样性,影响东欧的过去,并决定了它的政治命运更多是国际政治摆弄的对象,而不是一个主体,个别说来或集体说来都是如此。

也因为此,处于东西方大国之间的中东欧国家就像是筹码,虽然体量有限,可倒向哪一边都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变整个欧洲乃至世界的力量平衡。欧盟东扩、美国推动北约东扩、俄罗斯防范与进取并存、中国强化同中东欧国家的务实合作等都是这一地区重要性的显现。所以,中东欧板块看起来如果不是“顽固不化”至少也是“顽固难化”。这是中东欧长期被看作一个独立区域或板块的理由所在。著名东欧问题专家迈克尔·沙夫尔指出:“东欧不是回到原来的样子,东欧一直就是这个样子”。与其说这是中东欧的特性,不如说是中东欧的宿命。

(二)国际社会对中东欧的认知

联合国、世界各国决策部门和学术界对一个区域的认知亦有所差别,而这种特殊性或许正是构建本国特色区域国别研究的核心。联合国及其多个下属机构均将中东欧置于欧洲和中亚之下;美国国务院欧洲和欧亚事务局的职责覆盖这一区域;日本外务省、韩国外交部以及澳大利亚外交贸易部将这一区域纳入大欧洲范畴;印度外交部则将这一区域国家分置北欧司和南欧司管辖。俄罗斯外交部主管欧洲事务的部门有三个,中东欧国家分属第二欧洲司、第三欧洲司。欧盟将全球划分为11个区域,东欧包括亚美尼亚、阿塞拜疆、白俄罗斯、格鲁吉亚、摩尔多瓦和乌克兰六个欧洲东部不属于欧盟的国家,即欧盟的“东部伙伴关系”国家以及尚未加入欧盟的西巴尔干地区。

在学术层面,各国关于这一地区的称谓更是千差万别。1974年在加拿大成立的国际中东欧研究理事会是研究俄罗斯、(中)东欧、中亚、欧亚、斯拉夫等国家和地区的世界性学术团体。这里的中东欧与文中提到冷战结束以来的中东欧不完全相同,前者的范围更大。美国多称这一地区为东欧,但常与斯拉夫或欧亚联系在一起,如1941年建立“美国斯拉夫与东欧语言教师联合会”(AATSEEL);1948年成立“美国斯拉夫研究促进会”(AAASS)。该促进会于2010年改称“美国斯拉夫、东欧与欧亚研究会”(ASEEES)。

在日本,研究中东欧问题的全国性协会团体称“日本俄罗斯东欧研究理事会”,1998年由日本俄罗斯东欧学会、日本俄罗斯文学协会、日本斯拉夫东欧学会、日本俄罗斯史研究会、日本国际政治学会俄罗斯东欧分会等五家机构联合组成。日本最大的相关研究机构系北海道大学斯拉夫欧亚研究中心,东京大学、早稻田大学等机构也有相关研究。

较早使区域与国别研究制度化的是英国。1915年,伦敦大学学院建立斯拉夫学院(后更名为“斯拉夫东欧学院”)。此后,英国维持称谓斯拉夫或斯拉夫东欧的习惯。1989年,斯拉夫研究大学联合会与苏联东欧研究会合并组建为英国斯拉夫东欧学会(BASEES)。设在高校的机构主要有伦敦大学斯拉夫东欧学院、牛津大学圣安东尼学院俄罗斯欧亚研究中心和剑桥大学斯拉夫研究部。德国则基本维持东欧的叫法。德国早在1913年即成立东欧研究学会,其名称一直沿用至今;1930年莱布尼茨东欧和东南欧研究所建立。设在高校的机构有柏林自由大学东欧研究所、慕尼黑大学东欧和东南欧历史研究所、科隆大学东欧与比较法研究所等。可以看出,虽然世界各国乃至一国内部对中东欧的界定不尽相同,但存有一个基本共识,即中东欧作为一个区域一直存在,且具有明显的附属性质。

(三)中国决策界与学术界对(中)东欧的认知及变化

中国最早什么时候使用“东欧”概念较难考证,对这一地区较早提及是在清末。在1898年至1913年康有为16年海外游历抵达的4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包括东欧地域的匈牙利(时为奥匈帝国)、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和塞尔维亚等,其写作的《欧洲十一国游记》中专列匈牙利一篇。需要指出的是,20世纪初还有一些中国商人曾来到东欧地域,不过尚未发现他们留下文字记录或著作。

一战结束后,“东欧”概念逐渐进入国人视野。20世纪20年代,《教育与职业》杂志相继刊发了《捷克职业学生统计》《东欧职业教育概况》《捷克斯拉夫之职工教育》等短文。20世纪30年代起,有关东欧、巴尔干以及南斯拉夫、捷克斯洛伐克、波兰、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匈牙利和阿尔巴尼亚等国家的文章陆续发表在1934年创刊的《世界知识》上。二战期间,在与东欧多国共同反抗法西斯的斗争中,中国人对东欧的认知逐渐加深。

1949年新中国成立,与中国建交最多的是东欧国家。直至今日,新中国对外关系中的东欧要素仍十分显著。从新中国的外交实践看,无论是冷战期间的东欧还是之后的中东欧都被作为一个整体看待。冷战期间,中国外交部下设苏联东欧司。1992年1月1日,外交部将苏联东欧司更名为“东欧中亚司”,主管地区范围不变。1995年,东欧中亚司更名,主管地区范围也有所变化。俄罗斯、中亚等国家为欧亚司负责,中东欧国家由欧洲司负责。商务部也经历了类似过程。1995年7月,时任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访问匈牙利时全面阐述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发展关系的五原则,是中国官方第一次正式使用“中东欧”的表述。

相应地,中国学术研究的调整也在同步进行。冷战时期,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同苏联捆绑在一起,合称“苏联东欧”或简称“苏东”。东欧研究是一门“显学”。在国家层面,中国苏联东欧学会、中国苏联东欧史研究会等全国性学术团体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苏联东欧研究所等全国性研究机构相继建立。在地方和高校层面,上海苏联东欧学会、中国人民大学苏联东欧研究所、上海苏联东欧研究所等学术团体和研究机构成立。《苏联东欧问题》(1981年创刊)、《今日苏联东欧》(1983年创刊)等学术刊物相继创刊。苏东剧变后初期,这些机构、团体和刊物也同样在短期内更名,如《苏联东欧问题》更名为《东欧中亚研究》(1992年),《今日苏联东欧》相继变更为《今日前苏联东欧》(1992年)和《今日东欧中亚》(1995年)。

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随着外交部和商务部等部门将中东欧和俄罗斯中亚地区完全分开,学术界的剥离也成了大趋势。以中国社会科学院为例,很长一段时期,无论东欧研究还是中东欧研究的机构主要有三家。苏联东欧所东欧研究室相继更名为东欧中亚所东欧研究室、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东欧/中东欧研究室侧重国际问题研究。世界历史所俄罗斯东欧史研究室侧重历史研究。外国文学所(东欧文学研究室)侧重文学研究。进入21世纪,其他机构也逐渐出现变化。2011年,中国社科院欧洲所设立中东欧研究室。2019年中国历史研究院成立后,世界历史所俄罗斯东欧史研究室改组为俄罗斯中亚史研究室,东欧史研究划入欧洲史研究室。也就是说,在中国社科院,研究室层面的东欧史“消失”。同年,俄罗斯东欧中亚所中东欧研究室更名为“转型和一体化理论研究室”。这样,欧洲所中东欧研究室成为社科院唯一一家有明确中东欧标识的研究机构,但俄罗斯东欧中亚所及其下属刊物《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仍然是中国社科院乃至全国唯一带有“东欧”字眼的研究实体和学术期刊。

总的来看,新中国成立以前,包括旅行家、文学家等在内的中国人较多关注一个或数个东欧国家,对这一区域的整体性认识和考察主要始于二战结束后。随着观察和研究的增多,冷战时期的东欧集团以及后冷战时代的中东欧地区成为中国国别与区域研究的对象之一。诚然,由于该地区所呈现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其学科的附着性、从属性和相对独立性特征比较明显,大体粘着于苏联学和欧洲研究的框架。在区域国别学建构的未来征程中,有关中东欧区域的研究是否仍彰显附属学科的性质值得探讨与研究。

二 中东欧区域学的内部构成

世界五大洲由不同区域构成,区域之下又包含诸多次区域和区域合作组织及倡议。以欧洲为例,它至少包括西欧、中欧、北欧、南欧和中东欧。就中东欧区域而言,次级地理单元至少存在波罗的海区域、西巴尔干地区,在经济和外交关系组合上,至少有70余个区域合作机制或平台,如维谢格拉德集团、“三海倡议”、“开放巴尔干倡议”等。

(一)波罗的海区域、西巴尔干地区的区域学意义

1.波罗的海区域

波罗的海地理位置重要,是欧洲北部的内海、北冰洋的边缘海、大西洋的属海。学术界对波罗的海的研究范畴或对象国并无统一标准。根据《大英百科全书》的解释,波罗的海国家包括欧洲东北部的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沿岸国家有瑞典、俄罗斯、丹麦、德国和波兰等。作为主权国家的波罗的海三国的历史并不长,但有关波罗的海三国或区域的研究则比较早。根据美国马里兰大学教授托努·帕尔明的研究,从机构上讲,“波罗的海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1926年在波兰托伦创立的波罗的海研究所;从研究刊物看,1935年由托伦波罗的海研究所创办的《波罗的海国家》是第一份综合性的波罗的海研究期刊。冷战开始至今,西德(后是德国)、美国、瑞典等国家建立了一批波罗的海研究机构,创办了一批期刊,并涌现出不少波罗的海研究专家。此外,数个波罗的海区域组织和机制相继建立,包括1974年成立的波罗的海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1983年成立的波罗的海水文委员会、1991年成立的波罗的海议会大会、1992年成立的波罗的海理事会、1993年成立的波罗的海次区域合作组织、1996年成立的波罗的海边界管理合作机构、1998年成立的波罗的海发展论坛和波罗的海地区遗产委员会,等等。此外,欧盟有长期的波罗的海区域战略,美国设立了全美波罗的海民族委员会,流亡和移民澳大利亚的波罗的海人联合成立悉尼波罗的海联合委员会。

虽然有关波罗的海区域的界定长期存有争论,但随着三个国家从苏联独立出来以及国际合作实践的强化,波罗的海三国更加认同或者首先认同自身为独特的波罗的海区域。这一点从波罗的海沿岸国家以及域外大国的战略实践也可以得到验证。这样说来,从区域建构的角度讲,作为一个次级区域单元的波罗的海区域是存在的,也是具有区域学意义的。

2.西巴尔干地区

不少学者根据欧盟出台的官方文件推定,“西巴尔干”(Western Balkans)概念的首次使用是1999年。实际早在1996年,欧盟便对东南欧与西巴尔干进行了区分,前者指从的里雅斯特湾到黑海的所有国家,而后者包括阿尔巴尼亚和不含斯洛文尼亚在内的前南斯拉夫国家。然而,作为一个地理政治意义的术语始于2003年欧盟萨洛尼卡首脑峰会,正是在本次峰会上欧盟首次提出所有西巴尔干国家的入盟前景。人们对于西巴尔干的大量关注和研究也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西巴尔干国家最初指除斯洛文尼亚以外的南斯拉夫继承国——塞尔维亚、克罗地亚、北马其顿、波黑和黑山,加上阿尔巴尼亚共六个国家。科索沃2008年单方面宣布独立和克罗地亚2013年入盟后,西巴尔干成员特指塞尔维亚、北马其顿、波黑、黑山、阿尔巴尼亚以及科索沃地区。当前,西巴尔干六成员已经成为一个惯用词语。

近年来,欧盟以及德国等成员国出台各种西巴尔干政策,加大与西巴尔干成员互动的频率。继2003年萨洛尼卡峰会之后,欧盟—西巴尔干首脑峰会于2018年在索非亚再度开启,并自2020年起年度性在萨格勒布、布尔多、地拉那、布鲁塞尔举办,成为欧盟拉住稳住西巴尔干地区的重要手段。2014年,德国倡导成立的西巴尔干“柏林进程”(Berlin Process)已经成为关涉西巴尔干地区最有影响力的区域合作机制之一。在“柏林进程”框架下,西巴尔干基金、西巴尔干地区青年合作办公室、西巴尔干交通运输共同体、西巴尔干公民社会论坛、西巴尔干商会投资论坛以及西巴尔干地区思想论坛建立并常态化运作。

可见,随着克罗地亚2013年入盟,该国被排除在欧盟的西巴尔干语义之外。循此逻辑,而且在欧洲一体化不会出现逆转的情况下,在六个成员加入欧盟后西巴尔干一词或将自动消亡。从西巴尔干成员的角度看,所谓的西巴尔干身份并不具有内在的、共同的属性。换言之,西巴尔干只不过是这些成员为了融入欧洲一体化的战术诉求,它们也期望同克罗地亚一样尽早摆脱或者摘掉这个“荣誉”。不过,在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西巴尔干作为欧洲的一个次区域是毫无疑问的,相关研究也将持续进行。

(二)维谢格拉德集团和“开放巴尔干倡议”等区域合作机制的区域学意义

从认同或治理角度看,一国对一个区域的认同表明其不仅有参与治理的意愿,而且有承担相应责任的意识。区域合作、一体化以及安全风险溢出等问题的存在使得区域内国家具有较强的共同属性和利益关联。区域国际组织和地区合作机制在构建地区认同、激励地区合作、塑造地区偏好甚至促成地区文明融合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在提及区域合作机制时,区域研究更强调把地区作为一个整体来认识。此处主要分析维谢格拉德集团区域和“开放巴尔干倡议”两个重要区域合作机制。

1.维谢格拉德集团

维谢格拉德集团(Visegrád Group)成立于1991年2月15日。是日,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和匈牙利三国领导人在匈牙利维谢格拉德城堡会晤并发布《维谢格拉德宣言》。1993年捷克和斯洛伐克联邦解体后,集团成员由三国变成四国,亦称V4集团。在宣言中,维谢格拉德集团表明其宗旨是在融入欧洲一体化进程中加强区域国家间合作。1999年5月,V4集团发布《维谢格拉德合作内容(1999)》,设立任期一年的轮值主席国制度,规定定期举办外长会晤、大使会晤、协调员会议。2002年6月,V4集团通过《维谢格拉德合作内容附件(2002)》,强调将“V4+第三方”合作机制化。

30多年来,V4集团一方面积极推进集团内部国家间关系发展,同时积极协调外交立场、发展与域外国家或地区(如西巴尔干)的关系。与此同时,来自V4集团国家的政治家、学者和思想家们不时举行各种纪念活动,广泛讨论“中欧精神”“维谢格拉德人”的理念。换言之,V4集团已经成为中东欧地区乃至欧洲一个重要的区域合作机制,区域学研究的价值十分显著。

2.“开放巴尔干倡议”

2019年10月10日,阿尔巴尼亚、北马其顿和塞尔维亚三国领导人在塞尔维亚诺维萨德签署一项旨在推进区域合作和经济发展的宣言,标志着“迷你申根”倡议(Mini-Schengen Initiative)的开启。2021年7月29日,上述三国领导人在北马其顿斯科普里签署协议,将“迷你申根”倡议更名为“开放巴尔干倡议”(Open Balkan Initiative)。该倡议学习和模仿欧盟经验,致力于推进西巴尔干成员间的人员、商品、资本和服务自由流动,以建立“迷你申根区”为最终目标。然而,从本质上讲,西巴尔干几个成员国“以一个集团而非单独国家身份同欧盟发生联系”的姿态,是这些成员向欧盟呼喊责任的突出表达。人们对“开放巴尔干倡议”的看法不一。有评论赞许该倡议是“划时代的想法”,“21世纪以来西巴尔干地区最重要的合作倡议”,堪比1944年建立的“比荷卢经济联盟”和1991年成立的“维谢格拉德集团”倡议。也有分析指出,该倡议旨在组建“新南斯拉夫”,特别是塞尔维亚作为该倡议的主导国和发源地,其目标是复兴“大塞尔维亚主义”、重现某种形式的南斯拉夫。

从发展趋势看,“开放巴尔干倡议”更多的是一项经济倡议,并没有过多关于政治的诉求。在波黑、黑山以及科索沃地区迟迟没有加入的情况下,谈论南斯拉夫的再现很大程度上显得名不符实。推动该倡议的政治家没有热衷于更具“荣誉感”、入盟进程中标识最为清晰的“西巴尔干”,而是追求更加具有浓厚历史感的“巴尔干”,并且赋予“开放”的限定词。虽然目前成员国只有三个,但“开放巴尔干倡议”对黑山、波黑和科索沃等西巴尔干国家持开放态度,区域主义的理念和实践特征可见一斑。

(三)南斯拉夫的区域学意义

地缘连接是划分区域的基本形态,其构成单元主要是国家。同时,民族、宗教、思想、文化也有着明显的区域特征,成为国际区域链接的重要元素。此外,历史国家、文明、区域组织等想象区域空间或利益共同体也是国际区域的一种体现。在(中)东欧地区,南斯拉夫、捷克斯洛伐克曾经存在近一个世纪。特别是南斯拉夫,它同苏联一样,在国际学术界被冠以“后国家空间”(分别是后南斯拉夫、后苏联)的名义来考察。

历史上一共有三个南斯拉夫共同国家。第一南斯拉夫,即存在于1918~1941年间的南斯拉夫王国,1918年12月成立时称为塞尔维亚人—克罗地亚人—斯洛文尼亚人王国,1929年改称南斯拉夫王国,1941年灭亡。第二南斯拉夫是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成立至1991年解体的南斯拉夫联邦国家(简称南联邦)。二战结束后成立的国名是南斯拉夫联邦人民共和国,1963年改名为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第三南斯拉夫是指由塞尔维亚共和国和黑山共和国组成的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简称南联盟)。随着2003年2月南联盟易名塞尔维亚和黑山,南斯拉夫不复存在,其作为国名消失于历史长河中。

然而,南斯拉夫特别是第一南斯拉夫的历史意义十分显著。首先,这是所有南部斯拉夫人在历史上首次摆脱外族统治与压迫并以联合方式实现独立,改写了南部斯拉夫人自6~7世纪南下巴尔干半岛后的历史。其次,这是约从16~17世纪起南部斯拉夫人追求联合理想的实现,首个多民族国家将南部斯拉夫各民族拉进共同国家的发展轨道。最后,南斯拉夫作为国际社会大家庭中的一员,成为国际法意义上的独立主权国家,在国际体系中占有一席之地。此前,欧洲政治中南部斯拉夫民族的问题仅仅被看作是摆脱帝国的统治,从这时起,这个新国家已经成为欧洲的一员。诚然,在大国竞相争夺的时代,南斯拉夫仍是欧洲大国尤其是法国和意大利争夺的对象,经济上也仍然是一个受外国资本控制的国家。但毕竟这与遭受外族压迫的时期已不可相提并论了。

进一步说,尽管南斯拉夫已经成为历史名词,但是各继承国围绕南斯拉夫遗产的争夺并未结束,特别是在这些国家“回归欧洲”的进程中,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无法回避。反过来讲,南斯拉夫遗留的历史问题、产生的转型正义问题等深刻影响着南斯拉夫继承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乃至对外政策。从这个意义讲,南斯拉夫也具有一定的区域学意义,或者说它与后南斯拉夫空间的联系难以割断。

(四)巴尔干与中东欧的关系

有关巴尔干和中东欧的关系,中国学界存在两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

一是认为巴尔干研究属于中东欧研究。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与学术史的演进密切相关。纵观中国国别和区域的研究历程,中东欧地区和国家吸引了相对较多的学者,也有较多的研究机构相继设立。同时,巴尔干地区的多数国家属于中东欧地区,比如保加利亚、罗马尼亚、阿尔巴尼亚以及南斯拉夫及其解体后的塞尔维亚、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波黑、北马其顿、黑山。但是,巴尔干地区还有希腊和土耳其两个重要国家。在国际学术界,这两个国家不被视为中东欧。2019年希腊加入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后在中国学术界引发讨论。有学者认为,希腊的加入使中东欧走向了“消亡”,言下之意是希腊与中东欧格格不入。也有学者强调,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是一个开放、包容的区域合作倡议,不仅接纳希腊也欢迎其他有意愿的国家和国际组织参与。如果说研究希腊的学者基于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将自身与中东欧研究进行关联尚有依据,那么,土耳其研究与中东欧研究就无任何联系了。从另一个角度看,希腊(研究)既属于巴尔干(研究)也是东南欧(研究)的范畴,土耳其(研究)则只属于巴尔干(研究)但并非东南欧(研究)。从现有几个巴尔干区域研究机构来看,几乎没有研究土耳其的专业人员。因此,简单地将巴尔干研究与中东欧研究进行类属划分是不恰当的。虽然学术界同仁较为清楚地知道这一点,但客观上的“类属印象”需要甄别。

二是部分从事塞尔维亚、保加利亚、罗马尼亚、阿尔巴尼亚、斯洛文尼亚、黑山等国别研究的机构和学者自然地将自身“拔高”为巴尔干研究。从国别的角度讲,这些机构和学者毫无疑问从事的是巴尔干国别也是中东欧国别研究。然而,从区域或者次区域的层面看,这种“以小见大”的讲法是不准确的。也就是说,这些国别研究机构和人员从事的充其量是巴尔干国别研究,而不是巴尔干区域研究。区域学意义上的巴尔干研究不仅包括前述国家,还包括希腊和土耳其,更要涵盖巴尔干区域的历史演变与互动。其中,奥斯曼帝国五百年统治下的区域内部变化无疑也是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巴尔干国别研究者应尽可能“跳出”国别,嵌入巴尔干区域的历史与现实中。

三 区域国别学建构下中国中东欧研究的发展方向

新中国成立以来,国际问题研究日益得到重视,但“以外部国家和地区为对象的研究仍比较薄弱,学科和研究领域之间的交往和合作相对薄弱”。经过数代人的努力和积累,中国中东欧研究已经具备一定的基础。然而,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背景下和区域国别学建构的新征程中,中国中东欧研究既大有可为,也仍然任重道远,其根本方向是以学科化为导向,以探索中国自主的中东欧话语体系为目标,不断提升学术研究能力和国际对话水平。

(一)坚持问题导向和中国特色,探求“中东欧地区是什么、什么是中东欧研究”的中国回答

第一,坚持不懈探求“何为中东欧”的根本问题。《改革开放40年以来中国(中)东欧研究》一文曾介绍了中国与欧美日等相关研究存在的差距及原因。纵观世界其他主要国家的中东欧及更大范围的相关研究均各具特色且有较大影响力,原因在于他们抓住了“中东欧地区是什么、什么是中东欧研究”的根本问题,并循此开展相关研究。比如,英国学界大体称这一地区为“斯拉夫东欧”,德国学界强调其为“东欧”,日本学界则将其建构为“斯拉夫·欧亚”,等等。

无论是基于自身的发展变迁还是国际交流对话的坐标来说,中国中东欧研究已经到了一个需要进行体系性、完整性自觉构建的关键时刻。简单的照搬、模拟、引进或者有条件的学习、借鉴、吸收摆脱不了“跟跑”的窘境,要在国际学术界“并跑”甚至“领跑”则需要进行系统性设计和创造性探索。一个既迫切又根本性的问题是,中国人如何解析中东欧,如何回答“何为中东欧”。冷战时期,虽然我们将这一地区定义为东欧,但表述上的变化显而易见。大体讲,在国家与社会性质方面这些国家经历了“新民主国家”“人民民主国家”和“社会主义阵营”三种表述;从国家关系特别是党际关系来看,它们曾被定位于“兄弟国家”和“修正主义国家”,最后归于中性的东欧国家。冷战结束后,在政策实践上,我们已经明确使用中东欧这一概念,并逐渐将其完全移至欧洲框架内。然而,如果学术只采用地理意义上的从属于欧洲的中东欧地区概念,那么,它将与“历史东欧”“地缘东欧”“新东欧”等概念产生张力。可见,从区域国别研究的学科建设高度来讲,“何为中东欧”的根本问题仍然需要进一步论证和界定乃至重新建构。

第二,重视学科问题和学术史梳理、对比。纵观过去40多年来的中东欧研究,学科本身的探讨与研究并不多,将中国中东欧研究与国际中东欧研究进行对比更加少见。从学科层面看,目前只有“东欧文学”是文学类的二级学科,“东欧国家史”属于历史学类欧洲史二级学科下的三级学科。然而,除了对东欧文学有一些阶段性学科史回顾外,东欧史研究的学科整理较为鲜见。另外,少数关于中东欧研究的学科史回顾多从国际问题研究角度出发,且缺乏国际对比的内容。中东欧研究也是中国区域国别学研究发展的缩影,即缺乏学科化意识和国际化视野。举例说,中国的巴尔干研究特别是巴尔干历史研究颇具特色,有不少学者长期耕耘其中,但客观看,中国不存在学科意义上的巴尔干研究或巴尔干学。中国的巴尔干研究队伍分散且各自为战,青黄不接的现象较为严重。有关巴尔干区域、巴尔干国别、巴尔干各领域等学科化建设的尝试则在近年逐渐取得一些成绩。总之,从巴尔干研究的历史脉络来看,以往的巴尔干研究仅仅是奠定了区域国别学学科的基础,真正的巴尔干区域国别研究还需要探索,巴尔干研究中一些基础性问题或尚未触及,或尚未被“发现”。在区域国别学构建的新征程,中国中东欧研究的学术史、学科史、国际对比应该大大加强,以为新的探索确立方向。

第三,关注基本问题,研究大问题。如前所述,冷战时期东欧大体附着于苏联研究或称苏联学/克里姆林宫学的范畴,其基本问题很大程度上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研究。东欧剧变后,转轨/转型研究和一体化研究是中东欧研究的重要内容。随着多数国家加入欧盟以及转轨的完成,中东欧的基本问题不再是或者说超越了转型和一体化,而可能是发展或趋同问题。此外,大问题更需要关注和研究。有学者强调,国别和区域研究的主要功能在于研究重大现实问题。对中东欧国家来说,如何维护民族国家的主权和利益、纵横于大国夹缝之中、实现本民族或国家的现代化是相关研究的重大问题,需要得到更多研究。以塞尔维亚为例,所谓“塞尔维亚性”的问题是什么,或者说塞尔维亚是否存在“东西选择”的问题既决定了塞尔维亚内政外交的基本走向,也影响中塞关系的未来发展。

(二)坚持创新原则和中国思维,建立并更新“怎样开展中东欧研究”的中国视角

第一,以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指引,在学习、借鉴和吸收域外大国的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做到有所创新和突破。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包括中东欧在内的区域国别研究有着很强的国家利益和地缘诉求。美国的区域研究具有意识形态性和霸权性特点。冷战与现代化理论是其区域研究的重要背景和理论支撑。区域是特定的、专门的地理空间,同时又与整个世界相对应,特别是与美国的世界霸权相对应。日本起初关注这一地区很大程度上也是服务冷战的需要。新的时代环境、世界形势呼唤并将产生新的区域研究。换言之,新的区域研究需要处理新与旧、我与他的两对关系。从中国视角看,区域研究既要破除西方中心论、意识形态导向,也要破除特定的知识生产与权力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确立并指向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的终极价值和目标。以各大国或大国集团在中东欧区域/国家的存在为例,美欧强调价值观和意识形态至上原则,俄罗斯和土耳其等突出传统势力范围思维,而共建“一带一路”以及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坚持的是共商共建共享理念。可见,不同国家和国际行为体与中东欧国家发展关系的逻辑和出发点出入较大,投射到学术研究的差异也较为明显。在百年大变局加速演进的背景下,如何通过共建“一带一路”、借助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以促进中国与中东欧的国家关系,如何认清其他大国或大国集团的中东欧战略手段并有条件地吸收,同时坚持中国主张的务实合作至上、命运共同体导向及与中国式现代化对接,这些都是需要关注的重大课题。加强这些课题研究的根本目的在于,既要探讨中国主张和中国方案的适用性与影响力,也要讲清中国智慧和中国担当的全球贡献及价值。

第二,以中华文明历史为依托,在对现当代中东欧问题的研究中注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维和养分,同时注重中国同中东欧国家文明交流互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既要植根于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史,从中华文明璀璨成果和人类历史长河的优秀成果中汲取营养。”同时,“要坚持弘扬平等、互鉴、对话、包容的文明观,以宽广胸怀理解不同文明对价值内涵的认识,尊重不同国家人民对自身发展道路的探索,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以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以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弘扬中华文明蕴含的全人类共同价值”。换言之,区域国别研究的学术创作应将“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实现“全球文化本土化”与“本土文化全球化”的双向循环,从静态的知识“搬运”转为动态的与“他者”互动,并在此基础上构建全球性的话语体系。具体到中东欧区域国别研究的讨论中,一方面要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地运用到推动中国同中东欧国家的关系互动中;另一方面应强化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之间的文明交流,将文明对话与互鉴植入中国同中东欧国家的关系中,让文明互鉴而不是冲突、合作而不是对抗成为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的底色。事实上,从新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交往史甚至更长时间的交流来看,独立和尊重、平等与互助是总基调,尊重各自的发展道路与历史文明、在人类正义事业和务实发展实践中相互支持亦是大趋势。在百年变局的新时代,中国的发展到底是何种模式,为什么国外的评估和认知会出现与中国实际状况不符甚至背离的情况?这既是中国知识界应该认真思考的问题,也是区域国别研究应该解决的问题参见。从中东欧区域来看,如何思索命运共同体仅存在于中塞之间的现实,如何从文明交流互鉴的高度挖掘助力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关系行稳致远的要素,理应为中东欧学术界所关切和深入研究。

第三,以中国外交实践和理念为载体,在充分结合中国与中东欧区域国别合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自主开展中东欧问题的研究。2016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哲学社会科学有没有中国特色,归根到底要看有没有主体性、原创性。”2022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再度强调:“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归根结底是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有学者表示,中国自主的国际关系理论建构完全可以在已有的基础上更进一步,而其中关键在于以“自主”超越“他主”。中国区域国别自主知识体系建设首先意味着形成对域外世界的自身观察,而不是用他者眼光看世界;其次意味着展现对域外世界的普遍关怀,用中国人理解和实践的全人类共同价值理念助力世界发展。因此,中国的区域国别研究有没有中国特色、是不是自主、能否产生国际影响,归根到底也要看有没有主体性、原创性。进一步说,区域国别学知识体系构建的自主性就是要以中国学者为主体,在这一前提下基于直接对话、亲身观察、自主思考进行原创性知识生产,避免取道于第三方。长期以来,有关东欧、中东欧的概念,中东欧国家发展道路等问题的阐释主要受西方话语的影响,甚至前述提到希腊2019年加入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后学界还出现了中东欧已消亡的声音。作为中东欧研究中最重要的两个内容,转型和一体化的研究范式仍然是西方的理论和阐释占据主导。中国学者的已有研究很大程度上扮演着西方理论的汉语译品或注脚的角色。对于近些年来的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实践,如何看待其成功的经验、个别失败的案例以及例外的现象,不能简单地从理论上解析或借助文献(主要是西方的)来推理,而是需要中国学者的主体性介入,实现从象牙塔的理论构建到田野的“身体在场”的转换或者说互动互联。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中东欧学界的自主性、主体性研究将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关系的实践提供有益的解释,为双(多)边关系的行稳致远提供有力的智识支撑。

(三)坚持融合目标和综合理念,思索和推进互动互融互联互通的中东欧研究

第一,注重理论与方法的融合。区域国别研究与以往的国际问题、国际关系、国际政治等研究存有关联,但不全然是一回事。换句话说,新生的区域国别研究必须进行理论创新、方法革新、范式更新。起步阶段,区域国别研究需要从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人类学等成熟的学科中参考、借鉴和引用相关理论与方法,彰显其跨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性质。从中东欧场域来讲,理论、方法和范式的更新至少首先需要注意三个方面。一是以中东欧为本体看待转型、一体化、趋同等现象,从中东欧的视角考察这一地区之于欧洲转型、欧洲一体化、欧洲趋同的意义。二是跳出中东欧看中东欧,即将中东欧置于欧洲、欧洲—大西洋结构、全球格局等层面加以考察,分析中东欧的“全球意义”。三是广泛运用对比方法,既要在中东欧区域内进行对比,如波兰民粹主义与匈牙利民粹主义的对比,捷克“国家俘获”与克罗地亚“国家俘获”的比较,罗马尼亚与阿尔巴尼亚社会主义记忆对比;还要与域外国家和地区进行对比,如中东欧、中亚与拉美的转型政治比较,波兰与智利的私有化对比,塞尔维亚与乌兹别克斯坦贫困治理比较。同时,区域之间的互动日益频繁,区域比较研究以及比较地区主义等方法的运用也需要加强。此外,还应强化交叉和综合性研究,特别是政治、经济、历史和文学领域的互动以及方法的融合,但应杜绝为了交叉而生产“四不像”的研究成果。诚然,“未来的中东欧研究是否应纳入更多自然科学的内容、是追求大而全的综合性还是根据不同研究主题强调重点并兼收其他有重要关联的内容,尚需在实践中不断摸索”。

第二,注重历史与现实的统合。“长期以来东欧各族人民把死的历史当作现时的政治”。东欧人说,历史对美国人来说是书本上的课程,而对东欧人来说是生活的全过程。比如说,波兰与俄罗斯关系的现实就有很大程度上的历史因素。匈牙利与罗马尼亚、斯洛伐克、克罗地亚等周边关系的不时紧张则在一百多年前的《特里亚农条约》中就已埋下了种子。南斯拉夫继承国之间的关系龃龉更是百年南斯拉夫历史甚至更早时期遗留问题的延续。因此,在考察中东欧国家政治、经济、外交、社会等问题时,应当具有大历史思维。在中国企业投资中东欧国家时,也应注重各国与其邻国关系、各国内部实体及民族关系的历史经纬。客观上说,中东欧区域和国别史的研究仍是中国学术界的薄弱环节。此外,在区域国别学下开展中东欧研究,还需要增添中国历史发展的广角。从学科化角度看,未来的中东欧研究应强调长时段思维、大历史视野,如深入考察中东欧、西巴尔干国家回归欧洲的意义,深入考察该地区和各国经济史、社会史、文化史、断代史,突出强调历史记忆的研究及其现实关联。

第三,注重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结合。古人云:“凡贵通者,贵其能用之也。”区域国别研究的任务和目标,是对世界各地区、各国家进行全面研究了解,为政府制定政策、民间交流提供学术支撑。区域国别学视角下的中东欧研究要求我们应充分了解和挖掘中东欧区域的普遍性和各国的特殊性,深入研究一些基础性问题和重大的前沿问题。在此基础上,将中东欧的基本问题、发展经验进行学理转化,形成中国人眼中的中东欧观,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中东欧认知体系,实现学理和实践的联通,服务党和国家战略决策,服务区域协调发展和世界大同。具体来说,在加大基础理论研究的同时,应当鼓励研究机构特别是智库研究人员强化应用对策研究,全面研究中国式现代化与中东欧国家发展战略的对接,深入探讨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与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关系的联系与不对称性,充分讨论第三国/第三方与中国和中东欧国家关系之间的连接,进一步开展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理论与实践“在地化”、中国企业和文化走出去的研究。此外,随着“一带一路”倡议、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的推进,中东欧华侨华人和在华中东欧人群及其对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关系的作用也是中东欧研究新的增长点和拓展域。

 

(注释略)

【基金信息】本文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登峰战略重点学科“区域国别学”(DF2023ZD29)、创新工程项目 “区域国别学与地区一体化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徐刚,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研究员,政治学博士后,硕士生导师

来源:《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202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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