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咏媛:数字时代人的现代化困境及破解路径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861 次 更新时间:2025-10-28 14:05

进入专题: 数字时代   人的现代化   劳动主体性   数字资本主义  

陈咏媛  

 

内容提要:数字时代人的现代化面临算法规训、技术黑箱、平台垄断三重挑战。社会主义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通过生产资料公有制将技术革命纳入人民至上的制度框架,实践中职业保障缺位等问题并非制度性痼疾,而是技术进步与社会转型相互作用的阶段性特征。人的现代化困境的破解之道在于回归历史唯物主义分析立场与实践方法:构建数字生产资料共享机制重塑劳动主体性、依托劳动过程民主治理打破算法霸权、强化数据主权破解分工固化。中国式现代化通过制度创新,将数字技术的“时间解放”潜能转化为“扩展自由时间”的条件,既以劳动主体性重构破除现代化即资本主义化的误区,也以人的解放逻辑奠定数字时代人类文明新形态的根基,验证“两个必然”在数字时代的现实生命力。

关键词:人的现代化 数字时代 劳动主体性 中国式现代化 数字资本主义

 

在全球数字化浪潮加速推进的背景下,数字技术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深度塑造人类社会的生产模式、分工逻辑和组织机制。习近平主席在向2024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开幕视频致贺时指出:“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迅猛发展,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方兴未艾,大幅提升了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同时也带来一系列难以预知的风险挑战。”这一论述深刻揭示了数字技术革命的双面性:它既孕育着社会进步的巨大潜能,也带来结构性风险与制度性挑战。

在此背景下,现代化的核心问题即“人的发展如何成为现代化的根本目标”,被重新激活。西方国家将现代化简化为工业化及向其他国家移植自身制度的路径,实质是将物的增长置于人的发展之上;而中国式现代化强调“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并将其作为衡量制度优越性与发展质量的根本尺度。这一立场要求我们超越物质增长范式,回归以人的发展为中心的价值逻辑,尤其需要回应技术巨变对人的主体性的冲击。在以数据为核心生产资料、算法为新型权力机制的数字社会中,人的现代化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本文正是在这一现实关切下展开:通过系统分析数字时代人的现代化困境的具体表现,揭示其技术逻辑与制度根源,进而结合中国式现代化的价值内核,提出以制度创新消除异化、保障人的主体性与自由全面发展的路径。

一、数字时代人的现代化问题的理论起点

数字技术的加速演进正重构人类的生产方式、社会结构与文化逻辑,推动现代化进程进入新的历史阶段。现代化是一个过程性概念,是指人类社会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型发展过程。在工业化主导的传统现代化阶段,经济增长、技术进步和社会分工细化是其主要标志,而资本主义制度下数字革命带来的数据垄断与算法统治新形态,迫使理论界重新审视“现代化等同于技术理性压制价值理性”的单向度叙事。

理论界日益认识到,现代化不能仅用经济增长与技术进步加以衡量,其根本目的在于实现人的本质力量的全面发展。这一认识转向具有双重理论突破:既打破了西方资本主义现代化理论将现代化等同于工业化扩张的意识形态迷思,也回归并深化了以人的解放为核心的马克思主义研究范式。在此理论语境下,人的现代化是指在打破资本主义物的依赖关系对人的异化的基础上,通过自觉把握历史发展规律,推动社会主体在自主性、丰富性与自我超越性层面的辩证统一,从而在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的双重变革中达成自由个性,以主体身份统筹自身发展与社会进步的全面解放状态。

这一理论转向确立了人的现代化的双重起点:在价值层面,以马克思主义人的解放理论为根基,通过揭示资本主义物的依赖关系对人的异化,将作为人的解放高级阶段的自由个性确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本质目标,并以此构成判断现代化是否真正服务于人的解放与发展的价值坐标;在方法论层面,坚持生产关系批判这一核心方法,强调唯有将数据等生产要素从私有资本控制中解放出来,通过制度性干预打破算法垄断与数据霸权,才能破解数字时代认知主体性消解的异化困境。这既延续了马克思主义对劳动异化的批判传统,又确立了技术发展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原则,为构建现代化的多元路径提供了超越资本逻辑、实现主体解放的理论框架。

当前学界对人的现代化问题的探索呈现三重向度:一是从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的辩证统一出发,强调数字时代人的现代化需以数据资源的公平分配为物质基础;二是批判技术决定论的误区,揭示数字拜物教对人的认知自由的遮蔽;三是主张超越资本主义数字异化、数字霸权、数字社会危机,建构数字文明新形态。这些研究从物质基础、认知解放、全球文明三个层面构建了重要的理论支点,但尚未系统回应“人的现代化发展如何贯通制度变革与全球治理”这一核心命题。本文进一步提出,只有将“人的现代化”置于制度变革与全球治理的战略视野,才能真正回应当下技术变革所引发的文明演化之问。这正是本文的理论旨趣与批判出发点,旨在为探寻符合中国式现代化要求的新发展路径提供理论支撑。

二、数字时代人的现代化困境

数字技术的深度嵌入重构了人类生存方式,使人的现代化进程面临结构性异化困境。传统意义上人的现代化困境,主要源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对人的物化与工具化,个体沦为劳动力商品,劳动被还原为资本增殖的手段,导致人的自主性与社会性发展受限。而在数字资本主义的逻辑下,这种物化与工具化以更隐蔽的形式加剧:资本增殖逻辑通过数据垄断与算法霸权加剧社会不平等,“认知印刻”“监控资本主义”等新型支配结构导致信息资源分配失衡,并通过算法推荐的同质化信息茧房、流量至上的价值导向,进一步催生精神世界的功利化和异化,彻底背离人的自由发展本质。相较于传统异化形态,数字时代的异化在认知与意识层面具有深度支配性,算法逻辑通过平台交互机制对个体行为进行系统性规训,致使人的自主性危机持续深化,进而形成表象自由实则受控的新型意识形态统治范式。社会主义制度以人民福祉为核心,通过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构建共同富裕框架,但仍需应对数字经济转型中的阶段性挑战——新型职业群体社会保障缺位、算法工具理性消解劳动价值等矛盾,这些矛盾本质上是数字技术重构生产关系过程中产生的结构性张力,暴露出技术革命与生产关系调适的动态张力。尽管不同制度下困境的根源存在本质不同,但现象层面均呈现技术中介化、认知殖民化与虚拟化的叠加效应。本文以历史唯物主义为分析路径,在揭示数字技术重构生存方式的共性问题的基础上,通过解析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阐明制度差异如何导向异化的差异化演进,进而提炼超越制度藩篱、破解结构性异化的现代化命题。

1.算法规训引发的认知能力异化

如果说资本主义工业化对社会生产力的掌控失衡,本质在于“活劳动”和“死劳动”关系的根本性颠倒,那么数字资本主义则将这一矛盾推向认知领域的深度异化。相较于传统工业社会对体力劳动的物理控制,数字时代的认知异化呈现出对思维方式、创造力、决策能力等人类核心认知能力的系统性解构,将“自由自觉的类本质活动”降级为可计算、可监控、可替代的参数变量,最终导致资本对人类主体性从物理空间到认知维度的全面吞噬。

思维规训化是数字时代人的认知异化的典型特征。传统工业社会的劳动异化表现为工人在流水线中被固定为机器的附庸,其思维方式受限于物理流程的标准化操作;而数字时代的认知异化则通过数据采集与建模,将劳动者的思维轨迹转化为可预测的认知图谱,进而实施精准的思维规训。算法系统通过用户的搜索记录、浏览偏好构建信息茧房,使劳动者的认知范围被限定在资本预设的信息圈层中——Uber通过算法制造信息不对称,司机只能在狭窄的信息范围(订单来源、评分要求等有限信息)内作决策,逐渐丧失根据实际路况灵活判断的能力。这种异化使马克思所强调的自由思考能力沦为算法优化的副产品,劳动者从会思考的主体退化为按数据指令行动的执行者,思维方式的多元性被算法的单一功利逻辑所统摄。

创造力的剥夺是认知异化的另一个突出特征。马克思将自由自觉的创造性活动界定为人的类本质特征,强调这是人区别于其他物种的根本属性。然而在数字资本主义框架下,算法系统通过将人类的创造性活动降级为流量指标、互动频次等可量化的数据参数,使其异化为资本增殖的函数变量。例如,YouTube的内容创作者为迎合流量算法,揣摩算法偏好的题材和风格,放弃原本的内容构想,思维的批判性与创新性被数据热点消解。这种异化突破了工业时代对体力劳动的控制边界,深入脑力劳动的核心领域:创造性活动的价值不再由人类主体的审美判断、知识创新所定义,而是由算法模型的参数权重决定,继而使得劳动者作为价值创造者的主体地位被彻底架空。

数字时代的认知异化还表现为算法系统对人类独立决策判断的替代。在传统劳动异化中,工人的决策空间被机器设备的物理刚性所框定,流水线的运转节奏、生产工具的机械程序构成不可逾越的行动边界。而在数字劳动异化中,算法系统通过数据建模与实时反馈机制,以柔性控制重构了剥削形态。劳动者虽可自由选择接单时间与地点,但其行为决策被预测性算法(如配送路线优化、服务评分规则)与隐形奖惩系统(如派单优先级、流量分配逻辑)严密规训,评分一旦低于阈值即被系统自动停权。这种看似客观的技术标准实则构成算法权力的纪律装置,劳动者对劳动时间与强度的规划权被系统化剥夺。更深远的影响在于,算法通过个性化推荐构建认知捷径,使劳动者习惯依赖数据预测而非自主判断——脸书用户的情感偏好在无意识的情况下会被情绪传染所操纵,美国司法系统的犯罪风险评估算法将带有制度性偏见的历史数据纳入所谓客观的风险模型。这些做法使得人类的价值判断被技术中立的表象所遮蔽,使得人的自由意志被数据逻辑取代,劳动者将数据化统治视为技术必然,丧失对劳动的整体性反思能力。

在数字技术重构劳动过程的时代语境中,我国数字经济领域出现的网约车司机算法依赖、在线学习服务师被数据监控、外卖骑手的认知与行为被算法深度塑造等现象,与资本主义制度下的认知异化在表象层面具有一定的共性:技术系统通过算法规训、数据量化、流程标准化等手段,对劳动者的思维能力、创造性和决策空间形成系统性干预。然而,两种制度对数字生产资料所有权与劳动价值分配权的根本性差异,决定了认知异化的本质分野与历史走向。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数据作为私有化生产资料被资本垄断,形成“数字圈地运动”:平台通过用户协议将劳动者行为数据商品化,算法沦为“死劳动”统治“活劳动”的殖民工具,劳动者在星级评分、动态定价等柔性控制中沦为算法参数的载体,异化成为资本逻辑的必然产物。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数据产权的公共属性与劳动主权的制度保障,使技术异化被框定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动态调适的范畴内,以公有制基础上的生产关系自觉调整,使技术干预始终服务于人的解放,为消解认知异化提供了制度可能。

2.技术黑箱导致的劳动过程异化

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一切发展生产的手段都转变为统治和剥削生产者的手段”,技术进步使“劳动过程的智力与工人相异化”。进入数字时代,这种控制并未终结,反而被技术黑箱通过控制机制的隐蔽化、监控范围的全域化、契约关系的虚拟化,建立起区别于工业时代的新型劳动控制体系。这种隐性控制并非剥削形式的消失,而是资本借助平台技术与信息不对称,重构劳资权力关系的高级形态,将劳动主体深度嵌入数字系统,在看不见的规则中完成对其行为与价值的系统性统摄。

资本如何维持生产现场的秩序,是劳动过程理论解释的基本问题。数字时代的技术重构使这一命题呈现新形态——当算法取代传统管理者成为劳动过程的主导控制者,其背后的技术黑箱塑造了资本支配的隐性控制范式。相较于工业时代依赖机械传送带、监控设备等可见硬件实施物理压制,数字技术将资本逻辑编码进算法架构,使控制机制从物理显性转向代码隐性:亚马逊仓库分拣扫描系统基于算法设定工作节奏和分配任务内容,却将错误率惩罚、效率评分等核心参数对工人保密,使工人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弱势地位。这种利用技术施加的隐性化控制导致劳动者陷入自愿优化的认知陷阱,将系统判定的惩罚归因于个人选择失误,却忽视算法通过数据建模预设的系统性压力,使工人在“技术中立”的表象下被动接受资本的隐性规训。

工业时代的劳动监控被物理空间束缚在厂区之内,而数字技术彻底消解了空间边界,将监控逻辑渗透至劳动者的日常生活领域,由此建构起新型的数字全景监狱。这种持续可见性机制正是福柯所指认的“全景敞视主义”在数字时代的权力再生产。例如,外卖、网约车平台等通过强制定位追踪劳动者的行动轨迹,甚至在休息时段持续采集位置数据。欧盟已对此产生警觉,2024年颁布《改善平台工作条件指令》明确禁止非工作时间监控,直指优步(Uber)、即时购物车(Instacart)等平台的全天候数据收集行为。数字技术驱动的全域监控重塑了劳动的时空维度:当位置信息、作息规律等生活数据被转化为算法优化的输入参数,劳动过程不再局限于工作时间的体力支出,而是演变为全天候的数据生产,劳动者的非工作时段被纳入资本增殖的计算体系,生活场域沦为数据榨取的延伸空间,最终形成“生活即劳动”的新型控制范式。

契约关系的虚拟化也是技术黑箱对人的现代化的突出影响。工业社会中传统的雇佣关系以明确的法律契约为基础,劳动者通过组织化的集体协议形成制衡资本的重要力量——20世纪70年代OECD国家工会密度平均达37.9%,工会通过集体协议有效约束资本对劳动过程的任意支配,而这一统计数据于2019年已降至15.8%。数字时代的平台经济则创造了“形式自由—实质控制”的新型契约:印尼Gojek骑手因用户协议默认让渡数据所有权,却难以形成集体行动抗议配送数据的商业开发与算法剥削。这种建立在合作协议而非劳动合同基础上的去法律化策略,与算法黑箱形成制度性合谋:平台借此规避工伤保险、最低工资等法定责任,系统性消解了劳动者的集体议价能力。在算法构建的分散化劳动场景中,个体劳动者既难以识别技术黑箱剥削机制的全貌,又因契约虚拟化导致的组织化纽带断裂而陷入原子化抗争的困境,传统工会赖以发挥作用的集体协商基础也被持续侵蚀。

社会主义制度下网约车、外卖等平台的劳动过程组织形态在某些表象特征上与资本主义的异化现象有一定的相似性,但技术表象背后的制度本质分析必须回到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与社会发展目的论的根本差异上。社会主义制度的技术治理实践,建立在生产资料社会化占有的制度基础上,数据监控在此呈现双重历史性:既承担社会化大生产的组织理性,又面临传统管理惯性的异化风险;技术黑箱背后的算法管理既可能滑向技术官僚主义,又蕴含劳动者主体性重塑的制度潜能。这种矛盾的辩证性源于社会主义发展目的论的本质规定——技术治理必须服从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一目标。当资本主义将数字异化固化为统治方式时,社会主义制度则凭借公有制赋予的自我革新能力,始终保持着数字异化向人本治理转化的历史势能。

3.平台垄断催生的分工体系异化

马克思早在分析资本主义分工体系时就揭示出分工和私有制是相等的表达方式,并指出“关于分工的本质——劳动一旦被承认为私有财产的本质,分工就自然不得不被理解为财富的一个主要动力”。在工业社会中,分工一方面成为推动生产效率提升的协作机制,另一方面也在私有制基础上导致了劳动的片面化与人的异化,使个体日益脱离全面发展的社会条件,陷入被动从属的劳动结构。进入数字时代,这一异化机制被平台资本逻辑进一步放大并结构性升级。平台经济对数字生产资料的垄断,不仅重构了社会分工的技术——经济架构,更彻底撕裂了人的现代化进程所依赖的平等发展基础,使分工从原本用于实现个体社会化与能力扩展的手段,异化为限制主体性与加剧不平等的技术桎梏。这一演变过程印证了马克思对分工双重性的经典分析:分工既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协作形式,也是私有制条件下导致劳动异化的历史机制。数字资本主义正是在这一断裂结构中,实现了对认知、技术与价值体系的重构性规训,使人的现代化面对新的结构性扭曲。

平台对分工体系的影响体现在国内和国际两个层面。在国内社会分工体系中,平台垄断引发的数据分层导致人的发展机会出现系统性裂变。传统工业社会的分工虽然存在阶级差异,但技能积累与职业晋升通道相对开放,劳动者可通过后天努力实现阶层流动。而平台垄断构建的数据霸权改变了这一逻辑:苹果、谷歌等平台通过控制应用程序编程接口(API)等数字基础设施,将应用开发者的创造性劳动禁锢在平台设定的算法规则中,使其从技术的创新主体沦为平台的生态附庸。这种做法引发了反垄断机构的关注。2025年欧盟监管机构认定苹果公司的封闭生态系统阻碍竞争,命令其开放关键技术和移动操作系统接口,允许第三方设备和应用无缝接入苹果平台。这一事件表明,平台凭借对底层技术架构的控制巩固自身优势,客观上扼杀了外围开发者的创新尝试。当社会分工体系被数据逻辑重构,人的类本质所要求的自由发展空间便遭到系统性压缩,劳动者在数据建模、算法评分等数字规训中,其本质力量不再表现为对自身生命活动的自主掌控,反而沦为数据资本增殖链上的被动要素。

全球分工格局的裂变则使发展中国家人的现代化面临更复杂的困境。平台垄断催生的数据地缘政治重构了国际分工的权力图谱:发达国家平台企业凭借算法与算力优势占据数据价值链顶端,将全球南方国家锁定在数据采集、标注等低端环节,形成“数据宗主国——数据殖民地”的新型依附关系。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指出,发展中国家承受了数字化的主要环境成本,却很少能够分享其利益,通常是出口低附加值的原材料、进口高附加值的设备,且面临不断增加的数字废弃物。这种情况不仅掠夺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价值,更消解了它们培育数字人才、发展高端产业的能力。例如,在非洲地区运营的跨国金融科技平台通过移动支付和小额信贷应用将边缘群体纳入平台网络,通过数据垄断和算法控制将本地金融机构排除在数据红利之外,实质上建立起依托数据采集和算法控制的新型剥削机制。全球分工的这种变化使发展中国家的人的现代化面临双重剥夺:既丧失了通过高附加值的产业环节提升技能的机会,又因数据主权缺失导致发展能力空心化。

数字时代分工体系的裂变之所以对人的现代化构成深层威胁,在于其颠覆了分工促进人全面发展的本质属性。传统工业社会的分工尽管存在异化,但机器大生产仍为劳动者提供了技能专业化的可能;而平台垄断主导的分工体系中,数据控制权的高度集中使劳动者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际分工中,都面临发展路径的算法锁定。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制有效抑制了平台资本的野蛮扩张,劳动者与国家的分工自主性未遭遇资本主义式的系统性异化。然而,技术应用的潜在风险仍构成对现代化进程的挑战:技术效率至上的治理逻辑可能催生技术官僚垄断,消解数据治理的公共性内核;市场化改革中的资本逻辑渗透可能以算法优化之名重构隐性剥削;全球数字霸权的挤压更可能倒逼本土分工模式偏离社会主义价值轨道。这些风险警示我们,制度优势的维系绝非一劳永逸——唯有通过动态调适数据产权框架以遏制权力异化,才能将“分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落实为数字时代的制度实践,使技术进步真正服务于人的现代化本质的复归。

三、破解数字时代人的现代化困境的现实路径

人的现代化不仅是生产力的提升,更是劳动者在社会生产体系中实现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历史进程。这一进程要求生产关系和技术的协同变革,以打破资本逻辑对劳动主体的异化束缚,实现人的真正解放。资本主义的深层矛盾在于资本对劳动的系统性控制和剥削。尽管部分国家试图通过劳资协商、社会福利等改良手段缓解劳动异化,但受限于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制度逻辑,其始终停留在生产关系的局部调整层面,无法触及资本支配劳动的本质,最终难以实现人的现代化终极目标。与之形成根本分野的是,以中国式现代化为典型代表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始终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价值取向。为破解数字时代技术异化对这一目标的挑战,本文将立足于历史唯物主义生产方式分析框架,从数字生产资料共享机制构建、数字劳动过程民主治理创新、数据主权制度体系建设三个维度,具体阐释破解数字时代人的现代化困境的现实路径。

1.以数字生产资料共享重构劳动者主体性

在数字时代,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内在矛盾表现为平台企业对数据、算法与算力等关键数字生产资料的垄断。马克思指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应当合理调节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实现劳动者对生产资料的共同控制。破解这一困境,需以数字生产资料共享为理论起点。这种共享本质上要求打破资本对数据、算法等核心生产资料的私人垄断,重构劳动者对技术规则的自主性与决策参与权。

在制度实践层面,实现数字生产资料的社会化占有是落实共享原则的关键路径。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为数字生产资料共享提供了独特的实践路径。2020年成立的开放原子开源基金会汇聚科技企业与开发者社区,打造共享技术创新平台,推动操作系统、数据库等核心软件的开源协作。开发者通过平等贡献代码、共享知识,不仅提升了技术能力,而且在开源治理中获得了一定的话语权。这种新型生产组织形式,本质上是数字时代生产资料公有制的雏形:知识与技术作为核心生产资料由开发者群体共同掌握,个人创造力在协同劳动中得到解放,避免了传统雇佣关系中资本对创新成果的垄断性占有。

此外,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在宏观数据治理领域也有独特体现:中国依托公有制根基,统筹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建设,通过建立数据交易所、完善法律法规等制度设计,为数字资源共享奠定制度支撑。区别于资本主义市场中数据向平台巨头集聚的垄断趋势,中国政府主导的数据治理体系(如政务数据开放平台、公共算力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明确数据产权归属、规范数据流通秩序,将分散的数字生产资料转化为社会公共资产。这为中小开发者与劳动者提供了平等接入数字生产资料的权利,从源头抑制资本对数据的私人垄断,将数据要素的开发利用纳入服务社会整体利益的轨道。这种兼具制度规范性与资源普惠性的治理实践,正是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构建公平技术生态、破解数字垄断难题的生动诠释。

然而,这些探索仍处于初级阶段,不可避免面临现实制约。从实践层面看,数据共享与开源生态的覆盖面仍较为有限:贵阳的数据资产管理试点虽在地方层面尝试将数据收益反哺劳动者,但尚未形成全国性制度框架,数据要素的权属界定、价值分配等核心问题仍在探索中;开放原子等开源社区虽汇聚了技术开发者群体,但对外卖骑手、快递员等基层劳动者的直接赋能有限,这些劳动者仍是算法控制的对象,而非技术治理的参与者。资本的强大惯性也在持续挤压劳动者的主体空间,即便在政策推动下部分算法规则一定程度上被透明化,但其核心决策权仍掌握在企业手中,劳动者提高议价的能力仍面临结构性壁垒。回到马克思主义的逻辑,劳动者认知主体性的消解与重构始终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紧密相连。只有打破生产资料私有制,建立劳动者对数字生产资料的集体占有与民主控制,才能实现技术发展与人的发展的辩证统一。

2.以数字劳动过程的民主治理重塑生产关系

算法与人工智能构建的技术黑箱,本质上是数字时代生产资料所有权与控制权被资本垄断性集中的必然产物。当数字基础设施的产权归属被资本逻辑主导,劳动者对劳动过程的决策参与权便被系统性剥离,技术黑箱由此成为资本单向度支配劳动过程的权力装置。随着平台经济与算法管理的扩张,这一现象持续加剧资本与劳动之间的权力不对称,既表现为技术系统的封闭性,又体现在劳动者被排除在技术决策与数据控制过程之外。破解这种结构性失衡,关键在于从制度与治理维度重构劳动过程及劳资关系,推动劳动者对技术过程的民主参与和共同治理。

欧洲国家通过制度创新开展了技术治理的多样化实践,但效果不一。例如,德国的共同决策制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劳动者在企业治理中的参与权,但实际上大型企业监事会中劳动代表仅为少数,其权力也主要限于就业等次级问题,在技术变革、生产调整等战略性决策中影响力较弱。以大众汽车为例,其员工参与主要体现为员工代表与德国下萨克森州一起对生产场地建设、搬迁等决策拥有否决权,防止企业单方面威胁就业,但并未涉及工业机器人改造中岗位替代上限或转岗培训等场景。北欧国家针对平台经济的治理则聚焦于劳动密集型领域:挪威的在线外卖品牌Foodora在瑞典与运输工人工会签订行业协议,覆盖自行车、摩托车配送员,约定时薪标准、设备补偿等劳动条件,但未涉及知识型平台劳动者,也未提及数据保护或算法透明度相关内容;丹麦的外卖订购平台Just Eat通过集体协商将部分配送员纳入雇佣体系,约定每周最低工时及超时补贴,但这些福利源于劳资协商而非法律强制规定,且仅覆盖少数劳动者。

这些措施展现了技术治理中平衡效率与保护的尝试。但是,正如马克思指出的,“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无论是德国共同决策制中劳动代表的有限参与,还是北欧国家对平台劳动者的局部保障,劳动者获得的权力仍局限于程序性协商,生产资料与技术发展的核心决策权仍由资本掌控。这些措施本质上是资本在维持增殖逻辑前提下的策略性妥协:劳工诉求被限定在不触及私有制的边界内,资本通过工时协商、福利增补等技术性改良措施缓和矛盾,形成制度缓冲带。这种局限于分配层面的调整没有动摇数字生产资料的私人垄断本质,最终无法根除技术异化对人的现代化发展的深层制约。

“一个国家民主不民主,关键在于是不是真正做到了人民当家作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框架下,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政策制定中充分考虑劳动者需求,如推动算法透明度立法、保障骑手数据权益等,从制度层面保障了劳动者的主体地位,这种从程序性参与到实质性赋权的治理跃迁,使技术异化的破解超越改良主义的局限,在制度层面锚定了人的现代化的正确方向。例如,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时代背景下,2021年美团公司公开了骑手配送时间的计算规则,通过“历史数据模型估算时间”“城市通行状态特性下估算时间”“出餐到店取餐等配送各场景累加估算时间”“配送距离估算时间”等四种算法的最长时间作为骑手“预估送达时间”,并引入出餐后调度试点和主动改派功能,赋予骑手在取餐环节的时间补充权与路线调整权。这种将算法规则透明化、赋予劳动者有限决策权的举措,既是企业对政府监管导向的响应,也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下资本与劳动在技术治理中的协同可能性。

相较于资本主义国家资本主导下的治理滞后性,中国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等政策,系统性地推动平台企业将劳动者权益纳入算法设计,展现了社会主义制度在协调多方利益、避免资本过度逐利方面的制度优势。这种实践的积极意义在于,它初步构建了“政府引导—企业响应—劳动者参与”的治理模式:政府通过政策明确算法公平透明原则,为劳动者争取知情权与有限决策权;企业在制度约束下调整技术规则,使劳动过程从黑箱控制转向有限透明;劳动者通过应用程序的上报和时间校正等功能,获得传统工业时代难以想象的即时反馈渠道。尽管这一模式只是改变了劳动者在局部劳动环节的决策权(如时间调整),不能使数据和算法的所有权产生根本改变,也没有实现劳动者对数字生产资料的集体控制,但值得肯定的是,它仍然为社会主义制度在数字时代的深化实践积累了宝贵经验,既避免了资本主义制度下劳资对抗的高成本,又彰显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通过制度创新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可行性,为人类破解数字时代的劳动异化提供了中国方案。

3.以数据主权建设重构社会分工体系

平台经济的兴起标志着资本主义生产资料控制逻辑由物质生产领域扩展到数据与算法治理领域,使劳动分工进一步呈现出“顶端垄断—底层依附”“中心—外围”的结构性固化。社会分工的本质取决于生产资料所有权的分配格局,因此,重构劳动分工的根本路径,必然要以数据主权(包括个体、集体、国家多个层面)建设为基础,实现劳动分工的社会化重组。

个体主权是数据主权的微观基础,表现为个人对自身数据的控制权、使用权与收益权。在平台垄断下,劳动者被资本无偿占有劳动数据,却缺乏对数据的自主决策权。对此,个体主权的觉醒体现为两个层面。一是数据自决权,即个人对自身数据的收集、使用、删除等享有自主决定权。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赋予用户“数据可携带权”“数据删除权”,要求平台在收集数据前获得明确授权,本质上是从法律层面确认个体对数据的主权地位。二是参与治理权,即个体通过制度性渠道参与数据治理过程。如中国试点的“骑手代表参与算法委员会”,允许劳动者参与配送规则制定,将个人的劳动数据纳入算法设计考量,避免平台单方面通过数据评分系统规训劳动者。这种微观层面的主权实践,使个体从数据被动生产的客体转变为治理主体,重构了劳动过程中数据权利与发展机会的关联。

在全球南方国家,建设国家数据主权的实践呈现多样化路径。例如,尼日利亚通过行业政策要求主权数据必须存储于本土服务器,仅在获得监管机构许可时可境外托管;印度自雇女工协会(SEWA)组织农民数据合作社,通过集体管理生产数据与市场信息,赋予传统弱势群体数据治理与收益分配的决策权;巴西虽在智慧城市规划中提及社区参与,但政策实际上依赖国际框架,数据存储和基础设施受跨国企业主导,未能实现实质性的数据自主,反映出南方国家在突破技术依赖、构建数据主权过程中面临的复杂挑战。这些探索及其困境表明,强化数据主权掌控的实质是重构全球分工与生产关系。

然而,仅仅依靠单个国家或社区的实践并不足以从根本上改变平台垄断主导的全球分工结构。更为必要的实践方式是构建跨国的数据主权联盟,通过国际协作机制,共享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成果与技术标准,推动全球范围内的数据资源与算法治理的公共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以‘一带一路’建设为契机,开展跨国互联互通,提高贸易和投资合作水平,推动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本质上是通过提高有效供给来催生新的需求,实现世界经济再平衡”,“支持沿线国家推进工业化、现代化和提高基础设施水平的迫切需要,有利于稳定当前世界经济形势”。这些论述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国家推动全球分工结构变革的战略逻辑不是通过单边垄断获取超额利益,而是建立更平等的国际数据新秩序。

目前这些跨国协作的实践正在积极探索中。金砖国家通过数据保护框架的趋同与互操作性,逐步构建自主的数据治理体系,从而减少对欧美规则的依赖。中国也积极行动,通过“数字丝绸之路”等倡议推进跨国数据合作,涵盖数据领域的能力建设和规则对接,旨在推动与广大发展中国家共享数字基础设施,夯实其在数字时代参与国际分工的基础。这种以合作共赢为导向的数据主权实践,既反映了对生产资料公共化的价值追求,又通过跨国协作机制突破了单个国家改革的局限性。

分工体系重构的终极目标并不局限于调整劳动在资本主义全球分工中的位置,而是通过数据主权制度打破资本对全球数字分工的垄断控制,在重构分工体系中重塑劳动与技术的关系,使技术进步服务于人的发展而非资本增殖,彻底超越资本逻辑下的劳资对立。

四、数字时代人的现代化的未来向度

1.数字资本主义的内在矛盾与“两个必然”的当代确证

在数字技术重塑全球生产体系的进程中,资本主义的内在矛盾正以技术异化的新形态集中显现。数字资本主义既延续了传统资本主义通过垄断生产资料榨取剩余价值的本质逻辑,又暴露出技术形态与全球治理层面的深层冲突——数字生产力因具有数据共享性、算法协同性、平台网络外部性等社会化属性,与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形成对抗。这种对抗不仅重构资本控制劳动的范式,更为“两个必然”理论注入新的时代内涵,成为理解数字时代人的现代化困境的关键切入点。

数字资本主义的技术垄断本质上是资本对新型生产资料的排他性占有,将马克思揭示的“死劳动统治活劳动”推向认知控制的高度——数据作为数字化的生产资料,算法作为自动化的资本逻辑,平台作为虚拟剥削车间,共同构成资本控制的技术装置。从身体剥削到认知剥削,从显性控制到隐性规训,从经济分层到数据分层,人的类本质活动被异化为数据资本增殖的手段。

面对这种矛盾,全球范围内的实践探索既反映了资本主义制度内改良实践的局限性,也彰显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在数字时代的制度优越性与适应性。资本主义国家的实践方式均以不触动私有制根基为前提,只对资本权力施加有限约束,无法解决数据社会化与私人占有的根本冲突。而中国的“平台经济反垄断”“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开源技术社区建设”等改革实践,则希望通过制度创新将数字生产资料纳入公共治理框架:在坚持市场调节的同时强化国家对公共数据的统筹管理,在保障技术创新的同时通过全过程人民民主赋予劳动者参与算法治理的权利。这种探索通过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与数字技术的结合,实现“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对数据与算法的共同控制,使技术进步从资本增殖的工具转变为人的自由发展的手段。

数字资本主义的困境不仅是经验现象的累加,更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规律的当代显化。当数据与算法的社会化程度超越资本私人占有所能容纳的极限,当劳动者的认知主权被技术垄断系统性消解,资本主义的自我调整能力逐渐趋近极限,社会主义的历史必然性获得新的现实依据。正如马克思所言,“一切历史冲突都根源于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数字时代的技术异化与制度冲突正印证历史规律的延续性:当技术进步与制度变革在矛盾运动中形成合力,人类社会终将在突破资本逻辑的过程中迈向自由自觉的劳动的更高阶段,这既是马克思主义劳动解放理论的当代创新,也是破解数字时代人的现代化困境的出路。

2.中国式现代化对资本逻辑的超越

在数字时代技术重构人类生产生活方式的历史语境中,社会主义现代化对资本逻辑的超越,本质上体现为两种文明形态在生产目的、发展路径与价值归宿上的根本分野。而这一超越的实现,与我国持续推进的体制机制改革紧密相连——改革成为贯穿始终、不断强化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关键线索。

中国式现代化和西方现代化的区别,并不主要体现在劳动生产率上,也不完全体现在利益分配上,而是突出体现在人的全面发展上。随着数据、算法等重塑劳动组织方式,在西方国家资本逻辑正试图通过“数字适配”“技能升级”等策略,将技术革命异化为剥削的新手段。我国则不断强化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独特优势,凭借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制度底色、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治理机制与共同富裕的价值目标,为数字时代的生产力解放开辟了超越资本逻辑的实践路径。

邓小平强调“四个现代化前面有‘社会主义’四个字”,从制度属性的高度阐明了中国式现代化与西方现代化的本质区别。我国围绕这一定性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首先,社会主义公有制为数字生产资料社会化重构提供了制度基础。在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中,我国明确数据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的基础性制度,建立公共数据共享平台与数据资产监管体系,通过数据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的结构性分置,避免数据沦为资本剥削的工具。这一改革释放了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市场活力,将数据从资本占有转化为社会占有,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对资本逻辑的超越。

其次,我国的体制机制改革通过不断完善民主治理机制校准了技术的应用方向。资本主义的技术创新局限于资本增殖最大化,而我国通过全过程人民民主,将技术决策的价值坐标修正为人的发展最大化。在决策层面,推进数字劳动者参与算法模型制定,减少资本单方面设定的数据门槛对职业发展的制约;在分配层面,推行数据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打破资本对行为剩余价值的独占;在伦理层面,确立算法公平、数据主权等原则,禁止利用算法实施价格歧视、职业晋升垄断,将人的主体性保护纳入技术治理的制度框架。

最后,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更在于为技术解放潜能的释放提供了系统性解决方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工智能技术加速迭代,正迎来爆发式发展”。从劳动作为人的本质来讲,人工智能等技术只是改变了人的劳动形态,没有改变劳动对人的存在和发展的本质意义。我国通过体制机制改革,促进社会主义协作场景的构建,使数字技术发展为优化劳动流程、提升创造力的辅助工具。比如,在建设开源社区、利用公共数据池以及劳动者参与算法设计等方面,建立和完善相关体制机制,推行程序员自主贡献代码、创作者获取素材、劳动者转化经验等举措,让技术赋能下的劳动成为创造性活动,为破解数字时代人的发展依赖算法评分而非自主能力的困境提供路径参照。

纵观历史,社会主义制度对资本逻辑的超越绝非对技术进步的否定,而是对其社会属性的重新定义。我国持续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将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民主治理机制与公平分配原则紧密结合,为数字技术注入人文价值内核。这不仅为破解数字时代人的现代化困境提供了方案,而且在理论上证明马克思关于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的论断在数字时代依然具有强大的解释力。

3.自由个性、自由时间与“人作为目的”的现代化重构

“自由个性”社会是超越资本主义物化个人的人类文明方向。数字时代技术革命的本质是时间解放的颠覆性变革,自由时间作为实现自由个性的关键手段,构成区分不同现代化路径的核心标尺。马克思“自由王国”的核心是通过缩短工作日扩展自由时间,数字技术的自动化、智能化将为此提供物质前提。但是,技术进步能否导向人的解放,取决于生产关系对技术社会属性的塑造。

在资本主义框架下,技术进步的悖论集中体现为自由时间的异化。资本通过双重机制将技术转化为时间剥削的工具,导致人的时间贫困与发展异化:劳动者失去了自由发展的时间,更在消费主义的狂欢中丧失对类本质的追求。数字技术非但没有成为解放的手段,反而成为资本扩张时间霸权的工具。社会主义制度对这一困境的破解可以始于对时间主权的重新界定:一方面,通过工时限制、带薪休假、数字劳动权益保障等确立劳动时间社会化的治理原则,在制度层面重构技术进步与时间分配的原则;另一方面,通过生产资料公有制与公共技术设施的建设,将数据、算法等核心资源纳入社会共享体系,避免其被私人资本垄断从而成为操控时间的工具。

数字时代的现代化重构,本质是人作为目的对资本作为目的的价值超越。资本主义将技术进步异化为资本增殖的手段,导致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与之相反,社会主义通过技术伦理的制度化,将数字技术的发展目标锚定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种价值主张体现在三个层面:其一,通过公共数据治理机制,确立数据资源的社会属性,使算法设计从基于用户画像精准剥削转向公共服务精准供给,保障劳动者在数字空间的自主性;其二,通过教育与文化制度创新,构建自由时间的发展体系,使数字技术成为拓展认知边界、促进知识共享的工具,而非制造信息茧房、加剧认知异化的枷锁;其三,通过分配制度改革,将技术进步带来的效率红利转化为时间红利,如缩短法定工作时间、推行弹性工作制、完善终身学习保障,使劳动者真正拥有面向自身发展的时间主权。

面临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社会主义的历史使命是将数字技术的生产力潜能与人的发展目标深度结合:通过确立数据资源的公共属性,打破资本对时间的双重垄断;通过构建技术治理的民主机制,确保算法设计服务于人的自由发展;通过制度保障自由时间的创造性利用,使数字时代的劳动者真正成为自己时间的主人。这既是数字时代赋予社会主义的历史任务,也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在21世纪具有生命力的实践展开。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3、5、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

[2]《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

[3]《习近平关于中国式现代化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3年。

[4]《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3、4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年、2020年、2022年。

[5]《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2023年。

 

陈咏媛(1985-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助理研究员(北京 100732)。

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2025年第9期,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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